钻井工程事故处理规则(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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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TP-AR-L7960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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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井工程事故处理规则

(正式版)

钻井工程事故处理规则(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钻井工程事故处理的各种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吐哈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各种钻井

单位。

2、卡钻事故的处理

2.1首先详细了解卡钻前的现象,事故发生经

过,卡钻位置的地层以及井斜、泵压、钻屑的变化,

钻井液性能等,综合分析卡钻原因。

2.2常见卡钻的处理方法顺序

a.处理压差卡钻:注解卡液→震击→爆炸松扣→

套铣松扣。

b.处理键槽卡钻:震击→防掉套铣→套铣松扣。

c.处理井塌卡钻:循环钻井液→转动→震击→打捞套铣→套铣松扣。

d.处理缩径和落物卡钻:注解卡液→震击→套铣松扣或防掉套铣。

2.3地面震击作业(下击)。

2.3.1 241mm以上井眼,地面震击不得超过5次,215mm以下井眼,地面震击不得超过10次,以防折断钻具。

2.3.2震击作业前检查井架固定。二层台、天车台无杂物.钻杆捆绑结实,提升系统完好。

2.3.3震击作业必须计算好卡点位置和自由段(卡点以上)钻杆在钻井液中重量,将卡点以上悬重标记于指重表上,提拉钻柱时不得超过标记。

2.3.4井口作业或调整吨位时,严防手工具等异

物落井。

2.3.5接好地面震击器后,以转盘西为基准在捞柱上作好记号.以供监视下击效果。

2.3.6震击作业应从低吨位开始,采取遂渐增大吨位的程序。

2.3.7在整个震击作业过程中,震击器调解释放吨位,均不得大于自由段钻具重量。

2.4浸泡法应用。

2.4.1浸泡液用量计算。

2.4.1.1 环空计算卡点以上l00m至钻头环空全部处于浸泡中,液量附加20%。

2.4.1.2钻具内剩余量要依钻井液与浸泡液密度差来定,以留足顶替量、考虑内外平衡(环空液注压力大于钻柱内液柱压力)为原则。

2.4.1.3为了保证浸泡液进入预定位置,应认真

计算循环系统和钻具内容积,用顶替量、顶替时间、顶替压力三者相结合计算确定泵入钻井液量。

2.4.1.4为防止浸泡液窜槽,当浸泡液出钻头后,应在许可条件下尽量开大排量顶替。

2.4.2顶替浸泡液。

2.4.2.1顶替间隔时间可根据浸泡液质量、密度、井下情况、钻柱内剩余量而定,一般2小时一次,替平为止。

2.4.2.2定时顶替浸泡液使其在环空移动,有助于渗透提高解卡效率,同时通过观察泵压变化和井口返出情况,帮助分析判断井下情况,防止事故复杂。

2.4.3为了保证顶替微量的钻井液就能使井口有反应,应先从环空灌满钻井液,再顶替。

2.3.3钻柱活动

2.4.

3.1注入浸泡液后尚需一定的反应时间方能

解卡,要有足够的时间让钻杆脱粘,在此期间当顶替时配合活动钻柱,有利于解卡。

2.4.

3.2在等待解卡时,只要条件许可应尽量使裸眼内钻具受压(解卡后钻具不能顿在井底)。

2.4.

3.3等待解卡期间,刹把始终不得离人。

2.3.4解卡后的处理

2.4.4.1一旦发现解卡应先上下活动钻具和转动钻具,恢复循环,顶出浸泡液,逐级增大排量洗井,恢复正常。

2.4.4.2对于复杂井,只要立管无回压应先起钻,再针对具体情况制定下钻顶替浸泡液措施。

2.4测卡松扣参照《测卡松扣操作规程》

2.5对扣震击作业

2.5.1对扣震击作业前应检查井架固定,二层台,天车台无杂物,钻杆捆结实,大钩保险,提升系

统可靠。

2.5.2对扣应选择在钻梃上。

2.5.3对扣前井眼必须畅通,钻井液性能好,井壁稳定,对于被卡钻具若水眼已堵,则应压稳油气层。

2.5.4对扣前应检查指重表悬重及开泵、停泵泵压并做好记录。

2.5.5震击器上部钻具或工具的外径均不允许大于震击器的外径。

2.5.6起下钻作业中要严格控制速度20米/分钟内,及时发现遇阻、防止过失震击。

2.5.7在震击器回位过程中,严格按回程吨位延长操作时间,或停泵,若仍不回位,应每次增加

50KN加压或提拉,不允许快提、快放。

2.5.8对扣震击钻具配合。

a.对扣接头+安全接头+开式下击器+随钻震击器+3-12根钻铤+钻杆。

b.对扣接头+安全接头+开式下击器(闭式下击器)+上击器+3-6根钻铤+加速器+(1-3)根钻铤(加重钻杆)+钻杆。

2.6套铣倒扣.

卡钻事故经一般处理无效时,可先松扣〈爆炸切割,内外切割〉至卡点,再进行套铣倒扣。

2.6.1套铣准备

2.6.1.1铣管尺寸的选择与井眼大小及被卡钻具尺寸有关,铣管与井眼及钻具之间必须有足够间隙,以便循环钻井液,所以选择铣鞋,铣管要遵循下列原则。

a.铣管选择力争原井眼不扩眼。

b.铣管选择粗扣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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