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企业加速器建设项目可研报告

目录

一、总论

二、目的与意义

三、项目建设背景

四、发展目标

五、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

六、运营模式和运营策略

七、实施步骤

八、投资估算与资金筹集

九、经济效益分析

十、社会效益分析

十一、风险分析

十二、结论

科技企业加速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总论——构建“科技企业加速器经济”

为更好地促进我国科技与经济的有效结合,改变技术成果转化率长期处于低水平、科学技术研究与生产实际脱节的难题,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步伐,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我国于1987年引进了“孵化器”概念,并创办了第一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者中心。经过20年来的探索和发展,我国孵化器的数量不断增长,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功能明显增强。目前,我国孵化器的数量仅次于美国、排名世界第二,孵化场地面积和孵化企业数量已位居世界第一。据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统计,2006年全国已有各类孵化器548家(其中国家级168),孵化场地面积2008万M2;在孵科技企业4.14万家、占全国科技中小企业数

量的1/3左右;吸纳了1.3万留学回国人员、46万科技人员和众多大学士从事创新创业活动;在孵科技企业获得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016项;申请各类专利达22191项,已授权的专利有13954项;累计毕业企业 1.99家,企业毕业时的累计收入比初创时提高了近5倍,并培育出包括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项目在内的诸多重大科技成果项目,以及569家年收入过亿元的科技企业和53家上市公司。

我国孵化器事业的发展实践证明,孵化器已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主要载体、成为高科技成果转化的理想平台、成为科技创业者梦想成真的摇篮、成为创新创业文化传播的精神家园。孵化器在将科技资源迅速高效地转变为社会生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企业家、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创造新的就业机会等方面,均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目前,我国孵化器事业也进入了一个关键的转型发展时期,在北京、上海、深圳、西安、武汉等创新氛围浓郁、创业环境优越、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发展的大城市,孵化器事业发展迅速,形成了以创新创业服务为核心链条、形式多样、功能较完善的创新创业社区或虚拟创新创业社区。在上述城市,在孵科技型中小企业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正推动着孵化器事业向“创业导师+专业孵化+天使投资”和“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化基地)+风险投资”的模式发展,使孵化器的服务功能由一般的政策性服务向高端服务层次拓展:一方面,满足种子期项目和初创期企业对孵

化服务的需求;另一方面,满足部分达到毕业标准的高成长性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毕业外迁发展过程中,对发展物理空间、资金、人才、管理、配套服务等创新创业资源更大规模的需求,为这类企业的健康、快速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场所——加速器(或产业基地)。有效解决高成长性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毕业外迁发展过程中普遍遇到的难觅良好发展场所、不愿迁出孵化器,造成孵化器孵化场地供不应求的问题。

按国家科技部《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对入孵企业的“五不”要求:属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孵化器前企业成立时间不到2年;企业在孵化器孵化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企业注册资金一般不得超过200万元;属迁入企业的,上年营业收入一般不得超过200万元;企业租用孵化器孵化场地面积低于1000平方米。当前,北京、上海、深圳、西安、武汉等城市的孵化器,在对待毕业企业上,面临着抉择的困惑!

在深圳市,截至2007年年底,全市共有各类孵化器40家、孵化场地面积60多万M2、入孵企业2250多家、累计毕业企业850家。目前,深圳市每年都有近百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毕业标准、需要从孵化器毕业外迁发展,而至今专门接纳毕业外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业化基地或加速器尚未建成开放、且首个在建的光明加速器只租不卖的运营模式,对急需进行法人地址固化、购买固定资产加快扩大再生产、准备上市的高成长性中小科技企业,缺乏吸引力。孵化器毕业企业不愿迁出去、申请入孵企业进

不来的局面,已成为当前深圳市孵化器事业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难题。

我院在孵化器运营和科技成果转移、产业化工作过程中,亦受到了上述问题的严重困扰。为有效破解这一问题,近两年来我院组织工作小组开展了专题调研,在广泛考察调研、开展专题论证、总结与剖析我院建院十多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按科技企业孕育、初创、成长的发展规律及不同发展阶段对外界服务的主要需求,通过设计整合技术创新、生产经营和服务等要素,提出了“构建科技企业成长路线图全程孵化服务体系”的系统解决方案——按“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化基地)+风险投资”的发展模式,即以加速器为核心环节打造“科技企业加速器经济”,以破解当前孵化器运营过程中面临的难题,并依托我院深圳孵化基地、联合相关战略合作伙伴展开了新的实践探索。

科技企业加速器是我院首个按“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化基地)+风险投资”发展模式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和建设的“科技企业加速器经济”新型科技创新社区,作为我院孵化器事业的发展层次升级、以及外延扩展和业务延伸,将成为我院深圳孵化器毕业企业接力孵化的加速器和产业基地。我院将集成十多年来积累的科技企业孵化和科技成果开发、转移、产业化的经验,以及相关社会资源,努力将其建设成为东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的乐园和培养创新型企业家的摇篮,成为我国高新技术成果研发、转移和产业化的知名新型科技创新社区。

科技企业加速器规划占地暂定4.78公顷(71.746亩)、建筑面积约11.96万M2,建设期4~5周年,概算总投资约31150万元人民币。项目建设,按整体规划、分期建设的方式开展项目建设。一期工程建设规划占地约1.67公顷(25亩)、总建筑面积约4.17万M2、概算总投资约10800万元,重点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科技创新社区,计划于2010年年底动工、于2012年年底建成投入使用。二期工程建设规划占地约3.12公顷(46.746亩)、总建筑面积约7.79万M2、概算总投资约20350万元,计划于2013年动工、于2015年建成投入使用。

加速器一期建设项目,将根据入驻企业的实际需要,按“订单开发和可租、可售”的方式进行开发与运营。预计加速器项目一期工程建成后,可以接纳约8~10家高成长性科技型中小企业入驻,可形成年销售收入8~10亿元、税金约0.6~0.7亿元、提供0.3~0.5万个就业岗位的经济规模;

二期工程建成后,可同时接纳约20~30家高成长性科技型中小企业入驻发展。加速器入驻科技企业预计可形成年销售收入30~40亿元、税金约2~3亿元、提供0.5~1万个就业岗位的经济规模。成为东莞市的新型科技创新社区和培育上市科技企业的重要基地。

二、目的与意义

在东莞市按“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化基地)+风险投资”的发展模式建设加速器,对东莞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和构建和谐社会两大战略思想,实现以建设现代制造业名城、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目标总任务,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提高城市品位等,都将产生积极地推动作用。同时,也为我院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空间。

1、通过我院引进一批高成长性科技型中小企业到东莞落户和加速发展,使地区成为接纳深圳、广州等地孵化器毕业外迁企业的重要场所,为东莞市创建一个高水准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总部基地;引进国内外的高新技术成果到东莞进行孵化、转移和产业化,推动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健康、持续地发展。为东莞市培养出一批本土化高成长性的科技企业和上市公司、以及一批具有综合性素质的科技型企业家。同时,为东莞市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传统产业产品的技术含量、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

2、增强东莞市的区域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3、通过在创建加速器,吸引人才、管理、资金、成果、科技中介服务、文化、生活服务等创新和创业要素,通过这些创新和创业要素的聚集、整合、积淀、发育和成长,最终创建一个功能较完善的高层次“科技企业加速器经济”科技创新社区,促进和带动东莞市风险投资和以孵化器为核心的科技中介服务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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