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管理制度

22、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管理制度
22、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管理制度第一条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国电电力北仑穿山风电场项目工程的分项工程(含检验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及评定的管理内容与要求,适用于现场施工过程中单位(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同时也适用于公司建设需要的单项工程检验与评定。

第二条规范性引用文件

DL/T5210.1—2005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 部分:土建工程DL/T5161.1—2002~DL/T5161.17—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DL/T 5210.1-2005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以下简称“验标”)

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DL/T5191—2004

风力风电机组装配和安装规范 DL/T19568—2004

第三条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1 质量验收是指工程项目在承建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检,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的质量等级进行评定的过程。

3.2 检验批是指按统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3.3 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是指工程参建各方按原电力部《火电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篇》、《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或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明确的工程质量验评范围的要求,共同讨论确定的验收对象;实施质量检验及评定,应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

位工程的顺序逐级进行。如采用行业标准,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并就有关条款参照国标进行修订。

第四条职责

4.1 项目公司组建由公司各级领导管理人员、监理单位、各主要施工单位组成的质量管理网络对工程实施管理。

4.2 公司工程管理部

4.2.1 公司工程管理部对单位(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进行归口管理,负责审查和批准工程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设置公司参与验评的项目范围,并根据参与验评的项目范围参与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工作。

4.2.2 负责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前的监视和测量,组织实施验收、放行、转序等管理活动,并对相关单位项目质量检查与验收的过程控制予以督促和检查。

4.3 业主工程师

4.3.1 协助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管理。

4.3.2 代表业主处理现场的具体事宜。

4.4 监理单位

4.4.1 负责审查施工和调试单位提出的验评范围,设置监理单位参与质量验评的范围。

4.4.2 负责进行施工(调试)单位自评项目的质量抽检工作,并随时抽查施工质量。

4.4.3 负责对质量抽查、检查与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实施,必要时,提出考核。

4.4.3 对于已经验收合格的项目,建立台账,列出明细,并统计各承包商的一次合格率、工程合格率、优良率等,分析质量趋势。

4.5 施工单位

4.5.1 负责制定工程质量验评范围,报监理单位审查,公司批准。

4.5.2 建立健全质量体系,并保证其正常运行,认真进行三级验收,不得进行并级和越级验收。配合监理单位、公司工程管理部(质监站)等单位做好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

4.5.3 建立质量验收台账,统计本单位的质量指标。

第五条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评项目的划分

5.1.1 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调试)单位负责填写《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报审表》(见附录A)和编制《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见附录B)。

5.1.2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的编制按《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和《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执行,并结合公司初步设计所确定的项目进行编制。

5.1.3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编制完成经施工单位内部审核后,连同《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报审表》一并送监理方审批,报项目公司备案。

5.2 质量检验

5.2.1 质量验评范围主要包含: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评;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评;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各检验批质量验收。

5.2.2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开展工程质量检验。

5.2.2.1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项目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顺序逐级进行,未完成前一级检验并取得检验报告或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级检验。

5.2.2.2 单位工程检验必须在本单位工程内的所有分部、分项、检验批验收完成并合格后方可进行。

5.2.2.3 对属于三级检验的项目,由施工单位评定质量等级;监理工程师对其进行抽检,抽检过程中如果发现质量等级评定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对其质量等级进行否定,并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5.2.2.4 对属于四级检验的项目,在前面检查合格的条件下由监理单位组织进行;重要验收的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部专工应参加检查验收,特殊情况时可由监理工程师全权组织,但检验报告应送专工予以确认。

5.3 检验批的质量检验

5.3.1 施工单位在完成检验批或分段的工作后,先进行内部检查验收,包括:班组自检、工地复检、项目部验收,符合要求,填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内部验收签证齐全,整理好相关技术材料后,填写《工程质量报验单》(见附录C),提前24小时,向监理单位报验。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验申请后,应立即对报验材料进行审核,若报验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监理工程师应在报验申请上签署意见后及时退回施工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重新报验。

5.3.2 监理工程师审核报验文件符合要求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到现场按图纸和有关规范要求对检验批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

5.3.3 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验收,并不免除承建单位应当承担的施工质量责任。

5.3.4 未经检查验收确认,施工单位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因此而延误工期或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负。监理单位、项目公司验收后在48 小时内未提出问题或未签字确认,则施工单位认为验收已确认合格。

5.3.5 各级验收应配备必要的检定和校准合格的检验测量器具,严格按照标准实测实量。

5.3.6 未按规定检查验收的项目,不算完工,不得转接下道工序;隐蔽工程未经验收签证不得隐蔽。

5.4 分项工程的检验与评定

5.4.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分段)验收全部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

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并填写《工程质量报验单》,提前24小时向监理申请报验。

5.4.2 监理单位组织对分项工程所含的所有检验批(分段)进行汇总验收评定,评定标准参照有关规范要求,并及时在质量验收记录上签署确认。

5.4.3 验收各方填写质量验收记录,核定质量等级,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签署评定意见。

5.5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检验与评定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与评定,在所含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并签证了《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自评,并填写“工程质量报验单”,交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组织监理、项目公司按照验收标准进行质量评定,并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5.6 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与评定

5.6.1 一般验收程序

在所含分部工程全部验收评定的基础上,施工单位复查整理技术材料,对土建工程进行观感质量检查评分,对安装工程检查技术材料、质量记录、分部试运和试验材料,进行静态、动态的得分计算,自评质量等级,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优良”。填写《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土建工程尚需填写《单位工程技术材料核查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填写工程报验单并附全部技术材料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预验收合格后,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代表进行联合检查验收,验收完毕后,验收各方签署质量验收及评定意见,核定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

5.6.2 需要在整套启动过程中进行动态考核的单位(子单位)工程

a)当单位(子单位)工程达到整套启动试运的条件后,施工单位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向监理单位报验,并将全部验评材料和相关的安装调试技术记录、试验报告等竣工材料报送监理单位申请验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单位工程整套启动前的工作进行预验收。

b)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所提供的验收材料及现场的安装工艺质量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按要求整改。

c)经监理单位对验收材料及实物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程预验收意见。

d)监理单位组织单位工程预验收通过后,由项目公司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验收;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供相关验收材料,验收通过后,各方签署意见,同意该单位工程进入整套启动。

e)对需要在整套试运过程中进行考核的动态指标,由监理单位会同项目公司和施工单位,进行跟踪检查,并办理验收签证。

f)动态考核指标验收签证完毕后,有关各方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6.3 剩余工程和缺陷工程的处理

在验收时,对某些剩余工程和缺陷工程,在不影响交付的前提下,经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协商同意后,作为甩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监理单位负责对其工作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签署书面文件。

5.7 对“不合格”工程的处理

5.7.1 凡是质量验收中发现不合格工程,按照《不合格项目管理制度》执行,处理完毕并组织验收合格后,再填写质量验评记录。

5.7.2 对于存在的严重不合格应采取纠正措施,以消除不合格原因,防止不合格再发生;与质量相关的部门应识别潜在的不合格,并采取预防措施,以消除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发生。

5.7.3 当分项工程不合格时,返工重做的施工项目,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但对最终达到优良标准者不可评定为优良,只能评定为合格;经过加固补强、补修或经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其质量仅评为合格;经鉴定达不到原设计要求,但经设计单位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加固补强的,或经加固补强改变外形尺寸、造成永久缺陷的,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所在分部工程不得评为优良。

5.7.4 由于原材料、制成品、工程设计或设备制造等的质量问题而不参加评定质量等级的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a)按标准、规范、制度进行了严格检查、把关;

b)施工单位确实无力修正和更改;

c)经监理单位、项目公司、设计单位共同认可。

5.8 质量验评标准

5.8.1 质量验收和评定工作应按照电力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要求严者进行验收。若电力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没有要求的,则按照其他行业标准、施工合同、设计文件等规范,在施工前制定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凡执行进口设备的施工质量评定,按订货合同执行,如合同无规定,则另行商定。

5.8.2 上一级验收部门在规定的验收项目之内,至少应抽查其应验收项目数的5%~10%的项目进行复验,以确认下一级验收部门的验收工作质量。

5.8.3 质量验评以书面签证为准,没有办理书面验评签证的项目,不算验收和评定合格,也不算完工。上一级验收人员接到下一级的报验单后应严格按质量标准验收。若不合格,则在验收表上必须填写不合格并签名,若合格也应给予评价签证。

5.8.4 工程质量验评表格使用各自验评标准规定的格式,如无标准格式则参照监理单位提供的式样。

附录 A(规范性附录)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报审表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至监理单位:

我单位依据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篇和本工程的设计,已完成专业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现报上,请审定。

附件:《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

施工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年月日

监理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年月日

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

项目公司意见:

工程管理部(章)

专责工程师:年月日

工程管理部主任:年月日

本表一式三份,由施工单位填报,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附件在施工单位修改、出版后,分发有关单位。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

编号: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检验单位

质量验评标准

编号

单位

程分

部工程

验批

/分

段工

本表是《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报审表》的附件,由施工单位出版后,分发家里单位、业主单位。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工程质量报验单

编号:

工程名称合同编号

至监理单位:

(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已完成施工任务,并按工程检验划分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了自检,质量等级为(合格或优良),现报请查验。

附:自检材料(隐蔽工程施工和自检记录、质量检验评定及质量保证材料)

施工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年月日

监理单位查验意见:

监理单位(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年月日

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

本表一式三份,由施工单位填报,查验后,连同附件,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20200522205905)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状态标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检验员的考核标准等规定。 一、质检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4、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首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5、检验信息传递和可追溯性。要求原始记录齐全,填写清晰、整洁,保存完整;统计报表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具有可追溯性并及时报送。 二、检验员的岗位职责 1,严格按标准、图纸、工艺技术要求、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检验。 2,按公司的规定做好检验状态的标识。 3,做好检验记录。 4,签发不合格通知单,按规定发送有关部门。 5,对返修,返工后产品进行再检验,并重新进行检验状态的标识。 6,做好不合格率的统计,并参与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参与跟踪落实。 7,对操作人员执行工艺进行监督,参加工艺纪律的考察。

8,努力学习,积极运用检验的新技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检验成本。 8,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努力降低错检和漏检率。 三、原材料、外购件进厂检验: 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 并将检验结果通知采购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 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4、外购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案作为供需 双方生产、验收的依据。 5、原材料、外购件代用,应由采购部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会签,研究所长签 字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关键零件的代 用须经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四、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 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 单交生产部门返修,废品或不是操作者原因导致的废品开具不合格处置单上报技术 质量部处理。 2、成熟的产品和工艺出现批量不合格品或废品时,应24内以书面形式报技术质量部。 3、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终检”。 (1)、首检:凡加工改变后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 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零件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巡检记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格(DOC 35页)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格(DOC 35页)

工程项目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分项工程名称:土方路基所属分部工程名称:路基土石方合同号:工程部位:K0+000~K1+000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编号:E-1 基本要求1、在路基用地和取土坑范围内,应清除地表植被、杂物、积水、淤泥和表土,处理坑塘,并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压实; 2、路基填料应符合规范和设计的规定,经认真调查、试验后合理选用; 3、填方路基须分层填筑压实,每层表面平整,路拱合适,排水良好; 4、施工临时排水系统应与设计排水系统结合,避免冲刷边坡,勿使路基附近积水; 5、在设定取土区内合理取土,不得滥开滥挖。完工后应按要求对取土坑和弃土场进行修整,保持合理的几何外形。 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 规定值/ 允许偏差 实测值或实 测偏差 质量评定 1 2 3 4 5 6 7 8 9 10 平均、代表值合格率(%) 得分权值加权得分1△压实度(%) 3 2△弯沉(0.01mm) 3 3 纵断高程(mm) /+10,-15 2 4 中线偏位(mm) /50 2 5 宽度(mm) 2 6 平整度(mm) /15 2 7 横坡(%) /±0.3 1 8 边坡 1 合计 外观鉴定减分 监理意见 质量保证资料减分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评分:质量等级:

工程项目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分项工程名称:砂垫层所属分部工程名称:路基土石方合同号:工程部位:(桩号)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编号:E-3 基本要求1、砂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2、适当洒水,分层压实;3、砂垫层宽度应宽出路基边脚0.5~1.0m,4、两侧端以片石护砌; 5、砂垫层厚度及其上铺设的反滤层应符合要求。 实测项目 项次检查项目 规定值/ 允许偏差 实测值或实测偏差质量评定 1 2 3 4 5 6 7 8 9 10 平均、代表值合格率(%) 得分权值加权得分 1 砂垫层厚度不小于 3 2 砂垫层宽度不小于 1 3 反滤层设置符合设计要求 1 4 压实度(%) 90 2 合计 外观鉴定减分 监理意见 质量保证资料减分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评分:质量等级: 制表:复核:项目总工:年月日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水利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第三条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质量检测业务。 检测单位资质分为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共5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甲级、乙级2个等级。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见附件一。 取得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及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鉴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必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承担。取得乙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除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外的其他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 前款所称主要建筑物是指失事以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者严重影响工程功能和效益的建筑物,如堤坝、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和泵站等。 第四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质量检测知识和能力,并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管理或者行业自律管理的规定取得从业资格。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甲级资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乙级资质。 检测单位资质原则上每年集中审批一次,受理时间由审批机关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检测单位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三份;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制度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制度 (1)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及一个单元,都必须经过“三检”,应有详细地自检记录,尤其要重视原始资料的整理、保存,保汪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隐蔽工程和主要结构工程因技术资料不全,不实而无法确认质量等级的.不得组织评定。 (2)“三检”合格后,由承包人凭上序工程《水利水电施工质量终检合格证》和《工序质量评定表》向监理申办开工(仓)签证,监理机构进行抽榆评定等级,对于非联检项目在1~6小时内完成必要的抽榆工作,联检在3~12小时完成验收签证。上道工序及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及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3)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和一般的问题,应随时通知承包人及时改正,做好记泶并及时记入监理日志,指明质量部位问题的性质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待改正并重验合格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如承包人不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部分工程暂停指令》待承包人改正后报监理单位进行复核,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方可重新开工。 (5)单元工程质量在施工承包人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承包人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人 员评定,并经承包人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报现场工程师评定其质量等级。 (6)分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填写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复核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并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大型水利枢纽工程主体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需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其工程质量等级。 (7)单位工程质量应由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负责自检,由承包人总负责人或技术总负责人组织评定,在施工单位自评基础上,由监理部门复核,质量监督机构核定等级。 (8)承包人应逐月填报《施工月报》,监理部填报《监理月报》。 (9)监理工程师需要承包人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工程师指示单》,督促承包人执行。 九、混凝土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制度 (1)在混凝土开工28天前承包人应按设计要求,完成拟使用的各种标号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监理部审核。 (2)购买原材料、半成品前,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进场材料试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才能用于工程。 (3)不合格材料必须在监理工程师规定的时问内运离现场,否则,监理工程师可安排他人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混凝土浇筑前必须完成基础面或混凝土施工缝、模板、钢筋、止水、伸缩缝和排水孔安装质量评定。 (5)检查混凝土拌和料含水率检测和计量检测。

质量检验员管理制度

质量检验员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 一、公司内部质量检验程序: 自检、互检、专检 二、质量事故的类别: 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的大小和对本公司声誉影响的不同程度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 1、重大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索赔,并有可能终止合作关系的; c、严重影响本公司形象的。 2、严重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且不足3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退货或拒收的; c、对本公司整体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一般质量事故的判定:凡行为/现象属于2条规定,均判定为一般质量事故。 三、质量事故的处罚 对于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将根据造成事故的归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其处罚的办法为下列全部或其中之一 1、行政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降级、严重警告、留职察看、辞退、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罚款; 3、停职参加培训班进行教育; 4、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者,责任人行政上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罚款100-3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50-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5、对出现严重质量事故者,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罚款50-1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30-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6、对出现一般质量事故者,给予通报批评奖、罚责任人。 四、质量奖励的定性范围 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奖励范畴: 1、发现并制止他人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的行为,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者; 2、发现图纸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 3、发现专检失误,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 4、积极推进质量改进,使本部门/工序产品质量、工作效率、设备有效利用率提高。材料消耗下降,工作环境改善者; 5、积极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议,经过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 6、在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方面做出贡献的; 7、积级搞好本岗位/部门工作,全年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优良,未出现质量事故者。 6、奖励的类别: 奖励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授予质量标兵、记大功。颁发荣誉证书并发给奖品或奖金。 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奖金。 7、质量奖惩的实施 7.1质管处根据有关部门反馈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一般事故或奖励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严重事故或重大奖励,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批准后执行。 7.2 对质量事故责任者进行的罚款,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的意见为依据,由相应部门向财务部门出具罚款通知,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7.3 质量罚款由财务部设专帐登记,做为质量奖励基金的补充。 7.4 对受到行政处分/书面表扬的员工,由人事部记入个人档案,并在公司公开场合公布。 检验具体流程 一、进货检验 1、对生产购进物资,由负责保管人员进行核对,确认原材料品名,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通知检验员检验。 2、检验员根据《检验标准》进行全数或抽样验证,并填写《原料检验记录》。 3、采购产品的验证方式: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保证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车间一工程的质量,实现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中的总目标,特制定本质量检验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 公司建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对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范围外的业主委托项目除合同另有 规定外也可参照执行。 2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技术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和《设备管理规则》、《铁路消防管理办法》规定及其他相关标准要求, 3总则 3.1工程建设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各级人员都必须重视工程质量,努力提高施工 质量水平。 3.2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谁施工谁负责,不达标准不交验、不交工,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3.3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程、规范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的规定标准和设 计要求。 3.4为搞好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应坚持赏罚分明,对重视质量并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精神 和物质鼓励;对忽视质量的错误倾向应进行批评纠正;对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和不接受教训屡出事故的有 关部门负责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分;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肇事者要严肃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论处。 3.5质量检查工作要坚持专职检查和自检、复检相结合。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 则、秉公办事、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的人员担任。质检人员在工作中应善于帮助教育施工人员 提高质量意识。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通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6 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前,必须有质量部门参与资格审查,且必须在合同中载明质量保证条款。在 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检查、监督以控制其施工质量。 3.7项目处接受业主(监理单位)和各级质量监督站的质量监督检查、质量评定和指导性意见,并采 取有效纠正措施。 3.8项目处应运用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全面的质量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每个员工充分 理解企业的质量方针并落实到本职工作中去,以保证企业的质量方针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 3.9项目处应组织施工人员,分层次、分专业的轮训学习、考试。重点是有关的规程规范、验评标准、 1

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制度 竣工工程首先由施工企业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质量评定,凡达不到合格的工程,施工企业不得交工,建设单位不得验收和使用,产权部门不予产权登记。 挂牌制 主要工种如钢筋、砼、模板、砌体、抹灰等,施工过程中要在现场挂牌制,注明管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并做相应的图文工团记录,作为重要的施工档案保存。因现场不按规范、规程施工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样板制 施工操作要注意工序的优化、工艺的改进的工序的标准化操作,通过不断探索,积累必要的管理和

操作经验,提高工序的操作质量。每个分项工程或工种(特别的量在面广的分贡工程)者要在开始大面 积操作前做出示范样板,包括样板樯、样板质量目 标,以及向用户作出承诺。 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搞好工程质量是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的关键,为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管理水平,地制定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一、为明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目标和责任,全面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项目经理部于 各专业队伍承包人签定责任承包合同书。 二、各专业队工程承包人要认真遵守国家、建设部和主管部门颁发的先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公司下 发的各项管理制度、企业技术标准。加强管理,增强意识、可靠防范、杜绝违章、防止事故。 三、奖励 1.工程施工过程中,重视施工质量,严格遵守施工验收规范,在省、市质量检验过程中取得优异 成绩的项目部给与奖励。 2.建设单位实行优质优价政策时,所给鱼的优质工程奖或工期提前奖,项目经理部将奖金的一部 分适当奖励给有功人员。 四、惩罚 1.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质量检查时发现质量问题对此予以惩罚时,根据实际情况由专业队承包人 担负一部分。 2.对不重视工程质量,工作不负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质量问题的,项目经理部给与批评教 育,专业队伍承包人承担经济损失;对发生质量事故的,视情节给与承包人罚款5000-10000元,并承担经济损失。 3.对工程质量管理的力度不够,执行施工规范不严,存在有违章作业行为的,每发现一处给予 50-200元的罚款。 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办法》等规定,制定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一、保修范围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流程

工程质量管理 工程生产质量管理总目标 工程合格率100%,一年内无严重质量缺陷,十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售后质量 投诉率小于5%。 第一条材料、设备进场报验时必须附产品合格证、检验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等质保资料; 第二条材料、设备必须符合施工合同中材料、设备清单的要求,装饰材料必须与设计提供的样板相符; 第三条主要结构材料、装饰材料、砼、砂浆必须实行见证取样、试验送检制度; 第四条第一批主要材料进场,地区工程设计中心参加验收; 第五条原材料未经检查验收或检验不合格者,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由项目工程(监理)部通知限期退出现场; 第六条砼、砂浆、钢筋焊接必须在施工现场制作试件,项目工程(监理)部管理人员必须旁站监督。 第七条所有分项工程、工序(包括主体结构、装饰、景观、市政管线等)全面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做“施工样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第八条施工样板在施工过程中实行旁站监督,项目工程(监理)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工艺标准》对施工工艺过程进行验收; 第九条施工样板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禁止大面积施工; 第十条室内装饰工程大面积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在楼层内不同户型做有厅、室、厨房、卫生间的单元施工样板间(交楼标准),通过

施工样板间确定土建与水、电的工艺流程和整体综合标准,认真解决墙面和管线的渗漏现象; 第十一条项目设计代表、项目装饰设计师必须参加施工样板间的验收; 第十二条项目工程(监理)部管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每天不少于两次。发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下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项目工程(监理)部应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对有关部位进行旁站监督; 第十四条隐蔽工程验收应在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做好现场签证,严禁事后补签。分项工程的工序如防水分项的找平层、防水层、隔离层、保护层等必须办理分层隐蔽验收; 第十五条重要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地区工程设计中心必须参加; 第十六条分项(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十七条工程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建筑施工成品保护管理规定》,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各项目的工程验收情况进行抽查,核定地区、项目工程管理人员的验收资格; 第十九条出现质量问题(事故),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必须按规定程序上报,隐瞒不报的必须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条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完成,必须经工程管理部门验收;

最新的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1、基本要求 1.1 材料进场前应做好进场材料验收准备工作,清理存放场地、垛位、校验验收计量器具,调配搬运人力及设备,掌握有关验收标准。 1.2 材料进场后,先核对进场材料质量保证书、合格证、票据、计划、合同等有关资料;核对材料品种、规格、型号等是否与所需相符;出现问题及时上报,问题未解决前不应卸车或接收。 1.3 重要结构材料(如钢材)在进场后应由发包人、监理单位、施工方三方共同进行外观检查。目测材料外包装是否完整、材料表面是否清洁、材料是否有损坏等,发现问题三方共同解决,满足要求时,三方签字认可外观检查的结果。再按照规定取样进行材质复验。 1.4 验收前先检验数量及质量。数量验收按照规定分别采取称重、点件、检尺等方法,以确保进场材料数量准确。 1.5 经数量、质量验收合格的材料要及时办理验收手续,入库登帐,质量复验资料存档备案。 1.6 对验收中出现了数量和质量问题应作出记录,上报有关部门处理,未解决前不应办理验收。 1.7 因某些非主要因素不能验收或对验收中问题供需双方 已有解决意见而工程急需时,可作暂估验收,发放使用,待问题正式解决后再办理正式验收手续。

2、现场见证取样 2.1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按规定进行取样检测。 2.2 见证取样的规定 取样和送检是工程质量的检测的重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公正性。为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本工程现场取样应在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 2.3 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和程序: 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见证取样数量: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样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 定应取样数量的30%。按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混凝土试块:同一配合比混凝土、每工作日取样不少于一组、每拌制100 盘、不超过100M3取样不少于一组;600度试块不少于试块总数的10%:每一层取样不少于一组。砌筑砂浆试块:每一楼层或250M3砌体所用同一配合比砂浆取一组试验。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钢筋原材按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取一组做试验,每批重不超过60t,连接接头(同一钢筋型号级别、同一钢筋直径)闪光对焊接头按300 个接头取一组、电弧焊接头(同一钢筋型号级别、同一钢筋直径)按300 个接头取一组、电渣压力焊接接头(同一钢筋型号级别、同一钢筋直径)按300 个接头取一组。砖砌块:烧结普通砖同一厂家不超过3.5 万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55586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目的 对原料、辅料、成品及半成品进行检验,为生产出合格优质的产品提供保证。 对产品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验证产品要求得到满足,以确保满足顾客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对生产所需的外购产品、过程产品和成品进行监视和测量。 对辅料的入厂检验,半成品的过程检验,成品的出厂检验。 3.职责 质管科是对产品特性实施监视和测量主要职能部门。 4.程序 4.1质管科根据《检验标准》明确检测点、抽样方案、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使用的检测设备等。 4.2进货验证 4.2.1对生产购进物资仓库保管员核对,确认原材料品名,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置于待检区,并通知检验员检验。必要时,由化验室采样进行微生物和理化指标的检验。 4.2.2检验员根据《检验标准》进行全数或抽样验证,并填写《原料检验记录》: 产品的过程检验由各工序的品管员负责,按照工艺标准对其检验和监控将检验合格的半成品交付下道工序,不合格品另行堆放。 a)检验合格。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并做好标识。 b)检验不合格时,检验员在购进物资上加“不合格”标识,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2.3采购产品的验证方式 验证方式可包括检验、测量、观察、工艺验证,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等方式。 4.3半成品的测量和监控 4.3.1过程检验 对设置检测点的工序,在做好自检自分后将产品放在待检区,检验员依据检验规范进行检验,对合格品,在《半成品检验记录》上盖检验员签字后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3.2互检 下道工序操作者应对上道工序转来的产品进行互检,确认合格后方能继续生产,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4成品的测量和监控 4.4.1操作者对完工后的成品进行自查,并整齐堆放在待检区,作好标记,附挂上待检标识。 4.4.2检验员按产品《检验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内容记录在相应的《出厂检验记录》中,并做好相应的标识。 4.4.3成品进行包装后经抽检合格后由仓库保管员按检验员出具的《包装生产流程卡》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4.4所有成品出厂前须由品管部对其进行感官、理化、微生物项目的检测。产品的成品检验(出厂检验),由专职检验员负责,成品检验员必须对产品过程检验和控制全面了解,确定无误再进行成品检验。 4.5产品的检验记录 4.5.1品管部应认真建立并保存好产品的检验记录,包括各种检测报告,这些记录应表明是否通过测量和控制,达到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所有记录应有授权检验人员的签字确认。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 E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 《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 《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 《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 《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3.1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 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 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 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 万元者(含10 万元)。 3.5 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 职责 4.1 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 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4.1.2 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 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 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4.1.5 建设单位工程部参加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配合广西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进行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评定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有权对各种违反规程、规范、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等的工程项目行使否决权,有权签发停工通知

修改1质量检验员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员工既是操作者又是检验员,将质量责任制完全落实到每个员工肩上,保证每一道工序在生产制造过程中“不制造不良品、不接收不良品、不交付不良品”,将事后控制转变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总结的管理模式,实现“不良品流转率为零”的工序质量控制目标。通过引入“下道工序是上道工序的顾客”的市场概念,把顾客满意度贯穿于质量管理的全过程。 一、公司部质量检验程序: 自检、互检、专检 二、质量事故的类别: 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的大小和对本公司声誉影响的不同程度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 三、质量事故的处罚 对于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将根据造成事故的归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其处罚的办法为下列全部或其中之一 1、行政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降级、严重警告、留职察看、辞退、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罚款;

四、质量奖励的定性围 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奖励畴: 1、发现并制止他人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的行为,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者; 2、发现图纸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 3、发现专检失误,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 4、积极推进质量改进,使本部门/工序产品质量、工作效率、设备有效利用率提高。材料消耗下降,工作环境改善者; 5、积极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议,经过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 6、在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方面做出贡献的; 7、积级搞好本岗位/部门工作,全年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优良,未出现质量事故者。 8、奖励的类别: 奖励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 物质奖励:奖金。 9、质量奖惩的实施 9.1质检部根据有关部门反馈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事故或奖励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9.2对质量事故责任者进行的罚款,以公司主管部门批准的意见为依据,由相应部门向财务部门出具罚款通知,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9.3质量罚款由财务部设专帐登记,做为质量奖励基金的补充。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范围 1.1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五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术语和定义 3.1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者(含10万元)。 3.5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职责 4.1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 4.1.2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

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评定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评定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中规定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X 300MV级供热机 组扩建工程建设中的质量检查验评工作程序,旨在突出过程控制的验收程序,更好的控制工程质量。从基础、工序、文件记录上为单位工程验收、工程总体验收奠定基础。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

2X 300MV级供热机 组扩建工程。 3. 3.1施工承包商 按内部三级检验制度进行班组自检、工地或质检部门复检, 并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和质监站的监督检查。每月编制四级验收计划报监理公司、三期办。及时编报“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报审表”(见附表1)和“工程质量报验单”(见附表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正确完成竣工验收资料,填写工程质量报验单,报监理公司、三期办。3.2设计单位 参加部分单位工程的验收,并提出意见。

3.3调试单位 完成单位工程的各项调试工作;参加单位工程的验收工作, 提出意见;接受监理公司、建设单位的监督。 3.4监理公司 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参加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提出监理意见;核签“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报审表”和“工程质量报验单”。 3.5建设单位 参加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工作。 3.6质监站 根据《质监大纲》规定的监督项目组织有

关单位进行各项质监活动和该项目的签 证工作,参加监督分部、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核定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4. 验收程序 4.1分部工程验收,分两个阶段进行,首先进行分项工程验收,而后进行分部工程验收。 4.1.1分项工程验收办法如下: 4.1.1.1分项工程验收,是生产工序的验收,一般在工序结束后按质量计划中的检查 点(H、W R点)进行,施工承包商内部严格执行三级检验制度。 4.1.1.2凡须经监理公司、建设单位验收的分项工程,施工承

无损检测记录管理制度.doc

06无损检测记录管理制度1 文件编号:NPIC-YR-ZD-06 版本:A 页数:共4 页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 校对: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2006-04-08发布2006-05-10实施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 无损检测记录管理制度文件编号:NPIC-YR-ZD-06 版本:A 本页版次:0 页码:2/4 1 目的 对无损检测记录进行控制,为压力容器制造质量提供相应证据,确保产品

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压力容器制造中无损检测质量记录的控制。 3 职责 3.1质保科负责无损检测报告档案的归口管理。 3.2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负责无损检测系统中相关记录的收集、整理。 4 工作程序 4.1 无损检测记录的分类 4.1.1射线检测记录包括“无损检测委托单”、“检测部位图”、“布片图”、“焊接射线检测工艺卡”、底片、“射线探伤质量评定记录”、“射线探伤质量通知单”、“焊缝射线探伤不合格品处理通知单”和“射线探伤报告”。 4.1.2超声波检测记录包括“无损检测委托单”、“检测部位图”、“焊缝超声检测工艺卡”、“超声波探伤报告”和超声波自动记录资料。 4.1.3磁粉检测记录包括“无损检测委托单”、“检测部位图”、“磁粉检测工艺卡”、照片和“磁粉探伤报告”。 4.1.4渗透检测记录包括“无损检测委托单”、“检测部位图”、“渗透检测工艺卡”、照片和“渗透探伤报告”。 4.2 记录的填写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等级标准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等级标准 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理标准》规定,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均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其具体标准如下; (一)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 (1)保证项日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抽检的处(件),均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3)允许偏差项日抽枪的点数中,建筑工程有70%及其以上、达筑设备安装工程8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超允许偏差的实测值也应基本达到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优良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一个分项工程的检验项目含有几个,其中的每一个可称其为子项。 每个子项所抽检的处(件)均应符合相应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规定,且其中50%及其以上的处(件)达到优良标准要求,该子项即评为优良,一个分项工程所含的子项全部合格,且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子项达到优良标准者,该分项工程的基本项目即为优良。 (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他差范围内。 (二)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分部工程中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达到合格的标准。 2.优良 分部工程中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在全部达到合格标准的基础上,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分项工程为优良,且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中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必须达到优良。 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是: (1)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分部工程中的锅炉安装、煤气调压装置分项工程; (2)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程中的电力变压器安装、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安装、电缆线路分项工程; (3)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中的有关空气洁净的分项工程; (4)建筑电梯安装分部工程中的安全保护装置、试运转分项工程。 (三)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 (1)单位工程中所含的分部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2)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70%及其以上。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一、质量检验实施细则 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质量管理控制,现场质量工程师负责工序的检查,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验收,工程检查,报验和监理签证工作,组织职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把工程质量控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 1、项目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认真审核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认真详细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错误及必要的设计变更,应及时向设计、监理单位提出 2、施工测量放线,放线实行“双检”制,大中型建筑工程由公司、项目部双检,一般工程由经理部采用不同人或不同方法测量、核对结果,测量记录要规范,字迹工整清晰,主测人员要签字。 3、水泥、钢筋、砂石料等各种原材料进场,应严格执行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质量不合格或质量合格证明书,质量检验报告等凭证不全者,不得进场。 4、原材料应按指定地点设置,经试验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5、对施工中的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必须事先编制详细的质量措施和技术操作标准,施工中必须派技术人员 6、试验人员须认真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做到各种

试验数据齐全、真实、资料完整。 7、质检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求检查程序,配合监理工程师及时认真进行工序,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工作。8、质检工程师认真阅读设计文件,掌握设计尺寸,每道工序完工后,会同技术人员及时进行自检,填写有关检查证,核定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专项检查,并及时请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认。 9、质检工程师该经常深入现场,发现违反设计、施工规范或技术操作规程的行为,除向当事人进行教育、帮助和提出纠正意见外,还应填写“工程质量问题通知书”责成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应进行必要的处罚,对因质量问题及人身安全或对以后工程质量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有权决定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及时向领导汇报。10、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由项目经理带队,安质、工程、物资、试验等部门人员参加的对在建工程的质量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限期整改,同时核查考核相关部门的工作质量以及质量控制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行文通报,奖优罚劣。 11、出现工程质量事故较小的情况下,可采取返修或返工,构成一般以上事故,应及时在24小时内报公司分管领导、公司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处理方案,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材料进场检验 坚持材料进场检验制度,确保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使用前符合技术规范的质量要求。 (1)严格控制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施工中所用的材料均应具有相

高速公路质量检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质量检查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1、为实现思遵高速公路第9合同段的质量管理目标,落实《思南至高速公路第9合同段质量计划》的相关要求、及思遵高速公路第9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关于“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完成本合同段的理念,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此制度。 2、本制度依据《思南至高速公路第9合同段质量计划》、《思南至高速公路第9合同段质量管理办法》制定。 3、本制度适应用于思遵高速公路第9合同段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 二、质量检查组织机构 1、项目部的综合质量大检查由项目总工组织,项目部质量管理小组成员参加; 2、项目部的日常检查由质检科长组织,质检员、试验员参加; 3、项目处的日常检查由项目处长组织,技术员参加。 三、质量检查规定 1、项目部的综合质量大检查:每个月进行两次,一次在每月计价工程统计完成后进行,主要是针对计价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时间暂定每月15号左右,根据计价进度进行适当调整;第二次在月底,针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施工工艺、实体质量进行检查。时间暂定在每月25号左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项目部职能部门的质量检查:每个月至少两次,不定期进行。 3、项目处的质量检查:每个月至少一次,不定期进行。

四、质量检查记录及报告 1、项目部的综合质量大检查:由项目部质量小组成员记录,质检科收集整理,检查报告经项目总工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发布; 2、项目部职能部门的质量检查:由质检员、试验员记录、整理,检查报告经质检科长审核、项目总工批准后发布; 3、项目处的质量检查:由技术员记录、整理,检查报告经项目处长批准后发布,并报一份交质检科备案。 五、质量检查的整改与反馈 1、当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时由检查部门填写质量整改通知,并要求受检部门、或班组(劳务队)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检查部门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和验正。 2、当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检查部门有权勒令违规施工工程立即停工(包括局部停工)整改,并依据《思南至高速公路第9合同段质量管理办法》的有关奖、惩规定执行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将处理方案、处理结果及时上报项目部。 3、凡在检查过程中不服从管理的将依据《思南至高速公路第9合同段质量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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