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教学大纲

课程代码: 0300477《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教学大纲Regulation and Professional Ethics of Journalism 执笔人:吴倩编写人员:吴倩审核人:田萱《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教学大纲[注:以上表格字体均为五号宋体,表格中所要填写的内容除特别说明外均为五号楷体] [学时分配][注:以上表格字体均为五号宋体,表格中所要填写的内容均为五号楷体][理论教学内容与要求]第一章新闻传播法规的基础知识[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新闻法制的核心问题,掌握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和主要内容,对新闻法制有整体上的认识。
[重点难点]新闻法制的核心问题、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和主要内容[教学时数] 2[教学内容]第一节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及核心问题一、法与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及特征二、新闻法制与其他规范三、新闻法制的核心问题1.依法保障言论出版自由2.依法限制滥用言论出版自由3.新闻界本身的自律第二节新闻法制中的法律关系一、新闻法律关系及其特点二、新闻法律关系的主体三、新闻法律关系的客体四、新闻法律关系的内容和类型[练习题]1.什么是新闻法制?其特点是什么?2.新闻法制的核心问题是什么?3.新闻法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第二章新闻法的历史发展[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英美法系新闻法,大陆法系新闻法,掌握新闻法产生的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新闻法有宏观上的认识,并能够理清中国的新闻法制的历史发展。
[重点难点]英美法系新闻法及大陆法系新闻法,旧中国新闻法及社会主义新闻法的历史发展。
[教学时数] 4[教学内容]第一节新闻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一、经济条件二、思想条件三、政治条件第二节国外新闻法的历史发展一、英美法系国家新闻法的历史发展二、大陆法系国家新闻法的历史发展三、电视字幕与声画搭配第三节我国新闻法的历史发展一、旧中国新闻法的历史发展二、社会主义中国新闻法的历史发展[练习题]1.试述“曾格案”在美国新闻法发展中的意义。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

1、什么叫舆论监督?有几种常见形式?舆论监督指新闻媒体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共同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
形式:1)批评:比较常见,《焦点访谈》《新闻调查》《今日说法》《每周质量报告》《道德观察》(漏油事件、女体盛宴等)《焦点访谈》1994开办,1996批评报道75%2)建议:伴随批评。
2、什么叫名誉?名誉有哪些特征?名誉:关于公民或法人品德、才能、信用等的一种社会评价。
积极性、公众性、客观性、主流社会性3、什么是名誉权?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名誉权: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名誉享有不受侵犯的权利。
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行使了侮辱、诽谤等侵害行为侮辱:指行为人以暴力、语言或文字等形式贬低他人名誉、毁损他人人格的行为。
侮辱的表现形式:(1)暴力侮辱:强行施暴(2)语言侮辱:嘲笑谩骂(3)文字侮辱:大字报等诽谤:指故意捏造事实或散布虚假事实以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
诽谤的表现形式:(1)语言诽谤(2)文字诽谤2、指向特定的受害人指名道姓、含沙射影、大部分可以确认。
3、损害事实的存在名誉、精神、财产受损4、行为人过错故意过错;过失过错;4、什么叫隐私权?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抗辩事由有哪些?隐私权:个人是有依照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隐私不受侵害的权利。
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抗辩事由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名誉有不可侵犯的权利。
1.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侵害行为(1)履行舆论监督职能(2)公正评论(3)权威的消息来源:发表或引用国家权威机关的观点等内容,以此为依靠。
比如官方文件、专家论点等。
(4)公共人物和公共兴趣公共人物指较多在社会公众面前出现的人物。
比普通人对社会有更大影响。
社会对他们监督多,他们隐私少。
公共兴趣指多数人对某个人或某个事件产生的兴趣。
公众有知情权。
(5)合理使用法律许可的范围(6)当事人同意主观善意、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课件

第一节 重大新闻的发布与新闻发布会制度的建立
• 为什么我国实行重大政务新闻由新华 社统一发布与报道的制度? • 在我国,有哪些特殊新闻信息须由国 家指定的部门统一发布?
一、重大政务新闻的发布与报道
• 关于重大政务新闻的发布与报道,自中华人民共和 关于重大政务新闻的发布与报道, 国成立以来, 国成立以来,一直实行由新华通讯社统一发布的制 以确保重大政务新闻的权威性、真实性、 度,以确保重大政务新闻的权威性、真实性、准确 力争发在外电外台之前。 性。力争发在外电外台之前。 • 所谓重大政务新闻,主要指:①党和政府的重大政 所谓重大政务新闻,主要指: 决定; 重要文件; 重要会议新闻; 策、决定;②重要文件;③重要会议新闻;④中央 领导人的重要活动; 中央领导人同外宾会见, 领导人的重要活动;⑤中央领导人同外宾会见,会 谈时发表的涉及国内国际重大问题的谈话; 谈时发表的涉及国内国际重大问题的谈话;⑥重要 人事任免; 领导人去世等。 人事任免;⑦领导人去世等。 • 在这些重大问题上,有一个统一的发布口子和口径, 在这些重大问题上,有一个统一的发布口子和口径, 可以避免因多种版本的报道而引起的混乱,以及因 可以避免因多种版本的报道而引起的混乱, 着重点不同而引起的外界猜测和流言蜚语。 着重点不同而引起的外界猜测和流言蜚语。 • 【P96】 】
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
• 以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 设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为主。 • 一般企业开业产品上市等商业活动不 宜举办新闻发布会。【P98】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的类型
• 常见的6种类型【P99-100】 • 例行新闻发布会 • 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会 • 重大活动新闻发布会 • 宣告性新闻发布会 • 首脑新闻发布会 • 网络新闻发布会
第一章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

第一章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在当今信息爆炸的时代,新闻传播的影响力日益显著。
它不仅是我们获取信息、了解世界的重要途径,更是塑造社会舆论、影响公众观念的关键力量。
然而,伴随着新闻传播的迅速发展,一系列问题也随之而来,这就使得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新闻传播法规,是规范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准则,它为新闻工作设定了明确的边界和行为规范。
其存在的意义,首先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在新闻报道中,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等权利应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
例如,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开其个人隐私信息,这就是对法规的违背,会给当事人带来极大的伤害。
同时,新闻传播法规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在一些重大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中,准确、及时的新闻报道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应对危机至关重要。
但如果新闻报道出现误导、虚假等情况,可能会引发社会恐慌,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
另外,新闻传播法规还能促进新闻行业的健康发展。
通过明确的法律规定,规范新闻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行为,防止不正当竞争和不良行为的出现,保障新闻市场的公平与有序。
职业道德,则是新闻工作者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的自我约束和行为准则。
它是基于对社会责任感和职业操守的认识而产生的。
新闻工作者应具备真实性原则。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任何虚假、夸大或歪曲的报道都是对职业道德的践踏。
在获取新闻素材时,必须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对信息进行反复核实和求证,确保所报道的内容真实可靠。
客观性也是职业道德的重要方面。
新闻工作者应避免个人偏见和主观臆断,以客观公正的态度报道新闻事件。
不偏袒任何一方,不被利益所左右,为公众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
此外,新闻工作者还应当保守秘密。
在采访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一些涉及国家安全、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的信息,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随意泄露。
然而,在现实的新闻传播实践中,违反法规和职业道德的现象时有发生。
有些新闻机构为了追求点击率和收视率,故意制造噱头、炒作敏感话题,甚至编造虚假新闻。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doc 51页)

§1-1 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
2,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客体
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新闻传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 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它必须具备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主体 资格,即具备能够享有参加新闻传播活动的权利和承担新闻 传播活动义务的资格。
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主体有以下几类:新闻传播媒体;新闻传 播从业人员;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或自然人。
§1-1 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
• 1.宪法 最高国家权利机关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制定的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 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不仅规定了国家 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公民的基本权 利和义务等根本问题,还为各种法律、 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提供了法律依据与来源。 对新闻事业所 作的原则性的规定,是新闻法规的主要 渊源和新闻立法的法律依据。
包括《宪法》的有关规定、有关法律、有关行政法规与规章等各 种法律规范性文件。
§1-1 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
一、新闻传播法制的一般概 念
(二)有关新闻传播法的一个问题
(1)问题
要不要一部由国家制定的、调 整与规范新闻传播活动的专 门法律?即:要不要制定一 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 法》?
§1-1 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
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新闻传播 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新闻传播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新闻传播行为和智力成果。
§1-1 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
3,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内容与类型
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新闻传播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 新闻传播权利与义务。新闻传播权利,是新闻传播法律规范所规 定的、新闻传播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做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 障。新闻传播义务,是新闻传播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新闻传播法 律关系主体所承担的某种行为的必要性。
从假新闻看我国新闻法规和职业道德的缺失

从假新闻看我国新闻法规和职业道德的缺失【摘要】假新闻在社会中的危害不可小觑,而我国新闻法规和职业道德的缺失也是制约新闻行业发展的重要原因。
我国新闻法规存在的漏洞导致假新闻频现,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缺失更是让舆论环境雾气重重。
为了重建新闻行业的规范,我们需要加强新闻法规的完善与执行,提升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
只有加强对假新闻的打击,严格执行新闻法规,提升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才能让新闻事业更加健康地发展,为社会传递更加准确、客观的信息,促进社会稳定和进步。
【关键词】关键词:假新闻、新闻法规、职业道德、社会危害、漏洞、完善执行、规范、打击、新闻从业人员、提升、重建。
1. 引言1.1 我国新闻法规的现状我国新闻法规的现状在近年来得到了不断加强和完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我国现行的新闻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法》等法律法规,这些法规明确规定了新闻媒体的职责和义务,保障了新闻传播的正常秩序。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新闻法规的执行力度和监督力度仍有待提高。
一些新闻机构和从业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乱象时有发生。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新闻传播方式发生了巨大变革,传统的新闻法规已经有些跟不上时代的步伐。
涉及互联网新闻传播的监管政策相对滞后,管理空白和风险点较多,导致一些假新闻、虚假信息通过互联网传播得以滋生。
这些现象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正常秩序。
我国新闻法规在保护新闻自由的也需要更加注重对新闻传播的规范和监督,加强对新闻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管理。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防范假新闻的传播,维护社会的利益和公共利益。
1.2 职业道德在新闻行业中的重要性在新闻行业中,职业道德是至关重要的。
新闻行业作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承载着向公众传递真实、客观、准确信息的责任。
而职业道德正是新闻从业人员在履行这一责任过程中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
职业道德对于维护新闻行业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至关重要。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制定和变动、效力可及于全国的法律规范性文件活动的总称,是我国中央立法的首要组成部分。
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依法制定和变动、效力可及于全国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活动的总称,与全国人大立法共同构成中国国家立法的整体,是我国中央立法的非常重要的方面。
国务院立法,是我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中央政府依法制定和变动行政法规、参与国家立法活动以及从事其他立法活动的总称。
煽动,是指行为人以语言、文字、图像等方式对他人进行鼓吹煽动,意图使他人接受或相信所煽动的内容或去实行所煽动的分裂国家的行为,而非行为人自己实行,这是煽动分裂国家罪与分裂国家罪的根本区别。
名誉,是社会或他人对公民品德、才干、信誉、功绩、资历和身份等方面评价的总和。
名誉权,就是公民享有应该受到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和要求他人不得非法损害这种公正评价的权利。
媒介审判,是指新闻传播媒体在报道消息、评论是非时,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涉案人员作出定性、定罪、定刑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造成破坏司法原则的后果。
媒介审判主要有2个负面影响:1、亵渎了法治原则。
2、造成了新闻媒介的角色错位。
抗辩事由,是指在侵权案件中,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指控和请求,提出一切有关免除或者减轻其民事责任的主张。
新闻传播职业道德,是从事新闻信息传播活动的人们,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形成的调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曾格案”,是指1733年曾格创办的《纽约周刊》上发表的文章,抨击了省政府管理者的政策,随后曾格因此被指控犯有煽动性(反政府)的诽谤罪,最后陪审团宣判他无罪。
该案件是北美殖民地时期有关法律和出版自由的著名案例,标志着美洲殖民地新闻自由的第一次重要胜利。
我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基本原则:一是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二是“两个服务”方向的原则;三是国家发展与行政管理的原则。
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一是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权利;二是言论出版自由权利不可滥用。
新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重点复习

新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重点复习新闻法律职业道德其伦理规范复习资料1、一个道德原则,若干条道德规范,有哪些原则?(新闻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由哪些内容构成)P290-3121条道德原则和几条道德规范构成1条道德原则就是新闻传播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新闻传播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核心,是新闻传播行业及从业者在调整职业活动中各种利益关系时必须遵循的最重要的一把尺子。
(1)新闻自由原则(2)社会责任论(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几条道德规范1.新闻要真实、客观与公正。
①力求准确②尽可能交代消息来源①要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反映事物②将事实与观点严格分开、避免主观倾向③保持平衡2.清正廉洁,以正当方式从事本职工作。
①坚持新闻传播职业的独立性,不屈服于邪恶势力,避免主观干扰②不受贿,不搞“有偿新闻”等行业不正之风③不得混淆新闻与广告的界限,大搞“广告新闻”3.自觉遵守法律,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利。
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团结②维护司法尊严与司法公正③不得伤风害俗,不得宣扬色情、凶杀、暴力、愚昧、迷信及其他格调低劣有害人们身心健康的内容。
④维护公民合法权利,不诽谤他人,不揭人隐私。
4.提倡公平竞争,加强协作与交流。
5.同情弱者,注意保护少年儿童等易受伤害者。
2、关系的主体和客体,新闻法律的主体和客体P14-17新闻传播法律关系定义:指新闻传播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在新闻传播活动过程中参与者各方所形成的权力与义务关系。
特点:1.国家意志的体现2.以法律上的权力和义务为内容3.由国家强制力做保障主体:指在新闻传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
1.新闻传播媒体(最重要)。
具有法人主体资格2.记者、编辑等新闻传播从业者。
3.政府、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群众团体内容:指新闻传播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是指由新闻传播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新闻传播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义务是指新闻传播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新闻传播法律关系主体所承担的某种行为行为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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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名词解释1,新闻职业道德:是从事新闻信息传播活动的人们,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形成的调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2,法律道德化:所谓法律的道德化,主要侧重于守法过程,指的是法律主体把守法内化为一种道德义务,以道德义务对待法律义务.简言之,即强调人类的道德理念铸化为法律,是由他律转化为自律的过程。
3,道德相对主义:指夸大道德的相对性,否定道德具有普遍性的一种道德主张.认为道德的正确性或错误性随时随地而异,并不存在可适用于一切时代,可应用于每一个人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德标准.4,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公共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5,有偿不闻:“有偿不闻”是指一些单位和个人为了掩盖其丑事,用钱“摆平"媒体,而媒体在得“偿”之后,对本该进行舆论监督的人或事“睁只眼闭只眼",甚至根本不报逆,不曝光。
还有人美其名日“负面效果影响双赢"。
6,虚假广告:凡利用广告捏造事实,以并不存在的产品和服务进行虚假宣传,或者广告所宣传的产品和服务主要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均应认定为虚假广告。
7,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其特征是,作者与所在工作机构应具有劳动关系;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对作品的使用应当属于作者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或业务范围之内。
8,外国常驻新闻机构:指外国新闻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新闻采访报道业务并有一名或一名以上人员的分支机构。
9,外国常驻记者:指外国新闻机构派驻中国6个月以上,从事新闻采访报道业务的职业记者。
10,新闻法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针对新闻事业的专门立法,如《新闻法》广义——关于新闻事业的一切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总称。
11,媒介审判:是指新闻媒介超越正常的司法程序对被报道对象所作的一种先在性的“审判预设"。
它是新闻竞争日趋激烈下的产物,从法理学的视角看,“媒介审判”损害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形象,是新闻媒体的职能错位,它使得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的天平过分倾斜,有悖于法治精神。
12,煽动罪:煽动是指通过演讲、文字乃至广播电视、书画等等言论方式公然散布虚假的信息,以蛊惑人们的反常情绪,采取某种不利于社会和他人的行动罪名.13,公正评论:公正评论是新闻抗辩事由中重要的一条评论所依据的事实是真实的,有可靠的事实来源。
评论者主观上应出于诚意,是诚实的。
评论的事项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
意见和事实分开,可识别为评论。
14,名誉和名誉权:名誉是关于公民或法人品德、才能、信用等的一种社会评价。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誉享有不可侵犯的权力.15,著作权:也称版权,它是指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对于自身的科学或文学、艺术等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16,侵权行为: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伤害他人而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17,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1)损害事实的存在(2)行为人的主观过错(3)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4)行为的违法性18,非法出版:新闻传播活动中的非法出版罪,主要是指非法印刷、出售报纸或新闻期刊等出版物,从中牟取暴利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其犯罪主体既可能是报社及其从业人员,也可能是社会上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广义的非法出版包括一切从程序到内容违反法律的出版活动及其出版物。
19,高技术污染:是指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有害数据、发布虚假信息、滥发商业广告、侮辱诽谤他人的犯罪行为。
简答1,法的特征(1)法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2)法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的共同意志的体现。
(3)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
(5)法以权力和义务为主要内容。
2,现代新闻传播活动的职业特征第一,新闻工作者是在紧迫的时间压力下工作的。
第二,新闻工作者必须借助现代化设备完成传播活动。
第三,新闻工作者的职业活动具有极大的社会广泛性.3,新闻出版单位有必要实行以下四项保密制度第一,自审与送审相结合的保密审查制度。
第二,通过内部途径反映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的制度。
第三,采访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的批准制度。
第四,新闻发布制度4,我国新闻法制渊源(1)宪法(2)《刑法》、《民法》等主要法律及其有关的司法解释。
(3)其他法律(4)行政法规(5)地方性法规(6)行政规章(7)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8)国际公约5,《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1)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的审批(2)播放、传送广电节目的审批(3)节目审查(4)转播规定(5)禁播规定(6)限制播放规定(7)群众参与的直播节目的审批管理6,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包括现任或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务院总理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全国政协主席7清末各报律立法条款的变化及特点(1)清末报律关于公民办报条款呈宽松趋势。
(2)报纸发印前须呈送官署的表述,由“查核”到“存查".(3)增加了新闻从业者及媒介的义务条款,如不得损人名誉、涉及阴私、有错误须更正等,使报律在内容上更趋完整。
(4)惩处条款刑罚的量刑程度不断减轻,民事化色彩渐浓。
8,新闻法律关系的内容与类型内容:指新闻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新闻权利和新闻义务。
类型:(1)、新闻媒介与政府的新闻管理关系(2)、新闻媒介与新闻工作者的聘用合同关系(3)、新闻媒介与受众的新闻服务关系。
(4)、新闻媒介与法人的广告服务关系9,新闻侵权行为及其特点新闻侵权:指新闻媒体和新闻采写者利用新闻传播媒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
新闻侵权的特点:从侵权的具体内容上看,主要是对公民的人格权造成损害,其中尤其以侵害公民的名誉权和隐私权最为多见。
从侵权的后果看,具有广泛性和迅速性的特征.10,煽动罪的概念及特点煽动罪:煽动是指通过演讲、文字乃至广播电视、书画等等言论方式公然散布虚假的信息,以蛊惑人们的反常情绪,采取某种不利于社会和他人的行动罪名。
煽动罪的特点第一,表述方式的非理性,即使用浮夸的、情绪化的、蛊惑性的语言.第二,内容的非事实性,如造谣诽谤,虚张声势、夸大其事、攻其一点、不及其余。
第三,直接面向公众,即公然散布。
第四,容易导致反常性,即它的目的不是“书生空谈”,而是希望及其他人的反常性狂热,采取某种不利于社会和他人的行动.11,新闻职业道德的调节对象(1)新闻工作者与受众的关系。
(2)新闻工作者与工作对象的关系。
(3)新闻工作者与同行的关系。
(4)新闻工作者与所属媒介的关系。
(5)媒介与广告客户的关系。
12,媒体承担民事责任的两种途径及主要方式非讼程序和诉讼程序两种途径,主要方式:(1)更正与答辩(2)精神抚慰---——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3)赔偿损失——-—新闻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分为两部分,一是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二是精神损害赔偿。
经济损失赔偿,是指赔偿受害人因侵权行为而造成的财产损失。
精神损害赔偿,又称非财产损害赔偿,是对侵权行为所造成精神损害所作的赔偿。
13,道德行为和非道德行为的区别(1)道德行为和非道德行为的根本区别在于,有无主观意识的支配,也就是有无人己利益的思考和衡量在其中,有无对他人利益的故意的损害或故意的利益在其中。
(2)人的道德行为是故意的,是存在人己的利益对比舍取和权衡的。
而人的非道德行为则往往是在一种与他人无关的心态支配下的,是一种纯个人行为。
(3)非道德行为本质是基于个人生存需要出发的行为.譬如人们正常的吃饭、睡觉、打喷嚏等等,这些行为一般的说来都是非道德行为。
(4)另外,人在特殊情境的刺激下作出的不由自主的逃生或其它行为,往往也是非道德行为。
14,对可以申请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受境外电视节目的单位类型的原则性限制一是级别较高、规模较大的教育、科研、新闻、金融、经贸等确因业务工作需要的单位。
二是三星级或国家标准二级以上涉外宾馆。
三是专供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士办公或居住的公寓等.经检验合格,由省级广电部门发给接受卫星传送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并报广电部和国家安全部门备案。
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受设施特殊情况:仅在收不到当地电台、有线电视台等电视节目的地区,个人可以申请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15,境外新闻和信息在进内发布需要遵循的一般原则。
一切国际新闻,均须根据新华总社广播稿发表.西方四大通讯社(合众、美联、路透、法新)和其他外国通讯社,除与新华社无偿交换新闻外,各类新闻稿仍不得在我国发行.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不得直接向外国通讯社购买新闻,不得播出外国新闻节目。
各级地方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只能播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的国际新闻节目和新华社总社的国际电讯稿,禁止擅自播出从境外卫星电视收录的、或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广播电视国际新闻节目和国际时事政治专题节目,不得将新华社的电讯稿配以境外卫星电视的图像.16,我国实行网、台分开体制的主要原因P951)有线网络的建设、维护需要极高的投入,不是单独的一家电台或电视台所能承担的,只有政府主管部门利用国家投资进行建设和维护。
2)电台、电视台多头设网、自行建设,必然导致布局失衡、资源利用效率低、重复建设的结果,需要政府主管部门统筹安排、规划.3)有线传输网络联网规模的扩大和技术要求的提高,运行管理难度将逐渐增加,独立的一家电台、电视台势必难以承担管理的职能,只能交由主管部门来解决.17,为什么说道德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P213(1)、道德是人在自身需要推动下创造的一种特殊文化规范,目的在于保障社会的存在与发展。
(2)、在人与道德的关系中,人永远是道德主体,人是第一位的,道德是第二位的。
(3)、道德是为人而存在的,而不是人为道德存在,道德只是为人实现幸福目标而服务的工具。
(4)、必须走出那种将道德目的化的误区,把道德视为追求自身最大幸福与利益的人们的行为规则系统,不再将道德与人们的利益追求对立起来,而是使人在理性的引导下,正确地分析种种利益关系的实质,做出趋利避害的正确选择。
18,从事商业广告活动的三个民事法律关系主体P135广告主:为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广告经营者: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广告发布者: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论述1,“公正评论”公正评论是新闻抗辩事由中重要的一条(1)评论所依据的事实是真实的,有可靠的事实来源(包括报章的报道);事实是评论的基础,如果评论所依据的事实是虚假的,自然不会得出客观结果、公正的推论.(2)评论者主观上应出于诚意,是诚实的(相信自己正确).评论意见是评论者在态度庄重、立场公正的情况下作出的结论,并非出于偏袒、讽刺和嘲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