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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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经济管理科管理制度

医院经济管理科管理制度

医院经济管理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经济管理科的管理行为,提高经济管理效率,保障医院经济管理科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经济管理科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经济管理科是医院的重要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医院的财务管理、成本核算、收费管理、资产管理、医保管理和合同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医院经济管理科应根据医院的整体经济管理要求,做好财务预算、会计核算、成本控制、收费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医院经济管理科应积极配合医院领导的各项工作,保障医院的经济运作。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所称的医院经济管理科,包括医院财务部门、成本核算部门、收费核算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医保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部门。

第二章经济管理科的组织机构第七条医院经济管理科领导班子由主任、副主任和科长组成,设有办公室。

第八条主任是医院经济管理科的领导,负责医院经济管理科的全面工作,直接向医院院长领导。

第九条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十条科长是直接领导医院经济管理科下属部门的工作,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办公室主要负责医院经济管理科的文件管理、会议组织、综合协调等工作。

第十二条医院经济管理科还设有财务部、成本核算部、收费核算部、资产管理部、医保管理部和合同管理部等职能部门。

第三章经济管理科的职责与权限第十三条财务部门负责医院的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预算等工作。

第十四条成本核算部门负责医院的成本核算、成本控制和成本管理等工作。

第十五条收费核算部门负责医院的收费标准的制定、收费核算和收费管理等工作。

第十六条资产管理部负责医院的资产管理、资产评估、固定资产清查等工作。

第十七条医保管理部负责医院与医保部门的对接工作、医保报销流程管理等工作。

第十八条合同管理部负责医院的合同管理、合同审批、合同履行情况监督等工作。

第四章经济管理科的工作流程第十九条医院经济管理科应根据医院的财务预算,编制医院的年度预算。

第二十条医院经济管理科在编制财务预算的过程中,应根据医院的发展战略和经济情况,合理确定各项指标和支出预算。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管理医院的合同管理流程,保障医院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监督。

合同是医院与供应商、合作伙伴等外部机构之间重要的法律文件,对于确保医院运营的稳定和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的合同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器械采购合同、药品采购合同、人力资源合同等。

3. 合同管理流程3.1 合同签订阶段1.申请:合同签订需由相关业务部门向合同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供完整的合同内容和相关附件。

2.审批: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申请进行审批,确保合同符合法律法规和医院内部规定。

3.签订:经合同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合同双方进行签订,并存档相关文件。

3.2 合同执行阶段1.履行监督:由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定期与合作方沟通交流。

2.异常处理:如出现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或异常情况,相关部门应及时报告合同管理部门,由其协调解决。

3.3 合同归档阶段1.合同备案:合同完成履行后,合同管理部门将合同归档,并在合同档案中进行备案登记。

2.合同存档:合同应妥善保管,按照合同保密等级进行分类存放,确保安全可控。

4. 合同管理责任4.1 合同申请方责任1.提供完整的合同内容和相关附件。

2.按照合同管理部门要求的流程和时间节点提交合同签订申请。

3.协助合同管理部门与合作方进行谈判和合同签订。

4.2 合同管理部门责任1.根据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处理合同申请。

2.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执行中的问题。

3.定期对合同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

4.3 合作方责任1.签署合同前应详细了解合同内容,并确保其具备签署合同的权限。

2.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3.合作方应主动与医院合同管理部门交流沟通,及时反馈履行情况。

5. 相关规定和要求1.合同涉及的敏感信息应保密处理,不得外泄。

2.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合同存档情况,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合同管理部门应与法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影响。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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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合同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院合同管理工作,维护单位合法权益,防范各种风险,促进医院经济业务健康发展,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和协议书。

医院对外经济业务发生时,原则上各实施部门以医院名义签订合同并依合同办事,一般标的金额在10000元及以上的工程、设备、物资、维保及服务的采购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应急项目(含后勤设施抢修、医疗仪器设备抢修及信息系统抢修等)的实施可视实际情况延时签订合同。

2.参考文件2.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3《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3.名词定义3.1医院的合同是指赤峰学院附属医院(以下简称医院)与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经济方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不包括医院其他方面的合同等。

4.作业内容4.1合同的订立4.1.1合同的订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医院合同条款一般采用电子文档打印或复印形式签订。

4.1.2医院签订合同时,应尽可能参照各类示范文本合同进行签订,若没有示范文本合同可参照,则合同条款中应包含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和对方的名称及住所等合同要素。

4.1.3对外签订合同时,标的金额在50000元以下的,由医院法人代表(院长)或委托代理人(一般指分管院领导、总会计师)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生效;标的金额在50000元及以上的,由医院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生效。

4.1.4医院签订的合同必须加盖“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公章,否则医院不支持所签订的合同。

4.1.5医院合同内容由两张及两张以上纸张组成的,相关部门需加盖合同骑缝章。

4.1.6医院在签订房屋等不动产买卖、赠与合同,重大基建项目承发包合同等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办理公证的合同需由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公证手续。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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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1. 合同签订程序:包括合同的需求提出、编制合同草案、评审审批、签订合同以及存档等程序。

2. 合同模板:为不同类型的合同制定相应的模板,明确合同的基本条款和标准。

3. 合同管理责任及流程:明确医院内各角色在合同管理中的责任和职责,规定合同管理流程,保证合同的签订、履约和解决纠纷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 合同审查:设立合同审查机构或专门人员,对各类合同进行审查,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完整性。

5. 合同履行监督: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履行监督,确保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及时发现和处理履行中的问题和变化。

6. 合同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合同纠纷解决机制,明确合同纠纷处理的程序和责任分工,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

7. 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合同的综合管理,包括合同的申请、审批、签订、履行、变更和存档等环节的电子化管理。

8. 合同风险管理:通过制定合同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降低合同风险,确保医院的利益不受损失。

9. 合同培训和宣传:定期进行合同培训,提高医院员工对合同管理制度的认知和理解,并通过宣传活动加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意识。

以上是一个医院合同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实际的制度可根据具体医院的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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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合同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合同的管理过程,保障医院与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顺利进行,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和监督,避免合同纠纷和法律风险,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合同签订、履行和管理的业务和部门。

三、合同管理流程3.1 合同签订1.申请: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提出合同签订申请,并提交相应的合同草案及相关附件。

2.审批: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对合同申请进行审批,包括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评估等。

如果合同涉及金额较大或法律风险较高,需报请医院法务部门审核。

3.签署:经过审批的合同,由双方授权的主管签署,并在合同正本上加盖公章。

4.归档:合同管理部门将已签署的合同整理归档,并登记在电子合同管理系统中供查阅。

3.2 合同履行1.履行义务:各业务部门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期限,履行自身的义务,并及时汇报合同履行进展。

2.监督检查: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合同履行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提前预警风险点。

3.变更管理: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必须经过合同管理部门审批,并及时与对方协商一致。

3.3 合同管理1.合同备案: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备案登记,包括合同编号、签订日期、合同类型、合同金额等。

2.合同查阅:各业务部门可通过电子合同管理系统查询已备案的合同,并按需复印或打印。

3.合同提醒:合同管理部门定期提醒各部门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到期时间等,防止漏期风险。

4.合同评估: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四、合同管理责任1.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各业务部门负责按照本制度执行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履行和管理工作。

3.医院法务部门负责对合同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咨询和指导。

4.领导层负责监督、审批和决策合同事项,确保合同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五、合同争议解决1.合同的争议解决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诉讼解决。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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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合同管理,加强对合同签订、履行、监督和评估工作,提高医院合同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保证医院合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与合同签订、履行、监督和评估相关的单位、部门及人员。

第三条合同是医院内部各部门或外部单位、个人等约定将来一定的客体用于某一目的时的一种法律行为,包括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

第四条医院合同的签订、履行、监督和评估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原则,秉持谨慎、独立、公正、诚实的原则,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公平原则。

第五条医院合同管理应当依法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侵害合同当事人利益。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六条合同签订应当由具有法定资格的合同代表进行,合同代表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医院内部规章制度等规定,确保合同签订的合法、合规。

第七条医院合同基本内容应当明确,包括合同名称、合同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时间、付款方式、履行地点及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八条医院合同的签订应当经得起诉讼和仲裁机构的审查,杜绝造假、弄虚作假等行为。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九条医院合同的履行应当依法、诚实信用,按照合同的约定和适用法律来履行。

第十条医院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超出预期的不可抗力因素,需及时通知对方并共同商定解决方案。

第十一条医院合同的履行应当注重交流沟通,及时反馈合同履行情况,做好合同履行记录。

第四章合同监督第十二条医院合同监督应当履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及时发现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医院合同监督应当强调事中事后监督和检查,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监督和评估制度,及时查处合同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医院合同的监督应当按照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履行质量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在合同履行结束后形成评估报告。

第五章合同评估第十五条医院合同评估应当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手段,获取合同履行所需的信息,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第十六条医院合同评估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客观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公开透明地进行评估,保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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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院合同管理,保护医院合法权益,提高合同执行效率,保障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实际情况,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与合同相关的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审批、签订、履行和管理。

第三条定义•合同:指医院与外部单位或个人之间书面订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

•合同管理部门:指负责医院合同管理的特地机构或部门。

第二章合同审批第四条合同审批权限医院合同审批权限划分如下:—总值不超出10万元的合同,由医院合同管理部门审批。

—总值超出10万元的合同,须经医院合同管理部门审批并报医院领导层批准。

第五条合同审批程序合同审批程序如下: 1. 合同申请:合同申请人将合同申请表及相关料子提交至医院合同管理部门。

2. 合同审批:医院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申请料子进行审核,并核实申请人身份和权限。

3. 合同评估:医院合同管理部门将合同交给相关部门进行评估,评估内容重要包含合同法律条款、价格合理性等。

4. 合同批准:经合同评估无异议后,医院合同管理部门依据合同金额划定的权限进行审批,并报医院领导层审批。

5. 合同通知:医院合同管理部门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引导申请人进行下一步合同签订的相关工作。

第三章合同签订第六条合同签订主体医院合同签订主体为医院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表,具体操作人员由医院合同管理部门指定。

第七条合同签订程序合同签订程序如下: 1. 双方确认:合同签订人员与对方单位或个人确认合同的内容,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2. 资料准备:签订人员完成合同文本的准备工作,包含填写合同要素、附加条款等。

3. 合同草案编制:签订人员依据双方确认的内容编制合同草案。

4. 合同批阅:签订人员将合同草案及相关料子提交医院合同管理部门进行批阅。

5. 合同签订:通过批阅后,签订人员将合同草案正式签署,并邀请对方单位或个人代表进行签署。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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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合同管理制度一、概述医院合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内部合同管理的流程和要求,确保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变更过程合法、有效、规范,保护医院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签订流程1. 合同签订人员的确定:医院应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合同的签订,该人员需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

2. 合同的起草:合同签订人员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符合医院利益的合同草案,并在草案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3. 合同协商:合同签订人员应与对方进行充分协商,就合同条款进行讨论、确认,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双方权益平衡。

4. 合同签订:经过协商一致后,合同签订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正式签署合同文件,并保留相应的备案。

5. 合同执行:医院应建立合同的执行机制和督导机制,确保各项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

三、合同履行管理1. 合同台帐管理:医院应建立合同台帐,将所有签订的合同信息进行记录,包括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签订单位、合同金额等。

并对台帐进行定期审查和更新,保证合同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合同履行监督: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监督人员,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如发现合同履行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3. 合同变更管理:如遇到合同变更的情况,医院应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合法合规的程序进行变更,并对变更后的合同进行备案和监督。

四、合同纠纷处理1. 内部协商解决:在合同纠纷发生时,医院应首先通过内部协商的方式解决。

各相关部门应集思广益,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并通过互相妥协和让步,达成和解。

2. 法律途径解决:如通过内部协商无法解决合同纠纷,医院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调解或提起诉讼解决纠纷,并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3. 诚信考核与惩处:对于恶意违约、严重损害医院利益的合同违法行为,医院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诚信考核,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为了更好地管理医院的合同事务,医院可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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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一、经济合同是指合同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

医院与外部单位发生经济业务,需要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须签订经济合同。

二、单项金额在1万元及以上的对外经济事项(医药、物资、设备、工程、维保、租赁及服务等)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单项金额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经济合同为重大经济合同。

单项金额小于1万元的对外经济事项,由主办科室根据需要确定是否签订书面合同。

三、经济合同签订之前,主办科室必须充分了解对方资质、履约能力、信誉状况,查看对方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章原件,并保留盖有对方法人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主办科室负责合同调查、谈判、拟稿、签订。

签订合同时应尽可能参照各类示范文本合同进行签订,若没有示范文本合同可参照,则合同条款中应包含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和对方的名称及住所等合同要素。

五、经济合同实行会签制度。

经济合同由主办科室拟定后,要经过相关业务科室、职能科室的审核,重大、复杂的经济合同要经过法律顾问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合同签订前须履行主办科室主要负责人、医院分管领导、法定代表人三级审批手续。

属医院重大经济事项的,应当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后签订。

医院所有经济合同须由法定代表人签订或由法
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相关人员代为签订。

六、合同签订生效后,医院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若对方当事人出现违约时,主办科室应及时按合同约定条款或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违约方责任,并视违约责任的大小,医院将部分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义务,同时向医院领导报告合同履行情况。

对需要医院支付款项的合同,主办科室应按合同条款约定和执行进度建立台账管理;对形成医院收入的合同,主办科室应加强与财务部的核对工作。

七、需要变更、解除经济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


更、解除经济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按照合同订立程序进行审批。

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经济合同仍有效。

八、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医院须持经济合同原件至少四份,主办科室、财务部各一份,院长办公室留存两份归档,财务部将合同作为原始凭证予以存档。

医院所有签订的正式经济合同均由院长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保存。

经济合同的保管人、实施人对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医院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故意或过失泄露给第三方。

九、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主办科室应及时向医院分管领导和法定代表人报告纠纷情况,并及时通知财务部,暂时停止一切付款行为。

主办科室应主动收集、整理对方违约证据材料以及其他与纠纷有关资料,及时与医院法律顾问以及有关科室进行咨询,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对工作。

主办科室应坚持原则,维护医院利益,加强与另一当事人进行友好协商,合情合理合法地寻求解决方案。

经协商仍无法解决,可提交上级主管部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十、建立经济合同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

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
合同的监管,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

主办科室及相关业务、职能科室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对未按有关规定执行,应签订合同未签订、应当报送相关科室、人员会签而未报送、未经医院法定代表人批准私自签订或更改合同的相关人员应当追究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有关规定或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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