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违章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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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M-ZD-92381 现场违章处罚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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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违章处罚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在集团公司安全检查中,现场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200元。

一、采煤

1、工作面上下出口不畅通;支护密度、支柱结构不符合规程规定或支柱柱距3处以上超规程规定;支柱支在浮煤上的。

2、工作面软底未采取措施的。

3、工作面内不同性能支柱混用的(特殊地段有安全措施的除外)

4、对工作地点不认真执行敲帮问顶,不及时清理伞檐、悬石的。

5、炮采工作面不按规定打贴帮柱或临时支护,顶梁连续两根不铰接的。

6、工作面来压期间或遇断层构造,未制定措施加强支护的。

7、工作面存在空载支柱或卸载柱未及时更换的;不坚持二次注液,初撑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8、工作面上下出口端头支护形式、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规程要求。

9、两巷及上下出口局部高度、宽度不符合规程要求,影响通风、运输、运料、行人的。

10、超前支护不符合要求。

11、采高超过规定未采取防倒措施或防倒绳不全的。

12、采煤工作面采空区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不采取人工强制放顶,继续组织生产的。

13、采煤工作面未按规定使用甲烷断电仪;乳化液的配比达不到要求的。

二、掘进

1、迎头空顶作业,无临时支护或临时支护不合格,前探梁移设不及时,接顶不牢固的。

2、工作面爆破崩倒、崩坏的支架不先进行修复,仍组织生产的。

3、敲帮问顶制度执行差、存在活岩悬矸的。

4、架棚巷道迎头不使用联锁或联锁不齐全、不牢固的。

5、由下向上掘进25度以上的倾斜巷道无防止煤矸滑落伤人措施的。

6、上、下山掘进无防跑车装置的。

7、巷道贯通、预透无贯通措施或措施内容不全的。

8、修复巷道或整棚时不执行由外往里逐架进的,不使用临时支护,退路不畅通的。

9、维修倾斜巷道时,上、下段同时作业的。

10、巷道内安全设施不全、不灵敏或失灵的。

11、架棚巷道支架距离、迎山角、扭矩、棚腿扎角等不合格,背帮、背顶不实的。

12、巷道工程质量低劣的,巷道成型差的;锚杆角度、外露长度、锚盘接触面不符合要求的;有截锚杆现象的。

13、对锚杆不按规定作拉力试验的;对喷体不按规定作强度、厚度检查的。

14、巷道环境卫生面貌差、有淤泥积水、迎头积矸多、杂物多影响通风、行人的。

15、掘进迎头在揭露老空、旧巷道时,无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的。三、机电

1、电气设备下井无验收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产品合格证。

2、井下使用非阻燃电缆。

3、井下“三大保护”不使用或使用不正常的。

4、井下电气设备存在失爆现象的。

5、电缆破皮漏电,接头不合格的。

6、设备检修处理故障时,开关停电后没有悬挂警示牌的。

7、开关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的。

8、带电作业的。

9、掘进工作面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不合格的。

10、各种保护不安装或不合格的。

11、擅自在井下拆开、敲打、撞击矿灯的。

12、岗位工擅自脱岗、离岗的。

四、提升运输

1、主提升绞车的安全设施不全;后备保护不使用;钢丝绳不按规定检查;绞车不定期检查维修的。

2、罐笼防坠器失灵的,不定期做脱钩试验的。

3、小绞车安装不合格的。

4、倒拉牛绞车防护设施不合格的。

5、立井、斜巷提升安全设施不全、不使用或不起作用的。

6、斜巷运输未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的。

7、斜巷运输无声光信号装置的。

8、钢丝绳锈蚀、断丝严重或钩头插接不符合规定的。

9、提升时超挂车;矿车连接不合格或不使用保险绳及车尾的。

10、罐笼超过额定载人数量或不放罐笼帘子提升的。

五、通防管理

1、局扇随意停开的。

2、工作地点风量不足,无风、微风作业的。

3、局扇喝循环风;风筒破损,跑漏风严重;风筒距迎头超过规定的。

4、违章启封采空区、盲巷,擅自开密闭的。

5、瓦斯检查空班漏检或无矿长、技术负责人签字的。

6、甲烷传感器、报警仪不按规定设置或不使用的。

7、防尘设施不健全或不正常使用;采掘工作面不采用湿

式打眼;煤尘堆积严重的。

8、通风设施安装及使用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9、不按规定配备使用自救器和通风仪器仪表或不定期进行规定校验的;未定期校验瓦斯探头、瓦斯断电仪、瓦斯报警仪的。未建立标校记录台帐的。

10、采掘工作面及其它通风巷道出现瓦斯积聚(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不采取措施的。

11、同时打开两道风门或碰坏、撞坏风门,造成风流短路的。12、独头盲巷未及时密闭的。

13、不按规定设置隔爆设施或者设施不完善的。

14、主扇风机房无人值班、无电流表、无电压表、无负压计、无记录或记录不实的。

六、防治水

1、矿井未每月组织水害排查或排查出水患而未及时进行处理的。

2、各类防水煤柱不符合规定或发生破坏隔离煤柱行为的。

3、掘进巷道应进行探放水而未进行探放水的。

4、未编制探放水规程或探放水规程不符合要求的。

5、探水孔数、孔深未达到探水规程规定或探水孔布置不合理的。

6、掘进巷道到达探水线时,而未进行探水的。

7、探水记录无管理档案;档案填写不及时,无钻孔总结的。

七、火药放炮

1、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未事先通知提升绞车司机和上、下井口把钩工的。

2、电雷管和炸药未分装分运,同罐同车运送的。

3、人员携带矿灯进入井下爆炸材料库的。

4、井下领取、运送爆炸材料时不使用专用工具,不分装分运的;一人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或将电雷管装在衣袋内的。

5、爆炸材料发放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行发放、清退管理制度的;爆破工领取炸药材料时不签字或签字不实的。

6、不将剩余的爆炸材料交回爆炸材料库的。

7、领用的炸药、电雷管存放在一起的;乱扔、乱放或丢

失的。

8、不按规定把爆炸材料箱放在安全地点并加锁;炸药箱、雷管箱管理差的。

9、施工地点无专职爆破工的。

10、不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的。

11、爆破工不随身携带放炮器钥匙或转交他人的;一个工作地点使用两台放炮器的;未使用放炮器放炮的。

12、裸露爆破、明电爆破、短母线爆破或一次装药、分次放炮的。

13、处理拒爆、残爆不严格按规定处理的,有其他人员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工作的。

14、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除起底、松顶、刷帮)进行放炮的。

15、放炮线长度不符合规定的。

16、炮眼无封泥,封泥不足、不实,不使用水炮泥的。

17、施工地点边打眼边定炮的。

18、爆破地点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炮眼内发现异状、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进行装药或爆破的。

奖罚制度施工现场违章处罚条例

(奖罚制度)施工现场违章 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违章处罚条例 为强化施工现场的管理,实现文明施工,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壹条: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出入证,违者不得入内。 第二条:凡公司职工(包括外援工、分包单位和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壹次罚款50元;不按要求系带的,处于20元罚款。项目部不按要求配备安全防护用品或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不足的,处项目部2000-5000元罚款. 第三条:项目施工不准酒后作业,发现壹人次处于100元的罚款,其项目班组承担连带责任,处于100元的罚款。酒后高空作业处于200元的罚款。 第四条:于施工现场发现穿高跟鞋或拖鞋者壹次罚款50元。 第五条:施工现场不准带儿童进入施工作业区,发现壹例处于50元的罚款。 第六条:现场施工不得赤膊上岗,发现壹人次处于50元的罚款。 第七条:施工现场发现使用不满十六周岁的童工,壹人次处于责任人500元的罚款。 第八条:施工现场不得有嬉戏、打架、斗殴和进行违法违

纪的行为,发现壹人次,处于200元的罚款。于架子上嘻闹的处于200元的罚款。造成伤亡者,除追究其刑事责任外,另罚款10000-100000元。 第九条:施工现场发现赌博的,壹人次处于1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严禁高空掷物,违者罚款200元(无论有无损失)。造成成品损坏、砸伤人员等事故者,由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壹条:施工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冲水式厕所时,处项目部1000元罚款.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违者罚款50元。。 第十二条:材料堆放场地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严禁使用明火或吸烟,违者罚款情500元。造成事故者追究肇事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擅自使用明火焚烧物质,造成环境污染的,处于100元的罚款。 第十四条:高处悬空危险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扣。施工现场未配备安全带的处项目部200元,不按要求配带的发现壹人次处于50元的罚款。 第十五条:不听招呼而强行坐吊篮、井架、塔架上下者罚款50元,同时对机操工罚款100元。 第十六条:无故翻爬井架、龙门架、脚手架的,发现壹人次处于50元的罚款。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碘钨灯取暖,违者罚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313-72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基本规定 第一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帽。有下列违规行为的,罚款50元/人.次。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下颌带(或下颌带过松)的; 2、坐在安全帽上休息,或将安全帽提在手中、放在一边的; 3、不按规定颜色佩戴安全帽,或用油漆涂刷安全帽的; 4、戴有缺陷或不合格安全帽的。 第二条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佩带胸卡,严禁穿短裤、裙子、凉鞋、拖鞋及高跟鞋或赤膊、赤脚,违者,将责令立即离开施工现场,并视情节罚款100元/人.次。

第三条严禁在施工现场睡觉,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第四条各岗位(含设备操作司机)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凡有串岗、溜岗、脱岗及违反规程者,罚款50元/人.次,造成事故者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第五条严禁酒后上班和上班时间内喝酒(含啤酒)。违者罚款300元/人.次。 第六条禁止到池塘、河流、航道中游泳、洗澡,违者,给予罚款200元/人.次,并作退场违纪处理。 第七条禁止从设有禁行标志的便道、边坡、管道等危险处通行,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第八条任何人员都必须服从现场管理,禁止强行进入禁止施工控制区。违者,视情节给予罚款100~200元/人.次。 第九条禁止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或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违者,将视情节给予罚款100~200元/人.次。

违章违纪处罚管理规定

违章违纪处罚管理规定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应承担的相应处罚后果。 1.2 本标准适用于对本公司范围内员工的管理。 2 管理职责 2.1 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全公司日常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处理。 2.2 公司安委会、工会、安全环保部、生产调度中心、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等公司领导有权对劳动纪律和其他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落实、检查,检查结果计入相关部门及人员考核。 2.3 各部门对本部门所属范围人员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并对日常执行情况进行布置、监督、落实、检查。 3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3.1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凡未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缺勤者即视为旷工。凡旷工者扣除当月全部绩效考核分数; 3.1.1 进出公司必须刷卡;如未带卡,须及时到门卫登记;未带卡也未在门卫登记的作旷工处理;弄虚作假代他人刷卡的每人次扣绩效考核5分。 3.1.2 各部门考勤人员应每日进行如实考勤,发现有弄虚作假、作弊现象等不实情况,扣考勤人员绩效考核10分,扣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1分。 3.2 员工上班迟到的处理: 3.2.1 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5分; 3.2.2 10至30分钟(含30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10分; 3.2.3 30至60分钟(含60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15分;

3.2.4 60至120(含120分钟)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20分; 3.2.5 2小时以上至4小时(含4小时)记旷工半天,扣绩效考核50分; 3.2.6 4小时以上记旷工一天,扣绩效考核100分; 3.2.7 旷工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待岗两个月,[待岗期间,只发放生活保障金]; 3.2.7 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旷工两次的,解除劳动合同并扣绩效考核100分; 3.2.8 一个月连续两次违纪另扣绩效考核10分,连续三次另扣绩效考核15分,四次以上另扣当月绩效考核30分。 3.3 当月或当日睡岗一次扣绩效考核20分,两次睡岗扣绩效考核50分,三次睡岗扣绩效考核100分; 3.3.1 上班时间闭目、打盹,10分钟以上(含10分钟)视作睡岗并按睡岗条款处理。 3.3.2 离岗或借故外出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均按离岗处理,离岗、早退按迟到条款扣绩效考核分数。 3.3.3 离岗睡觉、关灯睡岗、躺倒睡岗及其他严重睡岗等严重违纪行为扣除绩效考核100分; 3.4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半日按照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3.5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属旷工行为: 3.5.1 休假逾期的; 3.5.2 以欺骗方式获得假期的; 3.5.3 涂改伪造证明未来上班的; 3.5.4 在应勤日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上班的; 3.5.5 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缺勤的; 3.5.6 拒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及安排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出勤的。 3.6 偷拿公司财物或未经公司同意将公物转送他人、搞私有或私自对外加工的,违者扣当月绩效考核100分。情节严重的公司视情形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按失窃财物价值或非法获利金额的2 倍追究赔偿责任。

施工现场违章处罚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违章处罚管理规定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1、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自觉遵守施工现 场内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违者按情节给予处罚。 2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带,违者罚款50 元,两米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罚款50 元。 3、现场内禁止吸烟,违者罚款50 元。 4、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违者罚款500 元。 5、现场内严禁大小便,小便违者罚款100 元,大便违者罚款500 元,并将现 场处理干净。 6 、严禁在现场内嬉戏打闹、坐卧闲聊和窜岗窜位,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7、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听从项目部的统一安排,所用材料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存放,并码放整 齐,否则罚款500 元。 8、对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围攻起哄、打击报复工地管理人员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 元,情节严重的送交地方派出所处理或将其清退出工地。 9、现场内的所有材料,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更不准将建材带入生活区内,违者按材料价格 的10 倍给予罚款。

10、严禁随意挪用拆卸和损坏现场内的一切消防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违者罚款500-1000 元, 造成事故者将负法律责任。 11、进出现场内的材料和工具等,必须报材料管理人员登记,否则不得拉出现场,所有出门的 价格的10 倍给予罚款。材料和工具必须有项目部审批,违者按材料和工具 12、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操作手动用各种机械,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 作业,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 元,若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13、严禁随意将零散材料、工具等存放在外架子、女儿墙顶、窗台等不安全的地方,以免掉下 伤人,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 元。 14、严禁攀爬卷扬机架,外脚手架或乘坐卷扬机吊笼上下,违者罚款500 元。 15、现场内严禁动用明火,若因施工需要必须动用明火时,必须到工地安保部门办理动火审批 手续,并设专人看火,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0 元,若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1/3 16、严禁从高处往下乱扔物料,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0 元,若造成事故责任自负。17 、严禁私自乱接电源和私用电炉,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将违章电器没收。18 、现场内所有用电线路必须理顺架空,严禁随意乱拉乱扯和随地 拖拉,违者将给予100 元罚款,造成事故责任自负。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制度

安全生产处罚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上级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履行,建立良好的约束机制,创建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作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安徽四建控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本安全生产检查处罚制度。 本处罚制度在施工过程中的贯彻,带有执法和守法的性质,是非常严肃的法制行为.处罚不是管理目的,只是一种必要的管理手段,而且是建立良好约束机制的必要手段。请项目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学习和领会本制度的规定,并严格遵守,消除各种违章行为,营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生产氛围,确保本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得以实施。具体规定如下: 一、专业分包单位、施工班组的安全管理 1、专业分包单位、施工班组因管理不善,受到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安徽四建控股集团公司通报或被媒体曝光的给予责任班组、分包单位5000~20000元以上的罚款; 2、专业分包单位、施工班组对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安徽四建控股集团公司及项目部所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照“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到位,给予责任班组、分包单位1000~10000元罚款,并停止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及验收; 3、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安徽四建控股集团公司及项目部等人员到现场检查,专业分包单位、施工班组不配合的每次处罚500~1000元,情况恶劣的给予1000元以上处罚; 4、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徽四建控股集团公司、项目部组织的开会、检查等活动,不请假无故缺席的每次罚款500元(累计三次以上加倍处罚); 5、专业分包单位、施工班组的安全管理资料未按照要求和规定时间上报,给予200元的罚款,多次催要仍未上报的(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其中安全教育、安全交底、设备资料等应由本人签字,代签的每人次罚款100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为了加强项目安全施工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促进生产的发展,经研究决定特制订如下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1、凡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违者罚款50元。 2、高处作业严禁穿硬底鞋、拖鞋、易滑带钉鞋,打赤膊(不穿衣服)上班,违者罚款50元。 3、高处作业、悬空作业,必须拴合格的安全带作业,违者罚款50-100元。 4、工地内严禁吸烟,不到指定区域吸烟者,违者罚款50元。 5、上班前不准喝酒,禁止酒后作业,违者罚款50元。 6、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准任意拆除、移动防护设施和安全装置,违者罚款100-500元。 7、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资材料,违者罚款100-500元。 8、现场的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非工种人员不得任意动用,乱拉乱接电线,违者罚款50-100元。 9、在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内随地大小便者,乱扔垃圾、饭菜,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纪律者,罚款50-100元。 10、对项目质安室、工区下发的通知、表格、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不及时整改和反馈者,罚款200元。 11、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或证件不符合者,罚款100元。 12、严禁在作业区内打闹、嬉戏,违者处罚50-100元。 13、各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又不听安全人员劝告者,罚款50-100元。 14、工地内电线、电缆线应架空,严禁用斗车辗压电缆、电

线,违者一次罚款50元。 15、无电源插头,直接用电源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6、不走安全通道,四处攀爬、翻越脚手架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7、随意动用消防设施作业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8、在宿舍内做饭或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9、未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发现一次罚款50-500元。 20、新进人员未及时申报和安全教育就私自上班的,发现一人罚款100元。 21、脚手架上严禁堆放各种材料,违者罚款100元。 22、卸料平台超重或不及时转运材料的违者罚款100元。 23、模板支撑脚手架,超重、超高堆放材料或不及时分散开的违者罚款200元。 24、施工场地内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的罚款200元。 25、材料乱堆、乱放,不整齐,无标示牌罚款50元。 26、施工完毕,不关闭机械、照明灯电源的罚款100元。 27、在有明显禁止烟火标识或其他存在易燃晚爆场所进行电气焊作业未申领动火证或吸烟罚款200元。 28、机械必须固定专人操作,非机械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机械,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9、施工时严禁疲劳作业、带病上班,违者罚款100元。 30、各工种严禁在楼板面、临边、脚手架上及其它有危及人身安全的危险处休息、睡觉或玩耍,违者罚款100元。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8047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规 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规 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项目办为保证工程建设安全、文明、优质、高效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各项目区域标准化的实现,根据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和前期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的规定》,望各专业组、监理、施工队及时向全体员工传达。 一、对安全生产管理差的施工队或个人违章违纪的处罚: 1、安全管理 1)各施工队在作业安全生产中无明确安全指标

违章处罚考核管理办法

附件: 大唐广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违章处罚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大唐广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广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反违章管理力度,以提高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等有关规程、规定,结合公司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广源公司《违章处罚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规定了违章行为分类、记分办法及经济扣罚等内容。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广源公司所属各企业。 第二章定义和术语 第四条下列定义和术语适用于本管理办法。 第五条员工指公司中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包括固定工、合同工,临时聘用、雇用、借用的人员,以及代训工和实习生。

第六条违章行为指在生产经营区域发生的违反电业安全规程、电网调度规程以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广西分公司、广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违章当事人指发生违章行为的直接责任者。 第八条违章指挥指生产指挥人员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及专为某项工作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九条公司成立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其组织结构与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机构相对应: 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副组长由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含副职)等公司领导担任。 成员由公司各部门第一责任人担任。 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公司反违章工作要求,领导本公司的反违章工作。 (二)统领和协调公司反违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反违章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审核违章处理意见和考核决定,对反违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

施工现场违章处罚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实施制度附则 为了顺利完成各项施工任务,充分调动各工种,各班组及工人的劳动积极性,增强工程参与者的事业心,责任感。进一步明确各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责任及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工程实际情况,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制定《施工现场管理实施制度》。 一、文明施工、树立工程形象。 1、未按规定佩戴相关证件及工作牌,在施工现场穿拖鞋、凉鞋、穿短裤、光 膀子、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每次罚款100 元 2.各施工班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对酒后上岗和在现场偷盗、打架斗殴、聚众闹事、黄赌毒等违法行为的处500--1000 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3.各施工班组及成员必须尊重领导、服从管理。对不听指挥、顶撞上级、冲撞领导及管理人员或对客户言词不恭者罚款100--200 元。 4.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及标语标牌,违者处以罚款300 元/次。 5.施工人员在现场及宿舍嬉戏、大吵大闹,不讲文明道德,不讲礼貌卫生,损害公司和项目形象的,罚款100--500 元。 6、工地范围内乱丢垃圾、乱倒剩饭、菜渣、用水后不关好阀门、不随手关灯 者,每次罚款100 元。 7、擅自在宿舍及现场内私拉乱接、使用油炉、电饭煲、电炒锅等大功

率电器者,没收器具并罚款500 元。 8、宿舍内床铺不整洁、地面及床底有垃圾、烟头、不设容水器丢烟头、门 口不设垃圾桶丢放垃圾者,每人每次罚款50 元。 9、擅自携带家属、小孩在工地留宿,收容外来人员及男女混住的,每人每 次罚款100 元。 10、对不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正确领导、管理、指挥决定的,并且恶意辱 骂管理人员的,罚款500 元,对殴打管理人员的罚款2000 元并立即开 除,触犯国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警钟长鸣,确保生产安全。 1、电气开关、保险盒、插座等缺乏防护盖或用铜线代替保险丝者,每处罚 款100 元。 2、破坏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破坏施工现场公用设施者,赔偿设施费用并 罚款1000 元。 3、施工用电动机具使用时的电线拖地、直接(或用铁线)捆绑在钢筋、钢 管上而没有用绝缘绳吊离楼地面、接线柱无防护罩者,每人每次罚款 200 元。 4、对任意在严禁区域吸烟,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的 每人每次罚款100 元。 5、施工现场严禁赌博。发现赌博除没收赌具和赌资外,对第一次参与罚款 100 元,第二次参与者罚款500元。被再次抓获的予以开除。 6、工完及下班后没有对机具清洗、保养、遮盖、断电,施工通道没有

15号令《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5号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已经2007年11月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3年5月19日公布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1年4月27日公布的《煤矿安全监察程序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局长李毅中 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依照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违法行为(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办法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对煤矿、煤矿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或者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行政处罚应当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管辖 第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四)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 (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 (六)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 (七)关闭; (八)拘留; (九)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将前款的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规定为现场处理措施的除外。 第六条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按照本章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行使管辖权。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施工现场管理违章处罚条例

天河项目部施工现场、宿舍违章处罚条例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不按要求系下颚带 的,每人每次处50元罚款。 2、施工现场上班穿拖鞋、高跟鞋及赤膊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3、本项目禁止喝酒,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对酒后施工者每人每次 罚款500元,班组长负连带责任,罚款2000元。 4、工地施工范围内乱丢烟头、垃圾、乱倒剩饭、菜渣者,每次罚款100元。 5、工宿舍晚上11:00熄灯,休息后喧哗、影响别人休息者,每次罚款100 元。 6、节约用水用电、用水后不关好水龙头者,每次罚款50元,宿舍禁止长明 灯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7、各单位规范施工用电,电气开关、闸刀、保险盒、插座等缺乏防护盖或 用铜线代替保险丝者,每处罚款100元。 8、电焊机的电源线、焊钳或其他接线的绝缘破损、接线柱无防护罩者,每 处罚款200元。 9、施工用电动机具使用时无安全防护设施者,每处罚款200元。 10、施工现场随地大便者,罚款500元,责令其清理干净。

11、破坏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破坏施工现场公用设施者,赔偿设施费用并 罚款1000元。 12、所有电动机具的电线拖地、直接(或用铁线)捆绑在钢筋、钢管上而没有用绝缘绳吊离楼地面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13、施工现场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14、对任意在施工严禁区域吸烟,违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不遵守安全管理 规定的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15、结伙打群架者,不论什么原因,双方每人罚款5000元及其以上,对于为首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重罚50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6、因私事两人打架斗殴,先动手打人者罚款2000元,对于为首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重罚30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对打架造成的医疗费、损坏财物赔偿费用,由项目部根据各方责任大小决定。 17、施工现场(宿舍)严禁赌博,发现赌博要没收赌具和赌资,对参与者第一次抓获者每人罚款200元,第二次抓获时罚款1000元。 18、下班后没有对机具清理、保养、遮盖,施工通道没有清除干净者,每处罚款100元。(班组应做到工完场清) 19、毁坏成型产品者,赔偿材料、人工费用并罚款200元。 20、高空、洞口临边处,向下向外投掷物料者,承担发生事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罚款1000元。 21、未经管理人员同意或未经规定的培训,擅自操作施工机械者,每人每次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管理规定 编制: 审核: 审批: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管理制度 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违章处罚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分包施工单位、各参施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从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农民集中安置区滨西绿洲三期新居工程7#、8#、9#楼项目经理部针对本工程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希望各分包施工单位、各参施单位认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学习本规定,在施工中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杜绝违章作业,确保本工程安全顺利的完成。 附:项目经理部下发《安全生产违章处罚管理规定》 1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工人在施工过程 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违章处罚管理规定如下: 1、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上岗证者不得入内。 2、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好安全帽者罚款50元,两米以上(含两米)的高处作业,不系安 全带者罚款50元。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背、穿短裤进入施工现场者罚款20元。 3、禁止带领闲散人员、特别是带领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50元。 4、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罚款100元,特种作业非特殊工种操作者罚款200元。 5、随意损坏、挪动、拆除现场各种防护设施、消防设施者罚款100 —5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 刑事责任。 6、上下基坑、边坡不走马道者罚款50 —100元,乱从架子爬上爬下者罚款50 —100元。 7、随便进入危险隔离区(搭设、拆除、吊装等区域),禁止在起重臂下站人、行走,违者罚款100 元。 8、从高处乱扔物料、工具者罚款100 —500元,造成事故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9、电工作业不穿戴绝缘保护用品者罚款100 —200元。 10、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不按期整改,每条罚款200元,全部没有整改罚款1000元。 在危险地带、黑暗处、机械或汽车下休息、睡觉者罚款、50 —100元。11垂直运输吊运物资等 不按规定程序进行,罚款指挥者12、50 —5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刑事责任。 不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试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一经发现每人罚款13、50元,不参加周一安全例 会的每人罚款20元。 14、现场严禁大小便、倒垃圾,违者罚款20 —50元,现场乱写乱画者罚款20 —50元。 禁止损坏各种安全、质量宣传标语、标志、板报等,违者罚款50 —10015、元,并按原价赔偿 损失。 施工队私招不明身份的人员在工程施工,一经发现罚款施工队500元,并立即清退。、16 结伙打架者,无论什么原因,双方每人罚款、500元,对于首先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 罚17款1000元,对打架造成的医疗费、损坏财物赔偿费用,由自行承担。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18、两人打架斗殴,先动手打人者罚款500元,对于首先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罚款1000 元,对打架造成的医疗费、损坏财物赔偿费用,由自行承担。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

违规违章行为处罚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7739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 Penalties for violations of rules and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落实,所有干部职工必须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认识和重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宗旨方针,杜绝事故,防患于未然,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目标管理: 1、公司主要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的组织领导责任,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指导各安全职能部门的工作和责任落实。 2、公司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火、防爆设施设备,制定科学的安全技术和各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时采取果断措施,防治事故,

减少损失,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处理。 3、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将制度严格把关落实执行,为实现安全生产,提供切实可靠的制度保证。 二、奖惩制度: 1、为加强安全目标管理,促进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保障和按操作规程安全运行,保证安全生产,实行奖励先进、惩罚违章。 2、实行各责任领导、班组、个人,对安全生产与月工资挂钩,基本工资占50%,安全占50%,全月遵章守纪,考核达标,无安全事故,按工资100%核发,对安全生产有违章现象的,打分从工资中扣除。 3、对安全员、守护人员、库管员全年达到安全责任目标,分别嘉奖30000元,对安全责任目标除与当月工资挂钩外,发生安全事故1次以上的除书面检讨外,根据情节罚款10000元,全年2次以上辞退。 4、保管员、货物配送员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保管员应保持库内干净整齐、无杂物、产品堆码规范,否则按照

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违章处罚规定

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违章处罚规定 为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促进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确保职工有一个文明安全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如下条例: 1、新到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现场前,必须接受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而上岗的人员。处以50元/人。 2、不签订劳动合同。处以50元/人,并要求班组辞退拒不签订劳动者。 3、不提供花名册或提供虚假花名册。处以100元/人。 4、使用在逃违法人员,处以500元/人,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5、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处以30元/人/次,戴安全帽不按要求系好帽带子处以10元/人/次。班组不得给工人发放坏安全帽,如果班组给工人发放不合格的安全帽,对班组处以20元/人/次。如果班组安全帽不足,可以向劳务总包处领取。 6、在高空、临边、陡坡条件下作业,无可靠防护措施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方可作业,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人/次,不正确系好安全带罚款30元/人/次。 7、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背、穿短裤进入施工现场,禁止闲散人员、家属,特别是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30元/次。 8、禁止酒后上岗作业,违者罚50元/人/次。身体特困,心情特烦时最好不要上班,以免发生事故。 9、禁止在作业中打闹嬉耍、擅离职守、离岗串岗,违者罚50元/次。 10、禁止坐在防护栏上、窗台上、脚手架下、坑槽壁下休息,或在脚手架板上躺歇、睡觉,违者罚款30元/人/次。

11、禁止随便进入危险隔离区(搭设、拆除、吊装、爆破等区域),禁止在起重臂下,吊物下停留,违者罚款30元/人/次。 12、禁止攀爬脚手架、龙门架,不走安全通道上下楼,违者罚款30元/人/ 次。 13、严禁擅自随意拆改任何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违者罚30元/次,并责令违反规定的班组恢复安全防护或安全标志。 14、禁止非指定人员私自开动、操作任何施工机械,违者罚款100元/次.对于私自登塔、开动塔吊者处罚500元/人/次,并要求班组开除违反规定者。抢夺信号工对讲机处以100元/次,抢夺卡环处以50元/个。 15、现场接电必须让指定的专业临电电工接电,严禁非指定人员私自乱接、乱安、乱拆电线电器,送电线路严禁随地乱拖乱拉或沿金属架敷设,严禁有未经包裹的明线头,接线破口。违反处以50元/次。 16、严禁一箱多闸、多漏、多机具。违反处以50元/次。 17、转料平台严禁超载,提升机吊篮、施工电梯、塔吊吊物严禁超载,吊篮脚手架、其它脚手架严禁超载,发现超载无事故,也要罚责任人200元/次。18、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应该到现场的吸烟点或厕所吸烟。现场吸烟不掐灭烟头者处罚30元/人/次,现场吸烟掐灭烟头者处罚20元/人/次;在木工棚,模板堆放区,木方子堆放区等易燃易爆区域抽烟者处以50元/人/次。 19、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开具用火证,派专人看火,使用消防措施。违者罚款30元/次。 20、严禁从高空或楼内向楼外凌空抛掷垃圾、材料。违者罚50元/次。 21、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各类废弃物。违者罚款100元/次。 22、禁止挪用、损坏消防器材,禁止在消防器材上或周边码放材料其他物品,违者罚款30元/次。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奖励制度(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奖励制度(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奖励制度 (新编版) 一、项目部为保证工程建设安全、文明、优质、高效的顺利进行,确保合同承落的工程质量、安全,各项目区域标准化的实现,根据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和前期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决定制定《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的规定》,望各专业项目区域及时向全体员工传达。 二、对安全生产管理差的分包项目区域或个人违章违纪的处罚: 1、安全管理 1)对分包项目区域在劳务作业安全生产中无明确安全指标的罚项目区域管理人员100元。 2)对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或内容不全、针对性不强、未履行签字手续的有关人员罚款100元。

3)对新入场或变换工种的人员,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的罚款500元,对特种作业人员不持有有效证件上岗或证件不全的罚款200元。 4)对各分包项目区域的施工班组不按规定开展安全活动或活动无记录、记录不全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对劳务作业层工人违反其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罚款100元。 6)对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就上岗作业的班组每人罚款50元,并对其所在专业或分包项目区域管理人员罚款100元。 2、“三宝四口”防护 1)对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安全帽者罚款100元,戴安全帽不系挂帽带者罚款50元。对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者罚款200元,系安全带没有挂好罚款100元。 2)对未按规定搭设安全网的作业班组罚款100元,对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网、绳防护、栏杆等)或安全警示牌罚款1000-5000元,并责令其限时恢复。 3)对洞口、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严的、罚款500-1000元。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奖励、惩罚力度,防止和减少生产生安全责任事故及治安、刑事责任案件,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认定及处罚规定》,结合本标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桥涵结构物、防护工程: 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违章 1、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标志。有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未设置 安全警示标志。 2、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未按有关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 劳保服、劳保鞋) 3、安全设施、器材的安装、使用、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未对 安全设施、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5、电气、机械设备无安全管理制度。 6、施工现场的变(配)电设备未按规定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定拉接,架设;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8、电动设备电动外路露部位未按规定安设防护罩。各种电器设备未按规定配有专用开关和装漏电保护器,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所有用电负荷要接地。残旧不全开关禁用,不能用铜、铁线作保险丝。 9、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10、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落及在提升架井口或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11、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未做防护栏及上下人行爬梯;危险处未设红色警示灯。 12、高空作业未按规定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未在平台外侧设栏杆,施工人员未按规定绑扎安全带和戴安全帽。采用多层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未布设安全网。 13、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未有专人负责,未配置通讯设备。 14、高处作业所有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未设置围栏。 15、高处作业材料运输未按规定用安全牢固运输工具,未有人专人指挥,对未

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

编号:SM-ZD-13472 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落实,所有干部职工必须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认识和重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宗旨方针,杜绝事故,防患于未然,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目标管理: 1、公司主要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的组织领导责任,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指导各安全职能部门的工作和责任落实。 2、公司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火、防爆设施设备,制定科学的安全技术和各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时采取果断措施,防治事故,减少损失,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处理。 3、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将制度

(完整版)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

XX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全行各级机构和全体人员遵纪守法、规范经营、防范风险,保障各项业务快速、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违规行为,是指本行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行规章制度应受到处罚的行为。对于给本行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影响的违规行为,应依据本办法给予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对于未给本行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影响的轻微违规行为,应依据《XX银行违规处罚办法》给予扣分或处罚;对于案件发生的严重违规行为,应依据《XX银行案件责任追究办法》进行问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责任人,是指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包括主要责任人和次要责任人。 (一)经集体研究决定的违规行为,参加研究决定的主要负责人、持赞同意见的人为责任人,其中主要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 (二)领导和上级部门负责人指令下级人员违法、违规办理业务,发出指令的领导或上级部门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三)下级人员明知领导和上级部门的行为是违规的,不制止、不报告,并参与违规活动,该下级人员同为主要责任人; (四)领导和上级部门负责人明知下级人员违规不制止、瞒报的,领导和上级部门负责人同为主要责任人;

(五)未经领导和上级部门同意,经办人员擅自进行的违规行为,该经办人为主要责任人; (六)因个人决策失误发生的违规行为,决策人为主要责任人; (七)因经办人员隐瞒、变造或篡改事实,造成决策失误的行为,经办人员为主要责任人; (八)发生违规行为责任不清时,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同为主要责任人。 第四条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以及教育、惩处相结合的原则,要与其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给本行带来的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所有员工。 第六条违规处罚信息来源包括机构自查、内部日常管理、条线检辅、审计检查、信访核查、主发起行检查、外部监管部门检查、客户投诉以及媒体报道等渠道。 第七条员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等依法处理。 第二章处理方式及规则 第八条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方式: (一)纪律处分:由轻到重依次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职)或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二)经济处罚:包括扣减绩效收入、赔偿经济损失等。 (三)其他处理:扣分处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对于未转正员工也可根据情况采取延期转正、不予转正等处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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