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奖励、惩罚力度,防止和减少生产生安全责任事故及治安、刑事责任案件,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认定及处罚规定》,结合本标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桥涵结构物、防护工程:
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违章
1、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标志。有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未设置
安全警示标志。
2、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未按有关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
劳保服、劳保鞋)
3、安全设施、器材的安装、使用、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未对
安全设施、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5、电气、机械设备无安全管理制度。
6、施工现场的变(配)电设备未按规定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定拉接,架设;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8、电动设备电动外路露部位未按规定安设防护罩。各种电器设备未按规定配有专用开关和装漏电保护器,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所有用电负荷要接地。残旧不全开关禁用,不能用铜、铁线作保险丝。
9、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10、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落及在提升架井口或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11、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未做防护栏及上下人行爬梯;危险处未设红色警示灯。
12、高空作业未按规定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未在平台外侧设栏杆,施工人员未按规定绑扎安全带和戴安全帽。采用多层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未布设安全网。
13、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未有专人负责,未配置通讯设备。
14、高处作业所有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未设置围栏。
15、高处作业材料运输未按规定用安全牢固运输工具,未有人专人指挥,对未
用完材料未及时运送回地面适合的地方堆放。
16、高边坡防护作业未按规定搭设牢固的脚手架。砌石工程必须自下而上砌筑。片石需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
17、高处抹面、勾缝作业未按规定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架上作业时,架上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同时进行。
18、夜间施工未有足够的照明,在人员上下及运输道外,均应设置固定的照明设施。照明系统安装未符合规范,未按规定安装设漏电保护装置,未选用安全电压。
19、施工现场脏、乱、积水严重,场内没有排水措施;施工现场运输道路阻塞,坑洼不平和雨后泥泞;乱堆放,用剩废弃材料未及时清理干净。
20、搅拌机四周,拌料处及施工现场内有大量(03m3以上)废弃砂浆和混凝土,未及时清理。
21、施工现场搅拌机前和运输车辆清洗处未设沉淀池,搅拌机降尘设备损坏、无效或闲置未用。
22、严禁从高空抛掷材料、工具、砂泥及一切什物。
23、桥涵构造物施工现场及未按规定设防火措施,未备有灭火器材,防止电焊
火花贱落在易燃物料上。
24、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器材未进行维护、保养,消防器材过期失效。
25、挖孔桩第一节护壁未高于孔口250mm,未按规定做好孔口防护措施,孔
桩开挖未按规定的距离进行跳挖。
26、挖孔桩挖孔较深或有渗水时,未及时采取孔壁支护及排水、降水等措施,
未严防坍孔。
27、挖孔桩人工挖孔,对孔壁的稳定及吊具未进行检查;孔顶出土机无专人管
理;挖孔暂停时,孔口无罩盖及标志。
28、挖孔桩孔内挖土人员头顶部位未设置护盖。相邻两孔中,一孔进行浇筑砼
时,另一孔桩挖孔人员未停止作业。
29、挖孔桩人工挖孔,无人检查孔内气体情况,挖孔作业前,未用鼓风机将孔
内空气排出更换。未有专人进行有毒气检测未做好记录就下孔作业。
30、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m时,未采用机械通风。当应用风镐凿岩时,未加
大送风量,吹排凿岩产生的石粉。
31、挖孔桩孔内岩石需爆破时,未采取浅眼爆破法,未控制炸药用量,未按国
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的办理。
32、施工现场的消防重点部位,未配备充足的消防设施器材。
土方工程、防工程:
1、人工开挖土方的操作人员之间,未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
2m,纵向不小于3m。
2、人工土方开挖未按规定自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
方法。
3、高陡边坡处施工规定:
①、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绑系安全带;
②、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③、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④、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
禁通行。
⑤、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未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
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4、机械在危险地方作业时,未设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未设专人站在操作人
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驾机人员只能接受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信号。
5、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
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6、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作业交替作业。机
上、机下人员未密切配合,协同作业。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7、会车时应轻车让重车。通过窄路、十字路口、交通繁忙地段转弯时,应注
意来往行人及车辆。重车运行,前后两车间距必须大于5m;下坡时,间距不小于10m,并严禁车上乘人。车道应有专人维修,悬崖陡壁处应设防护栏杆。
8、当工地场地发生交通堵塞,地面出现陷车(机),机械运行道路发生打滑,
防护设施毁坏失效,或工作面不足保证安全作业时,未按规定暂停施工,待恢复正常后方可断续施工。
第二条、办公室、生活区、工棚、加工场
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违章
1、办公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置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
口,或者封闭、堵塞办公场所、员工宿舍出口。
2、工棚、仓库、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等大工率电器。
3、办公室、宿舍、生活区污水、污物、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
4、食堂管理混乱,无食品卫生工作负责人;伙食内外脏乱,炉具不洁净。
5、炊事人员无身体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未穿整洁工作服,个人卫生差。
6、水电设施未按规定由专业人员安装和管理,任何个人不得乱装电线使用发热类电器。
7、未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不准在办公生产区内生火和躺在床上吸烟。
8、未按好安全用电、线路;未按规定装漏电保护装置;未注意节约用电,未做到人离关电。
9、办公、生活区未按规定设置保卫值班员,未实行24小时值班,并禁止闲人进入。
10、未严格按照建筑工棚电气安装工程规范和技术管理设置用电设施及布设线路。禁止无证电工安装、修理电气设备,禁止使用伪劣电器插头,拉线开关及无保险装置或带花线的插座拖板。禁止使用铜、铁、铅丝作保险丝。
11、禁止在工棚使用液化石油气。禁止在工棚使用蜡烛、煤油灯照明。禁止在工棚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2、未定期打扫工棚,严防垃圾杂物等易燃烧物碰上火种产生火灾。
13、加工场作业人员工作时,未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绝缘鞋、电焊手套和鞋盖,未戴好防护镜或面罩。
14、加工场作业人员工作完毕未按规定清理场地,灭绝火种。未切断电源就离
开。
第三条、在每月18号,每周星期一的例行检查、安全生产、治安综合治检查中,发现有违章行为,对施工单位进行处以每项200元的罚款。要求限期整改,并组织复查,验收,未予整改及整改未达到要求的,除强制执行到整改合格外,并做好记录加重处罚。情节严重的上交公司和上级部门处理。
第四条、天汕高速公路蕉岭广福至梅县城东段工程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每三个月对本标段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评比,评出一个被罚款数量最小,现场各项管理最好的施工队,评得第一名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占三个月罚款总额的70%。其余的30%作为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的经费。
第五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云湛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第一节、总则 1、为规范承包人的施工行为,加强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保证现场各项工 作顺利、有序的开展,遵照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特制订并执行《施 工管理处罚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2、本规定以监督承包人按设计、规范、承包合同、发包人及监理的要求完 成合约内容,规范承包人的施工行为为目的。 3、本规定适用于发包人及监理对总承包人的管理,发包人、监理及总承包 人对一般承包人的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4、对每发现的一次违规行为的处罚只执行一次,不得重复处罚。但因总承 包人未对一般承包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而是由监理或发包人进行处 罚,则总承包人须接受相同的处罚。 5、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处罚须报包发人项目部同意,总包单位对分包单 位的违规处罚须报请监理单位及发包人项目部同意,由监理单位以《罚 款单》的形式发至各受罚单位。。对于甲方监理的处罚,只要事实成立,不论施工单位是否签收,罚款单经发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后生效,若施工 单位拒绝签收,则以双倍处罚额度上交。 6、施工现场所有罚款均采用罚款单形式交由发包人财务部执行,严禁现金 交易。 7、总承包人及一般承包人虽对其违规行为被处罚,但: 1)并不免除其承包合同约定及政府法规规定其应尽的履行承包合同的义务和须承担的责任; 2)并不免除政府对其作出的任何处罚; 3)并不免除因其违规行为对发包人、物业拥有人及物业使用人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4)并不影响总承包人与一般承包人之间按承包合同约定及工程常规所拥有的相互的索赔权利。 8、承包人按本规定受处罚后并不免除按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9、细则中未罗列到的情况,项目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处理,但需以书面形式 提前通知各施工单位。 第二节细则 一、承包人管理人员 1、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每人次罚款¥100,000元;擅自更换技术负责人, 每人次罚款¥50,000元;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不称职,甲方要求更 换的,每更换一人罚款10000元,更换人员应于3天内到场,每延迟一 天,罚款3000元。经发包人批准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每人次罚 款¥5,000元。 2、擅自更换项目其它管理人员的,每人每次罚款20000元,其它管理人员 不称职甲方要求更换的,每次罚5000元,更换人员必须2天内到场,每 延迟一天,罚款3000元。 3、须持证上岗而又无证者,每人次罚款¥2,000元;在职不在岗者,每人次 罚款¥2,000元。 二、现场管理 1、施工现场的道路、大门、库房、机械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 脚手架、加工场地、办公室、厕所等布置,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最新现场 总平面图中位置布置,不按照规定的位置布置,不按监理限定的期限进 行整改,以每处为单位,每处罚款¥200~¥1,0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 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2、需按保利现场形象标识布置场地的,每发现一处不符罚款1000元,并于 7天内整改到位,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 2、建筑垃圾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垃圾堆放场已 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
职工违规违纪处罚规定教学提纲
职工违规违纪处罚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规范职工的行为,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秩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规定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并通过。 第四条本规定处罚对象主体为员工个人,部门领导负连带责任。 第五条具体违规违纪行为处罚标准,由相关专业管理部门按照本规定的制订标准,设立专业管理考核办法,作为本规定实施的支持性文件,实施对违规违纪的处罚。 第六条凡发现在贯彻执行本规定中有包庇、袒护、拖拉等失职行为者,按违规违纪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给予失职行为者相应处罚。 第二章职工违规违纪分类、处罚形式与处罚标准第七条职工违规违纪行为视其情节,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额与产生的后果做如下处罚:罚款、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 罚款:罚款金额为5—500元。 警告:警告的处罚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同时给予罚款、降低工资5%--10%的处分。 记过:记过的处罚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同时给予罚款、降低工资15%--20%的处分。 记大过:记大过的处罚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同时给予罚款、降低工资25%--30%的处分。 留用察看:留用察看的处罚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留用察看期间工资待遇按同期社会最低生活标准保障金支付。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不好的解除劳动合同。 一、违反劳动纪律管理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 (一)作息时间 1、白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为12时30分至17时。 2、波纹管夜班工作时间为15时30分至23时30分(其中18时30分至19时为进餐时间)。 3、如有特殊情况,由生产部临时通知。凡未到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的均视为早退。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生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认定及处罚规定》,结合本合同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桥涵结构物、防护工程: 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违章 1、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标志。有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未按有关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劳保服、劳保鞋)。 3、安全设施、器材的安装、使用、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未对安全设施、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4、特种作业人员无持证上岗。 5、施工现场使用花线的。 6、施工现场的变(配)电设备未按规定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定拉接,架设;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8、电动设备,电动外露部位未按规定安设防护罩。各种电器设备未按规定配有专用开关和装漏电保护器,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所有用电负荷要接地。残旧不全开关禁用,不能用铜、铁线作保险丝。 9、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10、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落及在提升架井口或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11、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未做防护栏及上下人行爬梯;危险处未设红色警示灯。 12、高空作业未按规定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未在平台外侧设栏杆,施工人员未按规定绑扎安全带和戴安全帽。采用多层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未布设安全网。 13、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未有专人负责,未配置通讯设备 14、高处作业所有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未设置围栏。 15、高处作业材料运输未按规定用安全牢固运输工具,未有人专人指挥,对未用完材料未及时运送回地面适合的地方堆放。 16、高边坡防护作业未按规定搭设牢固的脚手架。砌石工程必须自下而上砌筑。片石需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 17、高处抹面、勾缝作业未按规定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架上作业时,架上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同时进行。 18、夜间施工未有足够的照明,在人员上下及运输道外,均应设置固定的照明设施。照明系统安装未符合规范,未按规定安装设漏电保护装置,未选用安全电压。 19、施工现场脏、乱、积水严重,场内没有排水措施;施工现场运输道路阻塞,坑洼不平和雨后泥泞;乱堆放,用剩废弃材料未及时清理干净。 20、搅拌机四周,拌料处及施工现场内有大量(03m3以上)废弃砂浆和混凝土,未及时清理。 21、施工现场搅拌机前和运输车辆清洗处未设沉淀池,搅拌机降尘设备损坏、无效或闲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奖励、惩罚力度,防止和减少生产生安全责任事故及治安、刑事责任案件,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认定及处罚规定》,结合本标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桥涵结构物、防护工程: 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违章 1、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标志。有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未设置 安全警示标志。 2、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未按有关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 劳保服、劳保鞋) 3、安全设施、器材的安装、使用、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未对 安全设施、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5、电气、机械设备无安全管理制度。 6、施工现场的变(配)电设备未按规定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定拉接,架设;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8、电动设备电动外路露部位未按规定安设防护罩。各种电器设备未按规定配有专用开关和装漏电保护器,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所有用电负荷要接地。残旧不全开关禁用,不能用铜、铁线作保险丝。 9、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10、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落及在提升架井口或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11、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未做防护栏及上下人行爬梯;危险处未设红色警示灯。 12、高空作业未按规定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未在平台外侧设栏杆,施工人员未按规定绑扎安全带和戴安全帽。采用多层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未布设安全网。 13、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未有专人负责,未配置通讯设备。 14、高处作业所有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未设置围栏。 15、高处作业材料运输未按规定用安全牢固运输工具,未有人专人指挥,对未
违章违纪处罚管理规定
违章违纪处罚管理规定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应承担的相应处罚后果。 1.2 本标准适用于对本公司范围内员工的管理。 2 管理职责 2.1 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全公司日常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处理。 2.2 公司安委会、工会、安全环保部、生产调度中心、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等公司领导有权对劳动纪律和其他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落实、检查,检查结果计入相关部门及人员考核。 2.3 各部门对本部门所属范围人员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并对日常执行情况进行布置、监督、落实、检查。 3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3.1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凡未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缺勤者即视为旷工。凡旷工者扣除当月全部绩效考核分数; 3.1.1 进出公司必须刷卡;如未带卡,须及时到门卫登记;未带卡也未在门卫登记的作旷工处理;弄虚作假代他人刷卡的每人次扣绩效考核5分。 3.1.2 各部门考勤人员应每日进行如实考勤,发现有弄虚作假、作弊现象等不实情况,扣考勤人员绩效考核10分,扣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1分。 3.2 员工上班迟到的处理: 3.2.1 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5分; 3.2.2 10至30分钟(含30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10分; 3.2.3 30至60分钟(含60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15分; 3.2.4 60至120(含120分钟)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20分; 3.2.5 2小时以上至4小时(含4小时)记旷工半天,扣绩效考核50分; 3.2.6 4小时以上记旷工一天,扣绩效考核100分; 3.2.7 旷工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待岗两个月,[待岗期间,只发放生活保障金]; 3.2.7 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旷工两次的,解除劳动合同并扣绩效考核100分; 3.2.8 一个月连续两次违纪另扣绩效考核10分,连续三次另扣绩效考核15分,四次以上另扣当月绩效考核30分。 3.3 当月或当日睡岗一次扣绩效考核20分,两次睡岗扣绩效考核50分,三次睡岗扣绩效考核100分;
施工现场违规现象处罚规定[001]
施工现场违规现象处罚规定 为加大现场管理力度,提高监控效率,确保本项目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工程施工现场违规行为的经济处罚细则,具体实施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与建设单位督导。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违反规范要求的质量、安全问题,经指出仍屡教不改的(经指出2次仍未安排整改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整改到位的),将采取经济罚款措施(具体罚款细则详见附表)。各栋施工班组在接到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口头整改通知或书面联系单、通知单之后,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整改,如对工程项目部的整改指令存在异议,应立即与现场管理人员沟通协调以达成共识(如协调未达成共识的,暂按管理方指令实施)。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的经济处罚操作程序:工程项目部可直接向各栋施工班组开具罚款单并收取罚金,罚金由项目部暂为保管,各栋施工班组需在收到罚款单一周内将罚金缴至项目部(项目部需开具罚款收据)。各栋施工班组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罚金或拒不缴纳着,责由其栋号长代为交付,如仍拒不执行,将在日后拒绝支付其工程款项,待其翻倍交清罚款后,再行支付。 罚款由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作为奖金奖励给各栋施工班组(具体奖励办法见附表)。罚款单由项目部抄送一份至监理单位,并同时抄报建设单位。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经处罚后并不免除施工班组的整改责任,施工班组仍应根据规定及时整改,否则将采取加倍处罚的措施。针对屡教不改,态度恶劣的施工班组,在经教导无效的情况下,一律清逐退场。 江山御景四期项目部(签字): 监理单位(签字): 建设单位(签字): 2015年11月18日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处罚细则(续)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处罚细则(续)
对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
对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现场管理,提高施工单位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强化监理职能,保障工程部的执行力,使各项工作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建设单 位的监理管理权限授权书、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合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范围 适合于华府春天工程建设项目的总包及各分包施工单位。 第三条实施办法 (一)总监对所有施工单位(含总包,甲包,甲指分包,分包)在权责范围 内施工方面不符合合同,规范,约谈记录的行为,过程,结果,有一万元以下的 处罚权,并知会甲方,甲方将在本月进度款中扣除。 (二)总监对每月进度款支付有审核与签字权,对于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总监有权在进度款中将工程量给予暂扣,对于重大问题总监不签署进度款,甲方 不予以支付当月进度款。 (三)现场所有施工材料,监理有权验收,对于不符合合同,设计,甲方要求,规范等问题的材料,监理有权要求退场并给予处罚。 (四)监理有权自行组织现场关于质量,进度,技术,安全文明及现场问题 协调的专项会议及例会,会议要求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所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五)对于施工单位班组级管理人员现场施工质量及配合,不符合监理及甲 方要求,监理有权指正,并要求其退场及更换人员或班组。 第四条处罚管理细则 一、土建部分 1、模板工程 处罚编号质量问题处罚金额1—0101 模板轴线、标高,截面尺寸,墙柱垂直度偏差超过规范要求50—100元/处1—0102 因模板刚度差或支撑间距过大导致砼鼓凸50—100元/处1—0103 接缝不严、缝隙过大,卫生不干净、拆模后影响砼观感50—100元/处2、钢筋工程 处罚编号质量问题处罚金额1—0201 钢筋类型、级别、直径不符合设计要求500/根1—0202 钢筋长度,锚固长度不够,搭接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100元/根1—0203 保护层偏差超过规范要求50元/处1—0204 箍筋未按要求位置设置,箍筋间距过大50元/处1—0205 同一连接区段内接头过多200元/处1—0206 钢筋遗漏500元/根
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
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员工的处罚遵循如下原则 1、首办负责制的原则,强化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履行,严格直接责任人不作为行为的惩处。 2、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直接领导干部或直属领导负一定的联带责任。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重罚而少罚,通过警告、通报等措施,旨在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厂规厂纪。 第三条公司任何职级的员工、试用期的员工、及在公司从事劳务活动的其他人员,发生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均依据本条例进行处罚。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 第四条人员
1、直接责任人:指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人员,没有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因个人行为给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的人员,也可以是一个班组或部门。 2、直接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向上追溯责任时的第一级领导干部,如员工的班组长、组长的工长、工长的主任等。 3、直属领导:直接责任人向上追溯责任时的第二级领导干部,如员工的工长、组长的主任等。 4、首席负责人:车间或部门的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其他管理干部,对车间或部门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行为 1、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不按公司作业时间上下班,违反请销假管理规定和劳动管理规定的行为。具体有: 1 迟到:不按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或到会的行为。 2 脱岗:值班或工作期间,没有按规定的审批程续,擅自无故离开工作岗位或会场的行为。 3 早退:没有按规定的时间、或当班工作没有完成、或不按规定的审批程续,擅自无故提前离开本工作岗位或会场的行为。 4 串岗:非业务原因,且不经书面允许或批准,到其它岗位或代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办法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 办法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办法 一、安全管理 1、新进场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机械设备进场后5日内需上交身份证复印件、特种设备操作证、特种设备备案登记表。未经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而上岗作业(以教育登记卡及考试卷为依据)。出现5人或5人以上者,对相应施工队伍进行处罚500元。 2、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工地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炸药库管库员、爆破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出现一人对施工队伍处罚200元/人次。人数过多的情况下视情节严重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3、安装、拆除工程未按专项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的。对施工队伍处罚2000/次。 4、塔吊、移动模架、安装或搭设完毕,无办理验收(包括阶段验收)手续私自投入使用的(以验收签证单为依据)。对施工队伍处罚1000元/次。 5、未按在场人数的规定比例配置专职质安员(不计兼职)在现场有工人生产而无施工管理人员的。对施工队伍罚款200元 6、对上级检查人员提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不报告有关人员进行复查的。对施工队伍罚款200元(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7、不张贴安全操作规程的,对施工队伍罚款100元
8、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从事法规规定禁忌劳动的给予施工队伍罚款500元/人次 9、违反业主、监理、项目经理部下达的安全质量管理指令的。给予施工队伍200-1000元罚款。 10、招用年龄超过60岁或特殊工种限定规定的,罚500/人次 二、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管理 1、机具设备无安全防护装置,或破损、残缺已起不到保护作用,每一台(套)处罚200元,其中大型设备的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的每一处罚500元。 2、运输车辆、机动车信号系统严重失灵的每车/次处罚200元,制动系统失灵的每车/次处罚500元。 3、使用超过拆旧年限的设备、车辆,未经检测合格或没有办理使用手续的每台(套、辆)处罚300元。 4装载机、挖掘机、压路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上面带人或在驾驶室内乘人的每人/次处罚50元。 5、钻机未悬挂操作规程的处罚100元。 6、非机械操作人员擅自操作机械设备的处罚500元/次。 7、机械手在操作机械过程中玩手机,带耳机的,处罚200元/次 三、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不带安全帽:普通员工每人/次处罚50元,管理人员每人/次处罚100元。连续多次(3次)以上不带安全帽的,加倍处罚。
公司纪律及对违纪人员的处罚规定
公司纪律及对违纪人员 的处罚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员工在工作、生产中有一个统一准则,维护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公司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第二章公共秩序及劳动(工作)纪律 第四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上班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班中不得干私活、打扑克、下象棋、睡觉或从事其它与本岗工作无关的活动。否则,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0元,旷工一(天)次,罚款50元,严重者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班中打扑克、下象棋或从事其它与本岗工作无关的活动,每人(次)罚款10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第五条:各类休假均要填写《请假条》,并按下述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否则,缺勤天数按旷工处理,并按第四条规定进行处罚。 ①事假:生产及工作人员一次休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十天以下,假条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分管总经理批准,十天以上,假条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总经理批准。 ②产假、婚假:假条由女工主任及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分管总经
理批准。 ③其它休假:假条分别由主管工作人员及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分管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公司人员上班时间外出,必须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的《出门证》,并主动交门卫人员,无《出门证》不得放行,否则,每无证外出一(人)次,对值班门卫及外出人员各罚款100元。 第七条:不经副总经理以上人员批准,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否则每进入一人(次),对生产区门卫人员罚款50元;对所进入的车间负责人罚款100元。 第八条:不经批准,外来车辆夜间均不得在公司内停放,否则,每停放一辆(次),对值班门卫人员罚款50元。 第九条:所有进入公司车辆(包括自行车、摩托车等)均要按指定地点存放,否则,每辆(次)罚款50元。 第十条:公司内所有区域严禁吸烟,否则,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第十一条:严禁盗窃、损坏公司及个人财物,否则,按盗窃损坏财物价值的十倍罚款;视情节,可同时给予调离原工作岗位、除名等处罚;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经调查,证实被盗物资确属从公司大门流出,可同时按被盗物资价值的2倍对值班门卫人员进行处罚;如属夜间有巡逻人员值班时,可同时给予巡逻人员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出入公司大门必须下车,携带物资时自觉接受门卫人员检查,否则门卫人员有权阻止其外出,并没收其所携带物资;如强行外出,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及处罚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及处罚规定 1.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严禁一切野外非施工用火用火;违者一次200元。 2.新进场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入场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每日在施工作业前必须做班前教育,发现上述未执行的单项200元/人次。 3.施工前必须有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技术交底擅自施工者后果自负。 4.施工人员的年龄应在18-55岁之间,无案底(有案底人员立即清退),发现有低于18岁或高于55岁的立即清退,不清退按照每一例罚款200元/人次天。 5.各种电缆的架设和防护不符合要求未经专业电工同意,私自接拆电缆线插座的,每人200元/处。 6.现场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上班,凡在施工中酒后上班者,工人30元,班组长50元,管理人员100元。 7.进入施工现场要正确佩戴安全帽,不得嬉戏打闹,不得现场吸烟,特殊工种要做好安全防护,确保施工期间不发生意外事故。如发现有人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罚款20元,带班队长100元,不系帽带者每人每次罚款5元,不系安全带者每人每次10元。现场吸烟每人20元,带班队长100元。 8.责任区内发现烟头、烟火的处罚20元/支次。 9.施工现场所有消防器材,没有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违者罚款200元。 10.进行电气焊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动火证,无动火证禁止作业,非焊工人员不得进行焊接作业。在施焊过程中准备灭火器,看火人员必须到位,无动火证或者动火证过期或无证作业,公安机关将给予拘留罚款处分,项目部将对此现象加倍处罚。 11.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抛物料,不系安全带罚100元/人次,抛物者5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分包队伍负责。
违纪违规处罚条例
员工违纪违规处罚条例 第一条:总则 1:为加强辅导班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辅导班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辅导班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制定以下例条。 2:名词解释: [A01] 开除:被解除合同。 [A02] 员工:所属辅导班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条:员工之间相互监督义务及奖励 1:根据《员工违纪违规处罚条例》所定的标准,只要有员工在工作期间出现该条例当中的行为,发现者必须及时向甲方如实举报。 2:举报属实后,被举报者此次被罚款总额的60%(百分之六十)奖励给举报者。 3:被开除的负责人,其罚金为其所有分成;被开除的派单员,其罚金为其所有提成;被开除的辅导人员,其罚金为其实际工资的1/2(二分之一)。 4:发现者如若包庇违规者,则发现者与被包庇者受同等的处罚。
5:监督举报奖励由甲方秘密单独发放给举报者。 第三条:违规;处罚;改正措施条例 1:适用于所有员工条款如下: (1)工作时间抽烟;喝酒。责令立即熄烟并嚼块口香糖; 如若不服从,立即开除。如若服从,每抽一支;每喝 一瓶(点燃一支;打开为一瓶);罚款 50 元。(2)工作时间,着装不整者。根据不同的情节,罚款不同。 [A01] 穿较丑的没有鞋把的拖鞋(女同事的没鞋把的拖鞋比较时尚漂亮的话,可以穿,男同事一律不 准穿没鞋把拖鞋)。违规一次(每半天当中出 现的任何次数为一次)罚款20元。 [A02] 穿比较暴露的衣服,袒胸露乳(男女同事的衣服不能是透明的,可以从外面看到里面皮肤的那 种,除非透明衣服里面又穿了一件不透明的衣 服(胸罩不算衣服)。而且衣服都要有袖子,并且 女同事的衣服要能够盖到肚脐)。违规一次(每 半天当中出现的任何次数为一次)罚款40元。 [A03] 穿比较短的裤子,裤腿只能够盖到膝盖上面的部分(女生可以穿长裙或超短裙,但必须穿安全 裤)。违规一次(每半天当中出现的任何次数 为一次)罚款10元。 (3)工作时间,仪容糟蹋者。根据不同的情节,罚款不同。
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正式版
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①对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好,积极排除隐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达标,使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免受或少受损失作出贡献的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由所在单位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转报公司经理审批,根据贡献大小在公司会议上给予表彰,并给予一次性奖金200-500元奖励。 ②对装饰施工安全检查评分不合格的工地,处以300元以上的罚款。 ③工地无建立各级安全责任制或已建立责任制但未执行或执行不认真处以50-100元罚款。
④工地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技术措施,无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每月未向公司送安全检查报表,每项处以20-50元罚款。 ⑤无定期执行安全检查,对公司及上级部门发给的隐患整改通知未定人、定时整改,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每项罚款10-30元。 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通过专业培训,由上级发给《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无证操作都每人次罚款50元。 ⑦施工现场无五牌一图,无安全标志或安全标语,施工机械设备无随机持设安全操作规程,每项罚款10-30元。 ⑧不得使用童工,如发现16周岁以下
银行违规处罚规定
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违规处罚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保障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资产安全和稳健经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章程》和本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总行及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分支机构。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是指本行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本行各项基本制度、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行为(以下简称“违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有关责任人员,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违规事实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主管人员和一般员工。 第二章处罚原则 第四条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原则:
(一)本行任何员工有违规行为的,在适用本规定时一律平等;(二)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要与违规事实和责任轻重相适应;(三)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本行员工违规行为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处罚范围 第五条本规定所指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 (一)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或内外勾结实施违规行为的; (二)因违规行为造成事故、案件、经济纠纷、经营风险或者经济损失、信誉损害的; (三)多次违规,屡教不改的; (四)发生违规行为后,不采取积极措施挽回影响或防止损失发生、扩大的; (五)其他违规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一) 初次或者过失违规且情节轻微的; (二) 检查前自己主动查出违规问题并如实报告的; (三) 检查中积极配合提供线索的; (四) 检查后认真整改、及时纠正,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损失的,
施工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
为规范和强化工程建设现场管理,促进各参建单位有关工程进度、质量、内业资料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确保本项目投资、进度、质量等各项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结合工程建设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工程管理条例,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1、工程例会制度 (1)开会时间:每周按既定时间召开,以业主或监理代表通知为准。 (2)参加人员:业主代表、监理单位、各承包商项目经理及专业技术人员。 (3)主持人员:建设单位工程部长(总监理工程师)。会议纪要由工程部(项目监理)整理并经与参会代表会签同时报送业主。 (4)会议内容:汇报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安排下周工作计划及有关工程现场事宜。 (5)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到会不得迟到,迟到者扣管理费100元/人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要提前向总监和业主代表请假获准并委派其他人参加,否则扣管理费500元/人次。(6)施工单位每周例会当日上午10:00前向监理呈交本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 2、施工人员管理 (1)施工现场严格划分生产区和生活区,生产区内不允许施工人员住宿,严禁在楼内开火做饭,违者扣工程管理费500元/次。 (2)施工人员在现场不许赤身、穿拖鞋等,违者扣管理费50元/人次。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好安全帽,管理人员佩带统一颜色安全帽,违者扣除工程管理费50元/人次。 (4)严禁酒后上岗,违者扣除工程管理费100元/人次。 (5)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在开工前将上岗证交监理审核并提供复印件备查,无证上岗者不准上岗,违者罚责任人100元/人次。 (6)禁止在施工现场内随意便溺,必须到指定的楼内和楼外厕所,违者对于小便扣工程管理费100元/人次,对于大便扣工程管理费500元/人次,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责任区域内的施工单位分别承担(罚款减半)。 (7)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违者扣除工程管理费50元/人次。 (8)工地现场不许随处乱扔烟头,作业区内禁止吸烟,违反者每人50元/次。 (9)严禁在工地现场内进行打麻将等一系列游戏赌博活动,违者扣除工程管理费100元/人次。 (10)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并扣管理费1000元/次,所在单位应将当事人调离本项目。 (11)施工单位需教育好职工不得偷盗,发现一次,以前所有丢失物品均由该职工所在单位赔偿。 (12)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各工种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不准上岗,违者扣工程管理费500元/工种。 (13)多次不服从管理的有关人员由业主或监理通知对方单位进行更换;素质差的单位,经多次帮助仍无提高时,正在或将要对本项目的质量、进度、现场文明等方面造成严重问题时,请示建设单位领导劝其退出本项目施工。 (14)所有施工单位由业主和监理全面协调。项目经理不服从协调者,以书面形式请其所在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代表)进行协调或更换。 3、施工现场管理 (1)施工过程中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做好本单位所负责施工区段的现场卫生以及因施工造成的责任区域周边的环境卫生清理,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清,违者扣工程管理费
职工违纪违规处理办法
职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管理,强化监督约束机制,规范职工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又好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照局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制人员;在公司各单位工作的人才派遣人员。以上人员统称工作人员。 第三条工作人员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或者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依照本规定予以惩罚。 共产党员违反本规定,除按本规定处理外,需要给予党纪处理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由企业党组织处理。 第四条对违规违纪行为责任人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权利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 (三)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调查处理权限 第五条违规违纪人员的调查、初核、审理,由公司纪察审计部牵头,会同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和违规违纪人员所在单位组成
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公司研究决定,纪察审计部负责具体行文实施,并监督执行。 第三章处理的种类和运用 第六条对违规违纪人员,实行经济赔偿和行政处分相结合的方式处理: 经济赔偿就是指工作人员因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企业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企业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受到损害,企业针对其行为,结合损失程度,按照一定比例要求当事人予以经济赔偿的一种处置方式。 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通报批评、严重警告、免除职务、解除劳动合同等五种形式。 第七条公司对违规违纪人员拟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并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办理。 第八条受处理人员在调查审理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参加公司相关的荣誉评比,不得享受奖金待遇。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轻、减轻处理:(一)主动交代本人违规违纪问题的; (二)主动检举他人的违规违纪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或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四)主动退出违规违纪所得的; (五)在配合案件调查中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奖励、惩罚力度,防止和减少生产生安全责任事故及治安、刑事责任案件,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认定及处罚规定》,结合本标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桥涵结构物、防护工程: 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违章 1、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标志。有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 施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未按有关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 帽、安全带、劳保服、劳保鞋) 3、安全设施、器材的安装、使用、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 准,未对安全设施、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5、电气、机械设备无安全管理制度。 6、施工现场的变(配)电设备未按规定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 具。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定拉接,架设;电气、线路老化, 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8、电动设备电动外路露部位未按规定安设防护罩。各种电器设备未
按规定配有专用开关和装漏电保护器,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所有用电负荷要接地。残旧不全开关禁用,不能用铜、铁线作保险丝。 9、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 离不小于10m。 10、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落及在提升架井口或吊物 下操作、站立、行走。 11、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未做防护栏及上下人行爬梯;危险处未 设红色警示灯。 12、高空作业未按规定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未在平台外侧设栏 杆,施工人员未按规定绑扎安全带和戴安全帽。采用多层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未布设安全网。 13、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未有专人负责,未配置通讯设备。 14、高处作业所有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 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未设置围栏。 15、高处作业材料运输未按规定用安全牢固运输工具,未有人专人指 挥,对未用完材料未及时运送回地面适合的地方堆放。 16、高边坡防护作业未按规定搭设牢固的脚手架。砌石工程必须自下 而上砌筑。片石需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 17、高处抹面、勾缝作业未按规定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 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架上作业时,架上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9936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 定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搞好安全生产,使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第一章现场临时用电 1、对施工现场配电箱、开关箱的要求: (1)施工现场中使用的配电箱、开关箱门应有锁有防雨措施,箱内严禁有杂物及工具,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
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裂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场所。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3)施工现场配置的配电箱、开关箱应有编号、负责人标志,缺少一项罚款500元。 (4)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要求箱底与地面和垂直距离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箱底与地面和垂直距离为0.6-1.2M。一项不符合罚款1000元。 (5)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框架要做保护接零;配电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项不符合罚款1000元。 (6)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应分开使用,严禁混用,否则罚款2000元。
员工违规违纪处罚规定
员工违规违纪处罚规定 根据酒店办公会议要求,为严肃酒店劳动纪律,规范员工行为,明确违章违纪处罚标准,结合酒店现有的规章制度,借鉴其他酒店的经验,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从组织纪律(75条)、行为规范(44条)、仪容仪表(23条)、考勤(4条)、培训(4条)、安全(64条)、物资(53条)、设备设施(31条)、表格(10条)、服务(44条)、管理人员职责(68条)等十一个方面,尽可能的覆盖了酒店所有的人、财、物的规范,涉及面较广,处罚规定细,是酒店今后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处罚职责 1、酒店总负责人履行对酒店所有管理人员和所有员工的处罚职责; 2、分管经理履行对分管部门所有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处罚职责; 3、各部门经理履行对本部门所有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处罚职责; 4、部门主管、领班,履行所属员工处罚职责。 5、酒店质检部门在总负责人的领导下履行全酒店的检查监督处罚职责; 6、酒店所有员工均为该制度针对责任人。 二、处罚标准 1、每1分处罚1元, 2、轻微过失、敬告处罚20分, 3、严重过失、严重警告处罚50分, 4、重大过失、重大警告处罚80分。 5、严重过失、重大过失处罚个人。
6、下岗培训期间无工资,处罚50分,取消当月所有提成、奖金等。 7、停职检查不超过两周,无工资。处罚100分,并取消当月所有提成、奖金等。 8、该规定与相关规定抵触时,依从重处。 三、处罚程序 1、部门内部处罚:负有处罚职责的管理人员发现问题,对责任人开据罚款单,列明员工犯规细节和处理依据的条款,经受处分的员工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名认可后交财务部,存根联部门留存,每月初统一交财务部核查。 2、酒店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处罚:酒店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检查发现问题,对部门下发由酒店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名的整改通知单,列明违规细节,交部门经理做出处罚方案,按3.1款处理。 3、酒店质检部门处罚;酒店质检部门检查发现问题,对部门下发由酒店主要领导签名的整改通知单,列明员工犯规细节和处理依据的条款,交部门经理做出处理方案,按3.1款处理。 4、无薪停职、辞退、开除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分管经理审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5、对部门负责人的处罚,由分管经理开具罚款单,酒店主要领导签批(存根联交办公室留存)。 6、员工在月内受到处分的,不提升职务或工资,不能参加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等类似评选活动。 7、员工违规违纪证据确凿,但拒绝在《员工罚款通知单》上签名者,部门负责人直接签署后,报分管经理审批。 8、部门经理违规违纪证据确凿,但拒绝在《员工罚款通知单》上签名者,分管经理直接签署后,报酒店主要领导审批。
公司职工违纪处分规定
公司职工违纪处分规定 第一条为适应企业的发展要求,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建立良好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务院、省、市政府相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在册正式职工,有违法违纪行为者,均按本规定处理。 第三条对有违纪行为的公司职工,坚持教育为主、处分为辅的原则。 对公司职工违纪的处分决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 对公司职工违纪的经济考核分为:赔偿损失、经济考核。 在给予公司职工违纪处分的同时,可予以经济考核。 第四条对考勤“两本帐”或考勤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 1、为了小团体的利益,对职工考勤搞“两本帐”,冒领脱岗职工的工资奖金进行私分或脱岗期间仍发给脱岗职工工资奖金的,对责任人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当事人的休假按旷工处理; 2、不坚持原则,碍于情面,对职工考勤弄虚作假的,给予责任人警告以上处分,当事人的休假按旷工处理; 3、接受当事人的好处,对职工考勤弄虚作假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记过以上处分,当事人的休假按旷工处理; 4、没有门禁刷卡记录且在单位(或门卫)没有登记未刷卡事由,但纸质考勤为出勤的(经查实出勤为虚假考勤的),当事人按旷工处理,责任人视情况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5、凡发现代刷卡、不刷卡等违规进出公司门禁系统的行为,以及通过翻越或强行进出等方式违规进出门岗的行为,经查证属实,代刷、被代刷的和不刷卡的等违规员工一次进行经济考核,一年内累计2次给予警告处分,一年内累计3次及以上给予记过处分,一年内累计8次及以上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对旷工行为的处理: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于旷工或视同旷工: ⑴未履行公司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