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修地方志的意义与作用
地方志书的基本知识(梅森)

地方志书的基本知识(梅森)第一讲地方志书的价值提要:历代统治阶级与新中国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视地方志;外国如何重视地方志;地方志首先存史,同时能为物质、精神、政治“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一、历代封建统治阶级与学者重视地方志编纂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的文化传统。
(一)封建统治阶级的重视唐太宗李世民曾说:“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鉴可以知得失”。
(“鉴”:镜、审察、儆戒和教训)古代官员认为:“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
”古代,新官上任有“以志呈阅”的传统。
唐代韩愈到岭南就借阅《韶州图经》,看后还题诗一首;“曲江山水闻来久,恐不知名访信难,愿借图经将入界,亦逢佳处便开看。
”(广东韶关,有曲江。
韶州隋开皇九年公元589年置韶州)南宋朱熹到南康军(今江西永修、都昌、星子县)做官,“下车首以郡志为问。
”方志有“鉴往知来”的作用,宋代真德秀说:“为此郡之吏者,不可无此书。
”朝廷的重视。
数千年来,由于地方志在便利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了解各地或当地自然资源、经济物产、行业产业、政治社会、文化文风、民俗民情并以此辅佐治国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之历来受到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重视,为此历代中央政府发布了许多修志的命令,其中封建朝廷35份(此外,民国政府11份),封建社会中央政府的修志命令开创了官修志书的先河,确立了地方志在中国历史上的政治、文化地位,并初步建立和形成了中央对地方修志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要求。
中央政府发布最早的与修志有关的命令应该在西汉。
封建时代中央政府的修志命令最详细具体的要算载于《清实录·世宗实录》中的雍正修志上谕,共400多字。
(详见梅森《从历代中央政府的修志命令看<地方志工作条例>的继承与创新》《中国地方志》2006年第9期)。
(二)封建社会学者对地方志的重视清代著名方志学家、江苏武进人(今常州市)李兆洛在《怀远县志》中说:“志者,志民生之休戚(欢乐与忧愁,即福与祸),志天下之命脉,志前世之盛衰以为法鉴也,志异日之因革以为呼吁也。
浅议新编地方志之功用

浅议新编地方志之功用作者:张瑞玲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3年第24期摘要:志书,记载着一个地区上至天文下至地理,从自然到社会,从历史到现实,包揽政治、经济、文化诸多方面。
应该说它是一个弘大的信息库,对国家和社会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传统的志书,虽有“资治、存史、教化”之功用,但历来是文人撰写,官府存留与阅览,广大民众难以见到,其功用微乎其微。
新编地方志则不同,它是为社会、为人类服务的,它不仅服务于各级领导,同时也服务于广大民众;既服务于现在,又服务于未来。
志书的功用正在走向纵深方面发展的道路。
关键词:地方志;功用中图分类号:K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1一、拓宽服务领域是志书实现功能的前提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志书既是传统的“官书”,同时也应视为是市场经济的一种特殊商品,修志的目的在于用志,因此在编纂志书时,必须考虑如何最大限度地提高志书的使用价值这一功能。
唯有用志,才能体现志书的价值,才能资治、利民。
地方志是“官书”,这就说明我们编修的志书具有权威性。
如果一个地方在新一轮的修志工作中把这一权威性著作,引向社会公众,这样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编纂的志书,就不会束之高阁“养在深闺人未知”。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朱佳木指出:“修志的目的在于‘用’,不仅为当代人用,也为后代人用。
要把志书工作从以往的案头工作发展成为适应新时代要求的社会服务工作。
”朱佳木同志的这一指示,对我们启迪很大。
用志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志书出版后的用;二是在编纂志书过程中的实用性(这里所说的实用性并不是一贯去追求实用性强而忽视他原有的属性)。
我们当今编修的志书不应仅局限于为政界、企业、社会团体和科研机构服务,而应向着为全人类、全社会所广泛服务这一方向努力。
因此,必须转变观念,更新思路,面向社会,服务大众,这是地方志书的必由之路。
改革志书传统上的编纂内容,使之面向大众,必然会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必将得到全社会的认可,同时扩大地方志的知名度。
方志文化资源的社会功用(5篇模版)

方志文化资源的社会功用(5篇模版)第一篇:方志文化资源的社会功用方志文化资源的社会功用司继强地方志编修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项颇具特色和历史意义的事业。
20世纪80年代起至目前为止,第一轮新编志书已经基本完成,第二轮新志编修正在全国范围内紧锣密鼓地进行,首轮新编的省、市、县三级志书,以及部门志、专门志、名山大川志、乡镇村志等,成为前所未有的文化工程,为我们的科学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史料。
但是,地方志仍然未能作为一项产业来发展。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和党中央、国务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性国家”决策的提出,如何研究发掘志书文化资源的产业属性、服务经济社会,成为一项重要的课题。
一、地方志与文化的历史渊源文化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
广义的文化从整体上包容了人类从浅到深的全部进化活动,这种进化活动既是不断推进的、日新月异的,又是具有稳定性的、根深蒂固的,它的根来自于传统、民族和时代,这就决定了文化是具有地域性的。
全社会全人类的文化就是由各个地方文化的总和所构成的。
地方文化包括地方文献,地方文献属于地方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
它们不是同等的关系,而是依存、从属、相互影响、互相促进的关系。
社会发展离不开文化进步和发展,继承、发展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必须建设具有中国地方特色的方志文化。
方志,是记载一定地区(或行政区划)自然和社会各方面的历史与现状的综合性著述,内容涉及疆域、沿革、山川、水利、赋役、军事、职官、学校、选举、科第、人物、艺文、金石、建筑、古迹、风俗、灾异等名目,被历史学家、方志学家称为“博物之书”“一方之全史”,是我国历史文化资源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正如江泽民同志《在上海市地方志编撰委员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所说:“编修地方志是我国特有的历史传统,在世界上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
”江泽民:《在上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中国地方志》2002年第5期。
第四讲 方志的作用和特点分析

弘治《徽州府志》“拾遗”部分记载: “苏易简《文房四谱》云:黟、歙间多 良纸,有凝霜、澄心之号,复有长者可 五十尺为一幅。盖歙民数日理其楮,然 后于长船中浸之,数十夫举抄以抄之, 旁一夫以鼓节之,续于大熏笼上周而焙 之,不上于墙壁也,于是自首至尾自出现以后就得到统治 者的重视,历代政府经常下诏,号 令天下修志,地方志的编修活动就 一直持续不断,地方志的编修成为 一项长期而且定期进行的活动。
(明)《新安府志》洪武丁巳郡人礼部侍郎朱同 奉诏纂,时知府张孟善。 《新安府志增编》景泰中知府福山孙遇纂。 《新安府志续编》成化中知府吉水周正纂。 《徽州府志》宏治壬戌郡人都御史汪舜民纂,时 知府长沙彭泽。 《徽州府志》嘉靖丙寅郡人都御史汪尚凝,温州 知府洪垣纂,时知府猗氏何东序。
以《镇江府志》为例: 南北朝宋《京口记》、《南徐州记》、 《京口续志》、《京口耆旧传》、(润 州)《古图经》。 唐《润州图经》、《润州志》、(润州) 《旧经》、祥符(镇江)《图经》、 (镇江)《图经》。 宋乾道《镇江志》、《嘉定镇江志》、 《嘉定镇江续志》、《咸淳镇江志》。
元《至顺镇江志》。 明《永乐镇江府志》、《成化镇江府 志》、《正德镇江府志》、《万历镇江 府志》。 清《康熙镇江府志》、《康熙镇江府续 志》、《雍正镇江府志》、《乾隆镇江 府志》。 从《京口记》至《乾隆镇江府志》1200 余年间,有记可查者达22次之多。南宋 以后便修了13次,平均40年左右便修一 次。
永乐十六年,又纂修天下郡县 志书,颁降《修志凡例》二十一条, 由夏原吉、杨荣、金幼孜任总裁, “仍命礼部遣官遍诣郡县博采事迹 及旧志书” 。两次《修志凡例》的 规定显示当时已强调方志记载内容 的丰富性。
以徽州府志为例:
(梁)《新安山水记》太守萧几撰。 《新安记》王笃撰。 (唐)《歙州图经》 (宋)《广记》太平兴国中奉诏纂。 《新图经》大中祥符中李宗谔奉 诏纂。 《新安志》淳熙乙未郡人鄂州守 罗愿纂,时太守宗人赵不悔。
台湾地方志编修看国家主权行使

台湾地方志编修看国家主权行使【正文】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
对台湾行使管辖主权,不仅有历代史籍记载与文人记述为佐证,更有历代持续编修地方志书为直证。
在中国历史上,编修地方志几乎与所有朝代的历史相始终,从夏代到清朝,代代相沿,都有编修方志的记载。
在我国汗牛充栋的文化典籍中,地方志书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史称国家实现主权管辖为“纳入版图”,即指将某地域上之土地、人民与物产情况全部登记入籍、上报中央,以为永久的辖治依据。
嗣后,又通过编修地方志,把所属区域范围内之自然与社会的历史、现状作全面而系统的记载,为治者提供借鉴,为他人提供信史。
故编修地方志是国家行政管理的永久定制,也是国家实现主权管辖的重要标志。
台湾地区历代地方志的编修,正好可以证明中央王朝对该地区实施永久而持续的行政管辖权力的过程。
编修地方志一般是由中央政府统一号令,各地按照统一的体例和规范,在各级地方政府的主持、指导下进行。
所以,古代地方志的主修者多是省、府、县的主官。
新到地方任职的官员,依例首先要阅读前人编修的志书,以为了解地情民风的入门;在地方任职者,如受朝命或自认必需,就会主持续修地方志。
“盛世修志”之所以成为美谈,是因为在社会安定、文教兴盛的条件下,地方官可以动员一定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以从事修志编史之类文化建设事业。
今以台湾为例,读者可概见古代“官斯土者”的施治作为以及从政兴文传统之一斑。
台湾修志自府志开始。
清康熙二十二年,朝廷命令福建水师提督施琅率军进攻郑氏军队,澎湖一战定乾坤,清军兵临城下,明郑政权以投降告终。
清廷收复台湾后,于翌年即设府管辖,派官治理。
这就是清代朝廷文书及官员奏议所称“台湾纳入版图”之事。
事实上,根据考古资料和历史载籍证明,不但中国人早已发现台湾、涉足台湾,而且也是中国人最早管辖和经营台湾。
重要的是,在台湾收归清政权直接管理并派官施治之后,许多府、县主官都注意采风、修志。
官员们对这片长期孤悬海外的“蛮昧之区”都怀着神秘感和好奇心,因此对修志显得特别积极,修志活动尤为频繁。
地方志的发展简史及属性、特征与功能

地方志的发展简史及属性、特征与功能一、地方志的发展简史我国编纂地方志的历史悠久,拥有方志的资源很多,达8000多种。
江苏方志有1000多种,占全国的八分之一。
徐州市在80年代第一轮修志中除编写了市志和6县1区(贾汪区)志外,还编修了上百部行业志、部门志,同时出版了一大批各类地情资料书籍及百余部乡镇志,可谓成果丰硕。
地方志2000多年的历史发展过程,可分为渊源、发端、雏形、定型4个阶段和8个时期。
(一)春秋战国时期——方志渊源方志起源于春秋战国,其源头较多,有起源于《周官》说,《禹贡》说,《山海关》说等等。
据《周礼·春官》记载,周代(前1046年~前771年)已有外史“掌四方之志”。
《周礼·地官》记载:“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
方志之名始于此。
时“四方之志”,是记载各诸侯国历史与现状的典籍。
春秋战国(前770年~前221年),《周易·系辞》中说:“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
地理一词出于此。
时有《禹贡》,为《尚书》中的一篇,记述疆域、土壤、物产、赋税和风俗等,是我国最早分地域记载各方地理、物产、贡赋等情况的专篇。
《山海经》,记述山川、道里、民族、物产、药物、祭祀、巫师等。
我国传统的方志形式,是在兼收了春秋战国时期的国别史、地理书和地图特点的基础上,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而逐步完备起来的,起源的多源性和源远性,是我国方志起源的两个显著特征。
(二)秦汉时期——方志发端秦汉之际,杂述中之郡书、地理书、都邑簿,各自以所载内容和形式,开创了后世方志的一个重要方面,多记郡国及畿辅诸事,所载虽不齐全,叙述亦简约,但于一方山川、都邑、道里、物产、户口、人物、民情、风俗,都有所录,体例亦初备,为方志中人物志、地理志、都邑志之发端所在。
《越绝书》可视为方志正式发端之作。
朱士嘉和陈桥驿认为其是“我国地方志之鼻祖”和“最早之方志”。
(三)魏晋隋唐时期——方志出现雏形方志自东汉,经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北宋,迄于南宋和元朝,以地记、地志、图经、图志之体通行,而且有些图经和图志发展至后期已是雏形方志,为方志定型准备了条件。
地方志基本知识

地方志基本知识一、地方志的性质1、什么是地方志。
地方志,古代又称地志、地记等。
方者,方域,地方;志者,记也,述也。
地方志是以一定地域(主要是行政区划)为范围,按一定体例综合记载一定时期自然、社会各方面的现状和历史的资料性著述。
新方志是全面、系统、科学地反映一个地方自然、社会各方面的现状与历史,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的综合性地方科学文献(或者说综合性地情资料书)。
2、方志的基本特征。
(1)地方性(地域性):历代各类方志,均以一定地域为记述范围,又因地域不同,所记风物人文亦不同。
表现出特有的地方色彩。
(2)资料性:方志任务不是探索历史规律,而是为认识地情、科学研究积累资料,为决策提供依据。
其价值与功能即体现于资料性。
(3)纪实性(实录性):历来要求修志要实事求是,据实而书,“夫志,为一邑实录”。
不实则无用,甚至起反作用。
志书所录,又多为经过分析考证的一二手资料。
(4)综合性:内容是综合的,兼具史、地、自然、社会各方面,容纳古今百科记述方法和体裁是综合的,有概括提炼而非单纯资料汇编;又综合运用各种体裁。
(5)实用性:方志“非示观美,将求其实用”(章学诚),也正因其资料丰富,史实可靠,实用性强,而历代不衰。
3、史志关系。
志与史,可谓同源异流,殊途同归,既有共性,更各有特点。
史、志有密切联系。
上古史、志不分,即所谓“古者记事之史谓之志”(郑樵《通志序》)。
梁启超也认为“最古之史,实为方志,如孟子所称“晋《乘》、楚《寿杌》、鲁《春秋》,庄子所称‘百二十国宝书’比附今著,则一府州县志而已。
”(《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方志发展过程中在内容、体例方面吸收了史书的不少特点,有着基本相同的治学要求和编写原则,均有资政、鉴戒的作用。
从内容和体例看,可谓史中有志,志中有史。
志又为史提供资料,“有良方志,然后有良史”(梁启超《龙游县志序》)。
但史、志有别,不能以史代志。
其区别在于:(1)对象和任务不同:历史记述研究的主要是社会现象,目的是为提示历史发展规律;方志则自然、社会并重,主要反映本地自然、社会的基本情况,提供有关系统资料。
地方志的性质、功能、特点

地方志的性质、功能、特点地方志的性质、功能、特点1、性质:资料性著述。
2、内容:包括自然与社会两个方面,既反映历史发展,又呈现现实状况。
举凡天文、地理、政治、经济、文化、人物、灾异等包罗万象,应有尽有,被称为一方之百科全书。
3、取材范围:一个特定的行政区域,如《祁县志》即记祁县现行区划范围的事情。
驻在祁县的国家、省、市管单位,行政上虽不属祁县管理,但处在祁县地域,应在记述范围。
4、功能(作用):古称存史、资治、教化,今引伸为存史、资政、育人。
存史就是记载当地历史并传之后世;资治就是帮助当政者了解当地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并以次作为主政的历史借鉴和制定决策的参考依据。
因为自从隋朝实行地方官吏回避制度后,一直到明清都是不让当地人在当地做官。
地方官到一地任职,必定要翻阅地方志了解当地情况;教化即教育,就是通过阅读地方志,自觉不自觉地会受到爱国、爱乡的教育。
今天,又有学者提出了交流的功能。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世界要实行经济全球化,国家要实行对外开放,从地方上来说,要加强开放力度,引进外资,扩大交流,要走出去。
地区之间互相依赖、互相补充的关系越来越密切。
志书可以让外地人全方位地认识本地、了解本地,提高知名度。
所以,志书的功能今天越来越多样化。
有关志书在各地政府招商引资中所起的作用的例子已经很多。
5、记事时限:即志书的时间界限。
如这次《祁县志》就是从1978年1月1日记起,到2010年12月31日结束,不能超越时限。
6、目的:地方志被称为一方之全史,即通过记载自然、社会各个方面的历史变化,反映自然、社会各方面的当今状况,揭示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为当今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历史借鉴和现实服务。
历史变迁:写清某一事物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兴衰起伏,反映事物发展的基本脉络和历史轨迹。
当今状况:各项事物在志书下限,如祁县2010年底呈现的状况。
例如:记祁县1978年起的行政区划变化,必须反映1978年时实行的是社队制,有多少个公社多少个大队,各自的隶属关系,之后有什么变化,即调整、增减情况;到1984年改乡镇村制,有多少乡镇多少个行政村多少个自然村,各自的隶属关系;之后有什么变化,即调整、增减情况,特别是2001—2002年的撤乡并镇之后乡镇的重大变化情况,移民并村后,行政村、自然村的变化情况以及隶属关系等;最后交代清楚到2010年底的乡镇村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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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修地方志的意义与作用 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瑰宝,历朝历代都非常重视方志的编修, 其发展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地方志是重要的地方文献,是一个地区的史书,享有“地方百科全书”的美誉。正因如此,地方志在我国的历史长河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千百年来,古人对地方志的功用进行过多方面、多层次的研究和探讨,综合起来可用“治资、教化、存史”六个字来概括。 历史上人们对方志作用认识,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人们对其功用的认识也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演进而有所变化。 最初的地方志是顺应当时封建统治的需要,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其作用主要在于 “辅治(资治)”。西汉以后的地方志主要形式是地记,常璩《华阳国志序》里认为,地方志有“ 达道义、章法戒、通古今、表功勋、旌贤能”的作用。隋唐时期官修的志书,其内容对政治和军事决策参考的作用日见重要,所以当时志家对方志的功能有“佐明王扼天下之吭,制群生之命”的说法。到宋代,方志内容更广泛,作用更大,郑兴裔在《广陵志序》中提出了方志有三方面的作用:第一,有重要的存史镜鉴作用;第二,有政治参考作用;第三,有教育作用。开了方志“存史、资治、教化”三大功能之说的先河。明清以后,地方志及其理论发展逐渐成熟,方志界对方志功能认识趋于统一,普遍将地方志的功能释为“资治、存史、教化”。民国时期,黎锦熙先生又提出了“创‘ 四用’,以广方志之功能”的观点,即科学资源,地方年鉴,教学材料,旅行指导的“四用”功能。 现在,人们对编修地方志的意义与作用有着更为清醒的认识。 一、从编修地方志的意义来讲: 首先,编修地方志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 一地政府领导,不能光凭习惯和经验去指导工作,作出决策,而要有政治远见和专业知识, 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历史和现状有比较系统的深刻了解和认识,要有历史的比较,要善于运用智力机构和智力工具来谋划地方发展蓝图。地方志就是可以借助的一种智力工具。如果编写出一部能反映本地区、本行业历史和现状的新志书,那么领导者,特别新任领导者就可以用最短的时间,最少的精力,迅速掌握全面的情况。用最经济的时间和精力,获取最多的 “信息量”用于作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决策。 天隆文化多年志书编纂经验证明,各级政府只有有计划、有目的地收集整理本地区的地情资料,弄清家底,决策时才能做到胸中有数,符合实际。多年来,很多地方和单位,利用方志资料,在地震预气象预报、矿源探查、发展工农业生产、建设水利工程、防旱防涝、抗洪抗灾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绩。充分说明编修好地方志,对促进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工作。 其次,编修地方志书是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盛世修志,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优良传统,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更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的。它所产生的社会效果,是以它特有的资料性、知识性和地方性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生动、具体、感人的材料,向各族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一是可以增进爱乡土感情;只有热爱自己的故乡,才能热爱自己的祖国,正如恩格斯所说:爱国主义是以热爱家乡为基础的。利用地方志编写乡土教材是进行道德品质教育,增强爱乡观念,提高人们的思想情操和精神文明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许多地方采用地方志资料编写的乡土教材,是对青少年进行爱家乡教育,对培养青少年爱家乡、爱祖国的情感产生了积极作用。二是可以提高科学文化素养;地方志记载着一个地方的历史,是最好的地情资料教材。对于我们了解当地的历史文化情况,提高文化知识素养,有着重要的作用。对于地方政区的科学文化建设也是一项基础的工作。三是可以激发爱国主义热情;在每个历史时期,涌现出无数的思想家、科学家、发明家和艺术家,他们都有“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爱国主义气节,地方志把他们记录下来,可以激励人们的爱国感情,培养爱国情操。四是可以培养共产主义信念;地方志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不仅要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指导,保证社会主义正确方向,而且要为实现共产主义这个总目标服务。反映新时代的共产主义思想、信念和道德,是方志工作的应有之义。新方志记载了每个地方的英雄模范人物事迹和人民群众在平凡的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 “文明之花”。他们那种崇高思想、高尚情操、美好心灵世界,是进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的具体而生动的好教材。 第三,编修地方志是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需要。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决策, 地方志作为社会主义文化的组成部分和重要载体,在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肩负着重要使命。新的历史时期,地方志已由传统文化形式发展成为新的文化形态,地方志工作也由传统文化活动上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地方志和一大批地情资料,在保存历史、传承文明、资政育人、服务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地方志反映特定地域各个时期的自然状况,承载地方人文遗产,为包括哲学社会科学和一部分自然科学、交叉科学在内的广义文化活动提供资信,在文化创造中具有重要基础性作用,素有“文脉之根”“文化之矿”之谓。无论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还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都离不开从地方志资料中撷取素材、吸收养分、寻求启示。因此,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新时期,我们要充分认识 地方志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不断强化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主体的职能,明确“官书”“官修”责任,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当地文化发展总体规划,发挥其在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中的独特作用。 第四,编修地方志是总结历史经验,掌握客观规律的需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就是要认识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但认识和掌握客观规律,必须调查研究积累资料,研究历史,吸取经验教训,才能真正掌握。有的规律,经过反复试验,在近几年之内就可以表现出来,为人们所认识。有的规律,如自然现象的变化,往往要经过百年、千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为人们所认识。我们过去有些事情之所以没有办好,就是由于没有很好地总结历史经验造成的。通过编修地方志,我们就能够很好的总结和认识这些规律,为当代和后世提供历史借鉴。 二、从编修地方志的作用来讲: 一是可以保存地方史料。地方志是记述性、资料性的历史著作,史料性强,有纵有横,各种资料印证,而且范围广、时间长,不是一般史书材料可以代替的。志书记载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的各方面的资料,或为政府专门机构提供,或为历史和专门史研究者提供。因此,资料性是地方志的基本属性,其价值在于能提供科学的资料,失去资料性,方志也就失去了编纂的价值。 二是可以归类地情信息。归类信息是自然与社会各方面情报、资料、数据、技术知识的传递和交流活动。方志汇集一定地域内的各种情况,提供各种信息资料,是一种有形的文字信息载体。志书中各门类可向社会输出潜在的信息流,而且这种信息是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持续输出的。一部化、多元化、深层次的方向发展。中国志书发展至今,已具有比较完整的体系。如一部省志为一个大系统的话,各地市、县志则是子系统;一部市志为一个系统的话,某一行业、部门志就是这个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某一事物或事件的发生、发展、变化的运动过程,地方志可以不间断地对其进行循迹记述,而对其循迹记述的资料不间断地产生信息,这是中国方志分层次和贯通式纵向信息流。通过不断发展的科学研究方法,使历史资料为现实服务,这是方志归类信息持续发挥作用之所在。 三是可以揭示发展规律。马克思主义历史观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地方志是在中国特定的历史环境中形成的反映一定地域内基本情况的综合性的文字载体。因此,它的产生和发展,必然受到经济基础的制约,是由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程度所决定的。就它记述的客体来看,是一定地域内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横不缺项、纵不断线,系统、全面、完整、准确地志事、状物、传人、考辨历史,从纷纭复杂的历史风云、自然变迁中探索出一条关于天下之命脉、前世之盛衰、往日之变革的社会历史及自然的发展脉络,本身就必然地要体现客观规律性。当然体现客观规律的基本条件,必须是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的记述。这是方志的根本任务。有人认为,地方志是资方志所包括的内容从建置、疆域、地形、地貌、山川、水文、天气、星野、物候、灾害、生物,到农业、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金融、政治、军事、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社会、宗教、民族、人口、人物、民俗等几十个门类。方志学作用于社会科学的各学科,并受各学科的制约与影响。如方志学作用于人口学,产生人口志,作用于语言学,产生方言志,作用于社会、经济、政治各方面,产生各种专业志和部类志,使这些学科产生了新的理论、新的内容和新料性的,它“述而不论”“寓观点于事实记述之中”,只是将广泛搜集来的资料,经过整理、鉴别,分门别类地进行综述,以反映本地域内自然与社会生活状况,所以它“难以担负总结经验,揭示规律的功能”,“只能是在资料的排比中反映规律”,认为只有史书才是通过历史现象的分析研究,探索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事实上,不论反映规律和揭示规律,实质是一样的。只是记述的重点、记述的角度及记述的方式有所不同。不论是在资料的排比中反映规律,还是在记述事实的基础上因事而论提示客观规律,都不过是实现史志功能的不同的表现方法。地方志同史书一样具有也应该具有揭示发展规律的功能。 四是可以宣传、推介本域。地方志记载了一个地区的自然资源、社会资源、风土人情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一经出版,便可销往全国各地,甚至漂洋过海流传到国外,能够起到宣传本地、本域的作用,为当地工农业发展、商品流通、招商引资等提供依据。方志是一个综合的地情载体,是一个综合的大舞台,是开展“四外”(外经、外贸、外事、外联)工作的好媒介。在对外合作中,很多地方经常借助志书提供的反映投资环境、合作条件及综合资料,大力宣传当地优势,促进了当地的旅游,促进了当地的经济交流和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