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消防监督机制改革,适应消防工作新需要
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思路和对策

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思路和对策摘要:消防安全事关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健全消防安全体系,是社会治理不可或缺重要内容。
必须推动消防治理由“人治”向“法治”转变,在“服务指导、群防群治、标本兼治”上做好文章,推动消防治理主体多元化,推动消防治理方式多样化,推动消防治理服务最大化,努力实现运行方式、治理主体及治理模式新转变。
必须集思广益,推陈出新,积极探索和实践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思路和举措,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城镇化进程等战略部署提供科学、高效的服务和保障。
关键词:消防安全治理对策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消防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以科学、务实为出发,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上下功夫。
关键是要找准差距和不足,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制度,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
要继续坚持政府主导、注重发挥社会中介组织作用、增强社会各方责任,充分体现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理念和主张;要坚持系统治理,加强领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加;要推进中介组织明确权责、发挥作用。
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各个方面进行长期不懈的努力。
一、社会治理大环境下消防治理体系与形势不相适应的具体体现(一)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等“三大责任”等有待进一步落实。
第一,从落实政府领导责任来看,一些地方政府还停留在发个文件,开个会的层面,没有结合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将消防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社会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
虽然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健全,但没有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在消防营房装备建设、人力、物力资源配备等方面的扶持力度还不够大。
随着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各种消防器材装备经费逐年增加,一些地方政府对消防经费能推就推,能省就省,政府的主导地位日益边缘化。
导致各级消防部门为了争取营房基建、器材装备经费耗费大量精力。
争取经费、大搞基础建设成为消防工作实际“指挥棒”,导致业务废弛,埋下不少安全隐患。
《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

《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消防执法是维护公共安全、实现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确保消防执法工作的准确性、公正性和高效性,国家发布了《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
本文将对该意见的主要内容进行分析和评价。
一、背景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火灾事故频频发生,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加强消防执法工作,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消防安全法规。
然而,在实际执法中,出现了一些不规范、不公正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消防执法的效果。
因此,需要深化消防执法改革,以推进消防执法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
二、主要内容《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建立健全消防执法制度为加强消防执法的法制化,国家需要完善消防执法制度。
具体来说,需要加强执法规范化、程序化、信息化和社会化建设,建立健全执法机构、法律法规和执法规程等制度,以提高执法的真实性、公正性和效率性,从而为消防执法工作提供保障。
2.加强消防执法力量建设加强消防执法力量的建设是保障消防安全的关键。
需要加强消防执法机构的建设,提高消防执法队伍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增加执法人员数量和配备执法装备,以提高消防执法的实战性、科学性和专业性,真正做到“执法人员为民服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推进消防执法信息化建设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消防执法也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
需要建立健全消防执法信息化平台,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和管理,提高执法监管的科技含量和效率,从而为消防执法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4.加强消防执法监管为了防止消防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国家需要加强消防执法监管和督查。
需要建立健全消防执法监管机制,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和评估,强化对执法人员的考核和奖惩制度,从而确保消防执法的公正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三、评价《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针对当前消防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具有很强的应对性和现实意义。
首先,该意见强调了消防执法制度的重要性,着重加强规范化建设,为消防执法工作提供了科学的制度保障。
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如何从管事向管人转变张凌霄

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如何从管事向管人转变张凌霄发布时间:2021-11-02T07:55:52.882Z 来源:《防护工程》2021年21期作者:张凌霄[导读] 现阶段,消防监督执法暴露出部分问题,阻碍了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本文首先分析了消防执法存在的不足点,然后结合笔者工作经验阐述了问题的整改措施。
张凌霄海南省儋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海南儋州 571700摘要:现阶段,消防监督执法暴露出部分问题,阻碍了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本文首先分析了消防执法存在的不足点,然后结合笔者工作经验阐述了问题的整改措施。
关键词:消防;监督执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火灾防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政执法活动,提高和改进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是提高消防监督执法效能和质量,促进消防事业发展的有效举措。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消防救援队伍的改制转型、消防执法改革不断深入和新修订《消防法》的实施,原有消防执法理念和执法模式已不再适应当前社会发展需要。
因此应转变消防执法理念,从管事向管人转变,从单一监管向综合监管转变,重点抓住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推动各级政府和各行业部门落实相应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实现综合监管、综合施策,使消防安全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从而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水平。
一、传统消防监督执法模式存在问题(一)社会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强。
《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社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但是部分行业部门往往认为消防工作都是消防部门的事,特别是《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实施前,行业部门只管所属系统单位分管事项,往往忽略消防安全工作。
社会单位以生产经营效益为最大目标,一些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各级消防安全职责任务分工不明确,消防管理制度不落实,导致消防部门“孤军奋战”,各层面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利。
(二)消防监督执法机制不完善。
在传统消防监督执法中采取分片包干制,管片监督员负责监督所属管片单位,监管时间长容易形成固化思维,不利于发现社会单位消防新问题、新情况,甚至对管片单位出现“感情执法”,导致执法不公情况发生。
消防救援三定方案,2019年十月定案

消防救援三定方案,2019年十月定案2019年迎来尾声,马上进入2020年。
为总结与复盘,消防产业智库推出总结系列专题,从消防改革、智慧消防落地、应急与消防、新技术加持下的智慧消防、智慧消防产业链等多个方面,分析与总结2019年消防发展情况。
目前,中国消防正处于“两大改革”的叠加期,一个是转制转隶的体制改革,一个是开拓创新的执法改革,本期我们就来谈谈2019年消防改革发展情况。
1.三定方案三定方案是消防机构改革的重中之重,也是改革的难点,三定方案确定下来并发布后,消防队伍机构改革就将基本完成,接下来的人员调整也就将陆续进行。
三定方案,也就是大家关心的是,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三个方面:比如说编制问题,总队、支队和大队,部门的设置和人员的增减问题。
具体来说,消防队伍的发展会有哪些变化,比如说消防执法、战训、政工、装备后勤等众多方面的变化。
虽然消防三定方案尚未出台,但在应急管理方面,xx、xx、xx 等地的三定方案已经出台,大多数条款都与消防相关,如: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级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拟订全省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组织制订地方性消防法规草案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2.消防监管模式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正式下发《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的通知》自2019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意味着消防监管方式实现重大转变。
(一)是监督执法理念的转变。
不断深化“放、管、服”工作,由“天天管着你”转变为“主动帮扶你”,帮助社会单位整改隐患、规范管理,最大程度的减少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干扰。
(二)是消防执法方式的转变。
在过去的监管模式下,消防部门开展消防监督执法随意性大、自主性高,“双随机、一公开”消防执法更加阳光透明,抽取过程、检查结果全透明、全公开。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6.09•【字号】梧政办发〔2020〕75号•【施行日期】2020.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梧政办发〔2020〕75号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梧州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6月9日梧州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扎实推进我市消防工作“放管服”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10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以问题为导向,聚焦消防执法理念、制度、作风等内容,深层次推动消防审批、消防监管、责任追究、廉政建设等方面改革,主要从“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放宽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限制”、“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限制处罚自由裁量权”、“实行消防执法全程监督”、“推行消防监管‘一网通办’”、“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严肃消防执法责任追究”、“严禁消防人员及其近亲属违规从业”、“消防部门与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彻底脱钩”以及“优化便民利企服务”等11个方面,扎实推动各项改革措施出台落实,全力打造清正廉洁、作风优良、服务为民的消防执法队伍,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正公开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不断增强我市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实施步骤(一)研究部署阶段(2020年6月)。
消防救援改革实施方案

消防救援改革实施方案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密集区域不断增加,火灾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加强消防救援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我们制定了消防救援改革实施方案,旨在全面提升消防救援工作水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
消防救援队伍是保障城市消防安全的重要力量,我们将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首先,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其次,完善队伍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消防救援队伍。
最后,加强装备更新,配备先进的消防救援设备,提高救援效率和成功率。
二、优化消防救援工作流程。
为了提高消防救援工作的快速响应能力,我们将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首先,建立健全的指挥调度系统,确保火灾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响应,有效处置。
其次,加强消防救援力量的协同作战能力,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最后,完善信息化建设,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信息传递和指挥调度的效率。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消防宣传教育是预防火灾事故的重要手段,我们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首先,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火灾事故的防范意识。
其次,加强学校、企业等单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养员工和学生的自救互救能力。
最后,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
四、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建设。
消防法律法规是保障消防安全的重要保障,我们将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首先,修订和完善消防法律法规,提高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加强对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遵守程度。
最后,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形成对违法行为的强有力震慑。
五、加强消防救援工作监督检查。
为了确保消防救援工作的有效实施,我们将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各项措施。
首先,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消防法律法规
消防法律法规一、我国的消防法律体系介绍消防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通过规定人们在消防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实现保障消防安全目的的规范性文件总称。
按照调整对象的不同,分为消防管理法规和消防技术法规两大类。
(一)消防管理法规。
消防管理法规是通过规定消防管理活动的组织原则、管理内容和要求、管理方法及程序等,调整各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消防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按照制定机关和效力的不同,分为以下几个层次:1、消防法律消防法律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关于消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已于2008年10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该法全面、科学、准确地规定社会各方面的消防工作,是我国消防法规体系中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不仅对全国消防工作的开展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而且也是制定其他消防法规的主要依据。
2、消防行政法规消防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发布的有关消防管理工作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如《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
消防行政法规是消防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其法律效力仅次于消防法律。
3、地方性消防法规地方性消防法规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根据消防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地区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而制定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或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适用范围限于本行政区域之内。
如《江西省消防条例》。
4、消防规章消防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
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所属主管行政部门(如公安部等)在本部门权限范围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适用于某行业或某系统之内的规范文件.如目前实施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07号令)等.地方规章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或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选用于本行政区域内。
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摘要: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目的是完善消防安全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优化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和管理体制,改善基层公共消防安全条件,建立和巩固基层消防宣传阵地,本文对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进行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基层消防;安全治理;问题对策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社会面火灾隐患不断增多,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加之,基层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国家愈发重视基层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便是其中一项重要举措。
然而,从网格化管理实际运转情况来看,还存在诸多问题,工作成效也不理想。
因此,总结梳理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存在的问题,探索研究有效管用的工作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执法规范化建设基础还比较薄弱,一是执法场所设置还不规范。
一些基层消防救援机构没有专门的办案区域,未设置专门的询问室、物证室,调查询问均在办公室开展,物证保管随意。
二是消防监督装备使用率低。
目前基层配置的消防监督装备携带不便,操作复杂,特别是在消防建审验收职能移交后,照度计、风速计、万用表等消防监督装备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使用率不高,救援人员的操作不熟练、不规范等问题随之产生。
三是消防执法人员素质良莠不齐。
大多数消防执法人员未接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律知识培训,只是通过自我摸索和经验积累来逐步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少数基层消防执法人员不善于学习,缺乏本领恐慌意识,对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学习不深不透,造成在工作时经常处于被动局面。
2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建议2.1明确基层消防组织人员配备乡镇(街道)消防安全议事协调机构主任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成员为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及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队)负责人等。
乡镇(街道)明确专人开展消防工作,人员数量应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村(社区)消防安全自治组织至少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关于提高县级基层消防大队消防监督的几点思考
关于提高县级基层消防大队消防监督的几点思考摘要:为真正从源头上解决基层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消防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实际工作中关键是消防监督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文对当前县级基层消防大队消防监督的现状进行了定性分析,结合当前旗县级基层消防大队消防监督的特点提出了改变和深化的工作方向,并详细阐述了可行性意见。
关键词:县级消防消防监督对策当前正是一个经济飞速发展、社会各项事业繁荣向上的时期,城乡经济迅速发展,城市化进程速度加快。
但不断发生的火灾事故却在破坏社会的和谐,危害着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随着人们对物质文化需求的日益提高,消防安全逐渐成为人们生产生活中的迫切需求之一。
消防工作人员倍受人民尊敬,因为他们肩负着保障社会消防安全,促进消防事业发展进步的神圣使命,责任重于泰山。
如何彻底解决当前制约旗县级基层消防大队消防监督工作发展中的一些瓶颈性问题,尽快使消防监管工作水平跟上社会日益发展的步伐,促进我国消防事业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是一项非常值得研究的课题。
自修订后新《消防法》颁布以来,消防工作领域在消防安全责任、消防监督管理制度、农村消防工作、社会消防服务机制、消防执法工作监督等方面都做了重大调整和完善,这是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也是满足人民在安全生活方面的需要,这些举措已经使消防监督执法面临重大改革。
笔者所在大队为农业旗县消防大队,是最基层的消防监督载体,如何克服困难,适应新形势,加强和改进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是当前摆在各级消防机构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1 当前基层大队消防监督现状1.1 消防监督人员数量少,整体素质不高(1)人员数量目前,我国现役和公安消防人员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不到万分之零点九,而发达国家政府消防工作人员占人口比例均在万分之十以上,多数发展中国家也都在万分之三至五以上,我们的消防警力只是发达国家的十分之一,发展中国家的五分之一。
绝大多数基层消防大队监督参谋一般为一至三人,笔者所在大队消防监督参谋编制只有一人,消防监督人员的日常工作有单位监督抽查和检查、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检查、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群众活动举办前检查、行政处罚、火灾原因调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同时,还要处理突如其来的各类消防工作任务。
现今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面临的困难及应对措施
现今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面临的困难及应对措施摘要:随着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快速推进,顺应依法治国思想,加强消防部门执法服务与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具有极其重要意义,特别是中办国办正式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以及中央“放、管、服”政策实施后,对消防救援部门提高消防监督管理质效,更好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笔者就消防救援队伍改制转隶和消防执法改革以来基层消防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加强改进措施粗谈几点意见。
关键词:基层消防;消防监督管理;三小场所一、现阶段基层消防监督执法面临的问题短板(一)消防执法队伍人员不足。
改制转隶以来和建审、验收职能移交住建部门后,部分从事多年消防执法领域专业人员转业或转至住建部门,导致骨干力量流失,对消防执法工作产生影响。
加之建审、验收权移交住建部门后,学规范、钻业务的氛围一定程度弱化,影响监督检查发现深层次问题和指导整改火灾隐患的能力。
(二)消防审验职能移交后对接不顺。
消防审核、验收职能移交住建部门后,出现对接不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已建成建设项目没有图纸资料的共享制度及平台,住建部门验收通过的项目,消防部门无法及时查询到设计和竣工图纸,导致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无法与消防许可图纸核实,对消防部门后期监督执法造成极大被动。
(三)对新型消防监督模式不适应。
在传统消防监督执法中采取分片包干制,管片监督员负责监督所属管片单位,对本辖区情况较为熟悉。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实施后,部分监督员产生了“只把双随机到的单位检查完毕就可以”的错误思想,弱化了对管片内消防安全形势的评估、研判和推动隐患治理工作,导致存在推动属地政府开展隐患综合治理“退化”现象,思想意识还不能与新型消防监管模式相适应。
(四)监督执法理念未能完全从管事向管人转变。
部分监督人员没有转变监督执法理念,到社会单位检查,仍然以检查具体火灾隐患为主,而忽略了对人的管理,特别忽略了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方面的检查,依旧延续原先“保姆式”、“救火式”监管模式,导致隐患反复出现、无法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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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消防监督机制改革,适应消防工作新需
要
作者:雷逸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6年第05期
摘 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增长,城市建设日新月异,超高层建筑、城市综
合体等新建筑形式的出现,监督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给消防工作带来了新的挑
战。现有的消防监督执法体制,也呈现出一些需要改善的问题。本文通过笔者的工作实践,结
合当前消防工作的特点,对现行的监督管理制度进行了分析,并就消防监督机制的改革和完善
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 消防 机制 改革
作者简介:雷逸,安庆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工程师。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2-208-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2008年修订实施后,我国消防监督管理的观念、制度和手
段都发生了较大的转变。由原来的专职部门大包大揽转变为“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
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的管理格局,为消防监督管理指明了工作方
向。但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完善,消防监督管理
对象的不断增加,情况日趋繁杂,管理难度也随之加大。现行的消防监督工作体制,已经不能
适应新形势工作任务的需要。
一、消防监督工作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领导责任不够明晰
当前大部分地区的消防工作,由兼任政府副职的公安机关领导分管,并不像广义的安全生
产工作一样,由党政一把手直接管理。加之分管领导所调动的行政力量和公共资源有限,难以
上升到“一把手”工程,力度和效果有所减弱。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弱化。消防安全委员会作为
政府机关非常设机构,其法律执行力不够、行政约束力不强,名义上集体负责而实际上是大家
都不负责,成员单位之间缺乏紧密联系。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力度偏软,对各地消防工作发挥不
了多大的作用,特别是省级以下政府消防考核机制还不够健全,对消防工作缺乏硬性考核指
标,考核结果运用不到位,考核工作往往流于形式。
(二)行业监管难以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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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部门化”造成行业部门消防责任难以全面落实。《消防法》规定的部分行业部门责任
不能在整体法律体系中得到体现和呼应,关联性、渗透力不够,容易形成行业监管“各自为
阵、各管一摊”。因缺乏有效的评判依据和科学的考评方法,党委政府包括行政监察部门对各
行业部门履责情况也难以公正、客观、有效地评判,往往会让责任主体心存侥幸,认识程度不
够,忽视日常消防责任的落实。
(三)消防机构履责被动越位
公安消防机构作为具体实施社会消防管理的专门机构,在责任驱使下“有限权力、无限责
任”,过多承担了不属于自己的责任。本应由政府和职能部门负责的一些事务性工作,落到了
消防机构头上,相关部门行业缺乏主动性,导致一些工作流于形式,难以收到实效。在社会单
位监督管理方面,随着火灾隐患排查形式的严峻,监督抽查变为必查,监督员变成了安全员,
本应着重监督社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履行自我管理责任情况,实际上却变成代替单位检
查发现火灾隐患,导致单位自主管理的意识淡化、能力弱化,形成“警力有限、责任无限”的无
奈循环。在要求改善经济建设发展投资环境的大背景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多强调行政服务职
能,而忽视了监督查处职能。加之《消防法》对未依法履行职责的个人缺乏相应独立的处罚条
款,处罚额度起点高、执行难,有的时候不得不选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起不到警示约束
作用。
(四)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缺失
部分社会单位负责人以经济效益为先,在“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利益驱动下,不愿
以确定的投入去预防不确定的不利后果,心存侥幸,想方设法降低消防工作标准,回避责任。
很多社会单位在单位管理体系内没有明确消防安全专门管理人及其职责,更没有消防岗位资质
的准入门槛,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平常没人去管或者不会去管。单位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控
制室值班人员等专业岗位不明确,待遇低,流动性大,专业技能不过关,难以发挥作用。建设
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具有特殊消防职责的主体,同样追求利
益的最大化,忽视法定职责和执业准则,只求一时过关,不顾终身负责,造成先天性火灾隐患
的滋生。
(五)消防现役体制存在弊端
由于消防工作的技术性、专业性要求较高,这就要求消防监督人员需要较长工作经验的积
累。而目前消防监督执法的主体是现役干部,现役体制造成消防监督人员变动频繁,人员岗位
的频繁交流,干部面临转业离开部队,造成了人才流失严重,工作经验积累不足,专业技术人
才梯队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执法监督人员业务略有精通,对辖区情况刚刚熟悉,任职二、三
年就被更换调整,新调任的执法监督人员又要重新来过,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带来极大的不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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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由于编制问题,消防监督警力缺乏,目前一个公安消防大队的消防监督执法人员,
一般在3名左右,其中在正规公安或消防院校的毕业生可以说寥寥无几。执法人员的数量、知
识结构以及消防监督的专业性、技术性相对不足,很难适应新形势下消防工作的需要。
二、消防监督机制的改革与完善
(一)健全消防责任体系
一是坚持党政同责。要以法规形式确立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责任,明确政
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其他行业分管领导的消防安全责任,量化责任指标,切实兑现奖惩。
二是明确一岗双责。按“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的要求,对行业部门应当承担的消防工作职责
进行分类细化,除明确对本行业系统内部消防安全全面负责的共同职责外,还应根据行业部门
的特点,确定宣传教育、基础建设、行政许可、联合执法等共同消防职责。
三是促进依法监管。进一步理清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职能,明确消防机构综合监管职责定
位,尽快从大包大揽的角色中解放出来,把本属于政府、部门、单位的消防工作职责予以归
位,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依法监督管理的主责上来。明确监督执法的责任边界和免责情形,提高
消防监管质量和效率,促进监督人员积极主动履责。
四是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将单位和从业人员履行消防
安全职责的信用信息、诚信档案与信贷、保险、税收、市场准入、资质审验、行政许可挂钩,
督促社会单位履行好消防职责。要探索建立职业消防管理人制度,积极培育消防专业技术人
才,大力发展规范社会培训机构,为社会培养合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才和技术人员。
(二)建立消防职业化体制
改革公安消防机构的编制形式,最大限度地保留消防监督业务骨干,让一批消防技术骨干
长期保留在自己的岗位上,确保消防监督和执法的稳定性、连续性、公正性。实行领导负责制
和执法责任制,并配以完善的内部和社会监督机制。同时,要建立人才激励竞争机制,摒弃论
资排辈的作法,不断加强专业技术干部在岗培训、进修、深造。使得公安消防机构的执法人员
有较充裕的时间和精力,用于消防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消防监督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社会
提供消防监督服务,塑造消防机构的良好形象。
(三)完善消防监督法律体系
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已经不能满足现实消防安全的需求,需要对消防监管体制进行一
定的修改、完善,及时清理掉一些不利于新时期消防工作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对一些与时
俱进、科学合理的应该予以保留或给以完善。如推行消防安全评估制度,由中介机构对单位的
消防安全进行评估,根据结果的不同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和信用评级。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不
强调监督检查的次数,而是强调监督检查的质量,整改火灾隐患的彻底程度,该原则也应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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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种新的制度内容;火灾的统计工作也应该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由社会第三方进行统计,
实现全方位的消防监督。
(四)改进内部工作作风
对于基层的公安消防机构人员,应该减轻其事务性工作内容,尽可能让基层消防监督人员
把工作重心集中到对社会单位检查监督上来。上级机关要给基层减负,以提高基层消防监督水
平,来树立起消防监督的技术权威。在绩效考核上要改变过去那种以工作量为依据的标准,将
重心放在监督检查到位率和隐患整改率上面。工作的布置,应当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
率。
(五)提升派出所消防监管能力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是三级消防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体消防工作中举足轻
重。提升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能力,对于进一步健全消防防控体系、强化基层消防管理、遏制
火灾多发将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应当从改善工作机制、提高执法能力、创造社会环境等几个
方面同时着手,加强制度保障,强化培训指导,使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更好的适应新时期
消防工作需求,真正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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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晓南.浅析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存在的问题.科技创新与应用.2013(10).
[4]廖婧.如何更好落实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几点建议.法制博览(中旬刊).2013(8).
[5]邓志明.加强消防监督管理机构执行力建设的思考.现代营销(学苑版).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