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竣工规划核实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建设工程竣工备案申请书【模板】

***设工程竣工备案申请书
**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我单位现向**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事项,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规划核实报告;
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
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使用说明书;
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申请人承诺:以上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请依法审查并予以批准。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单位法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方式:
工作单位:电话:
住址/地址:邮编:
电子邮箱:。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管理的指导意见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管理的指导意见闽建规[2008]15号各设区市规划局:为规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行为,加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的监督管理,保证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以下简称规划条件核实,下同),是指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内容和批准的相关图件为依据,对已竣工的建设工程进行规划条件复核和确认的行政行为。
二、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实施竣工测量,并形成实测的竣工总平布置图(含地形)和竣工测量报告。
竣工测量的内容包括:(一)建设工程平面位置、尺寸、高程及绿化、停车、出入口等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在竣工总平布置图上标明);(二)建筑物的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基底情况(长度、进深)、建筑面积、建筑间距及室内外地面标高;(三)地下工程管线埋设情况。
三、建设工程竣工测量完毕后,建设单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必须提交的主要材料包括:(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申请表(申请报告);(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的相关图件;(三)放样、核样成果,建设工程正负零验收合格单;(四)实测的竣工总平布置图、地下工程管线埋设图、竣工测量报告(附电子文件)。
四、规划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申请后,对报送资料不齐全的,应当在收到报送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有关内容;对报送资料齐全的,应当在收到报送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竣工规划条件确认,提出规划条件核实意见。
由于特殊原因难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期的理由。
五、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内容包括:(一)平面布局。
核查建设位置、建筑红线、建筑间距以及与周围建筑物或构筑物等平面关系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内容;(二)空间布局。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办事流程及所需材料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办事地点:XXX自然资源局或政务大厅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申请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份数材料要求材料来源1竣工实测报告原件1份复印件1份纸质原件1份,原件的电子扫描件1份(PDF格式)委托具有资质的部门出具2竣工实测图(包含总图及单体)原件1份复印件1份电子版具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3《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原件1份复印件1份纸质原件1份,原件的电子扫描件1份(PDF格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4项目完工后实拍的照片原件1份复印件1份每栋一张,四个立面各一张。
纸质原件1份,原件的电子扫描件1份(PDF格式)申请人办理流程环节步骤办理人办理时限审查标准办理结果申请与受理受理窗口人员当场受理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材料真实齐全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与决定审查窗口人员3个工作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场踏勘后出具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告知书决定窗口人员2个工作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审查意见进行审核是否同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竣工认可证》颁证与送达制证窗口人员1个工作日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认可证》发证窗口人员1个工作日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通知建设单位领取。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工程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1)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工程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郑州市建设工程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于2019年10月14日经局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2019年10月15日郑州市建设工程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郑州市建设工程的规划批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郑州市实施联合验收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验线(以下简称验线)是指为确保建设工程符合规划定位要求,在建筑工程施工至±0阶段时、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市政道路工程结构层或桥梁桩基施工前,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以及实测成果为依据,对建设工程是否按照规划许可要求施工进行确认的行政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以下简称规划核实)是指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以及实测成果为依据,对已竣工的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许可要求进行确认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应按照本办法实施验线和规划核实。
第二章建设工程放验线第四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放线,并出具符合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要求的建设工程放线成果。
建设工程放线应符合以下情形:(一)建设工程现场已经做好施工准备;(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相关内容与现场情况相符合。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许可要求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位置。
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达到以下标准,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实测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及时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实测:(一)建设工程(建筑)施工至±0阶段,地下建筑施工至覆土前;(二)建设工程(市政管线)施工至覆土前;(三)建设工程(市政道路)结构层或桥梁桩基施工前且场地应保存好固定的放线标志。
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及竣工规划核实办事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及竣工规划核实办事流程 Last updated on the afternoon of January 3, 2021《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及竣工规划核实》办事流程一、规划放线(5-7个工作日)1.申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后,建设单位应提交放线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1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1份、经审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坐标定位图等技术资料、报建批准的施工图原件(已盖规划审核章)等相关材料向规划分局申请放线。
注:申报时应同时提交以上申请材料的电子文件(图件为DWG 格式),提交复印件材料需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审核。
规划分局审核,同意后发放《建设项目定位放线通知单》。
3.钉桩、放线。
建设单位委托经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认可,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对建设工程进行钉桩、放线。
二、规划验线1.规划初验。
(3-5个工作日)建设单位在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进行施工放线后,应提交验线申请和测绘单位出具的放线测量报告向规划分局申请验线。
建筑工程初验主要内容:用地四至界线、建筑位置、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和用地界线的距离、建筑间距、每栋建筑的外墙轴线尺寸、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设置情况等。
市政管线工程初验主要内容:管线的平面坐标、管径或者断面尺寸等。
市政道路工程初验主要内容:道路中线坐标和边线、桥梁平面等。
规划分局到建设项目工程现场进行初验,合格后发放《建设项目工程开工验线合格通知单》。
建设单位拿到《建设项目工程开工验线合格通知单》后,可按初验合格的灰线进行开挖施工。
2.工程规划复验(5-7个工作日)建设工程施工到基础±时,建设单位应向规划分局申请基础±复验。
复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初验的所有内容、地下空间的退让距离、地下空间面积、地下空间出入口位置等。
市政管线工程在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向规划分局提出复验申请。
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及竣工规划核

一、规划放线(5-7个工作日)1.申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后,建设单位应提交放线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1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1份、经审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坐标定位图等技术资料、报建批准的施工图原件(已盖规划审核章)等相关材料向规划分局申请放线。
注:申报时应同时提交以上申请材料的电子文件(图件为DWG格式),提交复印件材料需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审核。
规划分局审核,同意后发放《建设项目定位放线通知单》。
3.钉桩、放线。
建设单位委托经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认可,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对建设工程进行钉桩、放线。
二、规划验线1.规划初验。
(3-5个工作日)建设单位在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进行施工放线后,应提交验线申请和测绘单位出具的放线测量报告向规划分局申请验线。
建筑工程初验主要内容:用地四至界线、建筑位置、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和用地界线的距离、建筑间距、每栋建筑的外墙轴线尺寸、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设置情况等。
市政管线工程初验主要内容:管线的平面坐标、管径或者断面尺寸等。
市政道路工程初验主要内容:道路中线坐标和边线、桥梁平面等。
规划分局到建设项目工程现场进行初验,合格后发放《建设项目工程开工验线合格通知单》。
建设单位拿到《建设项目工程开工验线合格通知单》后,可按初验合格的灰线进行开挖施工。
2.工程规划复验(5-7个工作日)建设工程施工到基础±时,建设单位应向规划分局申请基础±复验。
复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初验的所有内容、地下空间的退让距离、地下空间面积、地下空间出入口位置等。
市政管线工程在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向规划分局提出复验申请。
复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初验的所有内容、管径、管底标高、管顶标高、覆土深度以及与相关管线的最小间距等。
市政道路工程在路面层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规划分局提出复验申请。
复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初验的所有内容、道路断面形式以及标高等。
项目竣工后的相关验收申请材料的资料目录

项目竣工后的相关验收申请材料的资料目录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单申请材料:1.开发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2.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单(建筑单体)申请表;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复印件);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5.建设工程放线验查合格单(复印件)6.建设工程实测面积结果通知书;7.建设工程经批准的建筑方案及竣工后的建筑物照片8.建设工程全套规划图(含总平、竖向、综合管线等规划图复印件);9.有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的建设工程竣工地形图、管线竣工图原件各一份,并提供电子文件;10.如有边坡治理工程,要先到城区地灾办办理通过边坡治理工程验收合格证明;11.给水、供电工程施工设计如与规划有差异的,需到给水、供电公司办理给水、供电变更说明。
消防验收纸质版申请材料:1、申请表(原件)(注意第一页工程名称写清楚没有,建设单位是否盖公章,名字是不是和公章一样,最后一页的每个单位是否填写了验收意见,签字盖章日期)2、查验报告(原件);3、消防施工资质(复印件建设+施工单位盖公章);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复印件盖公章)5、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6、消防/装修产品的出厂报告(复印件)、合格证粘贴(原件)(核对查验报告有多少消防设施,对应就要提供多少设施产品的报告,合格证,每个产品每个型号只要一个);进场复检合格证明。
7、竣工蓝图(原件盖设计,审图,竣工三个章)(图纸折叠要求,尺寸和A4纸一致)电子版资料:(由承包方提交扫描件,全过程提交到消防系统)1、填完不要提交保存草稿箱。
(核对纸质版资料)2、与纸质版的内容一致。
3、工程简要说明按照模板填写。
4、上传的资料不能是压缩包,只能是盖章版扫描成PDF上传,每个PDF不大于150M,命好每个PDF的名字是什么材料,图纸分好栋号专业,不能上传CAD,只能是盖章扫描版。
5、上传的位置1-放申请表PDF,2-放查验报告,3-放图纸和其他需要上传的资料6、纸质版资料都要上传,除了产品的出厂报告、合格证。
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及竣工规划核实办事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及竣工规划核实》办事流程一、规划放线(5-7个工作日)1.申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后,建设单位应提交放线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1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1份、经审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坐标定位图等技术资料、报建批准的施工图原件(已盖规划审核章)等相关材料向规划分局申请放线。
注:申报时应同时提交以上申请材料的电子文件(图件为DWG格式),提交复印件材料需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审核。
规划分局审核,同意后发放《建设项目定位放线通知单》。
3. 钉桩、放线。
建设单位委托经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认可,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对建设工程进行钉桩、放线。
二、规划验线1.规划初验。
(3-5个工作日)建设单位在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进行施工放线后,应提交验线申请和测绘单位出具的放线测量报告向规划分局申请验线。
建筑工程初验主要内容:用地四至界线、建筑位置、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和用地界线的距离、建筑间距、每栋建筑的外墙轴线尺寸、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设置情况等。
市政管线工程初验主要内容:管线的平面坐标、管径或者断面尺寸等。
市政道路工程初验主要内容:道路中线坐标和边线、桥梁平面等。
规划分局到建设项目工程现场进行初验,合格后发放《建设项目工程开工验线合格通知单》。
建设单位拿到《建设项目工程开工验线合格通知单》后,可按初验合格的灰线进行开挖施工。
2.工程规划复验(5-7个工作日)建设工程施工到基础±时,建设单位应向规划分局申请基础±复验。
复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初验的所有内容、地下空间的退让距离、地下空间面积、地下空间出入口位置等。
市政管线工程在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向规划分局提出复验申请。
复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初验的所有内容、管径、管底标高、管顶标高、覆土深度以及与相关管线的最小间距等。
市政道路工程在路面层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规划分局提出复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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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竣工规划核实应提交以下申请
材料
竣工规划核实是指建筑工程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向规划主管部门提交的建筑工程竣工规划。
其主要目的是核实建筑工程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建设单位的需求、相关建筑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确保建筑工程建成后,对周围环境没有负面影响。
了解竣工规划核实的申请流程和所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对于建设单位和业主来说具有重要作用。
一、申请流程
申请竣工规划核实的流程主要分为以下步骤:
1.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前向规划主管部门提交“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
2.规划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核实结果。
3.如果审核结果为“合格”,建设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规划主管部门提交“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文件”。
以上是竣工规划核实的流程简介,接下来,在提交申请的同时,建设单位还需要提交一定的申请材料。
二、申请材料
1. 《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建设单位完成建筑工程后,应向规划主管部门提交该表,表格应经过盖章签字、修改和补充。
2. 竣工规划图:该图应包括建筑工程的竣工平面图、截面图、立面图和对应的变电站平面图,以及建筑工程范围内的地面铺装、雨水排水、照明、绿化等方案布置图。
3. 框架结构工程设计计算书:该书应由专业设计部门出具,主要包括框架结构的设计图、技术要求、材料要求和计算书,以及钢材检验检测报告。
4. 土建主体工程设计计算书:该书应由专业设计部门出具,主要包括土建主体工程的设计图、技术要求、材料要求和计算书,以及建筑物结构设计的验收文件。
5. 其他材料:包括建筑工程的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现场验收记录等,建筑工程相关的法律文件和报告。
以上五种申请材料是申请竣工规划核实所必须提交的材料。
但在实际申请过程中,根据建筑工程的不同,还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材料和证明文件。
建设单位在提交材料时,应确保所有材料完整有效,否则可能会延长申请的处理时间或导致申请无效。
总之,建设单位在申请竣工规划核实时,应尽可能地准备齐全有效的申请材料,以确保竣工规划核实的顺利进行。
在竣工规划核实工作结束时,建设单位可以获得相关的建筑工程竣工文件,这些文件对于建筑工程的使用和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同时也可以确保建筑工程建成后对周围环境没有负面影响,为建设健康、环保、可持续的城市和社区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