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正义论》读后感及心得体会
正义论读后感

正义论读后感《正义论》是由德国哲学家康德所著的一部重要哲学著作,被誉为现代伦理学的奠基之作。
本书主要探讨了正义的概念、原则以及在社会和个人行为中的应用。
读完《正义论》后,我深受启发,对于正义的理解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首先,康德在书中对正义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和界定。
他认为正义是一种普遍适用的道德原则,它不仅适用于个人行为,也适用于社会制度和法律规范。
正义的根本原则是人们应该被视为目的而不是手段,每个人都应该被平等对待,不受任何特殊利益的影响。
这种平等和公正的原则是社会秩序和个人道德的基石。
其次,康德提出了一种普遍化的道德准则,即“普遍意志”。
他认为,人们应该按照一种普遍适用的道德准则行事,而不是根据个人的私利或情感。
这种普遍化的道德准则要求我们将自己置于他人的立场上思考和行动,以确保我们的行为符合普遍适用的道德标准。
这种普遍化的道德准则是实现正义的关键。
此外,康德还探讨了正义在社会制度和法律规范中的应用。
他认为,社会制度和法律规范应该建立在正义的基础之上,以确保每个人都能够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康德强调了个人自由和社会秩序之间的平衡,主张通过合理的法律规范来保障个人自由,并限制个人行为对他人自由的侵犯。
在读完《正义论》后,我对正义的理解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正义不仅仅是一种道德准则,更是一种社会秩序和个人行为的基石。
它要求我们将自己置于他人的立场上思考和行动,以确保每个人都能够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同时,正义也要求社会制度和法律规范建立在公正和平等的基础上,以保障个人自由和社会秩序的平衡。
总之,《正义论》是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哲学著作,它对正义的概念、原则以及在社会和个人行为中的应用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读完本书后,我对正义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深刻理解了正义对于社会和个人的重要性。
通过遵循正义的原则,我们可以建立一个公正、平等和和谐的社会。
论正义读后感8篇

论正义读后感8篇每次看完书后,内心的收获都应当在读后感中有所体现,读后感的结构应当清晰,包括引言、主体和结尾,以下是本店铺精心为您推荐的论正义读后感8篇,供大家参考。
论正义读后感篇11971年,哈佛大学的哲学教授罗尔斯发表他的《正义论》,在西方国家立即引起巨大的反响。
该书被西方学术界誉为20世纪政治哲学、法哲学、道德哲学和社会哲学的最伟大的成就和划时代的理论,还被推崇为与洛克《政府论》和密尔《论自由》相并列的自由民主传统的经典著作。
《正义论》之所以蕏如此巨大的影响,根本原因在于其中所提出的关于社会正义的完整体系实现两个重大转折:第一、实现从实证主义和相对主义向规范理论的复归,从而使西方的自由主义传统得以承续和弘扬;第二、实现从功利主义向社会契约论的回归,强调个人权利对于福利总量的优先性、正义对于功利的优先性。
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
正义包括社会正义和个人正义,而罗尔斯所论述的正义主要是指社会正义,即社会制度的正义。
在他那里,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更准确地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划分的方式。
因此,他的正义论也被称为分配正义论。
一、对罗尔斯正义概念的解析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
正义是分配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划分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和负担的主要制度。
而且正义意味着平等,因此提出正义的两个基本原则,一是涉及权利和义务的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二是涉及到地位、收入、财富包括权力的分配的差异原则:在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出现时,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或者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
(一)罗尔斯正义概念提出的背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社会面临着种种矛盾,诸如陷入越战泥潭,黑人争取权利的斗争等。
正义论的观后感

正义论的观后感
一开始,我觉得正义这玩意儿不就是简单的惩恶扬善嘛。
但罗尔斯可不这么看,他像是一个特别细致的建筑师,要从地基开始重新构建我们对正义的理解。
他提出的“无知之幕”这个概念可太有趣了。
就好比我们玩游戏的时候,被一块大幕布给蒙住了眼睛,不知道自己在社会里会是啥角色,是个超级富豪呢,还是个普普通通的打工人,或者是个贫困到揭不开锅的倒霉蛋。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再去制定社会规则,那肯定会考虑得比较周全。
因为谁也不想自己万一揭开幕布后,面对一个对自己特别不公平的世界。
这就好比大家一起做蛋糕,如果不知道自己能分到多大一块,那肯定会想办法把蛋糕做得又大又公平地分。
书里关于分配正义也让我想了很多。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财富分配不均的情况,有人住大别墅开豪车,有人却在为温饱发愁。
罗尔斯的理论就像是在这种混乱里试图找到一个合理的秩序,他主张照顾那些弱势群体。
这就像是在一个班级里,老师不能只关注那些成绩好的学生,也得给学习吃力的同学多些帮助,让整个班级都能进步。
读这本书也不轻松,有时候感觉自己的脑子像个生锈的齿轮,转得特别费劲。
那些复杂的论述和逻辑推理,就像一道道谜题。
但每解开一道,又有一种特别的成就感。
而且,读完之后我就忍不住拿书里的理论去看周围的世界。
看到一些社会政策的时候,就会想这是不是符合罗尔斯所说的正义呢?比如说医保制度,这就有点像在努力让健康这个“蛋糕”能更公平地分配,让生病的穷人也能看得起病。
正义论课程心得体会(2篇)

第1篇在过去的学期里,我有幸选修了正义论这门课程。
这门课程深入探讨了正义的本质、正义的原则以及正义在现实社会中的应用。
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我对正义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以下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正义的内涵正义是一个古老而永恒的话题,自古以来,人们都在不断探索和追寻正义。
在课程中,我们学习了正义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正义是公平的体现。
公平是正义的基础,只有公平的分配,才能使人们在社会中感受到正义。
2. 正义是道德的准则。
正义不仅体现在物质分配上,还体现在道德行为上。
一个人要成为正义的人,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
3. 正义是法律的保障。
法律是正义的体现,它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4. 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石。
一个正义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谐,国家稳定,民族繁荣。
二、正义的原则正义的原则是指导人们追求正义的理论基础。
在课程中,我们学习了以下几个重要的正义原则:1. 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认为,每个人都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无论其出身、性别、种族等因素。
2. 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强调,在资源分配和机会分配上,应确保每个人都能得到公平的待遇。
3. 最小伤害原则。
最小伤害原则认为,在处理社会矛盾和冲突时,应尽量减少对受害者的伤害。
4. 利益最大化原则。
利益最大化原则认为,在资源分配和机会分配上,应使社会总利益最大化。
三、正义在现实社会中的应用正义不仅是一种理论,更是一种实践。
在课程中,我们学习了正义在现实社会中的应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政策制定。
正义原则在政策制定中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如税收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
2. 社会治理。
正义原则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3. 企业管理。
正义原则有助于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
4. 个人修养。
正义原则有助于个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提高道德素养。
四、个人体会通过学习正义论这门课程,我深刻认识到以下几点:1. 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
正义论的观后感

正义论的观后感
首先得说,这书刚开始看的时候真的有点“烧脑”。
感觉罗尔斯就像一个超级严谨的建筑师,一块一块地构建他那个正义的大厦。
他提出的“无知之幕”概念特别有趣。
想象一下啊,所有人都站在这么一个幕布后面,大家都不知道自己在社会里会是什么角色,是大富豪呢,还是街边的小乞丐,是有权有势的政客,还是普普通通的打工人。
在这种情况下,大家商量出来的社会规则那肯定得是超级公平的。
这就好比一群人要分蛋糕,但是谁都不知道自己能拿到哪块,那肯定会想办法把蛋糕分得尽量平均又合理,这就是罗尔斯眼中理想的制定正义原则的方式。
书里还一直强调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
我就想到我们生活中的那些事儿,比如说上学、找工作。
在一个真正正义的社会里,每个人都应该有平等的机会去争取好的教育资源、好的工作岗位,不能因为你是谁谁谁的孩子,或者你家住在什么地方,就有特殊待遇或者被歧视。
就像跑步比赛,大家都得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凭自己的本事往前冲,这样的竞争才是公平的,最后的结果也才让人服气。
而且,这书让我重新审视了身边的很多现象。
我发现原来有些看似平常的事情背后其实隐藏着正义与否的大问题。
比如说贫富差距,如果差距太大,那就很可能是社会的正义天平有点倾斜了。
这时候就需要按照罗尔斯说的那些原则来调整,让那些弱势群体也能得到更多的机会和资源,让整个社会重新找到平衡。
正义论的观后感

正义论的观后感
以前我觉得正义这事儿吧,不就是惩恶扬善嘛,小偷该抓,好人该夸。
可看了这本书才知道,原来正义背后有着这么一套复杂又迷人的理论体系。
罗尔斯搞出那两个正义原则,就像是给正义这座大厦打了两个超级坚实的地基。
第一个原则强调平等自由,这我觉得特别酷。
每个人生下来就应该有平等的权利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儿,就像大家都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不管你是有钱人家的孩子还是穷人家的孩子,在基本的自由方面都得是一样的。
比如说,不能因为你爸是大官,你就可以随便剥夺别人说话的权利,这是最基本的公平。
然后第二个原则里涉及到的机会平等和差别原则,就有点烧脑了。
机会平等好理解,大家都有机会去争取好工作、好生活,不能搞什么暗箱操作,内定名额啥的。
但是差别原则就像是在一碗水尽量端平的时候,又给那些处于不利地位的人多一些照顾。
这就好比是玩游戏,大家都按照规则来竞争,但如果最后发现有一部分人总是因为一些先天或者社会因素玩不过别人,那就要给他们一些额外的帮助,让整个游戏的结果不会太失衡。
这本书读的时候可不容易,感觉像是在走迷宫,那些复杂的论述和逻辑推理有时候让我头晕目眩。
但是一旦理解了一些小片段,就像是在迷宫里找到了小宝藏一样兴奋。
正义论读后感

正义论读后感引言概述:《正义论》是德国哲学家康德的经典著作之一,该书探讨了正义的概念、原则以及其在社会中的应用。
阅读完《正义论》后,我深受启发,对正义的理解和实践产生了新的思考。
本文将分为五个部分来详细阐述我对《正义论》的读后感。
一、正义的概念1.1 正义的本质:康德认为正义是一种道德原则,是人们在行动中追求公正和公平的规范。
1.2 正义的特征:正义应当具备普遍性、公正性和平等性的特征,不受特定情境和个人利益的影响。
1.3 正义的分类:康德将正义分为权利正义和功德正义,前者是指个人在社会中享有的权利,后者则强调个人的道德行为。
二、正义的原则2.1 自由原则:康德认为正义的原则应当保障每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任何限制自由的行为都是不正义的。
2.2 平等原则:正义的原则应当追求社会中人们的平等地位和机会,消除不平等对正义的影响。
2.3 公正原则:正义的原则应当公正地分配资源和权力,确保社会中的每个人都能获得公平的待遇。
三、正义在社会中的应用3.1 法律与正义:康德认为法律是正义的重要保障,法律应当以公正和平等为原则,保护人们的权利和利益。
3.2 社会公平与正义:正义要求社会中的资源和机会公平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的实现。
3.3 个人责任与正义:康德强调每个人对正义的责任,个人应当通过道德行为和积极参与社会事务来实现正义。
四、正义的挑战和困境4.1 利益冲突:在现实社会中,不同个体的利益常常存在冲突,如何在利益冲突中寻求正义成为一项挑战。
4.2 正义的多元性:正义的概念和实践在不同文化和社会中存在差异,如何在多元的正义观念中寻求共识也是一项困境。
4.3 正义的实现:实现正义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但在现实中,正义的实现常常受到权力和利益的干扰。
五、对个人的启示和反思5.1 个人行为的重要性:康德强调每个人对正义的责任,我们要通过自己的行为来追求正义,实现社会的公平和公正。
5.2 参与社会事务:积极参与社会事务是实现正义的重要途径,我们应当关注社会问题,为正义的实现贡献自己的力量。
《正义论》读后感

《正义论》读后感
读完《正义论》让我对正义这个概念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尝试建立一个统一的正义理论,罗尔斯探讨了社会中正义的内涵和实现方式。
他强调了公平和平等的重要性,提出了“原初地位”概念,即在不清楚具体身份和兴趣情况下做出正义选择。
这个概念让我意识到,正义不应该取决于个体的特殊情境,而应该基于公平和平等的原则。
在书中,罗尔斯还描绘了一个“最大化最低端地位”原则,即优先考虑社会中最弱势群体的利益。
这让我思考到在追求正义时,我们应该始终关注社会中最不幸的人们,并尽力提高他们的福祉。
总的来说,读完《正义论》让我对正义的本质和价值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并激励我要更加关注社会中不平等和不公正的问题,为建立一个更加公正的社会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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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罗尔斯的这本《正义论》,一方面因为中外文化思考方式的不同,一方面由于翻译的语言差异,的确让人读起来显得生涩。
要理解这本著作的影响力,便需要了解其出版的背景,当时美国社会的现状以及社会的激烈矛盾,以功利主义占主控地位的社会价值观引发了美国社会的动荡。
对于罗尔斯思想的深度,其思辨能力以及能对身处的社会敏感地反思,本人是深深佩服的。
也深知就我个人的知识结构体系,对于这样一个宏大的命题是很难掌握的。
观其文章,我对于正义之思反而混沌,便想念小时仅凭直觉主义的对错之分,又一想,那便应是我们最初拥有的正义观吧,何其简单。
所以当我们长大经历了更多的事物,欲求更多之时,何为正义,在各种利益权衡面前,为了社会能继续维持稳定发展,我们不得不对其进行深思。
按照一般的理论研究,大家都习惯将某种社会意识形态推至最初,希望能从已有的人类起源,群居的形成,社会契约的成立然后一直向后推理,希望从这个过程中得出正义的基本原则,并作为普遍指导,从而可以作为判断一种既定行为是否正义的最简单标准,就像1=1一样。
然后再以这样的标准构建规则,罗尔斯认为正义的主题就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者说得更准确些,就是主要
的社会体制分配基本权利与义务和确定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的分配方式,我是非常赞同的,最后正义通过一种分配制度来体现,但是,仅仅只是分配制度,我想于人类对于正义的需求已是不足够。
对于其运用无知之幕下的原始状态,首先抽象得出社会所共同能于接受的正义原则,而后将其与社会基本物质现实生活相结合得出基本的正义感和善的观念,以此为基础构建各种社会规则,并逐渐扩展搭建社会框架。
利用这样的演绎方式,是并无多大问题的。
但在与这些原则得以选取的过程,并没有一个合理的论证,罗尔斯基本上是以一种直观上的感受选取了作为正义的两个原则。
其后,罗尔斯基于两个正义原则构建的社会分配体系等等,这样的逻辑顺序自然是合理的,也是很好的演绎过程。
但是正义的原则就如建造房屋的地基,每个奠基处的距离是有所最优几何分布的,从而决定了上层建造的稳定,但我们所知道的常识是,任何最优的地基分布都只能负担一定的上层建造。
在今天的科技时代,万层大厦也许也并非不可能,但必定存在一个限度。
正义的原则亦如此,而我们的社会形态之所以一直延续,表明正义的某些准则也是在一直得到修正或是改变的,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说并不存在一种既定的正义原则当然,我们有些人可以认为后天的正义准则,在于那些根本的、既定的、不变的、在原始状态必定为大多
数人经过深思熟虑后所认同接受的正义原则基础上扩大及演变而来的,所以那些称之为正义原则的东西是必定存在的,譬如一些观念,生命是不可以被剥夺的,譬如应当满足他人因自我的付出而产生的合理期许等等。
但,我并不认为这些已经可以说是被我们现代社会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的正义观,从一开始便是所有的个体所赞叹或是意识到的。
换言之,我认为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已经是在一定的社会基础上得出的,与他的原始状态前提,其实是不符的或是自我矛盾的。
罗尔斯提出的“原始状态”中的某种“善”以及“正义感”,其实应是在趋利避害的原始环境中不断条件反射形成的,从而形成了真正处于原始状态中个人的某种直观感受,而这些感受也正是排除了一切偶然,排除一切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的。
也正是各种需求之间的冲突以及人与自然、环境的内在冲突所必然产生的。
那么在这样的信息反馈中,主体必然知晓个体的行为所带来的外界反应。
如果这样的话,其实这种意义上的对外界的感知才是个体缔结契约的目的或说是内在动因,其在选择某种“正义原则”前就已存在。
我便认为罗尔斯对于原始状态的假设是处在偏差的。
其认定无知之幕下的不互知,是原始状态,而事实是正因为互知才决定了个体愿意缔结契约,选择某种正义感,这才是选择的基础。
个人选择接受或说要求存在一种正义原则,正是
因为存在着个人融入社会希望得到发展的意愿,也就是同意缔结社会契约的动机,若其选择远离人类社会,便无所谓正义之所诉求。
当然,以不互知为前提是极其简便地进行研究的,但前提的偏差是否在论述中得以修正【三】关于这本书,我读下来的感觉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抽象。
本来读后感是看完再写的,但是我是看多少忘多少,所以只能借助读书笔记,边看边写。
在写读后感之前,我先归纳一下这篇文章出现次数较多的词语,如:正义即公平、原始状态、无知之幕、反思平衡、功利主义、直觉主义、契约论等,在稍后将会提到。
本文一开始就提出正义的重要性——正义性是社会体制的第一美德,那这里就不得不提到“社会体制”了,“社会体制”即社会管理体制,在特定的国家或地区内以明确的政府、市场与社会组织职能,清晰的中央、地方各级政府之间事权、财权责任进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解决社会纠纷的一组机制与制度。
当然这是对中国体制的解释,但是不管怎样如果在政XX府解决社会纠纷时都不能坚持公平的话,那么这个社会就不用提正义了,这就是后面提到的“正义即公平”理论。
不过虽然说中国一直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国家,但我不得不说不公平是大多数的人能感受到的,而这大部分的人正是这个社会的主体。
正义即公平理论中的平等的原始状态,是与传统的社会契约论的自然状态一致的,它把原始
状态中的各方看作是有理性和互不关心的人。
在卢梭所描述的“自然状态”中,人人都是自由平等,没有奴役与被奴役,统治与被统治,没有邪恶与美德,而如果人人都有理性且互不关心,那么也不会有比较、妒忌,那么人类也就不会有统治他人的愿望,但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这样的状态的。
正如文中说道:“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是人们真正自愿参加的一种合作安排;每个人一生下来就处于某个特定社会里的某种特定状态,这种状态的性质实际在影响着他的生活前景。
”我不想从大方面着手,就举个小例子:一个出生在中国农村的青年,或许他可以通过努力来改变自己的未来。
但你不能保证他在午夜梦回时也许会觉得不公,他不想呆在这个社会这种状态。
假如他出生在国外一个富裕家庭,那他的生活前景就会完全不一样了,当然那“他”就不是“他”了。
如果社会按照个人的意愿来运转,那何谈合作与安排就像不能让原则来适应一个人自己的情况一样,必须违反原则才能得到的利益是没有任何价值的。
所以说社会的不公平是存在的,因此处于劣势的人们不愿意自愿参加,而如果地位本来就已不利的人,在这些规则可能给他们以某种保障的时候,在某些情况下还要受到专横的待遇,那么这种不正义就甚至更严重了,说到这里,我不得不联想到中国古代的农民起义。
我一直觉得我们中国的百姓是最敦厚的,尤其是古代时期,但他们为何起义,正是到
了忍无可忍的时候,所以说那时的社会是封建社会。
正义社会里的公民是应该拥有同等的基本权利的。
在上一段讲到基本权利就不得不说巴莱多最优化原则,百度上的概念过于格式化,如果通俗的来说就是在一群人当中配养部分骨干,用骨干带动普通群众。
文中的一句话我很喜欢:有效的分配就是一种不可能找到更有效的交换的分配。
但有效分配不等于正义分配,可能有有一种最有效的分配,但是情况最早糟的人反而分配到最少,但这并不影响整体的有效分配。
而整体利益的有效分配可能会使得分配最少的人的利益被忽略。
所以说文中的“差别原则确实符合博爱的天然含义:如果不能使情况欠佳的人得到利益,则自己也不希望得到较大利益”中的博爱是伟大的,但是这也是让我纠结的地方,能考虑到情况欠佳的人固然是好,但是这样是否会使得整个社会失去活力这也是我看完本书的感慨,或许正义公平和利益发展就像鱼与熊掌,不可兼得那么功利原则是否更加适合一个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