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论读后感大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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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论》读书笔记(通用17篇)

《正义论》读书笔记(通用17篇)

《正义论》读书笔记《正义论》读书笔记(通用17篇)《正义论》读书笔记篇1在书中,罗尔斯跟我们描述的却是如何建立一种公平的社会制度。

书中说,“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划分的方式。

”看到这里才发现自己对正义的理解真的过于幼稚和天真阿。

罗尔斯还说“一个社会体系的正义,本质上依赖于如何分配基本的权利疑问,依赖于在社会的不同阶层中存在着的经济机会和社会条件。

” 论述完罗尔斯心中的正义论之后,他开始介绍如何构建这样一个他心中的公平社会制度。

在我们所在的社会里,要如何建立一种公平的制度呢。

我自己也有想过这个问题。

但发觉,自己的想法肯定时站在自己的利益角度上想的。

要是资本家,或许他就会想如何尽力剥削工人们剩余劳动力。

而如果让工人选择自己心中的社会公平制度,或许又是另外一种境况了吧。

因此,我觉得如何建立构造这样一个社会制度,真的让人伤透了脑筋。

然而,罗尔斯提出了“无知之幕”这样一个概念。

开始我是不大理解这个概念的。

后来上课听老师提到过,就有点了解了。

罗尔斯认为,我们都应该处于无知之幕之后来构造我们的制度。

原因是功利的原则与平等的社会合作观念冲突了。

人们应该在原始的状态中选择。

对于原始状态,译者前言中介绍到的要点有:选择对象(包括两个正义原则、古典目的论观点、直觉主义观念、利己主义观念、混合观念)、正意的客观环境、各方的主观动机和理性、知识的限制、对原则的形式限制、选择两个正义原则的论证、其他选择对象的被排除。

其中我对知识的限制这一要点很感兴趣。

罗尔斯假设各方处在一种无知之幕之后进行选择,他们不知道他们的身份地位、阶级出身、天赋和气质,以及他们善的观念的具体内容,也不知道他们所处的世代和所处社会的经济政治状况和文明水平;他们只知道他们所处的社会是处在正义的环境之中,只知道有关人类社会的一般事实、政治和经济理论原社会组织基础和人们的心理学法则。

换言之,一切会引起人们陷入争纷不已的特殊信息都被排除,无知之幕的假设就是为了达到一种全体一致的契约。

正义论约翰罗尔斯读后感

正义论约翰罗尔斯读后感

正义论约翰罗尔斯读后感罗尔斯提出的“无知之幕”这个概念特别有趣。

就好像是玩一场超级特别的游戏,大家在进入游戏之前,都被一块神奇的幕布遮住了眼睛,完全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将会处于什么地位,是大富翁呢,还是穷光蛋,是有权有势的大人物,还是默默无闻的小老百姓。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来制定社会规则,那肯定是要尽可能公平的啦。

因为谁也不想自己在幕布揭开之后,发现自己被坑得很惨。

这就好比是大家一起做一个蛋糕,如果不知道自己能分到多大一块,那肯定是希望把蛋糕分得尽量均匀。

这种想法真的很新颖,就像给那些老掉牙的社会公平讨论注入了一股超级新鲜的血液。

从这本书里,我还感觉到罗尔斯是一个超级理想主义者。

他描绘的那种正义社会,就像是一个美好的童话世界。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到处都是利益的纠葛和权力的争斗,要达到他说的那种公平的正义,简直比登天还难。

但是呢,这也正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

就好像是在黑暗的现实中点亮了一盏明灯,虽然我们可能一时半会儿到不了那个光明的地方,但至少让我们知道了努力的方向。

而且啊,他关于社会基本结构和分配正义的论述,让我重新审视了我们周围的世界。

以前我看社会上的贫富差距、资源分配不均这些现象,只是觉得不太舒服,但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就像是戴上了一副新的眼镜,突然能更清楚地看到这些现象背后的不公平。

比如说教育资源的分配,有些地方的孩子可以享受超级豪华的教育设施和优秀的教师资源,而有些地方的孩子却只能在破旧的教室里听着老师干巴巴地讲课。

这按照罗尔斯的理论来说,就是一种不正义的表现,因为在“无知之幕”后面,谁也不想自己是那些得不到好教育资源的孩子。

不过呢,这本书也不是完美无缺的。

有时候罗尔斯的论述就像老太太的裹脚布——又臭又长。

那些复杂的逻辑推导和专业术语,真的会让人看得脑袋发晕。

感觉就像是在爬山,本来是想看看山顶的美景,结果路上的荆棘太多,爬得特别费劲。

但好在坚持下来之后,还是能看到一些壮丽的风景。

正义论读后感6篇完美版

正义论读后感6篇完美版

《正义论读后感》正义论读后感(一):《正义论》读后感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自1971年问世后,在西方国家引起了广泛重视,被视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政治哲学、法学和道德哲学中最重要的著作之一。

该书出版之后,受到热烈讨论,被列为不少大学课程的必读书籍之一。

由它引发的各类争鸣或研讨文章,更是汗牛充栋,目不暇接。

美国著名的政治学者罗伯特达尔表示:罗尔斯的著作在英语国家立即被承认是对政治哲学的一个根本性的贡献。

〈正义论〉一书之所以能起到如石击水的效应,关键在于它打破了西方政治哲学万马齐喑的冷清局面。

西方政治哲学的衰落已是众所周知,专攻政治理论的学者爱麦伯恩斯说:在政治学说的阳光下没有多少新东西。

这充分证明了西方传统思辨方法构筑的理论体系的困境。

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则以其独特性和思辨性令人耳目一新。

以上引自〈正义论〉的序。

约翰罗尔斯(JohnRawls1921-),美国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1921年生于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1943年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1950年在该校获博士学位,以后相继在普林斯顿大学(1950-1952年)、康奈尔大学(1953-1959年)、麻省理性工学院(1960-1962年)和哈佛大学(1962-)任教,现为哈佛大学哲学系教授。

〈正义论〉一书是罗尔斯积近二十年的努力思考的一部心血之作,它集罗尔斯思想之大成,把罗尔斯十多年来所发表的论文中表达的思想发展成为一个严密的条理一贯的体系即一种继承西方契约论的传统,试图代替现行功利主义的、有关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理论。

有评论称〈正义论〉一书产生如此广泛的影响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是罗尔斯所研究的社会正义问题涉及到广泛的领域。

他是作为一个哲学家从道德的角度来研究社会的基本结构的,即研究社会基本结构在分配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决定社会合理的利益或负担之划分方面的正义问题。

然而由于这一对象的性质,他在学科上就必然要涉及到伦理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等许多领域,而且,他所研究的问题又关系到对每个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切身利益,因此,他的讨论就不仅仅为伦理学,而且为其它一些学术领域的学者所注目,甚至为一般公众所关心。

罗尔斯的正义论读后感

罗尔斯的正义论读后感
第二遍“制度”部分,罗尔斯主要是描述满足两个正义原则的社会基本结构并考察它们给个人所带来的义务和职责。应该说,这是理论应用于现实的制度和个人的部分。这也是使理论不至流于形而上的思考的重要一环。在应用于制度时有四个阶段的序列,即接受正义原则、立宪阶段、立法阶段、法官和行政官员把指定的规范应用于具体个人阶段,这四个阶段也是去无知之幕的过程。而正义原则的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和差别原则在经济分配制度中也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罗尔斯还考虑用储蓄正义来解决代际间的正义问题。至于在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部分,罗尔斯基于正义原则推导出了许多个人的义务和责任,如忠诚、承诺等。另外,罗尔斯还特别考察了社会出现不正义法律的情况,他强调这种情况是可能发生的,而且人们还必须去遵守,因为这是过半数原则所通过了的,但是人们也可以通过非暴力的反抗和良心的拒绝等方式来表示抗议。总之,在这一编里,罗尔斯更多的是将理论上的正义原则和现实情况结合起来,从而为政治制度和经济体制的安排提供了一些具体的方案。
罗尔斯的回答必然是社会体制的问题,因为正义的原则还没有被人们普遍的意识到接受并贯彻:平等自由并没有放在第一位,并且人们往往同意牺牲平等自由而换取更大的经济效益,或者国家打着和谐的旗号去肆意的践踏人民的自由权,机会也不是对每个人都敞开,往往富裕的有权的人有更多的机会并且更容易取得成功,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出现了“富二代”“官二代”的现象,并不是具有相同才能的人就能获得同等的地位,另外社会的发展也并没有把最少受惠者的利益的提高放在重要地位,农民,农民工们作为社会最底层的人并不安居乐业,他们对于自己所受到的损失和不公平待遇往往表示极其的不满和愤慨,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那么什么是幸福呢?幸福是对外在环境和自身产生的一种主观上的偕同。从伦理学的角度上来看,幸福不仅仅是主观感受,而且是人们对于客观需要得到满足的主观感受。在我们的生活中,生理和生存的需求是幸福的低级阶段;相爱。被爱与施爱是幸福的高级阶段。

正义论读后感大全(8篇)

正义论读后感大全(8篇)

正义论读后感大全(8篇)【篇一:正义论读后感】在写读书笔记之前,我想谈谈读了这本书几节之后给我得感受。

拜读罗尔斯得《正义论》,个人认为理论性太强,又太深奥,大多没有读懂,只就是了解了许多新得概念,虽然有得就是过去知道得词语,但罗尔斯都有赋予了它们新得内涵,诸如,正义,正义观,公平得原始状态,契约论等等,很简略地将书翻了一下,涉及得范围很广包括了哲学,经济学,伦理学,法学等多门学科。

初次接触这本书得第一章得前几节,虽然就像之前说得瞧不太懂,但就是很感兴趣并且有耐心去研读,也希望自己在读书得过程中获取丰富得知识,懂得很多道理。

罗尔斯在开篇论述正义得作用时就直接认为,人类社会得第一美德有两个方面,一就是真理,一就是正义,并且二者就是不可调与、决不妥协得。

其中,社会基本结构就是正义得主题,人们在达成其她协议之前,首先要就社会制度得原则达成协议。

然而这种缔约不就是一种实际得历史行为,而就是在假定得原初状态中得选择得结果,它就是互相冷淡得个人在无知之幕背后得选择。

下面,我想就公平正义原则得原始状态与证明进行简要分析。

罗尔斯说过:公平得正义并不就是一种完整得契约论。

因为契约论得思想显然可以扩大应用于选择一种或多或少完整得伦理体系,就就是说,扩大应用于一种把不但对正义而且对所有美德也同样适用得原则包括进去得体系、也就就是说,正义即公平观以及它所体现得有普遍代表性得那类观点所涉及得范围就是有限得。

而且可能有人会提出类似得结论,这些结论可能更加吸引与新颖。

然而要像罗尔斯一样,要证明这些具有相当普遍性得道德常识,尤其就是具有理性上得说服力,却就是异常艰难得。

因此,我们只就是在意罗尔斯得结论就是远远不够得,我们还要知道罗尔斯就是如何证明得,即这些结论就是怎样得出得。

只有这样做,我觉得我们才能够真正理解罗尔斯得思想;亦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一些错误与批评,因为罗尔斯在正义论中得论证体系就是非常严密得,逻辑性非常强、首先必须对原初状态要有正确得刻画。

正义论读后感6篇

正义论读后感6篇

正义论读后感6篇在读完这本我自以为很难读懂的书后,才发现并不是我想像的那么的难懂,相反,我读懂了一些东西,一些我觉得很有用的东西——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明白什么是正义,就要明白为什么需要正义。

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就应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读后感《读后感》。

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正义论》读后感20世纪70年代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从公平正义入手,全面系统深刻地论证了自由与公平、个人与国家、机会与结果等广泛的社会政治问题,力图为现代西方社会重建“公平正义”的道德基础。

他的学说,对西方政治哲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引发了西方学界对“公共理性”与社会行为、个人权利与社会共同体要求、个人价值与社会正义、社会多元与社会统一、自由与平等、民主与秩序等重大理论问题的广泛讨论,从而构成了当今西方社会政治哲学的大繁荣局面,以致人们将《正义论》的出版视为“罗尔斯时代”或“罗尔斯轴心时代”开始的标志。

罗尔斯的正义论,追本溯源,能够在古希腊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那里找到它的滥觞。

但它有别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正义思想。

同样是讲正义,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强调的是社会秩序,认为正义体现为国家和谐的秩序。

而罗尔斯强调的是人的自由平等,认为人的自由是正义的核心。

柏拉图从他的理念论出发,认为一个理想的国家就应是不同潜力的人得到最恰当的安排,使所有的需要都得到满足,从而使社会成为协调一致的那种国家。

社会上不同潜力的人各司其职,不相僭越,国家就到达了正义。

罗尔斯的正义思想与其说是古代正义思想在长期社会发展中的演变,勿宁说是近代资产阶级启蒙主义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更为恰当。

尔斯的正义论,继承了启蒙时期自由主义这一传统。

但更为重要的是,他修正和发展了启蒙主思想家的正义思想。

《正义论》读后感

《正义论》读后感

《正义论》读后感
读完《正义论》让我对正义这个概念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尝试建立一个统一的正义理论,罗尔斯探讨了社会中正义的内涵和实现方式。

他强调了公平和平等的重要性,提出了“原初地位”概念,即在不清楚具体身份和兴趣情况下做出正义选择。

这个概念让我意识到,正义不应该取决于个体的特殊情境,而应该基于公平和平等的原则。

在书中,罗尔斯还描绘了一个“最大化最低端地位”原则,即优先考虑社会中最弱势群体的利益。

这让我思考到在追求正义时,我们应该始终关注社会中最不幸的人们,并尽力提高他们的福祉。

总的来说,读完《正义论》让我对正义的本质和价值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并激励我要更加关注社会中不平等和不公正的问题,为建立一个更加公正的社会而努力。

《正义论》读后感

《正义论》读后感

《正义论》是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创作的政治学著作,自1971年问世。

该书在西方国家引起了广泛重视,被视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政治哲学、法学和道德哲学中最重要的著作之一,将被列为历史经典名著之林。

下面由给大家整理《正义论》读后感,欢迎阅读参考!《正义论》读后感1在读完这本我自以为很难读懂的书后,才发现并不是我想像的那么的难懂,相反,我读懂了一些东西,一些我觉得很有用的东西——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

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

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

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

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

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

责任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

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

没有一定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

那么他只有通过二条途径来反击。

就是通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意义。

所以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内容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意义的!《正义论》读后感2《正义论》一书是罗尔斯积近二十年的努力思考的一部心血之作,它集罗尔斯思想之大成,把罗尔斯十多年来所发表的论文中表达的思想发展成为一个严密的条理一贯的体系——即一种继承西方契约论的传统,试图代替现行功利主义的、有关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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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论读后感大全(8篇)【篇一:正义论读后感】在写读书笔记之前,我想谈谈读了这本书几节之后给我的感受。

拜读罗尔斯的《正义论》,个人认为理论性太强,又太深奥,大多没有读懂,只是了解了许多新的概念,虽然有的是过去知道的词语,但罗尔斯都有赋予了它们新的内涵,诸如,正义,正义观,公平的原始状态,契约论等等,很简略地将书翻了一下,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了哲学,经济学,伦理学,法学等多门学科。

初次接触这本书的第一章的前几节,虽然就像之前说的看不太懂,但是很感兴趣并且有耐心去研读,也希望自己在读书的过程中获取丰富的知识,懂得很多道理。

罗尔斯在开篇论述正义的作用时就直接认为,人类社会的第一美德有两个方面,一是真理,一是正义,并且二者是不可调和、决不妥协的。

其中,社会基本结构是正义的主题,人们在达成其他协议之前,首先要就社会制度的原则达成协议。

然而这种缔约不是一种实际的历史行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状态中的选择的结果,它是互相冷淡的个人在无知之幕背后的选择。

下面,我想就公平正义原则的原始状态和证明进行简要分析。

罗尔斯说过:公平的正义并不是一种完整的契约论。

因为契约论的思想显然可以扩大应用于选择一种或多或少完整的伦理体系,就是说,扩大应用于一种把不但对正义而且对所有美德也同样适用的原则包括进去的体系。

也就是说,正义即公平观以及它所体现的有普遍代表性的那类观点所涉及的范围是有限的。

而且可能有人会提出类似的结论,这些结论可能更加吸引和新颖。

然而要像罗尔斯一样,要证明这些具有相当普遍性的道德常识,尤其是具有理性上的说服力,却是异常艰难的。

因此,我们只是在意罗尔斯的结论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要知道罗尔斯是如何证明的,即这些结论是怎样得出的。

只有这样做,我觉得我们才能够真正理解罗尔斯的思想;亦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一些错误与批评,因为罗尔斯在正义论中的论证体系是非常严密的,逻辑性非常强。

首先必须对原初状态要有正确的刻画。

原初状态相当于社会契约论中的自然状态,它在历史上并不真实存在,它只是在思维中的一种状态,但是由它所得出的结论却对现实有巨大的作用和参考价值,我想这就是罗尔斯要提出原初状态的重要原因。

罗尔斯是这样定义原初状态的:它是一种期间所达到的任何契约都是公平的状态,是一种各方在其中都是作为道德人的平等代表、选择的结果不受偶然因素或社会力量的相对平衡所决定的状态。

当然,原初状态必须具有一定的背景环境,而且也会有一些可取的限制,使我们排除受到偏见指引的偶然因素的察知。

原初状态目的在于建立一种公平的程序,从而使达到的每一个同意的原则都将是正义的,也就是试图通过程序上的正义,达到实质上的正义。

我们必须以某种方法排除使人们陷入争论的各种偶然因素的影响,引导人们利用社会和自然环境以适应他们自己的利益。

基于此,罗尔斯假定各方都在无知之幕之中。

无知之幕中的各方并非一无所知,而是有所知有所不知。

他们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也不知道他在先天的资质、体力、智力等方面的运气;甚至不知道他们的特定的善的观念或他们特殊的心理倾向,但是他们知道自己正在经受环境的制约,他们也具有选择正义原则所必须的一般知识。

因此,无知之幕的假设,使原初状态摆脱了历史和现实的性质而成为纯粹理性的虚拟,也最终排除了订约各方的特异性,使他们成为抽象的、一般的人,排除了一切会影响到原则选择的来自自然和社会的偶然因素,排除了一切会妨碍人们达到意见一致的冲突因素。

这就使契约已完全不是现实的契约,订立契约的行为变成了对原则的选择,这种选择实际上已不是在各方之间进行,而是在一个人的脑子里进行。

也就是说,一个知道自己的人会明确的选择对自己公平的原则。

但是如果他们对自己的此一无所知,那么他必须代表全部人选择最有利于自己利益的原则。

【篇二:《正义论》读后感】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

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

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著作。

什么是公平?罗尔斯的回答绝了:无知才能公平。

没有偏见就是无知,也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

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阶层,不知道自己的天赋和才能,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追求什么的时候,他的决策就是毫无偏见的。

当所有的人都在这样一重无知之幕背后作决策时,他们所一致公认的社会契约,就是正义的。

这就是我读完《正义论》后的最深的感受!罗尔斯的正义论提出的人们会选择的对制度的设计的两个原则——第一个是平等的自由原则,第二个是机会的公正平等与差别原则的结合。

其中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

而第二个原则的机会公平原则优于差别原则。

第一个原则是有关公民政治权利部分,一是有关社会和经济利益部分。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

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

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

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

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

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

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

责任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

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

没有一定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

那么他只有通过二条途径来反击。

1,就是通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意义。

正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正当的一个子范畴,或者说,正义即是应用于社会制度时的正当。

按罗尔斯的说法,伦理学必须包括正义论,而正义总是意味着某种平等,这等于是说,设计一种正义的社会制度就是要使其最大限度地实现平等。

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也确实透露出这样一种平等乃至平均主义的倾向;他认为他的差别原则达到补偿原则的某种目的,即给那些出身和天赋较低的人以某种补偿,缩小以至拉平他们与出身和天赋较高的人们的出发点方面的差距。

在他看来,天赋不是道德上应得的,应当把个人的天赋看成是一种社会的共同资产,虽然自然资质的分布只是一个中性的事实,但社会制度怎样对待和处理它们却表现出正义与否的性质。

他反复申明这两原则决不会导致一个英才统治的社会,不会导致一个差别悬殊的社会,甚至不无天真地表现出这样一种预期:倘若始终遵循这两个原则的话,未来社会的人不仅将在制度形式上保证平等,而且能够接近事实上的平等。

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内容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意义的!【篇三:正义论读后感作文】面对药家鑫案,面对教育公平问题,面对司法腐-败等等。

我不禁自问何为正义,又何为公平?如何正义,又如何公平?在字典里,正义的解释为公正的、有利于人民的道理,公平则是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

这样的解释在我看来是正确却很表层的。

自古以来,我们都有强调着公平与正义;可是在很多时候,这些美丽的词汇仅仅运用于上层,而非劳苦大众。

俗话有云,得不到永远都是最好的。

人类在荆棘斑斑的朝圣之路上从来没有满足过,我们一直强调公平正因我们总是难以达到这一水平。

反观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中,我们国人也同样追求着公平与正义,不可否认地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可是这依然是不够的。

近来,阅读了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里面说谈到有关正义与公平的观念令我大开眼界,同时对于正义与公平重新有了思考。

在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罗尔斯从公平正义入手,全面系统深刻地论证了自由与公平、个人与国家、机会与结果等广泛的社会政治问题,力图为现代西方社会重建公平正义的道德基矗他提出了无知才能公平。

这一无知之幕的假设,初看下觉得有点荒唐,但是仔细咀嚼才发现其中的道理。

正如罗尔斯所说的:既然人人处于同一状态,任何人都不能设计出有利于自己特殊情况的原则,于是公平协议或交易的结果就是正义的原则。

人们在无知等级差别,无知利益欲望之时,自然而然的不会为着某些私欲而违背良心、违背道德从而也达到了真正意义上的正义及不偏袒。

无知之幕的假设固然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但同时罗尔斯的这一观点是给予了我关于正义的看法的另一种理解。

可是,理想状态是有距离的;人类不可能没有欲望,这表明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总会存在着或大或小的利益。

就拿中国社会的司法公正问题来说,作为一个国家的司法机关,必然表示着它应该是正义、公平的。

可是在现实中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司法腐-败,诸如人情案、金钱案等等。

这说明了什么?这正正说明了人类欲望、追求功利的不可磨灭。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林也指出,司法公正影响最大的问题之一是,提前退休的法官借助老同学关系、老上司关系、老朋友关系,来搞关系案、人情案,操纵法律服务市场,危害了司法公正。

我认为,社会主义中国要向前发展就要处理好之一问题,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平与正义,像两会中所提到的实现司法公开,司法廉洁,司法队伍建设再加强加强司法建设顶层设计;这些都是可行的做法。

如何做到正义与公平呢?在《正义论》中,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

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

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罗尔斯更是提出了两个正义原则。

这也不禁让我想起了一部影片《地下裁判团》,影片中道德与法的冲击,它们之间关系的复杂,也是体现出了理性与人性问题。

同时这些观点不仅仅在西方国家引发了思考,在东方国家同样引起了关注。

在我看来,罗尔斯对于实现公平与正义的看法与传统观念有所不同,但是却在一定程度上有重要的意义。

对于社会主义中国的建设与发展来说也是如此,在发展的道路上,在西方资本主义文化的冲击下,在传统与现实的交融中,不可避免遇到挫折,出现错误;如何做到理性,如何实现最大程度的公平与正义,如何协调道德与法等等,借鉴如《正义论》等经典著作可以为我们提供思想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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