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论》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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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正义读后感8篇

论正义读后感8篇

论正义读后感8篇每次看完书后,内心的收获都应当在读后感中有所体现,读后感的结构应当清晰,包括引言、主体和结尾,以下是本店铺精心为您推荐的论正义读后感8篇,供大家参考。

论正义读后感篇11971年,哈佛大学的哲学教授罗尔斯发表他的《正义论》,在西方国家立即引起巨大的反响。

该书被西方学术界誉为20世纪政治哲学、法哲学、道德哲学和社会哲学的最伟大的成就和划时代的理论,还被推崇为与洛克《政府论》和密尔《论自由》相并列的自由民主传统的经典著作。

《正义论》之所以蕏如此巨大的影响,根本原因在于其中所提出的关于社会正义的完整体系实现两个重大转折:第一、实现从实证主义和相对主义向规范理论的复归,从而使西方的自由主义传统得以承续和弘扬;第二、实现从功利主义向社会契约论的回归,强调个人权利对于福利总量的优先性、正义对于功利的优先性。

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

正义包括社会正义和个人正义,而罗尔斯所论述的正义主要是指社会正义,即社会制度的正义。

在他那里,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更准确地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划分的方式。

因此,他的正义论也被称为分配正义论。

一、对罗尔斯正义概念的解析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

正义是分配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划分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和负担的主要制度。

而且正义意味着平等,因此提出正义的两个基本原则,一是涉及权利和义务的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二是涉及到地位、收入、财富包括权力的分配的差异原则:在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出现时,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或者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

(一)罗尔斯正义概念提出的背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社会面临着种种矛盾,诸如陷入越战泥潭,黑人争取权利的斗争等。

正义论读后感6篇完美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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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论读后感》正义论读后感(一):《正义论》读后感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自1971年问世后,在西方国家引起了广泛重视,被视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政治哲学、法学和道德哲学中最重要的著作之一。

该书出版之后,受到热烈讨论,被列为不少大学课程的必读书籍之一。

由它引发的各类争鸣或研讨文章,更是汗牛充栋,目不暇接。

美国著名的政治学者罗伯特达尔表示:罗尔斯的著作在英语国家立即被承认是对政治哲学的一个根本性的贡献。

〈正义论〉一书之所以能起到如石击水的效应,关键在于它打破了西方政治哲学万马齐喑的冷清局面。

西方政治哲学的衰落已是众所周知,专攻政治理论的学者爱麦伯恩斯说:在政治学说的阳光下没有多少新东西。

这充分证明了西方传统思辨方法构筑的理论体系的困境。

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则以其独特性和思辨性令人耳目一新。

以上引自〈正义论〉的序。

约翰罗尔斯(JohnRawls1921-),美国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1921年生于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1943年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1950年在该校获博士学位,以后相继在普林斯顿大学(1950-1952年)、康奈尔大学(1953-1959年)、麻省理性工学院(1960-1962年)和哈佛大学(1962-)任教,现为哈佛大学哲学系教授。

〈正义论〉一书是罗尔斯积近二十年的努力思考的一部心血之作,它集罗尔斯思想之大成,把罗尔斯十多年来所发表的论文中表达的思想发展成为一个严密的条理一贯的体系即一种继承西方契约论的传统,试图代替现行功利主义的、有关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理论。

有评论称〈正义论〉一书产生如此广泛的影响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是罗尔斯所研究的社会正义问题涉及到广泛的领域。

他是作为一个哲学家从道德的角度来研究社会的基本结构的,即研究社会基本结构在分配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决定社会合理的利益或负担之划分方面的正义问题。

然而由于这一对象的性质,他在学科上就必然要涉及到伦理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等许多领域,而且,他所研究的问题又关系到对每个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切身利益,因此,他的讨论就不仅仅为伦理学,而且为其它一些学术领域的学者所注目,甚至为一般公众所关心。

正义论读后感范文(优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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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论读后感范文(优选3篇)正义论读后感范文(优选3篇)当品看完一部著作后,你心里有哪些感受呢?因此必须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

很有可能你如今毫无头绪吧,下边是我为大伙儿梳理的正义论读后感范文(优选3篇),供大伙儿参照参考,期待能够协助到有必须的盆友。

正义论阅读感想1大一第一学年的情况下,学校举行一个念书沙龙活动的主题活动,便是那时候,读了哈佛大学专家教授罗伯特·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

有关这本书,自己觉得很有深层,其实我是多少有点儿看搞不懂的,或是我压根掌控不这本书。

《正义论》这本书说白了便是科学研究公平正义的,我在学这本书以前一直觉得公平正义二字只有跟社会道德联络起來,公平正义是一种道德品质,可是罗尔斯所了解的公平正义确远比我所了解的要繁杂,它涉及到政冶、经济发展、社会道德等行业。

创作者罗尔斯觉得公平正义的主题风格便是社会发展的基本上构造,换句话说得更精确些,便是关键的社会体制分派基本上权利义务和明确社会发展协作所造成的权益的分配方式。

罗尔斯在《正义论》之中明确提出有关公平正义的两根标准:第一条是说白了公平的随意标准,即每一个人应当在社会发展中。

具有公平的随意支配权;第二条标准包含区别标准与机遇平等原则。

前面一种规定在开展分派的情况下,假如迫不得已造成某类不公平得话,这类不公平应当有益于境况最烂的大家的较大权益,就是,权益分派应当像处在不好影响力的大家歪斜;后面一种规定将机遇公平的标准运用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公平,使具备同样工作能力、技术性与主观因素的大家具有公平的得到岗位的机遇。

我认为这两根标准既体现人类社会的基本上现况和众多老百姓的要求,最先,实际中每一个人都存有着各种各样区别,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机遇,而大家刚好便是必须公平的自由权和公平公正的机遇。

罗尔斯把既存的核心西方国家社会发展的公平正义基础理论分成两类:功利主义的公平正义观和直觉主义的公平正义观。

可是罗尔斯对功利主义和直觉主义全是不赞同的,并且特别是在抵制功利主义作。

罗尔斯的正义论读后感

罗尔斯的正义论读后感
第二遍“制度”部分,罗尔斯主要是描述满足两个正义原则的社会基本结构并考察它们给个人所带来的义务和职责。应该说,这是理论应用于现实的制度和个人的部分。这也是使理论不至流于形而上的思考的重要一环。在应用于制度时有四个阶段的序列,即接受正义原则、立宪阶段、立法阶段、法官和行政官员把指定的规范应用于具体个人阶段,这四个阶段也是去无知之幕的过程。而正义原则的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和差别原则在经济分配制度中也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罗尔斯还考虑用储蓄正义来解决代际间的正义问题。至于在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部分,罗尔斯基于正义原则推导出了许多个人的义务和责任,如忠诚、承诺等。另外,罗尔斯还特别考察了社会出现不正义法律的情况,他强调这种情况是可能发生的,而且人们还必须去遵守,因为这是过半数原则所通过了的,但是人们也可以通过非暴力的反抗和良心的拒绝等方式来表示抗议。总之,在这一编里,罗尔斯更多的是将理论上的正义原则和现实情况结合起来,从而为政治制度和经济体制的安排提供了一些具体的方案。
罗尔斯的回答必然是社会体制的问题,因为正义的原则还没有被人们普遍的意识到接受并贯彻:平等自由并没有放在第一位,并且人们往往同意牺牲平等自由而换取更大的经济效益,或者国家打着和谐的旗号去肆意的践踏人民的自由权,机会也不是对每个人都敞开,往往富裕的有权的人有更多的机会并且更容易取得成功,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出现了“富二代”“官二代”的现象,并不是具有相同才能的人就能获得同等的地位,另外社会的发展也并没有把最少受惠者的利益的提高放在重要地位,农民,农民工们作为社会最底层的人并不安居乐业,他们对于自己所受到的损失和不公平待遇往往表示极其的不满和愤慨,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那么什么是幸福呢?幸福是对外在环境和自身产生的一种主观上的偕同。从伦理学的角度上来看,幸福不仅仅是主观感受,而且是人们对于客观需要得到满足的主观感受。在我们的生活中,生理和生存的需求是幸福的低级阶段;相爱。被爱与施爱是幸福的高级阶段。

正义论读后感大全(8篇)

正义论读后感大全(8篇)

正义论读后感大全(8篇)【篇一:正义论读后感】在写读书笔记之前,我想谈谈读了这本书几节之后给我得感受。

拜读罗尔斯得《正义论》,个人认为理论性太强,又太深奥,大多没有读懂,只就是了解了许多新得概念,虽然有得就是过去知道得词语,但罗尔斯都有赋予了它们新得内涵,诸如,正义,正义观,公平得原始状态,契约论等等,很简略地将书翻了一下,涉及得范围很广包括了哲学,经济学,伦理学,法学等多门学科。

初次接触这本书得第一章得前几节,虽然就像之前说得瞧不太懂,但就是很感兴趣并且有耐心去研读,也希望自己在读书得过程中获取丰富得知识,懂得很多道理。

罗尔斯在开篇论述正义得作用时就直接认为,人类社会得第一美德有两个方面,一就是真理,一就是正义,并且二者就是不可调与、决不妥协得。

其中,社会基本结构就是正义得主题,人们在达成其她协议之前,首先要就社会制度得原则达成协议。

然而这种缔约不就是一种实际得历史行为,而就是在假定得原初状态中得选择得结果,它就是互相冷淡得个人在无知之幕背后得选择。

下面,我想就公平正义原则得原始状态与证明进行简要分析。

罗尔斯说过:公平得正义并不就是一种完整得契约论。

因为契约论得思想显然可以扩大应用于选择一种或多或少完整得伦理体系,就就是说,扩大应用于一种把不但对正义而且对所有美德也同样适用得原则包括进去得体系、也就就是说,正义即公平观以及它所体现得有普遍代表性得那类观点所涉及得范围就是有限得。

而且可能有人会提出类似得结论,这些结论可能更加吸引与新颖。

然而要像罗尔斯一样,要证明这些具有相当普遍性得道德常识,尤其就是具有理性上得说服力,却就是异常艰难得。

因此,我们只就是在意罗尔斯得结论就是远远不够得,我们还要知道罗尔斯就是如何证明得,即这些结论就是怎样得出得。

只有这样做,我觉得我们才能够真正理解罗尔斯得思想;亦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一些错误与批评,因为罗尔斯在正义论中得论证体系就是非常严密得,逻辑性非常强、首先必须对原初状态要有正确得刻画。

正义论读后感7篇

正义论读后感7篇

正义论读后感7篇读后感可以是对书中人物命运的深刻思考和感悟,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更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感受,锻炼写作技巧,本店铺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正义论读后感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正义论读后感篇1读着朱自清先生在《正义》这篇文章中强烈喷发愤怒的文字,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此刻,我想到了那些人前说人话、鬼前说鬼话的伪君子,想到了那些狐假虎威的势利狂,还想到了那些在台上大事标榜廉洁奉公而在台下却大肆侵吞国家与人民财产的官员污吏。

怀着这样一种强烈的感情,我又捧读了一遍。

我深刻体会到,正义这两个字虽然平凡,但它却是人世间最为宝贵的财富。

然而,人世间又有多少人的心中会永存这种正义呢?诚如朱老先生在文中说的:可怕的正是这种假名行恶的人。

他嘴里唱着正义的名字,手里却满满地握着罪恶;他将这些罪恶送给社会,粘上金碧辉煌地正义地签条送了去。

社会凭着他所唱的名字和所粘的签条,欣然受了这份礼;就是明知道是罪恶,也还是欣然受了这份礼!是啊,这种人心底的正义,只怕早已霉了,烂了,且将毁灭了,但在它们的唇边,居然还挂着正义的名字。

我简直不敢想象,正义消失会是一个怎样的社会?该是一个颠倒是非和黑白的社会、一个到处充满虚情假意的糟糕社会了吧。

朱自清先生在人海茫茫中寻找正义,但正义却了无踪影。

读着读着,我更加不安了。

社会在发展在进步,而这种伪君子却越来越多地滋生、繁衍,正义再一次受到挑战。

我们该作何选择?我曾经看过一篇题为《选择》的文章,讲的是一个青年到一个渡口,一路上,万里无云,风平浪静,可是,一到了海中央,海水便汹涌澎湃,这时,青年已拥有了金钱荣誉正义才华势力爱情6个包裹,船夫让他必须抛下一个才可脱险。

青年略一沉思,把正义抛入海中。

没有了正义,那怎么得了?那不就等于丢弃了良心吗?没有良心,那不就等于冷漠无情、只会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了么?这样一想,不禁毛骨悚然。

开放文明的社会,需要正义;经济日益繁荣的社会,需要正义;建立和谐人文的社会,更需要正义。

《正义论》读后感

《正义论》读后感

《正义论》读后感•相关推荐《正义论》读后感范文(通用6篇)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

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正义论》读后感范文(通用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正义论》读后感1在《正义论》的第二篇中,罗尔斯主要讲了正义论在社会制度的形成与建设中的运用。

罗尔斯认为正义的社会的社会制度的建立遵循以下过程:在原初状态中完成正义原则的选择—制定宪法—制定法制—在正义原则的指导下规范的使用,罗尔斯并且认为完成这样一个过程也是逐步排除无知之幕的过程。

接着罗尔斯给自由下了定义,并讨论了平等自由的三个问题:良心的自由、宪法的正义以及关于自由的优先次序。

罗尔斯对自由的定义谈了很多,他认为自由是一个体系,由各种基本的自由组成的,但最具代表性的一句话是:人做或不做某事,会受到保护并免受其他人侵犯时,可以说他是自由的。

关于罗尔斯定义的自由正好反映出他的左派色彩。

他的自由观可以通俗的这样说:在合法的前提下,人可以为所欲为。

这是典型的左派的观点,这也是后来各类解放运动的思想基础。

对于自由的理解在此之前很多思想家的观点要深刻得多,托克维尔曾说,如果认为自由就是为所欲为那是动物的自由;洛克说自由是指人类的自我管理,而不是被动的接受皇帝或者氏族首领或其他什么人的管理。

接着罗尔斯重点谈论了良心的自由,其实罗尔斯的良心的自由更多的指宗教自由或信仰自由,罗尔斯明确的指出一个正义的制度必须保护宗教信仰的自由。

但我认为关于宗教信仰的自由最根本的还是要明确对于人类而言是先有正义的思想还是先有宗教的信仰,这个先后次序决定了谁更起主导作用。

关于宪法的正义罗尔斯说宪法的正义体现在对于正义的两个原则的遵守上,体现在一部正义的宪法会产生一个正义的程序,这个程序会产生一个正义的法制。

关于自由的优先次序依然是正义原则优先次序的体现,就是首先保证所有人具有最广泛的平等的自由。

《正义论》读后感

《正义论》读后感

《正义论》是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创作的政治学著作,自1971年问世。

该书在西方国家引起了广泛重视,被视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政治哲学、法学和道德哲学中最重要的著作之一,将被列为历史经典名著之林。

下面由给大家整理《正义论》读后感,欢迎阅读参考!《正义论》读后感1在读完这本我自以为很难读懂的书后,才发现并不是我想像的那么的难懂,相反,我读懂了一些东西,一些我觉得很有用的东西——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

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

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

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

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

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

责任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

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

没有一定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

那么他只有通过二条途径来反击。

就是通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意义。

所以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内容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意义的!《正义论》读后感2《正义论》一书是罗尔斯积近二十年的努力思考的一部心血之作,它集罗尔斯思想之大成,把罗尔斯十多年来所发表的论文中表达的思想发展成为一个严密的条理一贯的体系——即一种继承西方契约论的传统,试图代替现行功利主义的、有关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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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论》读后感《正义论》读后感1《正义论》这本书,越往后看,越晦涩难懂。

但也因此,让我越来越喜欢这本书。

我在不断地学习过程中,不仅收获了书中的知识,也开始反思:哲学对我来说,有什么意义?可以说,王阳明的“心即理”或者说尼采的“权力意志”,磨练了我的毅力。

而罗尔斯的正义思想,则逐渐锻炼了我的思维能力。

总之,到目前为止,哲学改变了我的内在。

也许随着时间的推移,哲学会给我带来更多。

但实际上,“毅力”和“思考能力”,在我的人生道路上就已经很受用了。

我也渐渐总结出了一些学习方法。

知识就像水,探索知识的过程就像挖井。

不一定要挖的很宽,但却一定要挖的足够深。

罗尔斯的“公平的正义”这一正义观念,受了社会契约论很大启发。

社会契约论具体是什么,它具体包含了哪些内容,在此不做深究。

虽然“公平的正义”与社会契约论一脉相传,但我认为我们更应该看到“公平的正义”与“社会契约论”二者之间的差别。

简单来说,社会契约论是一种在历史某一时期存在过的为解决现实问题而产生的理论。

而“公平的正义”,则以假设为前提。

正如我们之前所说的理想的正义观念一样,“公平的正义”这一正义观念,即是理想的。

我个人这样理解“公平的正义”:这种正义观念,毋庸置疑是理想的。

但它却不像社会契约论那样,目标明确的要解决现实社会的问题。

而毋宁说,“公平的正义”恰恰是要为那些解决现实社会问题的理论提供一种指导。

《正义论》当中的两段话,大概可以支撑我的观点。

第一段话是,为一个暂时被理解为同其他社会隔绝的封闭社会的基本结构,概括出一种合理的正义观来。

这一特殊情形的意义是明显的,无需解释。

我们可以很自然地推测:我们一旦有了一种对于这种情形的正确理论,借助于它,其它有关的正义问题就能比较容易地处理了。

只需做出适当的修改,这样一种理论便可以为别的正义问题提供钥匙。

第二段话是,我相信,我们从理想的理论(idealtheory)开始的理由是,这种理论能为系统地把握那些较紧迫的问题提供唯一的基础。

我们也许还可以做一个不太恰当但在我看来却很形象的比喻。

人是由干细胞分化而来的。

由于干细胞的存在,我们才有了皮肤、骨骼、血液、五官、内脏等人体结构。

似乎可以说,干细胞蕴含了一种可以变成人体各种成分的能量。

于是,我似乎就可以说:“公平的正义”就好比干细胞,它蕴含了一种可以变成各种解决现实社会问题的理论的能量。

在此有一个直观的印象:如果一种理论是解决现实问题的,那么恐怕无论这种理论的目的是多么的好,其本身仍然存在缺陷。

正如一种现实的正义观念,无论它多么的想解决与之对应的现实社会的不平等,其本身仍然无法彻底消除这一现实社会的不平等。

因此,在罗尔斯看来,一种现实的正义观念,如果能最大限度上解决某一现实社会的不平等,这种正义观念就是有存在的价值的。

那么在这层含义上看,“公平的正义”,作为这种现实的正义观念及类似于这种现实的正义观念的其他正义观念的抽象,在罗尔斯看来,就必须是绝对的平等的。

为了更好的说明这种绝对的平等,罗尔斯假设了一种原初状态作为辅助。

这种原初状态如同社会契约论里所讲的自然状态,但二者仍然存在差别。

正如《正义论》中所提到的那样,这种原初状态当然不可以看作是一种实际的历史状态,更非文明之初的那种真实的原始状况,它应被理解为一种用来达到某种确定的正义观的纯粹假设状态。

这一处境(situation)的基本特征是:没有一个人知)他在社会中的地位――无论是阶级地位还是社会出身,也没有人知道他在先天的资质、能力、智力、体力等方面的运气。

我甚至假定各方并不知道他们特定的善的观念或他们的特殊心理倾向。

正义的原则是在一种无知之幕(veilofignorance)后被选择的。

这可以保证任何人在原则的选择中都不会因自然的机遇或社会环境中的偶然因素得益或受害。

在这一原初状态下,由于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和他人处在社会的什么位置,因此每个人不仅希望自己是处在社会最顶层的`那一个人,同时也都会担心自己是处在社会最底层的那一个人。

每个人都这样想,那么人和人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共识。

在这样一种共识的基础上,人们在选择正义原则的时候就都不会考虑社会地位(包括阶级地位、个人天赋等因素)这一条件。

因为社会地位这一概念对他们每个人来说都是不确定的。

由于他们每个人都会这样选择,因此我们也可以说他们共同的确定了一个考虑到所有人的正义原则。

亦即罗尔斯所说,这说明了“公平的正义”这一名称的性质:它意示正义原则是在一种公平的原初状态中被一致同意的。

概括的说,罗尔斯在原初状态中,建立的平等是一种从出发点就开始的平等。

如果在一开始人们就确定了一种正义原则,并且这种原则是被普遍接受并且是绝对正义的,那么由这一正义原则所选择的社会制度,就是绝对正义的。

由这一社会制度所决定的社会结构,也是绝对正义的。

《正义论》中提到,在选择了一种正义观之后,我们就可推测他们要决定一部宪法和建立一个立法机关来制定法律等,所有这些都须符合于最初同意的正义原则。

我们的社会状况如果按这样一种假设的契约系列订立成一种确定它的规范体系,那么它就是正义的。

《正义论》读后感2正义是社会的首要价值,正象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

一种理论,无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修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

――罗尔斯:《正义论》花12天读完这部巨著,对我触动还是挺大的。

刚逛下豆瓣,发现给这本书作评论的人特别少,而且很多人反应这部书难度,我就突然对自己的信心倍增,因为我没有觉得它难度,只是觉得罗尔斯是个太谨慎的学者,总是不断给自己设置理论上的限制,并且从先验和经验两条路径来系统而仔细的论证自己的正义原则。

在第一编“理论”部分,罗尔斯主要从原初状态出发,为让原则更加的简单而且易于推出,他还预设无知之幕,由此,他论证处于无知之幕状态下的人们会倾向于统一两个正义原则,第一原则即自由平等原则,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及差别原则。

虽然主要内容只有这么多,但是谨慎的罗尔斯花整整一编来说明这些问题,包括对无知之幕的限定,对原初状态的说明,以及为什么要假设这样一个前提,通过与功利主义、直觉主义的对比,说明人们为什么会选择正义原则(最大最小值推理),正义原则有着什么样的特征,而这两个正义原则之间以及内部又有怎样的词汇序列,这种词汇序列是如何形成的总之,罗尔斯在不断的与各种功利主义对比中,详细而又全面的说明正义的两个原则是如何被选择的。

第二遍“制度”部分,罗尔斯主要是描述满足两个正义原则的社会基本结构并考察它们给个人所带来的义务和职责。

应该说,这是理论应用于现实的制度和个人的部分。

这也是使理论不至流于形而上的思考的重要一环。

在应用于制度时有四个阶段的序列,即接受正义原则、立宪阶段、立法阶段、法官和行政官员把指定的规范应用于具体个人阶段,这四个阶段也是去无知之幕的过程。

而正义原则的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和差别原则在经济分配制度中也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罗尔斯还考虑用储蓄正义来解决代际间的正义问题。

至于在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部分,罗尔斯基于正义原则推导出许多个人的义务和责任,如忠诚、承诺等。

另外,罗尔斯还特别考察社会出现不正义法律的情况,他强调这种情况是可能发生的,而且人们还必须去遵守,因为这是过半数原则所通过的,但是人们也可以通过非暴力的反抗和良心的拒绝等方式来表示抗议。

总之,在这一编里,罗尔斯更多的是将理论上的正义原则和现实情况结合起来,从而为政治制度和经济体制的安排提供一些具体的方案。

第三编“目的”部分,罗尔斯主要是对正义原则的一些补充说明,解决其稳定性以及和善的一致性的问题,这涉及到讨论什么是善,在选择善时所需要的合理选择原则及审慎合理性原则,正义感与善的一致以及它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正义感如何获得等等。

我感觉这部分的条理不是很清楚,但是主要论述的还是关于稳定性和一致性的问题,而其中牵扯到很多道德哲学的概念。

应该说,罗尔斯《正义论》的逻辑还是挺清楚的,而且论证也特别的仔细而清晰,从演绎的和经验的两条路证明正义的两个原则,成为能替代功利主义的新的伦理观。

罗尔斯走的是一条契约论的路线,继承而又超越传统的霍布斯、洛克的思想,并借鉴的吸收康德的某些思想。

他试图恢复社会的正义,坚持公平正义的理想,这样一种坚持而崇高的理想我是十分钦佩的,而且我觉得这是当下社会的每个人都应该坚持的理想,如果每个人都能坚持这样的原则,那么社会也就会治理的更好。

可是,当前在西方国家尤其是中国,人们的思想都太过于功利,人们把人当做手段而不是目的,从而更加注重发展一些工具性的东西,赚钱甚至成为很多人的人生理想和追求,整个社会成为一个技术型工具型的社会,我深深的感到悲哀和无助。

我总在想,这样一种社会风气的形成到底是社会体制的问题还是教育的问题还是历史的必然呢?罗尔斯的回答必然是社会体制的问题,因为正义的原则还没有被人们普遍的意识到接受并贯彻:平等自由并没有放在第一位,并且人们往往同意牺牲平等自由而换取更大的经济效益,或者国家打着和谐的旗号去肆意的践踏人民的自由权,机会也不是对每个人都敞开,往往富裕的有权的人有更多的机会并且更容易取得成功,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出现“富二代”“官二代”的现象,并不是具有相同才能的人就能获得同等的地位,另外社会的发展也并没有把最少受惠者的利益的提高放在重要地位,农民,农民工们作为社会最底层的人并不安居乐业,他们对于自己所受到的损失和不公平待遇往往表示极其的不满和愤慨,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可以看到,在中国,正义原则的任何一条原则都没有得到贯彻和落实,一个真正公平正义的社会在中国能建立起来吗?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之路还有多远呢?我希望在我有生之年可以看到,而我也要为着中国的民主自由平等而不懈努力奋斗!《正义论》读后感3正义是社会的首要价值,正象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

一种理论,无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修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

――罗尔斯:《正义论》花了12天读完了这部巨著,对我触动还是挺大的。

刚逛了下豆瓣,发现给这本书作评论的人特别少,而且很多人反应这部书难度,我就突然对自己的信心倍增,因为我没有觉得它难度,只是觉得罗尔斯是个太谨慎的学者了,总是不断给自己设置理论上的限制,并且从先验和经验两条路径来系统而仔细的论证自己的正义原则。

在第一编“理论”部分,罗尔斯主要从原初状态出发,为了让原则更加的简单而且易于推出,他还预设了无知之幕,由此,他论证了处于无知之幕状态下的人们会倾向于统一两个正义原则,第一原则即自由平等原则,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及差别原则。

虽然主要内容只有这么多,但是谨慎的罗尔斯花了整整一编来说明这些问题,包括对无知之幕的限定,对原初状态的说明,以及为什么要假设这样一个前提,通过与功利主义、直觉主义的对比,说明人们为什么会选择正义原则(最大最小值推理),正义原则有着什么样的特征,而这两个正义原则之间以及内部又有怎样的词汇序列,这种词汇序列是如何形成的总之,罗尔斯在不断的与各种功利主义对比中,详细而又全面的说明了正义的两个原则是如何被选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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