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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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

穗价…2012?233号

各区、县级市发改局(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各公办幼儿园: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促进我市公办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经报省、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为: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寄宿制幼儿园保教费含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二、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见下表:

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人〃月

级别全日制寄宿制

省一级财政拨款类865 1115 自收自支类995 1285

市一级财政拨款类650 845 自收自支类745 970

区一级财政拨款类485 635 自收自支类560 730

未评级财政拨款类365 475 自收自支类420 545

(注:财政拨款类幼儿园包括财政全额核拨的公办幼儿园和财政核补的公办幼儿园。)

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幼儿每天正常在园保教时间为8:00至16:30。各级公办幼儿园在寒暑假、周六、周日及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继续对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的,保教费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50%。

三、公办幼儿园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

公办幼儿园服务性收费是指公办幼儿园完成正常的保教任务外,向在园幼儿提供可供家长选择的服务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一)伙食费(含营养餐点)。可按月预收,只能用于支付与幼儿膳食有关的食物费用,不得用于支付其他间接费用。幼儿园应于次月15日前向家长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学期末(转、退园幼儿在离园时)将结余部分全部退还幼儿家长。

(二)托管费。全日制幼儿园接受家长委托,在周一至周五闭园后的16:30至19:00期间对在园幼儿提供托管服务的,可收取托管费10元/人〃天,其中16:30至17:00免收托管费。

(三)校车费。可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收取。

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幼儿家长自愿、据实结算的原则,不得营利。幼儿园可根据幼儿实际需要按月收取服务性收费,在园时间不足月的,以幼儿正式请假天数计退。

四、公办幼儿园代收费项目和标准

公办幼儿园代收费是指公办幼儿园为方便在园幼儿的教育和生活或为完成正常保育教育任务而产生的、由幼儿园统一代为支付并由幼儿家长负担的费用。包括:

(一)生活用品费。实行统一管理的幼儿园按实收取生活用品费。

(二)外出活动费。按实际发生费用统一收取并支付。

(三)体检费。按照卫生部门规定统一组织在园幼儿定期体检,可按实代收体检费。

代收费项目可集中预收,实行定期(每学期期末前)按实结算、

多退少补。

五、各县级市区域内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由当地价格、教育、财政部门按照幼儿园等级与保教类型在不超过市规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制定。

六、各公办幼儿园经批准的收费,必须按照隶属关系到区、县级市以上价格主管部门申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教育收费)。

七、公办幼儿园应在显著位置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收费依据等相关内容。在招生简章或招生信息中,必须写明幼儿园办园性质、办学条件、定价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对贫困子女的减免规定或者其他救助办法。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公示的收费标准实施收费。

八、除本通知规定的保教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外,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等;严禁收取“报名费”、“入园资料费”、“营养费”、“建园费”、“管理费”、“接送卡费”、“育儿报刊费”及各种形式的押金、备用金等。

九、建立公办幼儿园办园成本定期核算制度。每三至五年对公办幼儿园办园成本进行核算,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在统筹考虑政府投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基础上,对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十、为了防止民办幼儿园跟风涨价,各区、县级市物价、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实行收费备案制度,并定期公开

办园成本。

十一、对不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的,或违反规定巧立名目乱收费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十二、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自2012年12月1日起执行,其中保教费收费标准实行“新生(即2012年秋季及以后入园的幼儿)新办法,老生(即2012年秋季以前入园的幼儿)老办法”,有效期为5年。相关法律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的,依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2012-12-24

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所有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 法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幼儿园(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对在幼儿园住宿的幼儿可以收取住宿费。 第四条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第五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制定或调整,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提出意见,经市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制定或调整,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

第六条提出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意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 (二)现行收费标准和申请制定的收费标准或拟调整收费标准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 (三)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四)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的影响; (五)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第七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根据年生均保育教育成 本的一定比例确定。 保育教育成本包括以下项目: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费用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第八条全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按类别收费,划分为省实验示范园、市级一类园、市级二类园、市级三类园,分别执行不同等级的收费标准。凡已经审批注册但未经评定类别的公办市直幼儿园和各县区幼儿园,由幼儿园申请,市和县区价格主管部门分别会同财政、教育部门按不高于市级三类园标准制定临时收费标准。 第九条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私立幼儿园收费标准】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私立幼儿园收费标准】民办幼儿园收费标 准 1 收费项目及标准 幼儿园可以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仅限寄宿制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除此之外,幼儿园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1、保教费是幼儿园向幼儿提供保育教育而收取的费用。保教费主要用于教职工工资、津贴、福利、社会保障支出、离退休人员费用、公务费、业务费、图书及设备购置费、房屋修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幼儿活动及学习费用和其他正常办园经费等开支。 2、服务性收费是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可供选择的服务

而产生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伙食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膳食服务收取的费用。 (2)托管费(仅限全日制幼儿园)。幼儿园接受家长委托,非保教时间(保教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不少于8小时)向幼儿提供托管服务收取的费用。 3、代收费是幼儿园为方便幼儿教育、生活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包括集中代购被褥、洗漱用品等收取的生活用品费用。 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应当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统一收取。

2 民办幼儿园收费 1、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标准,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由民办幼儿园根据保育教育、住宿及服务成本合理确定,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上报保教费备案材料包括:《收费许可证》、《法人登记证》、《办园许可证》、《注册登记证》、保教费成本测算、《连云港市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备案表》(附件二)等。 2、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标准备案后两年内不得调整。

广州市幼儿园名录

广州市幼儿园名录 越秀区幼儿园名录 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备注烟墩路幼儿园烟墩路18号87778575 省一级军区司令部幼园寺右新马路二横4号87174736 省一级市一汽公司幼园东湖西路32号83790751 一类一级教工托儿所豪贤路186号1-2楼83327977 真光幼儿园一德路331号81324562 大德幼儿园大德路133号81886527 小北幼儿园小北路丹桂里14号83552073 流水井幼儿园西湖路流水井29号之一83334807 崔府街幼儿园朝天路崔府街24号83562073 泰康路幼儿园泰康路水母湾83336973 云台里幼儿园解放中路云台里28号83330795 中六幼儿园西华路司马街66号81089260 区教工幼儿园寺贝通津8号87775972 省一级省育才幼儿一院北较场路6号83556387 省一级军区政治部幼园寺右新马路二横14号87174479 省一级水均岗幼儿园东风东路福今东9号87773871 省一级市第二幼儿园三育路10号87776175 省一级省委机关幼儿园中山一路梅花村71号87186422 省一级省育才幼儿二院农林东路26号之4 87775902 省一级空军机关幼儿园天河路47号87677156 省一级东方红幼儿园寺贝通津15号87775807 市儿福会幼儿园烟墩路烟墩新街20号87750885 一类一级省儿福会幼儿园寺右南二街六巷22号87363590 一类一级锦城幼儿园东风东路858号87305374 一类一级中国有色金属园竹丝岗新南路15号87776526 一类一级中山医大幼儿园竹丝岗大马路1号87778223 一类一级水荫路幼儿园水荫直街东一巷4号87782904 一类一级省科学院幼儿园先烈中路81号大院87618891 一类一级市规划局幼儿园建设五马路35号83876196 一类一级省物资公司幼园黄华路26号83814117 一类一级市园林局幼儿园东平五马路8号之二83825296 一类一级省卫生厅幼儿园德政南63号83332110 一类一级市供销社幼儿园大沙头二马路12号83834026 一类一级安安幼儿园农林上路二横路13号87778115 一类一级

广州幼儿园大全包含名称

广州幼儿园大全(包含名称/地址/电话) 东方红幼儿园东山寺贝通津15号87628393 广东省育才幼儿院二院农林东路26号之4 87776148 广州市第一幼儿园北较场路5号83862033 岭南(香港)中英文幼稚园天河龙口西路(天河区少年宫旁)87582822 明日之星艺术幼儿园同泰路松园北街10号松园山庄内87748405 天河区儿童福利会幼儿园体育西路横街146号 烟墩路幼儿园烟墩路18号87778575 安安幼儿园农林上路9号 白云区白云街幼儿园大沙头东四巷83797791 白云区宝苗幼儿园广花二路侨港街86643518 白云区江高镇幼儿园江高镇江兴路145号86603007 白云区景泰幼儿园广园新村景泰直街86584560 白云区人和幼儿园人和镇新市场育英街24号86450141 白云区商业局幼儿园水荫四横路101号87714955 白云区瑶台幼儿园矿泉街瑶台村朝阳大街86569966 白云区云苑幼儿园广园路景泰街云苑新村86567914 白云区钟落潭幼儿园钟落潭镇福龙街87400355 白云区竹料幼儿园竹料新胜街87440716 宝宝乐幼儿园逢源路逢源正街81827350 宝宝幼儿园裕农里52号

宝岗幼儿园同福路牛奶厂街84418565 保儿乐幼儿园松北棺桥街8号 北京街幼儿园教育路盐运西正街83341041 比诺中英文幼儿园中山八路周门街76号81937650 笔岗宏岗幼儿园宏岗村宏岗街82232506 笔岗荔元幼儿园笔岗村荔街82232506 滨江第二幼儿园滨江中路三巷84434563 滨江第一幼儿园东沙街24号84446806 滨江街第二幼儿园滨江中二巷2号84434563 滨江街第一幼儿园滨江中路环三路一巷17号之一84446806 茶滘街芬芳幼儿园汾水芬芳街81891469 茶滘幼儿园茶滘镇南大街81568220 昌岗中街幼儿园江南大道南怡二街11号84323046 长寿路幼儿园长寿西路142号81390776 长寿幼儿园长寿西路142号 长洲镇长洲村上庄幼儿园长洲82200779 长洲镇深井村幼儿园深井丛桂西街 从化市第二幼儿园风仪路87930431 从化市商业幼儿园西宁中5巷4号87922390 丛桂幼儿园丛桂路190号 崔府街幼儿园朝天路崔府街24号83335548 大新幼儿园解放南路濠畔街81855775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于2011年12月31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以发改价格〔2011〕3207号印发。《办法》共24条,自发布后30日施行。 概要 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2011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自发布后30日施行。 为规范幼儿园各种名目的收费,《暂行办法》规定,幼儿园收费统一为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育教育费一并统一收取。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暂行办法》要求,幼儿园应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招生简章应写明幼儿园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各地要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违反收费政策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1] 背景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幼儿园教育得到了较快发展,特别是民办幼儿园教育发展迅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幼儿教育资源供需的矛盾。同时,各有关部门加强了对幼儿园收费的监管,规范了幼儿园的收费行为。但总体看,幼儿教育基础还较薄弱,幼儿“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在一些地方比较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强烈。一些地方的幼儿园设立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一些幼儿园以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一些幼儿园以开设象棋班、围棋班、珠算班、舞蹈班、绘画班等各种兴趣班名义,在

广州市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实施办法

广州市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关于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0〕64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二〔2014〕9号)、《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粤教基〔2015〕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更好地体现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逐步实现幼儿享受学前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构建覆盖城乡、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体现公益性和普惠性。 客观性原则。根据本市学前教育保教工作的客观需求、公共财政实际投入、保教费收取标准以及各区幼儿园生均经费支出的实际情况,确定幼儿生均经费基本补助标准。 稳定性原则。确定幼儿生均定额补助标准,是保障幼儿园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确保政策执行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二、补助资金计算办法 根据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进行补助,以上一年度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报送数据为准。 三、补助项目与标准 (一)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 1.补助项目:生均公用经费补助主要用于幼儿园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幼儿体检、文体活动、办公、水电、交通差旅、邮电通讯、教育信息化运行维护、园舍及仪器设备日常维护维修等幼儿园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方面的开支。 在公用经费补助基础上,幼儿园(全额拨款幼儿园除外)应从保教费中加大教师工资待遇支出,提高普惠性民办园教师工资待遇,解决好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

北京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一览表

北京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一览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北京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开始试行。 细则要求,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各级各类幼儿园应严格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规定,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收费期限、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 细则指出,幼儿园招生简章应写明幼儿园办园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以及退费办法和减免办法等内容。 细则表示,幼儿园不按照规定公示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实施行政处罚。 北京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收费标准

注:1.市级示范幼儿园可在一级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上上浮20%。 2.各公办幼儿园可按不高于政府规定的标准,自行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3.幼儿家长选择幼儿在园住宿服务后,需交纳住宿费。 注:1.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由幼儿园按照“确有必要,家长自愿;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收取。 2.公办幼儿园票据使用:伙食费使用《北京市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垫付资金结算专用票据》填写“伙食费”栏目;幼儿生活必需品费使用《北京市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垫付资金结算专用票据》填写“其它”栏目,并注明“生活必需品费”;幼儿外出活动费使用《北京市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垫付资金结算专用

票据》填写“社会活动实践费”栏目;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费使用《北京市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垫付资金结算专用票据》填写“其它”栏目,并注明“儿童大病保险费”;延时服务费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

幼儿园收费标准

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经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对在幼儿园过夜住宿的幼儿可以收取住宿费。 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财政投入占生均保教费成本比重。 第四条公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各设区市教

育行政部门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体现公益性和普惠性,统筹考虑政府投入,根据当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意见,经同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后,三部门共同报设区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并抄送省级价格、教育、财政部门。 不同等级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可有所不同,但在同一县(区、市)域内相同等级的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应统一。 第六条提出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意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 (二)现行收费标准和申请制定的收费标准或拟调整收费标准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 (三)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四)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的影响; (五)幼儿园近三年的收入和支出状况,以及政府补助和社会无偿投入(包括赞助)有关情况; (六)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第七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根据年生均保育教育成本,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 发改价格…2011?3207号 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 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对在幼儿园住宿的幼儿可以收取住宿费。 第四条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第五条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提出意见,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三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 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幼儿园收费标准

. 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经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对在幼儿园过夜住宿的幼儿可以收取住宿费。 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财政投入占生均保教费成本比重。 第四条公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各设区市教

育行政部门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体现公益性和普惠性,统筹考虑政府投入,根据当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意见,经同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后,三部门共同报设区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并抄送省级价格、教育、财政部门。 不同等级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可有所不同,但在同一县(区、市)域内相同等级的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应统一。 第六条提出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意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 (二)现行收费标准和申请制定的收费标准或拟调整收费标准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 (三)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四)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的影响; (五)幼儿园近三年的收入和支出状况,以及政府补助和社会无偿投入(包括赞助)有关情况; (六)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第七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根据年生均保育教育成本,

广州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广州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12月24日《广州市属公办幼儿园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属公办幼儿园除公安局幼儿园以外,其余14所15个园区将“下放”给所在区教育部门管理,这意味着“机关幼儿园”的概念将逐步在广州消失。市属公办幼儿园将主要面向社会招生,采取摇珠或抽签的方式,具体办法将在招生期间向社会公布。发布会上,市教育局向媒体介绍,全市机关幼儿园学位近7000个,2013年将公开招生70%,预计到2016年公开招生比例达到90%。 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邓宏永介绍,改革的目标有两点:一是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二是逐步面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表示,纳入改革范围的幼儿园是经市编办核定事业编制并纳入财政核拨或核补经费的幼儿园,具体来说就是广州市20所市属公办幼儿园的23个园区,除了已经停止运作的四所幼儿园和市公安局幼儿园、市儿童活动中心艺术幼儿园以外,其余14所幼儿园的15个园区纳入这次改革的范围,包括市委机关,市政府机关,粮食局,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文化局,财政局,机电幼儿园,轻工局,民政局,第一商业职工幼儿园,第二商幼儿园,市儿童福利会,市幼儿师范附属幼儿园 改革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2013年6月30日前移交市教育局管理,第二阶段是市教育局在解决各幼儿园历史遗留问题、理顺关系后,原则上在201月1日前将上述幼儿园下放给各园区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其中越秀区9个园区,天河区3个园区,荔湾区2个园区,海珠区1个园区),逐步面向社会公开招生。 发布会上,有记者留意到“下放”范围与之前公布的“16所幼儿园的19个园区”有所减少,邓宏永解释到,1所是原包含艺术幼儿园,经查实,这所幼儿园不是独立运作的幼儿园已做停运处理。还有一所是公安局幼儿园,共有三个园区。“考虑到公安系统工作的特殊性,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工作量大,为了让公安干警安心的作出工作,公安幼儿园的几个园区,也不纳入移交和下放。” 更多报道 广州市公办幼儿园新收费标准出炉 从12月起开始执行,今年秋季以前入园的“老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新快报见习记者黄婷通讯员戴秀文 广州市公办幼儿园新的收费标准昨日正式公布。记者从广州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广州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获悉,新标准从12月起正式执行,相比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新标准收费整体下调,降幅从40元到上百元不等。此外,新标准对公办幼儿园的性质进行了细化,分财政拨款类和自收自支两类进行收费。 公办园保教费12年首调 根据公办幼儿园“办园成本家长承担部分不超过50%”的标准,今年7月广州市审议通过了公办园收费调整方案,拟定了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省一级全日制幼儿园的保教费每生每月1050元,市一级729元,区一级527元,未评估的405元。 相比这一数据,新标准不仅收费整体下调,且更细化了公办幼儿园的类型,按财政拨款和自收自支两类分别定价。前后比较,其中降幅最大的为省一级财政拨款类幼儿园,新标准核定收费为每生每月865元,降幅达到185元;市一级、区一级、未评级财政拨款幼儿园收费分别为650元、485元、365元,降幅分别

郑州市幼儿园收费标准

郑州市幼儿园收费有标准 8月起只准收四项费用 本报讯(记者卢文军实习生李璐琼)8月1日起,我市幼儿园可以收取托幼费、夜宿费、餐(点心)费和延时服务收费四项费用,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园摊派销售各种资料和商品或代收其他费用。这是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新修订的《郑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中的一项规定。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说,新规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幼儿园、幼儿班、学前班、幼儿艺校等学前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幼儿园)。 据了解,托幼费(管理费和杂费)主要用于保健室物品购置、保健卫生预防接种、教职工工资、水电费以及幼儿教育需购置的教学用品、教学玩教具、办公费等。夜宿费不满半月者,按实住天数,分等级收取。餐(点心)费实行月初预收,月末按照幼儿入园实际天数多退少补。 幼儿园延长服务时间的收费中,晚托班(周一至周五)正常放园后两小时以内每人每月30元,一个月内参加晚托班不足半月的,按半月收取;超过半月的,按全月收取。双休日按每人每天15元,按天收取。 从我市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来看,省、市示范园的托幼费每人每月350元,夜宿费每人每月100元,餐(点心)费按每人每天收取,不同套餐价格不同,其中三餐两点每生每天7元,一餐一点每生每天4元。 假期幼儿园正常开班,家长可自愿参加,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在已核定的同等级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0%;未达规定入园年龄提前入园收取托幼费标准(小小班)在已核定的同等级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5%。 办法规定,除规定收费项目外,严禁幼儿园以各种名义向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费、建园费、特色教育费、冷暖气费等其他任何形式的费用和实物。一级和一级以上的公办幼儿园,经市物价部门核定标准后,到市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并在显著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后才能收费。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由其自行确定,一级(含一级)以上民办园,需报市物价局备案,一级以下民办园,报所在县(市)、区物价部门备案。 办法规定,幼儿艺校收费核定办法和收费标准参照幼儿园收费核定办法和标准。各县(市)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按市区标准下调20%执行。各级物价、教育、财政等监督部门对违反规定巧立名目乱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的,除按规定将多收部分退还家长外,对责任人和负责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

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10〕136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收费项目实行省级统一管理,幼儿园可以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仅限寄宿制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幼儿园不得收取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第五条保教费是幼儿园向幼儿提供保育教育而收取的费用。 第六条幼儿园服务性收费是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可供选择的服务而产生的费用。服务性收费包括以下项目: (一)伙食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膳食服务收取的费用。 (二)托管费(仅限全日制幼儿园)。幼儿园接受家长委托,非保教时间(保教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不少于8小时)向幼儿提供托管服务收取的费用。 第七条幼儿园代收费是幼儿园为方便幼儿教育、生活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包括集中代购被褥、洗漱用品等收取的生活用品费用。 第八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居民承受能力等情况提出意见,经同级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服务性收费标准,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批准。 第九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按照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考虑政府投入等因素制定。 第十条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离退休人员费用; (二)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三)幼儿活动及学习费用; (四)公务费用、业务费用、图书及设备购置费用、修缮费用;

《广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指导意见》

---------------------------------------------------------------最新资料推荐------------------------------------------------------ 《广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指导意见》穗教基教〔2005〕 9 号关于印发《广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广州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2003 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 13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加强示范性幼儿园建设。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合理布局,有计划地推动示范性幼儿园建设。 1997 年,广州市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办好示范幼儿园的意见》(穗教托〔 1997〕 5 号)并确定了 15 所公办园为示范幼儿园。 随着幼教改革的不断深入,广州市幼儿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在国家、企事业单位、集体、私人等多种形式办园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以社区为依托,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幼儿教育的发展格局。 幼教事业发展的新形势迫切要求我市要扩大示范性幼儿园的范围,政府要扶持一批城乡各类社会力量办园成为示范性幼儿园,使各类社会力量办园为社区的幼教事业发挥积极作用。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指导意见》,我局结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试点园建设工作,开展了关于广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工作的专项调研,形成了《广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指 1 / 20

导意见》。 现将我局提出的《广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切实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请注意总结、积累经验,认真研究和解决遇到的问题,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我局基础教育处。 二〇〇五年四月三十日(联系人: 沈慧洁,联系电话: 83189811, E-mail: gzjjc@163. com)广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 13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加强示范性幼儿园建设。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合理布局,有计划地推动示范性幼儿园建设。 我市各级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指导意见》精神,切实抓好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工作,努力扶持一批城乡各类幼儿园成为示范性幼儿园。 现就我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办好我市示范性幼儿园的指导思想是: 要有计划地推动我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在城乡各类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中扶持一批办学方向端正、管理严格、教育质量好并

关于做好2012年广州市公办幼儿园办学成本及收费制度调研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广州市公办幼儿园办学成本及收费制度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各幼儿教育机构: 为规范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贯彻落实《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和〈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价〔2012〕47号),我市拟在全市范围开展公办幼儿园办学成本及收费情况的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2012年3月28日—4月30日。 二、调研内容:广州市公办幼儿园生均教育成本情况(包括2009年、2010年、2011 年3个财政年度)。根据《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办幼儿教育机构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的办法〉的通知》(粤价〔2009〕254号)中制定的“广东省公办幼儿教育机构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表”(以下简称“成本监审表”)组织调研(详见附件)。成本监审表可在广州市价格信息网(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和广州市教育局网站下载。 三、调研方法及步骤: (一)由市教育局、物价局委托市价格协会调研公办幼儿园成本。 (二)确定调查范围: 1.纳入调研的公办幼儿园是指:没有领取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按照公办园收费的非民 办幼儿园。 2. 成本监审表发放范围:全市所有公办幼儿园。 3.抽样调查范围:由市价格协会按照公办幼儿园等级(省一级、市一级、区一级、其他)、 办学类型(全日制和寄宿制)、主办单位(教育部门办园、机关办园、街道办园、镇中心园、村办园)等,随机抽取幼儿园进行调查。 (三)由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本区公办幼儿园完成资料填写好工作,并于4月5日前,统一将成本调查表电子版发送至gzxqcbdc@https://www.360docs.net/doc/d85402826.html,。 四、工作要求 (一)各幼儿教育机构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如实填报成本监审表。如发现填写情况与事实不符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请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协调各幼儿教育机构,配合做好市价格协会对样本幼儿园的实地调查工作。 (三)请各区、县级市物价局协助区教育局、市价格协会做好成本调查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办幼儿教育机构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的办法》的通知(粤价〔2009〕254号)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董传辉(市教育局),联系电话:22083828 郭杰(市物价局),联系电话:83228816

幼儿园收费标准明细表[幼儿园收费]

幼儿园收费标准明细表[幼儿园收费] 幼儿园收费 3.看幼教性质:幼儿教育不是义务教育,它兼有教育、公益、 服务、产业等多重属性,因此,它不能由政府包办,应得到全社会 的关心和支持。 它的公益性决定:国家必须保证一定比例的学前教育经费,并每年有一定比例的提升,确保每一名幼儿基本受教育权利。 它的服务性决定:谁受益,谁交费,谁要接受好教育、好服务, 谁就要多交费。 它的产业性决定:有投入,就要产出,既有社会效益,也有经济效益,没有效益就不能发展。 4.看改革实践:近年来幼儿园体制改革逐步推进,民办幼儿教 育蓬勃兴起。改革实践证明: (1)有利于发展幼教事业。据统计,全国现有民办幼儿园2万 多个,它不用国家经费,为几百万名幼儿提供了入园机会,为几百 万家庭解决了后顾之忧,为几十万职工提供了就业岗位; (2)有利于提高教育、保育、服务质量。民办园置身于市场经 济的压力下,必须以质量求生存。我作了8所民办园家长问卷,家 长对教态、保育、服务的满意度达90%以上,教育各有特色,园长 教师学历较高; (3)有利于增长幼儿园自我生存活力。我国几十年计划经济模式,幼儿园是躺在国家计划经济怀里长不大的娃娃,习惯于等.靠.要。幼儿园体制改革引进了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几年的锻炼,展现了强 大的生命力,生机勃勃。 2.明确政府对幼儿园管理职能

政府职能要明确,哪些由政府管,哪些让幼儿园自己管。该管的一定管,不该管的不要管。国家:制定有关幼教的法律、法规、政策,确定幼儿教育方向、方针。 省市:编制幼教发展规划,制定地方性幼教法规,审批幼儿园主办权。 区县:确定区幼教发展规划,审核幼儿园主办权,给予支持与督导。 园所:把握正确的办园方向、管理幼儿园教育、保育、人事、财务。 社会:幼儿园社会保障系统(人事,收费,保险等)和监督系统(相 关法律与检查)。 3.国家幼教经费使用方向 幼教体制改革后,国家仍应有专项幼教经费,建议建立: 发展基金:投入建造新幼儿园,改造旧幼儿园,办好示范性幼儿园,发展幼教事业。风险基金:体制改革将幼儿园推向市场,必然 面临风险,但教育不是商业,不能任意破产,因而必须有风险基金 作为保障。 保险基金:幼教事业社会化后,幼教职工的福利也将社会化,要设立教职工医疗、退养、下岗的保险基金,保障教职工基本福利。 奖励基金:为了激励事业发展,调控办园方向,要设立奖励基金,奖励办园成绩突出者。 借贷基金:鼓励多种体制办园,对优秀的办园者,提供低息贷款,一次性投入后,使幼儿园成为自我成长的生命体,逐渐还清贷款。 扶持基金:对边远地区、残疾儿童、弱智幼儿园,对有价值的幼 教研究项目、有价值的大型活动等,给予扶持。 让我们大家都来关心幼教体制改革,新时期幼教事业的春天一定会来临。

广州幼儿园全攻略

广州幼儿园全攻略 幼儿园名称:崔府街幼儿园(省一级公立园) *网址: *地址:朝天路崔府街24号 *联系电话:蔡主任 *报名时间:如果有学位,可以接受插班的,各人情况不同,请打电话咨询。 *需带相关证件:报名时填张表交10元报名费,填好资料就可以了,好像没有要求交身份证 *面试:比较简单,就是和小朋友交谈几句,基本都是按年龄入学的。 *录取:插班有学位就可以进,非插班一般都会电话通知。我的是插班的,很快。 *体检:规定在市妇幼体检,全部好像100元以内。项目有抽血,视力,身高,体重等等,最重要是验血。入托后就可以在幼儿园统一体检了。60元左右。 *相关费用:报名费10元,赞助费2000/年,书包被子等300元 每月:托费270元,伙食8元每天,英语课90元/月,棋类320元/学期,武术没有上,忘记了,书本100以内(小班),小小班时没有书本费,100元每年的校园网VIP服务费,这个可以不交的。除了英语和书本费,其他都可以选择不交。 感觉:幼儿园挺好的,起码是正规的公立园,每天的伙食和课程安排都比较好,而且也比较公开。现在和老师联系的途径也很多,信息比较及时,方便我这种要上班,无法接送孩子的妈妈,可以及时了解情况。老师也是很负责的。 *幼儿园名称:广州空军后勤部幼儿园. *联系电话:(园长电话) *报名时间:这间幼儿园的报名时间不好说,好多家长都是提前半年或者一年报名的。 *需带相关证件:带小一寸照片去填表就行了 *面试:园长亲自见面,这个幼儿园因为比较多演出任务,所以比较喜欢招女孩子,园长一般是跟家长和小朋友一起聊天,不会特别问什么问题。 *录取:如果录取了,一般会在开学前两个月左右通知 *体检:开学前几天统一在越秀区妇幼体检,检查项目很简单:抽血,身高体重,耳鼻喉,内外科,眼科,主要是抽血比较重要,看有没有乙肝抗体,如果没有,开学后要统一要求补种疫苗。体检费用80多元。 *相关费用:赞助费每年3000元(日托)~3500元(全托),据说08年赞助费还要升。校服床上用品470元,日托每月托费270元,伙食刚升到9块钱一天(二正一点),每月约500元左右,全托稍微多一些。 *幼儿园名称:香港励志会东山小云雀幼儿园. *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正常是每年5月开始秋季招生,插班生应该随时都可以吧 *需带相关证件:报名的时候要提供户口本,出生证,小一寸照片一张

临沂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临沂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讨论稿)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所有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对在幼儿园住宿的幼儿可以收取住宿费。 第四条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第五条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提出意见,经市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

第六条提出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意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 (二)现行收费标准和申请制定的收费标准或拟调整收费标准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 (三)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四)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的影响; (五)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第七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根据年生均保育教育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 保育教育成本包括以下项目: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费用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第八条全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按类别收费,划分为省实验示范园、市级一类园、市级二类园、市级三类园,分别执行不同等级的收费标准。凡未经评定或未达到上述类别的公办幼儿园,由幼儿园申请,市直幼儿园由市物价部门会同财政、教育部门按不高于市级二类园标准制定临时收费标准;各县区幼儿园由各县区物价部门会同财政、教育部门按不高于市级三类园标准制定临时收费标准。 第九条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

1.广州市幼儿园评估工作指南

广州市幼儿园评估工作指南 为做好广州市幼儿园等级评估工作,为评估组开展评估提供指引,为受评幼儿园迎接评估提供参考,依据《广东省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二〇〇八年六月版)和省教育发展研究与评估中心的《广东省一级幼儿园评估工作指南》,结合广州市特点,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评估组的组成和分工 (一)评估组的组成 评估组受市教育局委派,由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根据评估工作的需要,从督学、特约教育督导员和教育评估员库中选调评估人员,必要时邀请符合条件的有关人员参加,每个评估组由7-8名成员组成,设组长1名,副组长1-2名。 (二)评估组分工 评估组分为三个指标组,每个指标组由2人组成。 1.办园条件、卫生保健组。该指标组由2人组成,负责查实和核对14个条目(第2条—第8条、第20条-第26条)的到达度,负责体能测查,统计家长调查问卷结果,在呈报书上填报他评分,计算和填报总分;按要求负责全组评估资料的收集、汇总。 2.教育教学组。该指标组由2人组成,负责查实和核对11个条目(第27条—第37条)的到达度,负责一日生活的考察,组织教职工座谈会和教职工问卷调查,统计调查问卷结果,计算获奖加分。 3.管理、班子队伍组。该指标组由2人负责,负责查实和核对14个条目(第1条、第9条—第19条、第38条—第39条)的到达度,组织家长、社区人士座谈会。 4.其他工作:各指标组负责核实呈报书中与本指标组相关条目对应表格的内容,撰写相应指标组的反馈意见。 二、评估组成员工作职责 (一)评估组组长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评估组的评估工作,并就评估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对市教育局全面负责。 2.与幼儿园商定有关评估事宜,审定评估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根据评估要求,合理安排评估组成员分工,并负责组织实施。 3.评估过程中,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整评估组成员任务。 4.召开评估意见讨论会, 组织评估组成员汇报分工条目的评价意见,然后集体讨论对幼

山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山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3207号)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收费项目实行省级统一管理,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保教费是指幼儿园向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向入园幼儿收取的费用。 住宿费是指寄宿制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住宿条件,向自愿在园住宿的幼儿收取的费用。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午休所发生的费用在保教费中列支,不得另外收取住宿费。 服务性收费是指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可供幼儿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产生的费用。收费项目包括伙食费。 代收费是指幼儿园为方便幼儿教育、生活而代收代付的费用。收费项目包括床单、被罩购置费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四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公办幼儿园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纳入服务性收费管理。 第二章公办幼儿园收费 第五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 第六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应体现公益性和普惠性,统筹考虑政府投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 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等级及财政拨款经费占办园比重不同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可有所不同。但在同一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村相同类型、等级及经费来源的幼儿园收费标准应统一。 第七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审批程序。 各设区的市市区、县(市、区)城城镇、乡村范围内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最高收费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教育行政部门和省财政部门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 各级各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具体收费标准,按行政隶属关系,在不超过省定的最高标准范围内,分别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和财政行政部门审批,并报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教育和财政行政部门备案。 第八条申请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意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 (二)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成本测算材料; (三)现行收费标准和申请制定的收费标准或拟调整收费标准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 (四)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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