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基础知识预习:防火间距的确定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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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防火间距的因素很多,火灾时建筑物可能产生的热辐射强度是确定防火间距应考虑的主要因素。热辐射强度与消防扑救力量、火灾延续时间、可燃物的性质和数量、相对外墙开口面积的大小、建筑物的长度和高度以及气象条件等有关,但在实际工程中不可能都一一考虑。防火间距主要是根据当前消防扑救力量,并结合火灾实例和消防灭火的实际经验确定的。

1、防止火灾蔓延

根据火灾发生后产生的辐射热对相邻建筑的影响,一般不考虑飞火、风速等因素。火灾实例表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低层建筑,保持6~10m的防火间距,在有消防队进行扑救的情况下,一般不会蔓延到相邻建筑物。根据建筑的实际情形,将一、二级耐火等级多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定为6m。

2、保障灭火救援场地需要

防火间距还应满足消防车的最大工作回转半径和扑救场地的需要。建筑物高度不同,需使用的消防车不同,操作场地也就不同。对低层建筑,使用普通消防车即可;而对高层建筑,则还要使用曲臂、云梯等登高消防车。考虑到扑救高层建筑需要使用曲臂车、云梯登高消防车等车辆,为满足消防车辆通行、停靠、操作的需要,结合实践经验,规定一、二级耐火等级高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m。

3、节约土地资源

4、防火间距的计算

防火间距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水平距离计算,当外墙有凸出的

可燃或难燃构件时,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如为储罐、堆场,应从储罐外壁或堆场中相邻堆垛外缘算起。

试题练习

某多层砖木结构古建筑,砖墙承重,四坡木结构屋顶,其东侧与一座多层的平屋面钢筋混凝土结构办公楼(外墙上没有凸出结构)相邻。该办公楼相邻侧外墙与该古建筑东侧的基础、外墙面、檐口和屋脊的最低水平距离分别是11.0m,12m,10.0m和14m。该办公楼与该古建筑的防火间距应认定为()。(2016真题)

A.10.0

B.11.0

C.12

D.14

答案:A

防火间距的确定原则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1.防火间距的确定原则:防止火灾蔓延、保证灭火救援场地需 要、节约土地资源、防火间距 的计算。 2.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厂房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 50m、 3.火灾的危害:危害生命安全、造成经济损失、破坏文明成果、 影响社会稳定、破坏生态环境。4.火灾发生的原因:电气、吸烟、生活用火不慎、设备故障、玩 火、放火、雷击。 5.粉尘爆炸受下列条件制约:颗粒尺寸、粉尘浓度、空气的含 水量、含氧量、可燃气体含量。6.爆炸极限收以下几个方面影响:火源能量、初始压力、初 温对爆炸极限的影响、惰性气 体。 7.在爆炸下限时,爆炸压力一般不会超过4×105pa。 8.常见爆炸引火源:机械火源、热火源、电火源、化学火源。10.爆炸的特性及参数:爆炸性和敏感度。 10.易燃气体分为两级:Ⅰ级:爆炸下限<10%、爆炸极限范围≥12%。 Ⅱ级:10%≤爆炸下限≤13%、并且爆炸极限范围<12%。 11.耐火极限: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或失去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12.建筑材料对火灾的影响有四个方面:一是影响点燃和轰然的速度、二是火焰的连续蔓延、三是助长了火灾的热温度、四是产生浓烟及有毒气体。 13.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 14.高层建筑防火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1500㎡、地下或半地下室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500 ㎡。 15.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 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 积可适当增加: A:设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于 4000㎡、 B:设置在单层建筑内或仅设置在 多层建筑的首层时,不应大于 10000㎡、 C: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 大于2000㎡。 16.相邻区域确需局部水平或属相 连通时,应采用符合规定的下沉式 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防火隔间、 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等方式进行 连通。 17.歌舞娱乐放映厅当其布置在地 下或四层以上时,一个厅、室的建 筑面积不应大于200㎡,即使设置 自动喷水系统,面积也不能增加,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 火隔墙和不低于1.00h的不燃性楼 板分隔、门均采用乙级防火门。 18.人员密集场所:剧场、电影院、 礼堂采用甲级防火门、 19.医院、疗养院、应采用乙级防 火门。 20.设备用房:消防控制室、灭火 设备室、消防水泵、和通风空气调 节机房、变电室、应采用甲级防火 门。锅炉房、变压器、应设置甲级 防火门。 21.中庭应与周围相连通的空间进 行防火分隔,采用防火隔墙时,其 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采用防 火玻璃时,不低于1.00h。 22.对于不设窗间墙的玻璃幕墙,应 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 低于1.0h、高度不低于1.2m的不 燃烧实体或防火玻璃墙、当室内设 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该部分墙 体的高度不应小于0.8m。 23.电梯井防火分隔要求:a:应 独立设置、b:井内严禁敷设可燃 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 不应敷 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C:井 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 2.0h的不 燃烧性墙体、D:井壁出开设电梯 门和通气孔外,不应开设其它洞 口、F:电梯门不应采用栅栏门。 24.防火墙:是具有不少于3.00h 耐火极限的不燃烧性实体墙。且应 高出不燃性墙体屋面不小于40cm, 高出可燃性墙体或难燃性墙体屋 面不小于50cm。防火墙应高出墙 的外表面40cm,或防火墙的宽度, 从防火墙中心线起每侧不应小于 2m、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 25.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特性:节能 环保性、电气绝缘性、烟雾消除作 用。 26.细水雾灭火系统适于扑救:可 燃固体火灾(A类)、可燃液体火 灾(B类)、电气火灾(E类)。 27.细水雾灭火系统不能直接用于 与水发生剧烈反应或产生大量有 害物质的活泼金属及其化合物火 灾、不能直接应用于可燃气体火 灾,包括液化天然气等低温液化气 体的场合、不适于可燃固体深位火 灾。喷头的最低设计不应小于 1.20MPA、 28.局部应用式的开式系统,其保 护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对于外形规则的保护对象,应按 该保护对象的外表面面积、 2.对于外形不规则的保护对象,应 为包容该保护对象的最小规则形 体的外表面面积、 3.对于可能发生可燃液体流淌火灾 的保护对象,除应符合上述要求 外,还应包括可燃液体流淌火灾或 喷射火灾可能影响到的区域的水 平投影面积。 29.开式系统的设计响应时间不应 大于30s、全淹没应用方式的瓶组 式系统,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应大于 2s。

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第一篇-消防基础知识》练习题

第一章:消防基础知识 第一章燃烧基础知识 一.单项选择题 1.在液体(固体)表面产生足够的可燃素气,遇火能产生一闪为即灭的火焰燃烧现象称为( )。 A.闪点 B.闪燃 C.燃点 D.爆燃 2.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液体或固体能发生持续燃烧的最低温度称为( )。 A. 自燃点 B.闪点 C. 自燃 D.燃点 3.阴燃是( )的燃烧特点。 A. 固体 B.气体 C.液体 D.固体、液体、气体 4.生产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类的液体,其闪点( )。 A. >28℃ B. <28℃ C. ≥28℃ D. ≤28℃

5.物质在无外界引火源条件下,由于其本身内部所进行的( )过程而产生热量,使温度上升, 产生自行燃烧的现象称为自燃。 A.物理、化学 B.化学、生物 B. C.物理、生物 D.生物、物理、化学 6.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 )现象,称为燃烧。 A.火焰、发光 B.发光、发烟 C.火焰、发烟 D..火焰、发光和(或)发烟 7.下列( )储罐燃烧可能发生沸溢、喷澱。 A.汽油 B.煤油 C.柴油 D.原油 8.木材的燃烧属于( )。 A.素发燃烧 B.分解燃烧 C.表面燃烧 D. 阴燃 9.液体的燃烧方式是( )。

A. 一闪即灭 B.蒸发燃烧 C.沸溢燃烧 D.分解燃烧 10.下列物质中( )为最典型的未完全燃烧产物。 A. H20 B. C0 C. C02 D.HCN 二、简答题· 燃烧分为哪些类型? 参考答案与精析 -、単项选择题 1.【精析】B。本题考查的是闪燃的定义。闪燃是指易燃或可燃液体(包括可熔化的少量固体,如石蜡、樟脑、萘等)挥发出来的素气分子与空气混合后,达到一定的浓度时,遇 火源产生一闪即灭的现象。故本题答案为B。 2.【精析】D。本题考査的是燃点的定义。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应用外部热源使物质表面起火并持续燃烧一定时间所需的最低温度, 称为燃点。故本题答案为D。

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必看的条规范

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必看的127条规范 一、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一二类三四类。 2.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 3.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面积,一二级最大防火分区的长度250m。最大允许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 4.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5.1)建筑高度超过32m,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2)内走廊超过20m。并设有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3)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4)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置排烟系统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二、建筑的防火分区、防火间距及疏散出口。 6.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 7.地下、半地下建筑内的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 8.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m2。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9.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6-9m 10、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 11、九层及九层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的塔式住宅,可设一个楼梯

12、高层建筑安全处口或疏散口必须设置两个安全出口 13、建筑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建筑中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14、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距离:一级二级25米,环形通道22m。设有自动喷水系统的建筑疏散距离可增加25% 15、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当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16、太平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17、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的隔墙,应设防火墙。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靠外墙的部位,并应在外墙上开门。首层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 1.00m的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50m的窗。 三、室外消防栓系统 18、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其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m;门垛之间的净宽不应小于3.5m。 19、建筑物内的管道井、电缆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 的不燃烧体封隔,其井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20、电梯井和电梯机房的墙壁等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非燃烧体。高层工业建筑的室内电梯井和电梯机房的墙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h的非燃烧体 21、疏散楼梯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m,其他建筑的室外,其倾斜角可不大于600,净宽可不小于80cm。,且每级离扶手25cm处的踏步深度超过22cm时可不受此限。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建筑防火间距的确定原则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建筑防火间距的确定原则防火间距是一座建筑物着火后,火灾不会蔓延到相邻建筑物的空间间隔,它是针对相邻建筑间设置的。 建筑物起火后,其内部的火势在热对流和热辐射作用下迅速扩大,在建筑物外部则因强烈的热辐射作用对周围建筑物构成威胁。火场辐射热的强度取决于火灾规模的大小、持续时间的长短,以及与邻近建筑物的距离及风速、风向等因素。通过对建筑物进行合理布局和设置防火间距,可防止火灾在相邻的建筑物之间相互蔓延,合理利用和节约土地,并为人员疏散、消防救援人员的救援和灭火提供条件,减少失火建筑对相邻建筑及其使用者造成强烈的辐射和烟气的影响。 一、防火间距的确定原则 影响防火间距的因素很多,发生火灾时建筑物可能产生的热辐射强度是确定防火间距应考虑的主要因素。热辐射强度与消防扑救力量、火灾延续时间、可燃物的性质和数量、相对外墙开口面积的大小、建筑物的长度和高度以及气象条件等有关,但在实际工程中不可能都一一考虑。防火间距主要是根据当前消防扑救力量,并结合火灾实例和消防灭火的实际经验确定的。 (一)防止火灾蔓延 根据火灾发生后产生的辐射热对相邻建筑的影响,一般不考虑飞火、风速等因素。火灾实例表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建筑,保持6m~10m的防火间距,在有消防救援人员进行扑救的情况下,一般不会蔓延到相邻建筑物。根据建筑的实际情形,将一、二级耐火等级多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定为6m。三、四级耐火等级的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因其耐火等级低,受热辐射作用易着火而致火势蔓延,所以防火间距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要求基础上有所增加。 (二)保障灭火救援场地需要 防火间距还应满足消防车的最大工作回转半径和扑救场地的需要。建筑物高度不同,需使用的消防车不同,操作场地也就不同。对单、多层建筑,使用普通消防车即可;而对高层建筑,则还要使用曲臂、云梯等登高消防车。考虑到扑救高层建筑的需要,为满足消防车辆通行、停靠、操作的需要,结合实践经验,规定一、二级耐火等级高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m。 (三)节约土地资源

完整word版一级消防工程师重点学习笔记

第一篇消防基础知识 第一章燃烧基础知识 第一节燃烧条件 1.燃烧的必要条件-点火三角形-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引火源(温度)。 2.燃烧的必要条件-点火四面体-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引火源(温度)、链式反应自由基。 3.直接引火源包括:明火、电弧、电火花、雷击,高温、自燃引火源不属于直接引火源。 第二节燃烧类型 4.燃烧分为两种,着火和爆炸,点燃和自燃都属于着火。 5.闪点是判断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对可燃性液体进行分类的主要依据。闪点<28℃的为甲类,28℃≤闪点<60℃的为乙类,闪点≥60℃为丙类。 6.对于液体、气体可燃物,其自燃点受压力、氧浓度、催化、容器的材质和表面积与体积比等因素的影响。而固体可燃物的自燃点,则受受热熔融、挥发物的数量、固体的颗粒度、受热时间等因素的影响。 第三节燃烧方式及其特点 7.气体燃烧分为扩散燃烧与预混燃烧。 8.液体燃烧分为闪燃、沸溢、喷溅三个阶段。

固体燃烧分为蒸发燃烧、表面燃烧、分解燃烧、熏烟燃烧(阴9. 燃)、动力燃烧(爆炸)。 第二章火灾基础知识 第一节火灾的定义、分类与危害 10.火灾的定义: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11.按照燃烧对象的性质火灾分为: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B类火灾(液体或可溶化固体物质火灾)、C类火灾(气体火灾)、D类火灾(金属火灾)、E类火灾(带电火灾)、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火灾)。 12.按照火灾事故所造成的灾害损失程度火灾可以分为: 13.火灾的危害:危害生命安全、造成经济损失、破坏文明成果、影响社会稳定、破坏生态环境。 第二节火灾发生的常见原因 14.火灾发生的常见原因:电气、吸烟、生活用火不慎、生产作业不慎、设备故障、玩火、放火、纵火。

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相关规范列表汇总

序号现行国标代码及版 本号 规范名称及详情发布日期施行日期 1 GB50067— 2014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 防火规范 2014-12-2 2015-8-1 2 GB50219- 2014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14-10-9 2015-8-1 3 GB50016-201 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4-8-27 2015-5-1 4 GB50974-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 范 2014-1-29 2014-10-1 5 GB50877-2014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 工及验收规范 2014-1-9 2014-8-1 6 GB50116- 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2013-9-6 2014-5-1 7 GB50694-2011 酒厂设计防火规范2011-7-26 2012-6-1 8 GB50720-201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 术规范 2011-6-6 2011-8-1 9 GB50039-2010 农村防火规范2010-8-18 2011-6-1 10 GB50151-2010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10-8-18 2011-6-1 11 GB50565-2010 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2010-5-31 2010-12-1 12 GB50098-2009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2009-5-13 2009-10-1 13 GB50498-2009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及验 收规范 2009-5-13 2009-10-1 14 GB50284-2008 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2008-11-28 2009-7-1 15 GB50444-2008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 范 2008-8-13 2008-11-1 16 GB50440-2007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 范 2007-10-23 2008-1-1 17 GB50166-200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 规范 2007-10-23 2008-3-1 18 GB50414-2007 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2007-4-13 2008-1-1 19 GB50401-2007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 规范 2007-2-27 2007-7-1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40-2005 条文说明

目次 1 总则(33) 2 术语和符号(35) 2.1 术语(35) 2.2 符号(37) 3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38) 3.1 火灾种类(38) 3.2 危险等级(39) 4 灭火器的选择(43) 4.1 一般规定(43) 4.2 灭火器的类型选择(45) 5 灭火器的设置(48) 5.1 一般规定(48) 5.2 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53) 6 灭火器的配置(56) 6.1 一般规定(56)

6.2 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57) 7 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59) 7.1 一般规定(59) 7.2 计算单元(60) 7.3 配置设计计算(61) 1 总则 1.0.1 本条阐述了制订和修订本规范的意义和目的,强调只有合理、正确地配置灭火器,才能真正加强建筑物内的灭火力量,及时、有效地扑救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初起火灾。

众所周知,灭火器的应用范围很广,全国各地的各类大、中、小型工业与民用建筑都在使用,到处皆有;灭火器是扑救初起火灾的重要消防器材,轻便灵活,稍经训练即可掌握其操作使用方法,可手提或推拉至着火点附近,及时灭火,确属消防实战灭火过程中较理想的第一线灭火装备。在建筑物内正确地选择灭火器的类型,确定灭火器的配置规格与数量,合理地定位及设置灭火器,保证足够的灭火能力(即需配灭火级别),并注意定期检查和维护灭火器,就能在被保护场所一旦着火时,迅速地用灭火器扑灭初起小火,减少火灾损失,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和不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应配置灭火器的,生产、使用和储存可燃物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亦即:凡是存在(包括生产、使用和储存)可燃物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场所,均应配置灭火器。这是因为有可燃物的场所,就存在着火灾危险,需要配置灭火器加以保护。反之,对那些确实不生产、使用和储存可燃物的建筑场所,当然可以不配置灭火器。这里还需要说明的是:本规范中的可燃物系指广义范围的可燃烧物质,亦即除了不燃物之外,凡可燃固体物质、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可燃金属等都归属于可燃物的范畴。因此,即使是耐燃物,由于其仍然还是能够燃烧的,故也属于可燃物。 鉴于目前我国尚无专门用于扑救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火灾的定型灭火器,因此,本规范暂定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房和库房。 1.0.3 本条规定系根据国内目前尚有少数地区和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在工程设计阶段不够重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的情况和实际需求而提出的。本条要求在建筑消防工程设计时就应当按照本规范的各章规定正确选择和配置灭火器,进行建筑灭火器配置的设计与计算,应将配置灭火器的类型、规格、数量及其设置位置作为建筑消防工程的设计内容,并在工程设计图上标明。建设单位需将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的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图、设计计算书和建筑灭火器配置清单送建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审核,并将配置灭火器的所需费用计入基建设备概算。各地各级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根据公安部30号令、61号令和本规范,在审核建筑

消防工程师复习资料

燃烧基础知识 1.燃烧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可燃物、氧化剂和引火源。 2.大部分燃烧发生和发展需要的四个必要条件是:可燃物、氧化剂、温度和链式反应自由基。 3.常见的引火源一般分为:直接火源(明火、电弧、电火花和雷击)和间接火源(高温和自然引火源)。 4.燃烧类型:按燃烧形成的条件和发生瞬间的特点可分为着火和爆炸。 5.根据燃烧前可燃气体与氧混合状况不同,其燃烧方式分为:扩散燃烧和预混燃烧。 6.可燃固体的燃烧方式主要有:蒸发燃烧、表面燃烧、分解燃烧、熏烟燃烧(阴燃)和动力燃烧(爆炸)。 火灾基础知识 1.火灾的的分类: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 B类火灾:液体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 C类火灾:气体火灾; D类火灾:金属火灾; E类火灾:带电火灾,即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2.灭火的基本原理主要有: (1)、冷却灭火:将可燃物的温度降到着火点以下,燃烧即会停止; (2)、隔离灭火:将可燃物与氧气、火焰隔离,就可以中止燃烧、扑灭火灾(3)、窒息灭火:燃烧在低于最低氧浓度就不能进行,火灾即被扑灭 (4)、化学抑制灭火:抑制自由基的产生或降低火焰中的自由基浓度,即可使燃烧中止。 注:灭火的根本原因是破坏燃烧条件。 3.发生火灾时是如何分级: (1)、特别重大火灾: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2)、重大火灾: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3)、较大火灾: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一般火灾: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4.热量传递有3种方式:热传导、热对流和热辐射。 5.建筑火灾发展过程分为:初期增长阶段、充分发展阶段和衰减阶段。 火灾基础知识 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同时废止。 强制性条文 3.2.2 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2.3 单、多层丙类厂房和多层丁、戊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房和有火花、赤热表面、明火的丁类厂房,其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二级,当为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的单层丙类厂房或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m2的单层丁类厂房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2.4 使用或储存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等设备或物品的建筑,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2.7 高架仓库、高层仓库、甲类仓库、多层乙类仓库和储存可燃液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单层乙类仓库,单层丙类仓库,储存可燃固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和多层丁、戊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3.2.9 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4.00h。 3.2.15 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h和1.00h。 3.3.1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厂房的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3. 3.1的规定。 表3.3.1 厂房的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注:1 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除甲类厂房外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当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表规定,且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采用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规定。 2 除麻纺厂房外,一级耐火等级的多层纺织厂房和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纺织厂房,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0.5倍,但厂房内的原棉开包、清花车间与厂房内其他部位之间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分隔,需要开设门、窗、洞口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 3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造纸生产联合厂房,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5倍。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湿式造纸联合厂房,当纸机烘缸罩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完成工段设置有效灭火设施保护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工艺要求确定。 4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谷物筒仓工作塔,当每层工作人数不超过2人时,其层数不限。 5 一、二级耐火等级卷烟生产联合厂房内的原料、备料及成组配方、制丝、储丝和卷接包、辅料周转、成品暂存、二氧化碳膨胀烟丝等生产用房应划分独立的防火分隔单元,当工艺条件许可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其中制丝、储丝和卷接包车间可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且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工艺要求确定,但制丝、储丝及卷接包车间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进行分隔。厂房内各水平和竖向防火分隔之间的开口应采取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 6 厂房内的操作平台、检修平台,当使用人数少于10人时,平台的面积可不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内。 7 “一”表示不允许。

、防火间距

第四章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 【学习要求】 掌握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的区别 熟悉建筑消防安全布局的原则 熟悉防火间距确定的原则和防火间距不足时的防火技术措施 *掌握建筑防火间距的一般要求和特殊规定 掌握建筑平面布局中重点部位、场所的设置要求 第一节建筑消防安全布局 一、建筑选址: 1、周围环境 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2、地势条件: 甲、乙、丙类液体的仓库,宜布置在地势较低的地方;若布置在地势较高处,则应采取防止液体流散的措施。乙炔站等遇水产生可燃气体容易发生爆炸的企业,严禁布置在可能被水淹没的地方。生产和储存爆炸物品的企业应利用地形,选择多面环山、附近没有建筑的地方。 3、风向(风吹来的方向)。 【概念解读】常年主导风向全年最小频率风向 风先吹到的地方位于上风向,后吹到的地方位于下风向。也可以说风吹来的风向是上风向,风是由上风向吹向向下风向的。侧风是指与某一方向或行进方向有正交分量的风。 【例题1】某厂为满足生产要求,拟建设一个总储量为150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所在地区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为东北风。在其他条件均满足规范要求的情况下,该储罐区宜布置在厂区的(A)。(2015年) A.东北侧 B.西北侧 C.西南侧 D。东南侧 【例题2】某机械加工厂所在地区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为西南风,最大频率风向为西北风,在厂区内新建一座总储量15t的电石仓库。该电石仓库的下列选址中符合防火要求的是(C)。(2016年) A.生产区内的西南角,靠近需要电石的戊类厂房附近地势比较低的位置; B.辅助生产区的东南角,地势比较低的位置; C.储存区内的东北角,地势比较高的位置; D.生产区内的东北角,靠近需要电石的戊类厂房附近地势比较低的位置。 【例题3】下列关于建筑选址的说法错误的是(B)。 A.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B.甲、乙、丙类液体的仓库,宜布置在地势较高的地方; C.乙炔站等遇水产生可燃气体容易发生爆炸的企业,严禁布置在可能被水淹没的地方; D.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宜布置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选择通风良好的地点独立设置。 第二节建筑防火间距 防火间距是一座建筑物着火后,火灾不致于蔓延到相邻建筑物的空间Array间隔,它是针对相邻建筑间设置的。 一、防火间距的确定原则 影响防火间距的因素很多,火灾时建筑物可能产生的热辐射强度是确定防火间距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1、防止火灾蔓延; 2、保障灭火救援场地需要; 3、节约土地资源; *4、防火间距的计算: (1)建筑物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物外墙的最近水平距离计算; (2)当外墙有凸出的可燃或难燃构件时,应从凸出部分外缘算起; (3)储罐与其他场所的间距为从储罐外壁起算的最近水平距离;

2015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真题及答案完整版

2015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真题及答案完整版 一、单项选择题(共8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用着火四面体来表示燃烧发生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时,”四面体”是指可燃物、氧化剂、引火源和() A. 氧化反应 B.热分解反应 C.链传递 D.链式反应自由基 答案:D 2、某金属部件加工厂的滤芯抛光车间厂房内煞有一地沟。对该厂房采取的下列防爆措施中,不符合要求的是() A. 用改版将车间内的地沟严密封闭 B. 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 C. 设置除尘设施 D. 采用粗糙的防滑地面 答案:D 3、下列建筑电气防爆基本措施中,错误的是() A、选用与爆炸危险区域的分区和范围相适应的防爆电气设备 B、在同时存在包占星气体和粉尘的区域,按照爆炸性气体的防爆要求选用电气设备 C、设置防爆型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报警系统和谨记断电装置 D、将在正常运行时会产生火花、电弧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布置在爆炸危险性小伙没有爆炸危险性的环境内 答案:B 4、某面粉加工厂的面粉碾磨车间为3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建筑高度为25cm,建筑面积共3600m2。根据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标准,该面粉碾磨车间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应确定为() A、甲类 B、乙类 C、丙类 D、丁类 答案:B 5、某百货、陶瓷器具、玻璃制品、塑料玩具、自行车。该仓库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应确定为()

A、甲类 B、乙类 C、丙类 D、丁类 答案:C 6、某棉纺织厂的纺织联合厂房,在回风机的前端设置滤尘器对空气进行净化处理。如需将过滤后的空气循环使用,应使空气中的含尘浓度低于其爆炸下限的() A、15% B、25% C、50% D、100% 答案:B 7、地下汽车库配置灭火器时,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计算应比地上汽车库增加() A、10% B、20 C、30% D、25 答案:C 8、对建筑划分防烟分区时,下列构件和设备中,不应用做防烟分区分隔构件和设施的是() A、特级防火卷帘 B、防火水幕 C、防火隔墙 D、高度不小于50cm的建筑结构梁 答案:B 9、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的规定,消防控制室内的设置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m. A、1.5 B、3 C、2 D、2.5 答案:A 10、下列关于自然排烟的说法,错误的是() A、建筑面积为800m2的地下车库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B、采用自然排烟的场所可不划分防烟分区 C、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应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D、建筑面积小于50m的公共建筑,宜优先考虑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答案: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 87)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行业标准管理 【发文字号】计标[1987]1447号 【修改依据】建设部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4号--关于修订<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的公告建设部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7号--关于修订<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的公告建设部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27号--关于修订<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的公告 【失效依据】建设部公告第450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1987.08.26 【实施日期】1988.05.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E03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8年5月1日

附件: 关于发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 (计标[1987]1447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修订后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为国家标准,自1988年5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同时废止。 本规范只规定了建筑设计的通用性防火要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施行中,必要时可根据本规范规定的原则,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订补充规定,并报国家计委和公安部备案。 本规范由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贯彻实施。公安机关负责检查督促。对没有专门防火规定的,或按本规范设计确有困难时,应在地方基建综合主管部门主持下,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协商解决。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公安部七局负责。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1987年8月26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由我部消防局会同机械工业部设计研究总院、纺织工业部纺织设计院等10个单位共同修订的。 在修订过程中,遵照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调查了27个大中城市的200余个各类工厂、仓库和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现状,总结了最近10多年来的建筑防火设计方面的经验教训,吸收国外符合我国实际

推荐-CNG加气站防火间距的确定

CNG加气站防火间距的确定 天然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事故时对周围的破坏及杀伤力很大。为保证事故时天然气厂站周围的安全,天然气厂站有两种建设原则:一种是以控制管道及厂站到周围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防止事故危害波及到周围建构筑物;另一种是通过严格控制管道及设备的强度、连接方式和严密性并贯穿到设计、选材、施工、生产、维护到更新改造全过程,用管道和设备的强度来保证系统的安全,从而对周围建构筑物提供安全保证。例如:对人口稠密的区域,设计压力的环向应力只是最小屈服应力的40%。 1一般天然气厂站防火间距要求 目前,天然气地面工程建设的强度安全原则已被世界上多数国家采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我国天然气地面工程建设基本采用距离安全原则,但这一做法在实施中遇到了很多不可克服的困难,管道建设及地区的发展不可能保证没汁时要求的安全距离。1993年,我国正式确定了天然气地面工程建设的强度安全原则,发布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公安部主编、建设部批准的 GB50183—1993《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考虑到厂站具有人员集中、设备集中、且有天然气泄漏可能的特点,为确保厂站的安全,防止外部因素对厂站的影响,在强度安全的设计原则下还要求厂站与周围建构筑物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GB50183—1993规范规定:天然气,一站中任何生产规模的集气、输气、配气等功能的厂站均定为五级站。距100人以上的居住区、村镇、公共福利没施、相邻厂矿企业、国家铁路线等均大于22.5m。逾10年的实践证明,这些距离要求是合理、适用和可行的。因此,GB50183在2004年修订时厂站分级及区域布置的防火距离没有变动。

消防工程师实务-重点基础知识点汇总

消防工程师实务-重点基础知识点汇总 1.按设计情况分类:设计型干粉灭火系统,预制型干粉灭火系统。 2.按系统保护情况分类:组合分配系统,单元独立系统。 3.按驱动气体储存方式分类:储气式干粉灭火系统,储压式干粉灭火系统,燃气式干粉灭火系统。 4.干粉灭火器预制灭火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灭火剂储存量不得大于 150kg; ②管道长度不得大于 20m; ③工作压力不得大于 2.5MPa。 5.干粉储存容器设计压力可取 1.6MPa 或 2.5MPa 压力级。 6.干粉灭火系统一个防火区或保护对象所用预制灭火装置最多不得超过 4 套,并应同时启动,其动作响 应时间差不得大于 2s。(考试热度:★★★) 7.火灾探测器根据其探测火灾特征参数的不同,可以分为感烟、感温、感光、气体、复合五种基本类型。 8.区域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及火灾报警控制器等组成,系统中 可包括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和指示楼层的区域显示器。 9.集中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组成。 10.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用 电话、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组成,且包含两个及两个以上集中报 警系统。(考试热度:★★★★★) 11.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气控制装置(防火卷帘控制 器、气体灭火控制器等)、消防电动装置、消防联动模块、消火栓按钮、消防应急广播设备、消防电话等设 备和组件组成。 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的选择: ①仅需要报警,不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的保护对象宜采用区域报警系统; ②不仅需要报警,同时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且只需设置一台具有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和 消防联动控制器的保护对象,应采用集中报警系统,并应设置一个消防控制室; ③设置两个及两个以上消防控制室的保护对象,或已设置两个及两个以上集中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 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13.报警控制器的设计容量:任意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

消防工程师大纲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考查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在消防安全技术工作中,依据现行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熟练运用相关消防专业技术和标准规范,独立辨识、分析、判断和解决消防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燃烧与火灾 1.燃烧 运用燃烧机理,分析燃烧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辨识不同的燃烧类型及其燃烧特点,判断典型物质的燃烧产物和有毒有害性。 2.火灾 运用火灾科学原理,辨识不同的火灾类别,分析火灾发生的常见原因,认真研究预防和扑救火灾的基本原理,组织制定预防和扑救火灾的技术方法。 3.爆炸 运用相关爆炸机理,辨识不同形式的爆炸及其特点,分析引起爆炸的主要原因,判断物质的火灾爆炸危险性,组织制定有爆炸危险场所建筑物的防爆措施与方法。4.易燃易爆危险品 运用燃烧和爆炸机理,辨识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类别和特性,分析其火灾和爆炸的危险性,判断其防火防爆要求与灭火方法的正确性,组织策划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方法与措施。 (二)通用建筑防火 1.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 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辨识各类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析、判断生产和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分类的正确性,组织研究、制定控制或降低生产和储存物品火灾风险的方法与措施。 2.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 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辨识、判断不同建筑材料和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建筑物构件的耐火极限以及不同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组织研究和制定建筑结构防火的措施。 3.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辨识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耐火等级,分析、判断建筑规划选址、总体布局以及建筑平面布置的合理性和正确性,组织研究和制定相应的防火技术措施。 4.防火防烟分区与分隔 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辨识常用防火防烟分区分隔构件,分析、判断防火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阀、挡烟垂壁等防火防烟分隔设施设置的正确性,针对不同建筑物和场所,组织研究、确认防火分区划分和防火分隔设施选用的技术要求。 5.安全疏散 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相关消防技术,针对不同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组织研究、确认建筑疏散设施的设置方法和技术要求,辨识在疏散楼梯形式、安全疏散距

规范要求的防火间距及各规范适用范围

有关规范要求的防火间距及各规范适用范围 一、安全设施设计和消防设计常用规范 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年版 (新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建设部已于2009年1月16日发布,实施日期2009年7月1日); 2、《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5、《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 在设计中最常用到的为《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因此,本文主要针对这两个规范作些探讨。 二、有关规范要求的防火间距 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1992)(1999年版) (1)该规范规定的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 注: ①括号内指防火间距起止点。 ②当相邻设施为港区陆域、重要物品仓库和堆场、军事设施、机场等,对石油化工企业的距离有特殊要求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③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防火距离,可按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规定减少25%。

(2)该规范规定的石油化工企业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 详见该规范表 主要的几项如下: 甲类工艺装置(设备、生产厂房)之间30m(石油化工装置)/25m(炼油装置); 甲类工艺装置(设备、生产厂房)与全厂性重要设施35m; 甲类工艺装置(设备、生产厂房)与明火及散发火花地点30m; 甲B、乙类固定顶地上可燃液体储罐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50~25m(储罐容积>5000m3 ~ ≤500m3或卧式罐); 浮顶或丙类固定顶可燃液体储罐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35~20m(储罐容积>5000m3 ~ ≤500 m3或卧式罐); 液化烃储罐(全压力式)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60~40m(储罐容积>1000m3 ~ ≤100 m3); 液化烃储罐(全冷冻式储存)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60m; 可燃气体储罐>1000m3至50000m3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25m; 甲类物品库(棚)或堆场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30m; 铁路走行线(中心线)、原料及产品运输道路(路西边)与甲类工艺装置距离15m; 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90m; 厂围墙(中心线)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10m。 注:当一个装置的成品直接进入另一个装置时,两个装置的防火间距可减少,但不应小于15m,丙类之间不应小于10m。联合装置(必要条件是“同开同停”,即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装置集中紧凑布置,且装置间直接进料,无供大修设置的中间原料储罐,其开工或停工检修等均同步进行)视同一个装置,其设备、建筑物的防火间距按本规范表4.2.1规定执行。 在表4.2.1中,各项防火间距是比较小的,但仅适用于装置内部的相关设施。 例如: 明火设备距甲A类工艺设备或其房间、装置储罐22.5m,距甲B、乙A 15m; 控制室、变配电室、化验室、办公室、生活间距甲A类(装置储罐)22.5m,甲B、乙A类15m,距甲A、甲B、乙A(工艺设备或其房间)15m; 其它工艺设备或其房间(甲A、甲B、乙A)距装置储罐9m。 注:装置储罐总容积;液化烃罐不大于100m3、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罐不大于1000m3时。 ·对于装置储罐除以上一种情况外,还有二种情况:

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必看的条规范

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必看的127 条规范 一、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1.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一二类三四类。 2. 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 3.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面积,一二级最大防火分区的长度250m最大允许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 4. 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5.1 )建筑高度超过32m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2)内走廊超过20m并设有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3)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4)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置排烟系统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二、建筑的防火分区、防火间距及疏散出口。 6. 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 7. 地下、半地下建筑内的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 8. 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m2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9. 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6-9m 10. 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 11、九层及九层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的塔式住宅,可设一个楼梯

12、高层建筑安全处口或疏散口必须设置两个安全出口 13、建筑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建筑中相邻 2 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 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5.0m 14、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距离: 一级二级25米,环形通道22m设有自动喷水系统的建筑疏散距离可增加25% 15、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当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16、太平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17、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的隔墙,应设防火墙。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靠 外墙的部位,并应在外墙上开门。首层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 1.00m的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50m的窗。 三、室外消防栓系统 18、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其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m门垛之间的净宽不应小于3.5m。 19、建筑物内的管道井、电缆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不燃烧体封隔,其井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 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20、电梯井和电梯机房的墙壁等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非燃烧体。高层工业建筑的室内电梯井和电梯机房的墙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5h 的非燃烧体 21、疏散楼梯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 1.1m,其他建筑的室外,其倾斜角可不大于600,净宽可不小于80cm,且每级离扶手25cm处的踏步深度超过22cm时可不受此限。 22、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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