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历年社保基数(截至2013)

2017年北京社保缴费比例,基数

2017年北京社保缴费比例,基数 【导读】北京社保2017年-2018年缴费比例以及缴纳的基数你知道多少?根据《关于2017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显示,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最高缴费基数为23118元。2017-2018年北京社保缴费比例,基数说明一、养老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下限为3082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585.58元,个人246.56元;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4392.42元,个人1849.44元; 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 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19%,雇工8%; 二、医疗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462.4元,个人95.48元;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2311.8元,个人465.36元; 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10%,雇工2%+3元;三、失业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082元;

2、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84.944元,个人46.236元; 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0.2%; 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0.8%,雇工0.2%; 四、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6.992元,个人免缴;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84.944元,个人免缴; 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用缴费; 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0.8% ,雇工不用缴费;五、工伤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 2、缴费金额:单位根据行业确定缴费费率,个人免缴。 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费率:0.5-2%之间; 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0.5-2%,雇工不用缴费;2017-2018北京个人社保缴费标准表基本养老、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养老+失业+医保 缴费金额合计缴费档次缴费金额100% 1633.67 377.58 2011.25 60% 980.29 1357.87 40% 653.38 1030.96

2012年北京市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一览表

2012年北京市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一览表

基本说明: 1.城镇职工基数确定:每年4月根据上年平均收入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基数不变。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上限上年社平工资300%/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的40%,医疗保险上限为上年社平工资300%/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60%。 2.农民工基数确定:每年4月根据上年最低工资和社平工资核定,当年4 月至次年3月基数不变。养老、失业保险基数为本市最低工资,生育、医疗保险基数为上年社平工资60%,本市、外埠农民工工伤保险基数为上年社平工资60%。 3.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视各单位情况由社保核定。一般在0.2%-2%之间。 4.生育保险只覆盖本市户口职工、或者有居住证的外地户口职工。 5.各项社会保险缴费保留两位小数。 6.农民工缴费办法比较特殊。 一、工伤、医疗保险有单行文件(京劳社办发[2004]101号、[2005]136号)出台,在缴费比例、医院选择、报销待遇等方面均有特殊规定。 二、农民工保险缴纳办法具有可选性。 一是可“先行办理工伤、医疗险”,也可以五险全上,养老、失业、生育保险比例与城镇职工一样,但农民工失业保险个人不缴费; 二是医疗可以按照单位9%+1%个人2%+3元的“本市/外埠农村劳动力”缴纳,也可以按照单位2%个人不缴费的“本市/外埠农民工”缴纳。 其他:(非必须) 住房公积金,从2008年7月1日起,缴费比例统一为12%。 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单位每年与商业保险机构谈判签订商业保险合同,费用由各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4%提取在成本中列支,统一管理使用。 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已经制定,目前已有部分单位加入,具体按各单位办法执行。 特别说明:关于生育、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有人提出下限是按照60%的比例确定的。可能是存在这种下限确定方式;但我也确实亲眼所见,下限按照40%的比例确定的情况。特此说明。 北京市2011-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和市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50415元),现就统一201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201元。

北京市历年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一览表

北京市历年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一览表 年度 本市上年社会平均工资 缴费基数上限 城镇人员 农业户口人员 养老缴费比例 失业缴费比例 工伤缴费比例 生育缴费比例 医疗缴费比例 养老失业工伤基数下限 医疗生育基数下限 养老缴费基数 失业缴费基数 工伤生育基数下限 医疗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费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划入账户 农民工基数 农村劳动力基数下限 其中划入账户 1992.10-1992.12 240 480 144 - - - - - 18% - 2% - - 工伤保险 自 2004年1月起开始缴纳,按企业营业执照中经营项目的第一项内容确定,分为0.5%/1%/2%三档,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自2005年7月起开始缴纳,单位缴费0.8%,个人不缴纳 城镇人员自2001年4月起开始缴纳 外埠农村人员自2004年9月起开始 缴纳 本市农村人员自2005年8月起开始 缴纳 1993.01-1993.12 284 567 170 - - - - - 1994.01-1994.12 377 1131 226 - 农民工养老自1999年6月起开始缴纳 农民工失业自1999年6月起开始缴纳 - - - 19% - 5% 1%(自1994年6月起,至1999年10月止) 每人每月2元(自1994年6月起,至1999年10月止) 1995.01-1995.12 545 1635 327 - - - - 1996.01-1996.03 679 2036 407 - - - - 1996.04-1996.12 679 1635 327 - - - - 1997.01-1997.12 798 2036 407 - - - - 1998.01-1998.06 918 2395 479 - - - - 1998.07-1998.12 918 2395 290 - - - - - - 19% 6% 5% 1999.01-1999.12 1024 2755 310 - 310 310 - - - 19% 5% 6% 1.5%(自1999年11月-2008年12月止) 0.5%(自1999年11月-2008年12月止)农村户口不缴纳个人部分 2000.01-2000.12 1148 3071 400 - 400 400 - - - 2001.01-2001.12 1311 3444 412 787 412 412 - - - 19% 4% 7% 在职人员9%+1% 在职人员2%+3元 35岁以下:0.8% 35-45岁以下: 1% 45岁以上:2% 2002.01-2002.03 1508 3932 435 787 435 435 - - - 2002.04-2001.12 1508 3932 435 905 435 435 - - - 2003.01-2003.03 1508 3932 435 905 435 435 - - - 20% 3% 8% 2003.04-2004.03 1727 5182 465 1036 465 465 1036 - - 2004.04-2005.03 2004 6011 465 1202 465 465 1202 1202 1202 2005.04-2005.12 2362 7087 545 1417 545 545 1417 1417 1417 2006.01-2006.03 2362 7087 545 1417 545 545 1417 1417 1417 20% 8% 退休人员:不缴费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3元 70岁以下:100 元/月 71岁以上:110 元/月 2006.04-2007.03 2734 8202 580 1640 580 580 1640 1640 1640 2007.04-2008.03 3008 9024 1203 1805 640 640 1805 1805 1805 2008.04-2009.03 3322 9966 1329 1993 730 730 1993 1993 1993 1%(自2009年1月起至今) 0.2%(自2009年1月起至今,农村户口不缴纳个人 部分) 2009.04-2009.12 3726 11178 1490 2236 800 800 2236 2236 2236 2010.01-2010.03 3726 11178 1490 2236 下限1490 800 2236 2236 2236 2010.04-2011.03 4037 12111 1615 2422 下限1615 800 2422 2422 2422

北京社保缴费明细表(2015.07-2016.06)

2015年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 北京市2014年社平工资为6463元,2015年度(2015.07-2016.06)社会保险上限为19389元,下限为2585元。 1.缴费基数上限: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五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为19389元。 2.缴费基数下限: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医疗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为3878元。 3.缴费基数下限: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养老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为2585元。 北京市/外埠城镇户口(以最低基数为例) 序号险种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个人缴费 合计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元/月)(元/月) 1 养老保险2585 20% 517 8% 206.8 723.8 2 失业保险2585 1% 25.85 0.2% 5.17 31.02 3 医疗保险3878 10% 387.8 2%+3 80.56 468.36 4 工伤保险3878 0.5% 19.39 0 0 19.39 5 生育保险3878 0.8% 31.02 0 0 31.02 总计:32.3% 981.06 10.2%+3 292.53 1273.59 北京市/外埠农业户口(以最低基数为例) 序号险种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个人缴费 合计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元/月)(元/月) 1 养老保险2585 20% 517 8% 206.8 723.8 2 失业保险2585 1% 25.85 0 0 25.85 3 医疗保险3878 10% 387.8 2%+3 80.56 468.36 4 工伤保险3878 0.5% 19.39 0 0 19.39 5 生育保险3878 0.8% 31.02 0 0 31.02 总计:32.3% 981.0610%+3 287.36 1268.42

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与明细

广州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与明细 注:工伤比例阶段性调整由原来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1.5%分别调整为0.25%、0.5%、0.75%。 调整时间:2012年7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从2012年7月1日起,广州市将按广东省和广州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763元,2011年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4789元,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相应调整。 其中,广州市每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0089元调至11289元,下限由2018元调至2258元;广州市(不含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每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3623元调至14367元,下限由2725元调至2873元;广州市每月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3623元调至14367元,下限由2725元调至2873元。同时,我市每月医疗保险中的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和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均由4541元调至4789元。 广州市(不含从化市)灵活就业参保人缴纳养老和医疗等四险的缴费基数同时相应调整,其中养老保险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进行调整,可按60%、100%、200%、300%四个档次进行选择。 广州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社保缴费基数与明细 基数:养老2258-11289,失业、工伤:1300-14367,生育与医疗:2873-14367元 明细:以最低基数为例养老2258,生育与医疗险:2873,工伤与失业险:1300 公司个人 养老:2258*12%=270.96 2258*8%=180.64 工伤:1300*0.5%=6.50 不用缴费 失业:1300*2%=26 1300*1%=13

2013年深圳社保缴费基数

2013年深圳社保缴费基数(深户) 本文适用时间范围:2013.03.01--2013.06.30 查看最新非深户社保基数调整情况:2013年深圳社保缴费基数(非深户) 2012年7月公布了2011年深圳在岗职工月均工资为4595元, 2012年7月1日起,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由1320元提升到1500元,2013年3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再提升到1600元。 各项险种具体缴纳情况如下: 深户2013深圳社保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缴纳基数:1600、4595。 1600 ≤个人工资≤ 4595*3 (即社保中养老金每月缴纳金额范围:1600 — 13785元) 2013年深户社保基数变更一:统一职工缴费基数下限。 综合考虑减轻企业和职工缴费负担等因素,2013年职工缴费基数下限统一规定为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2013年深户社保基数变更二:职工平均月工资增加,基数提高。 2013年3月1日起,深圳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00元/月。深圳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涉及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将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医疗保险缴纳基数:4595。 4595*60% ≤个人工资≤4595*3 (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缴纳基数:4595。 工伤保险缴纳基数:1600。 深户2013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单位缴纳14%,个人缴纳8%,共计:22%。

最低缴费:单位 1600*14%=224元,个人 1600*8%=128元 单位缴纳比例7%,个人缴纳2%,共计:9% 。 (其中单位有0.5%的缴费比例包含在生育保险中,缴纳医疗保险即含有生育保险) 最低缴费:单位 2757*7%=192.99元,个人 2757*2%=55.14元 未包含生育保险的算法: 单位缴纳比例6.5%,个人缴纳2%,共计:8.5% 。 最低缴费:单位 2757*6.5%=179.205元,个人 2757*2%=55.14元 2%,个人1%,共计3%。 0.4%,0.8%,1.2% 选一。 (具体缴纳比例是根据所属行业来划分,详情请看深圳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政策来源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职工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首月缴费基数为其首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统一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关于统一201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和市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50415元),现就统一201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201元。 二、凡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2603元。 三、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941元。 四、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521元。 五、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680元。 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农民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

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1%缴费的农民工,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12%缴费的农村劳动力参照城镇职工标准进行缴费。 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840.2元、失业保险费50.41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04.2元、失业保险费30.25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336元、失业保险费20.16元。 (二)医疗保险 1.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 个人月缴费为205.88元,其中基本统筹191.17元、大额互助14.71元。 2.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

2020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文档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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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文档2篇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2020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文档 2、篇章2: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算文档 篇章1:2020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文档 20xx年北京的社保缴费基数做了什么调整呢,下面小泰 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xx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供大家参 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随着各地平均工资的出炉,北京等多地调整了新的社保 缴费基数标准。由于平均工资的增加,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不少网友感叹,工资没涨但社保缴费提高,实际到手工资变少,收入“被下降”。

当然,从社保的定位来说,多一部分钱给社保,并不是 收入不见了,而是给劳动者养老提供更好的保障。只是,囿于现实情况,对收入增长乏力的人群而言,社保缴费过高,实际影响可支配收入,给生活质量也带来影响。而更重要的是,社保基数上涨几乎是随着年平均工资的上涨而上涨,如果说年年按照这样的进度推进,中低收入者长此下去将不堪社保缴费之负。 除此之外,社保基数上调应该更具灵活性还有两方面的 原因,一则,“社会平均工资的统计范围主要为规模以上企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农民工等低收入群体并没有纳入进去”,按照这个标准统一上调社保基数,加重低收入者负担,不利于企业发展。二则,虽然说社保缴费缴得越多享受的待遇越好。但低收入群体,此刻的生活质量尚未得到保障,拿什么去期望未来的退休生活? 从现实来看,上调过快的社保缴费比例也已经导致一些 问题。20xx年人社部的《〈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研究报告》即显示:“部分农民工弃社保换工资”。该如何为低收入者的社保兜底,避免平均工资给他们带来的过高缴费负担,需要制度设计考量。

北京市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一览表

北京市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一览表 1、城镇职工基数确定:每年4月根据上年平均收入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基数不变。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上限上年社平工资300%(2007年为9024元)/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的40%(5年内过渡到60%,与医疗保险一样),医疗保险上限为上年社平工资300%(2007年为9024元)/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60%(2007年为1805元)。 2、农民工基数确定:每年4月根据上年最低工资和社平工资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基数不变。养老、失业保险基数为本市最低工资(2007年为640元),生育、医疗保险基数为上年社平工资60%(2007年为1805元),本市、外埠农民工工伤保险基数为上年社平工资60%。 3.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视各单位情况由社保核定。一般在0.2%-2%之间。 4.生育保险只覆盖本市户口职工、或者有居住证的外地户口职工。 5.各项社会保险缴费保留两位小数。 6.农民工缴费办法比较特殊。 一、工伤、医疗保险有单行文件(京劳社办发[2004]101号、[2005]136号)出台,在缴费比例、医院选择、报销待遇等方面均有特殊规定。 二、农民工保险缴纳办法具有可选性。

一是可“先行办理工伤、医疗险”,也可以五险全上,养老、失业、生育保险比例与城镇职工一样,但农民工失业保险个人不缴费; 二是医疗可以按照单位9%+1%个人2%+3元的“本市/外埠农村劳动力”缴纳,也可以按照单位2%个人不缴费的“本市/外埠农民工”缴纳。 其他:(非必须) 住房公积金比例为8-10%,每年7月核定基数。缴费保留整数。 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单位每年与商业保险机构谈判签订商业保险合同,费用由各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4%提取在成本中列支,统一管理使用。 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已经制定,目前已有部分单位加入,具体按各单位办法执行。

武汉市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社保缴费基数

武汉市2013---2014年社会保险费用一览表(中心城区) 项 目 缴费基数 (最低元) 公司承担部分 个人承担部分 费用合计 (元) 备注 缴费比例 承担费用 缴费比例 承担费用 养老 2039.3 20% 407.86 8% 163.14 571.00 1、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浮动,按照职位类别计算。 2、医疗保险个人部分+7为重大疾病保险。 3、所有缴费基数随国家政策调整而随之调 失业 1921.4 2% 38.43 1% 19.21 57.64 工伤 1921.4 0.5% 9.61 0 9.61 生育 1921.4 0.7% 13.45 0 13.45 1、2012年武汉市岗平工资为45643元/年,月均3803.58元,社平工资为48943.2元/年,月均4078.6元。 2、最低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为:岗平的50%,即4078.6*0.5=2039.3元。 3、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缴纳基数为:2010年社平的60%,即3202.33*0.6=1921.4元。 医疗 1921.4 8% 153.71 2%+7 45.43 199.14 费用合计 623.06 227.78 850.84

武汉市2013---2014年社会保险费用一览表(远城区) 项 目 缴费基数 (最低元) 公司承担部分 个人承担部分 费用合计 (元) 备注 缴费比例 承担费用 缴费比例 承担费用 养老 1937.3 20% 387.46 8% 154.98 542.44 1、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浮动,按照职位类别 2、医疗保险个人部分+7为重大疾病保险。 3、所有缴费基数随国家政策调整而随之调 失业 1921.4 2% 38.43 1% 19.21 57.64 工伤 1921.4 1% 19.21 0 0 19.21 生育 1921.4 0.7% 13.45 0 0 13.45 社会保险缴纳注意事项 1、新参保员工需准备:身份证原件、职工登记表一张; 2、之前在武汉市区参保的,需提供养老、医疗保险的帐号;需要补缴的,自行补缴。 医疗 1921.4 8% 153.71 2%+7 45.43 199.14 费用合计 612.26 219.62 831.88

北京市社保缴纳基数及比例(2019年7月-2020年6月)

北京市2019五险一金基数上下限比例(最新版) 2019年5月30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发布《关于北京市工资数据发布内容的通告》(京人社发〔2019〕1号),宣布“原两局联合发布的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不再发布。” 自2019年7月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下限标准由40%调整为46%,2020年7月缴费下限标准调整为52%,2021年7月缴费下限标准调整为60%。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同步调整。” 2019年05月30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2019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标准,该表格中只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及比例。其中,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基数上限为23565元,下限为3613元(46%)和4713元(60%)。表格不含医疗、生育保险基数比例情况。 2019年06月29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本市公布2019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内容简短,只有一句话:“自2019年7月1日起,本市2019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27786元和5557元。” 2019年06月29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2019年度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有关事宜的公告》,明确“2019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7786元。” 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上限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一致,但与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上限不再一致。文末还附有一个《2019年度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表》,按5%到12%比例分别列出了月缴存额上限(元)、职工月缴存额上限(元)、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元)… 2019年北京社保缴费标准详情如下:

陕西省201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

陕西省201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 2013-08-19 09:46:15| 分类:默认分类| 标签:|举报|字号大中小订阅 1.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西安市市本级养老保险经办处的相关通知,确定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4330元。2013年度养老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为3695元。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11082元)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2217元)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2、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市人社发【2013】237号文件,2012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原“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5846元,2012年度医疗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为3821元,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11463元)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由于职介机构的医疗保险户属于灵活就业户,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应严格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标准确定,最低不能低于2479元)。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由于和医疗保险采用同一基数,故也参照此缴费基数办理。 注意:各单位申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由于和医疗/生育保险必须为同一基数,且不得低于本单位申报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二、申报补差对象: 养老保险从2013年1月起按新基数缴费。(年审申报对象为2012年12月正常缴费人员) 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从2013年1月起按新基数缴费。(年审申报对象为自2013年7月在人才中心正常参保缴费的所有人员)工伤保险从2013年7月起按新基数缴费。(年审申报对象为2013年7月正常缴费人员) 注:要求年审后五险人员必须统一;如基数调整需补差养老、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均从2013年1月起补差,工伤保险从2013年7月起补差额。 2、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二〇一二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函》陕人社函〔2013〕343号,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4330元。 3、你选择80%的档级,那么2013年你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年缴费金额=44330*80%*20%=7092.80元,如果后半年缴费是会被追加一定的利息的

北京市社保缴纳基数及比例(2019年7月-2020年6月)

北京市2019五险一金基数上下限比例(最新版)? 2019年5月30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发布《关于北京市工资数据发布内容的通告》(京人社发〔2019〕1号),宣布“原两局联合发布的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不再发布。” 自2019年7月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下限标准由40%调整为46%,2020年7月缴费下限标准调整为52%,2021年7月缴费下限标准调整为60%。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同步调整。” 2019年05月30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2019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标准,该表格中只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及比例。其中,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基数上限为23565元,下限为3613元(46%)和4713元(60%)。表格不含医疗、生育保险基数比例情况。 2019年06月29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本市公布2019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内容简短,只有一句话:“自2019年7月1日起,本市2019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27786元和5557元。” 2019年06月29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2019年度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有关事宜的公告》,明确“2019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7786元。” 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上限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一致,但与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上限不再一致。文末还附有一个《2019年度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表》,按5%到12%比例分别列出了月缴存额上限(元)、职工月缴存额上限(元)、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元)…

2019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

2019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 2019年北京的社保缴费基数做了什么调整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随着各地平均工资的出炉,北京等多地调整了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由于平均工资的增加,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不少网友感叹,工资没涨但社保缴费提高,实际到手工资变少,收入“被下降”。 当然,从社保的定位来说,多一部分钱给社保,并不是收入不见了,而是给劳动者养老提供更好的保障。只是,囿于现实情况,对收入增长乏力的人群而言,社保缴费过高,实际影响可支配收入,给生活质量也带来影响。而更重要的是,社保基数上涨几乎是随着年平均工资的上涨而上涨,如果说年年按照这样的进度推进,中低收入者长此下去将不堪社保缴费之负。 除此之外,社保基数上调应该更具灵活性还有两方面的原因,一则,“社会平均工资的统计范围主要为规模以上企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农民工等低收入群体并没有纳入进去”,按照这个标准统一上调社保基数,加重低收入者负担,不利于企业发展。

二则,虽然说社保缴费缴得越多享受的待遇越好。但低收入群体,此刻的生活质量尚未得到保障,拿什么去期望未来的退休生活? 从现实来看,上调过快的社保缴费比例也已经导致一些问题。2019年人社部的《〈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研究报告》即显示:“部分农民工弃社保换工资”。该如何为低收入者的社保兜底,避免平均工资给他们带来的过高缴费负担,需要制度设计考量。 xx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显然,这是基于目前劳动者收入现实做出的科学判断。毕竟,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远比不断提高缴费比例要更为重要。一个能让人承受得起的社保,才能吸引人们的参保热情,也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而从目前来说,改变社保基数简单随平均工资上调,赋予劳动者、企业更多的缴费灵活性应是可行之策。 随着全国各地平均工资的出炉,多地调整了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伴随着平均工资的上涨,各地社保缴费基数也同步上涨,不少网友高呼,到手收入“被下降”了,答案属实吗? 2019年四川省城镇非私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53722元,2019年最低缴费基数为每月1791元。“只有单位参保职工月工资收入低于1791元的,才会因为缴费影响当期实际收入。”18日,省内一位社保界专业人士告诉记者,这个群体估计在10%以下。

2013年社会保险(社保)基数比例一览表

2013.07-2013.12月合肥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基数比例表 户口基 数 类 型 险种 缴费 基数 (元 ) 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合计 执 行 时 间 比例(%)金额 (元) 比例 (%) 金额 (元) 比例(%)金额 (元) 2 1 3 年 7 月 至 2 1 3 年 1 2 月 无区分最 低 基 数 养老保险 230520.00%461.008.00%184.4028.00% 645.40工伤保险 23050.50%11.530.5% 11.53 失业保险 2305 1.00%23.05 1.00%23.05 2.00% 46.10 生育保险 23050.80%18.440.80% 18.44 医疗保险 23058.00%184.40 2.00%46.1010.00% 230.50重大疾病 补助 定额15.0015.00合计30.30%713.42 11.00 % 253.5541.30%966.97 最 高 基 数 养老保险 115 23 20.00%2304.6 8.00% 921.84 28.00% 3226.4 4 2 1 3 年 7 月 至 2 1 3 年 1 2工伤保险 115 23 0.50% 57.62 0.50%57.62 失业保险 115 23 1.00% 115.23 1.00% 115.23 2.00% 230.46 0生育保险 115 23 0.80% 92.180.80%92.18 医疗保险 115 23 8.00% 921.84 2.00% 230.46 10.00% 1152.3 0 重大疾病补 助 定 额 15.0015.00 合计30.30% 3506.4 7 11.00 % 1267.5341.30% 4774.0

2013年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2013年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社保即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主要指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三项再加工伤保险和计划生育保险两项。这五个险种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了解社保的特点、缴纳及使用有助于我们正确有效地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2013年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2013年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具体的社保构成比例为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 以上这么算下来,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21%+9%+2%+0. 5%+0.8%+8%=41.3%; 你自己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8%+2%+10块+1%+8%=19%+ 10块。 暂时去掉你交的10元,单位缴纳的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应该为413:190,这么就是如果你每个月为自己的社保缴纳190元,那单位会往你的社保帐户上打41 3元,每个月你的社保帐户上增加的钱就应该是413+190=603元。 2013年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以上海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为例说明 自上海市2012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从2013年4月起社保的最低和最高缴费基数也将作相应调整。根据本市相关规定,当年个人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单位缴费基数为所有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之和。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也就是说,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下限为缴费基数,若高于则按上限为缴费基数。 因此,按照2012年度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692元计算,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4076元,下限为2815元。必须提醒的是,如果单位的上年月平均工资和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高于最低缴费标准,还是应该按照相应的标准缴费。 另外,非城镇户籍地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基数实行5年过渡办法,根据规定,即2013年度(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个人缴费基数为50%,即2346元。

北京市2009年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北京市2009年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2009/06/23 08:14 A.M. 关于统一2009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京社保发〔2009〕24号 -------------------------------------------------------------------------------- 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调整本市部分社会保险缴费问题的通知》(京劳社保发〔2008〕237号)和市统计局公布的2008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44715元),现就统一2009缴费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726元。 二、凡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1178元。 三、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608元。 四、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236元。 五、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490元。 六、本市和外埠农民工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800元。 七、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应根据参保单位申报的职工2008年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参保单位与职工2009年度实际缴费工资基数。 八、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012年北京市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及基本说明

2012年北京市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基本说明: 1.城镇职工基数确定:每年4月根据上年平均收入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基数不变。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上限上年社平工资300%/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的40%,医疗保险上限为上年社平工资300%/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60%。 2.农民工基数确定:每年4月根据上年最低工资和社平工资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基数不变。养老、失业保险基数为本市最低工资,生育、医疗保险基数为上年社平工资60%,本市、外埠农民工工伤保险基数为上年社平工资60%。 3.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视各单位情况由社保核定。一般在0.2%-2%之间。

4.生育保险只覆盖本市户口职工、或者有居住证的外地户口职工。 5.各项社会保险缴费保留两位小数。 6.农民工缴费办法比较特殊。 一、工伤、医疗保险有单行文件(京劳社办发[2004]101号、[2005]136号)出台,在缴费比例、医院选择、报销待遇等方面均有特殊规定。 二、农民工保险缴纳办法具有可选性。 一是可“先行办理工伤、医疗险”,也可以五险全上,养老、失业、生育保险比例与城镇职工一样,但农民工失业保险个人不缴费; 二是医疗可以按照单位9%+1%个人2%+3元的“本市/外埠农村劳动力”缴纳,也可以按照单位2%个人不缴费的“本市/外埠农民工”缴纳。 其他:(非必须) 住房公积金,从2008年7月1日起,缴费比例统一为12%。 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单位每年与商业保险机构谈判签订商业保险合同,费用由各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4%提取在成本中列支,统一管理使用。 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已经制定,目前已有部分单位加入,具体按各单位办法执行。 特别说明:关于生育、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有人提出下限是按照60%的比例确定的。可能是存在这种下限确定方式;下限按照40%的比例确定的情况。特此说明。 北京市2011-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和市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 资(50415元),现就统一201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201元。 二、凡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2603元。 三、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941元。 四、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521元。 五、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680元。 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农民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1%缴费的农民工,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12%缴费的农村劳动力参照城镇职工标准进行缴费。 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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