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十必须、十不准“”文件及头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守则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守则
起重机械操作规程
1、负责起重机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掌握起重机生产动态,保障正
常生产。
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起重司机的“十不吊”,即“捆
不紧不吊、无指挥人不吊、重不清不吊、看不清不吊、棱角未加衬不吊、四周有人不吊、设备有缺陷不吊、照明不足不吊、指挥不清不吊、平衡不好不吊”。
3、负责掌握各种起重设备的操作技术,基本用电知识,做到正确
操作,安全用电,安全运行。
4、负责设备,工具及各类设施管理,按时对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做到台台设备完好。
5、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规章制度,根据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6、积极参加理论学习和技能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7、龙门起重机司机不得饮酒,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精神必
须集中。
受限空间作业十不准十必须顺口溜

受限空间作业十不准十必须顺口溜十不准
1.未经风险辨识就作业
2.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就作业
3.未佩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就作业
4.没有监护就作业
5.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安全设备、应急装备就作业
6.未经审批就作业
7.未确定联络方式及信号就作业
8.未经培训演练就作业
9.未检查号应急救援装备就作业
10.不了解作业方案、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作业安全要求、防控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就作业
十准
1.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积极开展自救互救,严禁盲目施救;
2.必须安全施救,禁止未经培训、未佩戴个体防护装备的人员进入有限空间施救;
3.作业现场负责人必须及时向本单位报告事故情况,必要时拨打119、120电话报警;
4.救援时须设置警戒区域,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
5.救援人员必须正确佩戴个体防护装备开展救援行动;
6.在有限空间内救援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隔断)措施;
7.必须保持持续通风,直至救援行动结束;
8.必须根据条件安全施救,具备从有限空间外直接施救条件的,救援人员在外部通过安全绳等装备将被困人员迅速移出;不具备从有限空间外直接施救条件的,救援人员进入内部施救。
9.救援人员必须与外部人员保持有效联络,并保持通信畅通;。
起重作业十不吊八严禁内容

“十不吊”内容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拉不准吊
3、被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不准吊
8、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八严禁
1. 严禁人员站在起吊区域内或从吊起的货物底下钻过
2. 严禁站在死角或敞车边上
3. 严禁站在起吊物件上
4. 严禁用手校正吊高半米以上的物件
5. 严禁用手脚伸入已吊起的货物下方直接取垫衬物
6. 严禁重物下降时快速重放
7. 严禁用起重机拉动车辆和撞击物。
《风电重大部件吊装“十不准 ”》(2020版)

风电重大部件吊装"十不准"(2020年版)
1、没有项目负责人在现场不准吊装;
2、吊装现场地质状况不明,吊装场地地耐力及平整度达不到安全吊装要求不准吊装;
3、没有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吊装方案不准吊装;
4、没有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没有按照规定办理安全工作票不准吊装;
5、吊装前机具吊索具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消除不准吊装;
6、设备重量不明时、单台起重机械吊装达到或超过额定负荷的90%时、双机抬吊作业负荷重量超过两台起重机械允许起吊重量总负荷的75%或者其中任何一台起重机械起吊重量超过其额定负荷的80%时,不准吊装;
7、大于五级风或极端恶劣天气不准吊装;
8、吊装时起重机不准同时做两个及以上动作;
9、起重机操作人员及起重指挥工作不满五年不准从事本岗位重大部件吊装作业;
10、不准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存在隐患或安全技术性能不能满足安全吊装要求的起重机械;
注释:1、本文件中的风电重大部件是指吊装部件重量80t及以上或起吊高度60m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含: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安全总监。
安全生产对职工的十必须、十不准、十必会的培训记录

安全生产对职工的十必须、十不准、十必会的培训记录十必须:1. 必须了解和遵守公司的安全政策和安全操作规程。
2. 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并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换。
3. 必须参加定期的安全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证书。
4. 必须正确使用、操作和维护工作场所的各种设备和机械。
5. 必须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清理,并及时报告和处理任何安全隐患。
6. 必须使用标有警示标志和标识的化学品,并按照规定进行储存和处理。
7. 必须按照安全操作程序进行高风险工作,例如高空作业和有限空间工作。
8. 必须按照规定的安全程序和方法进行应急救援和灭火工作。
9. 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事故、伤害或危险情况,并配合进行调查和处理。
10. 必须积极参与公司的安全活动和安全巡检,为安全生产贡献力量。
十不准:1. 不准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操作危险设备和机械。
2. 不准擅自改变工作场所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
3. 不准拒绝或忽视安全培训和安全规定。
4. 不准使用损坏或不合格的个人防护装备。
5. 不准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化学品和材料。
6. 不准在工作场所吃东西、喝水或吸烟。
7. 不准在工作期间使用手机或干扰他人工作。
8. 不准私自进入限制区域或进行未经批准的操作。
9. 不准隐瞒或掩盖任何事故、伤害或危险情况。
10. 不准参与违反公司安全政策和规定的行为或活动。
十必会的培训内容:1. 安全生产知识:包括安全意识培养、事故案例分析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
2. 个人防护装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3. 工作场所设备和机械的正确操作和维护,以及危险设备的警示标识和注意事项。
4. 化学品和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和排放管理。
5. 高风险工作的安全操作和事故应对方法。
6. 灭火器材的使用和火灾逃生的演练。
7. 高空作业和有限空间工作的安全操作和风险防范。
8. 应急救援措施和急救知识。
9. 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流程。
10. 安全责任和安全文化建设的意义和重要性。
施工现场十不准

安全常识汇编施工现场十不准一、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现场。
二、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入现场。
三、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四、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五、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
六、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末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七、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八、吊装设备末经检查 (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九、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十、施工现场的各种材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施工现场十大禁令一、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二、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落及要提升架井口或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三、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
四、严禁在操作现场玩耍、吵闹和从高空抛掷材料、工具、砖石及一切物资。
五、严禁土方工程的凿岩取土及不按规定放坡或不加支撑的深基坑开挖施工。
六、严禁在不设栏杆或其它安全措施的高空作业和单表墙、砖墙上面行走。
七、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八、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九、严禁在高压电源的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不穿绝缘鞋进行机械操作,严禁用手直接提拿灯头及电线移动照明。
十、严禁在有危险品、易燃品、现场仓库吸烟、生火。
施工现场“五要、十不准”五要:一、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安全帽;二、班组严格执行班前会议制度;三、吊车起重起要有专人有指挥;四、电动机具要接零接地;五、电动机开关要有箱有锁;十不准:一、不准穿拖鞋硬底鞋和易滑鞋打赤脚上班、二、不准在高处直接向下扔砖、土以及建筑垃圾;三、不准在高空开玩笑、严禁酒后作业;四、不准使用毒烂的架子材料;五、机械不准带病作业;六、电线不准直接绑在脚手钢管上;七、起重机械不准超负荷吊装;八、吊车操作中臂下方不准行人通过或停留;九、非指定人员不准开动各种机具;十、电线不准在道路上。
十项安全技术措施一、按规定使用“三宝”。
安全生产对职工的十必须、十不准、十必会的培训记录
安全生产对职工的十必须、十不准、十必会的培训记录《安全生产培训记录》为了确保职工的安全及减少事故的发生,我们公司针对安全生产进行了必须、不准以及必会的培训。
以下是详细记录:十必须的培训要点:1. 基本安全意识: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普及,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使其将安全放在首位。
2. 个人防护设备使用:教导职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各类个人防护设备,如安全帽、防护手套、耳塞等。
3. 机器设备操作技能:培训职工正确、熟练地操作使用各类机器设备,特别是高风险设备。
4. 预防火灾知识:传授职工消防知识、火灾预防措施以及火灾应急处理方法。
5. 高处安全防护:指导职工登高操作、高空安全警示和应急处理。
6. 电气安全:教授职工有关电气设备操作的安全规程和正确使用电气设备的方法。
7. 化学品使用与储存:培训职工如何正确使用和储存各类化学品,强调注意事项和应急情况处理。
8. 紧急救援技能:教导职工基本的急救知识和紧急救援技能,以便在紧急情况下正确救助自己或他人。
9. 安全生产法规:熟悉和掌握安全生产法规政策,了解法律责任和权益。
10.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教育职工如何进行日常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危险。
十不准的培训要点:1. 不准醉酒上岗:明确禁止职工在上班期间或上岗前饮酒。
2. 不准无证上岗:规定职工必须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件,禁止无证上岗。
3. 不准擅自停电:严禁职工擅自停电或私自操作电气设备。
4. 不准疏忽大意:对职工进行警示,不准有疏忽大意的行为,提醒他们时刻保持警觉。
5. 不准无视安全规程:固定向职工重申安全规程和操作流程,坚决禁止无视规程行为。
6. 不准未经培训操作:任何职工必须经过相应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设备,不得未经培训即上岗操作。
7. 不准疲劳工作:规定职工必须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禁止疲劳工作状态下操作设备。
8. 不准违反消防规定:重点向职工强调消防规定,不准私自改装或擅自关闭消防设施。
9. 不准忽视应急预案:对职工进行应急预案培训,明确禁止忽视或不认真执行应急预案。
“十不站十不准十不干十严禁”
个人作业“十不站"1、严禁在运行吊物下、起重吊臂作业半径下站人2、严禁在设备运行、禁止区域或移动轨迹范围内站人3、严禁在高处临边、孔洞等区域无安全措施前提下站人4、严禁在易发生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易燃易爆生产区域内无安全措施与专人陪同前提下站人5、严禁在热态熔融(喷溅)区域、红钢运行(高温辐射)区域以及电离辐射区域附近站人6、严禁在拆卸阀门、管道、设备结构等情况下,处于压力、势能释放的正面区域站人7、严禁在移动设备或装置、吊装件或移动车辆站人8、严禁在无监护的立体交叉作业区域或动火作业区域下方站人9、严禁在高压电气柜或变电区域无安全措施前提下站人10、严禁在大型设备拆装、建筑爆破、环境不明、生产通道等区域未经许可站人叉车作业“十不铲”1、移动及球形物体未固定牢靠,不铲2、铲齿上升到极限,不铲3、物品埋在地上,不铲4、物品超重,超宽,不铲5、铲齿上站人,不铲6、料箱料架大小不一,不铲7、任何带电物体,不铲8、铲脚没有到位,不铲9、作业人员未离开铲车5米之外,不铲10、铲车上坐人 (教练车除外),不铲电焊气割“十不干”1、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焊割。
2、雨天、露天作业无可靠安全措施,不焊割。
3、装过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容器,未进行彻底清洗、未进行可燃浓度检测,不焊割。
4、在容器内工作无12伏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不焊割。
5、设备内无断电,设备未卸压,不焊割.6、作业区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净,不焊割.7、焊体性质不清、火星飞向不明,不焊割.8、设备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割。
9、锅炉、容器等设备内无专人监护、无防护措施,不焊割。
10、禁火区内未采取安全措施、未办理动火手续,不焊割。
起重作业“十不吊”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2、超负荷不吊;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7、光线隐暗看不清不吊;8、斜拉工件不吊;9、棱角物件没有措施不吊;10、吊物过重不吊。
港口装卸门座起重机作业指导书
港口装卸门座起重机作业指导书1、遵守“共同守则”。
2、作业前应做到:(1)检查周围环境,清除影响运转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或铁鞋)和旋转刹车把电缆放于安全位置。
(2)检查确认各操纵器在空挡(零位)后,各电源开关才可合闸;检查各种仪表工作是否正常;检查三相电压是否处于360伏至410的范围内,电压高于或低于此范围,应停止作业,并通知处理。
(3)作空载(升降;变幅、旋转)试运转和负责校试刹车(起升50厘米),确认有效后方可作业。
(4)行车时要有人看管电缆和移动插头,电缆卷筒最少要留有一圈缆。
3、作业中应做到:(1)精神集中,认真操作,看清手势,眼随货码走,余光了望,谨慎操作;(2)船舵作业要有指挥手指挥;(3)起吊货物应垂直,不得斜拉;货物提升高度应适当,严禁碰撞障碍物;旋转时,谨防本机与前后方机械之间,平衡在与船台之间,起重臂与船舶的起重臂之间,货物摆动与其它设备之间不得相互碰撞;(4)吊货运转时应注意周围人员动态;(5)开启警报器,当安全符合断电器或警报器发出警报时,均不得作业;(6)吊重、大、长货物时,速度按要缓慢,货物两端须用拉纤绳带稳,以防货物摆动碰撞;(7)电机工作温度超过规定,应停机待温度降到正常后方可继续作业;(8)作业过程,禁止进行调整、润滑、修理及其施工作业;停机攀高抢修时,要系好安全带。
4、作业中“十不准”:(1)不准用抓斗抓吊舵梁和敲击漏斗;(2)不准货码在人头或机械车辆上空停留;(3)不准将起吊的货码长时间在空中停留;(4)不准用提升、旋转、变幅进行拖、拉、抽、拔作业;(5)货码动荡打转,位置不当不准松降;(6)舱口梯有人上落不准起吊,码下有人不准松降;(7)雨天作业不准移动电缆插头;(8)不准在电阻器(电阻片)上烘烤物品或取暖、睡觉;(9)不准利用重点、限位开关来停止各机构工作,应在到终点前就停止;(10)不准用两台门机合吊一件货物(特殊情况按特殊使用执行)。
5、作业后应做到:将吊臂收到最小幅度并与码头平行;吊钩升高至不妨碍车辆通过;抓斗停放在不影响交通的地方,操纵器全部放回空挡(零位);关闭各电源开关;刹好旋转刹车;关闭门窗;电缆要收回到电缆卷筒(连续作业除外);锁紧夹轨器并垫紧塞牢铁鞋(防滑块)。
“十不站,十不准,十不干,十严禁”
个人作业“十不站〞1、严禁在运行吊物下、起重吊臂作业半径下站人2、严禁在设施运行、严禁地域或搬动轨迹范围内站人3、严禁在高处临边、孔洞等地域无安全措施前提下站人4、严禁在易发生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易燃易爆生产地域内无安全措施与专人陪同前提下站人5、严禁在热态熔融〔喷溅〕地域、红钢运行〔高温辐射〕地域以及电离辐射地域周边站人6、严禁在拆卸阀门、管道、设施结构等情况下,处于压力、势能释放的正面地域站人7、严禁在搬动设施或装置、吊装件或搬动车辆站人8、严禁在无监护的立体交织作业地域或动火作业地域下方站人9、严禁在高压电气柜或变电地域无安全措施前提下站人10、严禁在大型设施拆装、建筑爆破、环境不明、生产通道等地域未经赞同站人叉车作业“十不铲〞1 、搬动及球形物体未固定牢靠,不铲2、铲齿上升到极限,不铲3、物件埋在地上,不铲4、物件超重,超宽,不铲5、铲齿上站人,不铲6、料箱料架大小不一,不铲7、任何带电物体,不铲8、铲脚没有到位,不铲9 、作业人员未走开铲车 5 米之外,不铲10 、铲车上坐人〔教练车除外〕,不铲电焊气割“十不干〞1、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焊割。
2、雨天、露天作业无可靠安全措施,不焊割。
3、装过易燃、易爆及有害物件的容器,未进行完整冲洗、未进行可燃浓度检测,不焊割。
4、在容器内工作无 12 伏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不焊割。
5、设施内无断电,设施未卸压,不焊割。
6、作业区周围有易燃易爆物件未除掉干净,不焊割。
7、焊体性质不清、火星飞向不明,不焊割。
8、设施安全附件不全或无效,不焊割。
9、锅炉、容器等设施内无专人监护、无防范措施,不焊割。
10、禁火区内未采用安全措施、未办理动火手续,不焊割。
起重作业“十不吊〞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2、超负荷不吊;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7、光辉隐暗看不清不吊;8、斜拉工件不吊;9、棱角物件没有措施不吊;10、吊物过重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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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务系统防止起重机倾翻“十必须、十不准”安全措施
起重机作业前"十必须"
1.吊复方案确定后,如需更改,必须经起复组长同意,起复组长
必须向现场总指挥汇报;
2.轨道起重机自轮行走进入新线路及长期不使用的线路前必
须经工程或工务部门的同意;
3.轨道起重机在松软地基上打支承梁,必须进行土方处理或增
大垫木与地面的接触面积;在路基、边坡上打支承梁时,必须采取
防塌方措施;
4.在桥梁上吊复作业时,必须征得工务部门的同意和采取特别
的安全措施;
5.在起吊作业前,必须清楚被吊物件的重量,如超过起重机该
幅度起重能力,必须先行卸车;
6.起吊接近额定起重重量的物体时,支承梁与地面的接触面积
必须大于2平方米;
7.
起吊物体时,轨道起重机尾部必须打支持梁;
8.起重机使用伸缩或可卸配重如需侧向旋转时,必须打支承
梁;
9.起吊连挂物体时,必须先行分解;
10.起吊时,轨道起重机安全状态必须有人监护。
起重机作业前"十不准"
1.不准起吊达到轨道起重机工作幅度额定起重量及其以上的
物体;
2.不准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体;
3.不准起吊或摇动不清楚半埋在泥中、埋在地下或固着于地面
的达不到起重力的物件;
4.支撑梁外旋角度不符合轨道起重机该工况要求或相应比例
时,不准起吊;
5.支撑梁垫木未达标时,不准起吊;
6.轨道起重机倾斜角度超过规定标准时,不准起吊;
7.物体捆绑不牢靠或起吊有棱角物件未加衬垫时,不准起吊;
8.在坡道或尽头线作业时,未采取防溜措施,不准起吊;
9.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未按规定降低额定起重量时,不准起
吊;
10.在风速大于18.3米/秒〈6级大风时〉不准起吊。
起重机作业中“十必须”
1.救援起复作业必须由救援列车主任单一指挥;
2.旋转和动钩作业时,轨道起重机必须打支腿;
3.在起吊任何物件时,必须先试吊;
4.在起吊作业时,必须确认钢丝绳、索具、卡具状态良好。5.
起吊时吊钩中心必须对准吊物重心;
6.起吊接近额定起重量的物体或轨道起重机在不良线路上作
业时,必须缓慢,稳妥操纵;
7.起吊接近额定起重量的物体时,外旋达到60度时,指挥人
必须再次检查确认起重机平衡、支腿稳固后,,方可继续旋转;
8.司机在操纵作业时,必须精力集中;在吊起物体时,司机必
须坚守岗位;
9.起吊作业中,轨道起重机支持梁及操纵系统发生故障时,必
须立即放下物体,如不能放下时,司机应鸣笛示警,必须进行必
要的防护;
10.起吊作业中,轨道起重机车轮离开地面或监护人员发出危
险信号时,必须立即放下物体,查明原因,采取安全措施后,方
可继续作业。
起复作业中“十不准”
1.司机在不明作业情况时,不准进行起吊作业;
2.司机操纵作业时,不准起重机同时进行两种以上的联合作
业;
3.不准轨道起重机吊起物体侧向或下坡道行走;
4.不准“拉.拖.斜吊”达不到起重力矩的物体;
5.不准利用轨道起重机吊起物体撞击其它物体;
6.轨道起重机空载在曲线上,未打支持梁,不准尾部以最小旋
转半径朝曲线内侧向旋转;
7.在起吊接近额定起重量的物体时,不准降落吊杆;
8.在松软地基上作业时,不准盲目降落吊杆或外旋;
9.作业时,不准关闭力矩限制器,当力矩限制器发出预警信号
时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准继续起吊;
10.在悬空的吊件上不准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