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国境报销指南

因公出国境报销指南
因公出国境报销指南

因公出国(境)报销指南

“交财百科问答”是财务计划处为全校师生打造的财务咨询服务专题系列,提炼了师生在财务报销、科研政策等方面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并进行详细解答,旨在帮助全校师生快速准确地办理各项财务业务。本期推出“交财百科问答之二:因公出国(境)报销”。

问题一:因公出国(境)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1.出国(境)任务校内批件。

2.预约报销单。

3.有效费用明细票据:国际机票(含《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或增值税发票及网上订单)、住宿费票据、国际会议注册费票据、签证费票据、保险费票据等。

4.特殊情况的说明证明资料(如外航说明等)。

注意

出国(境)任务校内批件审批通过后,可凭验证码在学校自助打印机上打印,但仅能打印一次。

问题二:因公出国(境)能报销哪些费用?

因公出国(境)可报销以下费用:

国际旅费(机票款)、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签证费、必需的保险费、防疫费、国际会议注册费等。

注意

因出访任务需要产生上述费用之外的支出,需在申请出国(境)计划时一并报批。

出访人员伙食费、公杂费按标准发放,包干使用。包干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其余费用需提供相应票据报销。

问题三:临时变更出国(境)计划,需要审批吗?

需要,请务必于出访前完成更改批件的申请,否则出访结束后无法正常报销。

问题四:如何预约因公出国(境)报销?

1.进入“我的数字交大”网站;

2.选择“服务大厅”中的“国际交流”;

3.选择“因公出国(境)报销申请”。

注意

我校因公出国(境)申报系统与财务预约系统已全流程对接,所以完成出访审批后方能进行财务预约。

问题五:暂借因公出国(境)费用需要哪些材料?

暂借生活费(伙食、公杂、住宿)需提供:批件原件、预约出国借款单、暂借经费凭单。

暂借机票款需提供:批件复印件、机票行程单、预约出国借款单、暂借经费凭单。

注意

暂借机票款只能对公汇款,即汇款至航空公司或第三方代理公司的银行账户。

问题六:在携程、去哪儿网等代订的机票或住宿费,可否凭A4纸打印的订单报销?

通过国(境)内公司代订机票、住宿的,报销时需提供正规增值税发票,不得以其境外分支机构名义提供的Invoice、Receipt、机票订单、支付记录等材料替代注意。

问题七:在境外机构购买机票能否凭订单加支付记录报销?

通过境外机构购买机票,可凭Invoice、Receipt报销,也可用机票订单连同支付记录申请报销。

问题八:能否购买外航机票?

根据财政部、外交部有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应优先选择由我国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航线,但确实由于航班衔接等原因需选择外国航空公司航线的,需要提供一份外航说明,注明购买外航机票原因,经审批后报销。

问题九:租车费可以报销吗?

往返不同城市、国家(地区)需租车的,可凭租车票据和租车订单报销。另,非跨城的市内交通费以公杂费补贴的形式发放,不再按票据报销租车、地铁、公交车、出租车、轮渡等市内交通费用。

问题十:会议指定酒店住宿费比标准高怎么办?

原则上应当按照规定的住宿费标准执行,如对方组织单位指定或推荐酒店,请提供会议指定酒店通知,明确注明为会议指定酒店的,住宿费可据实报销。

问题十一:保险费可以仅凭保单报销吗?

保险费报销除了保单,还需提供正规的增值税发票。

问题十二:临时取消出访,但是产生了会议注册费怎么报销?

如果临时取消出访,凭Invoice或Receipt预约报销会议注册费即可。

问题十三:如团组出访人员为2人以上,需要单独报销,但出国(境)任务校内批件的原件只有一份怎么办?

出国(境)任务校内批件的原件需要放在第一位出访人的报销材料中,其他团组人员单独报销时,提供批件复印件并注明原件所在的预约单号即可。

问题十四:因公出国(境)30天以下(含30天)的生活费标准是什么?

由于各个国家或地区的标准不同,您可在校园网内(校外使用VPN)登录上海交通大学财务计划处官网,在右上角的智能搜索栏中输入:

上海交通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

注意

教职工、博士后:

15天(含)以下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15天以上、30天(含)以下伙食费按《管理办法》规定标准的80%发放;公杂费按每人每天20美元发放。

研究生、本科生:

按教职工和博士后15天以上、30天(含)以下标准实行。

问题十五:因公出国(境)30天以上的生活费标准是什么?

30天以上的生活费(伙食费、公杂费及住宿费)是以包干补贴性质报销的。

您可在校园网内(校外使用VPN)登录上海交通大学财务计划处官网,在右上角的智能搜索栏中输入: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温馨提示:

请务必保持出访行程与申报行程的一致,包括出访时间、访问城市(线路)、经费来源等,如发生与批件内容不符的,则无法正常报销。

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费用报销流程,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集团内各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三条:原始凭证有效性的规定: 1、报销人须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效发票至少需要印有两个章:国家或地方税务局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如少其中一个章,发票无效。财政机关批准并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邮政、银行、铁路系统的各类带印戳的收据、支出证明单;原始凭证不得涂抹、刮擦,内容和项目必须齐全;报销时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者,除必须退回所报销金额外,还要处以所报销金额1-3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公司将给予包括开除在内的处分。 2、取得费用报销的发票时,应要求开票人在“客户”处填列“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且金额大小写须一致,开票日期、收费项目等项目须清楚,并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3、经办人员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取得合法凭证时,须经副总级以上领导同意,报销时凭副总级以上领导批示的情况说明,用同类发票抵冲;非正式发票或收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一旦发现假票和不合规定的发票,公司可以拒绝报销,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个人承担; 第四条:费用报销单填写及票据粘贴要求: 1、出差人在填报费用时须提供费用清单(按长途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招待费或餐补费用、其他费用等项目分类汇总,并将相关标准在报销单空白处用铅笔注明);报销单据填写应力求整洁美观,不得随意涂改; 2、报销单据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所有签名必须中文、全名亲笔签名,同时请注明签字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代签的,必须签上代签人姓名后面加“代”,并且所有签名都要签上当天日期。如有涂改,则在涂改处签上本人姓名。 3、所有报销事宜都必须由当事人(或其委派的代理人)填写,并在“报销人”处签名;涉及多人同时出差、费用又同时报销的,所有报销人都必须在“报销人”处签名。报销人必

因公出国(境)人员外事纪律及须知

因公出国(境)人员外事纪律及须知 请在提出因公出访申请的同时,由申请人本人对本文件阅读知晓后,在文后签字;部门提交OA请示时,应将由申请人本人签字的本文件与其他按照规定必须提交的出访申请材料一并以附件形式上传至OA系统。 一、因公出国(境)外事纪律: 1.实行团长负责制。组团或参团的出访活动,一切行动听从团长的指挥,个人单独活动需 要事先获得团长的批准。团长应掌握团组成员的思想动态,做好在外安全和保密工作。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团长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我国驻外领使馆及学校领导报告。 2.认真开展公务活动。参加公务活动要精心准备、周密安排,努力达到出访目的。学校与 国外单位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应由校长或校长授权人签署。其他领导可以与国外对应部门签订会议纪要、合作备忘录等。对达成的协议和做出的承诺要言而有信。 3.不得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按照预定的时间和路线完成公务访问活动,不得擅自延长 境外停留时间,不得擅自变更出访路线,或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应按市外办批复天数严格执行。OA提出之后行程有任何变化,需向各自单位领导汇报,并以单位的名义,交纸质说明(抬头纸打印、盖单位公章),并添加在OA内重新备注。 4.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携带涉密载体,不泄漏国家秘密, 不与国(境)外敌对组织接触,不出入赌博、色情场所,杜绝不文明行为。 5.遵守往访国的法规和习俗。了解和遵守往访国的法律规定,尊重往访国的风俗习惯。 6.按照规定使用经费。因公出访要注重节约,严格按规定选择交通工具和食宿,用餐不上 高档菜肴和酒水。若未按规定和审批项目及其限额使用外汇,费用由出访人自行承担。 7.严格执行对外礼品收受规定,不得公开或者变相的向外宾索要礼品或者钱财。 二、行前须知: 1.根据财政部与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发布的财库【2014】33号文要求,根据我校财务处关 于公务机票购买和有关规定,参照《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操作手册》采购因公出访的机票。 2.拿到因公护照后应马上核查因公护照首页姓名、出生年月、出生地点、照片是否填写正 确,核对因公签证页中前往国家、入境次数、因公签证期限以及个人信息等是否正确。 3.将因公护照、因公签证、身份证和机票复印两份,一份留在国内,一份随身携带;并将 上述材料电子版本发送到邮箱保存;准备3张护照照片,以备不时之需。 4.检查机票的飞机班次、日期、途径城市、到达城市是否正确。 5.行李箱最好用轻便牢固的旅行箱,便于搬运,不怕碰压。行李箱做好明显标记,以便识 别。 6.提前选择出访期间的通讯方式,或者国内开通国际漫游或者出国后购买当地手机卡。应 与派出单位约定紧急情况下的联系方式并确保联系渠道的畅通。 7.提前准备好中英文的工作名片 8.尽量避免携带大量现金,最好使用国际信用卡;如携带大量现金,须按规定向海关申报。 现金等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不要放在托运行李箱中。 9.部分国家对入境者要求持有入境者所在国卫生检疫机关签发的健康证书等材料。 10.和接机人确认接机时间、地点和双方联系方式。 11.增强防盗、防抢、防骗的自我保护意识。避免与可疑人员接触。

国有企业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

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保障公司国际业务和对外交流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 部、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公司纳入 人事管理的人员按照《 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原则 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既要满足公司业务实际需要,又要注重实效和节约,本着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安排行程和选派人员。 四、管理职责 (一)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负责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负责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人员行前教育工作和涉密教育;

、负责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公示和报备工作; 、负责统一管理涉密人员护照(港澳通行证)工作; 、负责对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申报审批管理及涉密管理。 (三)财务部门负责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审核、总额控制和经费核销管理。 五、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的条件 (一)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忠于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热爱本职工作,组织纪律性强; 、在对外交往中维护国家和公司的荣誉、安全和利益; 、专业对口,熟悉业务,有一定的外语听、说能力; 、身体健康,能正常执行出国任务; 、在以往临时出国(境)项目活动中,没有违纪行为。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批准临时出国(境)执行公务: 、不属于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或已确定要调离公司的; 、违反外事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费用支出及报销管理制度

公司费用支出及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费用支出及报销管理,明确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规范和报销审批程序,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费用报销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费用主要是指以现金、支票、汇款方式支付的公司日常管理费用、资产购置费用、基本建设支出等。 第二章报销审批程序及费用报销规定 第一条审批程序 (一)、日常费用报销审批程序为: 1.各部门人员根据费用支出及报销内容填写相应的单证; 2.各部门负责人核实并签字; 3.财务部门审核单据; 4.总经理审批; 5.董事长签字。 (二)、借款及领用支票审批程序为: 1.各部门人员根据费用支出内容填写借款单或支票领用单; 2.各部门负责人核实并签字; 3.财务部门审核单据; 4.总经理审批; 5.董事长签字。

(三)、费用报销时间及相关规定: 1.出差人员回公司以后,在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前次借款未报销者,不得再次借款,超过一个月未办理报销事宜者,借款从工资中扣除。 2.为规范报销流程,各项费用报销单据原则上统一于每周一提交给财务部门审核。 3.各项费用支出原则上不得跨月报销。 第二条费用报销单据 按照不同用途,使用集团公司规定的费用报销及付款单据共4种类型,各部门人员根据不同项目及内容填写相应的费用报销单据。 1.借款凭证 主要用于各部门人员出差借款、临时借款时使用。差旅费借款需注明出差地点及时间,其他借款需注明用途; 2.差旅费报销凭证 主要用于各部门人员报销差旅费时使用。报销时按照单据格式及内容准确填写。 3.付款申请凭证 主要用于各部门人员申请支付各种日常费用时使用。使用时必须写明申请人部门、姓名、申请日期、收款单位名称,账号及开户行名称、金额以及申请付款的原因等内容; 4.费用报销凭证 主要用于各部门人员以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各种日常费用后报销时使用。使用时必须写明报销人所在部门、姓名、报销日期、费用项目、金额、附件张数及其他需另外注明的业务相关的项目名称等内容。

因公出国()自行组团团组所需填报的材料

因公出国(境)自行组团团组所需填报的材料 出访前准备的材料: 根据书记办公会议确定的团组人员联系邀请函,然后准备以下材料: 1、由组团单位的出访领导签《平湖市因公出国(境)组团规定告知书》(附件1),一团一份; 2、由团长签《嘉兴市因公出国(境)出访团组遵守纪律承诺书》(附件2),一团一份; 3、根据出访人不同级别填写《平湖市因公出国(境)申报》(附件3),一人一份; 4、填写嘉兴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审批表》(附件4),出访人员不涉及到垂直单位的经贸考察团一式4份;其他团组一式7份;同时准备相应附件: ①出访目的及任务(可填写在“嘉兴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审批表”中),必须详细写明出访理由,如经贸考察的,须写明要洽谈项目的投资额等基本情况,以及每个出访人员的任务等。 ②中英文邀请函(出访国家、地区不同,一些具体要求不同),主要内容包括:邀请事由、前往国家(地区)、出访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单位、职务等)、预定出访时间、在外停留天数、日程安排、费用负担情况、邀请人的姓名、职务、单位、地址和电话等。 ③每天上下午行程安排,包括接待联系人、联系电话。 ④如出访欧洲申根国家,还必须附飞机票和旅馆订单; ⑤团组中的翻译还必须附上具有翻译资格的材料。 ⑥如组团单位邀请垂直管理部门和金融系统等其他有关人员参加本团组的,还须提供该人员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证明。 5、提供分别由中介机构签字盖章和组团单位盖章的《因公出国(境)中介机构承诺书》一份(附件5)。 6、填写《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一式三份,见附件6),提前

送组织人事部门(这是上级组织部门为简化政审手续而实施政审备案制度,上级规定从2013年5月8日起所有团组在报批前都要备案,作为因公出国报批材料附件)。 7、组团单位和派出单位要事前通过内部局域网、公开栏等方式如实公示有关团组和人员信息,公示结果在报批材料中注明。公示资料可根据《浙江省因公出国(境)团组信息公示相关表格》(见附件7)填写。 8、报省里的团组,除了以上材料外,需另加一式两份的材料:代表团名单(组团单位盖章,见附件8)。 9、填写《出国人员资料表》,并准备签证所需的照片等材料。 以上材料齐全一并送外事科后,经平湖市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逐级上报。 出访回国后需上报的材料: 1、一份出国考察报告; 2、《平湖市因公出国(境)情况反馈表》(附件9) 3、《县(处)级领导干部因公临时出国情况报告表》或《平湖市乡科级领导干部临时出国情况报告表》(附件10) 4、《出国人员鉴定表》(附件11) 5、公务活动的照片及拜访客户的名片。 6、因公护照。 7、组团单位填写《中介机构服务评价单》(一团一份,附件12),团长签字后报送外办。 8、回国后对出访结束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材料上报给外事办存档,以备查。公示资料可根据《浙江省因公出国(境)团组信息公示相关表格》(附件7)填写。 以上表格在中国·平湖网站上的外事之窗中都能下载 (https://www.360docs.net/doc/d9353827.html,/ggfw/touzi/ws_5.html)。

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费用报销的基本要求,加强费用报销管理并明确监管职责,确保各项费用支出得到合理有效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财务制度及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费用是指在业务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有限公司、XXXXX有限公司)各团队、职能部门以及店铺(以下简称“各部门”)的费用报销管理。 第二章费用报销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真实、合法、合理性原则 费用报销内容及原始凭证须真实、合法、合理,且手续完备、附件齐全。 第五条授权审批原则 费用报销须根据授权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审批人根据公司费用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财务管理中心根据授权范围制定相应的报销流

程。 第六条 额度控制原则 (一) 费用报销应在各部门预算额度内使用,超预算费用须进行超预算 审批后再进行报销。 (二) 费用报销有规定标准的,需要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报销。 (三) 各部门的营销费用报销需在规定的额度范围内进行报销。 第七条 归口管理原则 (一) 费用分类:行政费用、资本性支出、人力费用、营销费用、财务费用、筹建费用 、培训费用、品牌宣传费用等。 (二) 上述费用支出“XXXXX ”进行归口管理,归口管理部门包括总经 办、人事行政部、财务部、品牌战略部、货品运营部。 (三) 原则上事项发生部门向费用归口部门提出申请,归口部门负责办 理审批、报销手续。 (四) 各归口部门可依本办法对归口费用制定相关的管理细则或规定。 第三章 费用报销审批流程 第八条 公务费申办审批流程 上述流程,可根据审批授权体系进行简化。 第九条 借款单审批流程

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

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司外事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大区、各子(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因公临时出国(境)的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基本用语定义 因公临时出国(境)(以下简称出国):是指受公司委派,短期临时出国或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执行工作任务或开展公务活动。内容一般包括:商务技术洽谈、专业技术交流、工程项目服务、进口设备验收、专业技术考察、产品检验监造、产品市场考察、国际展览会议、售后服务等。在外停留期限原则上一次不超过10天。 第四条主要制度风险。管理制度不及时制定,将导致公司出国(境)工作管理不规范,约束力和监督力作用不明显,出国费用不能有效管控,增加公司运营成本。 第二章管控原则 第五条出国管理以任务控制、人员审查、流程控制、费

用控制为原则,出国经费管理与各单位年度预算、薪酬考核相结合。 第六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及考核。因公组派临时出国团组应当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经费结构、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规模,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 第七条出国团组和人员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出国人员身份要与出国任务相符,不得出国执行与本人分管或承担工作无关的任务,杜绝所有观光旅游。 第八条出国团组要尽量“小”而“精”,团组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 第九条出国团组和人员应尽量压缩在外停留时间。公司级领导一年在境外停留时间累计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人员一年在境外停留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个月。 第十条因公临时出国必须有外方对口单位和人员的邀请,出国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可持因公或因私护照办理出国手续。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十一条党群工作部是公司临时出国(境)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公司级领导年度出国预算编制。 (三)负责公司级领导出访手续办理。

因公出国(境)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天津同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公出国(境)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目录 1系统概述 (3) 1.1目标 (3) 1.2系统功能模块 (3) 2系统使用向导 (3) 2.1我的立项 (3) 2.1.1新建立项 (3) 2.1.2待处理的立项 (7) 2.1.3已接收立项 (8) 2.1.4正在办理中的立项 (9) 2.1.5审批办理过的立项 (10) 2.1.6本单位通过的立项 (10) 2.1.7本单位所有立项 (11) 4.2出国立项审批 (12) 4.2.1正在审批中的所有立项 (13) 4.2.3审批结束的立项 (14) 4.3立项查询 (14) 4.3.1立项综合查询 (14) 4.3.2按出访国家查询 (16) 4.3.3按参团单位查询 (16) 4.3.4按出国人员姓名查询 (18) 4.3.6按收文编号查询 (20) 2.2人员管理 (20) 2.2.1本单位人员管理 (21) 2.2.2人员修改 (22) 2.2.3按姓名查询 (24) 2.1.4按身份证号查询 (24) 2.3出入境管理 (24) 2.3.1 (25) 出境登记管理 (25) 2.4护照管理 (28) 2.4.1因私护照管理 (28) 2.4.2护照管理 (32) 2.4.3护照借还管理 (40) 2.4.4护照借入借出查询 (42) 2.5系统管理 (43) 2.5.1用户管理 (43) 2.5.2单位管理 (44) 2.5.3职务管理 (45) 2.5.4职称管理 (45)

2.5.5通知公告管理 (46) 2.6机票管理 (47) 2.7邀请函管理 (50) 2.7.1新增邀请函 (50) 2.7.2邀请函审批 (51) 2.7.3待处理邀请函 (52) 2.7.4正在审批中的所有邀请函 (52) 2.7.5审批过的邀请函申请表 (53) 2.7.6审批结束的邀请函申请表 (54) 2.7.7邀请函查询 (54)

公司业务费用报销管理规定

业务费用报销管理规定 (修订稿)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费用报销标准与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审核签批职责,加强预算的执行力度,监督控制费用支出,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费用管理细则 (一)差旅费、交通费 1、出差申请与批准 员工因公出差必须按要求填写《出差申请单》(格式见附件2)和《借款单》,分别按要求注明出差目的、行程路线、预计时间、预借款额及预计还款日期,由部门经理和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分别转交公司人资行政部及财务部作为员工出勤以及差旅费借款、报销的依据。 2、出差借款 2.1出差人员凭批准的《借款单》作为差旅费借款依据。 2.2财务对个人出差借款的执行原则为: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即借款人若有前期未清的出差借款事项,待结清后才允许再次借款。 2.3个人借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人月度工资;新员工(处于见习期的员工)借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如有特殊用途超支借款,须经总经理签字特批。 3、费用报销 3.1报销时间:原则上每周一、周六报销(特殊费用随时报销)。 市场人员因出差产生的相关费用要求一周一报。 3.2报销标准:见附件1《差旅费报销标准》 3.3票据的管理: 3.3.1出差人员凭取得的车票(含船票、机票)、住宿或会务发票、其他票据(不含保险费单据)报销;取得的票据须为本次出差实际发生的,并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 3.3.2出差人员在报销时,票据粘贴要规范整齐,粘贴顺序为:车(船、飞机)票、住宿发票或会务票据、其他票据(不含保险费单据)并注明单据张数;车票有日期、起始地点的可直接粘贴,无日期、起始地点的要注明。报销时须

后附经公司人资行政部标注具体返回时间的《出差申请单》,以便计算相应出差补助。 3.3.3公司驻外办事处人员往返总部,参照出差人员的报销规定外,需另在车票后注明往返是由。 3.3.4下列单据不准报销:白条、收据、大小写不符、字迹不清、时间不符的、不合法的单据、涂改的单据、未盖章的发票等。 3.3.5出差人员住宿费标准按《差旅费报销标准》规定执行,发生的住宿费在标准范围内据实报销,超标准部分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总经理特批);如出差单据丢失,责任自负。 3.3.6购买车票、飞机票、船票发生的订票费,凭合法有效票据据实报销;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由公司总经理特批。 3.3.7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可乘坐的交通工具标准根据附件1《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特殊情况需要升格使用交通工具的,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执行,否则一律按可乘坐的交通工具最低费用标准报销。 4、出差补助: 根据出差天数,按照《差旅费报销标准》中的补助标准执行,超过部分原则上不予报销。 4.1伙食补助: 4.1.1出差(市区以内不按出差计算)来回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只报车票,不享受伙食补助,但可以按公司规定的午餐标准(10元/日)领取补助。 4.1.2出差人员外出参加各类会议(培训)时,如会议(培训)费中包含食宿费,则不再报销住宿费及会议(培训)期间的伙食补助。 4.1.3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如有招待,每招待一次扣减半天的伙食补助,招待费用与差旅费同时报销。 4.1.4无特殊原因不得单独报销异地招待费用。 4.1.5未出差期间,相关人员凡是中午有招待需求的,一律不再享受午餐补助(10元/日)。 4.1.6出差人员连续乘火车超过12小时或夜间(晚八时至次日凌晨七时)连续乘火车超过6小时且未坐卧铺者,补助20元,不再享受伙食补助。

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3

广西师范大学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 为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保证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更好地为建设高水平大学服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交部、中央外办、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1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外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17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教党〔2016〕3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行〔2014〕27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对《广西师范大学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师政人事〔2014〕0028号)进行如下修订。 一、因公出国(境)界定 凡我校在职教职工(含中国籍、外国籍及持境外居留证的中国籍教职工)出国(境)执行访问考察、合作研究、学习培训、授课任职、与会讲学、参加竞赛或文艺演出等任务,其出国(境)经费不是由个人承担,而是由政府、学校、学院、研究所或科研课题经 1

费承担以及外方机构资助的均属因公出国(境)范围。 在外时间不超过三个月为短期出国(境);在外时间三个月及以上为长期出国(境)。 二、因公出国(境)计划管理 (一)学校组团因公出国(境)计划,由国际交流处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经学校审批后按要求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二)各学院(部)、各单位于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分两次向国际交流处申报本单位教职员工因公出国(境)计划,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出国(境)任务。需要使用学校出访经费额度的必须在每年6月底申报次年的出访计划。学校将按报备的计划执行审批和派出工作。 (三)各学院(部)、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科学制定因公出国(境)计划,参加“双跨”团组(由外单位组团)也应纳入计划总量。 三、因公出国(境)申报条件 (一)因公出国(境)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 (二)因公出国(境)必须事先落实出访经费。 (三)申请出国(境)人员必须出具正式邀请函(有明确的出访目的、出访日期、停留期限及费用负担办法,有邀请人签字)、邀请函翻译件、身份证复印件、日程安排及其它办理报批所必须的文件,参加“双跨”团组的还应同时出具出国(境)任务通知书。 2

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签发人: 一、目的 为完善财务管理,明确费用借支、报销手续,合理控制费用开支,提高资金安全性和使用效率。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费用报销的申报、审批以及财务账务处理。 三、借款制度 (一)因公借款(支票),必须填制借款单,写明借款事由; (二)借款额度的审批根据实际需要额度合理批示; (三)部门经理(按照审批权限)审核后,财务审核签字,出纳方可支款; (四)借款数额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上,提前一天通知财务备款; (五)严格执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制度; (六)员工借款超过预计报销日期或跨月未报销的(除月末借款外),必须归还借款或出示已取得发票待报销;否则财务有权通知人事部从工资中扣除; (七)员工长期请假、调动或离职时,如有欠款,必须还清借款; (八)申请借款的员工,本着“公款公用”的原则,不准私借他人,公款私用。四、报销制度 (一)员工报销时,必须取得真实合法、内容完整清晰的原始凭证; (二)员工报销时,将取得的原始凭证按规定分类粘贴好后,由部门经理签审(部门设有总监的,要由部门总监签批),在规定时间交由各公司财务办理审核,经财务审批后,财务制作报销凭证,出纳核对支款; (三)费用报销时先冲减报销人借款,借款如有余额,报销时交回财务,如超出借款部分报销时财务将差额补足; (四)差旅费借款必须在出差回来5个工作日内报销,报销期限按照返程票面时间计算,节假日顺延。 五、报销票据注意事项 (一)票据项目如抬头、公章、日期、内容、经办人等应齐全;并不得有涂改; (二)自制支付票据及附件应清晰准确,并不得涂改; (三)对于因污渍、残破而无法识别票面项目的一律不予报销; (四)无论金额大小,不准以任何理由以其他票据代替原始凭证入账; (五)所有的费用必须有正规发票,不得以白条、收据代替;费用发生完毕后,当事人应及时将收集到的费用单据加以整理归类,采用公司统一印制的“小型单据粘贴单”规范粘贴,粘贴过程中应区别费用性质(如: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招待费、办公费等)分类粘贴,便于归类计算和整理。 六、报销时间:

费用报销管理规范

费用报销管理规范

1、有关差旅费、电话费的标准规定如下: 1.1火车路程在6个小时以内的,原则上乘火车。 1.2市内交通费:上海、广州、海南、深圳、珠海、厦门每人每天 不超过100元,其他城市每人每天不超过50元,包括机场至市内交通费用,凭发票报销。 1.3通讯费用由商务部人员自行交费,按季报销,财务部按标准控 制,超过报销标准的不予报销,外埠商务代表的通讯费用每月 报销一次。 2、费用(备用金)申请程序: 2.1个人因公借款:1万元以内:经手人(填借款单)→经理(签字) →经手人→财务部门→经手人。 2.2个人因公借款:1万元-2万元由部门经理、主管经理审批。 2.3个人因公借款:2万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3、费用报销程序及相关规定: 3.1商务代表:经手人→大区经理(审核)→经理(审批)→内务

人员→财务部门→经手人。 3.2外埠驻地代表:将票据邮寄→大区经理(审核)→经理(审批) →内务人员→财务部门→内务人员→外埠商务代表(信用卡)。 3.3报销人将原始单据贴在规定的报销单据的后面,并在规定的报 销单据后面签字。 3.4报销人需详细填写费用使用明细表,并保持与预算一致。 3.5相关费用开支后,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格发票,同时必须做到当 月费用当月报销。 3.6差旅费报销应在出差结束48小时内进行,同时附费用使用明细 表,每月的20-25日报销一般费用。 4、费用管理规定说明: 4.1大宗费用的申请,包括举行大型市场活动、商业客户活动(各 区域)、产品推介会等各项活动需提前一周向部门经理提交书面报告及费用明细表,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执行(相关内容 见各岗位管理规范及流程)。 4.2严格执行费用预算制度,每月费用报销时与上月费用预算审核, 出入较大的应作出相应的解释说明。 4.3外埠商务代表的费用原始报销单据签字汇总后EMS寄致公司总 部,经大区经理及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报销后由商务部内务人员 汇至其指定的个人帐户。

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

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财政部外交部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经费管理 第二条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和其他费用。 交通费是指出国(境)口岸至入国(境)口岸旅费,境外城市间、城市内交通费。 住宿费是指出国(境)人员在国外发生的住宿费用。 餐饮费是指出国(境)人员在国外期间的日常餐饮费用。 其他费用主要是指出国(境)签证费用、必需的保险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 第三条交通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出国人员应当优先选择由我国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航线,由于航班衔接等原因确需选择外国航空公司航线的,应当事先报经本单位秘书长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 (二)出差申请流程通过后,方可购买机票。机票款应通过基金会指定第三方票务代理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根据《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等有效票据注明的金额予以报销。机票、火车票、船票不得购买头等舱、商务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商务座。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选择优惠票价,并尽可能购买往

返机票。 (三)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民航包机或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第四条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往来,应当事先在出国计划中列明,并报基金会秘书长批准,财务部门备案。未列入出国计划、未经本单位秘书长批准的,不得在国外城市间往来。出国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计划执行,其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原始票据报销。 第五条住宿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住宿,住宿标准参照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 516号文件中的标准执行,具体见附件。 (二)参加国际会议等的出国人员,原则上应当按照住宿费标准执行。 如对方组织单位指定或推荐酒店,应当严格把关,通过询价方式 从紧安排,超出费用标准的,须事先报经基金会秘书长和财务部 门批准。 第六条工作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用餐应当勤俭节约,项目组对外原则上不搞招待,确需招待的,应当连同出国计划一并报批,工作餐标准参照财政部、外交部关 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16号 文件中的标准执行,具体见附件。 (二)项目组除工作餐外其它与工作无关的餐费需自理,不由基金会承担。 第七条出国签证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等费用凭有效原始票据实报实销。根据到访国要求,出国人员必须购买保险的,应当事先报经批准后,按照到访国驻华使领馆要求购买,凭有效原始票据实报实销。 第八条出国人员回国报销费用时,须凭有效票据填报内部个人报销流程。各种报销凭证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 第九条财务部应当加强对因公临时出国团组的经费核销管理。对因公临时出国项目组提交的出国任务批件、护照(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及流程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3.分类 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工程相关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4.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 4.1.借款管理规定 4.1.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 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4.1.2.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账,除周转金外其他借 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4.1.3.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4.1.4.借款销账规定:(1) 借款销账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 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账;(2)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账手续。 4.1. 5.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4.2.借款流程 4.2.1.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 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4.2.2.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经理复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 审批。 4.2.3.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5.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5.1.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5.1.1.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 5.1.2.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 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5.1.3.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 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公司)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因私出国(境)是指干部员工因私事出国(境),包括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自费留学、旅游和其他非公务活动。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系统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司直属及控股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是本单位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管理工作的管理部门。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管理工作。 第四条因私出国(境)人员的管理实行登记备案、逐级审批和证照集中保管制度。 第二章登记备案 第五条下列人员实行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制度: (一)在职的准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包括退二线领导人员),离(退)休的局级(集团公司准部门副主任级)及以上干部; (二)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人员; (三)其他需要备案人员。 第六条涉及到的登记备案责任单位称为“报备单位”,报备单位的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应为报备签字人。公司本部登记备案人员的基本信息由人力资源部定期向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更新;公司直属及控股各单位登记备案人员的基本信息根据当地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登记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登记备案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政治面貌、职务职称、工作单位、主管单位等。 第三章审批程序 第七条申请因私出国(境)人员向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个人申请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出国(境)事由、所赴国家(地区)、出国(境)日期、在外停留时间等; (二)个人填写的《国有企业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表》; (三)证明其因私出国(境)事由的有效材料; (四)其他相关材料。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按照相应审批权限报批。 第九条因私出国(境)人员应按照人事管理权限逐级履行审批手续。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履行报批手续;公司本部部门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副处级职员和公司直属及控股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或党组书记审批;公司本部一般员工经所在部门领导同意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公司直属及控股各单位非领导班子人员由所在单位自行审批。 员工取得因私证照后再次申请因私出国(境)的,应按本办法相应程序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公司费用报销标准

XXXXXXX有限公司费用报销标准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加强公司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在使之符合合理、节约的原则下,同时保障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需总经理书面批准,其他人员出差需经部门负责人或总经理书面批准。 2、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地点、时间、事由、所需资金,履行报批手续,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提前申请的,应于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办手续。 3、出差人员凭批准签字的《出差申请表》到财务部办理差旅费的借支和报销手续。未经批准擅自出差者,财务部不予报销其差旅费用,其外出时间按旷工处理。 4、出差人员原则上乘坐汽车或者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晚上乘车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10小时以上可购硬卧票,)并凭票报销。如因时间紧急需搭乘飞机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原则上是以经济舱为主,如需业务需要需升舱,要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飞机票一律不予报销。 5、业务人员要严格按照业务要求拟定出差计划,规划出差时间,预算出差费用。出差人员不得在出差途中无故改变行程线路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情况需改变路线的,出差人员应及时提出更改申请由相关领导批准,并于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办相应手续。如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出差路线差旅费不予报销,其外出时间按旷工处理。 6、出差人员所有需要报销的费用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所附单据必须真实、可靠,并与发生的费用一一对应。替补发票原则上不予报销。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8、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费用标准 (一)出差人员费用报销 1、出差实行费用包干制度,销售人员每人每天按元标准补贴(含住宿、餐补及市内交通费)。出差往返交通费用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若出差地设有公司住宿办公地点的无住宿费补贴,餐补每人每天元,市内交通费补助每人每天元。

因公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

因公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印发《武汉电力设备厂关于员工 因公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厂属各部门、车间: 为加强和规范我厂员工因公出国(境)的管理,现将《武汉电力设备厂关于 员工因公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武汉电力设备厂关于员工因公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

武汉电力设备厂关于员工因公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 为适应我厂开拓海外市场及对外工作交流的需要,加强员工因公出国(境)工作的管理,明确出国(境)申报和批准程序,根据外交部、国家电网公司、华中电网有限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职责范围: 1、华中电网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国际合作处为我厂因公出国(境)审批主管机构。 2、厂务会负责审定因公出国(境)项目可行性,确定人员名单、团(组)长人选,出国(境)预计时间,在国(境)外计划停留时间,出国(境)经费来源等重大事项。 3、人力资源部为我厂员工因公出国(境)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员工因公出国(境)手续的申报办理,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备案管理工作,及其有关护照在厂内的保管工作。 4、政治工作部负责出国(境)员工政治表现、历史、家庭主要成员情况的审查鉴定工作。 5、出国(境)项目所在部门负责申报因公出国(境)项目、目的及人员名单,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通报有关信息,提供相关资料,在出国(境)员工归国后敦促其交回护照等工作。 二、申报原则 1、各部门申报因公出国(境)项目要有明确的工作目的和实质性内容,杜绝一般性参观考察。出国(境)团组本着少而精,勤俭节约的原则,凡与出国(境)任务无直接关系的人员,不得搭车出国(境),凡专业人员可以完成的出国(境)任务,应由专业人员完成。有关技术培训、设计联络等项目,能在国内完成的应在国内进行,确需出国(境)进行的,本着讲求实效的原则严格控

机关出国请示报告doc

机关出国请示报告 篇一:因公出国申请报告 篇一:关于因公出国请示公文的书写规范和注意事项 关于×××等赴××国参加国际会议的请示 院国际合作局: 应×××国×××机构×××人邀请,我所×××等×人拟于××年××月××日至××月××日赴××国参加××会议,拟境外停留××天。 ××会议是××领域××会议,每××年举办一次,此次会议的主题是××。我所×××等从事×××领域的研究,此次应邀参会将做题为“××××××”的大会(分组)口头报告(或担任会议的主席;或被会议采用的国际会议的论文是“××××××”,还将应邀做××形式的报告等)。 我所拟同意此次出访,出访费用将按照财政部的标准由我单位支付(或由外方支付)。出访人员在外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责任和费用将由×××承担。 妥否,请批示。 附注:姓名职务/职称出生日期出生地对外身份附件:1.国外邀请信复印件 2.国际/港澳台合作交流项目申请表 3.厅局级干部累计出国登记表(所领导需要) 4.健康证明(65岁以上需要)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关于×××等赴××国开展合作研究(学术交流) 的请示 院国际合作局: 应×××国×××机构×××人邀请,我所×××等×人拟于××年××月××日至××月××日赴××国开展××领域合作研究(进行××领域学术交流),拟境外停留××天。外方合作人是××(机构)从事×××领域的研究工作,我所×××从事×××领域的研究,应×××邀请,双方将就××××领域开展合作研究。 我所拟同意此次出访,出访费用将按照财政部的标准由我单位支付(或由外方支付)。出访人员在外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责任和费用将由×××承担。 妥否,请批示。 附注:姓名职务/职称出生日期出生地对外身份附件:1.详细的合作研究或学术交流工作日程 2.国外邀请信复印件 3.国际/港澳台合作交流项目申请表 4.厅局级干部累计出国登记表(所领导需要) 5.健康证明(65岁以上需要)

行政费用报销标准管理规定

四川省玖昌物流有限公司 行政费用报销标准管理规定 (2015年修订)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费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控制不合理费用的开支,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所属公司车辆驾驶员、押运员。 第三条差旅费及误餐补贴 1、省内住宿标准、出差补贴、误餐费补贴标准 1)、因公外出,到本办事处服务片区(含周边市、县区)当日中午不能返回 公司就餐的,按公司午餐补贴标准给予中餐补贴10元,不给予报销出差补助; 2)、因公外出,到非本办事处所在服务片区且在当日21:00点后返回的,予以报销出差补贴; 3)、14:00以后出差,当日未返回的,给予50%出差补贴; 4)、因公外出,当日不能返回公司的,可凭住宿票据按规定报销标准报销住宿费; 5)、当日上午出差,下午17:00前返回的,给予50%出差补贴;

6)、出差当日产生了招待费的,当日出差补助须扣除中餐补贴10元; 7)、出差当日在办事处就餐的,当日出差补助须扣除中餐补贴10元. 2、受公司委派出差人员,可借支出差目的地往返路费。 3、出差省外地区误餐费补贴,由总经理审批。 4、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开支招待费者,取消其当天误餐费补贴。 5、公司员工出差至办事处的,办事处宿舍可提供住宿的,只能在办事处住宿,不得再报销住宿费。特殊情况需请示总经办或办事处责任人,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住宿。 6、出差人员回公司3日之内必须到财务部门报账,清偿所借款项,否则,该次费用将不予报销,并停发其当月工资,直至所借款项结清为止。 第四条交通费 1、乘坐交通工具等级标准 (1)副总经理汽车及火车硬卧 (2)部门经理汽车及火车硬卧 (3)其他员工汽车或火车硬座 2、因工作需要,需乘坐超标准交通工具的,必须经总经理同意。 3、如工作需要,驾驶自有车辆前往工作目的地的,由公司总经理同意,公司为其核销实际发生的过路过桥费和耗油费。 第五条电话费 1、按岗位工作性质特点核定金额,从工资中发放,原按报销方式发放的通讯补助同步取消。(详见《薪酬福利管理办法》(2015.3修订)) 2、座机话费标准(详见《2015年度管理费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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