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传媒)新闻案例分析
MCN案例及模式分析

抖音DP ( MCN )考核进阶制度
*内容DP及其以上等级均为邀请制,邀请标准将综合 考量MCN成长度、活跃度、贡献度及活动参与度。
*需有5个或以上粉丝过10万的原创账号。符合标准 的机构,抖音及星图将主动建立联系。由于当前排 队机构较多,请耐心等待。 2019.6生效
目前,大禹已建立了数字内容生产、发行、变现的完整生态链,长期占据微博、腾讯、抖音等各大视频平台前 三的位置;是腾讯认证的顶级开发商,也是微博四大视频战略合作伙伴之一。
大禹MCN事业群包含大禹传媒和大禹美妆,依托微博、微信、抖音、快手、B站等几十个互联网社交媒体平 台,全面构建IP矩阵,拥有上百个优质帐号和优质红人。
美ONE-李佳琦 报价
2019双十一淘宝直播机构带货巅峰榜, 美ONE TOP2
李佳琦 双11 2019年
,淘宝直播成交近200亿元,薇娅和
30亿元 两位头部主播分别成交近
。占直播大盘30%。
1.头部效应。凭借着三大头部带货主播,薇娅Viya、李佳琦Austin、 陈洁Kiki,三位主播旗下的机构分别位列机构带货榜的Top 3.
红人KOL主要是新媒体事业部在做,目前签约合作的有一百多个, 以美妆、美食、母婴、泛娱乐为主。目前变现的有70%-80%,主要 方式是广告。
大禹核心变现方式-广告为主
大禹李永安(联合创始人):对于红人,我们有主平台的打 法,再去分发其他的平台,还是有一定差异性的。真正做到 头部红人之后,各平台可以通吃,但很少有头部红人在每个 平台都能建立比较好的粉丝基础。
二更---从短视频到长内容,建立综合性内容集团
二更---从短视频到长内容,建立综合性内容集团
新媒体营销10个最经典地案例分析

新媒体营销10个最经典的案例分析转眼间2016已经过去三分之一。
在互联网大潮的冲击下,各行业企业主们尤其是传统企业该何去何从?在互联网方面有何突破点可思考?先知品牌营销策划公司整理了新媒体营销十大经典案例,供大家回顾参考。
希望对所有建材人有帮助。
朋友圈广告:最完美的首秀先知品牌点评:微博上线Feed流广告的时候简直被骂出翔,但微信的朋友圈广告首秀却赢得满堂彩。
一时之间,人们为自己收到的广告而开心或生气,一句“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你收到了宝马,我却只有可乐”成为转发无数的金句。
无论是正式发布之前的热身通告,积极试探用户反应,还是对首秀三家广告主的精挑细选,随后引起的社交网络狂欢恐怕都难以复现。
这个据说由X小龙亲自过问的案子,毫无疑问是值得写入新媒体营销教科书的经典。
分众“全城示爱”:最高调的告白先知品牌点评:节日越来越多成为商家的狂欢,2月14日情人节更是商家紧盯的重点,如何从用户稀缺的注意力中分杯羹绝非易事,但分众传媒做到了,这家备受手机屏幕冲击的广告公司证明了自己在新时代仍然可以引领潮流。
今年情人节期间,分众发起“全城示爱”,用户通过关注官方微信来提交表白内容,只要写明爱人的位置,表白内容就会在对应楼宇屏内弹幕显示。
“全城示爱”表白总参与数达180万。
“蓝黑白金”之争:最意外的逆袭先知品牌点评:曾几何时,一条带魔性的裙子突然夺得网民的眼球,蓝黑还是白金简直成了比“tobeornottobe”更纠结的问题。
“争论”从BuzzFeed烧到Facebook,再烧遍全球所有的社交媒体,空前盛况甚至完爆各大顶级品牌的营销。
就在蓝黑党和白金党激烈交锋的同时,这条裙子的商家——英国服装品牌Roman的女装销量暴涨了347%,成为最大赢家。
一片茫然之中中了头奖的Roman,知名度一下子从三线品牌中崛起,名利双收。
杜蕾斯美术馆:最色的H5先知品牌点评:当营销狗提起杜蕾斯的时候,他们多半不是在去往如家的路上,而是在谈论社会化营销。
新浪案例分析

中小客户往往在广告投入上的预算有限,而对实际的推广效果要求较高,新浪专门针对中小客户提供了独特的广告服务。一种是CPM广告,另一种是新浪智投。同时,为了提高广告对客户的针对性,新浪网一方面推出了行业营销解决方案,为不同行业的不同客户量身打造最适合的营销模式;另一方面开发了定向广告。
(3)主要的广告计费赢利模式
按时长计费。新浪网的网络广告大多是按时长计费的,在不同的频道和不同的页面位置,收取不同的广告费用。
CPA计费。新浪视频博客、新浪视频正文页、TV等频道的视频广告是按CPA计费的。
综合计费。新浪有些广告既可以按时长计费,也可以按CPM付费。
2.5核心能力
(1)强大的内容资源
新浪不仅在内哦那个资源的提供上有着优异的表现,而且推陈出新,不断推出Web2.0资源平台为客户提供更加丰富的营销手段。另外新浪与国外2000多家主流媒体建立合作关系,强大的媒体资源优势奠定了新浪网媒体网络品牌的影响力。
(2)深层次的整合形成规模经济
随着中国网民的成熟和互联网业竞争的深入,门户网站为了丰富网站的内容,形成差异化、多样化竞争的局面,必然会发生深层次次的整合。新浪先后并购了分众传媒、好耶、科思世通、创世奇迹等数家二三线互联网广告公司,从而形成了规模经济,带来了对广告主的定价权和对媒体采购的议价能力。
(3)满足网民多样化需求的传播能力
新浪网的核心能力还在于不断提升其在互联网上的传播能力。新浪网充分挖掘网民多样化的需求,不断提升其在互联网上的传播能力,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传播速度好传播能量优势。
3.技术模式
(1)全面的网络编辑体系
在新浪网的技术模式中,其网站的编辑技术是非常有特色的,也正是依靠强大的内容编辑能力,成就其国内领先的综合门户网站。
案例分析报告

案例分析报告案例分析报告(精选5篇)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
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案例分析报告(精选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案例分析报告1不少人还记得20xx年北京街头出现的大大小小的亿唐广告牌,“今天你是否亿唐”的那句仿效雅虎的广告词着实让亿唐风光了好一阵子。
亿唐想做一个针对中国年轻人的包罗万象的互联网门户。
他们自己定义了中国年轻人为“明黄一代”。
失败的教训:缺少定位,融资过多1999年,第一次互联网泡沫破灭的前夕,刚刚获得哈佛商学院MBA的唐海松创建了亿唐公司,其“梦幻团队”由5个哈佛MBA和两个芝加哥大学MBA组成。
凭借诱人的创业方案,亿唐从两家著名美国风险投资DFJ、SevinRosen手中拿到两期共5000万美元左右的融资。
亿唐宣称自己不仅仅是互联网公司,也是一个“生活时尚集团”,致力于通过网络、零售和无线服务创造和引进国际先进水平的生活时尚产品,全力服务所谓“明黄e代”的18~35岁之间、定义中国经济和文化未来的年轻人。
亿唐网一夜之间横空出世、迅速在各大高校攻城略地,在全国范围快速“烧钱”:除了在北京、广州、深圳三地建立分公司外,亿唐还广招人手,并在各地进行规模浩大的宣传造势活动。
20xx年年底,互联网的寒冬突如其来,亿唐钱烧光了大半,仍然无法盈利。
此后的转型也一直没有取得成功,20xx年亿唐公司只剩下空壳,昔日的“梦幻团队”在公司烧光钱后也纷纷选择出走。
亿唐失败的最大问题就是没有定位。
这也是大部分互联网创业者公司的问题。
浮夸,不愿意沉下心帮用户解决实际的问题,而是幻想凭钱就可以砸出一个互联网集团出来。
亿唐对中国互联网可以说没有做出任何值得一提的贡献,也许唯一贡献就是提供了一个极其失败的投资案例。
它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贵族,几千万美元的资金换来的只有一声叹息。
后续发展:20xx年5月,域名由于无续费被公开竞拍,最终的竞投人以3.5万美元的价格投得。
大众传媒分析案例

大众传媒分析案例“电视人”:指的是伴随着电视的普及而诞生和成长的一代,他们在电视画面和音响的感官刺激环境中长大,是注重感觉的“感觉人”,与在印刷媒介环境中成长的他们的父辈重理性、重视逻辑思维的行为方式形成鲜明的对比。
同时,由于收看电视是在背靠沙发、面向荧屏的狭小空间中进行的,这种封闭、缺乏现实社会互动的环境,使得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养成了孤独、内向、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社会责任感弱。
“容器人”:注重自我意志的自由,对任何外部强制和权威都不采取认同的态度,但却很容易接受大众传播媒介的影响,他们的行为也像不断切换镜头的电视画面一样,力图摆脱日常繁琐性的束缚,追求心理空间的移位、物理空间的跳跃。
该概念强调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对个人社会化和人格形成过程的影响。
“代群研究”:代群研究又成为同期群研究,指的是针对某一特定人群在不同时间点所发生的变化的研究,其目的在于揭示这些特定人群发展变化的规律和趋势。
“信度”:在测量过程中,信度指的是采用同样的手段对同一对象进行重复测量时,产生相同结果的程度,它意味着测量的稳定性、一致性和可靠性。
“效度”:在具体研究中,效度指的是一个经验测量是否反映了被测量概念的真实含义,即研究者是否得到了想要的测量结果。
“议程设置功能”:议程设置功能认为大众传媒具有一种为公众设置“议事日程”的功能。
传媒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达活动以赋予各种议题不同程度的显著性的方式影响着人们对周围世界“大事”及重要性的判断。
“沉默的螺旋”:“培养理论”:也称培养分析或教化分析、涵化分析。
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传播学者格伯纳等人开始进行一系列有关电视暴力内容的研究,对电视暴力进行内容分析以外,还测量电视对受众态度的影响,最终创建了“培养理论”。
“SNS”:全称Social Networking Services,即社会性网络服务,专指旨在帮助人们建立社会性网络的互联网应用服务。
也指社会现有已成熟普及的信息载体,如短信SMS服务。
媒介经营管理案例分析

案例一:《超级女声》背景介绍:“2005快乐中国蒙牛酸酸乳超级女声”是湖南卫视的一挡电视娱乐节目,类似于美国的“美国偶像”。
女性选手不拘外型、不论唱法皆可参赛。
今年2005年夏季,超级女声在国内电视市场掀起了一个收视狂潮,900万的短信投票,4亿观众的狂热追捧;从杂志、报纸,到广播、电视,无一没有超女,无一不急于与“超女”攀上关系,平均收视率超过了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有人评论说,《超级女声》创造中国传媒史上的一个奇迹。
“超级女声”也给广告业带来了冲击。
据了解,为购买“超级女声”节目冠名权,蒙牛乳业投入了2800万元。
在竞得冠名权后,为了投放“超级女声”标志的公交车体、户外灯箱、平面媒体广告,蒙牛乳业又追加了将近8000万元的投资。
2005年蒙牛乳业向市场投放了20亿袋印有“2005蒙牛酸酸乳超级女声”的产品,销售额在20亿元左右,其中广告和促销费用可能超过1亿元。
蒙牛乳业高层表示:“你可以去我们的销售终端看一看,已经是严重供不应求,到处都断货。
”他甚至认为,这是迄今为止企业宣传和媒体运作结合得最好的实例之一。
其实,蒙牛乳业冠名本届“超级女声”获得的不仅仅是经济利益,更扩大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超级女声”全国总决选的广告报价为5秒插播价4.8万元,10秒7.95万元,15秒11.2万元。
这个报价甚至超过央视一套3月最贵的电视剧贴片广告15秒11万元的报价。
如此算来,湖南卫视仅7场总决选的广告收入就将近2000万元。
事实上,除了湖南卫视从此次“超级女声”的比赛中获得巨大广告收益,一些地方媒体也因为选手而获得了一笔“意外之财”。
8月11日,杭州某报纸刊登了一个整版广告,广告内容相当简单,主体就一个标题:“让我们一起支持张靓颖”。
据悉,该广告是杭州某商家为支持“超级女声”而投放,并宣称,选手进入三甲,商家还将继续投放类似整版广告。
而这样一则整版广告也给这家报社赚进十万元。
目前,“超级女声”这场“大众娱乐大众”的平民狂欢故事已摆上经济学院严肃的书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已经决定把“超女”案例写入最新的营销教材,供付出高额学费的EMBA学员讨论学习。
【浅析话题广告】 广告创意经典案例

【浅析话题广告】广告创意经典案例摘要:市场经济的浪潮驱动了广告的飞速发展,各种各样的广告信息包围着广告主的目标受众。
如何在众多的广告信息中脱颖而出,如何有效地争夺目标受众的有限的注意力资源。
将话题与广告结合起来,让话题中隐藏广告,广告中暗含话题,成为经济有效的广告手段。
本文从传播学的角度对广告传播的话题设置进行探索研究。
简要分析话题广告的传播原理和设置策略。
话题;话题广告;话题设置;话题传播;一、引言XX权威广告专业杂志《广告时代》曾经这样写道:“广告创意是一种控制工作,广告创意是为别人陪嫁,而非自己出嫁,优秀的创意人深知此道,他们在熟识商品、市场销售计划等多种信息的基础上,发展并赢得广告运动,这就是广告创意的真正内涵。
”成功的广告能够吸引成千上百万人的目光,就在于它像凸透镜一样把素有的部分聚合成一个焦点,一个话题,从而使广告发光、发热。
广告怎样才能更有效呢为它创造一个话题传播吧。
”足见话题广告在广告传播形式中的重要地位。
二、话题广告信息社会中的人们,每天浸泡在信息的海洋之中,信息已经完全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每个角落。
众多的信息使得受众的的注意力成为稀缺资源。
传统的广告模式必然很难产生出奇的效果。
但是广告一旦掀起话题,引发舆论就可以在大量的信息中脱颖而出成为关注的焦点。
一旦吸引受众的注意,引发了舆论关注,即也就意味着能够带来经济上的效益。
话题广告正是基于这种思路而设计策划的一种新型的广告模式。
也就是通过设计、策划话题引发公众舆论从而达到广告信息传播的目的,而且形成一般的广告活动难以企及的广告传播效果。
三、话题广告的传播原理1.议程设置理论“在多数时间,报界在告诉人们应该怎样想时可能并不成功;但它在告诉它的读者该想些什么时,确实惊人地成功”。
这是科伯纳德·科恩(Bernard Cohen)关于报业威力的一段名言。
科恩虽然没有使用议程设置这一术语,但他的观点对议程设置无疑是一次巨大的推动。
大众传播议程设置理论的主要含义是:“受到某种议程影响的受众成员会按照该媒介对这些问题的重视程度调整自己对问题重要性的看法”。
营销案例—分众传媒

营销案例—分众传媒我们将以一家名为分众传媒的公司为案例,展示他们如何通过创新的营销策略取得成功。
分众传媒是中国最大的户外传媒公司之一,专注于为广告客户提供创新的户外媒体解决方案。
他们通过广告牌、公交车、地铁和机场等多种媒体渠道,将广告传递给目标受众。
然而,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分众传媒必须不断寻求创新来吸引客户并维持市场领先地位。
分众传媒采用了许多创新的营销策略,其中之一是数字化媒体。
他们不仅提供传统的户外媒体广告,还通过大型屏幕、数字广告牌和互联网广告来扩大业务范围。
这种数字化媒体不仅可以展示高质量的广告内容,还可以为广告客户提供更精确的投放和触达受众的方式。
通过这种方式,分众传媒不仅与时俱进地适应了数字化时代的需求,还增加了客户的选择和投资价值。
另一个成功的营销策略是与城市合作进行大规模活动。
分众传媒与各个城市合作,组织各种活动,如户外音乐会、街头艺术展览和城市文化节。
通过在城市中举办这些活动,分众传媒不仅增加了品牌知名度,还为广告客户创造了更多的曝光机会。
这种合作对双方都有利,城市可以吸引更多游客和商机,而分众传媒获得了额外的广告收入和品牌推广机会。
分众传媒还通过与明星合作进行广告宣传。
他们与知名明星签约,将他们的形象与广告内容结合在一起。
这种合作不仅可以吸引更多受众目光,还可以利用明星的形象借助其影响力,推广广告内容。
分众传媒与明星合作的广告在电视、网络和媒体平台上频繁播放,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为广告客户提供了更大的曝光度和市场影响力。
通过以上创新的营销策略,分众传媒成功地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吸引了更多的广告客户并达到了业务增长的目标。
他们不断探索新的渠道和合作伙伴,与时俱进地应对市场需求,保持了在户外传媒行业的领先地位。
总的来说,分众传媒通过数字化媒体、与城市合作和与明星合作等创新的营销策略,成功地巩固了自己在行业中的地位。
他们展示了如何通过不断创新和与各方合作来推动市场发展,为广告客户提供更多选择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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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010年不足半载,富士康集团位于深圳的工业园区已发生9起员工跳楼事件,7死2伤。都正在20岁左右的青春年华,对生命和未来充满无限憧憬的年纪,一瞬间消失不在,难免会让人心生疑惑,是什么导致了他们纵身一跳那一刻的果绝。
跳楼事件密集于一家企业,企业的管理模式、工作强度、人际关系、职工权利保障等问题,首当其冲会受到追问,这是最直接也最容易的思考方式。
关于富士康企业内部的状况,一直以来多有传闻。接连的跳楼事件,舆论对企业亦颇多指责,最严厉的批评,是将其与“血汗工厂”等而视之,我看到网络上已有人表态,无论如何不敢再去这样的企业打工。不知道富士康在职员工如今是情绪稳定还是人心浮动,潜在劳动力的畏之如虎,对企业未来发展肯定不是福音。
新华社和《南方周末》的实地调查报道,展示了关于企业的诸多细节,比如“人几乎被机器劫持”,“每天去加班”,“同寝室员工互不相识”,“工作纪律很严格,随便与同事说话就会被上司批评”,不容易找到放松和娱乐的场所,没有正式的工会组织等。由此可以看出富士康员工在身体上的疲累和精神上逼仄。或许还有权利保障上的缺失,说或许,是因为我看不出有工会组织的企业,又能对职工的权利保障有什么实质性的作为。
深圳市总工会一位副主席表态,认为连续跳楼事件暴露出富士康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和不足,我不知道这是个调查结论,还是一般性说辞。但依总工会的职责,无论事前还是事后,都不应以坐而论道为满足。
富士康集团则极力避免将员工跳楼轻生仅仅视为内部问题,而是强调它的社会性。我看到一些媒体也是从更为宏大的社会范围来进行讨论,比如第二代农民工的心理焦虑,学校阶段的情商教育等。
放大范围来思考,不失为一种方式。富士康的深圳园区,40万员工,人口规模上比一般的县城都要大,那么它的自杀率是不是超出了一般城市?青年人整体上的精神状况是怎么样的,富士康青年员工的问题,是不是整体在局部的一个投射?若仅以企业来看,富士康的问题,是不是比同类企业更加严重?
无论是企业管理还是社会问题,我都没有调查研究,不能得出仓促的结论。但问题目前依然在可以充分讨论的层面上,我认为至少这是值得欣慰的一点。我不知道以富士康的影响力,能不能够足以让讨论中断,以一个大而化之的结论将更深入更细致的思考回避。
或许富士康没有能力做到这一点,也或许根本不会去做。但我们都知道,哪怕是一个企业的问题,很多时候讨论甚至是提及都是不被允许的,至于更为敏感更为宏大的一些话题,则根本不在可以言说的范围。
关注越多,调查越多,讨论越多,才越有可能接近真相和真知,富士康员工连续跳楼事件,需要有各方面的调查、研究、讨论和辩诘,这样对一个企业对整个社会才是公平的、负责的。在其他问题上,我们也当坚持同样的道理,最恶劣的就是禁人之口,只有一种声音,那是赤裸裸的恐惧。 “富士康事件”充分反映出我国现行劳动法主要以“劳动行政监察+劳动者个体维权”模式实现劳动者权益保护有很大的缺陷,因该模式中的两种机制实质上并未能有效保护劳动者权益或者达不到倾斜性保护的效果。一方面,我国劳动行政监察机构及人员可能疏于更惰于执法,而且又无法介入涉及集体劳动关系的大部分领域;另一方面,劳动者自我依靠式的个体维权无法真正强制约束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最终必导致劳动者的一些法定权益形同虚设。与此同时,工会集体协商维权这一可有效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机制在我国没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我国劳动法应强化与完善工会集体协商维权机制,而其中的当务之急是推进企业工会的组建与运行,对此,不仅需要上级工会的扶助和广大劳动者的参与,而且需要更广泛社会力量的支持。
一、“富士康事件”说明了什么?
(一)“富士康事件”的缘起与记者的被动 6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以《员工揭富士康血汗工厂黑幕:机器罚你站12小时》为题,报道了台资企业富士康在大陆爆出的“劳工门”事件。[1]7月10日,台湾首富郭台铭属下的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因不满这篇有关员工“超时加班”问题的报道,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起诉两名记者,通过法院向《第一财经日报》的两名记者提出总额3000万元的索赔;随后,法院对《第一财经日报》编委翁宝、报社记者王佑两人的财产分别查封、冻结。据《第一财经日报》2006年8月28日的报道,法院采取上述行动的依据据称是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措施。 在这种情况下,记者完全处于被动和尴尬的境地,被视为了“滥用和践踏新闻自由的肇事者”,将被推上被告席,接受判决。 据悉,因新闻侵权官司以3000万元的索赔案件,这是第二宗。但作为向记者个人以3000万元的巨额索赔,这是我国新闻官司的首例。 (二)新闻法制的现状与缺失 查看目前我国有关的新闻法规,呈现出这样一种态势: 1现行新闻法制的局限 对此,首先得从我国的法律框架说起。目前,我国的法律规范分为三类:(1)禁止性规范,即规定人们不得做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2)义务性规范,即规定人们必须做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3)授权性规范,即规定公民或国家机关有权做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 而有关新闻传播业的法制存在的局限是:对(1)新闻传播活动主体的禁止性规范,(2)义务性规范比较完备,而(3)授权性规范相对薄弱,现有“新闻法制对滥用新闻自由的法规比较详尽,而对保障新闻自由的法规相对不足。” [2](P4)这就是新闻传播活动相应的得不到有关法律保护,活动主体安全性较差的一个主要原因,由此使记者职业成为一种“高危”职业。众所周知,这些年来,记者被打骂后以赔礼道歉、双方言和了之,司法纠纷往往记者败诉的现象屡见不鲜。在“富士康事件”中,当事人翁宝感慨地说:“媒体在中国越来越被证明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其实包括财经媒体。” 阅读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有关书籍不难看到,从宪法到基本法、专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行政法、部门规章制度等,对新闻事业有一整套的管理体系,从业人员如果不注意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领悟,就要犯错误。但新闻工作者应有的权利和义务有时得不到保障。比如,这次“富士康事件”,后来幸好调解成功,如果双方不握手言和,法院真的判翁宝、王佑败诉,3000万元的巨额赔款会使这两位记者要连累自己的家庭和子孙后代了。 2局限的具体表现 (1)记者的采访权、报道权的保障缺陷 目前,中国记者采访报道权利和义务的保障,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每个中国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进行的。这是记者采访报道权最基本的法律渊源。其他方面,我们现在的报道权、采访权靠新闻管理的一些条规来保证。这种保证必然有其缺陷。
第一,宪法的有关条款是针对国家公民而言的,不是专门为新闻工作者而说话的。 第二,行业政策和新闻部门的社会影响,对一些人来说不起作用。在社会现实中,有些人对新闻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根本就无所谓,你记者敢曝我的光,我就要骂你、打你,只要不负法律责任,骂了你最多道个歉,伤了你按普通公民该关就关嘛,但是,记者受到的伤害有的要痛苦一辈子。这些年的新闻官司中,大部分也是媒体及记者败诉。
(2)舆论监督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在新闻活动中,“舆论监督一直难在缺乏相关的法律保护,许多新闻单位因开展舆论监督而陷于官司之中,甚至新闻从业人员因此而受到打击迫害的恶性案件也屡有发生。这些都严重影响了舆论监督的正常开展。” [3] 近年,记者正常采访报道挨打事件屡屡发生,当某些人直接越过媒体,向记者开刀时,记者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而显得有些无可奈何。 面对当前的新闻报道环境,处于风口浪尖的新闻记者,应以较高的素质去进行从业活动,在做好新闻事业的同时,要注意自我保护,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一个记者的社会作用。
二、记者应怎样保护自己?
“富士康事件”不管以什么结果告终,它给新闻媒介,特别是新闻记者的教训和启迪都是多方面的。 古人云:“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新闻事业是处在社会最前沿、与社会联系最紧密的公共事业,社会在发展,记者的每次采访报道实际都是一次学习,自己在无数次“学习”中发现不足和困惑,从而逐渐地去完善自我,做好自我保护。正如恩格斯所言:“新闻事业是一个非常有益的学校,通过这个工作,你会在各方面变得更加机智,会更好地了解和估计自己的力量,更重要地是会习惯于在一定期限内做一定的工作。” (一)强化法制意识,依法从事采访报道活动 在新闻事件纠纷中,媒体或记者吃亏后,人们往往慨叹现在没有“新闻法”,记者的报道权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呼吁加快新闻立法,完善新闻法制。这种看法和呼声的确有其道理,但是,这种意识是被动的,如果记者坐等“新闻法”,那么在从业活动中还要吃很多亏,受很多气。 目前,我国虽然还没有专门的“新闻法”,但如前所述,我们有很多法律法规和行业制度来规范记者的行为,采访报道活动只要在有关规定中进行,即使遇上新闻官司,也不致处于太被动的局面,以致让媒体或媒介人士十次官司九次输。可见,记者的采访报道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里活动,法律才能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因此,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应该对我国法律法规对公民权利的保护规定有所了解,尤其应该对名誉权和隐私权有深入的认识,以防止新闻纠纷的发生。” [2](P28) 我们抛开这次《第一财经日报》与“富士康”的具体纠纷不论,从笔者当记者十几年的感受而言,反观我们的新闻从业队伍,法制意识相对淡薄的记者大有人在。尤其是都市类报纸的兴起,很多记者抢新闻的意识,写新闻的水平都是很不错的,但是,有些编辑、记者为了提高媒体的看点和卖点,往往行走在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条规的边沿。有时,为追求轰动效应,干脆“闯过红线”,报道后出了问题再说。 记者不依法采访报道,这些年各级新闻宣传管理部门经常通报批评,甚至给予处分,媒介研究人士和媒介管理者也屡屡撰文指责和呼吁。这次“富士康事件”从正面再次告诫记者,采访报道一定要有法律意识,依法从事自己的职业活动,只要自己的报道合法、合情、合理,真实可信,就不怕别人打官司。比如在此次事件中,原告方开始气势汹汹,满有把握赢官司,但结果以言和告终。 (二)记者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用好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在新闻报道中,虽然宪法赋予每个中国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然而,一旦涉及到舆论监督的报道,最容易惹出麻烦,这时如果自己的报道有违职业道德,那么这种“言论自由”会遭致严重的后果。 作为新闻记者,掌握着社会强势话语权,党和政府赋予了我们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它受到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人民群众寄予了我们应有的希望,因此,记者应随时掂量话语权的分量,考虑怎样让它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三个文明”建设,而不是滥用这种权力。记者在新闻报道这种特殊的环境中,言论自由不能违背马列主义新闻观,具体说来就是要按照中宣部等部门在新闻战线开展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马克思主义新闻观、〖JP3〗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地用好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三)坚持正面报道为主,适当实施舆论监督 正面报道是我国新闻事业的主旋律,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这是我们新闻报道的基本方向。 舆论监督是党和人民赋予新闻工作者应有的权力,理所当然应积极正确发挥其作用,但必须适度,而且应做到准确无误,不可刻意炒作或以偏激的意识去进行舆论监督,因为,“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表达公民对国家事务及公共利益有关的社会事务的监督”,决不是媒体或记者个人的意志和行为,新闻事业是党和人们的“喉舌”,监督必须客观公正,记者不可自我意识膨胀,否则就会形成“媒体霸权”和“话语霸权”。 (四)注意材料的全面收集和保存,做好自我保护事宜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尤其是在批评、揭露性新闻报道中,真实、准确是记者的“护身符”。然而,“采写新闻报道的记者,是一个感情丰富的个体,他们在看待问题的角度、分析问题的方法上面不尽相同,他们采写的新闻或多或少加入了自己的主观成分,于是就造成了新闻的复杂性。”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