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体育课上学生伤害事故的案例分析
学生伤害事故案例分析校园案例分析

学生伤害事故案例分析校园案例分析法律资讯频道 13:27 法律常识[导读]法律的概念古时指律令或刑法。
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
在一个国家或地区拥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它的实际作用与宪法实际上相同。
以下案例仅做参考,希望能引起相关方面的关注。
案例分析(1)一天下午,幼儿园到了离园时间,家长纷纷到班上接孩子,父母还没有到的孩子就在活动室里玩玩具。
东东和明明两名幼儿因争抢一支玩具手枪扭打起来,正在与其他家长沟老师文珊闻声立即走上前去阻止他们,并没收了玩具手枪,教育他们不能打架。
待两名幼儿各自去玩其他玩具后,文珊继续接待来园的家长。
此时东东心有不忿,突然跑到明明身后,用力将其推倒,造成明明额头被摔破,缝了四针。
事故发生后,明明的家长要求幼儿园和东东的家长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但幼儿园认为自已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损害赔偿。
而东东的家长则认为,孩子是在幼儿园将人推倒致伤,是教师文珊监管不力造成,应该由幼儿园负全责。
这起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究竟应该由哪一方来承担呢?【评析】本案是关于幼儿在幼儿园里因争抢玩具发生伤害事故法律责任的认定问题。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该《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结合这起事故来看,幼儿东东的行为与明明受损害的后果之间有直接的凶果关系,东东是伤害事故的责任者。
教师文珊在发现东东和明明之间发生纠纷打闹时,及时劝阻幼儿间的不当行为并进行了教育,尽到了管理教育职责,东东事后报复伤人是她无法预见和制止的突发行为,故教师和园方在此事件中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并无过错,故无需负法律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案例分析PPT课件

04
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
学校安全管理
01
02
03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 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 和教师的安全职责,确保 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校园安全监控
学校应安装监控设备,对 校园进行全方位的监控, 及时发现和预防安全事故 的发生。
门禁管理
学校应加强门禁管理,确 保校园出入安全,防止未 经授权的人员进入校园。
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
学校应定期组织教师和学 生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 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 发事件的能力。
安全教育课程
学校应将安全教育纳入课 程计划,通过课堂教学、 主题班会等形式,向学生 传授安全知识和技能。
安全演练
学校应定期组织学生进行 安全演练,如火灾逃生、 地震疏散等,提高他们的 实际操作能力。
赔偿内容
补偿机制
政府、学校、保险公司等提供的经济 补偿或救助。
医疗费用、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
03
学生伤害事故案例分析
学校设施安全事故
总结词
学校设施安全事故通常是由于学校设施老化、维护不当或设 计缺陷所导致。
详细描述
这类事故包括学校建筑、体育设施、实验室设备等由于老化 、损坏或不符合安全标准而造成的学生伤害。例如,楼梯断 裂、天花板坠落、体育设备倒塌等。
保障学生权益
维护校园秩序
及时处理学生伤害事故,能够最大程度地 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有助于维护校园 的正常秩序,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 行。
促进家校沟通
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通过合理、公正地处理学生伤害事故,能 够加强家校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增进互信 。
校园安全事故案例

校园安全事故案例一、特异体质类【案例1】四川南充市营山县初三女学生体育猝死2016年10月20日,四川南充市营山县涌泉学校一名15岁的初三女学生体育课后死亡。
通过监控调查发现,死者是与全班同学一起慢步绕篮球场跑7圈总共不到400米,经卫生院专家诊断鉴定该生为心源性猝死。
【案例2】南昌市阳明学校五年级学生陈某上体育课身亡2016年10月26日下午,南昌市阳明学校五年级学生陈某在体育课开展跳绳活动时突然倒地、口吐白沫,班主任与体育老师立即上前施救,并找来保健老师,拨打120急救电话,联系学生家长。
救护车到校后,校方同车前往南昌市第一医院,该生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后身亡。
因为校园监控坏了,没有拍到现场,学校无法还原事情的真相,因此,该事件处理的很是棘手。
【案例3】无锡东林中学初三年级学生在校猝死2016年11月25日下午,无锡东林中学初三年级学生赵晋(化名)在体育课练习400米跑后出现了双手支撑双膝后趴伏在地面的情况,同学们发现他的脸上磕出了血,并立即呼喊上课的体育老师并对小赵展开了心肺复苏、人工呼吸,并第一时间拨打了120电话。
“心肺复苏我们一直做到120医生到达为止。
”在送到医院后,2点40分左右小赵在医院曾经一度恢复了心跳和呼吸,但是下午2点55分又停止了呼吸和心跳,死因为心源性猝死。
二、意外伤害类【案例4】15岁中学生进入大学操场打篮球被砸身亡2016年1月9日下午,成都49中初三学生杨某与另两名同学未经学校许可,私自进入学校职工篮球场打篮球。
打球过程中,篮球卡到了篮板与篮框夹缝中,三人没报告老师,就将球场边上的桌子搬到篮球架下去取卡在那里的篮球。
取完球后,三人无视安全,站在桌子上扣篮,而且又进一步模仿nba球员把手吊在篮框上扣篮,并在扣篮过程中将身体吊在篮框上悬空摇晃。
杨某在完成第一次扣篮后又进行了第二次扣篮。
此时意外发生,篮球架倒塌并将杨某砸中身亡。
【案例5】广西南宁市上林民族中学4名教师坠落山崖2016年3月12日上午10:30,广西南宁市上林县民族中学4名教师组成扶贫帮扶小组到塘红乡马里村马垌庄开展结对帮扶进村走访活动。
学生事故案例

校园学生伤害事故的五个案例分析近年来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频发而受到大家的关注,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呢?接下来看看以下学生伤害事故案例及分析吧!案例一:学校提前放学未通知家长,学生离校后溺水身亡谁担责?【案情摘要】小涛是某小学二年级学生,8岁,上下学一般由其父母接送。
一天下午,因最后一节美术课老师请假,无人上课,班主任决定提前放学,但未通知学生家长。
放学后,小涛独自一人偷偷前往学校附近的河里洗澡,不幸溺水身亡。
悲痛欲绝的小涛父母向学校提出了高额的赔偿要求,学校认为小涛是在放学后擅自下河洗澡酿成的事故,学校没有责任,故不同意赔偿。
问:本案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吗?【律师解读】本案的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在学校提前放学期间,鉴于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有进行教育、管理、保护的法定职责,在提前放学这一特定的时间范围内,学校仍负有防止学生损害发生的义务。
小涛年仅8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学校没有将提前放学这一与未成年人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及时告之其监护人,造成了小涛处于无人监管的直空状态,而正是这种真空状态的存在,使得小涛意外溺水有了可能性。
因此,本案中,学校对损害事实的发生存在过错,其未及时通知小涛监护人的过错行为与小涛溺水身亡的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学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风险提示】未成年学生自身安全意识及保护能力较弱,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提前放学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应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以避免学生受到不应有的伤害,并保证学校不因疏于管理保护学生而承担法律责任。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案例二:学生被进入校园的车辆撞伤,学校和肇事司机分别承担什么责任?【案情摘要】某中学因地处闹市,没有专门的停车库,为解决接送学生家长的停车问题,不得不允许接送学生的家长将车辆开进校园停放,但未划定专门的停车区域,也无专人指挥车辆停放和进出。
校园安全事故典型案例介绍及风险管理建议.doc

校园安全事故典型案例介绍及风险管理建议案例1--体育课意外受伤事故简介:20年9月13日,昆明某小学六年级学生刘某在上体育课时,被堆放在沙坑旁边的废旧轮胎绊倒受伤,送至医院被诊断为右肱骨上段骨折。
后经过司法鉴定鉴定为九级伤残。
事发后,学生家长要求学校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共计13万余元。
责任划分: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首先,事故中的主人公刘某就读六年级,事发时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其次该校在沙坑旁边堆放轮胎已经违反相关行业规定。
学生在上体育课时,因学校设施导致其绊倒受伤,损害实施很明显。
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2--互相打闹致伤眼睛事故简介:某中学学生王某与同学熊某属住校生。
20年9月23日,在校用完晚餐休息期间在教室互相嬉戏打闹,王某先用粉笔头打熊某,熊某用自制的小弓箭向王某发射粉笔头,射中左眼。
当晚因班主任老师家访不在学校,王某与同学到诊所买了一瓶眼药水后回寝室休息。
第二日上午,王某觉得眼睛不适与家人联系,由家人送至医院,摘除左眼晶体。
后经过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八级伤残。
家长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后期治疗费等共计6万余万。
责任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侵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此次事故中,王某、熊某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俩人在学校上自习前到教室嬉戏打闹时,熊某用自制小弓箭致王某受伤。
熊某是直接责任人。
对此,应由熊某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
学校虽然在新生入学时与家长签订《学生安全协议》,在教室设置警示标语禁止学生在教室等场所嬉戏打闹,并在班会上进行过安全教育。
校园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报告

校园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报告近年来,校园安全事故频发,给学生、家庭和学校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和痛苦。
为了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本文对一些典型的校园安全事故案例进行了深入分析。
一、案例一:校园踩踏事故具体时间,在学校名称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校园踩踏事故。
当天学校组织全校学生进行课间操活动,由于楼道狭窄,学生人数众多,在上下楼梯时发生拥挤和推搡,导致多名学生摔倒并被踩踏,造成X名学生受伤,其中X名学生重伤。
事故原因分析:1、学校管理不善:学校没有制定合理的课间操疏散方案,对楼道的通行能力和学生流量估计不足,也没有安排足够的教师进行现场疏导和管理。
2、学生缺乏安全意识:部分学生在上下楼梯时打闹、推搡,没有遵守秩序,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3、设施不完善:楼道狭窄,楼梯扶手不符合安全标准,没有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二、案例二:校园食物中毒事故具体时间,学校名称的多名学生在学校食堂就餐后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被送往医院救治。
经调查,是由于学校食堂采购的食材变质,烹饪过程不符合卫生标准,导致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事故原因分析:1、食堂管理混乱:学校食堂在食材采购环节没有严格把关,没有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和质量检测,也没有按照规定进行食品储存和加工。
2、监管不力:学校相关部门对食堂的卫生和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没有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3、员工培训不足:食堂工作人员缺乏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的培训,卫生意识淡薄。
三、案例三:校园火灾事故具体时间,学校名称的一栋教学楼发生火灾。
火灾起因是电器短路,由于学校消防设施老化,灭火器材不足,加上学生和教师缺乏火灾应急知识和逃生技能,导致火势蔓延,造成了较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事故原因分析:1、电气设备老化:学校教学楼的电气设备使用时间较长,没有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新,存在安全隐患。
2、消防设施不足:学校的消防设施配备不齐全,灭火器过期失效,消火栓水压不足,无法在火灾初期有效控制火势。
校园安全事件案例及应对措施

校园安全事件案例及应对措施校园,本应是孩子们学习和成长的净土,但近年来,校园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给学生、家庭和学校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损失。
为了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我们有必要深入了解这些事件,并探讨有效的应对措施。
一、校园安全事件案例1、校园暴力事件在具体学校名称,一名学生具体姓名长期遭受同班同学的欺凌和殴打。
这些同学经常在课间将他围堵在角落里,对其进行身体上的攻击和言语上的侮辱。
由于长期的身心折磨,具体姓名变得沉默寡言,学习成绩直线下降,甚至出现了厌学和轻生的念头。
2、食品安全问题另一所学校名称的学生在学校食堂就餐后,陆续出现了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
经调查发现,食堂采购的食材存在变质过期的情况,且烹饪过程中卫生条件不达标,导致了这起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3、意外伤害事故在学校名称的体育课上,一名学生在进行跳高训练时,由于保护措施不当,头部着地,造成了严重的颅脑损伤。
尽管及时送往医院救治,但还是留下了终身残疾。
4、火灾事故某学校的一间教室在晚自习期间突发火灾,原因是电器老化短路。
由于当时教室门被反锁,窗户也无法及时打开,导致多名学生被困,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烧伤和吸入性损伤。
二、校园安全事件的原因分析1、学生自身因素部分学生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法制观念淡薄,容易冲动行事,从而引发校园暴力等事件。
同时,一些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在面对危险时缺乏应对能力。
2、学校管理不善一些学校在安全管理制度上存在漏洞,对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不及时、不到位。
例如,对食堂的监管不力,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对体育器材和场地的维护不及时,增加了意外伤害的风险。
3、家庭教育缺失部分家庭对孩子过于溺爱或疏于管教,导致孩子性格缺陷或行为偏差。
此外,一些家长没有向孩子传授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使孩子在校园中容易陷入危险。
4、社会环境影响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和网络上的不良信息,容易对学生的思想和行为产生负面影响,增加了校园安全事件的发生概率。
体育与健康课中学生伤害事故问题的分析

() S 制定学生意 外伤 害事故的应急预案 。为 了让事先 制定的应 急预案 能最大程度发 挥作 用,平 时体育 与健康课就 要进行预防 意外 事故的演练 ,让学生和教师 即使 身处紧急情况也能处变不惊 。 () 6 在发生体育意 外伤 害事故后 ,诊断抢救应 及时正 确 , 况 情 通报应 全面到位 ,事故报告应认 真核实 。现 场处理 的准确与否 , 直 接影响到责任认定和赔偿调解 。 ( )对一些 学校 的事故 隐患 ,教育 行政 部门应 加强监督 、检 7 查 ,并注重对事故信息的收集 ,起到举一 反三的警示作用
1 体 育与健康课伤 害事故发 生的原因
的公平精神 :
3 体育 与健康课 中学 生伤 害事故的预防与对策
() 1 重视安全教育 体育 教师要 树立安全第一 的思 想,善 于发 现校园内存在的隐患 ,及时妥善地排除解 决 ,做到防患于未然 。 () 2 对体育设施 ,建立 保管 、检 查、巡视 、维修和养护管理等 制度 ,并由专人负责 ,形成责任制 ,确 保体育 设施完好 、合格。 ( 体育教师应当严格依照 《 3) 教学 大纲 》 课堂常规要求开展 和
育 与健康课时 ,跑步后突然猝死 ,原因是 自己不知道已有心脏病 。 () 6 第三人的过错导致 的学 生伤害 。在体育与健康课进 行中 ,
由于除体育教师和受伤害学生之外第三人的过错而导致的伤害事
故
() 7 意外事故导致的学生伤害 。体 育教师和学生不能预见 、不
能抗拒的原因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 。
容其难度 、强 度超过学生 的正 常承受能 力 。或 者教师擅离职 守而导
教学 .尽力避 免因为 自己的教学失误而导致学 生伤 害事故的发 生。 ( 学 生应 主动告 知 自己的身体状况 ,而老师也应该在开展运 41 动 前把不 良体 质所产生的恶性 后果主 动告知学生 。上课时 老师 要根 据学 生的体检情 况 ,给不 同体 质的学 生安排不 同运 动量的项 目,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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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体育课上学生伤害事故的案例分析在学生伤害事故中,体育课上发生的伤害事故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这是与体育课自身所具有的运动性、激烈性、对抗性和开放性等特点分不开的。
下面就从事故成因、法律责任以及预防及对策等几方面,对体育课伤害事故作一些简要分析。
一、体育课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
1.因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而导致的伤害。
是指因学校的场地、设施、器械等不符合国家或有关部门的安全标准,存在安全隐患而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
案例1:某学校的体育课上,一男生在自由活动时跃起抓住足球门栏,但因该门栏固定不牢,导致门栏翻倒压在该男生的腹部,造成重伤。
2.教学内容超过学生的正常承受能力。
是指因为体育课的教学内容、难度、强度等明显超过了学生的正常身体承受能力而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
3.教师在组织教学中的过失。
是指体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因为存在某种过失,如未及时要求和提醒学生上体育课的注意事项,未充分进行运动前的热身,未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上课过程中放羊式教学以及擅离职守而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
4.学生自身健康原因导致的伤害。
是指因为学生身体本身存在着某种不适于体育锻炼的疾病而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
5.第三人的过错导致的学生伤害。
是指在体育课进行当中,由
于除体育教师和受伤害学生之外第三人的过错而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
案例5:某校初一学生正上体育课,一只狗突然闯进人群,将12岁的学生吴某咬伤。
因当地医疗条件差,狂犬疫苗三天后才买到,吴某于一周后因狂犬病发作而死亡。
6.意外事故导致的学生伤害。
是指由于体育教师和学生不能预见、不能抗拒的原因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
案例2:某校高二学生体育课上,体育教师带领学生做完准备活动之后,组织学生练习跳绳,教师在一旁看护。
学生徐某在跳绳时不慎被绳绊倒,腹部着地,造成脾脏外伤性破裂。
二、学校在体育课伤害事故中的案例分析
体育课上的伤害事故同其他学生伤害事故一样,在确定学校是否承担责任时,应当依据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即有过错则应承担责任,无过错即无责任。
因此,在上述的几种情况中,因设施存在故障或缺陷、教学内容超过学生的正常承受能力、教师在组织教学中的过失而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根据过错责任原则承担法律责任。
例如在案例1中,因为运动器械存在安全隐患而导致学生受伤,学校存在明显的过错,而受伤的男生不可能预见到足球门栏有可能翻倒,不存在过错,所以校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例如在案例3中,体育教师在上课前未要求、提醒学生检查是否携带危险物品,因此具有过错。
同时,该受伤的女生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到裤兜内携带钩针上体育课的危险性,但其因为
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因此也具有一定的过错。
所以在案例3中,学校和女生都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体育课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对策
1.领导要重视,制度要健全。
安全无小事,对于学校,尤其是体育课来讲,更是如此。
2.学校应当注意校内的体育设施是否完善,有无安全隐患,并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应当及时排除。
3.学校应当严格依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开展教学,防止因教学内容超纲而导致学生受到伤害。
4.体育教师应当增强责任心,提高业务水平,尽力避免因为自己的教学失误而导致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需要强调的是,在上课过程中,教师不应脱岗,不应让学生在失去教师监管的情况下运动。
尤其是在分组训练时,教师不宜给自己未亲自辅导的小组安排一些具有危险性的活动,如投掷铅球等。
教师在辅导某一小组的同时,应留心其他小组的情况,发现学生有危险举动时,应及时制止。
5.学校应当提醒学生家长,如学生存在不适于剧烈运动的特异体质,应当及时向学校反映,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6.在体育课上发生伤害事故后,体育教师及学校的有关人员应当及时救治,以免因救治不及时而导致不良后果加重。
无论是否对事故负有责任,学校都应当本着人道主义和教育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从各个方面关心、照顾、安慰受伤害的学生和家长,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他们给予必要的帮助,这样也有利于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