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同等学力申硕考试《法学综合》真题及详解

2016年同等学力申硕考试《法学综合》真题及详解
2016年同等学力申硕考试《法学综合》真题及详解

2016年同等学力申硕考试《法学综合》真题

(总分:100.00,做题时间:180分钟)

一、不定项选择题(总题数:25,分数:50.00)

1.行政执法活动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分数:

2.00)

A.单方意志性√

B.程序的效率性√

C.主体有限√

D.主动性√

【考点】法律执行的特点

法律执行,即执法,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狭义的法律执行(执法),仅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执行法律的活动,即行政执法活动。法律执行是法律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执行有以下几个特点:①主体的有限性;②主动性;③内容的广泛性;④单方意志性;⑤程序的效率性。

2.我国为防止和消除立法中的法律冲突而采取的方法包括()。(分数:2.00)

A.改变或撤销√

B.裁决√

C.备案和审查√

D.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考点】法律冲突

法律冲突的解决方式包括一般方式与特殊方式。其中,一般方式包括:①根本法优于普通法;

②上位法优于下位法;③新法优于旧法;④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特殊方式包括:①裁决;②改变或撤销;③备案和审查。

3.从法律分类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属于()。(分数:2.00)

A.成文法√

B.程序法√

C.根本法

D.实体法

【考点】法的分类

A项,按照创制和表达方式的不同,法可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成文法又称制定法,特指由法定的国家机关创制和公布的,并以成文的形式出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如宪法、民法等。不成文法,泛指由法定的国家机关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一般不具有文字形式或虽有文字表达但不具有规范性,或虽有一定规范但不具有系统性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如习惯法、判例法等。BD两项,按照规定的内容不同,法可分为实体法与程序法。实体法是指以规定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或职权与职责为主要内容的法的总称,如民法、刑法等。程序法一般是规定以保障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的实现以及诉讼过程中带有程序性的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方面的法的总称,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C项,根据法的效力等级、基本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法可分为根本法与普通法。根本法专指一个国家法律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核心地位、其内容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修改程序极为严格的宪法。普通法是泛指宪法以外的所有法律的总称。

4.法律解释的意义通常在于()。(分数:2.00)

A.使抽象概念具体化√

B.法律存在缺陷、漏洞,需要进行法律解释√

C.理解法律的意思统一√

D.弥补法律滞后性的缺陷√

【考点】法律解释的意义

法律解释的意义有:①法律规范具有抽象性和概括性的特征,它在具体适用过程中必然需要进

行一定的加工,把一般性行为模式转化为具体的行为模式,把抽象的规则转化为针对具体人和事物的具体规则。②法律规范体系往往是不完整的,存在缺陷和漏洞,需要进行法律解释。造成法律体系不完整的原因是多重的,概括而言主要包括:第一,人类对社会客观规律的认识能力的局限;第二,立法过程中各种现实利益的博弈与协调;第三,立法技术等原因造成的立法质量问题;第四,语言自身所具有的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第五,执法过程中对规范有意或无意的误读;第六,社会的发展和急剧变化带来的新问题和新挑战。正是由于这些原因,造成了法律体系的"不完整性"。这使得法律解释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的作用更为突出。

5.按照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确立的依法治国方略,我国依法治国的()。(分数:

2.00)

A.主体是一切国家机关

B.客体是国家权力和一切事务

C.目的是在于实现人民民主√

D.根据是法律制度√

【考点】依法治国方略

依法治国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方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①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群众;②依法治国的客体是国家权力和公共事务;③依法治国的根据是法律制度④依法治国的方式多种而可行;⑤依法治国的目的在于实现人民民主,并保证国家和社会管理活动的规范化和有序化。

6.元代中央主审判的机关有()。(分数:2.00)

A.廷尉

B.刑部√

C.大宗正府√

D.枢密院√

【考点】元代司法制度

A项,廷尉是秦代皇帝之下的最高司法官,是中央"九卿"之一,负责全国法律、司法事务。BCD 三项,元代设刑部取代宋代大理寺,主持审判,但不能审理蒙古贵族王公案件。大宗正府是元代司法机构之一,专理蒙古贵族王公案件,但与刑部没有相互监督的关系,与中书省、枢密院并列,不受御史台监察,成为蒙古王公垄断的中央审判机构。御史台是监察机构,元代御史制度空前发达,御史台直接在地方设立行御史台,与行枢密院、行中书省并立,元代御史台虽然地位较高,但没权监督大宗正府的司法审判。另外,枢密院是五代至元的最高军事机构,元代设枢密院,主管军事机密事务、边地防务、兼掌军法审判。设宣政院专理宗教审判,设道教所主理道教案件,设中政院兼理宫内案件的审判。

7.《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的参议院的职责有()。(分数:2.00)

A.立法√

B.咨询√

C.行政

D.司法

【考点】《临时约法》内容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以下简称《临时约法》)是南京临时政府于1912年3月11日公布的,是中国历史上首部带有民主共和性质的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依照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原则,《临时约法》采用实质上的责任内阁制,参议院是立法机关。《临时约法》规定参议院除了拥有立法权、答复临时政府咨询事件外,还有对总统决定重大事件的同意权和对总统、副总统的弹劾权。

8.西周"婚姻六礼"的内容有()。(分数:2.00)

A.纳采√

B.纳吉√

C.请期√

D.亲迎√

【考点】婚姻六礼

"婚姻六礼"具体包括:①纳采,即男方请媒氏携礼物到女方家提亲;②问名,即在女方家长答应议婚后,男家请媒氏问明女子的生辰、身份,并卜于祖庙以问吉凶;③纳吉,在卜得吉兆以后,男家携礼物至女家确定缔结婚姻;④纳征,也称纳币,男家送财礼至女家,正式缔结婚姻;⑤请期,即男家携礼物至女家,确定婚期;⑥亲迎,即在确定之日,新郎至女家迎娶,至此婚礼始告完成,婚姻也最终成立。

9.秦代死刑的种类有()。(分数:2.00)

A.枭首√

B.弃市√

C.绞刑√

D.斩首

【考点】秦代刑法制度

秦代的死刑主要有:①绞刑。②枭首。枭首是割下罪人的首级并高悬示众的刑罚。③腰斩。腰斩是将罪人拦腰斩断的酷刑。④磔。磔是将罪人肢解分尸的酷刑。⑤车裂。⑥戮。戮刑是既剥夺罪人生命又加以侮辱的刑罚。秦代的戮刑有戮尸。⑦弃市。弃市是在闹市之中将罪人当众处死的刑罚。

⑧族刑。族刑也称夷三族,即将罪人三族以内的亲属全部一同处死的酷刑。⑨具五刑。具五刑是对应处族刑的主犯同时施以黥刑、劓刑、斩趾等肉刑后再处死的酷刑。此外,有关文献史籍还记载秦代曾使用镬烹、凿顶、抽肋、剖腹等残酷的死刑方法。D项,斩首与枭首不同。

10.清末预备立宪中仿照西方国家设立的中央机关有()。(分数:2.00)

A.资政院√

B.法部

C.大理院

D.资议局

【考点】清末修律的主要内容

A项,资政院是清末"预备立宪"时期清廷设立的中央咨询机构,于1910年正式设立。资政院在实际上是清皇室直接控制的御用机关,与资产阶级性质的议会不同。可知,资政院是仿照西方国家于1910年设立的中央机关。BC两项,自1906年开始,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以使司法行政与审判分立;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法部和大理院虽然是中央机关,但不是仿照西方国家设立的。D项,咨议局是清末"预备立宪"时期清廷设立的地方咨议机关,于1909年开始在各省设立。实际上,咨议局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民意机构,只不过是在各省督抚严格控制之下的备询机构。可知,咨议局虽是仿照西方国家于1909年设立,但却是地方机关。

11.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的组成人员有()。(分数:2.00)

A.委员长√

B.副委员长√

C.委员

D.秘书长√

【考点】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

《宪法》第68条第2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的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包括:①决定常委会每次会议的会期,拟定会议议程草案;

②对向常委会提出的议案和质询案,决定交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提请常委会全体会议审议;③指导和协调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④处理常委会其他重要日常工作。

12.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中,由居民或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有()。(分数:2.00)

A.村主任√

B.副主任√

C.妇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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