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科技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2016010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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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总支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

团总支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

团总支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团总支学生会作为系联系学生的重要基层组织,需要一批具有高度自我约束能力和责任感的学生干部。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奖励积极,督促落后,特制定本条例。

一、个人工作量化考核细则(一)、基本分为70分。

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加分或扣分,最后考核总计分为:基本分+考核分。

团总支学生会组织部负责考核分的日常记录和评分。

(二)、具体考核标准(个人日常考核项目)1、无故(包括请假未准,下同)缺席例会扣3分,无故迟到、早退扣2分,及时请假并获准不扣分,事后请假并获准扣1分。

2、无故不参加团总支学生会组织的活动及会议扣3分/次,无故迟到、早退扣2分,及时请假并获准不扣分,事后请假并获准扣1分。

3、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未及时上交或敷衍了事,根据情节严重扣3-5分/次。

4、未及时传达落实院、系文件精神或未按时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扣3-5分。

5、对所安排的具体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或在工作中有互相推诿,扯皮现象,导致工作出现失误或造成一定后果和不良影响的酌情扣5-10分。

6、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认真周全,加3分。

7、工作中认真负责,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加3分。

8、一学期内,所有例会全勤(包括无请假,下同)、所有活动全勤者加5分。

9、能积极配合其他各部,表现良好,加3分。

二、团体工作量化考核细则(一)、基础分为0,学期末考核,若某团体考核总分第一,则该团体所有成员在原本的个人量化考核分上分别加十分;第二加八分;第三加五分。

考核成绩倒数第一,则团体所有成员在原本的个人量化考核分上分别减去十分。

(二)、具体考核标准1、主席团(副书记、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部长)(1)团结班子,重大局,能起到统领全局的作用,加3分。

(2)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认真撰写工作计划及总结,加2分。

(3)在大型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为系部赢得荣誉,加3-5分(4)对学生各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院团委、学生会开展工作有突出表现,加3分。

大学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大学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大学学生干部考核制度一、考核概要大学学生干部考核(以下简称“干部考核”)是针对学生会各部门、全院各班级全体学生干部以及年级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阶段性绩效考核机制。

干部考核每学年分为期中和期末两次考核,组织部对最后的考核成绩进行汇总,并进行公示,对成绩优秀的学生干部进行表彰。

干部考核由院团委指导,院团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组织执行。

为了更好地完成干部考核工作,根据院团委的要求和我院学生工作的实际,特制订该制度。

二、考核目的与意义对学生干部进行考评,是加强学生干部管理、促进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促进学生干部在认识过程中自我判断、自我调节、自我完善的重要手段。

通过健全的考核办法,对全院学生干部的工作成绩进行系统科学地评定,对于及时反馈工作成效,发现个人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学生干部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全体学生干部队伍的素质都具有重大意义。

三、考核细则(一)学生会部门干部1、考核对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副部长、部委2、考核办法(1)主席团成员的考核,成绩由学生会指导老师的评分和成员互评两部分构成,其中老师的分数和主席团互评分数各占50%。

主席团成员互评采取召开评定会议的方式,成员间分别评分后取平均分,与老师评分汇总得出最后总成绩。

(2)学生会各部门部长的考核成绩由各部门分管主席评分和部门副部长评分两部分构成,两部分得分各占总成绩的50%。

副部采取召开会议的形式分别评分后计算平均分,并与分管主席评分汇总得出最后成绩。

(3)学生会各部门若设置常务副部长,常务副部长成绩由各部门部长和部门副部长评分两部分构成,两部分得分各占总成绩的50%。

副部采取召开会议的形式分别评分后计算平均分,并与部长评分汇总得出最后成绩。

(4)学生会各部门副部长的考核成绩由部门部长评分和直属部委评分两部分构成,两部分得分各占总成绩的50%。

部委采取召开会议的形式分别评分后计算平均分,并与部长评分汇总后得出最后成绩。

团学联学生干部管理考核制度

团学联学生干部管理考核制度

校团学联干部管理、考核条例大学生干部的重要性大学相比中学,很明显的就是大部分学生和老师、学校的直接交流显著变少,因此,很多大学生的学习、生活、交际等思想状况都难以及时反映给学校,以便学校和老师尽快解决大学生日常生活、学习、交际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干部作为联系学校和学生的桥梁,显得十分重要。

一、学生干部的选拔原则及程序1、学生干部的产生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学生干部原则上由个人申请,通过竞聘等方式考核产生。

3、学生干部在任职前须进行公示。

二、对学生干部的考核主要根据以下内容:1、工作态度:具备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主动精神,工作踏实,具备开拓创新精神和工作魄力,有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的决心。

2、工作能力:能充足认识、理解本职工作。

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总结的能力,在上级组织与同学之间起到桥梁作用。

3、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学生组织机构所作出的规定与规章,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学习情况: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挂科现象。

5、工作成绩:能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并获得老师与广大同学的一致好评。

6、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端正,能做到公正,公平,不徇私舞弊;顾全大局、遵守社会公德;能很好地与他人合作共事,体现集体主义精神。

7、个人行为:不在公共场合抽油烟,谈情说爱。

三、考核方式所有学生干部依照考核百分制来进行考核,每人每学期100分,期末进行打分。

(一)日常考勤记录内容(50分)1、日常考勤每人每学期以50分为基础分。

2、办公室日常签到缺勤—2,一个星期内请假三次未到记一次-2,集合点到未到-2,三次迟到记未到一次-2。

3、考勤表以一周时间为单位,一周一小结,一月一大结。

(二)综合素质考评内容(50分)1、工作态度(30%):到会情况、活动参与情况、值班参与情况、对工作重视和负责状况、遵守校纪校规及经管系干管理制度。

2、工作能力(50%):工作成效:任务完成及时性、处理问题和解决困难的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同事人际关系状况。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大学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干部同学的组织纪律性,充分发挥学生会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模范带头作用,群策群力,以振兴我校为己任,为我校的学生工作做贡献,特制定以下考核制度。

具体分个人考核项和部门考核项△个人考核项一、考核范围:全体学生干部二、考核目标:1 、全体学生干部应当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增强法制纪律观念,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优秀人才。

2 、全体学生干部应该勤奋学习,协调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注重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保证优异的学习成绩。

3 、全体学生干部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例会制度,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注重工作方法,提倡创新,保持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共同努力做好每一项工作,同时注意积累和交流工作经验,总结教训。

4 、全体学生干部必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生活中不怕困难,遵守各项校规校纪,做新世纪文明大学生的典范。

5 、全体学生干部都应发挥自己的个性与特长,争当先进,同时帮助其他同学共同进步,为学院、学校争荣誉。

三、考核内容及细则考核实行评分制,基础分80 分,奖励分20 分。

项目、内容、分值分布及具体细则如下:(一)基础分项:(总分80 分)德:(15 分)1 、坚定的政治方向,与党团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2 、能认真自觉贯彻执行学校工作方针、精神,顾全大局,服从统一领导和安排。

3 、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地为同学们服务。

4 、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坚持原则。

5 、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

能:(15 分)1 、熟悉本职工作,善于打开本职工作新局面。

2 、组织管理能力突出,讲究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学生干部考核细则

学生干部考核细则

X X X学院学生干部考核细则第一章学生干部的行为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分团委学生干部的工作行为,为加强学院学生干部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学生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意识,保证学生干部工作达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目标;充分发挥我院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团学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促使学生干部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并使学生干部的考核有矩可循,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的学生干部,是指担任浙江农林大学艺术设计学院、人文·茶文化学院分团委干部职务的本科学生。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的工作行为是指学生干部在履行本职工作或者完成被临时指派的某项任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行为。

第四条学生干部没有超越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浙江农林大学和艺术设计学院、人文·茶文化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的特权。

第五条学生干部应当在学习上刻苦努力,工作上认真负责,并且妥善处理学习和工作之间的关系。

学生干部在工作中应当本着为同学服务、为老师分忧的精神,依法办事、积极主动、团结协作、大胆创新、公正廉洁、严格执“法”。

禁止侵犯私权、滥用职权、越权发令、对抗上级、结党营私、假公济私、损公肥私、徇私舞弊、公报私仇、贪污盗窃、挪用浪费、玩忽职守、推诿拖拉、瞒上欺下、泄漏秘密。

第二章考核的目的、内容及办法一、考核目的对分团委干部工作期间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作为评选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的依据。

二、考核内容从学生干部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与评定。

(一)基本素质1、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在工作实践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能正确应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

2、工作素质: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全局观念,勤于思考,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学生会干部工作考核与评优实施办法及评分细则

学生会干部工作考核与评优实施办法及评分细则

学生会干部工作考核与评优实施办法为提高院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水平,促进院学生会更好的为全院师生服务,根据院党委和院团委的指示精神以及院学生会干部的实际工作情况和实际需要,将定期对院学生会干部进行考核,由院学生会组织部负责具体实施。

考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努力创建“团结、务实、高效、创新”的学生干部团体。

学生会组织部每学期末将组织督促各部门对全体学生会干部进行工作考评,考核结果上交到院学生会组织部存档,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的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

一、考核目的:旨在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帮助学生干部正确的认识自己,发扬优点,弥补不足,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

二、考核小组机构构成:组长:陈琳组员:主席团成员三、考核对象:院学生会部长、副部长及理事长四、考核时间:每学期考核一次,在上交部门工作总结后开始考核。

五、考核等级:90分以上分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80分为合格。

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核内容:思想作风、文化水平、工作任务及服务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

七、考核方式:考核小组根据评分标准的各项内容对学干进行评分。

八、考核流程1、有不服从安排者或对各项工作和精神未传达到位未组织落实的直接不参与优秀干部的评选。

2、各学干上交个人总结和参与述职报告。

3、主席团根据评分标准对学干进行评分评出优秀学干。

注:1、个人总结内容包括:个人工作总结,在工作中做得好的方面和出现的并需要改进的问题;在一学期工作中的收获及心得;另外附加上个人成绩、操行分在本班的排名,并具体写出加权平均分和操行分。

2、述职报告大概流程:由考核小组担任评审团,各学干以类似面试的形式单独在评审团面前进行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内容与个人总结内容相似。

九、考核内容的分值及评分标准:1、思想作风(15分)学生会干部出现有损于团委、学生会形象的情况视情节严重扣3 — 6 分。

在工作时不注意自己的礼貌和礼仪的情况视影响大小每次扣2-4分开展工作时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 3 — 5 分。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细则)【呕心沥血整理版】

附件3:学生会管理条例(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同学”的宗旨,以丰富同学们课余文化生活,真心热情为同学服务为工作目的,踏踏实实办实事办好事的工作态度,促进学生会工作高速高效运行,保证按时按量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第二条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纪律严明,组织有序,实事求是,作风严谨,态度认真。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主席团(一)主席:1。

主席对外代表学生会,对内负责学生会会务的决策与执行,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

2。

按照学院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计划要求制定并实施学生会工作计划。

3。

定期向院党委,学生工作处汇报工作,督促并帮助院学生会各部及各系学生会开展工作。

4。

负责领导学生会和主席团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召集主席团会议,各部长大会,全体学生会会员大会与其它学生会会议。

(二)副主席1. 协助主席,协调分管各部落实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2。

协助主席完成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

第四条下设部门系学生会各部为院学生会统一领导下的分工职能部门,应主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条例,聘任管理本部工作人员,领导下属履行工作职责。

院学生会各部实行部长责任制,部长享有本部职权范围内的一切权利,各部干事协助部长工作.各部必须协助其他部开展工作,共同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工作.(一)秘书部1。

监督系各项安全问题与学生违纪问题,管理学生会档案。

2. 负责学生会思想政治建设、制度建设,严抓学生会纪律作风,全力搞好学生会内部建设。

(二)宣传部1。

采用多样的宣传形式,搞好学生会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

2. 负责学生会的日常有关宣传方面的工作.3。

负责学生会的各台晚会的场景舞台设计,场地布置。

(三)学习部1. 开展多种多样的学习竞赛,促进广大同学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提高同学的学习积极性,活跃学院学术气氛。

2。

开展有关调研方面的活动,组织调查学生的最新动态,关注热点,跟踪报道学院的各项活动的最新情况。

3. 组织开展有关思想政治理论活动,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建设。

学生会干事考核制度

南通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团委学生会考核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南通大学电子信息学院自身组织建设,体现院团委学生会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院学生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更好地为学院工作乃至学校建设贡献一份力量,特制定“南通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团委学生会考核制度”。

此办法将按照“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对电子信息学院各部正副部长以及干事逐级进行考核,对不注重纪律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处罚,加强对学生从任职至离职阶段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管理规范。

考核资格判定一、各部门成员每次应按时签到,按时参加工作例会,有事应提前请假,由办公室备案,对无故缺席多次的干部,将取消考核资格。

二、参加评选人员必须是团委学生会部长、副部长以及干事或经辅导员推荐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能积极参与开展的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及校团委学生会的工作。

四、对学院的公共财物不负责、任意挪用或造成浪费、损失者不得参加评选。

五、对不注意团结、蓄意破坏团委、学生会工作的不得参加考核。

六、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等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核。

七、对学院学生工作提出创新性、可行性建议或意见者,一经采纳,评比优先。

八、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由本人向院主席团申请重新考察,由院主席团酌情处理。

一、说明(一)、学生会干部考核实行“百分制”。

(二)、考核项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为60,奖罚分为40)(三)、学生会考核工作由主席团、办公室负责,配合做统计工作。

(四)、考核时间为每学期期末,并公布考核情况。

(备注:每个月进行一次汇总。

)(五)、考核结果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如有疑问学生会随时解答。

(六)、本规定解释权归主席团所有。

二、个人考核标准(一)、基础分考核标准: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准确地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能维护祖国的利益,坚决维护祖国的尊严和荣誉;3、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关系,严以律己,关心他人,诚实谦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4、能与广大同学平等相处,善于联系群众,团结广大同学,努力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5、专业思想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文化成绩良好;6、能按时完成学生会布置的工作,履行职责;7、能维护学生会的利益与荣誉。

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办法

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办法
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办法
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办法
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提高学生会干部的竞争力,督促每位学生干部加强自我教育,提高专项业务能力,树立高度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此项学生会干部考核办法。

考核时间:每学期期末;
考核对象:院学生会主席团、部长、副部长及干事;
考核内容:德(政治思想)、能(工作能力)、勤(工作作风)、绩(工作效果)
德:考核政治立场和思想品质。

主要看其在开展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中是否拥护和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关心国家前途命运,了解当前时事;是否遵纪守法,遵守社会主义公德,在行动上起到表率作用。

能:考核业务、文化水平和工作效率。

主要看其是否熟悉本部门的业务,是否具备与职位相适应的组织领导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创新能力。

勤:考核工作态度和事业心(特别是出勤率)。

主要是看其是否热爱学生会的工作,刻苦钻研本部门业务,是否能深入基层,广泛了解广大同学思想动态和呼声,为广大同学服务。

绩:考核工作成绩。

主要看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和自我创新能力的情况,看其通过学生会工作在学院两个文明建设中做出的成绩。

考核办法:分层次考核。

主席团在集中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主要由分团委负责老师考核;各部部长、副部长由主席团考核,各部干事由各部长考核。

考核形式:个人工作小结(即自我鉴定),分团委、主席团集体考核(即学生会意见)相结合,同时参考个人考核记录。

必要时召开座谈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学院学生会干部干事及部门考核条例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学生会干部、干事及部门考核条例(草案)总则第一条:学生会是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是学院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生会成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整个学生会的运转,以及学生活动的开展。

为了全面贯彻“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方针,规范学生会成员的日常行为,培养学生会成员争先创优的意识,调动学生会干部、干事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学生会工作在各方面的整体性、协调性和统一性。

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的相关管理条例,特制订此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主要分为干部、干事考核,部门考核,奖惩机制以及附则四个部分。

一、干部、干事考核第三条:本条例的综合考核主要分成两大部分,即学生会干部的考核以及学生会干事的考核。

第四条: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加强对学生会干部、干事的监督和管理,特做出如下考核规定:(一)考核总分为100分,具体评分分为5项,每项20分,每月第一周进行上月月评;(二)考核实行无记名月评制度,主席团成员以及部长由学生会所有成员进行评分,各部门副部长、干事由部门成员进行互评;(三)学生会干部、干事期末评比以学生会学期总评分除以总月数的最后得分作为参考标准;(四)成绩的统计与公布等各项工作由学生会秘书处负责,学生会指导老师和学生会全体成员对此进行监督;(五)评分细则1 工作组织(20分)1)开会、值班无缺席、迟到、早退现象;开会时做好会议记录,值班时注意办公室的卫生,有特殊情况者需认真履行请假手续(3分);2)学生会整体活动以及各部门单独组织的活动能够准时参加(5分);3)能够服从上级工作安排,定时向上级汇报工作,对各活动中自己的分工坚决执行,鼓励提出自己的建议和设想(4分);4)坚决维护学生会的形象,接受学生会指导老师以及其他成员的监督和批评,在日常行为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4分);5)加强团结合作的精神,各项工作事宜均以学生会整体为重(4分);2 工作原则(20分)1)在学生会工作中做到公正无私,以集体利益为重(5分);2)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5分);3)对学生会工作积极热情,对各项活动出谋划策,保持创新精神(5分);4)积极协助其他各部门人员,配合其工作,反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5分);3 工作方法(20分)1)每月对部门工作认真总结,并且在规定日期内上交部门总结计划,对部门活动做好总结材料(4分);2)工作记录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记录包括会议记录、活动记录(4分);3)经常和老师、同事进行沟通了解,提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互相批评、互相学习(4分);4)在学生会工作中具有主见,在工作中能够提出自己的看法(4分);5)在学生会工作中能够自觉地接受同学的监督、批评,在总结之中不断学习,不断进步(4分);4工作成绩(20分)1)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取得较好的影响(6分);2)工作具有一定的成效性,在学生中产生一定的影响,并且对学生会的其他工作产生指导意义(7分);3)保持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对学生会的工作产生较大的促进作用(7分);5 学习成绩(20分)1)在职期间内学习成绩优良(6分);2)能够带动周围的同学在学习时严格要求自己(6分);3)在考试中无挂科现象(8分);二、部门考核第五条:为了保证学生会部门工作严格有序的进行,加强对学生会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特做出如下考核规定:(一)考核总分为100分,具体评分分为10项,每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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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科技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 为充分调动学生会干部的主动性、积极性、创新性,保持我院学生会干部的良好形象,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素质、高能力人才,经过充分讨论和研究,特制定潍坊科技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初稿)。 一、主席团、部门考核和院系学生分会考核 学生处负责对主席团考核,主席团负责对部门排名考核,实行层级管理制度。 (一)部门考核成绩=部门排名成绩+常规考核+活动考核+项目化成绩考核 1.部门排名考核:每周五上午,分管主席根据本周分管部门的整体工作表现和对应急事件的处理情况对分管部门进行排名后上报主席,主席结合分管主席上报的分管部门的名次,从学生会整体工作情况对学生会所有部门进行排名,根据排名,部门成绩从20、19.5、19……开始递减,报秘书处备案。 2.常规考核:根据各部门成员的会议考勤、值班考勤和任务完成情况、应急事件处理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条例见第二部分第一条。常规考核的成绩汇总后除以本部门的人数得出平均数,然后对平均数进行排名,排名后按照由高到低分别20、19.5、19……开始递减,报秘书处备案。 3.活动考核:立足部门岗位职责,举办适合的活动。根据活动的举办节点、举办质量、举办效果进行量化考核。考核条例见第二部分第二条。活动考核的成绩汇总后除以本部门的人数得出平均数,然后对平均数进行排名,排名后按照由高到低分别20、19.5、19……开始递减,报秘书处备案。 4.项目化管理考核:此项为附加分(1-10分),学生处工作人员根据临时性工作或者应急性工作的内容,结合学生会干部的实际能力,择优安排专人负责,根据项目的完成效率、效果等给予1-10分的评价,直接加入部门成绩。 5.社会服务:折算择时加入部门考核。 (二)主席团成绩=分管主席分管部门的平均成绩+项目化管理成绩+常规工作+社会服务 1.分管主席分管部门的平均成绩:将分管部门成绩汇总除以分管部门数得出分管部门的平均成绩。 2.项目化管理成绩:此项为附加分(1-10分),学生处工作人员根据临时性工作或者应急性工作的内容,结合主席团成员的实际能力,择优安排专人负责,根据项目的完成效率、效果等给予1-10分的评价,直接加入分管主席个人成绩。 3.常规工作。 4.社会服务。折算择时纳入考核。 (三)院系学生分会考核成绩=各院系学工通讯成绩+项目化管理成绩 1.学工通讯中各院系的成绩直接作为各院系学生分会成绩的一部分(50分)。 2.项目化考核是学生处根据工作实际,单独安排各院系学生分会负责人完成的特殊工作,根据完成情况和名次分别从10、9.5、9……递减加分。 注意:以上考核每周进行一次,遇到节假日核算时间顺延或者提前。核算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和主席团成员、二级学院学生会负责人签字。 二、学生会部门、成员个人考核 学生会干部量化考核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基础量化分为200分,按考核量化标准给予相应的加分或扣分。 量化分低于160分给予警告处分;量化分低于120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量化分低于100分撤职试用;量化分低于80分给予撤职处分。 学生会部门考核成绩是由部门成员的考核成绩和业绩决定的。 学生会成员个人考核=200分+(—)常规考核+(—)活动考核+(—)期末个人附加分+(—)其他事项分(特殊时间、事情适用) (一)常规考核 1.常规工作 (1)学生会各部需要交的任何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上交学生会办公室(或者秘书处),每晚交一节课扣部内考核5分,累计计算。超过一天的,部长写出检查交学生会办公室(或者秘书处),转分管主席批阅后转学生处阅批。 (2)在学生干部集合、执勤、值班中,迟到的扣2分,未到的扣本人5分,两次未到除相应扣分外通报批评并检讨。超过三次(包括三次)未到的提请主席团处理。 (3)各部人员若有不服从管理、应付工作的,发现一次扣该成员量化分10分,两次以上(包括两次)除相应扣分外通报批评并检讨,严重者提请主席团处理。 (4)正常工作中应该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处理,发现部内成员有徇私舞弊者立刻撤职,相关部长负连带责任,并做出书面说明。部内连续出现两次,相关部门责任人要向主席团做出说明,每次扣部内和个人20分。 (5)各部门查到有问题的院系时,应该按规定开出违纪报表及时报学生处,,工作中严禁与学生本人,特别是学校各级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发生冲突。出现一次立即通报批评,两次撤职试用,且每次扣部内和个人考核分10分。三次及以上提请主席团处理。 (6)部门工作中实行“部长总体负责制”。副部长和干事分工上实行“一人一岗制”与“分管与全面负责制”。每人在部内分工中都要有岗位、有职责,不能吃大锅饭。每发现一处扣部内和个人考核10分,限期整改,到期不整改者再加扣10分。再不完成者立即罢免相关责任人职务。 (7)严肃请假规定,学生会副部长以上级别主要学生干部请假必须向学生处分管学生会领导老师请假,学生会干事请假需要向部门主要负责干部请假,所有学生干部请假必须到学生会办公室(或者秘书处)备案,不到学生会办公室(或者秘书处)备案者,在学生会部内属于无效请假,每人次扣5分。请事假每节课扣1分,公事、病假不扣分,学生会干部学期请事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5天。请假结束应到学办(或者秘书处)销假,否则按照假期延续处理(每节课扣2分)。 (8)所有学生干部负责人对自己的一切签字负全部责任,按照规定程序认真审核,如果已经签字落实的工作出现更改情况,全部属于工作失误。每次扣10分。累计出现三次提请主席团处理。 (9)工作中出现工作失误者,视情节严重扣部内和个人考核5-20分。累计出现两次严重工作失误撤职。 (10)学上会干部上课迟到每人次扣5分,旷课每人次扣10分。上课期间出现违纪行为每次扣10分,两次以上(包括两次)除相应扣分外通报批评并检讨,直至撤销学生会干部职务。 (11)任何学生干部的任免都有学生处做出,未经正常程序审批,部内私自加人或减人者,每次扣部门20分。 2.会议 (1)对于学生干部会议,迟到每人次扣2分,旷会每人次扣10分,旷会两次者通报批评并作出检讨,旷会三次立即撤职。在会场中违反会议纪律者每人次扣5分,开会中不带笔和笔记本的每人次扣5分,请假者扣1分。公事、病假不扣分,但是必须向学生会办公室(或秘书处)说明,否则照样量化考核。 (2)对于会议记录,学生会办公室(秘书处)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按照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划分,分别给予+3、+2、+1、-3处理。 (3)对于学生处、主席团召集各部门负责人的相关会议内容,各部负责人必须及时、完整的把会议精神传达给各部成员。且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学生会办公室(秘书部)第一次查到部内成员没有会议记录的,每人次扣5分,并在合适的时间开补会。第二次扣10分,并开补会,第三次提请主席团、学生处撤销其职务。如果会议内容传达了,但是未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的,每项工作扣10分,达到两项以上者,部门写出检查交学生会办公室(或者秘书处),学生会办公室(或秘书处)交主席团和学生处。 3.值班 (1)各值班干部按照所分的值班区域,在预定的值班时间十分钟前到学生会办公室(或秘书处)签到,迟到者扣2分,旷值一次扣10分,如出现两次,将通报批评并作出检讨,出现三次以上者除通报批评外,还要在全体学生干部会议上作检讨,情节严重者提请主席团、学生处给予撤职试用或者撤职处理。 (2)学生干部在值班过程中,要对值班事宜充分完成,对于值班走形式不起任何作用,不整改等视情节轻重,给予扣个人5-10分处理,并扣部长量化5分,出现两次提请主席团、学生处处理。 (3)值班干部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表,各项表格填写不认真的扣5分。当天值班的学生干部必须佩带工作证,不佩带者一次扣5分。在岗期间必须认真工作,不得擅自离岗,擅自离岗者一次扣5分。 (4)值班结束后必须到学生会办公室(秘书处)签退,否则按旷值处理,同时上交检查记录,但不能提前签退,早签或不签者一次扣2分。在岗人员必须注意自身形象,以身作则,认真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各项工作。违纪行为一次扣10分。不能徇私舞弊,不能滥用职权,如发现立即撤职。 (5)值班人员因值勤、值班造成不良后果者,或在其他工作中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理,部长或主席团成员写出书面检讨交学生会办公室(或秘书处),学生会办公室(秘书处)交主席并提请学生处处理。 (6)在学院日常的检查工作中,学生会各部管辖区内,实行责任到个人的奖惩原则,由部门成员同时发现者,则将该项分数按参与查处的人数平均后加分;在检查的过程中,各部门要做好违纪同学的核实工作,检查其有效证件,确保违纪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对于无证件的同学,要联系其班长或系部学生会干部来将其领回,由系部领导进行处理 (7)查处在校院内盗窃、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违法违纪行为,每次加10分;查处翻墙、越窗、攀越建筑物、破坏公共设施等违纪行为,每次加5分;查处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电饭锅、电磁炉、电水壶、热得快、电热毯等)、私扯电线、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每次加5分;查处在校内经营,乱发小传单、小广告等违纪行为,每次加5分;查处晚休时间通宵上网等违纪行为,每次加5分;查处在教室、宿舍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吸烟喝酒等违纪行为,每次加5分;查处践踏草皮、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贴乱画等违纪行为,每次加2分;查处在公共场所男女有过激亲密行为,每次加2分 ;查处上述未列出的违纪行为,视其违纪程度,分别加2—10分。 (8)各部门除值班时间以外在周末或假期中,因学院有临时性或应急性工作而加班,能较高质量完成任务者,每次给予加班者加10分/人。 3.学生干部形象 (1)衣着得体,不穿奇装异服,发现每人次扣5分。 (2)男女生正常交往,有不文明现象者,每人次扣10分。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提请主席团、学生处处理。 (3)不能以学生会名义干私人事情,发现者立即撤职。 (4)公平、公正处理工作,如果不公平、公正,发现每人次扣10分,且本人及部长写出书面检查。 (5)提倡文明管理与文明服务,如果与政策背道而驰者每人次扣10分,本人及部长写出书面检查。 (6)大型活动,全体执勤学生干部全部着正装,发现一例,每人次扣10分。 (二)活动考核 1.各部门立足本部门职责,每个月初向活动主席申报活动项目,活动主席制作配档表,对于配档表中的活动,开展的加10分,不开展的扣10分。活动开展必须有申请、活动方案,活动结束后必须有活动总结。只要有一项未交,每项扣5分。 2.各部门承办的学校大型活动根据举办的质量和师生的反响,给予1-5分的部门加分。 3.各部门承办的活动参加国家、省、市、县级比赛中,获得国家级前三名的分别给予部门和个人加30、25、20分加分(省级分别加25、20、15,市级分别加20、15、10分,县级分别加15、10、5分)。在各类比赛中获得第一名的项目活动负责人直接认定为省级优秀毕业生、市级优秀毕业生或者校级优秀毕业生。 (三)期末个人附加加分 1.开会全勤(不早退,不迟到)的加30分。 2.特大型活动保质保量完成的加10分。 3.与他人团结合作,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团队精神突出加部内考核或个人量化10分。 4.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的每次加30分。 5.每次考试成绩在班级前10名的加10分。 6.获奖学金的,根据奖学金类型(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给予加20—80分。 7.各项工作得到领导的好评,同学满意,给予加部内考核和个人量化10分。 (四)其他事项分(特殊时间、事情适用) 1.假期值班:假期值班工作考核同上,量化时双倍考核。 2.考试期间:各项量化双倍考核。 3.应急性工作:须及时无条件完成指定任务,应急性集合无正常理由不到者每人次扣部内考核10分。早退每人次扣部内5分。应付工作每人次扣5分。不服从管理每人次扣部内考核20分并通报批评。工作优秀的给予加部内考核或个人量化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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