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面上项目立项实施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9.05.08•【字号】陕科发〔2019〕4号•【施行日期】2019.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建立健全省级科技计划管理制度体系,规范省级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的管理,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和项目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7〕22号)精神,我厅制定了《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管理办法(暂行)陕西省科学技术厅2019年5月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项目申报与立项第四章项目实施第五章项目验收与成果管理第六章监督与评估第七章附则附件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管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凝聚和培养科技人才,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和项目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7〕2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8〕38号)及中省有关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设立宗旨是:强化基础研究,瞄准科技前沿,推动原始性创新,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既出高水平成果,又出高层次创新人才;加强应用基础研究,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促进陕西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贯彻“尊重科学、发扬民主、促进合作、激励创新”的原则。
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和陕西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加强创新源头供给。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4.02.07•【字号】冀科金〔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冀科金〔2024〕1号各有关单位:省科技厅研究编制了2024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电子版请在省科技厅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
请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推荐项目。
申报及推荐审核项目须通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科技管理”—“科技计划”—“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在线操作。
在项目申报前,请务必认真阅读申报流程。
申报项目采用“无纸化”方式,只需在线提交、审核电子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无需在申报阶段报送纸质材料。
申请人网络受理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3月7日17:00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17:00依托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3月14日17:00业务咨询电话: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0311-66505379 85815545 85817132项目综合服务平台技术支持:*************82620020监督电话:*************附件: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2月7日附件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一、总体安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基础研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对基础研究工作部署,坚持“四个面向”,坚持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统筹推进,瞄准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成长性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基础研发需求,以重大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为主线,凝聚创新合力,培养基础研究人才团队,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融通创新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提供源头支撑。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3.12.15•【字号】•【施行日期】2023.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科技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各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研究的决策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24年度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首批申报工作。
根据《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辽科发〔2022〕17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锚定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提出的打造“六地”目标定位,围绕创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和打造国家重大技术创新策源地,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坚持自由探索与战略导向相结合,聚焦四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产业集群建设,立足于塑造战略科技力量、壮大基础研究人才队伍、加强优势基础学科领域方向建设和取得一批重大原创性成果,重点支持在数理、化学、生命、地球、工程与材料、信息等重点优势领域开展“从0到1”的引领性、前瞻性、原创性的基础研究;重点支持围绕增材制造、细胞治疗、智能计算、元宇宙、柔性电子、量子科技、氢能和储能等领域方向,开展未来产业基础科学研究和非共识创新研究。
二、计划设置首批启动2024年度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和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计划的项目申报工作。
——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支持毕业三年以内的博士研究生围绕四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重点产业集群建设、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生命健康等重点任务中的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支持自由探索和勇于原创,培育储备一批科研人才。
云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云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年11 月27 日云南省科技厅第11 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xx 年4 月20 日起施行。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xx 年3 月20 日(此件主动公开)云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云南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国科发基〔xx〕539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云政发〔xx〕21 号)、《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告第46 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财教〔xx〕367 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实验室是云南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学科发展、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开放共享先进创新资源的重要基地。
其主要任务是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和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科技领域和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获取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创新源泉和包容开放的创新环境,同时,为培养国家重点实验室奠定基础。
第三条重点实验室是依托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其他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机构而建设的科研实体,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体制。
(一)以基础研究为主的重点实验室主要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以进一步提升云南的知识创新能力和学术影响力为主要目标,瞄准科技前沿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
(二)以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的重点实验室主要依托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其他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机构建设,以为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突破提供理论研究支撑为目标,开展以应用为导向的产学研合作,引领和带动行业技术进步。
第四条重点实验室实行分类管理,坚持多方投入、定期评估、择优支持、动态调整、开放共享的管理模式,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人工智能领域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和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人工智能领域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和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3.11.08•【字号】•【施行日期】2023.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人工智能领域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和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科技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各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振兴新突破行动部署,积极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创新发展,决定开展人工智能领域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及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聚焦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建设,经过广泛征集、组织凝练、专家论证等程序,发布重大专项项目榜单8项(附件1)、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6项(附件2)、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指南11项(附件3)。
1.科技重大专项。
坚持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强化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推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传统优势行业领域,重点鼓励基于国产基础软硬件开展技术研发和示范验证。
项目采取“揭榜挂帅”方式实施,要求由辽宁省内注册的企业申报,须联合省内外高校、院所、企业共同揭榜。
针对同一个榜单任务,有多家优势团队、存在多种技术路线可能的,探索实施“赛马制”竞争,对两个及以上的项目同时予以立项,实施平行资助,制定“里程碑”节点,根据考核情况优中选优或联合推进。
揭榜单位应结合相应榜单的具体要求,通过签署产学研合作协议等方式,明确约定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专项经费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并作为申请书的附件材料提交。
省级财政资金采取定额支持方式,“揭榜挂帅”项目单项支持强度为300万元、500万元2档。
2.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对标国际前沿,聚集国家发展战略方向,发挥高层次人才团队核心作用,培育有望产生重大影响的研究成果。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5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人才团队托举项目接受一次性补正的通知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5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人才团队托举项目接受一次性补正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24.08.08
•【字号】
•【施行日期】2024.08.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5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人才团队托举项目接受一次性补正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25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人才团队托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我厅对申报项目进行了形式审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决定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单位可登录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具体理由,如对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可在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4日17:00前通过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向省科技厅提出补正申请。
近期,我厅将通过厅门户网站发布及短信通知的方式告知补正结果,请留意相关信息。
系统问题请咨询科创中心赵老师:*************187****2362
形式审查问题请添加微信群:
附件:2025年贵州省一次性补正资料操作手册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8月8日。
切实加强科技项目管理保障项目高效顺利实施

到位情况 ;项 目经费会计 核算情况 ;项 目经费预算
请 ,申报单位可在一定 的时间 内编制项 目可行性研 执行情况 ;设备购置 、管理使用情况 ;项 目实施期 究报告 ,经科技主管部 门出具审核意见后 ,报送省 间已取得 的绩效 ;单位财务信 息质量 ;项 目经费管
划 ,计划综合 管理部 门负责组织项 目终审 。
2 . 3 科 技 项 目 中期 管理
2 . 3 . 1 项 目监 理
报告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将承担专项审计并提交审 计报告 ,对项 目执行情况和经 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
全 面 评 价 。最 后 ,在 中介 机 构 和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开 展 执 行 情 况 及 中介 的检 查评 估 工 作 进 行抽 查 。
1 科技 项 目管 理 的 目的意 义
南 省 科 技 计划 项 目验 收 管理 实 施 细 则 ( 暂 行 )》等 文件 ,云 南 省科 技 厅 对 所有 立 项 支 持 的项 目进 行 全
科 技项 目管 理 主 要 是 指课 题 从 项 目申请 立 项 、
组织 实施 、检 查 评估 、结 题 验 收 、成 果 鉴 定 、成 果 程跟 踪 监督 。 申报 、示 范 推 广 的 全 程 管 理 。 项 目管 理 遵 循 依 法 2 . 1 科 技 项 目指 南发 布及 受理 行 政 、明确 职 责 、管理 公 开 、精 简高 效 的原 则 ,其 每 年年 初 ,云 南 省科 技 厅 将 按 照全 省 科 技 发 展 目的是 使 科 技 项 目的管 理 实 现 制度 化 和科 学 化 ,保 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结合年度工作 重点 ,由 证科 研 计 划 项 目圆满 完 成 ,提 高科 技 经 费 的利用 效 分 管 计 划 部 门提 出年 度 计划 建 议 ,计 划综 合 管理 部 率 。通 过 对 科 技 项 目科 学 有 效 的 管理 ,可 及 时 掌握 门统 筹 年 度 计划 建 议 ,提 出年 度 科 技 计 划议 案 ,报 科技 计 划 项 目组 织 管理 、执 行 进展 情 况 ,协 调 和解 厅 长 会 议 审 定后 ,发 布 年 度各 科 技 计 划 项 目选 题 指 决项 目实 施 过 程 中存 在 的 主要 问题 ,且 督 促 项 目承 南 。项 目的 申报不 再 受 申报 时 间 和 申报 数 额 限制 , 担单 位 按 时 、按 质 、按 量 完 成 各项 经 济 技 术 指标 及 符合 项 目申报 指南 要 求 ,实行 随 时 申报 随 时受 理 制 预期 目标 。
科技立项计划方案

科技立项计划方案一、立项背景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突飞猛进的进步,我们所处的世界也在不断地改变。
在这样的环境下,科技创新已经成为了推动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的基础和支撑。
为了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和加快技术进步的步伐,本项目计划立项。
二、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本项目名称为“科技创新项目立项计划”。
2. 项目领域本项目旨在推进科技创新,在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中展开研究和实践。
3. 项目目标本项目的目标是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企业的技术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积极推动企业向高质量、高效益、高成长的方向转型发展。
4. 项目内容1.研究团队本项目将组建一支优秀的研究团队,由领域相关的专家、学者和工程技术人才组成,他们将共同合作,完成本项目的研究和实践工作。
2.项目研究本项目将开展对当前国内外领域新技术、新发展等方面的研究和调查分析,在此基础上,深入探讨技术应用和技术创新,提供远见卓识的科技立项计划。
3.研发成果本项目将通过对行业技术和科学研究的投入,实现关键技术的突破和产品的创新,为企业提供实用的研发成果。
4.技术培训本项目将会为企业建设相关的技术研发平台,并为相关人员开展技术培训,提高人员的技术素质和研发能力,搭建优秀的技术创新平台。
5. 项目实施周期本项目计划实施周期为两年,分为前期筹备期、中期实施期和后期总结期。
三、项目预算按照本项目的研究内容和实施计划,预计需要投入资金共计500万元。
四、经济效益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望提升企业技术能力和产品的质量和效益,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五、风险评估1.技术风险:在研究和实践过程中,由于相关技术的用途和效果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和变数,企业需要对技术风险做出合理评估,并做出相应应对措施。
2.财务风险:由于本项目的实施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和长期的资金压力,企业必须做好财务风险的评估和控制,明确合理的财务预算和风险分析,防止财务风险对企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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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面上项目立项实施方案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11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云科计发〔2011〕2号)要求,2011年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面上项目(简称面上项目)实行备案核准制的立项方式,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题范围 2011年面上项目包括面上资助项目和面上自筹项目,选题范围包括下述8个领域: (一)农业; (二)资源与环境; (三)人口与健康; (四)新材料与矿冶科学; (五)工程技术学科; (六)信息科学; (七)基础学科; (八)管理科学。
二、申报条件 (一)云南省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在职中青年科技人员,年龄在48周岁以下,可申报面上项目。 (二)申报项目负责人须是项目实际主持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云南省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每年投入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三)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或指导)研究: 1. 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已离退休科研人员、申请单位的兼职科研人员。 2. 在研的云南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数(含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超过2项;累计已主持面上项目超过3项(含)。 3. 主持的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未按期结题验收(包括延期),项目仍处于在研阶段的。 4. 已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国家支撑计划项目和重大专项项目的。 (四)每个面上资助项目省科技经费资助5万元,申报单位需按1∶0.5比例配套经费。每个面上自筹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资助经费5万元。 (五)申请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即2011年10月至2014年9月。
三、项目备案名额分配 2011年面上资助项目备案总数控制在160项以内,面上自筹项目原则按面上项目资助数同等备案。 (一)面上资助项目备案名额分配原则 2011年面上项目备案名额分配,坚持与争取国家基金项目经费挂钩的原则,鼓励云南省各单位积极争取国家基金项目;同时对基础研究相对薄弱单位,在一定时期内予以政策性扶持。 1. 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根据该单位近3年获得国家基金项目数,同时参考上一年度分配备案名额数量,作为该单位2011年备案项目数的主要依据, 2. 未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省科技厅给予该单位每年1项,连续3年支持。鼓励其加强学科建设和培养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该部分项目,实行目标管理,要求申报单位认真分析单位的科研实力,围绕未来3年内获得国家基金项目的目标,组织策划推荐本单位面上资助项目。若3年内未能实现目标,省科技厅将暂停支持。 (二)面上自筹项目备案原则 1. 已分配面上资助项目名额的单位,所申报的面上自筹项目应与面上资助项目同时完成立项程序,推荐的自筹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推荐的面上资助项目数。 2. 未分配面上资助项目名额的单位,由本单位按照立项程序完成项目遴选后,向省科技厅推荐面上自筹项目1项,经省科技厅备案核准后下达计划。
四、立项程序 (一)面上项目的备案核准实行分类分层管理 1. 分配到备案名额的单位,由本单位负责组织申报受理、形式审查、专家评议、单位推荐、签订项目任务书和日常管理;面上资助项目和面上自筹项目同步进行。 2. 未分配到备案名额的单位,拟推荐面上自筹经费项目的,由本单位负责组织申报受理、形式审查、专家评议、单位推荐、签订项目任务书和日常管理;并由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审查符合程序要求,签署推荐意见并备案。 (二)具体程序 1. 发布通知 各有关单位在收到《通知》后,应在本单位公开发布申报通知,本单位负责科技管理部门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2. 组织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实行自由申请,实事求是地认真填写《云南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按本单位规定时限提交科技管理部门。 3. 形式审查 科技管理部门根据选题范围和申报条件,对申报的面上项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凡不符合选题范围和申报条件、《申请书》撰写不合格或手续不完备的项目不得进行评议。 4. 专家评议 (1)各单位针对申报项目实际情况,按农业、资源与环境、人口与健康、材料与矿冶、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基础学科和管理学科,组成以单位学术委员会为主并邀请外单位同行专家为辅的评议专家组(外单位同行专家应达1/3以上)。每个评议专家组由5—7名专家组成,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评议专家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造诣高、学术思想敏锐、学风严谨、办事公道; 二是专家组的构成,应专业对口,知识结构合理,兼顾不同学术观点。 (2)专家评议应在听取项目组汇报,对评议项目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各位专家对本组的评议项目逐项独立提出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议意见。专家组负责对每位专家的评议意见进行统计、归纳,形成每一具体项目的专家组意见,明确推荐意见或不推荐理由。 (3)专家组意见经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汇总后,提交单位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出本单位面上资助和面上自筹项目数的推荐意见。 (4)拟推荐备案面上资助和自筹项目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5. 推荐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后,以申报单位(或属地科技管理部门)的名义向省科技厅报送立项推荐函,同时附项目申请书3份(包括电子文本)和专家评议意见1份,于2011年7 月30日以前报送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逾期不再受理。 6. 核准 对各申报单位推荐的备案项目,由基础研究处提出初步核准意见,报分管厅领导审批,并提交省科技厅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下达立项计划项目通知。 7. 签订项目任务书 立项下达的项目,由本单位技管理部门与承担人签订《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和《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书》,并负责日常管理。项目任务书及经费预算书报送省科技厅各3份备案(厅基础研究处、发展计划处、条件财务处各1份)。 申报材料下载:《云南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2011年版)、《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和《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书》可登陆云南省科技厅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ynstc.gov.cn。
附件 2011年应用基础研究面上项目推荐备案控制数表
序号 依托单位 国家基金项目获得数 备案项目
控制数 08年 09年 10年
1 云南大学 40 57 68 20
2 昆明理工大学 37 51 69 20
3 云南师范大学 16 16 26 8
4 云南农业大学 19 17 21 8
5 昆明医学院及附属医院 18 24 30 8 6 西南林业大学 10 10 14 6
7 云南财经大学 5 7 6 4
8 云南中医学院 0 4 6 3
9 大理学院 5 7 8 4
10 云南民族大学 0 3 4 3
11 云南警官学院 0 0 0 1
12 昆明学院 1 0 3 2
13 楚雄师范学院 1 2 1 2
14 曲靖师范学院 0 0 1 1
15 红河学院 0 0 1 1
16 玉溪师范学院 1 0 0 1
17 文山学院 0 0 0 1
18 保山学院 0 0 0 1
19 昭通学院 0 0 0 1
20 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0 0 0 1
21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 0 0 0 1
22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0 0 0 1
23 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 35 22 28 5
24 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 20 10 22 5
25 中科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 7 11 12 3
26 中科院云南天文台 10 16 14 4
27 中国医科院医学生物研究所 0 4 1 1
28 云南省农业科学院 5 2 10 8
29 昆明贵金属研究所 2 0 1 2
30 省机械设计院 0 0 0 1
31 省气象局 0 2 2 1
32 云南省地质科学研究所 1 0 0 1
33 云南省地震局 0 1 2 1
34 云南省林业科学院 0 0 2 1 35 云南省畜牧兽医研究院 0 0 1 1
36 云南省草地动物研究院 0 0 0 1
37 云南省药物所 0 0 0 1
38 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 1 1 2 2
39 云南省寄生虫病防治所 0 1 0 1
40 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所 1 1 1 1
41 文山三七研究院 0 0 0 1
42 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0 0 0 1
43 云南省热带作物研究所 0 0 1 1
44 中国林科院资源昆虫所 1 1 2 1
45 昆明食用菌研究所 0 0 0 1
46 云南省烟草农业研究院 1 0 1 1
47 云南省粮油科研所 0 0 0 1
48 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 1 4 1 3
49 云南省中医医院 0 1 1 2
50 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 0 0 1
51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1 1 2 2
52 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0 3 1 2
53 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0 0 0 1
54 云南省第四人民医院 0 0 0 1
55 昆明市延安医院 1 0 0 1
56 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 0 0 0 1
57 昆明市中医医院 0 0 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