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国家卫生城镇标准(2021 版)指导手册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及释义

国家卫生城镇标准(2021 版)指导手册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及释义七、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原文】(三十八)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实现健康目标相适应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持续降低。
【标准释义】1.政府切实履行发展卫生健康事业的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实现健康目标相适应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
2.卫生总费用是全社会用于医疗卫生服务所消耗的资金总额,由政府卫生支出、社会卫生支出和个人卫生支出三部分构成。
政府健全卫生健康领域相关投入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卫生健康领域投入力度,履行政府保障基本卫生健康服务需求的责任。
建立结果导向的卫生健康投入机制,开展卫生健康投入绩效监测和评价。
要持续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减轻居民医疗卫生费用的个人负担。
【标准原文】(三十九)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控措施,建立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落实“四早”要求,压实“四方责任”,甲、乙类法定传染病发病情况稳定。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和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符合有关规定。
近 3 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
【标准释义】3.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控措施,建立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要求,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把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1)辖区政府加强组织领导,组建高效有序的防控指挥工作体系,组织制定属地重大传染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培训和演练,做好人员设施设备和物资储备。
(2)辖区内各行政部门制定适合本行业特点的重大传染病防控方案和技术指南,指导所辖行业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坚持疫情防控“五有”要求,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2x版)指导手册

七、公共卫生与医疗 服务类
八、病媒生物预防控 制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 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全民健身条例 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 事项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消毒管理办法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2x版)指导手 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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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
管理条例
生活Leabharlann 卫生城市法律法规内容摘要
全书对照2014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逐条进行了解释,有着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对新的标准进行释义, 更好地指导城市开展卫生创建工作,是创建城市的迫切需求。全国爱卫办组织专家编写的释义,不仅是培训系统 内工作人员的用书,而且也是各个城市指导工作的重要参考,有着良好的市场前景。
全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卫医发〔2006〕240号)

【发布单位】卫生部【发布文号】卫医发〔2006〕240号【发布日期】2006-06-30【生效日期】2006-06-30【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卫医发〔2006〕2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直属有关单位,有关部委卫生局(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并作为卫生部1994年制发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的第十一部分。
现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2.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六年六月三十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二、床位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合理配置。
至少设日间观察床5张;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设一定数量的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但不得超过50张。
三、科室设置至少设有以下科室:(一)临床科室: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
(二)预防保健科室: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
(三)医技及其他科室: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药房、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间。
四、人员(一)至少有6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9名注册护士。
(二)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三)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
国家卫生城镇标准(2021 版)指导手册城市数据评价指标

城市数据评价指标1.国家卫生县或国家卫生乡镇目标值:≥1 个定义:经全国爱卫会命名的国家卫生县或国家卫生乡镇。
计算公式:无。
备注:申报国家卫生城市的统计国家卫生县,创建城市应有1 个及以上县获得国家卫生县命名。
申报国家卫生县的统计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县应有1 个及以上乡镇获得国家卫生乡镇命名。
2.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目标值:≥90%定义:创卫城市群众对城市卫生状况满意程度。
计算公式: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对该城市卫生状况满意的群众数量/该城市参与卫生状况满意率调查的群众数量)×100% 备注:开展卫生创建的城市或县可委托有资质的调查机构或第三方组织,通过抽样调查,随机抽取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社区居民、单位职工、学生、游客等群体,采取问卷调查、电话随访、街头拦访等多种形式,调查群众对城镇卫生状况的满意程度。
3.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目标值:≥23%或持续提升定义:18 岁及以上人群中具备基本健康素养者的比例。
计算公式: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某时期某地区具备基本健康素养的人数/同期该地区健康素养调查总人数)× 100%备注:无。
4.建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社区比例目标值:100%定义:建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社区比例。
计算公式:建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社区比例=(年末建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社区)/年末该地区社区总数×100%备注:应设置一种及以上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包括球类运动场地、健身步道、室外健身器材、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馆等。
5.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的比例目标值:>38.5%定义:某时期某地区经常体育锻炼人数占比该地区同时期常住人口数48的比例。
计算公式: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的比例=(某时期某地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该地区同时期常住人口总数)×100%备注: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的制度,报经本地区统计部门批准开展本地区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得出本地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情况。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资料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提纲创卫基本知识问答(一)何谓“创卫”?答:“创卫”是创建卫生城市的简称,卫生城市分省级、国家级两个级别。
1989年10月,全国爱卫会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改善城市卫生面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在全国开展了卫生城市检查评比活动,拉开了创卫序幕。
从1990年至今,全国爱卫会共命名了,我省的成都市、泸州市、绵阳市、攀枝花市已成功创建为“国家卫生城市”。
97个“国家卫生城市”(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有什么作用?答:国家卫生城市是一个城市综合功能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市委、市政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际化、市场化、人文化、生态化”发展理念,把我市建设成具有广安特色的现代化城市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管理,改变城市面貌,改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扩大广安知名度和美誉度、影响力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能给老百姓带来什么实惠?答: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在城市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能使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快速发展,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得到显着改善,生态与居住环境得到不断优化,城市管理与服务能力得到整体提升,居民健康卫生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彻底改变城市脏、乱、差的面貌,使我市成为水碧、天蓝、地绿、干净、整洁、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与实力的现代化文明城市,让老百姓生活的更加安逸、舒心。
(四)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有哪些方面?20答: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有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社区和单位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10个大项目。
这明确告诉我们,创卫要做的事情涉及多个部门、多项工作,“打扫卫生”仅是其中的一个具体工作。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

七、规章制度
制定人员岗位责任制、在职教育培训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各项卫生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此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部分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由医院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根据当地实际和原医院规模等情况,给予一定过渡期,逐步调整功能和规模,达到本标准要求。
第四章 外出健康体检
第二十三条外出健康体检是指医疗机构在执业地址以外开展的健康体检。
除本规定的外出健康体检,医疗机构不得在执业地址外开展健康体检。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可以在登记机关管辖区域范围内开展外出健康体检。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开展外出健康体检前,应当与邀请单位签订健康体检协议书,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受检人数、体检的项目和流程、派出医务人员和设备的基本情况等,并明确协议双方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的《目录》应当向登记机关备案;不设床位和床位在99张以下的医疗机构还应向登记机关的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用医疗技术进行健康体检,应当遵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规定,应用的医疗技术应当与其医疗服务能力相适应。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尚无明确临床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程的医疗技术用于健康体检。
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于外出健康体检前至少20个工作日向登记机关进行备案,并提交以下备案材料:
(一)外出健康体检情况说明,包括邀请单位的基本情况、受检者数量、地址和基本情况、体检现场基本情况等;
(二)双方签订的健康体检协议书;
(三)体检现场标本采集、运送等符合有关条件和要求的书面说明;
(四)现场清洁、消毒和检后医疗废物处理方案;
第九条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规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健康体检的质量。
卫医发〔2006〕240号,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2006〕240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并作为卫生部1994年制发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的第十一部分。
现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2.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二○○六年六月三十日附件1: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二、床位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合理配置。
至少设日间观察床5张;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设一定数量的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但不得超过50张。
三、科室设置至少设有以下科室:(一)临床科室: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
(二)预防保健科室: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
(三)医技及其他科室: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药房、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间。
四、人员(一)至少有6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9名注册护士。
(二)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三)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
(四)设病床的,每5张病床至少增加配备1名执业医师、1名注册护士。
(五)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五、房屋(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二)设病床的,每设一床位至少增加30平方米建筑面积。
六、设备(一)诊疗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观片灯、体重身高计、出诊箱、治疗推车、供氧设备、电动吸引器、简易手术设备、可调式输液椅、手推式抢救车及抢救设备、脉枕、针灸器具、火罐。
卫医发〔2006〕240号,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 2006 〕 240 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并作为卫生部1994 年制发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 号)的第十一部分。
现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2.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二○○六年六月三十日附件 1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二、床位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合理配置。
至少设日间观察床 5 张;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设一定数量的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但不得超过50 张。
三、科室设置至少设有以下科室:(一)临床科室: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
(二)预防保健科室: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
(三)医技及其他科室:检验室、 B 超室、心电图室、药房、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间。
四、人员(一)至少有 6 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9 名注册护士。
(二)至少有 1 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 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 1 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三)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 1 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具有 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
(四)设病床的,每 5 张病床至少增加配备 1名执业医师、1名注册护士。
(五)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五、房屋(一)建筑面积不少于 1000 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二)设病床的,每设一床位至少增加30 平方米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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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一、布局与环境分区合理;标识标牌规范清楚;服务环境和设施整洁、舒适、温馨,卫生间设施良好,干净整洁、无异味;设立服务等候区并配备适当座椅;全面禁烟。
二、外部环境门前三包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清扫保洁到位,无散落垃圾和烟蒂;雨水井无积水,篦子无垃圾杂物;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停乱放现象。
建筑外墙整洁美观,无残墙断壁和涂鸦广告。
门前道路路面平整,无破损、坑洼和积水。
门外牌匾户外广告、牌匾设置规范---无破损、残缺等。
牌匾大小款式基本一致,无悬挂LED灯箱和占道灯箱广告,无一店多匾和乱悬乱挂现象。
三、内部要求创卫宣传利用电子屏显示创卫公益性标语、口号,无电子屏的,利用外墙、透视墙外等位置设置硬质创卫宣传标语或口号。
玻璃门、窗和楼梯墙壁禁止张贴或悬挂宣传标语或条幅。
健康教育有健康教育宣传电子屏或健康教育宣传栏,有健康教育、控制吸烟等内容,定期更换内容(每两个月更新一次),健教宣传页面要有年度期号,落款有医院名称和日期。
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工作,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健康教育活动资料保存完好,管理规范。
控制吸烟所有医疗机构应设立醒目的无烟单位标识,并在明显位置设置规范的禁烟标识。
有单位控烟管理制度,有单位控烟检查记录,无吸烟用具和附有烟草广告物品。
妇产科医院、儿童医院院内全面禁烟且设立禁烟单位标识牌;其他医院规范设立吸烟区,室内外地面无烟蒂。
配置流动控烟劝阻人员,随时劝阻吸烟。
环境卫生院内保持干净整洁,垃圾收集容器内外干净整洁、密闭盖盖儿,无垃圾满冒、外溢和地面污染现象。
有日常卫生保洁人员且着装规范,扫保设备齐全,清扫保洁到位,院内道路及绿化带无散在垃圾和烟蒂,无卫生死角。
环境秩序院内设置车辆停放区域,并设置机动和非机动车辆标识或地标,车辆停放有序;垃圾容器固定地点,各种物品物料码放整齐有序,无乱堆乱放和涂鸦广告等现象。
四、病媒防制院内隐蔽处可根据具体情况,每30米应设置一个毒饵站,毒饵站应大于等于25厘米、有警示标识,及时补充投放毒饵,并应及时清理鼠迹,填补鼠洞。
雨水井里无积水,无垃圾杂物;如有积水,需定期投药消杀。
及时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和栖息地,做到无积水、无垃圾、无杂物、无粪便等,院内病媒生物防制水平达到控制标准。
门口4月-10月有防蝇帘或开启的风幕机,防蝇帘距地面应小于2厘米,两帘间重叠2厘米,风幕机与门同宽,出风口向外倾斜30度。
五、发热肠道门诊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单独设置,醒目标识,三区两通道(发热、肠道与普通门诊分别通道,可设专室,避免交叉感染)分别指引,有醒目的墙体或地面引导标识。
有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备有非接触式体温计、消毒用品、必要的防护物资等。
在呼吸道和肠道疾病高发季节有人员值守,医护人员防护措施规范,统一着装,佩戴帽子、口罩和手套。
六、医疗废物贮存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应有: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医疗废物收集分类、贮存、消毒等相关流程,岗位职责,医疗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制度文件。
定期开展培训,定期监督、检查(查看资料)。
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超过2天;暂存间内不得超量堆放;密闭运输,禁止焚烧医疗废物。
贮存地点要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禁烟标识。
暂存间有密封措施,设专人管理,与外界应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门应为金属材质,并加锁,木门应从外侧包30厘米高铁皮;所有的门缝必须小于等于0.6厘米。
从室外侧不得见未封堵的孔洞和缝隙。
医疗废物的门窗应能防蝇或安装防蝇纱网。
暂存间内地面和高1.0米高的墙裙必须经硬化或磁瓦等防渗处理,室外进入有上水,室内同乡污水处理系统有下水。
暂存间内应配有照明设施,通风设施,紫外线灯和消毒液喷洒等消毒措施。
紫外灯应有使用时长记录,并按要求定期监测紫外灯管强度,定期更换灯管。
暂存间内醒目处应张贴医疗废物分类标识。
定期对废物暂存设施、设备和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应有医疗废物入库登记记录,包含有相关科室、时间、医疗废物种类、重量、经办人签字等内容。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医疗废物专用盛器、专用包装物、专用容器,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有与本市取得集中处置医疗废物资质的单位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合同,并在有效期内,有危险废物转联单。
医疗废物入库与转移联单数量重量应一致。
七、医源性废水医院污水处理由专人处理,并有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关的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应建有污水处理站,设施设备应定期维护,有检修记录,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设施的操作人员应有专门培训。
污水处理应有每年专业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两次,检验项目内容齐全,污水经处理后主要污染物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排放限值。
每日监测污水总余氯2次,并登记。
带有传染病房的综合医疗机构,应将传染病房污水与非传染病房污水分开。
传染病房的污水、粪便经消毒后方可与其他污水合并处理。
八、爱卫组织管理有关于调整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下设科室,有专人负责。
有红头、文号、公章。
有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下设科室,有专人负责。
有红头、文号、公章。
九、预检分诊预检分诊台有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备有非接触式体温计、消毒用品、必要的防护物资等。
一级综合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门诊入口醒目处设置预检分诊台,标识清晰明显。
导诊台、咨询服务台不得与预检分诊台共用。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
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传染病分诊点,并公示开设感染性门诊医疗机构一览表。
感染性疾病科和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预检分诊人员能按照各类传染病预检筛查标准对就诊的疑似传染病患者合理进行分诊并准确登记相关信息。
有医护人员值守;医护人员防护措施规范,统一着装、佩戴帽子、口罩、手套。
十、预防接种门诊预防接种门诊制度上墙,粘贴规范。
在预防接种场所显著的位置公示相关资料。
包括:①预防接种工作流程。
②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预防接种方法、接种禁忌、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等;第二类疫苗除公示上述内容外,还应公示疫苗价格、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费。
③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和接种门诊咨询电话。
④科普宣传资料。
公示的内容遇有变化时应及时更新。
门诊接种日检查接种流程标准:①接种前对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充分告知,详细询问受种者健康状况,确定接种对象,规范填写知情同意书。
②接种中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三查七对,杜绝差错、事故发生。
③接种后告知受种者留观30分钟。
④规范记录接种信息,包括记录疫苗的品种、生产企业、最小包装单位的识别信息、有效期、接种时间、实施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受种者等内容。
⑤增加冷链设备、测温记录、消毒记录。
医护人员防护措施规范,统一着装,佩戴帽子、口罩和手套。
十一、中草药房分类分架,摆放整齐;草药摆放隔墙离地,离地离墙不应小于10厘米;药房环境整洁卫生;有防鼠设施,药房门及门框要能防啃咬,药房门底边距地面缝隙小于0.6厘米,门口设有高度大于60厘米的挡鼠板;若是木门,门及门框包裹高度30厘米的铁皮;无鼠迹;与外界相通的门窗、排风扇、空调管线空洞无破损,孔洞及时封堵,缝隙应小于0.6厘米。
十二、食堂有食堂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内容包括: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有效的健康证明、量化分级管理、食品进货台账。
有控烟标识,室内无吸烟现象。
如营养食堂、员工食堂的食品加工制作地点不同,应分别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后厨环境卫生整洁,瓷砖剥落或吊顶破损应及时修补整齐,填堵好缝隙,无蟑迹、鼠迹。
食堂餐具应提倡热力消毒,消毒后放入保洁柜。
医患餐具应用不同的标识区分开。
环境卫生消毒保洁到位,垃圾桶有盖,垃圾桶内外干净无蝇类孳生。
厨余垃圾规范清运。
冷藏冷冻设施要有生熟食标识,生熟食分开储藏;刀具、砧板等公用厨具生熟分开;冷荤间不加工生肉,达到“五专”(专室、专人、专工具、专冷藏、专消毒)。
门口有防蝇帘,离地面小于2厘米,两帘间重叠2厘米。
室内防蝇设施规范,窗户玻璃或纱窗完好。
食堂入口或通道外安置灭蝇灯,高度1.5-2米,晚上开灯,在光线较暗处的,白天也可以开灯,严禁在食品储存地或食品操作台上方设置灭蝇灯。
对外界风控和外排风扇应安装铁纱网,纱网口且小于等于0.6厘米。
食品库房门应设置高度大于60厘米的挡鼠板,挡鼠板可设置成自动开合或拆卸式,应处于常闭状态;与外界相通的门及门框要能防啃咬,若是木门,则需要门及门框包裹高度大于30厘米的铁皮;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食品原料摆放应离墙离地10厘米以上。
库房无蟑迹、鼠迹。
下水管道篦子的间距或孔径应小于1厘米;所有地漏应加盖,无破损,无缝隙。
厨灶上方安有电风扇的排油烟口安装的铁纱网应加大至4目(约8孔/5厘米)左右。
与外界相通的门窗、排风扇、空调管线空洞无破损,孔洞及时封堵,缝隙应小于0.6厘米。
如小卖部经营食品,须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效的健康证明,不得超范围经营或出售腐败变质食品及过期食品。
十三、厕所二级、三级医院达到一类公厕标准;一级医院达到二类以上建设标准,干净整洁,无臭味。
独立冲水蹲位,有格挡;1.8米高防火、防腐蚀隔断及隔断门;墙面粘砖到顶,防滑地砖。
3.设置洗手盆、面镜、纸盒、废纸篓、挂衣钩等。
厕所内部、入口处应张贴控烟标识,无吸烟现象。
纱窗应完好无损,且处于关闭状态。
有卫生管理制度,有清扫保洁消毒工作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