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音乐新课标解读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新标准”)是在总结近十年课程改革的经验基础上和广泛听取一线音乐老师和一批专家意见后的创新与改革。新标准在原标准的基础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创新和改变:

一、课程性质更加明确

新标准在前言中把音乐课程的价值作了简要的概括,而将原标准中的第一部分“课程性质与价值”改为“课程性质”,因此将原标准的四大价值简练地浓缩为课程的三大性质,改变了原标准中的性质与价值混为一谈的表述方法,课程性质更加明确。并且在课程性质中集中体现了音乐课程的独特性质:人文性、审美性和实践性,其中“实践性”是本次改版的标准中单独在“课程性质”中提出来的,突出了音乐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艺术学科与其他学科的区别,并强调了音乐课程各领域的教学只有通过多种实践形式才能得以实施的必要性。这一观点在后面的教学理念中也得到了进一步的确认。

二、课程基本理念更加综合

原标准中基本理念共有十个,而新标准中将原来分为两个方面表述的基本理念合并为一个,共有五大理念。如审美和兴趣合二为一,改为“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但基本内容没有多大变化,增加了“音乐的情感体验,应以多样化的文化语境出发,以及双基的学习业要与不同的文化认知有机结合”等内容。如原标准中的重视音乐实践和鼓励音乐创造合并为:“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如弘扬民族音乐和理解多元文化合并为“弘扬民族音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将原标准的理解多元文化改为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再如原标准中的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在新标准中也合二为一。同时,修改并提出了“突出音乐特点,关注学科综合”的理念,这一理念的提出我想是鉴于前期课改中一些老师过于强调了学科综合而忽略了音乐特点的做法而提出的,新标准指出要突出音乐特点,并且在表述中具体列举了音乐的不确定性、抽象性以及时间性、表演性和情感性特征,指出这些音乐特点要在教学过程中加以强调和体现。

三、音乐特点更加突出

从新标准提出的课程性质和课程基本理念中以及教学建议中,我们都可以感觉到,这次新颁发的标准更加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如新标准提出的音乐的实践性特点、音乐的不确定性、抽象性以及时间性、表演性和情感性特征,强调音乐课程各领域的教学只有通过聆听、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和音乐编创等多

种实践形式才能得以实施。学生在亲身参与这些实践活动过程中,获得音乐的直接经验和丰富的情感体验,为掌握音乐相关知识和技能、领悟音乐内涵、提高音乐素养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内容标准更加具体

新标准在分学段的内容标准表述上也更加明确和具体,操作性更强,体现在:1.内容标准各年段的表述指向性更强,如:感受与欣赏(注:原标准中是“感受与鉴赏”)的音乐表现要素标准中关于对节拍的感受标准中分1—2年级主要是二拍子和三拍子;3—6年级主要是二拍子、三拍子和四拍子;相对于原标准更明确了。在演奏上,原标准中1-2年级没有提到学习竖笛、口琴、口风琴或其他课堂乐器,但在新标准中在1-2年级中明确提出要学习这些乐器,并在数量上提出能够演奏乐曲1—2首。

2.弘扬民族文化在内容标准中得到具体体现,如在“演唱”的内容标准中在各学段背唱歌曲的要求中明确提出其中要有背唱中国民歌的数量要求,并且在中高年级和初中阶段提出了学习京剧和地方戏曲唱腔的要求。

3.识读乐谱的要求有所提高,如3—6年级原标准只要求能够识读简单乐谱,但新标准中提出“能够跟随琴声视唱简单乐谱,具有初步的识谱能力”。而这个要求原标准中是在7—9年级中提出的。新标准在7—9年级中识读乐谱的要求也相应提高为:具备识谱能力,能够比较顺畅地识读乐谱。

五、设计思路更加清晰

新课标在原来的基础上还增设了一块内容——课程设计思路,其中包括了:凸显音乐课程的美育功能,以音乐活动方式划分教学领域;设计丰富的音乐实践活动,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正确处理音乐知识、技能的学习与审美体验和文化认知的关系;根据学生不同年龄段的心理发展水平和音乐认知特点,分学段设计梯度渐进的课程学段目标及相应的课程内容,课程内容的设计,在明确的规定性和适度的弹性之间寻求平衡,给教师教学和地方音乐课程资源的开发留有创造和选择运用的空间。可以说这五个设计思路既解释了新标准框架如何构建也解答了在课程改革中需要正确处理好的几个教学问题和教学关系,对指导老师领会新课标精神,更好地贯彻落实新课标起到了重要的启示作用。

2017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乳山市普通高中 2017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又是一次新的挑战,又是一次知识的盛宴,在这里我们互相交流、互相探讨、共同进步,让我们一起经历------撸起袖子加油干 学习寄语

学习现场 普通高中音乐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十八大”提出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时代背景音乐学科核心素养:审美感知---文化理解---艺术表现 一、“2017版课标”课程结构与内容的主要变化 课 程 类 别 选修I 选修II 选修课课程 名称 学时学分 学校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学业发展、职业生涯规划 及当地社会音乐文化特点、特色资源和学校办学理念 自主开设。每个模块18学时1学分(学分值范围0-4合唱每个模块18学时1

必修与选修课的变化: 旧版:一个必修,五个选修 新版:六个必修(可选),选修I(六个可选)+选修II 学份与选课的变化: 旧版:必修2分+选修1分,选课流于形式 新版:共3分,必修不少于2分,选课更灵活自主

二、修满18个学时是选课和获得1学分的基础学分的获得有多种选课方式。如: 【1】2(必修)+1(选修) 【2】2(必修)+1(必修) 【3】1(必修)+1(必修)+1(必修)

【4】1(必修)+1(必修)+1(选修)三、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 选课指导---调配---分流---疏导---整合四、学分与选课在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内容更加丰富和多样课程选择更加灵活选择空间也更大) 1、教师仍可以按照原来模块的划分,使用原教材上课,按照“音乐鉴 赏”36学时,其他每个模块18学时进行教学。 2、教师也可以将原教材中有关模块,如“歌唱”、“演奏”、“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中的合唱、合奏、舞蹈表演、戏剧表演的相关内容梳理出来作为选修I的课程内容,以满足一部分学生继续深化学习相关模块内容的需求。 3、艺术社团活动都将作为选修I课程纳入国家课程体系,实施课程化管理,并将与之相关的实践性作业和音乐学习成果纳入对学生的平均体系并计入学分。 4、选修II课程由学校根据自身的办学理念和学生兴趣爱好、学业发展、职业生涯规划及当地特色文化资源、民间艺术传承等,由学校确定开设,学生资助选择修习,学生每修满18学时,通过考核与评价也可以计入学分。 五、教学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1、高中音乐课程基本理念: 以“以美育人”为导向。 以“核心素养培育”为目标。 以“完善评价机制”为抓手。 2、落实培育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的总体目标: 审美感知艺术表现文化理解

小学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小学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新颁发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新标准”)是在总结近十年课程改革的经验基础上和广泛听取一线音乐老师和一批专家意见后的创新与改革。新标准在原标准的基础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创新和改变: 一、课程性质更加明确 新标准在前言中把音乐课程的价值作了简要的概括,而将原标准中的第一部分“课程性质与价值”改为“课程性质”,因此将原标准的四大价值简练地浓缩为课程的三大性质,改变了原标准中的性质与价值混为一谈的表述方法,课程性质更加明确。并且在课程性质中集中体现了音乐课程的独特性质:人文性、审美性和实践性,其中“实践性”是本次改版的标准中单独在“课程性质”中提出来的,突出了音乐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艺术学科与其他学科的区别,并强调了音乐课程各领域的教学只有通过多种实践形式才能得以实施的必要性。这一观点在后面的教学理念中也得到了进一步的确认。 二、课程基本理念更加综合

原标准中基本理念共有十个,而新标准中将原来分为两个方面表述的基本理念合并为一个,共有五大理念。如审美和兴趣合二为一,改为“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但基本内容没有多大变化,增加了“音乐的情感体验,应以多样化的文化语境出发,以及双基的学习业要与不同的文化认知有机结合”等内容。如原标准中的重视音乐实践和鼓励音乐创造合并为:“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如弘扬民族音乐和理解多元文化合并为“弘扬民族音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将原标准的理解多元文化改为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再如原标准中的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在新标准中也合二为一。同时,修改并提出了“突出音乐特点,关注学科综合”的理念,这一理念的提出我想是鉴于前期课改中一些老师过于强调了学科综合而忽略了音乐特点的做法而提出的,新标准指出要突出音乐特点,并且在表述中具体列举了音乐的不确定性、抽象性以及时间性、表演性和情感性特征,指出这些音乐特点要在教学过程中加以强调和体现。 三、音乐特点更加突出 从新标准提出的课程性质和课程基本理念中以及教学建议中,我们都可以感觉到,这次新颁发的标准更加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如新标准提出的音乐的实践性特点、音乐的不确定性、抽象性以及时间性、表演性和情感性特征,强调音乐课程各领域的教学只有通过聆听、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和音乐编创等多种实践形式才能得以实施。

小学音乐新课标解读

小学音乐新课标解读 国家新课程标准已正式颁布实施多年,这是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实施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务。给了教师广阔的教学创新空间。加之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竞争的日趋激烈、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对于我们的音乐教学来说机遇和挑战同样来得迫切。下面谈谈我对新课标的解读。 一、教学观念的转变 学生是发展的人,学生更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在音乐教学中,音乐教育工作者应以学生为本,站在小学生的角度,了解学生的心理需求,改革传统的唱歌课、音乐知识传授课和思想品德教育课,创造性地、灵活地使用教材,由知识的传授者、灌输者转变为学生主动学习的组织者、指导者、帮助者或促进者,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关注生活,关注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变化,自主探究,合作学习,建立新型的学习方式。 二、教学重心的转变 1.培养音乐表现能力 新课标提出要“培养学生自信的演唱、演奏能力及综合性艺术表演能力,发展学生的表演潜能及创造性潜能,使学生能用音乐的形式表达个人的情感并与他人沟通、融洽感情,在音乐实践活动中使学生享受到美的愉悦,受到情感的陶冶。”在我们的音乐教学中,其实每节课、每个音乐知识都需要情感的投入,教师要做好正确的启发和导向工作,让学生在每次音乐学习过程中都有自己的情感体验和美的享受。 % 2.强调创造探索精神 由于音乐的自由性、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给人们对音乐的理解与表现提供了想象、联想的广阔空间。因此,音乐是创造性最强的艺术之一。只有把音乐创作作为小学音乐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独立出来加以强调,小学音乐教学才能获得最大的教育教益。

三、教学方式的转变 小学音乐教学有别于其他学科,它具有心理负担轻、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等特点。这就要求执教者不断探索新型的教学方式,以此激发学生的学习欲望和自觉参与的意识,使音乐教学鲜活生动,富有吸引力。音乐教学是一个使学生身心主动参与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能只限于一种教学方式,更不能拘泥于某种教学模式,应以灵活、有趣的教学手段引导学生人人参与,主动发展自己的个性,最大限度地激发其学习音乐的兴趣和热情,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培养高尚的审美情趣和审美意识,提高其音乐的综合素质,成为学习音乐、驾驭音乐的主人。 四、注重情感交流 小学音乐作为艺术教育的一门重要学科,由于长期受“教唱式”课堂教学模式的影响,许多老师已经习惯于练声、视唱、节奏训练、学习歌谱、歌词的传统套路,学生仍然是围绕老指挥棒运转,其学习的满足感也只能在最后10分钟的个人唱、小组唱、集体唱中获得一些体验。这种教学手段单一、信息量少、活动量小、教学过程缺乏艺术性、创造性的教学模式,不能全面体现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不能适应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教育的要求,已严重制约着音乐教学向更高的层次发展。所以,一个好的教师,要千方百计地考虑如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情趣,使他们一上课就进入“角色”,投入到良好的教学情境中来。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充分满足学生的求知欲,使学生有新鲜感,时时处于学习的最佳情绪状态。从而产生师生间的情感沟通,使教与学升华为愉悦的情感交流。 实践告诉我们,新型师生关系的建立,会使我们体会到音乐教育的魅力并不在于知识、技能的传授,而是表现在师生间互相启迪、激励、唤醒、感染和净化等效应上。它更注重人的身心健康发展,人的创新精神的培养,以新的学习方式,使人获得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在当今教育的新形势下,作为教师,我们应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学习新的教育理念,不断充实自己,不断丰富自己,大胆创新,努力为我们的学生塑造一个全新而更具吸引力的课堂,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进而促进学生情感体验、自我表现等综合素质的提高。

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2011年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新颁发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新标准”)是在总结近十年课程改革的经验基础上和广泛听取一线音乐老师和一批专家意见后的创新与改革。新标准在原标准的基础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创新和改变: 一、课程性质更加明确 新标准在前言中把音乐课程的价值作了简要的概括,而将原标准中的第一部分“课程性质与价值”改为“课程性质”,因此将原标准的四大价值简练地浓缩为课程的三大性质,改变了原标准中的性质与价值混为一谈的表述方法,课程性质更加明确。并且在课程性质中集中体现了音乐课程的独特性质:人文性、审美性和实践性,其中“实践性”是本次改版的标准中单独在“课程性质”中提出来的,突出了音乐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艺术学科与其他学科的区别,并强调了音乐课程各领域的教学只有通过多种实践形式才能得以实施的必要性。这一观点在后面的教学理念中也得到了进一步的确认。 二、课程基本理念更加综合 原标准中基本理念共有十个,而新标准中将原来分为两个方面表述的基本理念合并为一个,共有五大理念。如审美和兴趣合二为一,改为“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但基本内容没有多大变化,增加了“音乐的情感体验,应以多样化的文化语境出发,以及双基的学习业要与不同的文化认知有机结合”等内容。如原标准中

的重视音乐实践和鼓励音乐创造合并为:“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如弘扬民族音乐和理解多元文化合并为“弘扬民族音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将原标准的理解多元文化改为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再如原标准中的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在新标准中也合二为一。同时,修改并提出了“突出音乐特点,关注学科综合”的理念,这一理念的提出我想是鉴于前期课改中一些老师过于强调了学科综合而忽略了音乐特点的做法而提出的,新标准指出要突出音乐特点,并且在表述中具体列举了音乐的不确定性、抽象性以及时间性、表演性和情感性特征,指出这些音乐特点要在教学过程中加以强调和体现。 三、音乐特点更加突出 从新标准提出的课程性质和课程基本理念中以及教学建议中,我们都可以感觉到,这次新颁发的标准更加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如新标准提出的音乐的实践性特点、音乐的不确定性、抽象性以及时间性、表演性和情感性特征,强调音乐课程各领域的教学只有通过聆听、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和音乐编创等多种实践形式才能得以实施。学生在亲身参与这些实践活动过程中,获得音乐的直接经验和丰富的情感体验,为掌握音乐相关知识和技能、领悟音乐内涵、提高音乐素养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内容标准更加具体 新标准在分学段的内容标准表述上也更加明确和具体,操作性更强,体现在:

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音乐课程标准解读(一) 吴斌 一、为什么要进行基础音乐教育课程改革?《标准》的研制具有怎样的背景? 建国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基础教育课程体系随着社会的进步在不断发展。当前,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均对教育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现行课程已出现许多不能完全适应时代发展的问题:诸如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门类过多,缺乏整合性、综合性和选择性;课程内容繁、难、多、旧,偏重书本知识,脱离学生生活及社会发展;教学方法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和机械训练;评价方式过于注重甄别、选拔和淘汰,等等。面对挑战,基础教育必须通过深化改革的方式作出回答,而素质教育的提出便顺理成章地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与认同。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精神指引下,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加快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将素质教育的精神和理念鲜明体现在各学科课程中,努力实现素质教育课程化,成为我国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历史性的必然选择。 音乐课程做为基础教育的组成部分和必修学科,多年来在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问题,尤其是音乐课程是整个基础教育中的薄弱环节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离素质教育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还难以跟上21世纪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的步伐。因此,在音乐教育面临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的今天,如何加强音乐教育自身的建设,完善音乐课程体系,推进美育的发展,已成为摆在音乐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个十分重要和紧迫的课题。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研制正是在这样一个大的改革背景下进行的,是适应当前基础教育整体改革和音乐教育自身发展的一大举措。《标准》的研制力求体现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精神,体现《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纲要》的指导思想,在认真总结和充分吸收国内外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力求超前与创新,在立足中国教育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力求面向世界,为我国基础音乐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我国基础音乐教育的现状如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随着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特别是随着素质教育的不断向前推进,近年来基础音乐教育也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初步建立起了中小学音乐教育的管理、咨询、教研机构,改变了过去一直无专门机构和无专人管理音乐教育的状态;制定了一系列指导中小学音乐教育教学工作的法规和文件,改变了音乐教育无法可依的涣散局面;中小学音乐课程开课率稳步上升,改变了音乐教育长期存在着大面积空白的状况;引进学习了多种国外著名音乐教学法,教学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课外校外音乐活动,有效地推动了整个学校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此外,音乐教材建设、教学器材配备以及音乐教育科研等方面也取得了许多成果。可以说,目前是我国基础音乐教育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 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国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所存在的诸多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问题在音乐学科中不仅同样存在,而且还面临许多自身体系不适应时代发展的一些问题。其主要的、突出的问题有以下两个方面: 1.片面理解音乐课程的价值与目标,导致音乐教育的非艺术化倾向。

音乐新课标解读

音乐新课标解读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杜宏斌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新颁发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新标准”)是在总结近十年课程改革的经验基础上和广泛听取一线音乐老师和一批专家意见后的创新与改革。新标准在原标准的基础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创新和改变: 一、课程性质更加明确 新标准在前言中把音乐课程的价值作了简要的概括,而将原标准中的第一部分“课程性质与价值”改为“课程性质”,因此将原标准的四大价值简练地浓缩为课程的三大性质,改变了原标准中的性质与价值混为一谈的表述方法,课程性质更加明确。并且在课程性质中集中体现了音乐课程的独特性质:人文性、审美性和实践性,其中“实践性”是本次改版的标准中单独在“课程性质”中提出来的,突出了音乐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艺术学科与其他学科的区别,并强调了音乐课程各领域的教学只有通过多种实践形式才能得以实施的必要性。这一观点在后面的教学理念中也得到了进一步的确认。 二、课程基本理念更加综合 原标准中基本理念共有十个,而新标准中将原来分为两个方面表述的基本理念合并为一个,共有五大理念。如审美和兴趣合二为一,改为“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但基本内容没有多大变化,增加了“音乐的情感体验,应以多样化的文化语境出发,以及双基的学习业要与不同的文化认知有机结合”等内容。如原标准中的重视音乐实践和鼓励音乐创造合并为:“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如弘扬民族音乐和理解多元文化合并为“弘扬民族音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将原标准的理解多元文化改为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再如原标准中的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在新标准中也合二为一。同时,修改并提出了“突出音乐特点,关注学科综合”的理念,这一理念的提出我想是鉴于前期课改中一些老师过于强调了学科综合而忽略了音乐特点的做法而提出的,新标准指出要突出音乐特点,并且在表述中具体列举了音乐的不确定性、抽象性以及时间性、表演性和情感性特征,指出这些音乐特点要在教学过程中加以强调和体现。 三、音乐特点更加突出 从新标准提出的课程性质和课程基本理念中以及教学建议中,我们都可以感觉到,这次新颁发的标准更加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如新标准提出的音乐的实践性特点、音乐的不

音乐新课标解读

音乐新课标解读 第一部分 2011年,教育部公布了《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新颁发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新标准”)是在总结近十年课程改革的经验基础上和广泛听取一线音乐老师和一批专家意见后的创新与改革。 一、十年课程改革成果总结: 1、音乐教育观点根本转变 2、音乐教学方式发生变化 3、音乐教学内容实现更新 5、音乐教师专业水平发展 6、音乐教育专家深入一线 二、音乐课改十年存有的问题及反思 1、对音乐本体的理解与注重不够 2、对音乐教学诸多关系的理解偏误 情感态度与知识技能 教学目标与教学形式 3、对多媒体的盲目滥用 4、对教学评价的原则使用失衡 第二部分 新标准在原标准的基础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创新和改变: 一、前言 1、提出课标制定的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1)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3)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 (4)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5)社会主义荣辱观 2、阐述音乐的概念与功能 (1)音乐是人类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之一,是人类通过有组织的音响实现思想和感情的表现与交流必不可少的听觉艺术,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2)作为人类文化的一种重要形态和载体,音乐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内涵,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伴随人类历史的发展,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对音乐的感悟、表现和创造,是人类的一种基本素质和水平。 3、表述音乐课程的价值 音乐课程的价值在于:为学生提供审美体验,陶冶情操,启迪智慧;开发创造性发展潜能,提升创造力;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增进对世界音乐文化丰富性和多样性的理解和理解;促动人际交往、情感沟通及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课程性质更加明确 1、新标准在前言中把音乐课程的价值作了简要的概括,而将原标准中的第一部分“课程性质与价值”改为“课程性质”,所以将原标准的四大价值简练地浓缩为课程的三大性质,改变了原标准中的性质与价值混为一谈的表述方法,课程性质更加明确。即:在保留实验稿“必修课”性质定位的基础上,课程性质部分实行了扩写:人文性,审美性,实践性。 三种性质的理论基础源于三种哲学观点: 人文性——以人类学观点为理论依据,音乐的本质是文化,任何一个音乐本体都具有文化的

小学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小学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一、课程性质与价值 音乐课是,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之一,是基础教育阶段的一门必修课。音乐课程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审美体验价值 2.创造性发展价值 3.社会交往价值 4.文化传承价值 二、基本理念 1.以音乐审美为核心 2.以兴趣爱好为动力 3.面向全体学生 4.注重个性发展 5.重视音乐实践 6.鼓励音乐创造 7.提倡学科综合8.弘扬民族音乐9.理解多元文化 10.完善评价机制 三、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本《标准》的主干是分层面、分领域、分学段呈现的,体现为从课程目标到内容标准的外化过程。 四、课程目标(体现在三个层面) 1、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2、过程与方法 3、知识与技能 五、理解课标 《音乐课标》指出,音乐课是人文学科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之一。音乐教学使学生充分体验蕴涵于音乐音响形中的美和丰富的情感,为音乐所表达的真善美理想境界所吸引,所陶醉,与之产生强烈的情感共鸣,使音乐艺术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启迪智慧。音乐是人类最古老,最具有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之一,是人类通过特定的音响结构实现思想和感情表现交流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小学音乐教学需要从多方面着手,从培养兴趣入手,发展学生的感受与鉴赏能力、表现音乐和创造音乐的能力,并引导学生掌握基本的音乐知识和技能。 1、学会“听”音乐 音乐学习的各个方面都涉及到听觉的作用,审美主体对于音乐的各种听觉感受能力(节奏感、音高感、旋律感、和声感、结构感、形象感等等)是审美能力的基础。学谱的基础也应该首先放在听觉能力的培养上。听得多了,就自然会有一些音高的感觉,有了先入为主的音高再唱简谱,学生更容易掌握音准的概念. 比如,在教唱新歌前我首先让学生欣赏,以听领先。做为音乐老师不能剥夺学生聆听音乐的权力,一首乐曲要让学生通过自己的聆听去充分体会音乐中美和丰富的情感。重“听”的教学,强化“听”的功能。在真正要学习这首歌曲前,我又安排了一次有意欣赏,这属于诱导性的欣赏,启发学生、诱发学生联想,指导学生欣赏,从而对歌曲的情绪、节奏、表现的内容等有初步了解,同时旋律、节奏,在学生脑中有一定印象,起到了熟悉旋律等作用。这也是许多老师提出的先唱歌词再唱简谱的方法.但一遍一遍的唱学生很容易分心,也提不起兴趣.所以在听的时候要变化多种形式,在给学生美的感受的同时强化他们听的感觉. 2、音乐教学的多元化 由于经济形社会环境的现在文化传播媒介的广泛,流行、商业化的艺术音乐等,都成为现在学生盲目追宠的所谓新风尚。音乐课堂上学生都在以他们的审美要求去审美着歌曲。是不是够流行,够不够酷……等这些因素。为了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的树立,又不让学生厌倦音乐课首先就是投学生所好,从他们的兴趣出发。所以音乐教学不能再是传统的学习观,提倡学科综合,音乐教学的综合包

(完整版)学习音乐新课标心得体会

学习音乐新课标心得体会 通过对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深入解读,了解音乐新课标的总目标、课程性质、基本理念等主要内容,奠定对中学音乐新课程的基本认识,下面谈一谈我的一些体会: 一、培养学生爱好和兴趣。 在乡镇的音乐教学课堂中,存在着太多的问题,师生之间合作式学习和探究式学习过于泛化课堂缺少活跃气氛,自主学习性不够,学生兴趣泛泛。在修订的音乐课标中明确提出,对音乐的兴趣,是指在音乐课堂中对教学的一个引导问题。其实,关于“兴趣”,可以从两个角度去理解:一是作为目标,一是作为手段。从“以兴趣爱好为动力”的角度,就是音乐学科要靠什么去吸引学生、要求学生,没有考试的外在推动,就只能凭借学生对音乐的兴趣来形成学习这门课程的动力。而动力的发展,最后还应落实在学生音乐能力的提升上来,所以对音乐的学习,不能只是兴趣的提高,还要看到学生在音乐方面实际能力的增长。通过音乐学习,让学生喜爱音乐,有音乐追求,有浓厚兴趣。而作为教师,也应该把课程理念体现在音乐课堂当中,当课程理念变为一种课堂教学行为,学生在教师的引领下,积累音乐能力,深化兴趣爱好,最终形成音乐实际能力,“以音乐审美为核心”才能真正实现。 二、鼓励学生进行创造和注重音乐实践。 关于音乐创造,很多老师认为创造等同于创作、创编。创造这个学习领域是在音乐学习中贯穿始终的,它会包括每一个人对音乐的理解和情感的表达。创造是音乐学科本身的特性,所以老师不要把创造仅仅当成学习,虽然它确实是学习领域之一,但是对于基本音乐学习当中的基本理念,就不能仅仅看作是一种学习领域。音乐在发展人的创造性思维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更应关注的是一个人的全面培养和发展,并且要把创造性的表现、欣赏和实践贯穿于音乐学习的始终,在学习过程中,要鼓励学生自己去探索新的、不同的学习方法,这都属于创造性的学习。所以,新的课标理念中,更多强调了实践的特殊性。 三、注重个性发展 每一个学生都有权利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去学习去享受,参与各种自己感兴趣的活动,表

小学音乐新课程标准

小学音乐新课程标准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小学音乐新课程标准》解读 音乐课是,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之一,是基础教育阶段的一门必修课。音乐课程目标的设置以音乐课程价值的实现为依据。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进步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上述课程目标内含在以下三个层面的表述中。 (一)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丰富情感体验,培养积极乐观态度学习音乐,使学生情感受到感染和熏陶。 2.培养音乐爱好,树立终身学习愿看 3.进步音乐审美能力,陶冶高尚情操 4.培养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 5.尊重艺术,理解多元文化(二)过程与方法 1.体验 倡导完整而充分地聆听音乐作品,生在音乐审美过程中愉悦的感受与体验;启发学生,充分展开想像;鼓励学生在音乐体验中的独立见解。 2.模仿 根据中低年级学生的身心特点,通过模仿,积累感性经验,为音乐表现和创造能力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3.探究 通过提供开放式和趣味性的音乐学习情景,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好奇心和探究愿看。 4.合作 充分利用音乐艺术的集体表演形式和实践过程,培养学生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在群体中的协调能力。 5.综合 将其他艺术表现形式有效地渗透和运用到音乐教学中,通过以音乐为主线的综合艺术实践,帮助学生更直观地理解音乐的意义及其价值。 (三)知识与技能 1.音乐基础知识 学习和了解音乐基本表现要素(如力度、速度、音色、节奏、旋律、和声等)和音乐常见结构(曲式)以及音乐文体形式等基础知识 2.音乐基本技能 培养学生自信、自然、有表情地歌唱;学习演唱、演奏的初步技能;在音乐听觉感知基础上识读乐谱,在音乐表现活动中运用乐谱。 3.音乐创作与历史背景

2011年版小学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2011年版小学音乐课程标准解读(转)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新颁发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新标准”)是在总结近十年课程改革的经验基础上和广泛听取一线音乐老师和一批专家意见后的创新与改革。新标准在原标准的基础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创新和改变: 一、课程性质更加明确 新标准在前言中把音乐课程的价值作了简要的概括,而将原标准中的第一部分“课程性质与价值”改为“课程性质”,因此将原标准的四大价值简练地浓缩为课程的三大性质,改变了原标准中的性质与价值混为一谈的表述方法,课程性质更加明确。并且在课程性质中集中体现了音乐课程的独特性质:人文性、审美性和实践性,其中“实践性”是本次改版的标准中单独在“课程性质”中提出来的,突出了音乐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艺术学科与其他学科的区别,并强调了音乐课程各领域的教学只有通过多种实践形式才能得以实施的必要性。这一观点在后面的教学理念中也得到了进一步的确认。 二、课程基本理念更加综合 原标准中基本理念共有十个,而新标准中将原来分为两个方面表述的基本理念合并为一个,共有五大理念。如审美和兴趣合二为一,改为“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但基本内容没有多大变化,增加了“音乐的情感体验,应以多样化的文化语境出发,以及双基的学习业要与不同的文化认知有机结合”等内容。如原标准中的重视音乐实践和鼓励音乐创造合并为:“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如弘扬民族音乐和理解多元文化合并为“弘扬民族音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将原标准的理解多元文化改为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再如原标准中的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在新标准中也合二为一。同时,修改并提出了“突出音乐特点,关注学科综合”的理念,这一理念的提出我想是鉴于前期课改中一些老师过于强调了学科综合而忽略了音乐特点的做法而提出的,新标准指出要突出音乐特点,并且在表述中具体列举了音乐的不确定性、抽象性以及时间性、表演性和情感性特征,指出这些音乐特点要在教学过程中加以强调和体现。 三、音乐特点更加突出 从新标准提出的课程性质和课程基本理念中以及教学建议中,我们都可以感觉到,这次新颁发的标准更加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如新标准提出的音乐的实践性特点、音乐的不确定性、抽象性以及时间性、表演性和情感性特征,强调音乐课程各领域的教学只有通过聆听、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和音乐编创等多种实践形式才能得以实施。学生在亲身参与这些实践活动过程中,获得音乐的直接经验和丰富的情感体验,为掌握音乐相关知识和技能、领悟音乐内涵、提高音乐素养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内容标准更加具体 新标准在分学段的内容标准表述上也更加明确和具体,操作性更强,体现在: 1.内容标准各年段的表述指向性更强,如:感受与欣赏(注:原标准中是“感受与鉴赏”)的音乐表现要素标准中关于对节拍的感受标准中具体指出了:1——2年级主要是二拍子和三拍子;3——6年级主要是二拍子、三拍子和四拍子;在演奏上,新标准还对课堂乐器也做了明确的说明,课堂乐器主要是指竖笛、口琴、口风琴等,并在学习曲目的数量上也提出明确的要求。 2.弘扬民族文化在内容标准中得到具体体现,如在“演唱”的内容标准中在各学段背唱歌曲的要求中明确提出其中要有背唱中国民歌的数量要求,并且在中高年级和初中阶段提出了学习京剧和地方戏曲唱腔的要求。 3.识读乐谱的要求有所提高,如3—6年级原标准只要求能够识读简单乐谱,但新标准中提出“能够跟随琴声视唱简单乐谱,具有初步的识谱能力”。而这个要求原标准中是在7—9

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 音乐课程标准解读(一) 吴斌 一、为什么要进行基础音乐教育课程改革《标准》的研制具有怎样的背景 建国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基础教育课程体系随着社会的进步在不断发展。当前,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均对教育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现行课程已出现许多不能完全适应时代发展的问题:诸如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门类过多,缺乏整合性、综合性和选择性;课程内容繁、难、多、旧,偏重书本知识,脱离学生生活及社会发展;教学方法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和机械训练;评价方式过于注重甄别、选拔和淘汰,等等。面对挑战,基础教育必须通过深化改革的方式作出回答,而素质教育的提出便顺理成章地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与认同。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精神指引下,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加快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将素质教育的精神和理念鲜明体现在各学科课程中,努力实现素质教育课程化,成为我国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历史性的必然选择。 音乐课程做为基础教育的组成部分和必修学科,多年来在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问题,尤其是音乐课程是整个基础教育中的薄弱环节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离素质教育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还难以跟上21世纪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的步伐。因此,在音乐教育面临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的今天,如何加强音乐教育自身的建设,完善音乐课程体系,推进美育的发展,已成为摆在音乐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个十分重要和紧迫的课题。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研制正是在这样一个大的改革背景下进行的,是适应当前基础教育整体改革和音乐教育自身发展的一大举措。《标准》的研制力求体现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精神,体现《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纲要》的指导思想,在认真总结和充分吸收国内外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力求超前与创新,在立足中国教育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力求面向世界,为我国基础音乐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我国基础音乐教育的现状如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随着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特别是随着素质教育的不断向前推进,近年来基础音乐教育也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初步建立起了中小学音乐教育的管理、咨询、教研机构,改变了过去一直无专门机构和无专人管理音乐教育的状态;制定了一系列指导中小学音乐教育教学工作的法规和文件,改变了音乐教育无法可依的涣散局面;中小学音乐课程开课率稳步上升,改变了音乐教育长期存在着大面积空白的状况;引进学习了多种国外著名音乐教学法,教学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课外校外音乐活动,有效地推动了整个学校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此外,音乐教材建设、教学器材配备以及音乐教育科研等方面也取得了许多成果。可以说,目前是我国基础音乐教育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 $ 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国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所存在的诸多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问题在音乐学科中不仅同样存在,而且还面临许多自身体系不适应时代发展的一些问题。其主要的、突出的问题有以下两个方面:

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音乐新课标解读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新标准”)是在总结近十年课程改革的经验基础上和广泛听取一线音乐老师和一批专家意见后的创新与改革。新标准在原标准的基础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创新和改变: 一、课程性质更加明确 新标准在前言中把音乐课程的价值作了简要的概括,而将原标准中的第一部分“课程性质与价值”改为“课程性质”,因此将原标准的四大价值简练地浓缩为课程的三大性质,改变了原标准中的性质与价值混为一谈的表述方法,课程性质更加明确。并且在课程性质中集中体现了音乐课程的独特性质:人文性、审美性和实践性,其中“实践性”是本次改版的标准中单独在“课程性质”中提出来的,突出了音乐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艺术学科与其他学科的区别,并强调了音乐课程各领域的教学只有通过多种实践形式才能得以实施的必要性。这一观点在后面的教学理念中也得到了进一步的确认。 二、课程基本理念更加综合 原标准中基本理念共有十个,而新标准中将原来分为两个方面表述的基本理念合并为一个,共有五大理念。如审美和兴趣合二为一,改为“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但基本内容没有多大变化,增加了“音乐的情感体验,应以多样化的文化语境出发,以及双基的学习业要与不同的文化认知有机结合”等内容。如原标准中的重视音乐实践和鼓励音乐创造合并为:“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如弘扬民族音乐和理解多元文化合并为“弘扬民族音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将原标准的理解多元文化改为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再如原标准中的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在新标准中也合二为一。同时,修改并提出了“突出音乐特点,关注学科综合”的理念,这一理念的提出我想是鉴于前期课改中一些老师过于强调了学科综合而忽略了音乐特点的做法而提出的,新标准指出要突出音乐特点,并且在表述中具体列举了音乐的不确定性、抽象性以及时间性、表演性和情感性特征,指出这些音乐特点要在教学过程中加以强调和体现。 三、音乐特点更加突出 从新标准提出的课程性质和课程基本理念中以及教学建议中,我们都可以感觉到,这次新颁发的标准更加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如新标准提出的音乐的实践性特点、音乐的不确定性、抽象性以及时间性、表演性和情感性特征,强调音乐课程各领域的教学只有通过聆听、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和音乐编创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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