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人才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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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度优秀人才选拔工作

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优秀人才制度的积极作用,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油田《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人才选拔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油局组〔2011〕217号)以及《关于开展2012年度优秀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中油局党组发〔2012〕58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优秀人才选拔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理念,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完善人才管理制度建设,加强青年骨干人才培养,充分调动各类人才工作积极性,激发人才队伍创新创效活力,为推动采油四厂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优秀人才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厂成立2012年度优秀人才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选委员会)。

职责:领导和把握优秀人才选拔工作方向,审核优秀人才选拔实施细则,解决选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定优秀人才评选结果。

评选委员会下设优秀人才选拔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办公室)。评选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科,负责优秀人才选拔工作实施方案的制订和具体实施,评选结果的备案和上报,做好解释和稳定工作。

成立专业评审组,负责优秀人才量化评选工作,并按照专业划分为石油地质、采油工程、井下作业和综合其他四个专业评审组。

1、石油地质专业评审组

负责石油地质、信息技术、测试化验、钻井监督等专业优秀人才的评选,确定优秀人才建议人选。

2、采油工程专业评审组

负责采油工程、注水注气专业优秀人才的评选,确定优秀人才建议人选。

3、井下作业专业评审组

负责井下作业专业优秀人才的评选,确定优秀人才建议人选。

4、综合专业评审组

负责机械设备、电气工程、油气储运等专业优秀人才的评选,确定优秀人才建议人选。

各专业评审组组员从采油四厂专家评委库内随机抽选相关专家组成。

三、选拔范围

2011年聘任在专业技术职位且从事生产、技术以及科研工作的基层一线青年专业技术骨干(不含劳务派遣工,下同);科研(生产、技术)单位从事生产、技术以及科研管理的科级职位人员,其他管理人员不列入选拔范围。

四、选拔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油田,勤奋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遵纪守法,作风扎实,团结协作意识较强;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专业技术工作能力,能够承担重要工程、科研设计和技术攻关等项目,解决生产、技术和科研问题的能力较强;身体健康,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在符合上述选拔条件的同时,具备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作为选拔推荐对象。

1、专业技术职位优秀人才选拔条件

(1)在科学技术方面获得市、局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发明奖、创新成果奖、科技成果推广奖等奖项,或取得国家专利成果、实用型或外观设计专利,在生产和应用中已获得较好经济效益的;

(2)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方面持之以恒,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并得到油田主管部门认可的;

(3)对生产技术、地质工艺技术实行改革创新,能够独立解决生产工作中的关键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达到油田同行业先进水平的;

(4)基础理论研究取得创造性成果,具有较大科学价值或学术影响,同行公认,成为目前某一专业学术、技术岗位的带头人;

(5)在其他方面有特殊才能,做出特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上述条件中,获奖项目由多人完成的,只推荐业务、技术主要承担人。

2、科级管理职位优秀人才选拔条件

(1)从事技术、科研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工作卓有成效,得到厂领导或油田专家认可的;

(2)在管理技术、创新成果方面获得市、局级及以上奖项,并在生产和应用中已获得较好经济效益的;

(3)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工艺、设备难关及改善经营管理等合理化建议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4)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导师带徒、传授技艺,为培养高素质专业技术人员及高技能工人做出突出贡献的;

(5)其他具有突出业绩,做出特殊贡献的从事生产、技术以及科研管理的科级职位人员。

五、指标控制

优秀人才选拔按照“控制总量,完善结构”的原则,严格选拔范围及选拔条件,严格控制科级管理职位人员,重点向生产、技术、科研一线青年骨干人才倾斜,其中局级优秀人才按照油田下达的控制指标设置为39人,厂级优秀人才指标设置为23人。

五、选拔方法和程序

1、宣传发动(2012年7月3日-2012年7月4日)

转发油田《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人才选拔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油局组〔2011〕217号)以及《《关于开展2012年度优秀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中油局党组发〔2012〕58号)文件,下发《采油四厂二○一二年度优秀人才选拔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选拔工作,在全厂范围内进行宣传发动。

2、基层推荐(2012年7月5日-2012年7月6日)

各单位根据优秀人才选拔范围、选拔条件,在综合考量备选

人员政治素质、技术(业务)能力、专业知识和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基础上,经单位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提出推荐人选,并填写《优秀人才推荐表》(附件1)、《优秀人才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2),上报评选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联系人:赵中伟, IP:。无符合条件人选可不推荐。

3、组织评选(2012年7月7日-2012年7月8日)

评选办公室审查汇总各单位优秀人才推荐人选资料,分专业提交各专业评审组,并组织各评审组按照《优秀人才量化评分标准》(附件3)对优秀人才推荐人选进行量化评分,汇总评分结果,按平均得分高低进行排序,根据各专业实际推荐人数比例以及得分高低确定局级优秀人才及厂级优秀人才建议人选。

4、研究公示(2012年7月9日-2012年7月15日)

评选办公室将建议人选名单提交评选委员会审议,经厂党委会研究后,确定优秀人才评选结果,并在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间在厂党委组织科、纪检监察科设立举报电话(4854211、4854142),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局党委组织部。

5、行文表彰(2012年7月16日-2012年7月20日)

局级优秀人才报局党委组织部,经油田领导审定后,由油田分公司行文表彰,并授予“中原油田优秀人才”称号;厂级优秀人才报局党委组织部审定后,由采油四厂行文表彰,并授予“采油四厂优秀人才”称号。

六、完善优秀人才考核

优秀人才每年考核、调整一次。调整优秀人才人选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重新选拔的方式,也可以采取考核调整的方式,调整比例不低于10%。考核工作由党委组织科组织,与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合并开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技术(业务)能力、专业知识和工作业绩等,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考核方法主要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以定量考核为主。综合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其中“优秀”人数不超过被考核人总数的20%,综合评价为“不合格”的,取消优秀人才称号。

优秀人才奖励与科级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兑现合并进行,不重复兑现奖励。

七、加强优秀人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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