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内阁制度研究回顾
内阁制度

内阁制度洪武十三年(1380 年),朱元璋废除中书省及中书省丞相。
从此,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近两千年的宰相制度被废除了。
虽然没有了中书省,但是,中枢政务的存在却是客观事实。
没有丞相,意味着所有的中枢政务都要集中到一个人的身上,这个人就是皇帝。
一切决策,都将要由朱元璋一个人来面对,而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以及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行政机构的行为,只对皇帝一个人负责。
废除宰相制度,固然保证了皇帝的高度集权,但也加重了皇帝处理政事的难度。
有人统计,从洪武十七年(1384 年)九月十四日到二十一日,八天中,内外诸司的奏疏共有一千六百六十道,涉及的事情达三千三百九十一件。
平均计算,朱元璋每天要阅读二百零七份奏章,处理四百二十三桩政事。
因此,废除宰相制度带来了两个问题。
首先,谁来协助皇帝治理国家?其次,六部、都察院等机构并列所带来的支离破碎的中央权力,由谁来进行协调?殿阁大学士参预机务。
废中书省后不久,朱元璋开始设置“四辅官”。
他从民间征召了几位老儒,让他们每月按旬轮值,辅导自己行政。
四辅官品级很高,是从一品的高官。
两年后,四辅官因为没能在实际政治中发挥作用,被朱元璋废除。
紧接着,朱元璋设立殿阁大学士,从翰林院中选择儒臣为殿阁大学士,以备顾问,向皇帝提供咨政议政的服务。
洪武时期的殿阁大学士,对当时政治的影响微乎其微。
但是,从翰林院儒臣中遴选殿阁大学士以备皇帝顾问的做法,为内阁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形制上的基础,可以视为后来内阁制度的雏形。
到永乐初年,内阁制度初现端倪。
朱棣即位不到一个月,即命解缙、黄淮、胡广、杨荣、杨士奇、金幼孜、胡俨等七人入翰林院,“直文渊阁,参预机务”。
文渊阁位于午门内,地处内廷,故称内阁。
明初,文渊阁是皇家藏书之所。
杨士奇等人曾据阁中藏书编纂过《文渊阁书目》。
彭时在《彭文宪公笔记》中说:“文渊阁在午门内之东,文华殿南,面砖城,凡十间,皆覆以黄瓦。
西五间,中揭‘文渊阁’三大字牌匾。
”文渊阁共十间,西边五间,放置红柜,用来储藏历朝《实录》,东边五间,“前后皆列书柜”。
【史料及解析】内阁制度的确立和发展

【史料及解析】内阁制度的确立和发展明朝时期的中国已经有了内阁制度,资产阶级革命后的英国才出现内阁制度,不过明朝时中国的内阁是君主专制的产物,而资产阶级革命后英国的内阁却是民主政治的产物。
明成祖时内阁制度的确立建文帝时未设殿阁大学士,而由自己的亲信翰林院官,如翰林侍讲学士方孝孺、太常寺卿兼翰林学士黄子澄等人充当顾问。
明成祖时,先后选拔翰林院官员解缙、胡广、杨荣、金幼孜等七人至文渊阁值班,后升胡广、杨荣、金幼孜等人为文渊阁大学士,充当自己的顾问,顾问之职又由翰林院移至内阁。
同时,还授予他们参与机务的权力,“每日百官奏事退,内阁臣造扆前密勿谟画,率漏下数十刻,诸六部大政,咸共平章”(《明政统宗》卷70)。
杨荣曾记述此事说:“初建内阁于奉天门内,简任翰林之臣七人其中,所职代言,属时更新,凡制诰命令诫敕之文曰夥,而礼典庶政之议,及事之关机密者,咸居焉。
”(《明经世文编·御书阁颂序》)尽管此时阁臣的品秩仍是正五品,而且“不置官属,不得专制诸司,诸司奏事,亦不得相关白”,但已基本具备了内阁的职能,明代的内阁制度至此正式确立。
内阁制度的发展明仁宗、宣宗时,内阁大学士的权位日渐提高。
明仁宗即位后,提升东宫旧臣杨士奇为礼部侍郎兼华盖殿大学士,杨荣为太常卿兼谨身殿大学士,杨溥掌弘文阁,未几进太常卿。
随后,又进杨士奇为少傅,兼兵部尚书,杨荣为太子少傅兼工部尚书。
明宣宗继位后,又进杨荣为少傅,迁杨溥为礼部尚书,仍入值内阁如故。
这些加封的职衔,虽然只是一种荣誉性的虚衔,只支俸而不任职事,但其官秩却变成从一品,超过了六部尚书的正二品官阶,从根本上改变了洪武朝以来殿阁大学士低下的政治地位。
明宣宗还授予阁臣票拟之权,可对内外臣工的各种奏章拟出处理意见,供皇帝批答时采用。
不过,当时的朝位班次,阁臣仍列六部尚书之下。
而参与票拟的并不全是阁臣,还有吏部尚书蹇义和户部尚书夏原吉,他们虽不与阁臣职,但被宣宗“赐珊瑚笔格玉砚条旨”(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内阁辅臣表》)。
从明朝内阁制度看封建皇权的演变

从明朝内阁制度看封建皇权的演变明朝内阁制度是明治时期封建社会演变过程中的一个标志性制度,也是封建皇权演变的重要组成部分。
内阁制度的开创以及历史演变,既反映出封建社会的政治制度和民族文化,也表现出明代政治和社会制度的发展和变革。
明代的内阁制度,源于明朝政府赋予大臣的事务处理职责,成为中央机构的延伸。
明成祖在位时,曾经设立“议事处”和“东厂”两个机构,其中议事处的职责是听取各地事务报告,撰写皇帝谕旨等工作;东厂则负责监视大臣,并秘密调查民间的情况。
这种机构设置的改革,是封建社会政治制度演变的一部分。
明朝内阁制度的真正起源,可追溯到万历年间。
万历皇帝实行“停经耕读,皇帝亲政”的政策,大力倡导法制道德,以及各级官员素质的提高,导致了朝中大臣在政治和文化方面的大幅度提升,特别是明末时期因为“吕宋海盗”威胁日益增大,万历皇帝为了精简官员,提高政治效率,于是在1591年开始创设朝廷内阁,是一种新型的权力机构,负责辅助皇帝治国。
明末清初时期,内阁制度明显加强,而且在实质上已成为封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
清朝在明代基础上,继承并完善了内阁制度,扩大了内阁的权力,由“内阁”改称为“军机处”,增加军务和财务的管辖范围,决定了大清政府的最高行政机构,直接管辖朝政和各地区的行政和财务,是维持封建政治制度的重要手段之一。
从明朝内阁制度同封建皇权的演变关系来看,内阁制有两种性质:一种是中国封建君主制度中的衍生物,在君主政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另一种则是从君主观念出发,努力制度化君主集权的一种方式,前者是制度性的创新,后者则是政治性的创新。
在封建手段下,内阁成为朝廷权力的一部分,但机构呈现出封建集权的特点,由于皇权的威望和形式,内阁成为皇帝直接领导监督下的最高行政机构,而大臣们则成为皇帝的亲信,更加服从和执行皇帝的命令和政令。
这种机构设置反映了封建社会君主集权的特点,既体现了皇帝行使统治权的需要,也体现了大臣们依附皇权的利益和心理,杜绝各方的干扰和独立行事。
简述明代内阁制形成和演变

简述明代内阁制形成和演变
明代内阁制是中国封建王朝后期的政治制度之一。
它的形成主要起源于明太祖朱元璋的“三省六部”制度,即刑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工部、都察院七个大臣,负责全国的行政和司法事务。
这一制度的缺陷在于:它是一个由皇帝直接管理的权力机构,导致皇帝权力过于集中、官员任命不稳定、政治腐败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明太祖的孙子明成祖朱棣于1403年派遣王振、陈循等法学家前往日本、朝鲜等国考察政治制度,进一步完善“三省六部”制度,将原来的“三省”改为“东西南北中”的五部,再增设东厂、西厂两个特务机构,以监察政治。
到了明末,内阁制度已经成为朝廷的重要机构。
明神宗时期,内阁由首辅和参政两个官员组成,负责审议政务和草拟诏书。
万历年间,内阁的权力更是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明朝末年,内阁官员由两个增加到四个,内阁首辅的权力也进一步加强,成为皇帝的重要参谋。
总的来说,明代内阁制经历了从“三省六部”到“五部”再到“内阁”的发展演变,这一制度的形成和演变体现了中国封建王朝政治制度的变革和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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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内阁制的得失与影响专题报告-中国历史科目共18页

51、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 适用的 宪法, 甚至一 条永远 适用的 法律。 ——杰 斐逊 52、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 格索尔
53、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 一种的 网,触 犯法律 的人, 小的可 以穿网 而过, 大的可 以破网 而出, 只有中 等的才 会坠入 网中。 ——申 斯通 54、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 夏,庇 护着我 们大家 ;它的 每一块 砖石都 垒在另 一块砖 石上。 ——高 尔斯华 绥 55、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 ——罗·伯顿
41、学问是异常珍贵的东西,从任何源泉吸 收都不可耻。——阿卜·日·法拉兹
42、只有在人群中间,才能认识自 己。——德国
43、重复别人所说的话,只需要教育; 而要挑战别人所说的话,则需要头脑。—— 玛丽·佩蒂博恩·普尔
44、卓越的人一大优点是:在不利与艰 难的遭遇里百折不饶。——贝多芬
浅析明朝的内阁制度及其作用

浅析明朝的内阁制度及其作用第一篇:浅析明朝的内阁制度及其作用浅析明朝的内阁制度及其作用徐德亮赤峰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内蒙赤峰内容摘要:本论文的主要内容是研究明朝的内阁制度,首先通过明朝废除宰相设立内阁来阐述明朝内阁的前世与今生。
然后再探讨出内阁它对皇权及对有明一代的两大辅政之一的阉党的制约及影响。
再次通过对内阁权力的探析最终得出它依然是皇权的御用工具。
关键词:由来内阁皇权权力架构政治效能一明朝的废相与内阁的由来在明朝初期一直秉行的宰相制度,皇权作为九五之尊享受至高无上的权威,而相权则把持全国最高的行政权力。
宰相虽号为“奉旨办事”但实则不然,王朝的很多事情宰相是不与皇帝商量直接独断专行的。
在这种情形下,如果当朝皇权是个“懒王”还好,如果当朝皇帝勤俭持政且有很强的权力欲那就糟糕了,君权与相权就会必然产生裂痕与矛盾,皇帝与宰相争权夺势形同水火,严重时国家的政策说瞬息万变有时也不夸张。
国家机器无法正常运转下去了。
前朝教训无数而距明太祖最近的教训就是蒙古人建立的元王朝。
在元王朝统治中原时期,由于很多帝王的文韬和武略都不足,元代皇权孱弱无能,所以宰相擅权。
这些种种给明太祖朱元璋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而且明太祖也阅读了很多的史料,也发现了很多相权对皇权的掣肘。
故而他终结了延续一千多年的宰相制度,并认为元代灭亡的原因就是将政权委臣,并最终导致欺上瞒下的原因所致。
再加上明太祖对开国功臣本就有猜忌之心。
终于借“胡蓝之狱”最终废除了宰相制,权分六部。
相权最终被废除了,皇权自然得到极大的膨胀。
随之而来的自然是政务的大量增加。
太祖每日批阅的奏章据《明史》记载大约为200多件。
处理的各项杂务多达400多件。
太祖的工作可以用“昧爽临床,日宴忘餐”①来形容。
但依然无法做到完美无暇,唯恐出现差池。
于是明太祖终于在身体所力所不及的情况下诏天下举贤才。
于洪武14年(1380年)设立四大辅官。
四大辅官皆来自民间,帮助皇帝协理政务监调四时。
浅析明朝内阁制度的发展与形成[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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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明朝内阁制度发展的条件摘要:自朱元璋废除丞相制度,裁撤中书省后,内阁制度便应运而生并且沿袭至清朝,在废除丞相制度后帮助君主处理国家政务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本文将会重点分析内阁在明朝中前期发展的条件。
关键词:明朝内阁制度票拟三杨发展条件明朝建立之初承袭元制,置中书省,设丞相。
后因中书省与丞相权力过大,妨碍朱元璋专权,在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后废除丞相制度,裁撤中书省,提升六部地位,权分六部。
并昭告天下“嗣君不许复立丞相,臣下敢以请者,置重典。
”①从而永远地废除了沿袭千年的丞相制度。
丞相制度自秦始,沿袭千年,经久不衰,是连接群臣与皇帝,外廷与内廷的纽带,承担着处理天下庶务的重担其作用巨大。
自朱元璋废除丞相制度之日起,便也开始了丞相制度的替代制度的探索,内阁制度是在这种状况下应运而生并最终在嘉靖年间形成。
一洪武年间内阁制度萌芽的条件朱元璋废掉丞相后,以君主之身兼任丞相处理全国政务,以六部为首的国家机关直接对皇帝负责。
据载“洪武十七年九月十四日到九月二十一日的七天中,内外诸司奏事札达一千六百六十件,共三千三百九十一事”②也就是说平均每天需要处理四百八十多件事,一天即使按二十四个小时计算,每小时需处理二十件事情,这样繁重的政务无论是是谁都不可能挺下来,都需要大臣协助处理政务。
在洪武十三年,罢丞相不久就开始试行四辅官制。
《明史卷七十二职官一》载“九月置四辅官,以儒士王本等为之”后面的小字解释道“置四辅官告太庙,以王本、杜佑、龚斅为春官,杜斅、赵民望、吴源为夏官,兼太子宾客。
秋、冬官缺,以本等摄之。
一月内分司上中下三旬,位列公、侯、都督之次。
”职务是协调政务,“覆核司法、人事等工作,与皇帝‘讲论治道’,个别还能参与皇帝提出的一些问题。
”③试行不久后即废除了,但它毕竟是废相后进行改制的一种尝试,对以后内阁的设置有直接的影响。
在四辅官制度失败后,唐宋之时的翰林学士、殿阁之制进入了太祖的视野,洪武十五年太祖开始建置殿阁大学士。
论明朝内阁制度

论明朝内阁制度目录声明 (3)摘要 (4)关键词 (4)引言 (5)浅谈内阁制度的历史 (5)内阁创立的背景及初期形态 (5)内阁制度的完善及三杨当国 (7)内阁低靡的时期及重新振兴 (8)内阁权力的顶峰及江陵柄政 (10)内阁党争的激烈及散乱崩溃 (12)浅析内阁制度的状况 (13)机构 (14)选拔 (14)职权 (15)浅较内阁制度的优劣 (16)明朝内阁制与清朝军机处的对比——法治与德治 (16)明朝内阁制与英国议院制的对比——经济基础与社会形态 (18)明朝内阁制与美国三权分立的对比——集权与民主 (19)浅论内阁制度的感悟 (20)德治与法治并无优劣之分 (21)集权与民主的优劣高下 (22)“人言不足恤”及监察权的限度 (23)从个人竞争到党派斗争的窥探 (24)历史规律及社会的“道”的意义 (25)参考文献 (27)声明本论文只是对社会历史规律的探索,但是由于探索内容的性质,不可避免的涉及到一些政治内容,但并没有任何政治立场及扰乱社会治安的言论。
本论文属于社科类论文,借对明朝内阁制度的研究,反映出历史规律以及社会的“道”。
由于只是普通本科医学生,所以探访资料除少量书籍外,更多的是对网上共享资源的剖析。
同时联系一些粗浅的哲学社会知识,用较客观的眼光看待五百年前的是非。
通过对明朝内阁历史的研究、权力的剖析、制度的比较,最终得出了一些感悟。
首先是德治与法治并驾齐驱、相辅相成,并无优劣之分。
其次是对集权与民主的理解,并不应当简单的追求极端。
,否则会妨碍政府的高效率运行。
关键词内阁明朝历史规律行政权首辅票拟权封驳权自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黄仁宇先生以大历史观阐释万历朝的现象,对明朝政治制度的剖析就越显深刻。
黄仁宇先生曾言道“结论要看远不顾近”,这便是我们的研究方向,在枯槁的史料中去发掘历史的规律和社会的“道”。
而研究的核心则是明朝内阁制度的演变史,并且总结出内阁的权力,通过横纵比较,发掘一些鲜为人知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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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l7卷第4期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O17年7月 JOURNALOFHUNAN MASS MEDIAVOCATIONAL ANDTECHNICAL COLliE V01.17 No.4
July.2017
明代内阁制度研究回顾 谢文森 (辽宁师范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辽宁大连116000)
[摘要] 近三十年以来,随着明史研究的不断深入,关于明代内阁的研究出现了繁荣的局面. 学术界从明代内阁制度的创立和发展,以及对内阁在明代政治中枢中的地位和作用等方面研究,尽管在 一些问题上存在着分歧,但也取得了许多丰硕成果。然而,对内阁制度的研究也出现了瓶颈,逐渐从繁 荣走向停滞,急需新的研究角度和研究方法。 [关键词] 内阁;皇权;相权;地位 [中图分类号]K24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5454(2017)04—0090—04 [DOI]10.16261/j.cnki.en43—1370/z.2017.04.024
自80年代以来,学术界对于明史的研究 不断深入,而关于明代内阁制度的研究成为重 中之重的研究热点之一。学者们投入大量精力 和时间,从内阁的起源、内阁的基本职能和作 用、以及内阁的最终决策权等方面进行深入探 索,新的具有启迪性的学术观点不断出现,取 得了大量成果,但是在某些领域也存在许多分 歧,争论不断。因此,我们有必要对于这些学 术问题做出简要的回顾与反思,以便于深入分 析。 一、内阁的创立 明朝建立之后,随着政权的稳固,洪武 十三年,朱元璋废除中书省,不设丞相,直接 率领六部管理国家,并且要求子孙后代不得再 立宰相。皇帝的权力由此得到高度加强,但是 随之也产生了许多负面的影响,造成皇帝政务 负担的急剧加重,并且变得日益繁忙。为了应 付这一局面,朱元璋经常起早贪黑,夜以继日 地批阅奏章,处理国家要务。这种行为在短时 期内尚可以坚持下去,长此以往,则后继乏力, 难以维持。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洪武十三年九 月至十五年七月,朱元璋设立四辅官制度,选 择民间素有贤名的儒士,他们多年老力衰,精 力不济,且缺少处理国家大政事务的经验。不 久之后,朱元璋就发现国家被弄得一团糟,自 己变得更加疲惫,于是将其废除。四辅官制度 仅仅存在一年之久就宣告终止,于是朱元璋又 于洪武十五年十一月设置了殿阁大学士。殿阁 大学士可以算是明代内阁制度的起源,但是起 初其职权不重,影响也不大,它们是朱元璋在 废相之后建立起来的新辅政机构的尝试。洪武 十五年(1382)十一月,宋讷出任文渊阁大学士, “讷在位颇以年老怠事。尝寒附火,火燎胁下衣, 至肤始觉。上闻知,制文警讷,日:胁者协也。 岂尔居内相,不能协助人主为政,致神怒若此 邪,钠顿首惭谢。”阻 多数学者认为明代内阁起源于朱元璋时期 的殿阁大学士,且洪武年问的殿阁大学士职权
[收稿日期】2017—05—17 【作者简介】谢文森(1990一),男,河南信阳人,辽宁师范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中国古代史专业 15级硕士研究生。 砌究方向:中国古代史明清史。
一9O一 较小,只起着参谋顾问的作用,是内阁制度的 萌芽。这时的殿阁大学士虽然能参与机务,但 品级低微,没有属员,也不能统辖其他机构。 梁希哲认为“洪武年问殿阁大学士名义上是备 顾问,实际是既无人顾,也无人问。这种状况, 是朱元璋的一种病态心理使然,权奸之患是可 以杜绝,但不许平章军国事,所谓居内相也无 异于一个摆设。”[21。。王其榘认为“殿阁大学 士的主要职责是要做好皇帝的参谋,要他们献 计献策,出主意,经皇帝裁决后,再交五府、 六部等衙门去执行。”瞄 谭天星进一步指出, “殿阁大学士作为皇帝的顾问,其涉及的内容 除学术方面外,还包括政事方面,咨询的范围 和机要性程度是由皇帝本人所掌握的,因为此 时还没有给大学士以预机要的权力。” 魏千 志也认为“朱元璋时期的殿阁大学士所起的作 用是有限的,其地位、职权也是很低微的。”瞄 对于内阁制度最终形成于永乐时期的这 一观点,许多学者也是十分赞同的。但是对于 内阁是否起源于殿阁大学士还是存在不同的观 点。林延清认为“到明成祖时,朱棣命令大学 士参与机务。这些人在内廷办事,常侍天子于 殿阁之下,就被称为内阁。” 朱棣在殿阁大 学士的基础上设置内阁, “是仿乃父朝殿阁大 学士,秩亦五品,但殿阁大学士不是内阁。” 王天有认为“殿阁大学士是内阁的萌芽,成 祖即位之后,对洪武、建文时期辅政形式稍事 变通,创立了内阁制度。” 个人认为,内阁 制是在洪武时期的殿阁大学士的基础之上成立 的,许多洪武末期的大学士在永乐时期继续充 当朱棣的顾问,后来这些人的官职得到不断提 升,权力也不断加强。为了更好地统筹处理国 家事务,成祖在此基础上设置内阁。因此,可 以认为明代内阁是起源于殿阁大学士的。 二、内阁和皇权 明代内阁的基本职责是辅佐皇帝处理国家 大事,而票拟是行使阁权的主要方式之一。孙 承泽说:“内阁之职,同于古相,而所不同者, 主票拟而不身出与事。”(91许多学者认为,明 代内阁是皇权下的产物,只是为皇家服务的政 府机构。内阁的职能是协助皇帝处理政务,主 要起着参谋作用。因此,在有明一代,内阁是 依附于皇权的。虽然,在特殊时期,内阁首辅 的权力很大,但始终没有超出这个权力框架范 围。 朱元璋废除宰相之后,相权和皇权之间的 关系就变得模糊不清,一些学者认为相权融入 皇权之中,皇帝独揽政治、经济、军事等大权, 并且认为明朝所设置的内阁几乎成为皇权的附 属。田澎认为“内阁不是制度化、法律化的决 裁机构,而是由皇帝易于操纵的软弱的非制度 化、非法律化的御用工具。”u” 皇帝诏令的起 草,从内阁建立时就由内阁大学士承担。当时 解缙、杨士奇等人主要还是以翰林学士、讲读 官的身份起草诏令的。同在翰林,但未入内阁 的王直也常被召入内阁起草诏令。仁宗即位后, 命杨士奇等诸内阁大臣俱掌内制,不预所升职 务。因此方志远认为“内阁在刚设立的时候, 内阁的职权只是备顾问而已。” 明代内阁 在制度上没有凌驾于其它衙门之上,且这些部 门无需向内阁汇报事情,所以这些尚书、侍郎 等职位只是荣其品位的虚衔,内阁大学士只是 掌握典制,没有实际的权力。刘晓东认为内阁 和前代相比,“徒有佐天子之责、平庶政之权, 却无总百官之职。”[12129也就是说,明代内阁 只具有辅佐皇帝处理国家大事的职责,但是不 具有统领百官的权利。王其榘认为“明代的内 阁,不过是皇帝御用的一个拟定朝廷政令文件 的文书房,自始至终都不曾是明王朝中枢正式 的一级行政机构,而是皇帝特设的草拟诏救的 场所,阁臣是皇帝选用的代言侍臣,或者说能 参预机要的亲近侍臣而已。” 们李渡认为自 内阁制度建立后,其体制、职权、作用先后不 尽相同,也可以说变化很大,但阁权完全从属 于皇权,其主要政治功能是“提高和强化专制 主义皇权的统治效能。”阻。 但是也有一部分学 者认为,废除宰相之后,特别是洪武、永乐时期, 相权虽然流向皇帝,但是六部也分享不少相权, 尤其是吏部的职权大增。但是从仁宣开始,相 权又进一步分流到司礼监手中,由皇帝、内阁、 六部、司礼监等共同分割。 个人认为,在洪武和永乐时期,内阁的主
一91— 要职能是顾问,起着参谋的作用,内阁可以算 是完全依附于皇权之下。但是到了明代中后期, 特别是随着皇帝精力的不断减弱、能力的逐渐 降低以及皇帝年龄小而无法处理国家政务。在 这些特殊的情况下,为了皇朝的稳定,不得不 逐步加强内阁大臣的权力,让他们能够自行处 理具体事务,以保障朱氏家族的统治,由此内 阁开始逐渐具有一部分宰相的权力。随着内阁 权力的逐渐高涨,出于平衡势力的考虑,皇帝 又用太监批红来制衡内阁,此时内阁只有票拟 权,而最终决策略权则归于皇帝之手。因此, 不管内阁权力是加强还是减弱,是否掌握相权, 都是皇权统治下的一种形式,只是为了维护明 王朝的统治罢了。 三、内阁和相权 明代内阁的建立有利于皇权的稳固,可以 算是皇权之下的产物。这些年以来,对于明代 内阁地位的高低以及内阁权力的大小等问题一 直存在着不同的观点,有的学者认为内阁在明 代的中枢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几乎等同于中 书省,但是不具有古代宰相的权力。同时也有 学者认为内阁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阶段,其 权利的大小是不一致的,但是在一定的时期也 具有一定的相权。梁希哲则明确指出:“从制 度上看,内阁不同于中书省,阁臣也不是前代 宰相。”[2 。杜婉言认为明代内阁制度是皇权 取得对相权彻底胜利的产物,具体表现为:“任 务不明确、权力不稳定、组织不健全、编制不 稳定、未能成为与高度中央集权君主专制政体 完全适应的辅政制度。”n 赵轶峰认为“内阁 之内既表示办公之地处于宫禁之中,也表示与 外廷官僚系统有所区别,是皇帝与官僚系统间 的中介。这是一种决策权与行政执行权的间接 结合结构。而明代的中枢政权只有到皇帝层次 才能有效集中,内阁并不能直接控制官僚系统 与皇权对抗。”[1 明代的内阁没有自己独立的 办事机构,没有自己的属官,并且没有固定的 工作范围,因此可以认为明代内阁不具有宰相 的权力。但是,个人认为仅从这些角度讨论内 阁是否具有相权是不可取的。 同时,也有许多学者认为有明一代仍存在 一92一 着一定的相权,但相权的拥有者并不仅仅是内 阁这一个机构,还有司礼监,他们认为明代的 相权是二者之和。且内阁具有相权不是始终都 存在的,而是随着特殊的方式而不断变化的。 有时内阁权力威逼皇权,几乎拥有宰相的权力。 有时内阁在皇权下瑟瑟发抖,只具有建议的权 力。刘晓东认为“朱元璋的废相虽未能将承相 制度真正地予以废除,他的子孙在万般无奈中 又不得不以一种变相的方式将宰相制度予以恢 复了。”B2] ̄7谭天星提出明代内阁是属于次君 主权力层,并向宰相化的方向发展着,故明代 内阁处于一种十分矛盾的境地。“从相名上看, 内阁始终没有改为宰相;从相职上看,内阁之 职与宰相之职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在有些时候 可以说是相同的;从相权上看,内阁自始至终 没有法定的宰相权力,但又不排除有些首辅确 实拥有过宰相之权;从相责上看,内阁虽然没 有法定的相权与相职,但实际上却行使丞相之 职,因而必然会有职权之责。”H 因此,从 不同的侧重点来探究明代的内阁制度,我们会 发现明代内阁处于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其权 力与地位都可能随着时间的变化而不断转变。 古往今来,宰相的权利大致可分为两点: 一是辅佐皇帝统治天下,处理国家大事;二是 代替皇帝统领百官。纵观明朝近三百年的历史, 内阁必然存在着一定的相权。明代初期,朱元 璋和朱棣个人能力十分强大,他们只需要大臣 辅佐他们,虽然当时已经存在着内阁萌芽,但 是他们的权利十分弱小,仅仅是顾问而已。而 到了明代中后期,尤其是嘉靖、隆庆以及万历 初期,这时内阁首辅的权利十分强大,几乎凌 驾于六部百官之上。因此,个人认为,有明一代, 明代内阁存在着一定的相权。 近三十年来,学界对于内阁这个中枢机构 进行了很多方面的研究,获得了大量成果。21 世纪以来,虽然引入西方许多新的研究方法, 但基本都是对制度本身所做的一些边角补充, 对于内阁制度的整体研究影响不大。到目前为 止,关于明代内阁研究的重复论著颇多,研究 徘徊不前,存在的问题也十分严重。并且,许 多研究结果已经成为定论,难以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