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材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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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评价师《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考试题库【3套练习题】模拟训练含答案(第7次)

环境评价师《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考试题库【3套练习题】模拟训练含答案(第7次)

环境评价师《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考试题库【3套练习题】模拟训练含答案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总分:100分姓名:_______________ 成绩:______________第一套一.单选题(共20题)1.【真题】《"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要求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将()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

A.节能指标B.清洁生产指标C.循环经济指标D.污染物总量指标2.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

A.5%B.10%C.15%D.20%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A.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B.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C.环境影响评价机构D.环境监测机构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规定。

A.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B.省级以上人民政府C.省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D.国务院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严格限制向海域排放(),确需排放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辐射防护规定。

A.高、中水平放射性废水B.低水平放射性废水C.含病原体的医疗污水D.含有不易降解的有机物和重金属的废水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明确指出要突出重点,全程监管,对()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针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与审批、工程设计与施工、试运行、竣工环保验收等各个阶段实施全过程监管,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要求。

A.石油天然气开采、油气/液体化工仓储及运输、石化化工B.石油天然气开采、石化化工C.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D.化工、石化行业的生产和运输7.【真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船。

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2019)

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2019)

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2019)《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已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节约资源,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建设、改造、运营、拆除等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地、节能、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安全、健康、适用、宜居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绿色建筑按照国家标准由低到高分为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

第三条绿色建筑发展应当坚持统筹规划、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的内容。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绿色建筑相关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资金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运营绿色建筑。

鼓励和支持绿色建筑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推广和培训,培育市场导向下的绿色建筑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绿色建筑技术进步与创新。

对在绿色建筑发展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绿色建筑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绿色建筑科学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绿色发展意识。

第二章规划、设计与建设第八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省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的编制导则。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并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相衔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安装工程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资料

安装工程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资料

二、安装工程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一)安装工程其他直接费取费标准(二)安装工程取费标准(三)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总说明一、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是工程设计单位及委托任务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收取设计费的依据。

二、本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勘察设计主管部门组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编制,经国家物价局会同国务院勘察设计主管部门批准颁发。

工程设计单位按承担任务的工程性质,分别执行本标准中有关行业的收费标准。

各建设单位、工程设计单位、设计审查部门和建设银行等单位应该据此掌握并监督执行。

三、本收费标准共分三册。

第一册包括:石油、钢铁、黄金、有色冶金、建材、机械、化工及石化、医药,纺织、轻工、交通、广播电视、商业、粮食、林业、民用建筑、市政,水利水电、人防、铁道等二十一个行业;第二册包括:核工业、航空、电子、兵器、船舶、航天等六个行业(84年本);第三册是《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收费工日定额》试行本,包括煤炭、电力、邮电三个行业。

四、本收费标准是在原国家计委84年、 85年颁发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对定额收费中的不合理部分进行了调整的修订本。

仍体现了低收费的原则。

即本收费标准是根据各行业工程设计单位的综合设计能力和以事业费制度的支出水平为基础进行计算的,同时考虑了必要的技术开发、业务建设、人员培训等所需的费用,以及必须交纳的工商税等。

五、本收费标准以实物定额收费办法为主,辅以按单项工程概算为计算基础的收费办法,另外煤炭、电力、邮电三个行业试行工日定额收费办法。

六、本收费标准的主要内容:1.工程设计费,一般包括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按合同规定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参加试车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的费用。

本收费标准中未包括做施工图预算的费用。

2.初步设计之前的工作费: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编设计任务书、参加厂址选择和规划、进行环境预评价等工作所需的费用。

3.非标准设备设计费:是指非定型设备的设计费。

有的行业工程设计本身包括设备设计,则不另计收非标准设备设计费。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51号)第七章 技术规范(校对版)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51号)第七章 技术规范(校对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七章技术规范目录章节号说明100 总则101 通则102 工程管理103 临时工程与设施104 承包人驻地建设105 施工标准化200 路基201 通则202 场地清理203 挖方路基204 填方路基205 特殊地区路基处理206 路基整修207 坡面排水208 护坡、护面墙209 挡土墙210 锚杆、锚定板挡土墙211 加筋土挡土墙212 喷射混凝土和喷浆边坡防护213 预应力锚索边坡加固214 抗滑桩205 河道防护300 路面301 通则302 垫层303 石灰稳定土底基层、基层304 水泥稳定土底基层、基层305 石灰粉煤灰稳定土底基层、基层306 级配碎(砾)石底基层、基层307 沥青稳定碎石基层(ATB)308 透层和黏层309 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310 沥青表面处治与封层311 改性沥青及改性沥青混合料312 水泥混凝土面板313 培土路肩、中央分隔带回填土、土路肩加固及路缘石314 路面及中央分隔带排水400 桥梁、涵洞401 通则402 模板、拱架和支架403 钢筋404 基础挖方及回填405 钻孔灌注桩406 沉桩407 挖孔灌注桩408 桩的垂直静荷载试验409 沉井410 结构混凝土工程411 预应力混凝土工程412 预制构件的安装413 砌石工程414 小型钢构件415 桥面铺装416 桥梁支座417 桥梁接缝和伸缩装置418 防水处理419 圆管涵及倒虹吸管涵420 盖板涵、箱涵421 拱涵500 隧道501 通则502 洞口与明洞工程503 洞身开挖504 洞身衬砌505 防水与排水506 洞内防火涂料和装饰工程507 风水电作业及通风防尘508 监控量测509 特殊地质地段的施工与地质预报510 洞内机电设施预埋件和消防设施600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601 通则602 护栏603 隔离栅和防落网604 道路交通标志605 道路交通标线606 防眩设施607 通信和电力管道与预埋(预留)基础608 收费设施及地下通道700 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701 通则702 铺设表土703 撒播草种和铺植草皮704 种植乔木、灌木和攀缘植物705 植物养护和管理706 声屏障第100章总则第101节通则101.01范围1.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公路项目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施工与管理。

北京质量条例释义

北京质量条例释义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条文释义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工程有关单位的质量责任第三章建设工程有关人员的质量责任第四章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质量责任第一节建设前期第二节勘察设计第三节工程施工第四节竣工验收第五节保修使用第五章建设工程质量保障第一节市场机制第二节行政监管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释义】本条是关于条例立法目的和制定依据的规定。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市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定的一部地方性法规。

《条例》的出台,填补了我市工程质量管理地方性法规的空白,标志着我市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进入法制新阶段。

在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重大决策指引下,首都建设发展成效显著,一批高难度、高质量、高标准的重点工程项目相继建成。

同时,北京作为特大型城市,城市建设仍然面临诸多新需求和新挑战。

一是质量监管任务繁重。

近几年,北京市工程建设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建筑市场规模和容量急剧扩张,全市房屋建筑的年开复工面积一直保持在2亿平方米以上,轨道交通和市政道路工程年投资额一直保持在1000亿元以上,质量监管工作量不断增大与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仍然突出。

二是质量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

建筑市场“供需失衡”的局面长期存在,部分领域过度竞争和恶意压价、阴阳合同、转包、违法分包等扰乱市场的行为时有出现;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不明确不落实、施工过程管控能力薄弱、从业人员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仍比较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依然存在。

三是质量事故时有发生,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巨大损失,并造成了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

在努力实现首都人民“安居梦”和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目标下,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细化上位法的原则性规定,出台一部适应我市建设行业新形势的地方性法规,迫在眉睫。

GB50268-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条文说明2011

GB50268-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条文说明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tance of water and sewerage pipeline worksGB 50268—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9年5月1日2008—10—15发布 2009—0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2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68—2008,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0.3、3.1.9、3.1.15、3.2.8、9.1.10、9.1.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97和《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 3—9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10月15 日前言本规范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由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97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的深入的调查研究和专题研讨,总结了我国各地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原则,参考了有关国内外相关规范,并以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规定的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土石方与地基处理、开槽施工管道主体结构、不开槽施工管道主体结构、沉管和桥管施工主体结构、管道附属构筑物、管道功能性试验及附录。

二级建造师相关介绍

二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是一种建筑类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自2009年起二级建造师实行地方管理和地方命题制度。

基本信息:基本介绍二级建造师是建筑行业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执业注册人员。

建造师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建造师的职责是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对工程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面的组织管理。

颁发机构2002年12月5日,人事部、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11号),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工作正式建立。

该《规定》明确规定,我国的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证书由来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起源于英国,迄今已有150余年历史。

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该项制度。

具有执业资格的建造师已有了国际性的组织--国际建造师协会。

我国建筑业施工企业有10万多个,从业人员3500多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的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在施工项目经理队伍中,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非常必要。

这项制度的建立,必将促进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我们进一步开拓国际建筑市场,更好地实施“走出去”的战略方针。

建筑材料行业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

【全文】一、总则(一)根据建设部建设(1991)504号文《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结合建材行业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建材行业工程设计的范围分为:水泥、玻璃、陶瓷、耐火材料、新型建筑材料、非金属矿、水泥制品、无机非金属材料。

(三)建材行业工程设计资格按资历信誉、技术力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装备水平分为甲、乙、丙三级。

二、资格标准(一)甲级1.单位资历:(1)从事建材工业工程设计必须具有连续15年的资历(新型建筑材料工业工程设计连续10年的资历)。

(2)独立承担两项以上大型建材工程项目的成套设计、并采用了可靠、合理、先进的工艺和装备,设计质量优良,并建成投产经考核验收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设计标准。

经济效益良好,社会信誉好。

2.技术力量:具有同时进行两个大型工程项目的设计以及相应的前期工作和技术开发工作所必需的设计力量,专业配置合理。

具有高级工程师和连续从事本专业设计10年以上的技术骨干。

各专业人员配置详见附表1.3.技术水平:在建材行业中设计经验丰富,居国内先进水平。

具有新工艺和新设备开发、原料研究、自动化研究、计算机开发和应用的特长,掌握建材行业设计先进技术。

近5年内获得国家级或部级建材工程优秀设计一等奖或二等奖一项以上。

参加过建材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定额等的编制工作。

4.管理水平: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以及质量保证体系和综合管理能力,已贯彻实施GB/T19000——ISO9000标准,并具备认证的条件。

5.装备水平:有先进齐全的技术装备,计算机辅助设计达到建材行业“九五”期间CAD技术发展纲要。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还具有能满足技术开发必要的测试、实验的仪器和手段。

(二)乙级:1.单位资历:(1)具有10年以上连续从事建材工业工程设计的资历。

(2)独立承担过两项以上中型建村工程项目的设计,并采用了可靠、合理、先进的工艺和装备,设计质量优良,并建成投产经考核验收主要经济指标达达到设计标准。

建材购销合同电子版(6篇)

建材购销合同电子版甲方: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1条材料名称1.1材料(产品或设备)名称:详见材料清单1.2规格型号:详见材料清单1.3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符合国家相应产品质量标准1.4所购材料附送服务项目还包括第3和4项。

1.4.1.可就所购材料、设备的安装及其使用功能和方法向乙方咨询。

1.4.2.可派技术人员到场指导甲方施工。

1.4.3.乙方负责安装到位,并指导甲方或材料、设备使用者正确使用及一般维护。

1.4.4.乙方负责所购材料的售后服务及维修工作。

(保修时间按所购材料或设备的保修单规定或依甲方与业主所签承包合同的相关规定)1.5.其它:第2条材料包装2.1包装标准:一般2.2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2.3包装物的处理方法:选择以下第1和3种处理方法。

1.甲方负责自行回收2.包装物随产品归乙方所有3.其它方法:现场所产生的其它与产品包装有关的垃圾及其相关的清理工作由乙方负责第3条材料数量3.1采购数量:详见材料清单3.2计量单位:详见材料清单3.3合同数量确认方法:以甲方材料入库耗用单所确认数量为准第4条收货规定4.1交货单位:_____有限公司4.2收货单位:_____有限公司4.3收货地点:_____4.4收货方法:以甲方相关人员确认为准4.5运输方式:汽运4.6运输费用的承担:由乙方承担4.7收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确性第5条收货时间5.1本合同起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期间具体节点,见甲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5.2若属乙方原因而使合同逾期,则每逾期一天按乙方材料总价款的万分之二在采购结算时扣除。

5.3如遇下列情况乙方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后,材料供应可作相应顺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2.01.17
•【文号】建标[2012]5号
•【施行日期】2012.01.1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
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2012]5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家人防办,总后基建营房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资源节约与利用、环境保护等要求,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工程建设领域技术进步,根据《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工程建设、工业发展和城乡建设实际,经与有关部门、单位充分协商,我部组织制定了《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安排落实。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附件:
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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