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节约市建造工作意见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支持企事业利用现有用地改造建设的意见-津国土房地市[2008]3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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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支持企事业利用现有用地改造建设的意见正文:----------------------------------------------------------------------------------------------------------------------------------------------------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支持企事业利用现有用地改造建设的意见(津国土房地市〔2008〕342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 3号)精神,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现就支持企业事单位利用现有用地改造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鼓励工业企业节约集约用地。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对现有工业生产项目(不包括工业房地产开发项目、工业销售及附属设施项目等)用地,鼓励企业在不增加建筑密度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
凡符合城市规划、不改变用途且未纳入土地整理储备范围的,可直接申请办理规划审批手续,不再调整用地批准文件。
其中,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可维持原划拨供地方式。
二、支持各类企业办公、商业、研发用地项目改造建设。
通过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企事业单位,在符合城市规划且不改变土地用途前提下,利用现有建筑接层建设或改扩建,建筑面积不超过原合同约定规模的,可直接申请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建筑面积不超过原合同约定规模1倍的,用地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增加建筑面积按照评估确认地价的30%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应调整租金、作价入股金额)后,申请办理相关规划审批手续,且增加后的建筑规模原则上不再做调整,并在规划条件和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协议)中进行约定;若五年内确须改变建筑规模的,按《天津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津政发[2003]51号)执行。
建设节约型城市的几点建议

长, 城市规模快速扩大。 新城区街道整洁有序建 筑新颖美观, 商业繁荣,
途的工厂 、 仓储用地 、 要改造 的旧区等用地要分类进行统计, 为集约使 3 .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造资源的节约 用土地 提供 可靠 的依 据, 使建成 区内闲置的 、 开 发利用程度 低 的用地 3 . 1 规划应有预见性, 建筑布局定 点应适应城市 的发展 得到充分利用 建 筑的布局定点应有预见性综 合考虑 。 不仅 应考虑 当前的建设条 1 . 2 土地使用功能适 当混合公 共空 间综合开发 件. 还应 考虑本址和周边远期发展的影响, 很 多房屋或市政设施建成不 城市空间从归属上主要分 为公共空 间、 专属空 间和私有空 间。公 久就被拆除就是缺乏前瞻性造成 的. 这种 因规划决策不 当而造成大拆 共空 间要综 合开发, 城市道路 、 城市广场 、 公 园等尽 可能综合 规划 、 多 大建的现象在很多城市都相当普遍, 不仅造成 巨大的经济损失 浪费 了 功能利用 以节省土地 , 如将 城市道路、 消防通道 、 城市防灾和避难空 间 大量的建造资源, 还引起很多社会问题不 利 于和谐社会 的建设 。因此, 的设置相结合 , 建设 步行 道与绿化 带合一的生态走廊 , 并与城市公 园、 对建筑物的布局定点. 特别是在重要地段 和节 点的建 筑布置一定要综 近远期都能满足城市 的发展要求 只有减少建筑 的拆除才能可 广场等具有避 难功能 的大 型空间有机联系起来 共同构成城市公共 生 合考虑. 减少资源 的严重浪费 活网络和城市防灾避难空间体系。企 事业单位和学校 的绿地 、 礼堂和 持续积累财富, 3 . 2 提高设计标准和建设质量, 延长建筑使用 寿命 运动场所等专属空间设旌应向公众 开放 让社会共享, 提 高公有设施 的 建筑被拆除 、寿命短的原因除 了和建筑定点布置不 当有 关外. 另 利用率 。 私有空 间的庭 院绿化应 向道路敞开, 美化城 市环境 。 采用种种 建造质量差 因此不 管是对大型建筑 空间资源复合 利用的方法可 以有效控制城市规模 , 减少 土地等 资源浪 重要原因是建筑设计标准低 还是一般建筑, 是造价 高的公共建筑还是造价低 的私人住宅, 都要高标 费。 准设计, 精心建造, 全面提高建筑 的质量 。建筑的功能性 、 技术性 、 艺术 2 . 交通 能源 的节约 性、 安全性和可改造性不仅应满足现在 的需要还要适应将来 的发展要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五点建议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五点建议作者:孙志军来源:《中国房地产·综合版》2014年第04期一、加强规划计划管理,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1.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作用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在用地规模、布局和时序方面都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
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
统筹协调各类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规划,避免盲目投资、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浪费土地资源。
2.健全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体系,编制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标准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在满足功能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重新审改现有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
合理确定各项建设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严格按国家标准进行各项市政基础设施和生态绿化建设。
3.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实行计划指标安排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结果相挂钩政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达要求的,要压缩、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报批。
二、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大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1.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盘活城市存量建设用地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要日常化、制度化,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用地、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以便充分利用。
2.积极引导使用未利用地和废弃地对使用未利用地建设工业项目的,可降低市场准入标准,优先安排计划指标,同时应适当按照低于周边土地市场价格确定土地出让底价,鼓励企业开发使用未利用土地,提高区域土地利用率。
积极复垦利用废弃土地,对废弃土地也进行调查摸底分类处理。
3.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新增工业用地,要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控制指标,厂房建筑面积和高于容积率控制指标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更加严格耕地保护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更加严格耕地保护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9.22•【字号】马政〔2022〕48号•【施行日期】2022.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更加严格耕地保护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关于更加严格耕地保护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2022年9月22日关于更加严格耕地保护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统筹好耕地保护与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更加严格耕地保护1.坚决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
地为粮基,牢固树立保耕地就是保粮食、保安全的强烈意识,坚决落实党政同责,扛稳扛牢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
各县区党委政府、开发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区域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耕地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开发园区)2.探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新路径。
对依法批准可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项目,在县域范围内补划空间不足的情况下,探索建立市域范围内的异地有偿补划政策。
健全完善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激励机制。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3.规范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
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政策要求。
完善补充耕地全过程监管机制,强化从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备案、后期管护全链条闭环管理,强化项目选址论证,严格合规性审查;加大补充耕地项目资金投入和质量管控,确保补充耕地来源明、数量准、质量高、信息实、管护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4〕12号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时间:2014-04-04字体大小: 大中小背景色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国土资源工作的意见》(粤发〔2012〕22号),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的核心任务,切实增强土地资源的保障和支撑作用,加快土地资源利用方式转变,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提升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耕地保护(一)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根据省下达我市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市政府与各区(县级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签订年度土地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由各区(县级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负总责,确保全市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92.0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68.52万亩。
(二)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根据省下达我市“十二五”期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制定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分解方案和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明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申报、可行性研究及规划设计、实施和验收、管护和报备等规定。
各区(县级市)政府根据目标任务分工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立项、招投标、工程实施等工作。
市国土房管局会同市农业、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对全市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负责进行政策指导和评价验收工作。
(三)划定永久保护的基本农田。
2014年底前完成基本农田永久保护地块标图建库、定责到户工作。
各区(县级市)应结合重点项目实际用地布局和需求进行永久基本农田的科学划定,避免基本农田零散分布。
推进基本农田标准化和示范区建设。
开展地力监测,实施农田环保工程,修复和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四)完善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
修订完善我市基本农田保护补贴试行办法,对承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主体给予补贴,由镇政府协助分配、发放。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推进创建节能省地型“四高”优秀小区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推进创建节能省地型“四高”优秀小区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公布日期】2007.04.28•【字号】沪房地资建[2007]244号•【施行日期】2007.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推进创建节能省地型“四高”优秀小区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房地资建[2007]244号)各区(县)房地局、浦东新区建设交通委:为了进一步做好上海市“四高”优秀小区的创建工作,加强节能省地型示范项目的建设,发挥示范项目的引导、带动作用,提高本市住宅建设的整体水平,现将《上海市推进创建节能省地型“四高”优秀小区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上海市推进创建节能省地型“四高”优秀小区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区(县)房地局、浦东新区建设交通委:一、目的为了推进上海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的建设,落实住宅领域节能降耗指标,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质量施工、高标准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本市节能省地型“四高”优秀小区(以下简称“四高”优秀小区)推进工作,提高住宅的综合性能、科技含量,降低资源能源的消耗,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5〕26号)和《上海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年)》,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管理部门市房地资源局负责本市创建“四高”优秀小区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范围内推进“四高”优秀小区创建工作的具体组织管理工作。
三、管理程序(一)项目储备。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将开发企业在规划方案或初步设计审查阶段的住宅项目,列入“四高”优秀小区创建项目储备范围,并将创建要求告知开发企业,帮助其完善建设方案,引导其参与创建活动。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03•【字号】台政发[2008]8号•【施行日期】2008.0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台政发〔2008〕8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8〕3 号)精神,深化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特制定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1、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围绕“内生台州”的战略,牢固树立保护保障、节约集约、维权维稳和依法依规的理念,以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为核心,以“管住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为原则,以调整和优化用地结构为重点,着力形成规划引导、市场调节和依法管理的机制,促进土地利用从外延扩张型向内涵挖潜型转变,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对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保障能力。
二、主要政策(一)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2、在符合城乡规划、人防、建筑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建设地下设施,综合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编制建设规划同时,规划主管部门要组织发改、国土、人防等有关部门编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建设项目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不计入容积率,免收土地出让金和配套费。
地下空间可申请办理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广场、绿地、公园等公共设施应按有关规定建设地下工程,鼓励支持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人民防空工程。
3、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工程应按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配建停车泊位,建设地下停车库,已建停车库不得改作其他用途。
4、市政工程管线尽量安排在地下空间,电力、电信、自来水等城市管网建设推行束状布置,合理缩小管线工程间距,创造条件建设共同沟。
2022年度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关于“十四五”期间工作思路及意见建议
2022年度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关于“十四五”期间工作思路及意见建议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关于“十四五”期间工作思路及意见建议总体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提高资源配置和利用的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主动适应新常态,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全面加强生态建设,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为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总体工作任务:未来五年,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得到缓解,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明显提高,以市场为主导的资源配置体系比较完善,国土资源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耕地保有量基本稳定,基本农田建设力度显著增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良好。
国土资源产权制度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基础业务建设全面加强。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地质灾害监测逐步深化,地质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大规模土地整理取得重大进展。
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控制,案件查处协调机制逐渐立健全,执法监察体系不断完善,土地管理行为日益规范。
为实现上述目标,国土资源管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保障用地,助推__协调发展。
(一)围绕保增长这一主线,做好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合理分配用地指标,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前提下,优先保障__投资扩大内需项目、重大民生工程、和省、市重点项目用地等项目的用地需求。
一是围绕《__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编制__地区土地规划。
科学确定__地区国土开发利用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合理确定区域国土开发强度。
二是建立土地、发改、规划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与土地规划的衔接,优化产业布局,为__协同发展拓展空间。
三是从严实施土地规划,严格控制土地规划调整与修改工作,从严从紧管理土地,不符合土地规划的项目用地,一律不予审批、供地。
(二)大力推进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本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4]1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本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若干意见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本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4〕1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关于进一步提高本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2014年2月22日关于进一步提高本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若干意见当前,本市建设用地规模接近极限,土地供需矛盾突出,并存在建设用地布局分散、结构不合理、用地效率不高等问题。
为了更好应对资源环境“紧约束”的挑战,加快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现提出进一步提高本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若干意见:一、明确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盘活存量土地为重点,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政策保障作用,深化土地利用制度改革,按照“总量锁定、增量递减、存量优化、流量增效、质量提高”的基本要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逐年减少新增建设用地,大力促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质量,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导,加强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充分体现中心城“双增双减”和郊区“产城融合、功能提升”的规划理念;坚持用途管制,严格落实空间规划管制,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强化土地利用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实际用途变更管理;坚持发展底线,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和基本农田保护补偿制度,设定土地资源消耗上限、耕地保护红线、生态环境底线;坚持市场配置,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完善土地利用绩效挂钩和利益共享机制,切实保障土地资源配置的公平和效率。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指导意见的通知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2.02•【字号】吉府办发〔2014〕35号•【施行日期】2014.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吉府办发〔2014〕35号井冈山管理局,井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针对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新形势,提出了新的任务、新的要求。
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国土资源部今年9月份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
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贯彻该指导意见高度重视。
今年以来,省委强卫书记、省政府鹿心社省长、XXX常务副省长多次对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市委王萍书记批示“请市政府部署,各县市区、庐陵新区、井开区学习、把握、贯彻、落实”。
为切实贯彻好国土资发[2014]119号文件精神,现将该文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吉安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之策,是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选择。
各地、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把节约集约用地摆在可持续发展、负责任发展的突出位置,不断加大力度,强化工作责任,毫不懈怠、持之以恒抓紧抓实抓好。
要层层抓好国土资发[2014]119号文件的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
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和督办,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抓落实。
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责,严格土地供应和利用管理,严把项目用地关,对工作中发现的不良现象和问题,要及时通报、及时督查、及时纠正。
其他相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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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节约市建造工作意见
土地资源节约市建造工作意见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xxxx年度节约集约
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为深入贯
彻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破解资
源管理难题,不断探索总结节约集约用地新举
措、新机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创
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活动(以下简称“创
建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
把创建活动作为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有力
抓手,通过强化规划和计划管理、严格落实耕地
保护责任和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等手段,充分发挥
资源节约集约在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中的作
用,进一步提升全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实现可
持续发展,为幸福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
二、目标要求
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的长效管理
机制,提升资源保护水平;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
配置,提升保障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批后监管
措施,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进一步加大土地
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提升全市依法用地水
平。
三、主要内容
1.进一步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坚决执行最严格
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切
实抓好各镇(街道、开发区)耕地目标责任履行
情况年度考核工作。积极探索基本农田保护新机
制,进一步明确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以最
严格的制度、最规范的程序、最扎实的措施,推
进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积极培育一批基本农田保
护“争先达标”活动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基本农
田保护工作中资金保障、管理体制、考核验收等
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摸索出一条规范化、制
度化、日常化的基本农田保护长效之路。建立“政
府主导、国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动、村级经
济组织和社会公众参与”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体
系,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和基本农
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的供地保障力度。鼓励类项目
努力保障用地计划,允许类项目原则上利用存量
建设用地或租赁标准厂房来解决用地,其他项目
一律不予安排用地计划。二是严格工业用地使用
条件。在进一步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和土地产出效
率的前提下,增加用地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在
省级经济开发区内,外资企业用地的注册资本原
则上不低于25万美元/亩,内资企业的注册资本
原则上不低于80万元/亩;在镇(街道)工业集
中区内,外资企业用地的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
15万美元/亩,内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
于60万元/亩。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用地规
模15亩以下的新增工业项目不单独供地。三是
严格控制用地规模。严格执行《省建设用地指标》
定额,在建设项目审批、用地预审、供地审查时,
依据规定的行业、产业用地控制指标及单位面积
投资强度等因素,结合企业注册资本,综合确定
建设项目供地数量。分期建设的大中型工业项目
可以预留规划范围,根据其实际到账资金和建设
进度进行分期供地,不得先供待用。申请增资扩
建用地的,必须首先使用已有建设用地,并将已
有的土地与新申请用地数量一并计算用地指标。
4.进一步落实鼓励集约措施。一是鼓励建设多
层标准厂房。各镇(街道、开发区)要通过盘活
存量、复垦挂钩等措施,每年新建50-100亩的
多层标准厂房,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用地。存量工
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
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
款;新建工业项目容积率超过规定的部分,不增
收土地价款;建设多层标准厂房的城市基础设施
配套费,一层全额征收,二层、三层减半征收,
三层以上免征。二是工业用地实施差别定价机
制。积极探索和实施工业用地差别化土地政策,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集聚发展。对《国家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及《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中的鼓励类项目,公开出让底价可以在市场评估
的前提下适当下浮,特别是一些项目投资大、产
业层次高、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影响
小、节约集约的工业项目,公开出让底价可以按
国家发布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确定。其它
工业项目一律以市场评估价为底价进行公开出
让。三是探索按园区定价。按照园区特色和区位,
确定各类园区相对统一的用地基准价格,用价格
杠杆调节集聚程度。
5.进一步强化批后监管。一是落实合同履约保
证金制度。办理出让的工业用地,按照实际成交
价款的xxxx年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剩余
矿山的整治复垦力度。要确立造景式、园林式整
治理念,结合各个矿山的实际情况,认真编制和
论证矿山环境治理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治理措
施,在抓质量、抓形象、抓成效、抓亮点上下功
夫,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创造矿山环境整治
新亮点,达到资源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及
社会效益的统一。继续全面禁止开山采石,依法
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8.进一步提升服务发展能力。面对当前的新形
势、新要求,国土部门要从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实
际出发,继续深入弘扬“旗帜鲜明执法,全力以
赴服务”的国土精神,在坚定信心中克服困难,
在把握大势中抢抓机遇,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
新,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和业务
水平;进一步强化效能建设,完善服务措施,提
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努力构建惩
防体系。要不断在探索保护耕地的新思路,创新
保障发展的新举措,争取维护权益的新突破,推
动服务水平的新提升,形成队伍建设的新气象,
实现集约用地的新发展上下功夫,切实提高我市
国土资源科学管理水平,持续开创国土资源管理
工作新局面,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
献。
四、时间安排
xxxx年创建活动分为启动、推进、申报、总结四
个阶段。
1.启动阶段(xxxx年6月下旬—7月下旬)。成
立市创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领导小
组,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指导协调。各镇(街道、
开发区)结合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
定活动方案,多途径宣传,大力营造舆论气氛,
在全市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
2.推进阶段(xxxx年8月上旬—10月上旬)。
按照创建活动通知的要求,推进各项工作,不断
总结研究在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
源合理开发利用方面形成的新机制,同时将创建
活动和“作风建设”、“创先争优”、“人民满意”
国土所建设、争创土地执法模范市(镇、村)等
活动相结合,推进我市国土资源工作全面进展。
3.申报阶段(xxxx年10月中旬—12月上旬)。
按照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和实施办法,积极申
报“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称号。
4.总结阶段(xxxx年12月中旬—12月下旬)。
认真总结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
合理开发利用方面形成的好做法、新制度、新机
制,召开xxxx年创建活动总结大会。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镇(街道、开发区)、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
节约集约作为国土资源改革创新的主线,把创建
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省、市对国土资
源管理工作新要求、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
式转变的一项重要工程来抓。以创建活动为契
机,研究探索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
合理开发利用的新机制,将科学发展的理念贯彻
好、落实好、实践好。
2.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创建活动在市政府的
统一领导下开展,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由市政
府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政府
办、发改、经信、财政、监察、国土、建设、农
林、商务、环保、规划、统计、房管等部门主要
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建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
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
施。各镇(街道、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
机构,制定本辖区的创建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
施,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3.做好宣传,扩大影响。各镇(街道、开发区)、
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制定宣
传方案和各阶段的重点宣传内容,宣传报道创建
活动的重大意义、重要进展、典型经验等,引导
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关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
用,为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4.强化考核,落实到位。将各镇(街道、开发
区)、各相关部门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情况纳入政
府考核体系,加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力度。定
期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创建全
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指导,重点检查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各项政策
配套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并对在工作中碰到的问
题和困难,组织开展集体研究、分析指导,及时
督促改进,确保创建活动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5.稳步推进,取得实效。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把创建活动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之下,确保活动
顺利实施,同时在完成国土资源部有关要求的基
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突出特色,
及时总结,研究探索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
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新机制,确保创建活动的
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土地资源节约市建造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