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保密协议
个人信息安全保密协议5篇

个人信息安全保密协议5篇篇1本协议旨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确保个人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以下为甲方(个人信息安全方)和乙方(个人信息接收方)之间的具体协议内容:一、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应确保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来源合法,且仅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和共享个人信息。
2. 乙方应确保其接收的个人信息仅用于协议中明确规定的用途,且不得擅自更改或删除个人信息。
3. 双方应建立健全的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个人信息的管理、使用、存储、传输和销毁等环节的责任和要求。
二、个人信息的保密性1. 双方应对个人信息采取合理的加密措施,确保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
2. 乙方应对接收到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处理,不得擅自泄露或向第三方披露。
3. 双方应对涉及个人信息的内部人员和外部合作伙伴进行背景调查和安全审查,确保其具备保护个人信息的能力和信誉。
三、个人信息的完整性1. 双方应对个人信息进行定期备份和恢复测试,确保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够及时恢复个人信息。
2. 乙方在接收和使用个人信息时,应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因信息错误或遗漏而导致的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四、个人信息的可用性1. 双方应确保个人信息能够被合法、合规地使用和共享,满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2. 乙方在接收和使用个人信息时,应遵循甲方提供的信息使用规则和权限,确保信息的合法使用和共享。
五、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违约方应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等。
六、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若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除非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或修改本协议。
个人信息保密协议5篇

个人信息保密协议5篇第1篇示例:个人信息保密协议一、目的与范围为了维护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权益,保障个人信息的合法权益,特制定该协议。
本协议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员工在工作中接触到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信息、家庭信息、财产信息等相关信息。
二、保密义务1. 个人信息保密原则:公司及其员工应当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权益,不得泄露、篡改、出售、非法获取或者非法使用个人信息。
2. 个人信息使用范围:公司及其员工在工作中接触到的个人信息仅限于工作需要,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擅自向外部披露。
3. 个人信息安全措施: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加强对个人信息的管理和监控,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组织措施,防范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三、个人信息使用规范2. 保护隐私权益:公司及其员工应尊重个人信息的隐私性,不得擅自获取、使用或者传播个人信息,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权益。
3. 操作规范:公司及其员工在处理个人信息时应当谨慎操作,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和保密性,不得将个人信息外传、泄露。
四、保密责任2. 员工责任: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对接触到的个人信息应当保密,不得擅自泄露给外部人员,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五、违约责任1. 违约方责任:如公司及其员工违反本协议规定,泄露或者非法使用个人信息,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因此给他人造成的损失。
2. 协议解除:如公司员工存在重大违反个人信息保密协议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对其违约行为进行追责。
六、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司及其员工应当遵守本协议规定。
2. 如本协议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3. 本协议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签署人:(公司)(员工)签署日期:年月日制定单位:(公司)第2篇示例:【个人信息保密协议】一、协议目的为了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和隐私,确保个人信息不被泄露、滥用,特制定本个人信息保密协议。
信息系统保密协议范本6篇

信息系统保密协议范本6篇篇1甲方:[甲方名称或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乙方名称或单位名称],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乙双方在信息系统处理、存储、传输等领域有合作往来,为明确双方保密责任,保障信息安全,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保密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信息系统合作过程中的保密义务和责任,确保双方在处理涉及敏感或专有信息时遵守相应的保密规定。
二、保密信息范围1. 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文档、商业计划、客户信息等。
2. 乙方在合作过程中知晓的甲方内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架构、操作手册等。
3. 双方合作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数据和文件,以及双方之间的商业合作秘密。
三、保密责任和义务1. 双方应建立相应的保密管理制度,指定专门的保密管理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2. 双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保密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或被非法获取。
3.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公开或泄露保密信息。
4. 未经对方书面授权,任何一方不得使用保密信息用于合作以外的其他用途。
5. 在合作结束后,双方应妥善保管或销毁保密信息,确保信息不泄露。
6. 若因一方原因导致保密信息泄露,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例外情况在以下情况下,一方可以披露保密信息:1. 法律要求或司法机关的合法要求。
2. 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
3. 在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披露。
五、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1. 若因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保密信息泄露或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年限]。
协议到期后如需续签,双方应协商并签订新的协议。
2.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个人信息安全保密协议6篇

个人信息安全保密协议6篇篇1本协议旨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确保个人隐私不受侵害。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共同维护信息安全。
一、保密义务1. 双方应对涉及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披露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 未经个人同意,不得将个人信息用于商业用途或非法用途。
3. 双方应对个人信息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防止信息被非法获取或篡改。
二、合法合规1. 双方应确保收集、使用、存储、传输和删除个人信息时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2. 任何对个人信息的处理都应事先获得个人的明确同意,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3. 双方应建立完善的个人信息管理机制,确保个人信息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信息安全事件处理1. 在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等安全事件时,双方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2. 双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信息安全事件。
3. 对于因违反本协议规定而导致个人信息泄露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协议生效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协议期限】。
2. 协议期满前,双方可协商续签本协议,明确新的权利和义务。
3. 在协议有效期内,如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五、争议解决1.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果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仲裁地点为【仲裁地点】,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的部分外,其他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六、其他条款1. 双方可协商补充本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双方之间关于个人信息安全保密的合法有效协议。
甲方(签字/盖章):【甲方名称】日期:【签订日期】乙方(签字/盖章):【乙方名称】日期:【签订日期】篇2本协议旨在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确保您的隐私得到尊重和保护。
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通用版6篇

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通用版6篇篇1甲方(保密方):_________乙方(被保密方):_________鉴于:1. 甲方和乙方在信息安全方面存在合作关系,需要相互提供保密支持。
2. 双方同意共同遵守信息安全保密的原则,确保信息安全。
因此,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更好地保护信息安全,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一、保密范围1. 甲方和乙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的任何与信息安全相关的一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a. 双方合作的具体项目、计划、方案;b. 双方的技术、资料、数据;c. 双方的商业计划、财务状况、客户信息等商业信息。
2. 双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任何与信息安全相关的技术、方法、标准等,也属于保密范围。
二、保密义务1. 甲方和乙方应对保密范围内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披露。
2. 甲方和乙方应妥善保管保密范围内的信息,确保信息不被非法获取或泄露。
3. 甲方和乙方应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安全的管理要求、技术要求和操作流程。
4. 甲方和乙方应定期对信息安全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
5. 甲方和乙方应对员工进行信息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信息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6. 甲方和乙方应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安全事件进行快速、有效的处置。
7. 甲方和乙方应签署本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保密期限1.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协议到期后,双方应重新协商续签或终止协议。
2. 在保密期限内,甲方和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确保保密范围内的信息不被泄露或披露。
3. 在保密期限内,甲方和乙方应相互支持,共同应对可能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
4. 在保密期限内,甲方和乙方应定期举行会议或进行书面沟通,共同商议如何更好地保护信息安全。
5. 在保密期限内,如果一方发现保密范围内的信息被泄露或披露,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共同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置。
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通用版7篇

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通用版7篇篇1甲方(客户):乙方(服务提供商):鉴于甲方和乙方在信息安全保密方面存在共同的需求和承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以下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一、协议范围1.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和乙方之间关于信息安全保密的各个方面。
2. 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确保信息安全、保密,并共同防止信息泄露。
二、信息安全1. 甲方和乙方应共同确保双方之间的信息传输安全。
所有敏感信息的传输必须通过加密通道进行,以防止信息泄露。
2. 乙方必须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保护甲方提供的信息资产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披露和使用。
3. 乙方应对其员工、承包商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信息安全培训,以提高他们对信息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4. 甲方和乙方应共同建立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
预案应包括应急响应流程、责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保密义务1. 甲方和乙方应对双方之间的所有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资产进行保密,不得擅自披露或使用。
3. 甲方和乙方应共同对保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保密措施的有效性。
四、违约责任1. 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或损害,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果因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信息泄露,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争议解决1. 如果双方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果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协议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甲方(签字/盖章):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签字/盖章):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篇2甲方(保密方):_________乙方(被保密方):_________鉴于:1. 甲方和乙方在信息安全方面存在合作关系,需要相互提供保密支持。
信息系统保密协议范本8篇
信息系统保密协议范本8篇篇1甲方:[甲方公司名称]乙方:[乙方公司名称]鉴于甲乙双方共同参与信息数据的管理与应用,为明确双方在信息系统使用过程中的保密义务与责任,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信息系统使用过程中的保密责任与义务,保护涉及双方业务、技术、运营等信息的机密性,确保信息安全。
二、保密内容1. 双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类业务数据、技术信息、运营信息及其他敏感信息。
2. 双方合作过程中交流的文件、资料、报表等所有文档资料。
3. 双方共同开发、使用或接触到的软硬件系统及其相关资料。
三、保密责任1.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涉及的任何保密信息。
2. 双方应采取必要和适当的措施,确保其员工、代理或第三方合作伙伴遵守本协议的保密义务。
3. 双方应采取合理的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保密信息被非法获取、泄露、篡改或损坏。
4. 若因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导致对方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信息安全保障措施1. 双方应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保密责任。
2. 双方应定期评估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及时修复安全漏洞。
3. 双方应确保信息系统数据备份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 双方应加强对员工的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五、保密期限与终止1. 本协议的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协议终止或双方书面同意解除保密义务之日止。
2. 若因业务合作终止,双方应就保密信息的继续保密和处置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补充协议。
3.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可终止:双方书面同意解除本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且未能在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后30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
六、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1. 本协议的签订、执行和解释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信息系统保密协议书范本6篇
信息系统保密协议书范本6篇篇1协议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协议生效日期:XXXX年XX月XX日协议双方:1. 甲方(组织或个人):[XXXXX]2. 乙方(组织或个人):[XXXXX]鉴于甲、乙双方需要就信息系统保密事项进行明确约定,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范围1. 本协议适用于甲、乙双方之间关于信息系统保密事项的约定。
2. 信息系统包括但不局限于: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数据等。
3. 保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商业计划、财务数据、客户信息等。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提供的信息系统保密事项进行保密。
(2)甲方应确保其提供的信息系统保密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甲方应支付乙方合理的报酬,以补偿乙方在信息系统保密方面的付出。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其提供的信息系统保密事项进行保密。
(2)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的信息系统保密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乙方应履行其约定的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甲方提供的信息系统保密事项。
三、保密期限1. 本协议的保密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协议终止之日止。
2. 在保密期限内,双方应继续履行其约定的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对方提供的信息系统保密事项。
四、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泄露了对方提供的信息系统保密事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违约方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五、争议解决1. 若双方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XXXXX]乙方(签字或盖章):[XXXXX]篇2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鉴于:1. 甲方和乙方在信息系统方面有着广泛的合作,涉及到商业、技术、财务、人员等多个领域;2. 双方均希望确保在合作过程中,不会泄露任何敏感信息,从而保护各自的商业利益和技术秘密;3. 为此,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详细的保密协议,明确双方在信息系统保密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信息系统保密协议书(4篇)
信息系统保密协议书甲方:(公司名称)乙方:(个人或公司名称)鉴于甲乙双方为信息系统的开发、运维等工作进行合作,为保护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信息系统及相关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特制定本协议。
一、保密内容的范围和定义1.1 保密内容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 系统设计、开发、测试、实施及相关技术文档;b) 含有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c) 甲方和乙方通过合作过程中交换的文件、数据、代码等。
1.2 保密内容的定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 技术和商业计划、商业模式、商业机密等商业秘密;b) 系统设计、技术文档、源代码、数据库设计、系统漏洞信息等技术秘密;c) 注册用户、客户信息等用户数据。
二、保密义务2.1 甲乙双方承诺在合作过程中保护对方提供的保密内容的安全和保密。
2.2 甲乙双方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转让保密内容,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内容的泄露,包括但不限于:a) 限制保密内容的访问范围和权限,仅限授权人员可见;b) 设置访问控制和密码保护措施;c) 对保密内容进行加密和备份;d) 对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和管理。
三、保密期限和解除保密义务3.1 保密期限为合作关系终止后的n年(具体期限根据双方协商确定),双方应在保密期限内继续遵守本协议的保密义务。
3.2 以下情况下,保密义务不适用或解除:a) 保密内容进入公有领域,不再属于保密范围;b) 双方书面确认解除保密义务。
四、违约责任4.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2 双方一方甲方泄露保密内容的,乙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五、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协议的签订、解释、适用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附件:保密信息清单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名称)日期:年月日乙方:(个人或公司名称)日期:年月日信息系统保密协议书(二)保密协议本保密协议(下称“协议”)由以下各方(下称“各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署:甲方:(公司/个人名称)乙方:(公司/个人名称)丙方:(公司/个人名称)鉴于甲方为提供信息系统(下称“系统”)相关服务,乙方为使用系统提供的服务,丙方为监督协议履行情况,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自愿、平等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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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保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日”)由____________(甲方公司名)和___________公司签订。
第一章 保密协议
本协议各方有必要向对方提供某些专有信息(“保密信息”)。披露此类保密信息的一方应为“甲方”,接受此类保密信息的一方应为“乙方”,但任何一方都可以是“公司”。作为本协议各方接收对方保密信息的对价,各方同意,通过下面各自的签名,根据本协议规定使用保密信息,除非双方书面签署文件同意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信息。特此,双方协商如下:
第一条 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保密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而应尽力避免由于疏忽将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条 乙方不应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也不应在自己的组织内流通,除非是为与甲方人员或授权代表商谈、讨论和协商之需或在本协议签署后经甲方书面授权的任何目的。
第三条 乙方不应为除本协议规定的目的以外的自身利益或任何其他方的利益而使用任何甲方的保密信息。 第四条 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 机关、单位确定、变更和解除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第五条 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应当遵守定密权限。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具体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机关、单位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定密的,根据所执行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下级机关、单位认为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有关定密事项属于上级机关、单位的定密权限,应当先行采取保密措施,并立即报请上级机关、单位确定;没有上级机关、单位的,应当立即提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在其工作范围内按照规定的权限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 第六条 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第七条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 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解密时间或者解密条件。 机关、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 第八条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九条机关、单位对承载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以下简称国家秘密载体)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 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不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 第十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变更,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或者人员。 第十一条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自行解密。 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对在保密期限内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解密;对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应当在原保密期限届满前重新确定保密期限。提前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的,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十二条 机关、单位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 乙方对以下方面的信息没有义务:(a)在甲方向乙方告知信息时,该信息已处于公众领域中;(b)在甲方向乙方告知信息后,该信息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c)在甲方向乙方告知信息时,该信息系乙方拥有且无任何保密义务的信息;(d)根据书面记录证明,该信息系由乙方独立开发,没有借助于任何保密信息;或(e)该信息被法院或政府命令要求披露,且已将规定或命令通知甲方从而使其可申请保护令或其他合适的救济。 第十四条 本保密协议,保密信息的披露和双方之间其后的商讨并不产生除本协议规定以外的义务。本协议或向乙方披露的保密信息均不得视为向乙方授予任何知识产权或与之有关的任何性质的权利。
第十五条 所有保密信息都是基于“可能是”而提供。任何一方都不通过明示、暗示或其他方式对其准确性、完整性或性能作出保证。
第十六条 所有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设计和清单应仍为甲方的财产,且甲方要求时应立即归还原件和所有据此制作的副本。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生效日起三(3)年内一直保有完全的效力。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时间双方可通过相互同意或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六十(60)天后终止协议;但提前终止本协议不应豁免乙方在本协议下就终止生效日前提供给乙方保密信息所应履行的义务。
第十八条 本协议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解释。 本协议包括其条款和条件,是双方对协议完整并具有排他性的陈述,其将取代双方就题述事项先前或同步达成的所有书面或口头的提议、谅解录和其它所有通讯。本协议及其任何修改、附件、变更或补充经公司签署并经 ____________(甲方公司名)财务总监、法务主管或首席执行官接受和签署方才生效。
经签署,签字人保证其系经正式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
第二章 保密制度 第十九条 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第二十条 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并指定专人管理;未经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 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实行分级保护。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标准配备保密设施、设备。保密设施、设备应当与涉密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规定,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三条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二)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三)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四)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五)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第二十四条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 (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五)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第二十五条 禁止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 禁止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 禁止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第二十六条 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印制、发行,广播节目、电视节目、电影的制作和播放,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公共信息网络及其他传媒的信息编辑、发布,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二十七条 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对泄密案件进行调查;发现利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发布的信息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保密 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应当根据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删除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信息。 第二十八条 机关、单位公开发布信息以及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货物、服务进行采购时,应当遵守保密规定。 第二十九条 机关、单位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国家秘密事项,或者任用、聘用的境外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 第三十条 举办会议或者其他活动涉及国家秘密的,主办单位应当采取保密措施,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具体保密要求。 第三十一条 机关、单位应当将涉及绝密级或者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机构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将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保密规章和国家保密标准。 第三十三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保密检查、保密技术防护和泄密案件查处工作,对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四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国家秘密确定、变更或者解除不当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机关、单位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