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能否以员工拒绝调岗辞退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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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能否以员工拒绝调岗辞退员工 | 人力资源法律2016-04-21人力资源法律

作者 | 许庆涛张笑铭

来源 |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

蔡某是某科技公司员工,公司以蔡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书面与蔡某解除劳动合同。就解除理由是否合法,双方各执一词:蔡某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蔡某称公司因经营状况,要求自己自行离职,自己未同意,此后公司发邮件通知让蔡某到北京配合产品研发工作,且降低工资待遇。而科技公司称要求蔡某调至北京配合产品研发部工作,工资待遇不变,但蔡某不同意,故该公司以不服从组织安排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此后,蔡某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科技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公司向蔡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该公司不服仲裁裁决结果,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仲裁裁决。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科技公司要求蔡某调至北京工作,且工作内容变更为配合产品研发部的新产品技术开发支持工作,即对蔡某工作地点、工作内容作出调整,属对劳动合同之变更,应当与蔡某协商一致。蔡某不同意上述调整内容,科技公司以蔡某不服从公司安排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确有不当。蔡某没有同意上述调整内容,不能视为其存在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应当向向蔡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经开庭审理,最终维持了一审结果,判令公司向蔡某支付年终奖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法官解析一:公司能否以员工拒绝调整岗位辞退员工

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自身情况是不断变化的,根据自身的经营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和薪酬标准是企业用人自主权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必需。因此,企业有权对职工调岗降薪,但关键是不可滥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是劳动合同变更的重要方式,但是鉴于劳动关系的特性、劳动合同的不完全合约性质,以及企业市场的主体性,完全否认企业的单方变更权,也是不现实的。但简单的承认用人单位的单方调整权,又将影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为一旦劳动者与用工方签订劳动合同,其生活地点、生活方式、家庭等由此而改变,劳动者由此产生大量的信赖利益。《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对自己的工作性质和地点有一个稳定的预期,如果允许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调整工作岗位和地点,则劳动合同的立法初衷就无法实现。很多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调整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达到降低工作待遇,甚至逼迫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目的。约定劳动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甚至薪资待遇,实际上违反了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的规定,也剥夺了劳动者在于用人单位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时的自主决定权。

审判实践上,在判断岗位调整是否合法的问题上,法官更多的是考虑的是岗位调整是否改变了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的目的,工作地点的变更则需要通过考量劳动者生活的便利条件、劳动者工作时间成本的影响等综合因素,同时也应审查用人单位是否基于调整工作岗位或变更工作地点而达到变相辞退劳动者的目的,例如将财务人员调整为保安。

若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工作地点并非对劳动者合同目的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劳动者应当服从;若用人单位单方变更行为严重影响了劳动者的合同目的实现,则对劳动者不产生约束力,劳动者有权拒绝到变更后的工作地点提供劳动。同时,审判实践的判断,还要考虑行业性质和工作性质,如建筑工人、司机等,当事人订约时已经预知工作地点不可能固定,而对于办公室文员或医生来说,工作地点则相对稳定。因此,法官衡量的因素可概括为:一、工作性质;二、当事人的预期;

三、订约时的告知。本案中,科技公司要求蔡某调至北京工作,且工作内容由优化工程师变更为配合产品研发部的新产品技术开发支持,应视为对劳动合同的变更,科技公司应当与蔡某协商一致。蔡某没有同意上述调整内容,因此不能认定其违纪行为。

法官解析二:员工被单位辞退应当获得多少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除非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第一,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形而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劳动者存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用人单位出现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等需要大规模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五,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补偿金数额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标准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予以补偿。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擅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前述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具体到本案,蔡某不同意工作调整内容,科技公司以蔡某不服从公司安排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确有不当,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擅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当依照前述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但由于蔡某在仲裁中未要求二倍赔偿,也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相应的诉讼请求,视为认可仲裁裁决结果,法院因此予以确认。

另外要提醒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补偿费用,原则上劳动者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是无法取得该补偿金的,但如果出现“被迫辞职”情形,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索取补偿金。“被迫辞职”情形包括: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拖欠克扣工资等。在上述情形发生时,劳动者辞职后,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及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工资标准

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辞退)分以下三种情况: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一、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达成协议的。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如何合法辞退员工

如何合法辞退员工 辞退员工,不论对企业还是对员工,都是一个沉重的话题。然而辞退员工,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又是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优秀的人才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关键要素之一,不能达到要求的员工必然要被淘汰,与此同时,经济的大起大落也引来了一浪接一浪的裁员潮。辞退、裁减员工是人力资源经理必须处理,又是最难处理的工作。辞退员工时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劳动纠纷甚至对簿公堂,对公司正常营运产生深远的影响。 辞退员工中经常出问题的基本都是不正确的甚至是违法的辞退。笔者接触的许多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往往都存在着一些错误的观点,比如,试用期可以随便辞退员工;员工违纪,可以辞退;只要公司给经济补偿金并提前一个月通知,可以辞退员工……这些观点都是很危险的,实践中发生的大量案例已经证明,持有这些观点的企业往往都是劳动争议不断并且屡屡败诉的企业。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实质上是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之一。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由于劳动合同解除事关重大,因此劳动法对其条件和程序做了严格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要遵守严格的法律条件和法律程序,不是说辞就可以辞。不正确的辞退有很多的情形,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违法的辞退。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 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 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 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上述三种违法的辞退,往往会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三种: 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辞退员工的准备

辞退员工的准备 一、辞退员工管理的标准及制约因素 1.辞退员工管理的标准 被辞退员工存在的问题 给公司带来负效益。根据资本的概念,给公司带来负面效益的员工要被列为辞退的对象。负效益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就经济效益而言,如果一位员工在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在销售部门,工资和福利加起来比他给公司带来的利润还要高,就很可能被辞退;就社会效益来说,如果员工不能为企业创造社会效益,也有可能会被辞退,但怀孕、病假或病休期没有结束等特殊群体除外。 与公司的企业文化相违背。与企业文化相悖的员工,会与公司格格不入,对公司事务的推进及公司整体氛围都会造成不利影响,所以也是被辞退的对象。 要点提示 被辞退员工存在的问题: ①给公司带来负效益; ②与公司的企业文化相违背; ③业绩低于最低水准的要求; ④严重违反了公司规定的纪律; ⑤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业绩低于最低水准的要求。岗位描述清晰地定位了各岗位员工的素质和基本职责。在进行辞退员工管理时,企业要将岗位描述与岗位员工现有的业绩进行对比,拿出辞退的真凭实据,以避免企业和员工之间相互推诿责任。对此,企业要做好人力资源方面的基础工作:第一,岗位描述;第二,员工手册,包括人事、行政、财务、保密等各方面的制度;第三,员工的合同。 严重违反了公司规定的纪律。“严重”的标准很难衡量,不同公司对员工的要求也会不同。以带来经济损失为例,究竟是2000元还是20000元才算是重大的经济损失呢?这就需要公司在员工手册和劳动合同中做出明文规定,尽可能细化责任标准。 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员工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时,企业有权辞

退该员工。执行这个辞退程序的前提,是公安机关已经对该员工的行为做出定性判定,并且出具了书面材料和证明,否则企业的行为就变成“中止劳动合同”,就要进行相关赔偿。 辞退员工的处理标准 人力资源部经理与部门经理辞退员工的标准往往不一样,主要原因有三点:第一,工作沟通和责任问题;第二,事实依据问题;第三,心理问题。心理问题是影响决策的最主要因素,担心员工有不良的心理反应或者出现行为上的激烈冲突等。但是,人力资源部经理一定要深刻地认识到——辞退不合格的员工是人力资源部应做工作的一部分,需要勇敢地面对。 在辞退员工时,应注意以下要点: 维护公司的正常运作。在日常工作中,很多员工被辞退时都会在公司散布一些不利于部门经理甚至公司的谣言,人力资源经理一定要设法消除这些因素。比如,给员工一些合法、合情、合理的经济补偿,以安抚被辞退员工,维护公司的正常运作。 维护和提升公司的形象和声誉。一般来说,在同等情况下,痛苦的指数是快乐指数的4倍,所以管理员工时要学会尽量降低其痛苦指数。员工在被辞退时,其痛苦指数会非常高,进而发挥4倍效应,发生4倍传播,产生不利于公司发展的影响。因此,企业应及时对辞退员工进行心理辅导,以维护和提升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降低员工的流失率。公司的战略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完成,而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核心员工构成的。如果公司的管理制度无法让核心员工得到长期的职业发展,就会造成他们的自动流失。80%的收益通常是由20%的核心员工所带来的。所以,对辞退员工进行管理时,一定要关注整个程序、制度和辞退对象,设定工作目标的的工作应该由部门经理和部门主管完成。 2.辞退员工管理的原则 辞退员工管理的原则,简而言之,就是明亮、圆滑、坚硬。 明亮 明亮的含义是: 第一,公正、公平、平等; 第二,依据明确员工认可的公司规定; 第三,有充分依据。 圆滑 圆滑的含义是: 第一,了解和顺应被辞员工的心理; 第二,采用正确恰当的手段处理; 第三,消除员工的对抗心理。 坚硬 坚硬的含义是:

年末员工调岗应该如何沟通

年末员工调岗应该如何沟通? 年末员工调岗应该如何沟通? 案例解析:A公司是一家电子科技公司,规模50人左右。根据2016年的发展需要,公司决定调整内部组织架构。这就免不了要对现有的部分人员进行调岗。老板把调岗的事情交给了人事部经理小N。请问员工调岗应该注意什么呢? 一、参考员工岗位异动管理办法 这是我们对员工岗位调动的管理办法。一般而言,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员工岗位调动,可能会有以下几种原因: 1、是工作能力比较强、业绩较好 为做出更大贡献,经研究决定为其升职,一般情况下,比较顺利,但有的员工由技术上升到管理岗位时,可能因自己口才、管理能力等限制,认为自己无法胜任,如上级领导和HR部门能够说服并提供一定的培训以提升其能力,还不同意的也只好作罢,继续原岗位工作(比如:由技术骨干升为部门主管等)。 2、是岗能不匹配的 有的员工在入职公司时,岗位可能不是自己能力、特长最擅长的,根据一段时间考察和工作实践,公司内部有更适合其能力发挥的岗位(比如:由行政部门调岗到销售部门)。经协商,在待遇不变或略有提升情况下调岗,这种情况一般都比较顺利。 3、是调低岗位的

等情形的,这需要与这类人员充分解释清楚公司管理规定,只能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否则制度权威性就受到挑战,希望其通过努力,来看考核有所提高,如果不能接受这样的情况,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4、是特殊调岗的 公司难免会引进部分关系员工、背景员工,虽然考核一般或较差,出于公司某些特殊情况考虑,不得不按照某些领导的要求为这些特殊员工调岗,以发挥他们后面的关系为公司效力,如当地某市长介绍一位亲戚来公司上班,学历能力一般,但希望去学习做秘书或外贸销售的工作,HR部门还只能想办法满足。这种情况,HR部门只能依领导意见办事,还要对其他有意见的员工进行“相对公平”的解释和说服。 二、调岗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 不管是升岗、降岗或平调,我们主要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结合公司岗位用人需求计划与笔试、面试、综合考察情况,最后确定调岗的人选,都是在阳光下、相关人员共同参与的,其公平性是有说服力的。 三、胜任力评价为基础 不管是哪种调岗,都是以员工对岗位的相对更能胜任的评价作为基础的,这种专家意见评价的方法更有权威和说服 力。 四、岗位用人需求为前提 调岗必须以某岗位的用人需求为前提,如果该员工业绩特别好,但该岗位无需增加人员,目前在职人员都能胜任工作,暂时也不会进行调岗,先予保持目前状态,作为“储备人才”随

合同期内辞退员工相关规定

辞退合同期内员工补偿 一、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违法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 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补偿项目及标准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包括试用期、半年期等工作期限),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代通知金主要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失业后重新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的利益。经济补偿不能替代通知金。用人单位应于补偿。 如用人单位逾期给付经济赔偿金的,用人单位应另行支付经济赔偿,经济赔偿应为原经济赔偿金的50% 。如果有竞业限制的地范围和时间的,用人单位应 支付劳动者的二年的竞业限制补偿金。 标准(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新劳动法

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新劳动法 一.新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 新劳动实施后,正好在合同续约情况下企业内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如果劳动合同不续约的情况下,算不算违法,如果这种情况想辞退的话,要不要给经济补偿金或者其他形式的补偿呢。 新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经济补偿按什么标准算 经济补偿金应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上述的第二、四、五种情况,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如何辞退不称职的员工

如何辞退不称职的员工 在企业里有两种人是多余的:一是请假一个月对公司各方面没有任何不良影响的人;二是那些从来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人。 如果一个员工来不来上班,都不会对公司的业务或者经营产生一点点影响,那么这个人无疑是多余的,这对企业来说,白白养活了一个人。同样如果一个员工永远都不用承担任何责任,说明他的岗位有职权没有责任,岗位职责也就无从谈起。 实际上,这两种人存在于很多企业中,表现出来的形式就是“人浮于事”,导致的结果是工作效率低下,团队凝聚力不强。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大多是由于岗位设置没有按照绩效目标进行。 企业中存在多余的人怎么办?当然是辞退。企业是追求效率和效益最大化的,多余的人只会增加企业成本,并且会造成岗位职责的模糊不清。但俗话说“请神容易送神难”,对于企业聘用员工也是如此。招聘员工是相对容易的事情,不管管理者有没有水平,都可以像个考官一样去面试应聘者,而应聘者为了得到职位往往也很顺从地配合面试。至于录用或者不录用只需人事部门一个电话就可以解决。但辞退一个员工就没那么简单了,总不能也让人事部门打个电话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并且被辞退的员工也不会像应聘时候那么顺从,更多的内心都存有一些不快或者抱怨。在这样的情况下,需要管理者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管理智慧,才能妥善处理好,否则容易让被辞退的员工产生抵抗情绪,影响其他员工,甚至离开企业以后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 很多管理者对如何辞退员工感到头疼,尤其是自己亲自招聘来的员工或者是资格比较老的员工,大都碍于情面或者不想“得罪人”而不知道怎么开口。实际上这种情况恰恰反映了企业中存在的两个问题。 首先,作为一个部门经理或者高管不仅要懂得如何选用人才,更要懂得如何辞退不合适的员工。因为后者更能体会管理智慧和管理能力。如果一个管理者总是为如何辞退员工苦恼,那么自己应该反省在用人和管理方面是否能力不足了. 其次,之所以管理者不知道该怎么辞退员工,是因为企业考核制度的不健全。他们更多的是辞退自己“不满意”的员工,而非“不称职”的员工,尽管这些将要被辞退的人在他们看来是不称职的,但往往说出的理由很难让员工信服或者感到公平。如果企业拥有完善的考核制度,定期测评,并对每位员工建立考核档案,就不会在辞退员工之前头疼了。因为是考核结果说你不称职,而不是我说的,而考核制度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 辞退员工需要一个沟通谈话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不可以省略的,并且谈话中一定要果断。很多管理者喜欢在谈话的时候做很多铺垫,生怕一不小心伤着了被辞员工。实际上没有必要,完全可以直入主题,当然要以事实为依据。但你必须明确一点:辞退他只是因为他这份工作做得不好,而不是他人不好。哪怕是他确实有某方面的缺点,也别直接批评。不过你完全可以根据其实际情况,给予真诚的建议,告诉他适合做什么,如果到了什么样的岗位能够做得很好。最后,你应该征询他对公司和工作岗位的意见或建议,很真诚地记录下来,并且对他表示感谢。

员工辞退通知书标准格式

员工辞退通知书标准格 式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辞退员工通知书格式及范文汇总 辞退通知书是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所使用的文书。按照规定,辞退员工应当向员工签发通知书。当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者严重违反法违纪,或者公司根据业务重组的需要,可以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辞退员工。 企业一旦向员工出具了辞退通知书,那么将意味着公司有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该通知书将成为仲裁或诉讼的主要证据。企业对此应当慎重。 辞退员工通知书主要内容包括:被辞退员工的姓名,辞退的原因,辞退的待遇和补偿的处理等。 特别提示: 制作辞退通知书的基本要求是把辞退的理由解释清楚。属于员工自己的原因而被辞退的,对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员工的责任,要求员工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属于公司自身的原因,比如产业结构的调整而进行的裁员,公司应当予相应的补偿。 ■辞退员工通知书格式 格式一通知 ________先生/女士: 根据本公司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第____条第____款的规定,决定终止合同,请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离开本公司。 您的一切待遇按照________规定办理。 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格式二辞退通知书 ________先生/女士: 因为本公司的经营方针和业务发生重大的调整和变化,您所学的专业和您的经历、能力均不符合公司的要求,故请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离开本公司。 谢谢您多年来对本公司的支持和帮助。 您的一切待遇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我公司的________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处理。 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 关于企业辞退员工,企业解除或终止员工劳动合同,如何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并有效地向劳动者送达,是一个经常被用人单位忽略的问题。事实上,企业辞退员工,或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或终止员工劳动合同的相关文书,将是劳动争议中最为重要的证据。不同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文书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则,它将直接影响到企业所涉劳动争议的处理结果。 一、企业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等应制作的法律文书类别 由于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使得企业辞退员工,即系解除劳动合同,我们建议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是终止劳动合同,则用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则可以签署解除协议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下边,笔者根据自己的律师实务经验,分别谈谈几种文书的制作要点与注意事项。 一、企业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制作要点与注意事项 1、要简要说明解除劳动合同即辞退员工的理由,这涉及到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

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 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 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 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公司辞退员工规定

公司辞退员工规定 1.一年内记过三次且情节严重者(以功补过的不算其记过次数)。 2.连续旷工三日或者全年累计超过六日者。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4.工作疏忽,耽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违抗命令或者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 6.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序者。 7.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8.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9.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劝不改者。 10.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 11.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12.泄露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 13.办事不力,疏忽职守,且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 14.精神或机能发生障碍(非因在本公司发生的工伤情况所致),或身体虚弱、衰老、残废等,经本公司认为不能再从事工作者。 15.因员工对所从事工作虽无过失经再培训但仍不能胜任者(可劝退)。 16.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17.年终考核成绩不及格,经考察试用仍不合格者。 18.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19.工作时期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20.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1.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者业务上的必要者。 公司必须辞退的几类人 1.拉帮结派者 置企业全局利益于不顾,形成“各自为政”的派系,严重破坏企业的正常的经营秩序,严重破坏企业的稳定、和谐与发展。企业里一旦发现有拉帮结派者,要立即将其辞退。 2.贪污受贿赂者 假公济私、敲诈勒索、侵占采购款、吃回扣、侵占建设费用等。企业一旦发现这类人,立即将其辞退。 3.造谣生是者 在公司里搬弄是非、散播谣言、破坏企业和谐、严重损毁他人形象、名誉和威望等,给当事人带来无法挽回的重大形象。 4.吃里扒外者 是指职业道德查,将企业信息暗中传递给其他企业,或是其他企业暗派者的吃里扒外者,对这类人,一旦发现,必须立刻予以辞退。

新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的规定

新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的规定 辞退员工中经常出问题的基本都是不正确的甚至是违法的辞退。笔者接触的许多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往往都存在着一些错误的观点,比如,试用期可以随便辞退员工;员工违纪,可以辞退;只要公司给经济补偿金并提前一个月通知,可以辞退员工……这些观点都是很危险的,实践中发生的大量案例已经证明,持有这些观点的企业往往都是劳动争议不断并且屡屡败诉的企业。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实质上是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之一。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由于劳动合同解除事关重大,因此劳动法对其条件和程序做了严格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要遵守严格的法律条件和法律程序,不是说辞就可以辞。不正确的辞退有很多的情形,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违法的辞退。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 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 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 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上述三种违法的辞退,往往会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三种: 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被劳动教养的。 2、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2020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2020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根据辞退员工需付出的代价不同有以下四种类型: 一、需支付辞退员工赔偿的情形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辞退员工支付赔偿金。 二、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 (二)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 (四)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 三、需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作为补偿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公司辞退员工成本及应对

公司解雇员工的成本及应对 【为何要考虑解雇员工的成本】 从本所律师最近代理的近两百起劳动官司看出,很多时候用人单位往往支付了很多无谓的赔偿。有的老板总喜欢主动的解雇员工,而往往并没有法定的理由。这样虽然体现了老板的尊严,但是付出了的高昂的、无谓的代价。《劳动合同法》明确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有法定事由。《劳动合同法》这是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无视法律规定,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所做了新的惩罚规定。 如果老板没有法定理由的随意炒人,则可能涉及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每年一个月经济补偿金和没有法定理由的解除而需要双倍支付赔偿金(以经济补偿的总数为标准)。如果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将导致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 动者加付赔偿金。这样将可能导致几万,甚至几十万的巨额赔偿。 《劳动合同法》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劳动者一般不承担违约金责任。一方面劳动者一般不能被要求支付违约金,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可以被要求支付违约金、甚至经济补偿金。这无疑加重了用人单位的负担。至今仍有很多老板们对炒人的成本比较模糊,更存在不少误区,因此本所律师将做对此进行全面分析。 【解除合同涉及的赔偿种类】 本所律师根据实践中的案件,总结了公司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所可能涉及的补偿金、赔偿金等,并逐一进行分析。

1、经济补偿金 (1)如果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即使是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 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应按劳动者在单位的工龄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当然,对于一些高薪员工,《劳动合同法》也注意兼顾了用人单位的利益,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在中国物价持续上涨的前提下,该补偿的基本标准未来将进一步提高,这意味着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将有更多责任需要承担。如招聘时的严格考核,合同双方的权益保障,以及解聘员工时的流程和方式方法。 (3)根据《劳动合同法》,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如果用人单位在续约时故意压低合同条件而导致劳动者离职的,用人单位也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在此之前,除了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员工因此解除合同,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一般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在这方面做出了很大的突破,大大扩充了员工解除合

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2017年

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2017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实质上是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之一。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由于劳动合同解除事关重大,因此劳动法对其条件和程序做了严格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要遵守严格的法律条件和法律程序,不是说辞就可以辞。不正确的辞退有很多的情形,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违法的辞退。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 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 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 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上述三种违法的辞退,往往会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根据现行《劳 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 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 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三种: 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被劳动教养的。 2、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 作的;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 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 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不愿意被调岗,怎么办

员工不愿意被调岗,怎么办? 每年的岁末年初,为了适应新一年业务发展需要,许多企业免不了要进行组织 架构变动和人员岗位的调整。这时候,HR就很有可能会碰到员工不愿意被调岗 的情形,是强行调岗还是说服或妥协?大家可能各有各的做法。那么,请问: 1、你们公司有没有发生过这种案例? A、有 B、没有 2、如果有,你们是如何妥善处理的?请具体举例说明。 如果没有,假如碰到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处理? 岁末年初,为适应公司发展和市场变化等,对公司进行组织架构调整和部 分员工调岗是应当的,偶尔会遇到如题中所说“员工不愿意被调岗”的情况,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多方出面、解释沟通”,一般不会出现“强行调岗”的情况,现简单分享如下: 1、员工岗位异动管理办法。 这是我们对员工岗位调动的管理办法。一般而言,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员 工岗位调动,可能会有以下几种原因: 一是工作能力比较强、业绩较好。为做出更大贡献,经研究决定为其升职,一般情况下,比较顺利,但有的员工由技术上升到管理岗位时,可能因自己口才、管理能力等限制,认为自己无法胜任,如上级领导和HR部门能够说服并 提供一定的培训以提升其能力,还不同意的也只好作罢,继续原岗位工作(比如:由技术骨干升为部门主管等)。 二是岗能不匹配的。有的员工在入职公司时,岗位可能不是自己能力、特 长最擅长的,根据一段时间考察和工作实践,公司内部有更适合其能力发挥的 岗位(比如:由行政部门调岗到销售部门)。经协商,在待遇不变或略有提升 情况下调岗,这种情况一般都比较顺利。 三是调低岗位的。这种情况一般是绩效考核不合格,根据考核管理办法, 应当拿入培训、内部人才市场、待岗等情形的,这需要与这类人员充分解释清 楚公司管理规定,只能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否则制度权威性就受到挑战,希 望其通过努力,来看考核有所提高,如果不能接受这样的情况,可以协商解除 劳动合同。 四是特殊调岗的。公司难免会引进部分关系员工、背景员工,虽然考核一 般或较差,出于公司某些特殊情况考虑,不得不按照某些领导的要求为这些特 殊员工调岗,以发挥他们后面的关系为公司效力,如当地某市长介绍一位亲戚 来公司上班,学历能力一般,但希望去学习做秘书或外贸销售的工作,HR部

2019年最新劳动法辞退补偿规定

2019年最新劳动法辞退补偿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劳动法关于辞退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遭辞退有补偿的情况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如何辞退员工(精选5仅供参考)

如何辞退员工 裁员可能是很伤感情,同时谁也不愿意经历的事情。但我们应该清楚的是,裁员不是一个维持不下去的企业才有的现象,而是企业的“正常现象”,并且是领导者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裁员可以降低人工成本,提高竞争力;刷新组织气氛,保持企业活力;使企业有机会辞退在招募过程中“看走眼”而招进来的问题员工;产生“鲶鱼效应”,激活企业,提高工作效率。 在此介绍实际操作经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裁员程序 ——准备、流程、尾声 准备 做任何项目最重要的一项永远是“准备”,准备工作做失败了,也就意味着结果很可能是失败! 所以,裁员前应该对照下列细节看看做到了没有: ?老总或人力资源部跟部门经理做过细致沟通,使他们认识到裁员的必要性, 和公司站在同一战线上。 ?人力资源部已经准备好离职核对单,保密协议等文件。 ?财务部或者人力资源部门已经核算好员工的赔偿费用。 ?网络管理部门或者行政部门已经准备好更换公司大门及电脑的安全密码。 ?永远准备着个别被裁掉的员工有可能马上或稍后出现不理智的反应,所以要 准备好急救中心和安全部门的电话,必要时请助理或秘书留心紧急情况的发生。 ?事先想好事后如何安抚“劫后余生”的员工,他们的焦虑也许更大。 流程 裁员面谈五部曲——通知员工(切入正题)、描述事实、倾听、沟通赔偿条款、明确下一步流程 一、通知员工 ?尽量不要在电话里通知员工“请到人事部来一趟”,以免造成紧张感。 ?尽量避免周末、假日或者员工的重要纪念日当天通知员工。 ?使用会议室、休息室等,尽量不要用经理办公室这种“正式的严肃的”地方。 ?切入正题。不要假意避重就轻谈一些天气或者其他轻松的话题。 ?员工一进会议室(或你选择的其他场所),待他坐好后就直接告诉员工公司的 决定。 二、描述事实 ●用几句话描述为什么公司要做出裁掉他的决定。 ●切记重事实而非攻击员工的人格。 ●重点强调这个决定已经做出是不可更改的,管理层已经批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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