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事故处理流程

一.双方机动车事故处理流程:

一)总则

发生事故时,首先观察周围环境和对方车辆情况,若满足以下任意两条条件

1.天黑时发生或者路上车辆行人稀少

2.对方为老本田或者皇冠(特别是墨绿色和黑色雅阁)

3.事故后对方车辆翻起后盖

4.对方车牌号码被遮挡

5.明显对方故意肇事

6.对方车中有3、4个男性,且明显为社会人士

7.本人为女性,或孤身驾车

8.第六感感觉到危险

则请注意:

1.不要下车,确认门窗已完全锁牢。

2.若对方只是隔窗门大吼大叫,则记住对方车牌号码,并拨打110报警。

3.若对方无过激举动,则等110到达后再下车。

4.若对方携带凶器扑来,则在确保不会出现重大事故的情况下,小擦小碰就不要管了,立即大脚油门离开或者快速倒车。

5.若被对方进入车中,则不要做任何反抗,要钱给钱,要人给人,然后求上帝、佛祖、真主保佑保住小命就好。

注:

1.弱势情况下,机智一些,尽量和劫匪聊聊天打好关系

2.随身不要带太多借记卡(信用卡),信用卡额度不要太高,信用卡不要设密码

3.有条件的加装GPS等防盗抢系统

4.车里常备棒球锁,平常多找黑道白道有关系的朋友吃吃饭,联络联络感情

二)正常事故处理流程

1.事故发生点为高速公路时,不要停留,不要下车,驶入紧急停车带或安全地带(若车已无法驶离,则在注意后方安全的情况下迅速离车,跑入紧急停车带或安全地带),然后报警报保险。

2.事故发生点为市区普通公路时,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打开双闪,下车查看事故情况。

3.根据车损情况、个人情况、双方沟通结果决定是否私了,私了则或者给钱或者拿钱,然后双方各自走人,不私了则:

A.对方逃逸

1)记住对方车牌号码,报警告逃逸

2)交警查对方车牌资料

3)若对方为套牌、假牌、报废车等情况,则

a)报保险,报单方事故,保险赔付70%

b)做现场,然后报保险

4)若能找到对方,则报保险,交由交警和保险公司正常处理

B.无人身事故,且双方对事故责任取得一致并且事故轻微,则走快

处快赔

1)双方驾车驶离到不阻碍交通的地点,不能驶离则打开双闪,放警示牌。

2)有条件的情况下拍摄车损情况,不拍也可,双方签署快处快赔单,主要确认责任方(无快处快赔单可简单写下事故形态,双方签字确认后交给无责方),若对方全责则尽可能扣下对方的行驶证或者驾驶证。3)约好时间到快处快赔处理点交由保险查勘、定损(之前未签署快处快赔单,则此时签署)

4)致电4S描述车损情况,让他们大致估计定损额,若与保险定损结果相差太大则让保险和4S进行沟通。

5)若我方全责则

a)让对方尽快修车拿发票给你,或者对方修完车我方去买单拿发票、拿对方交强险复印件、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

b)去自己的4S或者修理厂修理

c)拿齐对方修车发票、对方交强险复印件、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快处快赔单和我方保险所需资料让4S代理索赔或者找保险公司报销6)若对方全责则

a)请自己保险公司的人过来,并且请他们协助定损,请他们帮忙核实对方的现场勘察记录

b)可能的情况下,扣下对方的行驶证或者驾驶证,等车修完再还给他。

c)修好后若对方不付款,再报交警,再不行告诉对方准备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扣车。还有,不处理完,交警会有记录,年审过不了。

(起诉流程参见注2)

C.无人身事故,但双方对事故责任无法取得一致或事故较重

1)打开双闪,放警示牌。

2)报警,交警到后要交警现场开出事故认定单,双方签字。

3)根据事故认定单和个人情况,再次协商私了事宜。

a)若事故重大,不建议私了

b)若我方全责,且时间充裕,则不用私了。

c)若对方全责,且我方无法判定大概车损金额,则不要私了。

4)仍无法达成私了则报保险

5)等保险来查勘、定损

6)致电4S描述车损情况,让他们大致估计定损额,若与保险定损结果相差太大则让保险和4S进行沟通。

7)若我方全责则

a)让对方尽快修车拿发票给你,或者对方修完车我方去买单拿发票、拿对方交强险复印件、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

b)去自己的4S或者修理厂修理

c)拿齐对方修车发票、对方交强险复印件、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事故认定单和我方保险所需资料让4S代理索赔或者找保险公司报销8)若对方全责则

a)请自己保险公司的人过来,并且请他们协助定损,请他们帮忙核实对方的现场勘察记录

b)可能的情况下,扣下对方的行驶证或者驾驶证,等车修完再还给他。

c)修好后若对方不付款,再报交警,再不行告诉对方准备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扣车。还有,不处理完,交警会有记录,年审过不了。(起诉流程参见注2)

D.有人身事故,则事故情况一般都较为严重,未处理过此类事故,请记住要先拨打120救人,然后拨打110报警,再参照无人身事故的情况进行处理

注:

1.关外不能快速理赔

2.起诉流程:

a)拿交警写的《事故认定书》,去交警大队,事故在福田,就去福田交警大队,在南山,就去南山交警大队。

b)依此类推,里面有一个事故科,拿事故认定书,告诉MM,对方不付款,要求打印对方车主,司机信息,交警信息MM会很配合给你打印!

c)去竹子林益发大厦首层工商局信息中心28,29窗口,打印保险公司资料(交60米)。

d)直奔法院(注意,要去最基层法庭,比如南山法院下面有西丽法庭,蛇口法庭等,你事故发生在那个法庭管辖地,就去哪个),要起诉状,填写起诉书,你不会填写?没关系,法庭有现成样板贴在墙上,你照着写就可以了,所有资料你1,2项都有!

e)复印你的起诉书以及证据(事故认定书,修车发票,定损单随便来两项就行),法官给你一个诉讼费单,在法院收费窗口或者你去农行

交就可以了,把交款凭证给书记员你的任务就完成了!

3.私了分以下几种情况:

a)若我方全责,且时间充裕,则不用私了。

b)若对方全责,且对方有保险,而我方无法判定大概车损金额,则不要私了。

c)若对方全责,但对方无保险或保险额度太低,则看对方财产和沟通情况能收多少收多少,然后报保险单方事故赔70%,或者等以后再出事故时一起处理(不影响安全行车的情况下)。

d)若我方严重违反交通法规或证件不齐,建议私了,不要报交警(请遵法行车,带齐证件)

e)重大事故不建议私了

二.我方机动车和对方行人(非机动车)事故

一)总则

出事故以后,在确保个人人身安全的环境下,下车查看伤者情况,若对方明显不是专业撞车党,则根据个人经济情况尽量在500或1000的范围内息事宁人,但必须要和被撞人协定一个此后永不追究的协议并双方签字确认。否则若进入交警和保险流程,会耗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而且一般损失都不止这个数。

二)正常事故处理流程

1.若对方无肉眼可见伤势或伤势明显轻微(无刑事责任),对方神志清醒,并缠着你不放

1)打110报交警,打保险公司报险,是否认全责请参见注9。

2)对伤者方面,态度要好,但在具体赔偿上,要让他现实点,适度的表现强硬,让他知道没什么油水可捞。

3)如果对方要求你送他去医院,尽量不要去,按照交法规定,你没有任何义务去医院,就说自己受了剌激,也需要休息,己经打电话叫朋友到医院与他们会合。反正JC都来了,你又没逃逸。如果被撞人认为需要去医院,打120吧。

4)如果去了医院,坚决不给对方垫钱(顶多象征性的垫付几百元让他住院),但以后再别垫付了,让他自己掏钱。叫对方在出院后,拿所有的票据和你一起到交警的面前进行清算。按新的交法,医疗费是卖交强险给你的保险公司垫付,而不是车主,等你预交的钱用完了,现在的医院会想办让他出来的,如果你不停地交进去,那医院当然是多留几天也没意见。

5)要提醒医生只开社保用药,不是社保用药的话保险公司不会赔。另外要医生在写病历时要注明是什么病(也就是诊断证明)盖医生章及诊断证明章。如果不住院要回家休息的,也要医生在病历上注明因这个病要在家休息几天。(这个作为以后误工费的赔偿依据)。

6)交费时一定要把发票保留好,且一定要医院打出用药清单(保险公司要看清单上哪些不是社保用药),而且要区级以上的医院,小医院保险公司不认。

7)要检查医院的发票有没有打错伤者的姓名,如果打错或没打伤者的名字,保险公司都不会认可这张票据,索赔不了。

8)在未结案前,伤者因车祸后续产生的费用,提醒他保留好发票,

用药清单,使用社保用药,病历要有医生的诊断证明。另外,如果休息,要医生在病历上注明。拿到他的身份证复印件(理赔要用)。9)交警来以后一般会拖车,拖车一是为了财产保全,以防你赔偿不起,二是为了检验你的车是否有不合格的地方。一般轻伤拖车以后,如果对方在责任认定书上签了字的话就不用交验车费就可以把车拿出来了,如果没签字并且时间估计会拖的比较长,那么尽快找到处理的交警,申请马上验车,一般快一点三四天,慢一点一个星期,极限15天,交警就要把车还你的,态度好一点,盯得紧一点,带个能说会道的美女去,很快就能把车拿回来的。验车费350块,加上拖车费400(拖车费保险可报销)交完钱就可以把车拿出来了。(提车程序参见注7)

10)关于赔偿费用,按交警确定的责任,该付多少就付多少,如果搞不清楚具体手续,约对方去保险公司,当面问清楚,哪些是该你出的,并收齐所有的单据和证件,再付钱给他。如果他不接受保险的说法,那让他去法院诉讼好了,法院判多少保险公司都报(但是看你的第三者买多少),你不用操心。

11)如果你想偷懒,就问问你的4S,能不能代理索赔。

12)一般情况下,会在交警的最后调解下付对方一定的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双方协商的。然后在交警的监督下写一份赔付协议,申明一次性解决,以后互不打扰,并留一份协议交警处备案。

2.若对方死亡、致残或伤势严重,立即拨打120急救,再拨打110报警,然后报保险,剩下的就是等待命运的裁决了。

注:

1)交警解决的时候不要相信任何人跟你说的“这些项目保险公司有赔”,因为某些人是为了案件快点结掉,你要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不要在交警解决的事情上有偏差。

2)车拿出来后就可以等对方找你,现在这个地步不要私了,否则你前期垫付的款项都打水漂了。没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会拒赔。对方要是狮子大开口,不要理他,他爱在医院住多久,让他去好了,他会想清楚的。

3)事先咨询保险公司保险理赔需要什么资料,最好让他们传真清单,不然少了一张复印件,你又要继续跑路。

4)付出任何款项时都要有书面收据。

5)没有住院,就没有营养费。中国没有精神损失,也就是说只有一个误工费。

6)带个能录音的手机,把与保险协商的过程保留下来,最好就是三方坐到一起去谈。法院的判决保险是接受的,但诉讼费就有点说不清,如果在法庭上能证明是保险和伤者谈不拢,那这个诉讼费也有理由要求由他们两方支付。

7)提车程序:

a)拿着之前交警开的验车单,先开车到扣车场(扣车场是周1、3下午,周5上午办公),叫扣车场的工作人员把车架号和发动机号拓印,粘在验车单上。

b)去交警大队找当天处理事故的交警,开了一张单,到窗口打印之前

是否有违章记录,如果有估计要把违章记录的钱交了。

c)找中队长签字,签完字到窗口去打印交款单,约400元左右。

d)拿着交款单到建行交钱(只能刷卡,银联的都可以),交完钱凭回单复印件再回到交警大队窗口打印放行条,凭放行条再到车场就可以把车领出来了。

PS:

i.去之前确认当天处理事故的交警要在,必须要他出一个单,他们一般很少在办公室,然后中队长要在,如果不在,没人签字也是不行。ii.扣车场、交警大队、建设银行一般离的都比较远,所以最好是叫个朋友一起开车去。

8)看病的费用(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具体可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

a)住院的

i.医院治疗费用~医院涉及的费用

ii.误工费(此一定要有收入证明-银行清单,没有的话以此人户口所在地计算,医生开具的修养时间证明)

iii.看护费50-60关内

iv.营养费(看你的人道主义精神)

b)没有住院的

i.医院治疗费用~医院涉及的费用

ii.误工费(此一定要有收入证明-银行清单,没有的话以此人户口所

在地计算,医生开具的休息时间证明)

9)认定责任的问题:

前提:如果伤势严重,或者你无法判断伤势情况,绝对不要认全责

a)如果认定你是全责,那么保险公司会全部赔付

b)如果没有认定全责,那么交强险最高可赔付8000块,这个是不按责任划分的,只要你有责任都是全赔的,但超过8000块钱的部分,走第三者险,第三者险就是按责任认定来赔付的。

c)交通法规定:如果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事故,机动车负全部责任。但是后面还有附加条款,就是如果有证据表明机动车无任何责任那么机动车可以不承担附加赔偿。但是这个举证是要机动车主去做的,实际要找证据表明你没责任是很困难的事情。

d)一方面意见:自己要求全责.我们都会想,机动车全责的话,不管自己出多少.还有保险公司会出一部分.但是如果不是全责的话,保险公司更赔不了多少,到时伤者肯定是不愿意自己出药费的,扯皮的结果只会更麻烦,另外,想证明机动车撞行人,机动车没责任,或百分之几十的责任,举证困难。

e)另一方面意见:建议按照交警开出的事故责任赔偿,不要以为自己有保险可赔就把责任全揽自己身上,否则以后对方按照事故责任民事起诉你要求赔偿,更没底了。

f)我个人意见是同意第二种,按交警的事故责任赔,如果对方有责任,自己不主动要求全责。

i.因为一个小撞伤的话,可能花不到8000块,交强险在8000内都可

全赔,不按责任赔付。

ii.如果撞伤的严重的话,药费肯定过8000,那走第三者险保险公司就要按责任赔付,但是如果伤者提出巨额赔偿,协商不了,最后起诉你。那你全责,显然很不利了。

10)不垫付、不去医院的理由:

a)象咱这种穷打工的,口袋里就二十块饭钱,家里欠着银行大笔按揭,朋友都是小气鬼要不让他帮我找个护士mm来,咱也把自己卖了

b)顺便说一句:你去医院干什么?打电话叫120救护车,等急救人员到达以后,你的责任就完了,拦部的士回家,明天去交警队处理。c)他擦了一下要去医院检查,你受到惊吓,不会心跳加速,血压升高,头晕眼花,回家睡觉去吧。万一你不幸跟着去医院,第一件事就去找个医生,开瓶葡萄糖,挂二个小时,如果还没完,那就继续头晕

d)有人受伤,边上的人都有救肋的义务,不管你有没有责任,都不能把他扔路边不管,那是可能成为被告的。现在他说需要治疗,不管真假轻重,我们不是医生,没有资格作出判断(千万别说只是擦破点皮,不用去医院之类的话),帮他叫120的专业人员来处理,这就尽到了救助的义务。

e)为什么不去医院,中国的法规,并没有哪一条规定车主要去医院的,这不是车主的法定责任,除非你自愿,连警察都不能强迫你去。如果你不想和他争吵,那就说头晕,自己也需要休息。

f)法律没有禁止你跟着去医院付钱,但也没有规定你一定要去。去或者不去,垫付或者不垫付,你自己决定,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

你根本没有义务向他说明理由。

g)补充一句:那些不知道怎么跟对方讲的同学,可以引用新交法:

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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