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探放水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井下探放水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井下探放水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81937 井下探放水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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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探放水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一般规定

1、井下探放水工必须具备钻探技术基本知识,或经专门培训,经过考核并有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2、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遵守下井须知,在有水与瓦斯突出威胁的矿区,必须熟知预防灾害的措施和井下避灾路线。

3、井下探放水工程施工前,必须认真了解该工程设计的目的、任务、施工方法与质量要求。一台钻机组人员的配置不得少于3人。

(二)、探放水设备安装:

1、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

(1)、钻机安装前要清除浮煤、矸石,整平底板,设置地梁木,选择适当位置安放钻机。

(2)、钻机主轴中心线对准钻孔位置,摆正钻机架,机座与地梁木之间用螺栓连接,固定于基台木上,打上立柱。

(3)、垂向钻孔需挑顶作钻窝,安装天轮时应设置安全挡板。

(4)、钻机立轴、天轮前缘切点与钻孔必须在一条中心线上,立轴角度必须与钻孔设计一致。

2、井下钻场应保持整洁,钻杆用木架要垫起、排放整齐。

3、井下钻场必须具备的安全设施及条件:

(1)、在上山工作面或独头巷道探水时,应有安全躲避硐室及安全撤离措施。

(2)、井下钻场应设专用电话。

(3)、放水前要疏通事先挖好的水沟。

(4)、探水人员应备有自救器。

(5)、工作面人员进入钻场必须首先检查钻场周围的支架、顶板、工作面及两帮的安全情况是否良好,如有不安全因素,不得工作。

4、设备拆卸与运输中必须作到:

(1)、钻机在车盘上必须捆绑结实,不准超高或超长。拆下的螺钉等零件,要用有盖的木箱或铁箱装好。易于丢失的零件,由钻工自带,不得装车。

(2)、在拆卸搬运时,设备的气孔、油眼必须堵严,各连接螺栓、螺母、轴座、销子等应装回原处。装卸设备时,应用专用工具,严禁用锤直接敲打。

(3)、井下人工搬运设备时,设备要用绳子系

牢,并要轻台轻放,要有专人统一指挥,起落动作一致。

(三)、井下钻机运转

1、钻机开工前,必须由机(班)长亲自检查立轴的方位、倾角是否与设计相符,检查钻机各部件安装是否稳固,并进行试运转。

2、正式开钻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1)、操作系统各手把、按钮、仪表是否齐全,灵活可靠。

(2)、液压系统的油量和各油管接头控制阀密封是否完好,油压系统要调整到“0”位。

(3)、制动装置、摩擦离合器、锁紧装置是否正常,必要时进行调整。

(4)、水泵转动是否正常,排量压力应达到要求。(四)、探放水作业

1、安设探放水钻孔孔口管及其固定的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采用胶塞或水泥止水时,应先按设计要求试压,达到预定抗水压力,并保持30分钟后,套管不松动、不漏水,再安装止水阀门,方可钻进。

3、止水套管的接头必须用棉丝、铅油严加密封,防止漏水。

4、钻进中一旦发现“见软”、“见空”、“见水”和变层,要立即停钻,丈量残尺并记录其深度。

5、每竣工一个探放水钻孔,都必须核实该孔的方位、孔斜角度,并重新丈量钻杆长度,核实钻孔实际深度。撤钻时,应在原孔所在的帮或顶位置打上明显标记,并通知测量部门测出该标记点的坐标、标高。

6、在钻进中,若发现孔内涌水时,应测定水位

(压)和耗水、涌水量。

7、钻孔内水量、水压过大时,应立即停钻,但不得拔出钻杆,需继续钻进时,必须采取反压和防喷措施。

8、为防止埋钻,钻具下至距孔底1-2米时,立即开泵送水,见返水后才能钻进。

9、正常钻进时,应保持压力均匀,要随时观察仪表,注意钻速、钻井液消耗量和回水颜色变化等。若发现孔内有异状物应及时处理。

10、每次升降钻具前,都要认真检查升降机的制动和离合装置、提引器、天平、钢丝绳等是否安全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升降钻具时,不得用手直接接触钻杆和钢丝绳。操作升降机时,禁止强拉猛提钻具。

12、孔口人员抽、插垫叉时,禁止手扶垫叉底

面或用脚勾垫叉。

13、升降钻具时,必须使用垫叉,禁止用牙钳、链钳代替。

14、开动升降机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用升降机拉起或放倒钻具时,钻具下面不准站人。

(2)、动升降机时,严禁将左右抱闸同时闸紧,将升降机手把和制动手把同时闸紧。

(3)、机器运转时,严禁拆卸和修理。

(4)、松紧手动卡盘时,必须把离合器开关固紧,并有专人负责。

(5)、立轴钻具提出孔口后,立即盖上孔口盖。不准用手摸或眼看管内的岩心。

15、操作钻机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打开立轴箱时,横、立轴齿轮应加防护

罩。合立轴时,应待齿轮停止转动后进行,

(2)、禁止用手和脚直接制动机械的运转部件。

(3)、操作高压电器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脚踏绝缘垫。

(4)、在探放水钻机后面和前面的给进手把活动范围内,不准站人,防止高压水将钻具顶出伤人或给进手把翻起打伤人。

(5)、人员应穿戴整齐,扎紧袖口,防止被转动部件铰着。严禁戴手套挂皮带,皮带轮必须设有防护装置。

(五)、井下透老空及放水要求

1、透老空后,如孔内无水流出,经瓦检员检查有有害气体溢出时,应立即用木塞、黄泥封闭。

2、若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水压

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

3、疏通钻孔时,操作人员不准直对钻杆站立操作。

4、放水地点值班人员要认真监测钻孔水量和有害气体变化情况,作好记录,遇有异常变化时,应立即报告,矿总值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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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探放水综合管理制度

井下探放水综合管 理制度

井下探放水综合管理制度编制单位:采矿部

目录 第一章前言 第二章各相关部门职责 第三章探放水资料收集、分析、审核制度 第四章探掘公示、日报、验收及审批制度 第五章井下探放水综合管理制度 第六章探放水责任追究制度 第七章探放水考核奖励制度 第八章探放水安全确认作业优先制度 第九章探放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第一章前言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防治水工作的意见》(安监总管一〔〕75号)和省安全监管局有关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程、标准的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现场管理、技术管理和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做好矿山防治水工作,防范重特大水害事故发生,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各相关部门职责 1、技术部地测科负责依据生产采掘衔接计划合理安排“有掘必探”工作;收集各队打钻资料,并根据资料分析得出结论,为做好水文地质预报奠定基础;监督“有掘必探”工作的有效实施;必要时探放水技术人员需现场跟班进行技术指导。 2、技术部地测科负责“有掘必探”工作的组织落实。 3、生产部调度室负责“有掘必探”工作的整体协调工作。 4、机电、供应部门负责配备钻机及相关配件。 5、技术部通风区负责提供“掘抽”工程的相关资料及高瓦斯区域实行“有掘必探”工作的有关瓦斯防治的安全技术措施。 6、安全监查部负责对"有掘必探"工作的监督检查。

7、探放水队按照本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的探放水设计方案和措施要求进行具体钻探工作,并做好施工记录,若钻探工作不达要求时及时向地测科汇报,以便采取补救措施。 第三章探放水资料收集、分析、审核制度 一、探放水资料收集 1、探放水队资料管理: (1)探放水队每次打完钻后由验收人员验收,并及时填写打钻记录表,将打钻记录表每旬送交地测科,同时队组要复印一份留底。 2、地测科资料管理 (1)地测科对探放水队组送交的打钻记录要进行统一管理,建立打钻台帐并由专人负责整理、记录、管理。 (2)地测科对打钻记录要进行认真分析排查,如发现不合格钻孔要及时通知探放水队补打、重打钻孔,重新提供新的打钻参数,必要时要进行跟班指导,进一步的控制巷道前方的地质情况。 二、探放水资料分析制度 1、探放水队各班、组长和验收员要对探水、放水全过程进行记录。对探水、放水过程中的钻孔情况、涌水征兆、涌水量、巷道变化等情况及时与调度室、地测科汇报。 2、探放水队技术员对每班探放水情况、打钻记录表进行核

井下探放水技术规定

附件一 井下探放老空水技术要求 1.老空水探放原则 对于采掘工作面受老空水害影响的矿井,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行探放水。 除了要遵循上述原则外,探放老空水还应遵循以下具体原则:(1)主动探放的原则。当老空区上方(地面或井下)不存在重要建筑物、老空水与地表水体及煤系含水层水力联系不密切,老空积水体压覆的大量煤炭资源急待开采时,应采取主动探放原则,将该部分老空区积水疏干,以彻底解除水患。 (2)先隔离后探放的原则。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老空区水与地表水有密切水力联系,接受降水和地表水补给;或老空区的积水量大,不易疏干。为避免矿井增加长期排水费用,应先设法隔断老空积水补给源或减少老空区补给水量,然后再进行探放水。二是煤层松散或节理发育,采掘工作已邻近积水区,直接探放水有安全隐患时,应先修筑隔水墙,并预埋套管,在墙外进行探放水。 如果隔断老空区补给水源有困难而无法进行有效的疏放,必须留设防水煤(岩)柱,与生产区隔开,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处理。 (3)先降压后探放的原则。对水量大、水压高的老空积水区, —3—

应本着从高处向低处分段、逐步探放的原则,降低老空区水压;或先从煤层顶底板岩层打放水钻孔,把水压降至安全值后,然后再沿煤层打探水钻孔。 (4)先堵后探放的原则。当老空区积水与强含水层水或其他水体存在密切的水力联系,且补给量较大时,应先封堵老空水与其他水体的水力联系通道,然后再进行探放水。 2.老空水“三线” 当采掘工作面接近老空积水区时,为防止老空水透水,确保采掘工作和人身安全,需将老空积水区的积水范围、水位标高、积水量等资料填绘在采掘工程图上。经过分析划出三条界线,即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简称“三线”(图1)。 积水线(采空边界) 探水线 警戒线 +430m +440m +450m +460m +470m +480m +490m +500m 123 图1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示意图 1—积水线(采空边界);2—探水线;3—警戒线 积水线:即老空区、小窑采空区的积水范围。是根据地质调查、物探、钻探等探查结果圈定的老空积水边界线。 探水线:根据积水区的位置、范围、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及

最新井下探放水技术规范

井下探放水技术规范 本标准是根据《煤矿安全规程》(1992)、《矿井水文地质规程》(1984)以及《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1993)的有关规定,结合煤矿生产实际需要制订的煤炭行业标准。矿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进行探放水工程设计,施工设计应以本标准为技术依据。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科技教育司提出。 本标准由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景海。 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探放水的原则,探放水工程设计内容,探水钻孔布置及其施工的技术要求,探放水的安全技术措施等。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开采的矿井。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部(1992) 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煤炭工业部(1984)

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煤炭工业部(1993) 3 探放水原则 “每一个矿井必须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水原则”(见《煤矿安全规程》第259条)。“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见《煤矿安全规程》第260条)。 3.1 3.1、3.5、3.6、3.7、3.8各条分别按《煤矿安全规程》第260条的一、五、六、七、九款的规定执行。 3.2 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并有出水征兆时。 3.3 接近含水层、导水或可能导水的断层带或裂隙密集带、溶洞和陷落柱时。 3.4 打开防水隔离煤柱前。 4 探放水工程设计内容 探放水工程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4.1 探放水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的水文地质条件、水害类型、水量及水压预计。 4.2 探放水巷道的开拓方向、施工次序、规格和支护方式。 4.3 探放水钻孔组数、个数、方向、角度、深度、孔径、施工技术要求和采用的超前距、帮距及探水线确定。 4.4 探放钻孔孔口安全装置及耐压要求等。 4.5 探放水施工与掘进工作的安全规定。 4.6 受水威胁地区信号联系和避灾路线。 4.7 通风措施和瓦斯检查制度。 4.8 防排水设施,如水闸门、水闸墙、水仓、水泵、管路、水沟等排水系统及能力的安排。 4.9 水情及避灾联系汇报制度和灾害处理措施。

煤矿探放水管理规定

井下探放水管理规定 一、井下探放水原则 1、地测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做好水害分析预报,在巷道掘进到达探水位置前15天,地测部门发放探水通知单或探放水设计,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编制专门的探放水措施。 2、在受水威胁的地区,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 3、在接近水害威胁或积水区时,施工单位做好超前探放水工作,防止溃水造成事故。 4、在下列情况下必须进行超前探水: (1)采掘工作面接近采空区积水时; (2)巷道接近含水断层、陷落柱时; (3)采掘工作面接近未封闭或封闭不良导水钻孔时; (4)采掘工作面有明显出水征兆时。 5、当生产安全受到水害威胁而又未采取探放水安全措施时,地测部门有权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 二、探放水的类型、范围的确定 1、探放老空水

由最低点探放老空水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明积水区边界及其最低点的具体位置和积水外缘标高。积水边界距放水线距离不小于20m。积水边界外推60m作为警戒线。工作面进入警戒线后,必须超前探水;到达放水线后,停止掘进,进行打钻放水,在确认积水已被放完后才允许继续掘进。 巷道由高向低掘进,与老空积水区平行,探上部采面老空水,探水钻孔布置应根据煤柱厚度严格控制老空水头降低高度,严格执行打超前探眼,边探边掘。 2、探放断层水 井巷通过导水或可能导水断层前必须超前探水,探水线至断层交面线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0m,陷落柱探水线不小于60m。 3.探放钻孔水 对封闭不良的钻孔,在距钻孔20m应采取超前探水或其他防范措施。 三、探放水工程设计 1、探放水钻孔布置原则: (1)探老空水探水钻孔应成组布设,并在平面图上呈扇形。钻孔终孔位置以满足平距3m为准,厚煤层内各钻孔终孔的垂距不得超过1.5m。 (2)探放断层水的钻孔,必须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探水钻孔终孔直径一般不得大于58mm。 (3)探放大范围老空水或由最低点探放老空水时,探水钻机必须具有孔口控水装置,孔口管安装方法具体操作时要依水压

煤矿探放水知识

煤矿探放水知识 矿井必须作好水害分析预告,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探水或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积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 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间隔,应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设计中具体规定。 采掘工作面碰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 (一)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 (二)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三)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 (四)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 (五)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六)接近有水的灌浆区时。 (七)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区时。 经探水确认无突水危险后,方可前进。 煤系底部有强承压含水层并有突水危险的工作面,在开采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明确安全措施。 安装钻机探水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加强钻场四周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二)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三)在打钻地点或四周安设专用电话。 (四)丈量和防探水职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

预计水压较大的地区,探水钻进之前,必须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阀,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承受的水压后,方准继续钻进。特别危险的地区,应有躲避场所,并规定避灾路线。 钻孔内水压过大时,应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忽然鼓出的措施。 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忽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职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假如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职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老空积水区高于探放水点位置时,只准用钻机探放水。探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 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工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假如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本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职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 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若水量忽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排除井筒和下山的积水以及恢复被淹井巷前,必须有矿山救护队检查水面上的空气成分,发现有害气体,必须及时处理。 排水过程中,如有被水封住的有害气体忽然涌出的可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探放水设计规范

(MT/T632—1996) 井下探放水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08-01-09 01:30:42 来源:作者: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煤矿安全规程》(1992)、《矿井水文地质规程》(1984)以及《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1993)的有关规定,结合煤矿生产实际需要制订的煤炭行业标准。矿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进行探放水工程设计,施工设计应以本标准为技术依据。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科技教育司提出。 本标准由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景海。 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负责解释。 井下探放水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探放水的原则,探放水工程设计内容,探水钻孔布置及其施工的技术要求,探放水的安全技术措施等。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开采的矿井。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

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部(1992) 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煤炭工业部(1984) 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煤炭工业部(1993) 3 、探放水原则 “每一个矿井必须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水原则”(见《煤矿安全规程》第259条)。“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见《煤矿安全规程》第260条)。 3.1 3.1、3.5、3.6、3.7、3.8各条分别按《煤矿安全规程》第260条的一、五、六、 七、九款的规定执行。 3.2 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并有出水征兆时。 3.3 接近含水层、导水或可能导水的断层带或裂隙密集带、溶洞和陷落柱时。 3.4 打开防水隔离煤柱前。 4、探放水工程设计内容 探放水工程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4.1 探放水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的水文地质条件、水害类型、水量及水压预计。 4.2 探放水巷道的开拓方向、施工次序、规格和支护方式。 4.3 探放水钻孔组数、个数、方向、角度、深度、孔径、施工技术要求和采用的超前距、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文件编号:KG-A0-4809-32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仁煤矿采掘生产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探掘分离, 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2、井下探放水工作应执行“物探先行、化探跟 进、钻探验证"综合探测手段。 3、必须收集齐全相关水文资料,进行综合分析, 在 采掘平面图上、矿井充水性图上要标明积水范围、积水 量、探水线及警戒线,标明排水设施及排水路线以及水 灾避灾路线。 4、各生产矿井在每个开拓、掘进、回采工作面开 工前必须编制与作业规程相对应的防治水设计,设计中 要明确老空水、小窑水、采空水区域,探放水孔位置、 角度、个数等参数及相关图纸,分析与现有开采作业场 所的关系,制定具体安全技术措施,设计、措施要经会 审,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严禁顶水作 业。 5、日常井下开拓、掘进工作面(探水警戒线以外

煤矿井下探放水设计

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一、探放水原则及出水预兆 1、探放水原则 “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是防治水害的基本原则。凡是新开拓的区域和受水害威胁的地区,都必须坚持这一原则。遇到下列情况都必须探水掘进。 ⑴矿井新开拓区域或新布置的巷道。 ⑵接近含、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⑶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 ⑷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连通的断裂构造带时。 ⑸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⑹接近有水的灌浆区时。 ⑺受底板强承压含水层威胁的采煤工作面。 ⑻接近其它可能出水(突水)地点时。 2、工作面出水预兆 煤壁挂汗:温度下降,空气变冷,雾气产生;煤层发潮、暗沉沉有害气体增高,呼吸困难,头痛;顶、地压加大,底板鼓起并有渗水、淋水;出现压力水流并有“嘶、嘶”水叫声;巷道挂红,有异味等出水预兆情况,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撤出人员等候处理。 二、探水钻孔设计 1、我矿现掘进的是2#煤层,巷道主要布置在断层附近。故主要预防构造水及断层导水,因而在巷道工作面前方和顶底板各布置一个孔,共计三个钻孔。(详见附图一) 2、预计前方有带水压的含水层时,探水孔必须安设套管。孔口套管必须用水泥注浆固孔,而且必须进行耐压试验,耐压试验不小于4MPa,稳定时间不小于30分钟。 3、对水压高于1 MPa且水量较大的积水或强含水层进行探放水时,孔口应安设防喷逆止阀。 4、探得水压高于2MPa、水量大于60m3/h,需长期保留时,孔口应使用双水门,下门备用。 三、钻机安装规定: 1、加强钻场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立柱和挡板。 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与探放水相适应的

探放水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探放水安全操作规程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探放水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概述 (一)探水的目的 探水是采掘过程中用超前勘探方法,查明采掘工作面 顶底板、侧帮和前方的含水构造(包括陷落柱)、含水 层、积水老窑等水体的具体位置、产状等。其目的是为有 效的防治矿井水害做好必要的准备。 (二)探水的准备工作及操作 1、准备工作 (1)按工作安排提前维修,检查探放水的设备和工 具。 (2)认真学习领会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了解施工地 点的地质、水文和采掘、机、通、运情况,熟悉探放水孔

的施工技术要求包括:方位、倾角、孔径、深度、数量等。 (3)将所有设备、器材安全运抵现场,准备开钻。 2、操作 (1)检查作业地点的支护是否完整,作业面围岩是否稳定,作业点的通风措施是否落实,瓦斯检查是否到位。 (2)在作业地点上标出预定的探放水孔眼位置,在巷道内标出探眼的方位示意。 (3)用钻杆慢速开孔,并注意方位角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严格按照所用钻机的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钻进过程中,做到平稳推进,正常排粉,保证方位,每次加接钻杆前,要排完孔内煤(岩)粉。 (5)钻进中发现有来水征兆时,应放慢速度观察推进,若来水增大,应停止推进,在探放现场指挥员的指导

井下探放水总结报告编写细则

前言 为了进一步规范煤矿防治水工作,有效地防治煤矿水害,提高煤矿防治水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规范性。多年来,山西省各大煤炭集团紧密结合煤矿防治水工作实际,依据国家相关规程规范,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煤矿防治水的管理文件及企业标准。同时一些国内及省内的知名技术服务单位为了完成山西煤矿的技术服务业务与相关煤炭企业协同完成了一些技术管理成果。 为了更好地帮助省内煤矿防治水技术力量较薄弱的单位提升煤矿防治水工作水 平和技术水平,推动煤矿企业查清水文地质条件、水害威胁现状以及水患严重程度,明确水害防范重点,提前采取针对性治理措施,以便更有效地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山西省煤炭地质工程协会组织相关企业及专家依据山西省各大煤炭集团及相关企业有关煤矿防治水的一些管理文件、企业标准、经验总结,按照国家团体标准的编制要求,将一些针对性强、经过多数煤矿技术人员验证有可操作性、煤矿防治水普遍适用、工作方法可重复的一些管理文件、企业标准、经验总结,汇总编辑成为协会团体标准,便于推荐给相关单位参考使用。 本标准附录A《工作面探放水总结报告编写提纲》是标准的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山西省煤炭地质工程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编单位: 本标准参编单位: 木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井下探放水总结报告编写细则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作面探放水总结报告编制的基本规定、报告包括内容和 要求,适用于相关编制单位在编制工作面探放水总结报告时参考。规范性引用文件2仅所注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包括所有的其最新版本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煤矿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 第一章探放水原则 井下所有的掘进、回采工作面,在掘进、回采前必须进行探放水工作后,方可进行掘进、回采。 第二章探放水设计编制 1、探放水设计的原则 (1)探放水钻孔应按巷道的设计方向在水平面和垂直面内呈扇形成组布置,钻孔设计要兼顾垂直和水平方向。 (2)应采取自上而下的顺序设计施工钻孔。 (3)一般不得将钻孔终孔落点设计在老巷、老空易受淤泥(煤)堵塞的地方。 2、由地测科进行探放水设计。探放水设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煤矿防治水规定》规定的9种探水区域,必须严格执行探放水规定。设计中要明确探水警戒线,应制定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探放水钻孔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当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等确定。 第三章探放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 由专业探放水队伍根据《探放水设计》、《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编制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探放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探放水施工作业安全,保证探放水效果。

第四章探放水施工 1、探放水工作由专业探放水队伍完成。 2、探放水前,施工队组要在现场准备好堵水材料如、木楔、棉纱、黄泥等材料,必须将堵水材料用专用工具箱存放并悬挂材料管理牌板,该工具箱要求距工作面不超过50m。 3、探放水前,由巷道所属队组将探放水设备及材料运输至探放水地点,并进行妥善保管。 4、探放水前,钻探队负责将瓦斯便携仪、一氧化碳检测仪按要求悬挂,并准备钻头、钻杆、送水器等探放水材料,现场进行施工。施工队组负责将电和风、水管路进行连接,保证探放水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5、探水施工 (1)探水过程中钻孔的开孔、下孔口管、耐压试验、即将透采空积水区等关键环节,探放水队伍必须及时通知地测科。 (2)探放水设计中明确要求采取岩芯的,探水过程中施工队伍要做好岩芯的采取和编录工作,每班必须将钻探情况以书面形式送交地测科,并经专业技术人员签字确认,存档备查。地测科要及时整理、分析探水资料,适时调整探水设计。 (3)在有孔口管的钻孔施工中,钻至孔口管设计位置时,要下好孔口管,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继续钻进;并在未见含水层或积水前,将水闸阀安好,否则不准钻透积水区。(4)钻进中发现异常或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

井下探放水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井下探放水安全操作规程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382-18 井下探放水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概述 (一)探水的目的 深水是采掘过程中用超前勘探方法,查明采掘工作面顶底板、侧帮和前方的含水构造(包括陷落柱)、含水层、积水老窑等水体的具体位置、产状等。其目的是为有效的防治矿井水害做好必要的准备。 (二)探水的原则 采掘工作中必须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因而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探水。 (1)接近水淹的井巷、老空、老窑或小窑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含水裂隙密集带、溶洞和陷落柱时,或通过它们之前。 (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前。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

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或裂隙发育带时。 (5)接近可能涌(突)水的钻孔时。 (6)接近有水或稀泥的灌浆区时。 (7)采动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含水构造,或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隔水岩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时。 (8)接近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采掘工作涌(突)水预兆或情况不明时。 (9)采掘工程接近其它可能涌(突)水地段时。 二、探放老空水 矿井采掘的废巷老空积水,其几何形状极不规则,积水量大者可达数百万立方米,一旦采掘工作面接近或揭露它们时,常常造成突水淹井及人身伤亡事故,故必须预先进行探放老空水。 三、探放老空水的原则 探放老空水除了要遵循上述的探放水原则外,还应遵循下述探放老空水的具体原则。 (1)积极探放。当老空区不在河沟或重要建筑物下面、排放老空区内积水不会过分加重矿井排水负担、

井下探放水技术规定

附件 井下探放老空水技术要求 1.老空水探放原则 对于采掘工作面受老空水害影响的矿井,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行探放水。 除了要遵循上述原则外,探放老空水还应遵循以下具体原则: (1)主动探放的原则。当老空区上方(地面或井下)不存在重要建筑物、老空水与地表水体及煤系含水层水力联系不密切,老空积水体压覆的大量煤炭资源急待开采时,应采取主动探放原则,将该部分老空区积水疏干,以彻底解除水患。 (2)先隔离后探放的原则。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老空区水与地表水有密切水力联系,接受降水和地表水补给;或老空区的积水量大,不易疏干。为避免矿井增加长期排水费用,应先设法隔断老空积水补给源或减少老空区补给水量,然后再进行探放水。二是煤层松散或节理发育,采掘工作已邻近积水区,直接探放水有安全隐患时,应先修筑隔水墙,并预埋套管,在墙外进行探放水 如果隔断老空区补给水源有困难而无法进行有效的疏放,必须留设防水煤(岩)柱,与生产区隔开,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处理。 (3)先降压后探放的原则。对水量大、水压高的老空积水区,

应本着从高处向低处分段、逐步探放的原则,降低老空区水压; 或先从煤层顶底板岩层打放水钻孔,把水压降至安全值后,然后 再沿煤层打探水钻孔。 (4)先堵后探放的原则。当老空区积水与强含水层水或其他 水体 存在密切的水力联系,且补给量较大时,应先封堵老空水与 其他水体的水力联系通道,然后再进行探放水。 2. 老空水“三线” 当采掘工作面接近老空积水区时,为防止老空水透水,确保 米掘工作和人身安全,需将老空积水区的积水范围、水位标咼、 积水量等资料填绘在采掘工程图上。经过分析划出三条界线,即 图1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示意图 1—积水线(采空边界);2—探水线;3—警戒线 积水线: 即老空区、小窑采空区的积水范围。是根据地质调 查、物探、钻探等探查结果圈定的老空积水边界线。 探水线:根据积水区的位置、范围、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及 —4 其资料可靠程度、采空区和巷道受矿山压力破坏情况等因素确定。 具体有如下规定: 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简称“三线” +450m +440m +430m (图O +500m +490m +480m +470m +460m 积水线(采空边 界) 探水线 警戒线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探水线、警戒线的规定 1、井下积水区必须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按规定标出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位置,井下探放水必须从探水线开始进行探水前进。 2、探水线应根据积水区的位置、范围、水文地质条件及资料的可靠程度以及采空区、巷道受矿山压力破坏的情况等因素确定。 3、对本矿井开采的老空、老巷、水窝等积水区,有较可靠的图纸作依据,探水线至积水线的最小距离为40m,警戒线由探水线平行外推20m划定。 4、对虽有一定图纸资料作参考,但不能确定积水区边界位置的,探水线至推断的积水区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00m,警戒线由探水线平行外推50m划定。 5、积水区资料不清楚,依靠调查分析判别的,探水线至推断的积水区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50m,警戒线由探水线平行外推80m划定。 6、对水压小于1MPa,已知断层的探水线,由断层所留设的防水煤柱至少向外推20m作为探水线。 7、石门将揭露含水层时,探水线至含水层的水平最小

距离不得小于20m,垂直距离应根据水压和隔水层的岩性等资料综合分析确定其最小距离。 第三条探放水设计要求 1、说明探放水地区的积水范围、积水量和水压,并确定探水线。 2、介绍探放水地区的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 3、说明探放水巷道的位置、断面规格、支护形式、水沟及巷道坡度等情况。 4、确定探水钻孔的超前距离。 5、确定探水钻孔的孔数;各个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孔径; 6、水量较大时,钻孔要在钻进10m之前,安装灵活可靠的抗压能力在1MPa以上的水闸门,防止出水后水量难以控制。 7、孔口套管必须用水泥注浆固孔,而且必须进行耐压试验。耐压试验不小于4MPa,稳定时间大于30分钟。 8、提供积水区平面图、探水钻孔布置图、通风系统图和避灾路线图。 9、探放水设计应满足《井下探放水技术规范》(MT/T632-1996)要求。 第四条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1、探放水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1)探放水前对排水设备进行彻底检查,探放水过程中要有专人维护、保证正常排水。

煤矿探放水制度(新版)

煤矿探放水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90

煤矿探放水制度(新版)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八十五条的规定,矿井做好水灾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我矿现行的采掘工作面都位于-150m水平采空区的下部,水源主要为煤层顶板含水层引起的老空积水(活水源)。并且这一水体直接威胁着现采矿工作面的安全,所以进行探放水工作已成为目前当务之急。结合我矿的实际,特制定此探放水制度,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此执行: 一.我矿的水害源为水源主要为煤层顶板含水层引起的老空积水。根据《规程》规定,必须采用钻机探放水。在探放水之前,首先要分析查明水害源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及水压,以此确定探水线。探水前总工程师负责制定专门的探放水设计,并报矿长审批,比较重要的探放水工作必须报公司领导审批。

二.为了防止探放水时水压过大,在探放水钻进之前,必须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进行耐压实验,达到设计承受的水压后,方可继续钻进。在安装钻机前,必须有探水孔的设计,并明确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及钻孔的数目。 三.孔口管开孔的孔位应选择在煤(岩)比较完整的地方。开孔直径应比空口管的外径大15-30mm,钻进到预定深度后停止钻进。然后用固定架焊在孔口管底部,再将孔口管下入孔内使其固定,不使下滑。再用水玻璃固定,待其凝固后进行耐压实验。 四.探放水时探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的全过程。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出水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放水时应设专人检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五.安全技术措施: 1、探水前,必须做好排水设备的检修工作,确保正常排水。 2、做好巷道、水沟、水仓的清理工作,确保水流畅通和水量的

井下探放水技术规范

井下探放水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探放水的原则,探放水工程设计内容,探水钻孔布置及其施工的技术要求,探放水的安全技术措施等。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开采的矿井。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部(1992) 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煤炭工业部(1984) 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煤炭工业部(1993) 3 探放水原则 “每一个矿井必须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水原则”(见《煤矿安全规程》第259条)。“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见《煤矿安全规程》第260条)。 3.1 3.1、3.5、3.6、3.7、3.8各条分别按《煤矿安全规程》第260条的一、五、六、七、九款的规定执行。 3.2 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并有出水征兆时。 3.3 接近含水层、导水或可能导水的断层带或裂隙密集带、溶洞和陷落柱时。

3.4 打开防水隔离煤柱前。 4 探放水工程设计内容 探放水工程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4.1 探放水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的水文地质条件、水害类型、水量及水压预计。 4.2 探放水巷道的开拓方向、施工次序、规格和支护方式。 4.3 探放水钻孔组数、个数、方向、角度、深度、孔径、施工技术要求和采用的超前距、帮距及探水线确定。 4.4 探放钻孔孔口安全装置及耐压要求等。 4.5 探放水施工与掘进工作的安全规定。 4.6 受水威胁地区信号联系和避灾路线。 4.7 通风措施和瓦斯检查制度。 4.8 防排水设施,如水闸门、水闸墙、水仓、水泵、管路、水沟等排水系统及能力的安排。 4.9 水情及避灾联系汇报制度和灾害处理措施。 4.10 钻窝设计、探放水孔布置的平面图、剖面图等。 5 探水线确定 5.1一般应沿老空积水线或老空边界平行外推60~150m,定为老空的探水线。 5.2用式(1)求得α值确定的界线,定为探放含水层水、断层水的探水线。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编号:SY-AQ-05368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Management system of water exploration and drainage in coal mine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为了加强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给防治水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指导,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规定等,结合我矿水文地质条件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2、各级领导及各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执行《防治水岗位责任制》。执行《黄岩汇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的各项措施。 3、成立抢险队伍,负责本矿的抢险救灾工作。 4、必须采用观测、物探、钻探、化探等方法,解决本矿生产中的水害问题,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 2、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掘”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认真落实《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3、在矿井施工期间应收集齐全有关本矿井水文地质资料,根据矿井

水文地质资料进行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及水文地质预测预报。 4、在施工期间进行注浆、及探放水时必须编制切实可行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对井下涌水观测应每月不少于三次,并将观测资料收集、整理、档存作为防治水工作基础资料。 6、每次降大到暴雨后应及时观测井下水文变化情况,并做好观测记录。 7、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 8、推广使用防治水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的实施,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科技水平。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井下探放水技术规范MT T632 1996

井下探放水技术规范MT T632 1996 井下探放水技术规范MT/T632-1996 2010年12月27日 本标准是根据《煤矿安全规程》(1992)、《矿井水文地质规程》(1984)以及《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1993)的有关规定,结合煤矿生产实际需要制订的煤炭行业标准。矿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进行探放水工程设计,施工设计应以本标准为技术依据。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科技教育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景海。 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探放水的原则,探放水工程设计内容,探水钻布置及其施工的技术要求,探放水的安全技术措施等。孔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开采的矿井。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每一个矿井必须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水原则"(见《煤矿安全规程》第259条)。"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见《煤矿安全规程》第260条)。

3(1 3(1、3(5、3(6、3(7、3(8各条分别按《煤矿安全规程》第260条的一、五、六、七、九款的规定执行。 3(2 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并有出水征兆时。 3(3 接近含水层、导水或可能导水的断层带或裂隙密集带、溶洞和陷落柱时。 3(4 打开防水隔离煤柱前。 4 探放水工程设计内容 探放水工程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4(1 探放水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的水文地质条件、水害类型、水量及水压预计。 4(2 探放水巷道的开拓方向、施工次序、规格和支护方式。 4(3 探放水钻孔组数、个数、方向、角度、深度、孔径、施工技术要求和采用的超前距、帮距及探水线确定。 4(4 探放钻孔孔口安全装置及耐压要求等。 4(5 探放水施工与掘进工作的安全规定。 4(6 受水威胁地区信号联系和避灾路线。 4(7 通风措施和瓦斯检查制度。 4(8 防排水设施,如水闸门、水闸墙、水仓、水泵、管路、水沟等排水系统及能力的安排。 4(9 水情及避灾联系汇报制度和灾害处理措施。 4(10 钻窝设计、探放水孔布置的平面图、剖面图等。 5 探水线确定 5(1 一般应沿老空积水线或老空边界平行外推60,150m,定为老空 的探水线。 5(2 用式(1)求得a值确定的界线,定为探放含水层水、断层水的探水线。

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探放水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矿山安全规程》及公司的探放水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开展我公司矿井水害防治工作,防止重特大水害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查清所有采掘进区域内的积水、采空区、1 2 3456二、探放水规定: 1.必须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落实“有疑必停、有险必撤”的措施,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在进行采掘工作时,都要坚持超前探水。 2.矿井进行新采区开拓或掘进新工作面时,必须提前论证是否需要进行探放水,

对需要进行探放水的要进行探放水设计。探放水设计要符合相关的要求,并经研究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3.探放水工作要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对发现的新问题重新制定措施,并经全体审批人员重新审核,方可执行。 4.探放水前,所有参加探放水人员必须熟知必要的安全措施和避灾路线。一旦发现异常,迅速按避灾路线撤出。 5 6 7 1 1) 2) ① ②地测组对打钻记录要进行认真分析排查,如发现不合格钻孔要及时通知探放水队补打、重打钻孔,重新提供新的打钻参数,必要时要进行跟班指导,进一步的控制巷道前方的地质情况。 2.探放水资料分析制度 1)探放水队各班、组长和验收员要对探水、放水全过程进行记录。对探水、放水过程中的钻孔情况、涌水征兆、涌水量、巷道变化等情况及时与调度室、地测组汇

报。 2)探放水队技术员对每班探放水情况、打钻记录表进行核对,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 3)对发现的钻孔个数、方向、角度、深度等不符合工作面探放水设计要求的钻孔要查清原因,并及时进行补钻、加深,做好记录。 4) 5) 6) 3 1) 作业。 2) 3) 4)探放水队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地测组汇报,地测组组织制定整改措施,由地测组长审核签字,总工程师组织审定签字后,由探放水队组织施工。 四、探掘公示、日报、验收及审批 1.探放水队要根据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的探放水规定和措施进行探放水工作,并在井下探放水牌上填写清楚钻孔的特征。

探放水管理制度

探放水管理制度 为确保探放水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煤矿突水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 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矿井必须做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的探放水原则。 2.井下物探由生技科组织实施,编制物探通知书,由总工程师审批后报相关部门,下发施工队。 3.井下需钻探进行探放水的停掘探水通知书及钻探后允许掘进通知书由生技科编制,矿生技科报总工程师、分管矿长,送安监科、调度室、通风科、生技科,下发施工队。 4.井下有疑的掘进工作面均用物探方法进行探水,由地质测量科物探组进行探测,无异常时,下发允许掘进通知书。对物探发现有异常情况,必须再进行两次物探进行检验,必须结合现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无异常后方下发允许掘进通知书。必要时,按相关规定进行钻探探水。 5.井下在施工前均要编制探放水设计。钻放水设计(措施)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探放水设计一般要遵循以下原则,特殊地段可根据施工地点的具体情况加以修正。 (1)探水距离不小于40m,超前距离不小于30m,允许掘进距离为探水有效距离减去超前距离。 ( 2)每次施工探水孔不少于三个。 (3)开孔孔径为108mm,施工10m后下89mm套管,长度不小于10m, 套管周围用水泥进行封闭,前端装闸阀。待套管完全凝固后方可使用直径42mm 的钻杆继续施工至设计位置, 探水钻孔除兼作堵水或者疏水用的钻孔外, 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75 mm。 ( 4)钻孔按设计完成后,无异常、无出水,由生技科上报探水总结,总工程师下达允许掘通知书。待到下次掘水位置时, 再按设计进行下一次探水。若出现异常,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掘进。 ( 5)井下探放水应当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 ( 6)探放老空水、陷落柱水和钻孔水时,探水钻孔成组布设,并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钻孔终孔位置以满足平距3 m 为准,厚煤层内各孔终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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