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悖论问题的问题及其消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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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悖理”“悖境”与“悖情”:道德悖论的情境理论解读

“悖理”“悖境”与“悖情”:道德悖论的情境理论解读

“悖理”“悖境”与“悖情”:道德悖论的情境理论解读*王艳内容提要道德悖论本质上是实践理性领域出现的矛盾,表征在道德价值实现过程中出现的悖性事态。

借助当代情境理论的研究成果,可依据“语境”、“心境”及“事境”的不同而将道德悖论区分为“道德悖理”、“道德悖境”、“道德悖情”三种形式,并可通过对特定“语境”、“心境”及“事境”中的矛盾焦点的具体分析来探讨道德悖论的消解之道。

关键词道德悖论情境理论道德悖理道德悖境道德悖情“道德悖论研究”是近年来伦理学与逻辑学交叉研究的新兴领域。

围绕“道德悖论”是否属于“悖论”的范畴,伦理学界与逻辑学同仁展开了观点交锋与争鸣,促进了对道德悖论问题的深入认识,同时也显示出许多待解决的问题,如伦理学和逻辑学如何在同一话语体系内发挥攻关合力以澄清道德悖论的生成根由,如何运用逻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即具有广泛解题功能的情境语义学来试解道德悖论等。

鉴于此,本文试图表明,借鉴当代情境理论(situation theory)和情境语义学(situation semantics)中的“情境”理论,引入“语境”、“心境”及“事境”等新的概念,不仅有助于辨明道德悖论的矛盾实质,也有助于探求道德悖论的消解方案,从而探究消除道德的负能量、走出进退两难的道德困境之路。

“道德悖论”的指认道德悖论研究的动因来自于对诸多现实“道德问题”的理性反思。

从现有道德悖论研究情况来看,以“道德悖论”指认的“道德问题”有以下典型案例:(1)德性论规则应用中的二难循环。

假设两人分大小不一的两个苹果:依德性论的规则,先拿且拿小苹果者,通常被认为是道德的,反之则是不道德的。

如此,德性论用假设的方式制造了一系列的矛盾:先拿且拿小者“不自觉”地把“不道德”的恶名留给了后拿拿大者,前者道德价值的实现以牺牲后者的道德人格为代价;若后拿拿大者也是一个讲道德的人,就会出现两人终因相互谦让而分不成的结果;若后拿拿大者是一个不讲道德的人,那么先拿且拿小苹果的行为就意味着姑息、纵容甚至培育了后拿拿大者的不道德意识———讲道德的良果同时造出不讲道德的恶果。

大学生道德偏差及其成因分析

大学生道德偏差及其成因分析

大学生道德偏差及其成因分析随着人们素质、知识、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大学生在道德素质方面的表现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道德偏差是指在道德行为、道德标准、道德观念等内容上出现的倾向性失衡,是一个人的道德行为偏差超过常规正常范围的表现。

本文将围绕大学生道德偏差和其成因两方面展开分析。

道德偏差现象在大学生群体中普遍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缺乏公德心和社会责任感。

很多大学生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秩序、环境等问题表现出较为漠不关心的态度。

而且,在与他人的交往过程中不注重礼仪和礼貌,有时会表现出傲慢、无礼。

二、道德意识淡漠。

在道德观念上,一些大学生表现出比较消极的态度。

常常无视道德规范,弱化了德育课程和其它形式的道德教育的作用。

三、追求个人私利,缺乏团队合作精神。

很多大学生在处理问题时,只关注自身利益,缺乏为集体和团队付出的意识和行为。

在团队协作中表现出不合作、敷衍、抵制等现象。

四、道德失范和不良行为。

一部分大学生表现出涉嫌违反道德法规或校规校纪的行为。

例如,缺课和迟到、抄袭和作弊、追求酒色等不良风气。

以上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以下原因引起的:一、家庭教育的影响。

很多大学生成长在家庭环境中缺乏规范和约束的环境,德育教育不够到位。

甚至有的家长在子女的成长过程中过分溺爱,对其教育和引导欠缺,导致了一些大学生的道德偏差问题。

二、校园文化氛围的制约。

当代大学校园文化中的某些价值导向不够完善,如追求功利主义、物质主义和精神奖励不足等,这些都对大学生道德素质的形成产生了负面影响。

三、社会环境的影响。

社会环境中的不良风气和市场经济的影响等都对大学生的道德素质造成了不良影响。

例如,不道德的广告、荒唐的娱乐节目等都会给大学生的道德观念带来冲击。

总之,在当今社会文化背景下,大学生道德偏差的问题需要引起广泛的重视和关注。

只有在社会、家庭和学校三个方面加强对大学生道德教育的引导和培养,才能够培养出向善、积极向上、有责任感的大学生。

道德领域下对道德悖论的剖析

道德领域下对道德悖论的剖析
中国。 关键词 : 道德 ; 道德悖论 ; 道 德 实现 ; 道 德 矛 盾
中 图分 类 号 : B 8 2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 编 号 : ( 2 0 1 4 ) 0 3— 0 1 7 3—0 4
Ana l y s i s o f t he Mo r a l Pa r a do x f r o m a Mo r a l Pe r s pe c t i v e
2 0 1 4年 6月
蚌埤学院 学稚
J o u r n a l o f B e n g b u C o l l e g e J u n. 201 4
Vo 1 . 3. No . 3
第 3卷
第 3期
道 德 领 域 下 对 道 德 悖 论 的 剖 析
莫 嫣
题, 十余 年来 , 有多 位学 者对 道 德悖论 的概念 、 争论 、 话 题 以及 解决 方法 等 问题展 开 了研究 。道德 悖论 研
究 的推 进 , 不仅 能 促进 道德 理论 的发 展 , 也为 社会 主 义 和谐 社 会 的构建 提供 了理 论 支持 和选 择支 持 。
1 道 德 及 道 德 悖 论
M O Ya n
( S c h o o l o f P o l i t i c s , A n h u i N o r ma l U n i v e r s i t y , Wu h u , 2 4 1 0 0 3 , A n h u i )
Abs t r a c t : I t a n a l y z e d t h e d e f i n i t i o n o f t he p a r a d o x f r o m a mo r a l p o i n t , l i s t s e v e r a l r e a s o n a bl e e x a mp l e s i ・

道德缺失的原因及对策

道德缺失的原因及对策

“礼仪之邦”的道德缺失及其原因与对策中国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素有“礼仪之邦”之称,中国人也以其彬彬有礼的风貌而著称于世。

礼仪文明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社会历史发展起了广泛深远的影响,其内容十分丰富。

礼仪所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几乎渗透于古代社会的各个方面。

在中国古代,礼仪是为了适应当时社会需要,从宗族制度、贵贱等级关系中衍生出来,因而带有产生它的那个时代的特点及局限性。

时至今日,道德缺失在已成为普遍现象的现代社会,对道德提出了挑战。

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社会道德水平下降?除了社会转型期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家庭道德教育的缺失外,更关键的是当前人们自身道德观的缺失。

“扶起”路倒老人,该向何处借力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已经过去了5年。

这起争议极大的民事诉讼案件如今留下了两个影响深远的的后遗症。

一是路倒老人无人敢扶,二是受伤路人反咬救助的陌生人。

这两种症状最近在武汉都有所呈见。

是的,在人性之恶面前,身在现场的人,譬如汉阳路倒老人的围观者,或许都有同样的问题:如果没有摄像头,谁来证明我的清白?老人路倒闹市却无人施救,这是社会道义的塌陷,这将让普通人尤其是弱势群体陷入不安。

然而,挽救的途径,却不能止于对当事者良心的谴责,对普通人善心的呼吁,它首先需要的是法律的正确示范。

南京彭宇案,天津许云鹤案,除开法律公义受到人情牵扯因素外,更对司法提出拷问。

法律条文是否严谨?而在执行中,无论案子大小,被告原告身份如何,司法工作者是不是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不是能够排除人情干扰,能够放弃左右逢源,片面追求局部和谐?因为短期的“和事原则”,可能在长远上动摇法律公义。

除开司法因素,我们还能在“群体正义”中寻求帮助。

在汉口鄱阳街那起事件中,正是因为有人力阻“出钱了事”,才没有让“恶”得逞。

是的,我们不可能每人随身携带摄像头,但围观者的眼睛都可以做证。

“群体正义”可以让行善者的力量成倍增长。

比如汉阳这起路倒事件,如果是多人施救,被反咬的可能性就大大减小,即便不施救,打急救电话,110报警电话,也是举手之劳。

关于火车道德悖论的分析

关于火车道德悖论的分析

关于火车道德悖论的分析假设一:你在桥上,目睹电车即将撞上铁轨上的5个人,拯救他们的唯一办法,就是把站在你身旁的一个人推下去,你会怎么选择?假设二:假如你是动车司机,前方分叉的两条铁轨上,一条铁轨有5个人,另一条铁轨上有1个人,他们因为某种原因无法看到铁轨来临,这时候你有一个控制动车方向的扳手,你会选择往哪条铁轨上行驶?这两个问题是关于道德理论的典型问题。

我们所讨论的是这两种行为选择,想来找出的是:是什么东西让行为在道德上错误?又是什么行为在道德上是正确的?电车模型起先由英国的哲学家菲利帕福特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

此后由多个哲学家改编成不同版本。

在这两个假设中,很容易看出,第一个假设,大部分人都不会推下身边的人。

而第二个假设,大部分人都会选择牺牲另一条铁轨上的1人。

同样是牺牲一个人拯救其他五个人,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别?在伦理学上有一个专用名词“双重效应原则”,是指一个行动常常有两种效果,其中一种是我们希望达到的,另外一种则是我们希望避免的,可是得到好的效果的时候,却无法不同时接受坏的结果。

这时候就出现了“附带性损伤”,为了达成某种目的,只好接受本来并不乐见的附带性损伤。

在扳手问题上,我们选择拯救5个人,只好接受牺牲一个人。

这是无法避免的,为了追求损失最小化的目的。

但是假设一又是不同的例子,在这个例子中,他的死亡并不是无法避免的。

但是为了达成同样是拯救5个人的目的,却需要把他当成一个拯救5个人的工具,这种把人类工具化的行为,会激发起我们的道德愤慨。

同样,主动推下去的那个人,也会在心里承受更深的道德内疚感。

由此可见,我们在道德问题上引出了两种标准一种是“效益论主张”,行为的道德价值仅仅由行为的结果来衡量,简单而言,判断行为的好坏,就从它的结果来观察,例如死5个人总比死1个人好。

另一种是“义务论”,行为的道德价值不仅仅是在结果,还在于其行为本身。

有些行为是坏的,那就是不被允许,即使这种行为能产生极大收益,就像假设一中。

逻辑悖论视角下的道德悖论问题

逻辑悖论视角下的道德悖论问题

第12卷第1期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V ol.12No.1 2011年3月Journal of Yanshan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Mar.2011近十余年来,“道德悖论”逐渐成为国内学界的一个热点研究课题,多位学者在重要刊物上刊发了研究成果,其中很多还得到高水平研究基金资助。

道德悖论问题之所以能够在短时间内受到学界瞩目,既有外部社会发展大背景的需要,又有其内在的学术机制。

面对与当代社会发展同步出现的诸多负面效应——道德“失范”、“滑坡”乃至“沦丧”,亟需寻找到破解道德层面的矛盾与问题的手段与方法,而道德悖论正是这诸多待破解问题之一。

从学理上讲,因为本质地包含“悖论”这个逻辑学的核心概念,很多学者自觉从与逻辑悖论的关联出发考虑问题,特别是从逻辑悖论之解悖方法论角度考虑道德悖论的解决:“恪守传统伦理学的思维方法和知识体系是没有出路的,需要诉诸逻辑悖论研究。

”[1]事实上,很多道德悖论研究者循着这条路径做了很多尝试性工作,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道德悖论作为伦理学与逻辑学之交叉性研究课题的重要价值。

然而,长期以来,关于能否“诉诸”逻辑悖论研究以及如何诉诸,并未形成真正清晰的认识。

本文试就该问题作一研讨。

一、作为一个真正重要问题的道德悖论“在当代逻辑悖论研究所得共识逐步增多,悖论研究重心逐步转移到语用悖论和一般方法论研究上来的情况下,就各类‘悖论’进行概念上的澄清和正确归类,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2]而实际上,由于道德悖论问题的复杂性与根本性,对之提供纯逻辑意义上的内涵与外延刻画是困难的;学界迄今所能提供的,也仍然是处于不断精致化过程中的描述。

有学者将作为一种现象的“道德悖论”的外延例举如下[3]:其一是康德关于实践理性的“二律背反”。

人是感性和理性的二重存在,作为理性存在者,人理应遵循道德律的绝对命令行事,努力践行心中的道德律令;而作为感性存在者,人又必然把追求幸福当作最高目的,并把满足自然欲望当作幸福,但如果这样,则势必冲破实践理性的约束,违背道德律令。

个人主义对社会伦理道德的悖逆调研论文

个人主义对社会伦理道德的悖逆调研论文

个人主义对社会伦理道德的悖逆调研论文•相关推荐个人主义对社会伦理道德的悖逆调研论文人的发展是社会演进过程中永恒的话题,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个人主义的膨胀导致其对社会伦理道德产生了悖逆,引发了社会心理危机。

揭开个人主义与社会伦理道德之间神秘的面纱,探寻两者之间矛盾产生的原因以及解决路径,是我们援救社会伦理道德的必然选择。

一、个人主义与社会伦理道德物质文明的发展并没有促进人们思想层面的进步,相反不断地挑战着社会道德的底线。

通过广州“小月月”事件、武汉“陈忠贵”事件折射出来的社会冷漠,像一个个重磅炸弹人扔在了人们的心上。

伦理道德一次次地被推上了社会的风口浪尖,是什么导致了社会道德的沦丧? 我们的目光落在四个字上———“个人主义”。

19 世纪 20 年代,梅斯尔特首次提出了“个人主义”,“精神这种深刻而惊人的分裂,所有学说的这种无穷破碎,政治新教变成了极端的个人主义。

”托克维尔在《论美国民主》一书中以最蔑视的口吻对“个人主义”做出了定义:“个人主义是一种只顾自己而又心安理得的情感。

个人主义首先会使公德的源泉干涸。

但是,久而久之个人主义也会打击和破坏其他一切美德,最后沦为利己主义。

”依笛卡尔的主体性的形而上学理论,在长期的演化中不断得到修正,根据不同的程度又被划分为合理的个人主义。

启蒙思想家爱尔维修反对把个人利益看作道德的尺度与标准,认为“公益乃美德的目的”,并进一步指出必须把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结合起来,并且把这种个人利益称之为“正确理解的个人利益”,“这种利益的对象就是最大的多数人的幸福”。

合理的个人主义是被社会认可的,它是在个人满足自己合理的需求的同时对自身社会价值的肯定。

但是一旦过度寻求自己的利益,就会发展成为个人凌驾于他人乃至社会之上的极端个人主义———利益面前,我们成了他人眼中的奴隶,他人成了我们眼中的奴隶。

极端个人主义代表人物霍布斯认为“人对人是狼”,极端个人主义下的每个人都是自私自利的,人们相互冲突、战争与厮杀。

探析道德悖论

探析道德悖论

探析道德悖论作者:罗启明来源:《大观》2016年第09期摘要:道德悖论在当今社会中被广泛运用,尤其是在伦理学范围内。

但是人们对道德悖论的界定不是十分清晰明确,有着诸多问题。

因此探析道德悖论的界定问题迫在眉睫。

本篇文章分析了道德悖论产生的现象,原因。

从而可以更加清晰准确理解什么是道德悖论。

关键词:道德悖论;成因机制一、对悖论的界定悖论,在物理学中也常常被称为佯谬。

在英语中它们是同一个词叫作 paradox,指和那些与常识有所抵触或者是自相矛盾的反论,有的“似是而非”,有的“似非而是”。

当然,从严格意义的角度讲,佯谬只是悖论的一种,而且是最主要的一种,在自然科学工作者中,现在几乎成了悖论的同义词。

所谓佯谬,字面意义理解“假的谬误”,是从表面上看起来是不正确的,实际上却是正确,即“似非而是”的那样的一类型的论断。

其一,是在本来意义上的自相矛盾的反论。

悖者,违反的,违悲的含义。

如果人们对正在对思索的某些事件,通过分析得出一种结论,然而,又通过另一种分析方法而得出另外的一个结论。

于是,人们就会陷入自相矛盾,左右为难的境地中,无法对事件作出明晰的合理的解释。

这便构成了悖论。

其二,是一些真正错误的论断,经过表面的不加深层的分析,看起来似乎是合理的正确的,即“似是而非”,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诡辩。

二、对道德悖论的界定道德悖论这一概念是由著名学者鲁洁先生提出,曾在她的《道德危机:一个现代化的悖论》中使用过“道德悖论”这一词。

在初次谈到道德悖论现象领域的研究时,鲁洁先生曾将道德悖论看作是一种很特殊的逻辑悖论。

后来,鲁洁先生发现,错在了方法的借用和本题理论的混淆。

道德悖论现象,指的是人在进行道德选择和价值实现的过程(包括不是直接从善良动机出发的非道德选择和价值实现过程)中同时出现善果与恶果的自相矛盾现象,这种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实。

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性。

立足于这种基本事实,来分析和认识道德悖论现象的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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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善恶有无中间状态(续) 如果道德法则在理性的判断中自身就是行 为的动机,在道德上就是善的。假如法则 没有在一个行为中规定人的行为,就必然 会有一个与之相反的动机对此人的行为进 行规定并发生影响,由于这种情况在上述 前提下只有通过此人把这个动机(连同对 道德法则的背离)纳入自己行为的准则才 会发生(这时他就是一个恶人)。因此, 人的行为意念就道德法则而言没有中间状 态。
1、什么是自由(续) 康德由此得出道德的第一个命题:只有 出于责任的行为才具有道德价值;第二 个命题:一个出于责任的行为,其道德 价值不取决于所要实现的意图,而取决 于行为的准则;第三个命题:责任是由 于敬重规律而产生的行为必要性。
1、什么是自由(续)
行为主体的意志,不受外来原因 的限制而独立的起作用,这样的 意志就是自由意志。所以意志自 由就是意志自律。
05年:所谓的道德悖论,就是同 一道德价值实现的行为中出现两 种结果,这个结果既是道德的、 又是不道德的。 06所谓道德悖论是这样一种自相 矛盾,它反映的是一个道德行为 选择和价值实现结果中同时出现 善恶两种现象的对立。
四、道德悖论问题的问题 道德何以可能的条件即自由概念的 缺位
道德学说中善恶好坏概念的严重混淆
2、救助弱势群体行为
救助弱势群体的善举,在产生善果 的同时也可能会在两个方向上造就 恶果:可能救助了不该救助的懒汉、 懦夫,使之不劳而获;可能诱发不 劳而获的依赖思想
3、医院救死扶伤行为 医院或医生在遇到一个身无分文的病人 时,该不该救助呢?如果救治的话,费 用自己出,这种情况一多,则医院或医 生无法承受;如果不救,则是不人道的。 按照传统道德观念,医生或永远应该救 治;但这种以牺牲一方利益为代价而保 全另一方的利益是不能够作为普遍的道 德规则坚持的。
三、典型的几种道道悖论的定义
最常见的定义 国内比较权威对道德悖论的定义
1、最常见的道德悖论定义
道德悖论是道德现象世界中 的一种特殊矛盾,是一种出 现在行为选择中的结果,这 个结果具有善恶绝对对立和 对抗性质的自相矛盾。在行 为的选择合适实现过程中, 善恶对立在结果中的表现
2、国内较为权威的对道德悖论的定义
1、什么是自由
善:康德认为,世界上只有善良 意志是唯一自在的善,是无条件 的。理解、明智、勇敢、判断力、 财富、幸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等,从多方面看,无 疑是善的,令人称慕。但是也可 能是极大的恶。
1、什么是自由(续) 因此,善良意志并不因为它所促成的事 物而善,也不因为其期望的事物而善, 它是自在的善。善良意志是通过责任 (Pflicht)概念体现出来的。康德分析 了三种行为:和责任相抵触的;合乎责 任的行为,但是由于另外的爱好所驱动 的(商人童叟无欺);合乎责任并且有 直接的爱好去做的行为(保全自己的生 命)。
3、实践或行为逻辑
一般的定义是:主体 在进行价值选择和实 现过程中所必然产生 的矛盾,使得行为中 同时出现善恶两种结 果并存现象。
二、道德悖论研究者所使用的经典实例
学雷锋 对弱势群体的救助 医院救死扶伤行为 分苹果事例 金妮:拾金不昧
1、学雷锋
过去在学雷锋宣传时,经常有这样的报导: 一位学雷锋者在为附近群众免费修理锅碗瓢 盆,于是在他前面排起了长龙。报导的目的 是宣传学雷锋的好心人,如果没有长队,宣 传就没有任何效果。值得思考的是:排队等 候的人完全不是来学雷锋的,而是专门来拣 小便宜的。因此,培养一个学雷锋的人就同 时造就出几十个或更多的贪小便宜的人。以 为这样可以改进社会风气实在是极大的误 解。——矛于轼:《中国人的道德化前景》
4、分苹果事例
两个人分一大一小苹果。从道德角 度看,谁先拿,并拿了小的,就是 道德的;另一方就是不道德的。但 是先拿的人把善名留给了自己,而 把不道德的恶名留给了对方
5、金妮拾金不昧事件
辽宁本溪市一位小学生金妮拾到巨 款,还给失主,但是她希望失主能 够送给她一面锦旗。失主安英淑不 但没有这样做,还振振有词:锦旗 我是不会送的,我一分钱也不给,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如果她不还给我就是犯法,我可以 告她。
2、善恶有无中间状态 一个人或一个行为在道德上要么是善的, 要么是恶的,每一个都会想到要问这样的 问题:可能同时是这两者,即一方面是善 的,一方面是恶的。人们的经验似乎证实 了在这两个极端之间的一个中间状态。。 康德认为,哲学家的责任是尽可能不承认 有这种中间状态,因为,如果模棱两可, 一切道德准则都将失去其确定性和稳定性。
六、道德悖论(Paradox)与道德两难 (Dilemmas)
道德悖论是行为中善恶同在
道德两难是行为准则之间的冲突
康德对亚里士多德中道理论批判
德性是一种广义概念
道德悖论问题的问题 及其消解
the End
五、道德悖论问题的消解
语意方面存在的问题
自由是德性行为的前提条件
善恶有无中间状态
1、语意上消解 如果任何一个行为,如果是善的,在其结 果中同时存在恶,那么反过来可以说,任 何一个恶的行为,其结果中同样也同时存 在着善。由此,我们可以认为,任何一个 行为都是非道德的,即没有道德意义;或 者是,善恶概念在我们的语言中自行取消, 就是说本来就不会出现这两个概念。
2、善恶祸福概念混淆
由于善恶的评判任何时候都需要理性,因此康德 举例说,一个人接受一个外科手术,毫无疑问会 把这个手术当做一种祸或苦,但他以及每个人都 通过理性把它解释为善的。人作为一个有限的理 性存在者,为了自然的需要会随时考察自己的福 和苦,但他拥有理性还有一个更高的目的,“也 就是不仅仅要把那本身就是善或恶的、且唯一只 有纯粹的、对感性完全不感兴趣的理性才能判断 的东西也一同纳入到考虑中来,而且要把这种评 判与前一种评判完全区别开来,并使它成为前一 种评判的至上条件。”
2、善恶概念
考察自己的福和苦。但是人具有理性的一个更高的 目的是,就是除了考察自己的幸福、快乐与福和苦, 而是要不仅仅把那本身就是善和恶的东西一起纳入 到考虑中来,而且要把这种评判和前一种评判完全 区别开来,并且使它成为前一评判的至上条件。否 则,人具有理性就不仅仅没有超出动物之上,甚至 处在动物之下。人的理性如果只是用来为考虑那些 动物使用本能而作事情,那么,人就是一种意义不 大的存在者。
2、善恶概念
善是欲求能力的必然对象,而恶是能力必然厌恶的 对象。祸福永远只是和我们快意和不快意、痛苦与 快乐情感状态之间的关系。因此,我们称之为善的, 在每一个有理性的人判断中都是一个欲求能力的对 象,而恶则是厌恶的对象,因为这种判断除了感官 之外还需要理性。由于人这种存在者是受到自然秉 性的限制,人的理性一个不可拒绝的感性方面的任 务就是照顾自己的利益,
2、善恶祸福概念混淆
如果德性以愉快和不愉快的情感为根据,那么, 道德批判就只能是经验性的了,善(Gut)就是与 快乐的感觉结合着的东西,而恶(Büse)则是和 引起痛苦的东西相关了。在康德看来,善恶是按 照能够普遍传达的概念、通过理性判断的,而不 是根据个别主体的感受性的感觉来评判的。快乐 主义以及幸福论伦理性学失误原因之一正是混淆 了 善 和 福 ( Wohl ) 与 恶 和 祸 ( Übel ) 或 苦 (Weh)。善恶与祸福是根本不同的两对概念, “福或祸永远只是意味着与我们的快意或不快意、 快乐和痛苦的状态的关系。”而“善或恶任何时 候都意味着与意志的关系。”
2、善恶有无中间状态(续) 如果存在善,其对立面就是非善。非善有 两种情况:纯然缺乏善和积极的恶。善的 行为是以道德法则作为动机的,其善为a. 非善则为0,但这是缺乏道德动机的结果。 然而,人们行为中确实存在动机,因此, 缺少任性与法则一致,这只有作为一种对 任性的事实上的相反的结果,只有一种通 过恶的任性的结果才是可能的。善恶行为 不同是行为准则的不同,因此善恶之间不 存在任何中间状态。
道德悖论问题的问题 及其消解
政法学院: 政法学院:宇海金
一、什么是悖论、悖论的几种形式
形式逻辑悖论 辩证法意义上的悖论 实践或行为悖论
1、形式逻辑悖论
违反了形式逻辑规则 而导致的思维混乱。 在特定的语境下,概 念的内涵和外延不一 致产生的矛盾现象。
2、辩证法意义上的矛盾
反映的是事物内部包 含的相互依存和相互 依赖、在一定条件下 又可以相互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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