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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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体现严谨的教学管理,特制订并颁布本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教师基本义务

为规范教师的职业操守,提升专业精神,维护学校形象,特制订并颁布本规定以明确教师义务。

第一章教学

1.1课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熟悉教材内容,按规定的教学大纲进行授课;如没有规定的教学大纲,教师需根据学生情况,制定详细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定期向学校教学管理人员提交备案;

1.2掌握最新的考试内容和动态,不断更新和完善教学内容。

1.3根据学生情况和授课内容制定适合学生的测评试卷。

1.4严禁上课不带或带错教材、讲义的现象发生,保证教学有序进行。

1.5及时了解、认真对待课堂教学反馈,并根据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教学方法。课堂教学反馈需高于**分(含**分)参附件1;如没达到合格的课堂教学反馈分数,学校有权暂停对老师的授课安排;教师进行调整后通过试讲再排课。

1.6 在与授课时间不冲突的前提下,积极参加各类教学讨论会,与其他教师保持沟通和交流。

1.7不能私自在课堂售书或辅导材料,所有教学辅导材料和教辅图书必须经过教学教务部同意和统一印发。

第二章教务

2.1教师上课要求穿着得体,干净整洁,有良好的仪容仪表;禁止穿拖鞋、短裤上课。

2.1.1春秋夏季:所有教师着工服上班,佩戴工牌。

2.2上课时请务必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严格禁止在课堂上做(如:接电话、发短信、

进食等)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在教学设备不缺乏的情况下,教师上课期间一律不得将手机带进教室。

2.3班级课程以**小时为一标准课次,中途可安排课间休息一次,时间控制在*分钟内;

上课途中不要随意进出教室,教师休息一律出教室安排休息。教师按照制定的学生/

教师上课时间教室登记表请参附件2,准时进入教室准备授课,负责人如实记录,相关细则请参附件3。

2.4不能将未交学费的亲属或朋友带入课堂,所有免费课程必须有校长的批示。

2.5教学参考图书在教务处签字借阅,不能直接拿取。

2.6教务管理处向教师发放新课表(文字版),教师须在接到教务部通知后,仔细核对

并于第一时间回复确认收到课表。课表确认后,老师不能随意调换课程,造成教务管理上的混乱,如有特殊情况(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按时上课或需要调课应提前至少三天与主管联系,并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弥补工作,开课后其它原因概不办理调课。

2.7课程进行中,禁止教师之间、教师和学生之间私下调课。若教师确因个人不可抗原

因,需要临时调换课程,必须提前向教务主管提出申请,方可调整该老师的上课时间。

2.9上课老师必须从学校前台经过,确认上课教室,提前到教室,以便前台登记时间,

严禁迟到、早退。

2.10教师在岗期间不得同时在同类型其它培训学校教授课程,一经发现,停课调查,并

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11教师不能在课上以任何理由和学生发生争执,任何问题应该通过教学部或者学校出

面沟通解决。

2.12对私下接收一对一学员的老师,如经查实,学校将给予罚款、取消当年薪金评审资

格等处罚;情节严重者,学校将解除与其聘用合同,并以法律手段追索学校所受的经济和名誉损失。

2.13教师上班期间不得委托在校学员为自己办私人事件,学员若出现意外情况,后果相

当严重。

第二部分教学质量规范

第一章课前备课环节规定

1.1所有教师必须按规定的教学大纲进行授课;如没有规定的教学大纲,教师需根据学

生情况,制定详细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经教学部主管审核认可后,方可开展教学工作。如果未能按时提交,影响到整体教学工作,学校有权利取消该老师该年度薪酬调整评核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停薪留职处罚。

1.2 教师印发课堂补充材料的相关规定

1.2.1 补充材料为课程主体课本的补充资料,由授课教师作为丰富课堂内容的材

料。

1.2.2 电子版补充材料应遵守规定的格式.参附件4

1.3 教师印发课堂讲义的相关规定

1.3.1 课堂补充讲义为规定课本以外,辅助整段教学的系统讲义材料。

第二章课堂质量监控

2.1 教师有义务配合教学部、咨询部门进行教学质量检查活动,共同提高教学质量。2.2 为了提高整体教学质量,所有老师应该积极相互听课,共同探讨教学方法和交流教

学经验。授课老师有义务配合教学观摩活动。

2.3 所授课程必须与教学大纲保持一致,并原则上能在规定课程时间内完成。如教学

管理人员抽查发现课堂内容偏离大纲或没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内容,将予以警告;屡犯者,将予以停薪留职处罚。

第三章教学反馈处理

3.1教学质量反馈得分与人事录用和薪金制度挂钩。

3.2教学教务部门综合整理相关反馈信息后,必须及时向相关老师进行评价信息的沟通,

把学生意见和改善建议及时向老师反馈。

3.3 教师在获得反馈信息后应及时做出教学调整,避免出现学生投诉现象。

第四章关于教学重大事故的处理规定

4.1 接到第一次投诉(以学生填写教学反馈表,咨询主管、校长反映为准)的教师,如

投诉人数较多,意见相对强烈,教学教务部将根据学生的意见,对该教师立即停课以作调整;如只是轻微投诉,教师应立即在投诉后的第一次课中进行调整。接到第二次投诉者,将立即停课调整,重新试讲通过后方可排课。在半年内学校接到3次投诉的教师,将受到解聘处理。

第三部分教师素质和形象规范

第一章教师形象要求

1.1 教师应当以整洁的面容、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教学,灌输学生积极向上的人生观。

1.2 教师应当穿着整洁、大方、得体,不穿奇装异服,不袒胸露怀,不穿超短裙、超短

裤、背心、拖鞋进教室。

1.3 教师谈吐应时刻以维护学校形象和利益为前提,不得攻击或诽谤其他老师的教学方

法,树立团结互助共进的教学风气。如有违反,学校将保留追究当事人责任的权利。

情节严重者,将予以解聘处理。

第二章教师课堂态度要求

2.1 课堂内使用文明语言,不得粗言秽语,不得灌输学生反动、违背道德、有违社会价

值观的知识及思想。

2.2 课堂形式需多样化,时刻保持学生的注意力及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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