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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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三篇)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三篇)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企业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防火防爆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编制、修改及解释权归本企业。

第四条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有权对本企业的防火防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和指导。

第五条本制度需要不断完善和提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制度的评估和修订工作。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企业负责人是防火防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防火防爆工作的决策、组织、协调、督导和考核,确保防火防爆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七条防火防爆专责负责制定并落实本企业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防火防爆培训、宣传和教育工作,负责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并汇报给企业负责人。

第八条员工是防火防爆工作的主体,应积极参与防火防爆培训,切实履行职责,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控制。

第九条各部门主管负责全面贯彻执行防火防爆工作,做好部门内的防火防爆工作。

第十条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消防部门等)根据职责,对我企业的防火防爆工作进行监管和指导,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和要求。

第三章防火防爆措施第十一条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分类、存放、使用要求,明确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区域和场所,确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使用。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和消防疏散通道,保证消防设施安全有效,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和权限,规范操作行为,确保防火防爆措施的有效执行。

第十四条开展防火防爆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员工能够正确使用灭火器和应对突发事故。

第十五条定期进行防火防爆设施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养成良好的安全生产习惯和行为,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吸烟、明火作业、乱扔烟蒂等违章行为,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堆放杂物。

木业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范本

木业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范本

木业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木业企业的防火防爆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木业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木业企业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木制品加工过程中防火防爆管理工作。

第三条木业企业防火防爆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制,建立健全防火防爆责任制度,确保防火防爆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第二章防火防爆组织与管理第四条企业应设立防火防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防火防爆职责,建立防火防爆责任制。

第五条企业防火防爆组织机构应制定防火防爆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防火防爆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防火防爆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条企业应定期进行防火防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火灾爆炸隐患。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火灾爆炸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对火灾爆炸事故进行及时处理,总结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三章生产过程中的防火防爆措施第八条木业企业应根据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火灾爆炸风险,制定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并严格执行。

第九条木业企业应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防止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木业企业应加强对生产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

第十一条木业企业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禁止在生产现场吸烟、使用明火、违规操作等行为,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置第十二条木业企业应制定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置程序、措施和责任人员。

第十三条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组织扑救,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四条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人员疏散,确保员工生命安全。

2024年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管理制度为对涉及到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作业场所的安全有效管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火与防爆(一)生产储存设备1、根据生产、使用化学物品的火灾和防爆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厂房库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以及有关的专业防火技术规范的要求。

2、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3、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____%以下,如与安全连锁配合,其联锁动作应是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____%以下。

4、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

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

5、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

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国家防静电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6、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备或贮存设备,应装有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7、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尚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间设置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

8、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____米以上。

9、建筑物、装置等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安设防雷保护措施,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不准设置移动照明灯具,敷设的配电线路必须穿金属管或难燃塑料管保护,防爆场所必须用防爆电器。

(二)动火、用火管理1、生产厂区均为禁火区。

银行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银行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银行安全运营,预防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客户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所有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及附属设施。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防火防爆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银行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银行防火防爆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行防火防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各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应设立防火防爆安全小组,负责本单位的防火防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火防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防火防爆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防火防爆安全领导小组定期组织防火防爆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防火措施第八条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消防法规要求,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九条严禁在银行内使用明火,如需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第十条禁止在银行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需存放,必须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用电安全规定,加强电气线路、设备检查,防止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加强室内通风,保持空气流通,防止因通风不良导致的火灾事故。

第十三条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四章防爆措施第十四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禁止非法储存、销售、使用爆炸物品。

第十五条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管理,设立专用储存室,并配备必要的防爆设施。

第十六条定期对防爆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加强对爆炸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章应急处理第十八条建立健全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十九条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和疏散。

第二十条及时上报事故情况,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确保船舶和人员的安全,保护海洋环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内外所有船舶(以下简称船舶),包括但不限于商船、渔船、客船、货船等。

第三条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应以制定并执行详细的各项安全制度为基础,确保人员了解、掌握各种安全知识与技能。

第二章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船舶所属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成立专门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机构应制定并实施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船舶安全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第七条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负责船舶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八条公司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船舶人员进行防火防爆安全培训,加强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船舶船长是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应严格执行相关安全制度,保证船舶的安全运行。

第十条船舶船长应制定并实施船舶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船员的安全培训和指导,确保船舶防火防爆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三章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船舶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火防爆设备,按照相关规定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换。

第十二条船舶应设立防火防爆安全区域,确保易燃易爆物品储存、操作作业区域与生活区域分隔。

第十三条船舶应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火灾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第十四条船舶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完善相关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船舶应加强船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确保船员熟悉安全操作程序和应急措施。

第十六条船舶应设立船舶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船舶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七条船舶应定期组织船舶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加强船员对安全事故的认识和遇险自救能力的培养。

焊接及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范文(3篇)

焊接及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范文(3篇)

焊接及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范文一、综述为了确保公司的生产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制定本焊接及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规范焊接作业和防火防爆措施的实施,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二、焊接作业管理1. 执行单位:a) 焊接作业由专职焊接工程师及其团队负责实施;b) 公司配备的焊接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修及维护。

2. 焊接操作规范:a) 焊工必须按照焊接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焊接参数;b) 焊接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杜绝废料、易燃物等杂物的存在;c) 加热设备、电焊机等焊接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范。

三、防火管理1. 火源管控:a) 所有可燃物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存放,并定期进行清理;b) 生产场所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c) 严禁在禁烟区域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2. 电气设备防火:a)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b) 生产设施内的电路必须合理布局,避免过载和短路等安全隐患;c) 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四、防爆管理1. 防爆区域划分:a) 对于易燃、易爆场所,必须明确划分防爆区域,并进行标识;b) 防爆区域内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防爆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

2. 防爆电气设备:a) 在防爆区域内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具备相关防爆认证;b) 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或修复。

五、培训与应急措施1. 培训:a) 所有参与焊接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安全培训,并进行定期答题考核;b) 新入职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了解公司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2. 应急措施:a) 公司必须制定健全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b) 每个作业区域必须配备应急设施,并进行定期演练。

六、责任与处罚1. 责任:a) 焊接工程师及其团队对焊接作业安全负有直接责任;b) 监督人员和安全主管负责对防火防爆措施的全面监管。

电工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为了加强电工防火防爆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电工工作的人员及相关部门。

三、责任与权限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电工防火防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电气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电工防火防爆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设备检查、维护、更新等工作。

3. 电工人员负责本岗位的防火防爆工作,严格遵守本制度。

四、制度内容1. 电工人员应具备防火防爆知识,熟悉本岗位电气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2. 严格执行电气设备的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更改设备参数和接线。

3.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整改。

4. 严禁在电气设备附近进行焊接、切割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5. 严禁使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擦拭设备。

6. 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上报。

7. 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随意拉接临时线路。

8. 电气设备运行过程中,应保持设备周围环境整洁,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9. 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穿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用品。

10.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11. 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办理动火作业证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12. 动火作业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13. 定期进行防火防爆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爆炸事故的能力。

14. 严格执行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制度。

15.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4篇)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是企业工作安全管理的重要方面之一,对于安全生产和防止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健康,在企业中建立并落实相应的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就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力求使企业能够更好地进行安全管理。

一、防火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企业财产的安全和正常生产秩序。

(二)制度要求1. 加强火灾宣传和教育培训。

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火灾应急演练,并全体员工必须参与。

2. 定期组织对公司内部各种电气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消除安全隐患。

3. 加强保护设施的维护工作,保障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严禁在办公室和工厂中使用明火,严禁吸烟和乱丢烟蒂。

5. 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包装和标识,确保存放安全可靠。

6. 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记录并上报。

(三)管理措施1. 公司设立专门的防火组织,负责制定和审核公司的防火方案,并定期进行评估,确保其有效性。

2. 配备专业的消防队伍和设施,保障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和灭火工作。

3. 建立火灾事故报告制度,对于发生的火灾事故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二、防爆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有效防止因爆炸事故而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营。

(二)制度要求1. 加强爆炸危险行业的风险评估和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2. 对于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使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3. 对于可能引发爆炸事故的设备和设施,要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4. 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爆炸事故。

(三)管理措施1. 建立专门的爆炸事故预案,明确指导员工在发生爆炸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重点部位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三篇)

重点部位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重点部位的安全,在防火和防爆方面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重点部位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的内容:1. 安全责任制度:a. 设立防火、防爆管理责任人,明确其职责和权限;b. 建立防火、防爆管理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重点部位的防火、防爆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c. 指定专门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实施方案的落实和防火、防爆措施的执行。

2. 防火、防爆检查制度:a. 定期组织对重点部位的防火、防爆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可用;b. 检查重点部位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并符合相关标准;c. 检查重点部位的电气设备是否符合防爆要求,是否存在火灾隐患。

3. 预防火灾、防止爆炸的措施:a. 制定防火、防爆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b. 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源和灭火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c. 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分类储存、标识和密闭包装,确保安全;4. 员工培训:a. 对重点部位工作人员进行防火、防爆知识培训,提高其火灾防护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b. 定期组织火灾逃生演练,增强员工的紧急逃生能力;c. 对防火、防爆设施和设备的操作使用进行培训,确保正确使用。

5. 防火、防爆管理记录:a. 对重点部位的防火、防爆工作进行记录,包括检查、维护、演练等;b. 对发生的火灾、爆炸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改进防火、防爆措施。

以上是一个基本的重点部位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重点部位的特点和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此外,重点部位还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防火、防爆工作符合法律要求。

重点部位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二)是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而推行的一套防火、防爆管理规范。

重点部位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应包含以下内容:1. 责任与组织机构: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设立专门的防火、防爆管理部门或岗位,并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三篇)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的防火防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存储、运输、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场所。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品:(列举常见的易燃易爆物品)第四条本制度适用的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所:(列举常见的易燃易爆场所)第五条组织机构:单位应设立防火防爆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的防火防爆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的守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责任明确。

第二章生产与存储管理第七条安全生产许可: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存储等活动的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定期办理相关年检手续。

第八条生产与存储场所选择与布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与存储场所应远离住宅区及人员密集区,设有合适的防火设施和防爆设备,不得存在易燃易爆物品超过规定限量的情况。

第九条生产与存储设施的设计与建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与存储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与施工,设有有效的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十条生产与存储操作规程:单位应制订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与存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过程中的安全要求,指导员工正确操作。

第十一条人员培训与考核: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火防爆知识的培训与考核,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防火防爆技能。

第三章运输管理第十二条运输许可: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活动的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运输许可证,并定期办理相关年检手续。

第十三条运输工具选择与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工具应具备相应的防火防爆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严禁油漆品的运输。

第十四条运输过程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人员滞留和碰撞,不得与明火、火源等接触,保持运输工具的通风和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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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管理,杜绝恶性事故
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防火防爆管理。
(三)、内容:
1、消防组织管理:
A逐级建立领导防火责任制,公司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者,
领导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各片区、科室、班组的主要领导负责
消防安全工作,各级负责人要尽职尽责,各级负责人变动时,
要做好交接工作。
B生产岗位实行防火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每个职工必须明
确并认真履行自已岗位的防火职责。
C企业组建义务消防队,每年都要进行消防业务学习训练,熟
悉防火、灭火知识。
D按照《建筑灭火器配制设计规程》,根据防火和灭火的需要,
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各类消防器材
必须放在取用方便的固定地点,有明显标志,并勤检查、勤维
护、勤擦拭,不许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消防用供水系统均应
有可靠的保障设施,确保消防用水量和压力要求,保证消防通
道畅通。
E对火险隐患及时发现并立案整顿,公司级每季度组织检查一
次,车间每月检查一次,班组随时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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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火灾隐患要有“三定”(定人、定措施、定时间)整改方
案,火险隐患消除前要有可靠的防范措施。
F全公司职工必须达到“四懂”、“四会”(懂火灾危险性、
懂预防措施、懂扑救办法、懂火场逃生知识;会使用消防器材、
会扑灭初级火灾、会报警、会组织逃生)的要求。
G消防安全工作与生产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承包。对消防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及时表彰、奖励,对违反消防
规章制度的部门、个人和火灾、火警、火情事故的责任者,要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火源控制管理:
A企业禁火区内,禁止使用一切明火,严禁吸烟,并设置明显
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B因特殊情况需要电、气焊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动火
作业管理的要求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
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
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C火灾爆炸场所的照明、布线和电气、电动仪表、设备应符合
防火防爆要求,并保持清洁、干燥和绝缘良好。
D需要临时安装的设备、线路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
批准后,由正式电工安装,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并限期拆除。
E建筑物、配电设备、易燃液体罐区、突出层面的排放、可燃
气或蒸汽的放空管和呼吸阀等,都应设避雷保护装置,并应每
年检测一次,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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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搬运危险品容器或者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搬运铁制物品,不
得抛掷、拖拉和滚动,应使用防爆工具,防止使用中摩擦碰击
产生火花。
G禁止穿钉子鞋进入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禁止在火灾爆炸危险
场所使用手机、对讲机。
H运转设备的摩擦部分,应及时加润滑油,防止摩擦生热达到
危险温度。
I加强设备、管道的保温,防止设备、管道表面达到危险温度。
J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液体在管道、设备内的流速在限速之内。
K在用蒸气置换、吹除可燃气或者蒸煮易燃储罐、设备时,严
格控制喷射速度。
L禁止装、灌易燃液体过程中取样、检验或将金属物品置入罐
内。
M在易产生静电的设备、管道上必须安装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法兰间安装导除静电的跨接线。
N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不得穿化纤等易产品静电的服装和饰品
上岗。
3、易燃易爆物品的控制管理:
A生产中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严格控制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可
燃气体、易燃液体的浓度,不得超过规定的爆炸限值。
B加强对易燃易爆物料储罐设备和管道的维护保养,消除跑、
冒、滴、漏。
C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应符合危险化学品管
理的要求,并按其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防火、灭火、防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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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压、中和、防潮、监测、防晒、通风、调温、防雷、防静电、
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措施、设备,并
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D生产车间使用的易燃易爆物料,禁止接近火源、热源和阳光
下暴晒,露天存放必须要有防晒、防雨措施,存量不得超出当
天生产用量。
E生产系统应按其物料性质和工艺特点,采取相应的密闭及负
压操作,通风置换,惰性气体保护等安全措施。
F严禁使用易燃液体擦洗设备、衣物和清洗地面等。
G生产中含有大量易燃液体的污水、含油或者非水溶性易燃液
体污水等排入废水池进行进一步处理,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
4、工艺生产装置控制管理:
A严格按“三同时”原则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
项目中的防火防爆设施同时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B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在易泄漏扩散处设置监测和报警系
统。
C生产和储存、使用压力容器必须设置相应安全阀、压力表、
温度计、液位计、爆破片、爆破帽、易熔塞、紧急切断装置等,
并按时验检。
D在易燃液体易燃气体管道应设置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止回阀
等,管道及放空管末端应设阻火器或水封,放空管应有静电接
地,并应在避雷设施保护范围之内。
我吹过你吹过的晚风,那我们算不算相拥,我吹过你吹过的晚风,是否看到同样风景

我吹过你吹过的晚风,那我们算不算相拥,我吹过你吹过的晚风,是否看到同样风景
E生产、使用和储存输送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用
于空气分离、干燥、掺和输送可燃粉状体或者易产生静电积聚
的固体物料的设备和管道,都应有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四)、此制度解释权由安全部负责,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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