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工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工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贸行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工贸行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工贸行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贸行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从事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的人员。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职业健康体检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进行。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复审培训和考核。
复审培训和考核由企业负责组织,复审周期为两年。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联系方式、健康状况、培训情况、考核成绩、作业种类等。
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工贸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工贸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工贸单位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工贸单位内部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并包括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等措施的规定。
第三条工贸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做到远程管理、近程到位。
第四条工贸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安全管理制度得以有效贯彻落实。
第二章安全责任制度第五条工贸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六条工贸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和保卫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和保卫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方案。
第七条工贸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承担主要责任,并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有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单位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第九条工贸单位各部门、工段应设置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本工段的安全工作,并配合安全负责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条工贸单位应加强对生产设备、场所和流程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场所整洁有序,流程安全可控。
第十一条工贸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二条工贸单位应加强对特种设备、有毒有害物质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人员使用设备和物品时遵守规程。
第十三条工贸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应对。
第十四条工贸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员工能够安全地参与生产活动。
第四章安全防护制度第十五条工贸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防护用具、消防设备、应急救援设备等,确保员工在工作中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
工贸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工贸单位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3. 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教育培训1. 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活动,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安全生产检查1. 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安全生产检查应包括设备设施、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等方面。
3.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五、安全防护设施1. 单位应按规定配置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2. 安全防护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性能稳定。
3. 安全防护设施损坏或失效时,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六、事故报告和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报告单位负责人。
2.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3. 事故调查报告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七、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3. 对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九、其他1.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工贸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巡查重点内容

工贸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巡查重点内容前言工贸企业是现代化的生产和经营场所,是当今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增加就业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由于产业结构的不断变化和现代技术的更新换代,很多工贸企业存在着各种安全隐患、职业病和环境污染等问题。
为了维护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保护自然环境,对工贸企业进行职业安全健康巡查是非常必要的。
巡查的重要性巡查是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全面检查,可以帮助工贸企业发现潜在的危险因素和职业病危害,及时采取预防措施,消除隐患,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健康水平。
另外,巡查还可以强化企业的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意识,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和信誉度。
巡查的内容1. 职业病防治在巡查工贸企业时,职业病防治是重点内容之一。
巡查人员应该了解企业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岗位,对可能会导致职业病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识别、评估和分级,采取适当的措施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此外,巡查人员还应该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未报告的职业病病例,以及职工的健康档案是否齐全。
同时,巡查人员还需要对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检测和评价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工贸企业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巡查人员应该了解企业的生产情况,对可能会发生安全事故的生产环节、设备和作业场所进行检查和评估,推广和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提高企业的安全保障水平。
此外,巡查人员还需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安全生产制度,是否有安全检查记录,以及燃气、电力、压力容器等安全装置的运行状况。
3.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是工贸企业巡查的另一个重要内容。
在巡查工贸企业时,巡查人员应该了解企业的排放情况、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噪声、污染物排放,以及企业是否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等情况。
针对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巡查人员应该提出改善措施,帮助企业建立环境管理档案,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和环保责任感。
4. 劳动合同在巡查工贸企业时,劳动合同也是需要重点检查的内容之一。
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贸企业建设项目数量逐渐增多,而项目安全问题也成为了越来越引起关注的话题。
为了确保工贸企业建设项目的安全,提高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各级政府和企业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避免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的概念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是指建设项目在开工、施工、竣工时,必须同步设置各类安全设施,同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具体包括:1、设计、施工、监理同时:确保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各阶段的安全设计和施工措施同时进行,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实现设计、施工、监理的协同配合。
2、质量、安全、进度同时: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质量、安全和进度三者之间的均衡。
即要求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同时,重视安全施工,实现质量、安全和进度的统一管理。
3、文明施工、环保治理、职业健康同时:在施工现场同时进行文明施工、环保治理和职业健康管理,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分类收集、污水处理、职业卫生等工作同步推进。
三、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的内容1、安全设施的设置在施工现场,要求不同类型的工贸企业建设项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包括围挡、警示牌、安全帽、安全带等,以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另外,要求施工单位建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管理。
同时,要求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安全培训施工单位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施的使用等内容。
施工单位要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
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进行监督,确保培训内容的全面和有效性。
3、安全检查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安全记录。
工贸企业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工贸企业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绪论1.1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加强公司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环境资源,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本制度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相关管理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并包括与危险作业相关的所有部门和岗位。
第二章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2.1 安全管理机构与职责2.1.1 公司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2.1.2 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制定、修订和实施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统筹危险作业安全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危险作业安全检查与评估等工作。
2.2 岗位责任2.2.1 各岗位应明确相关安全职责,保证员工按照要求进行安全操作。
2.2.2 各岗位负责人应组织员工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进行考核。
2.3 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训2.3.1 公司应定期开展危险作业安全培训,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3.2 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专业的危险作业安全培训,并参加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4 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2.4.1 公司应提供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并确保其正常使用。
2.4.2 员工在从事危险作业时应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
第三章危险作业的分类和管理3.1 危险作业的分类危险作业根据作业环境和特点划分为以下几类:(列举具体分类)3.2 作业控制措施3.2.1 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并明确作业的控制措施。
3.2.2 作业现场应明确划定作业区域,并设置合适的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措施。
3.3 作业许可制度3.3.1 对于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作业,应实行作业许可制度。
3.3.2 作业许可的程序和内容应明确规定,并按照制度执行。
第四章事故应急管理4.1 事故应急预案4.1.1 公司应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
一、总则
1.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
2.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
3.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
4.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与权利
5.安全生产管理的检查与考核
二、安全生产责任
1.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的责任
2.部门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责任
3.岗位职责与安全生产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责任制度
2.安全管理制度
3.安全制度运行机制
4.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5.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6.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制度
四、生产作业安全管理
1.设备安全管理
2.工艺操作安全管理
3.劳动保护安全管理
4.物料储存与运输安全管理
5.机电设备维护与管理
五、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设施与器材管理
2.消防演练及应急预案
3.灭火器材使用与维护
六、职业健康管理
1.职业病危害防护管理
2.健康体检与职业病防护
3.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管理
七、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与应急管理
1.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措施
2.事故应急预案与组织
3.事故调查与分析
八、安全生产宣传与教育
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针
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计划
3.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
九、安全监管与管理
1.安全监督与检查
2.安全设施与设备管理
3.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十、复工复产安全管理
1.复工复产前准备工作
2.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管理
3.复工复产后的安全检查与评估
以上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目录,总计1200字以上。
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各个企业的特点和实际需求进行相应的细化和补充。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特别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1. 介绍特别工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特别工贸人员”)是指具有肯定职业技能和特别工种从事生产作业的工人,重要包括高空作业人员、电焊工、建筑脚手架工、大型机械操作员、不安全品装卸员、消防员等。
由于特别工贸作业本身具有高风险和不安全性,因此需要订立一系列的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特别工贸人员的安全和生产顺当进行。
2. 特别工贸人员的安全管理规定2.1 安全教育培训特别工贸人员必需接受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学问、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学问。
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评估,确保特别工贸人员对安全规定的理解和把握。
2.2 个人防护装备特别工贸人员必需佩戴相关的个人防护装备,防止因意外事故造成人身损害。
企业应当依据不同特别工种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安全鞋等,并定期检查和更换装备,确保其完好有效。
2.3 安全操作规范特别工贸人员必需依照企业订立的安全操作规范进行作业,遵守安全规定,禁止私自操作和违规行为。
特别工贸作业倾向于存在高风险和不安全性,一旦显现意外事故,将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因此操作规范的订立和执行显得尤为紧要。
2.4 职业健康管理特别工贸人员经过长期高强度的工作,简单患上职业病。
企业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建立完善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确保特别工贸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同时,为特别工贸人员供给必要的职业康复和身体回复服务,保障其身体健康和工作本领。
2.5 应急预案企业应当建立特别工贸人员的应急预案,设置应急救援员,对事故应急救援进行科学合理的组织和调度,使特别工贸人员在意外事故中能够获得适时有效的救助,极大地降低事故的损失。
3. 总结特别工贸人员的安全管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紧要构成部分。
订立有效的安全管理规定,有助于提高特别工贸人员安全意识和保障其生命安全,这既是企业的法定责任,也是企业可持续进展的基础。
工贸企业安全制度汇编范本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生产、科研、试验、经营、储存、运输等各项活动。
1.3 企业应当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理念,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2.1 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2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3 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2.4 企业应当设立生产、设备、电气、消防、职业健康等多个专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1 安全生产计划制度企业应当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安全生产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目标、措施和要求,并组织实施。
3.2 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3.3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3.4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和义务。
3.5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给予处罚。
3.6 应急预案制度企业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和应急程序,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四、安全生产措施4.1 生产设备设施安全企业应当保证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定期进行维护、检修和检验。
4.2 作业场所安全企业应当保障作业场所的安全,满足员工安全作业的要求。
4.3 电气安全企业应当加强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电气安全检查和维护。
4.4 消防安全企业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演练。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对策措施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对策措施工贸行业是指以生产、加工、制造和销售产品为主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矿业等。
在工贸行业中,安全生产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持续发展。
以下是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的对策措施。
首先,加强安全生产意识。
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制定明确的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必须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充分的学习和掌握,形成安全生产的习惯。
其次,加强安全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企业应定期检查安全设备的使用情况,如防护设施、灭火器等,确保其正常运行。
对于故障设备,要及时修理或更换,避免发生事故。
再次,加强职业健康管理。
工贸行业常涉及一些有害物质的接触,如化学品、粉尘等。
企业应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病防治档案,并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培训,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
另外,加强现场管理。
企业应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此外,加强安全监管。
政府要加大对工贸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整改,对安全生产规范落实不力的企业进行处罚,以形成有效的强力监督机制。
同时,加强安全培训。
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急救知识等,使员工在工作中更加谨慎,防止事故的发生。
另外,加强安全评估。
企业需要定期进行安全评估,识别和评估潜在的安全风险,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以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
评估结果可以作为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的依据,进一步提高工作环境和员工的安全保障。
最后,加强员工参与。
企业应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员工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安全座谈会,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制定和改进安全管理措施,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氛围。
通过以上对策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提升工贸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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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一、目的
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认真贯彻执行《职
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
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3.1主要负责人职责
3.1.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
3.1.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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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1.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3.1.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3.1.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1.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3.2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职责
3.2.1明确对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任务;
3.2.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要求;
3.2.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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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3.2.5各部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
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3.3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职责
3.3.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
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3.3.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
3.3.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3.3.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
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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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职业卫生告知及职业病报告制度
4.1聘用作业人员时,将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产生的后
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及相关权益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
瞒或欺骗。
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产生职业病种类、后
果及其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
价结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规定》的
规定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结果如
实告知劳动者。
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志;
五、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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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按照安监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规定,向县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局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5.2存在或者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项目按照卫生部发放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
目录》确定。
5.3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
5.3.1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5.3.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5.3.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5.3.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5.3.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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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5.3.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5.4公司应当每年组织一次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当出现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
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5.4.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5.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
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5.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
15日内进行申报。
六、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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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积极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职业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的
技能。
6.2新职工进企业,必须先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转换工作岗位,
也应进行相应的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
6.3开展日常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及其它空余时间,进行职业卫生
教育培训。
6.4结合事故案例开展职业卫生教育。
6.5结合生产特点开展国家的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学习和
培训。
6.6做好学习培训的记录。
七、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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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类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防尘、防毒、防噪声、防高温等设备设施)要贯彻 谁
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各部门、装置(专业)要实行定人员,定岗位,定检管
责任。
2各相关部门、装置(专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
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
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3发现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查找原因并配合维修工进行
修复,使之正常运行有效。
八、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公司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
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
危害防护用品。
2公司应当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
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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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执行《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根据接触不同职业危害
因素发放相应种类和数量的劳动防护用品。
4车间负责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用、应急防护用品的放发。
放发标准由安全委员会制订。公司招聘的临时工,农民工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
准视同岗位正式工。
九、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1公司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
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
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及时向员工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在日常的职业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
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部门、装置应当立即采取
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十、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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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安全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
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
费用由公司承担。
12任何部门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
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
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13档案管理部门应当为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
存。员工离开公司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办公室应当如实、
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