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档案验收的程序

建筑工程档案验收的程序

(1)工程竣工验收前,各参建单位的主管(技术)负责人应对本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进行竣工审查。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验收规范的规定和城建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汇总的工程资料进行验收,使其完整、准确、真实。

(2)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附相应的竣工资料(包括分包单位的竣工资料)报项目监理部,申请工程竣工预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部人员与施工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

(3)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通过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含分包单位)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形成《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4)对于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项目的预验收或验收会,应有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参加。

(5)工程竣工验收前,应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6)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档案再经城建档案管理机构验收,不合格的应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责成建设单位重新进行编制,符合要求后重

新报送,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完整版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和流程

完整版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和流程 1、竣工验收程序 1、自检 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按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成后,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尤其是边角要清理干净、保洁做好),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宜早不宜晚) 2、预验 监理单位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竣工预验收,达到设计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评估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有抢工的组织能力。) 3、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质量评估报告,应及时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验收方案和验收人员名单,以及完整的工程资料向质监站提交,质监站责任科室经核查符合要求后,在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上签收。质监站收到竣工验收通知书后,应当及时对该工程是否达到竣工验收条件进行检查,并告知建设单位能否按期组织验收。 质量监督人员应当对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质量监督人员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或者工程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或者整改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质监站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明文件及进行抽样试验报告。 4、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5、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6、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7、工程质量保修书。 8、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3、工程竣工验收检验事项 1、屋面:从上而下,由内到外或由外到内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最全流程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最全流程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 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 (1)、承包商:a、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公司建设单位。 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 监理公司(5个工作日内) (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 (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 (5)、建设单位: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b、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C、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送审单》交监督站(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d、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完成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由监督站操作) 1、监督站在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后,对该工程进行评价,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建设单位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送监督站审查,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2、监督站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的书面通知后(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另附《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对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进行审核,并对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与移交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与移交建设工程档案验收与移交 随着建设项目的不断推进,建设工程档案的建设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一份完善的建设工程档案可以为建设单位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为日后的管理和维护奠定基础。而要使建设工程档案发挥真正的作用,就需要对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进行认真的规划和实施。 一、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的意义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是指将建设工程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资料进行筛选、整理、归档,并对档案进行鉴定和评价的过程。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的基本意义在于: 1. 检查建设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和规范性,排除存在的缺失和不足; 2. 确认和评估建设工程档案的质量和价值,鉴定其对于后续工作的参考意义; 3. 为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奠定基础,为建设单位日后的管理和维护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的程序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按照以下一般程序进行实施:

1. 预审阶段:建设单位应在完成建设工程所有文件的基 础上,对各类档案资料进行初步筛选和整理,确保档案符合提出要求。 2. 参观验收阶段:由验收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各类档案 资料进行查阅、复制和提问,以确保档案内容和形式是否满足要求。 3. 评估阶段:对档案的完整性、规范性、质量和价值进 行评估,使档案的内容和形式得到有效的规范化,从而对日后的管理和维护提供更好的支持保障。 三、建设工程档案移交的程序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是指将建设工程过程中所产生的档案资料以实物和电子形式交接给建设单位的过程。建设工程档案移交的一般程序如下: 1. 筛选:建设单位应首先对收到档案资料进行筛选和检查,排除误收、冗余和不相关的资料,确保移交的资料是真实、完整、精确和可靠的。 2. 排序:将筛选后的档案资料按照文件类型和档案性质 进行分类,制定文件目录和分类表,使查阅和管理更加方便和便捷。 3. 封装:将归档的档案资料进行归类、装订和封装,标 上文件名称、主题、时间和编号等信息,以便于查阅和维护。 4. 移交:建设单位应按照协议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档案资料以实物和电子形式移交给接受单位,交付方应填写

城建档案验收流程

一、设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重庆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40号)等。 二、受理范围 (一)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档案;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公用基础设施、园林和风景名胜、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等建设工程)档案; (三)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档案; (四)抗震、民防、城市防洪工程档案; (五)地下管线工程档案; (六)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七)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应当归档的建设工程档案。 三、提交申请材料 (一)《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 (二)《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申请暨受理通知书》。 (三)《城建档案案卷目录》。 四、办理程序及时限

(一)建设单位向发证窗口(市建委政务办理中心12号窗口)领取《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 (二)建设单位在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前,与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签署《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并将《<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签署回执单》作为到建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提交资料之一。 (三)在工程按照合同完成实体施工和工程档案收集整理后,建设单位向市城建档案馆提交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申请。 (四)申请材料齐全和符合规定要求的,市城建档案馆向申请人出据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市城建档案馆向申请人出据补正材料通知,一次告之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五)市城建档案馆收到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建设、监理单位对申请的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工程档案验收合格,市城建档案馆出据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工程档案验收不合格,市城建档案馆应说明理由和整改要求,由相关责任单位对工程档案进行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五、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要求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后,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档案。报送档案内容及相关材料包括: (一)一套完整的经档案专项验收达到合格以上的工程档案(工程准备阶段及竣工验收文件、监理文件、工程竣工技术文件及竣工图、工程建设声像和电子文件)。 (二)《建设工程档案移交书》(一式五份)。

(完整版)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全流程

建筑工程竣工全过程验收程序 ●房屋建筑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10、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由监督站实施) 1、竣工验收申请需向质量监督站提供如下竣工验收资料: 1)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设备资料); 6)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地基与基础、主体砼结构及重要部位检验报告; 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2、监督站在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后,对该工程进行评价,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 3、监督站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的书面通知后(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另附《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对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进行审核,并对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一)单位工程竣工质量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材、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2023年城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规定

城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规定 档案,验收,建设工程,规定相关资讯是工作生活常常需要使用到的,其写作内容格式也少为人所了解,以下是我细心整理的城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规定,欢迎阅读,盼望大家能够喜爱。 篇1:城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规定 城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规定 第一条 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部《房屋建筑工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方法》(建设部第78号令)及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90号令),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部第78号令切实加强工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字[20**]105号),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需办理备案的建设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工档案预验收,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档案认可文件。 第四条 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五条 工程档案预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工程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自行验收完毕; 您正在扫瞄的文章由www.glwk8.om()整理,版权归原、原出处全部。 (二)全部工程档案文件材料按有关规定已收集齐全、整理完毕; 第六条 工程档案预验收的主要包括: 1.工程档案是否齐全、系统、完整; 2.工程档案是否整理立卷,立卷是否符合城建档案有关规定; 3.工程档案的内容是否真实、精确的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 4.工程档案签字、盖章手续是否完备,竣工图编制是否符合要求。 第七条 工程档案预验收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工程档案预验收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本单位形成的档案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自行验收,报建设单位审查。 (二)建设单位汇总各监理、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档案后,档案管理人员应对各单位报送的和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和自行验收,向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填报《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申请表》(附件1,以下称《申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概况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一、工程竣工验收 (一)、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 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 (1)、承包商:a、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公司建设单位。 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 监理公司(5个工作 日内)建设单位。 (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设单位。 (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 (5)、建设单位: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 文件。 b、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C、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 管理资料送审单》交监督站(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 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d、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 书面通知监督站。 (二)、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1、有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12、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 13、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建设项目档案验收与移交

建设项目档案验收与移交 摘要:项目验收是建设各方收获建设成果的阶段,作为项目合规性八项验收 之一的档案验收,也是对档案人员经年累月辛勤工作的最大考验。验收内容包括 项目文件、照片、录音录像档案和实物档案等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所有档案。需要 从项目档案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系统性进行全方位审查验收。 关键词:建设项目档案 一、项目档案验收、移交工作流程 项目文件涵盖工程开工前、工程进展过程中和完工后三个阶段的管理文件、 工程技术文件、质量验收文件等,数量巨大,涉及内容广泛,验收时可按照以下 步骤进行: 1.归档文件架构审查 验收人员首先应根据档案分类表和标段项目划分,审查归档文件分类是否正确,组卷是否合理,架构是否系统、完整。确保归档项目文件与实际施工过程相 吻合,不存在遗漏、偏差。 1.数量清点 在架构审查通过后,验收人员应对照移交清单清点核对移交档案的案卷数量,初步确认提交的案卷数量与清单一致。 1.归档文件质量审查 一是要确认案卷题名是否与移交清单一致,卷内封面、目录、备考表是否齐 全规范,卷内文件与目录是否相符;二是要检查提交文件是否为原件,签字、印 章是否齐全规范等文件质量问题;三是要逐件检查归档文件装订是否牢固、规范,有无倒页、反页、缺页、装订压字页、多余页、顺序等错误,以及页码编写是否 正确。

1.对应电子文件的审查 按照档案数字化要求,提交实体档案的同时必须提交相对应的电子文件,因此,在审查纸质文件的同时,也要检查与之对应的电子文件的归档工作。 首先,要确保提交的电子文件在内容上和分类、架构上与实体文件完全一致;其次,要检查文件格式是否满足归档要求,是否为不可编辑(双层)pdf格式文 件等;再者,要检查文件幅面字头方向和清晰度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最后,检 查提交文件是否采用质量可靠的存储介质进行保存、盘(盒)标签是否规范且与 归档目录一致,并核对提交份数是否满足规范及合同要求。在使用档案管理系统 的单位验收时,还要检查提交文件的挂接情况,确保文件挂接齐全、可以正常打开、并与实体文件归档架构一致。经验收人员检查合格后,移交双方办理移交清册,并将接收档案入库排架。 二、照片、录音录像档案的验收 归档的照片、录音录像文件应满足规范要求的分辨率和文件格式,正确分类,采用符合规范要求的质量可靠介质保存,并且根据规范要求,照片档案必须冲印 制作清晰度合规的纸质照片,与电子文件同步提交,且装册整理,每张照片都应 配置包含六要素的标签;每册应编制卷内目录和备考表,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填写。使用档案管理系统软件的单位,应检查电子文件的挂接情况是否合格。 三、实物档案的验收 归档实物应按照规范要求的方法整理,正确分类,采用符合规范要求的质量 可靠介质保存。 钻孔岩芯实物应按取芯次序统一编号、填写标牌后装箱,并对每箱芯样拍一 张6寸彩色照片,随芯样一同归档。按取芯孔号进行整理,对每箱岩芯实物进行 逐箱编号和标识。 验收时应仔细核对实物档案卷内目录和案卷目录与实际归档实物是否一致, 如实填写实物档案移交登记表,并按照实际条件和需求对实物档案按《实物档案 数字化规范》(DAT-89-2022)进行数字化验收。

建筑设计工程竣工验收流程.doc

一、竣工验收流程“十步走” 1、施工单位自检评定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2、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全面审查施工单位的验收资料,整理监理资料,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及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3、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书面《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4、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初验 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验收。各方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填写整改报告,监理单位及监督小组核实整改情况。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5、建设单位组成验收组、确定验收方案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应有相应资格,工程规模较大或是较复杂的应编制验收方案。 6、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技术资料 施工单位提前七天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交质监部门检查。 7、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会议,组织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如有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监督部门监督人员到工地现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8、施工单位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

施工单位按照验收各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送质监站,对重要的整改内容,监督人员参加复查。 9、工程验收合格 对不合格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其它验收规范的要求整改完后,重新验收,直至合格。 10、验收备案 验收合格后五日内,监督机构将监督报告送县住建委。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报县 住建委备案。 二、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前,通知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实体进行到位质量监督检查)。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①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② 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 ③ 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④ 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工程竣工验收 工作流程 一、竣工验收实施步骤分四步进展:即竣工验收前的准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保修期终止。 二、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一〕、施工单位进展的准备工作: 1、档案验收。完成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整理工程各项技术档案资料,自检验收合格后报监理验收,监理验收合格后报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验收,项目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移交工程竣工部,工程竣工部验收接收资料后移交建设局,建设局验收接收资料后〔监理、建设单位均接收后〕开具工程档案合格证书。 2、规划验收。委托检测单位进展工程竣工实测,填写《规划验收合格证申请表》与竣工实测报告一起提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组织。 4、确认工程质量合格后到某某市建设大厦〔西山道75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置验收相关X本〔红、黄、蓝本一式三本〕,填写建设工程竣工报告〔蓝本〕、保修书〔包括保修卡见附件10〕,向监理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5、其他所需文件:设计质量检查合格文件〔附件1〕、勘察质量检查合格文件〔附件2〕、施工图审机构工程质量检查合格文件〔附件3〕、工程拨款情况的证明文件〔附件4〕、工程移交表〔附件5〕、工程根本情况表〔附件6〕、施工工作总结文件〔验收会议汇报材料〕。 三、监理单位进展的准备工作: 1、整理工程监理各项技术档案资料,自检验收合格后报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验收,项目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移交工程竣工部,工程竣工部验收接收资料后移交建设局,建设局验收接收资料后〔施工、建设单位均接收后〕开具工程档案合格证书。 2、监理接到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人员进展工程预验收,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监理工作总结文件〔验收会议汇报材料〕。 四、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完成如下准备工作: 1、组织规划专项验收。 2、组织环保专项验收。 3、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小组〕并确定专项验收组成员。验收委员会的成员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担任〔法人代表的委托人应有法人代表的书面委托书〕。验收委员会主任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担任〔法人代表的委托人应有法人代表的书面委托书〕。验收委员会副主任:由主任任命。专项验收组一般分为外观检查组、实测实量组、资料检查组,工程规模较大时,可按专业工程细分假如干个检查组。各专项验收组组长,由主任任命,应具有工程师以上的职称,组员应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每组不少于三人;参加竣工验收的成员,在相应的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中具有平等的表决权。 3、确定竣工验收方案。 4、编写工程项目执行报告〔验收会议汇报材料〕。 5、项目工程师整理建设单位工程档案资料,自检合格后移交工程竣工部,工程竣工部验收接收资料后移交建设局,建设局验收接收资料后〔施工、建设单位均接收后〕开具工程档案合格证书。 五、工程验收。 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向质量监视机构提交建

工程竣工验收与档案管理的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与档案管理的程序 一、引言 工程竣工验收与档案管理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保证有据可查的重要步骤。合理严格的程序既能保障工程质量,又有利于后续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本文将介绍工程竣工验收和档案管理的程序。 二、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 1. 准备工作 在进行竣工验收前,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包括工程的材料、施工记录的整理和准备相关的验收文件等。这些准备工作是竣工验收的前提,对于后续的验收工作起到了必要的补充和支持。 2. 提交申请 申请竣工验收前,业主或者施工单位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关部门递交竣工验收申请。申请需附上有关工程的所有资料和文件。 3. 验收组织 验收组织是由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对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验收组织在验收期间会进行现场勘察、测量和对相关文件的审查,以确保工程的合法合规。 4. 验收标准 工程竣工验收依据的标准是制定和执行的重要依据。验收标准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和标准进行执行,同时还应考虑到工程的特殊性和需求。验收标准明确了验收的要求和程序,并为验收结果提供了一个客观公正的评判标准。

5. 检查和评估 验收组织会对工程的各个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估,包括施工质量、材料合格情况、工程完整性、安全性等。验收组织会根据验收标准对工程进行评分,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6. 结果报告 验收组织在对工程进行检查和评估后,会出具一份详细的验收报告。该报告将 包括工程的各个方面的评分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改进建议等内容。验收报告是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成果,对后续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7. 验收结果的处理 验收组织会根据评分和评估结果,对工程给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如果工程符合 要求,则会颁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如果存在问题和不合格情况,则将要求业主或者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合格后重新进行验收。 三、档案管理的程序 1. 档案整理 完成工程的竣工验收后,需要对相关的工程档案进行整理工作。这包括分类整理、归档和建立档案目录等。档案整理的目的是将工程信息进行整合和保存,便于后续的查询和利用。 2. 档案归档 档案归档是将整理好的工程档案存放到专门的档案库中。档案库需要有安全、 易于管理和有序的存放环境,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访问性。 3. 档案管理

建筑主体验收流程

建筑主体验收流程 建筑主体验收是指在建筑工程完工后进行的一项重要程序,目的是确保建筑主体工程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达到安全、稳定、优质的要求。本文将介绍建筑主体验收的流程及其相关注意事项。 一、准备工作 1. 验收组成员确定:验收组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组成,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 2. 验收文件准备:建设单位需准备好相关的验收文件,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文件等。 二、实地勘察 1. 确认建筑主体工程完工:验收组首先要对建筑主体工程进行实地勘察,确认建筑工程已完工。 2. 检查主体结构:验收组要对主体结构进行检查,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框架结构、墙体、楼板等部分,以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 3. 检查消防设施:验收组还要对建筑物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包括消防通道、消防栓、灭火器等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三、验收检查 1. 安全验收:验收组要对建筑主体工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包括建筑物的承载能力、抗震性能等方面。 2. 环境验收:验收组要对建筑物的环境条件进行评估,包括采光、

通风、防水等方面。 3. 质量验收:验收组要对建筑主体工程的质量进行评估,包括材料的选用、施工工艺的合理性等方面。 四、验收结果 1. 合格验收:若建筑主体工程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验收组将出具合格验收意见。 2. 不合格整改:若建筑主体工程存在安全隐患、质量问题等,验收组将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建设单位及时整改。 3. 复验:在整改完成后,验收组将进行复验,以确认建筑主体工程的问题已得到解决。 五、验收结果的处理 1. 合格结项:若建筑主体工程经复验合格,建设单位将办理结项手续,并出具相应的结项文件。 2. 不合格处理:若建筑主体工程经复验仍不合格,建设单位将继续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六、验收后工作 1. 竣工档案: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整理建筑主体工程的竣工档案,并归档保存。 2. 后期维护:建设单位应对建筑主体工程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档案初步、正式验收流程

建设项目档案初步验收工作程序 一、项目档案初步验收会议的主要议程包括: (一)项目建设单位汇报项目建设概况、项目档案工作情况; (二)监理单位汇报项目档案质量的审核情况; (三)项目档案初步验收小组检查项目档案及档案管理情况; (四)项目档案初步验收小组对项目档案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五)项目档案初步验收小组形成并宣布项目档案验收意见。 二、建设项目档案初步验收 (一)建设项目档案初步验收,在工程竣工初验前一个月进行。验收条件是,竣工文件编制已按规定内容和标准基本完成。 (二)建设项目档案初步验收前,由项目指挥部报送验收申请;集团档案馆、建设指挥部、监理单位及主要接管维护单位成立5人及以上为单数的建设项目档案专业初验小组。 (三)根据《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办档[2002]8号)和本项目档案编制移交办法,初验小组分别

对综合和专业竣工资料内容进行检查和验收。 (四)建设项目档案初步验收要求 1.项目初步验收后,建设指挥部应当及时填报《项目档案初步验收情况表》,根据档案专业初验小组意见,编制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整改推进计划并草拟会议纪要,征求集团档案馆意见后形成正式文件下发实施,文件抄送集团档案馆。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整改应限期完成。 2.项目竣工初验后,建设指挥部应及时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向接管维护单位移交一套完整档案。 3.项目竣工初验后,接管维护单位每月向集团档案馆上报一次项目档案接收情况,直至收集齐全。 4.项目竣工初验后,建设指挥部每月向集团档案馆上报一次建设、施工单位项目档案向接管维护单位移交情况。 5.初验后半年内,建设指挥部组织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与集团档案馆协商确定移交时间,向集团档案馆移交一套完整的项目纸质档案正本和两套电子档案。 6.建设指挥部应确认单位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施工单位在竣工文件移交档案馆时,必须凭指挥部签字盖章的确认单和接管单位竣工文件移交清册及目录才给予移交,否则档案馆不予接收竣工资料。 7.项目竣工初验后,建设指挥部应向所涉地方城建档案馆移交有关项目档案副本。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全流程

优选文档 建筑工程竣工全过程验收程序 ●房屋建筑工程符合以下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汇报。.工程竣工汇报应经工程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对于托付监理的工程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汇报。.工程质量评估汇报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汇报。质量检查汇报应经该工程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治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汇报,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10、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由监督站实施〕 1、竣工验收申请需向质量监督站提供如下竣工验收资料: 1〕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工程质量评估汇报; 4〕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汇报; 5〕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治理资料〔包含设备资料〕; 6〕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汇报; 7〕地基与根底、主体砼结构及重要部位检验汇报; 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2、监督站在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后,对该工程进行评价,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平安评价》; 3、监督站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的书面通知后〔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另附《工程质量验收方案书》〕,比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进行审核,并对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一)单位工程竣工质量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治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材、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汇报;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内容及流程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内容及流程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内容及流程提要:各专业分包单位在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完成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完整的一套竣工资料给总承包项目部检查 更多精品来自简历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内容及流程 竣工验收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已经全部完成工程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并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档案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工程验收,对工程实物及技术资料进行全面检查。 各专业分包单位在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完成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完整的一套竣工资料给总承包项目部检查,符合档案馆及代建单位要求后提交给监理公司审查。并由监理公司组织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待验收完成后并入总体工程竣工验收中一并交工。 竣工验收组织 1、单位(子单位)工程按照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完工后,施工单位自行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并整理工程施工技术管

理资料,送质监机构抽查。 2、施工单位在收到质监机构抽查意见书面通知后符合质量验收条件的,填写《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经工程监理单位审核后,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工程验收手续。 3、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验收前整理完整的质量监理资料,并对所监理工程的质量进行评估,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提交给建设单位。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检查报告》。 5、建设单位在收到上述各有关单位资料和报告后,对签合工程质量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质量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将验收组成员名单、验收方案等内容的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送交质监机构。 6、验收组听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关于工程履行合同情况和在工程建设中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的汇报。 7、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8、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9、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和各管理环节

建筑工程验收程序和组织

建筑工程验收程序和组织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注:该项在日常施工、监理管理过程中同步完成) 2、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 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注:该项在不同的施工进度节点由监理公司组织完成) 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 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4、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 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注:竣工验收之前需完成施工合同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并根据前1、2、3项检查评定合格) 5、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6、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7、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竣工验收的条件:“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必须按程序进行。竣工验收必 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是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是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是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是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竣工验收组织具体说明: 1、建设单位组织成立竣工验收小组,按专业进行分组分工,一般由验收小组组长主持验收。(注:建设单位总工或者外聘具备资格的专家) 2、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注:参与建设活动的各方主体根据自己负责的工作内容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评价,例是否达到勘察要求、设计要求等)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注:现场抽查,如墙面垂直度平整度、阴阳角方正,地面有无空鼓裂缝,门窗启闭是否灵活、安装质量,电气给排水安装质量等等) (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注:一般由施工单位自查,监理单位核对,质检部门抽查是否完整是否满足要求) (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例厕所、阳台泼水试验,浴缸、水盘、水池盛水试验,通水、通电试验,排污主管通球试验及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等。(注:此项工作一般在验收之前应完成,根据验收小组意见可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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