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软件名城创建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关于中国软件名城评估指标的函

关于中国软件名城评估指标的函

关于中国软件名城评估指标的函随着我国软件产业的快速发展,评估一座城市的中国软件名城地位已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

为了更好地推动软件名城建设,提高城市竞争力,现将中国软件名城评估指标的相关事宜予以明确。

一、评估指标体系中国软件名城评估指标体系分为四个层次,分别为:基础条件、产业规模、创新能力、以及发展环境。

1.基础条件:包括城市地理位置、基础设施、人才储备等方面。

2.产业规模:涵盖软件产业总产值、企业数量、市场份额等。

3.创新能力:关注研发投入、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等方面。

4.发展环境:涉及政策支持、市场环境、国际合作与交流等。

二、评估方法与流程1.评估方法:采用综合评价法,对各项指标进行权重分配,汇总得分。

2.评估流程:(1)城市申报:具备条件的城市向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2)资料审核:省级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向评审委员会推荐。

(3)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城市进行现场考察和评审。

(4)公示: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为期一周。

(5)命名:公示无异议后,授予获评城市“中国软件名城”称号。

三、支持与激励政策1.获得“中国软件名城”称号的城市,将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得到优先支持。

2.鼓励获评城市发挥示范作用,引领本地区软件产业创新发展。

3.定期对获评城市进行复核,对成绩突出的城市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注意事项1.各城市应按照评估指标体系,认真组织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需真实、完整、有效,如有虚假陈述,将取消评审资格。

3.评审过程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本函旨在明确中国软件名城评估指标,推动我国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

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共同为我国软件产业繁荣做出贡献。

特此函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日期)。

软件管理办法

软件管理办法

企业软件管理办法企业软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升,规范软件使用行为,提高软件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所使用的各类计算机软件(包括操作系统、办公软件、行业软件等)的管理。

第二章软件采购与使用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软件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流程、供应商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企业应当选择合法、可靠的供应商,确保所采购的软件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采购所需的软件,包括操作系统、办公软件、行业软件等。

在采购过程中,企业应当注重软件的性能和质量,而不是只追求价格低廉。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软件使用制度,明确使用流程、用户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企业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分配软件使用权限,同时加强对用户的管理,确保软件使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对于重要软件的使用,企业应当建立使用档案,记录使用情况、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等。

同时,企业还应当定期对软件进行评估和审计,确保软件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软件资产管理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软件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软件资产的分类、登记、使用、处置等方面的要求。

企业应当对软件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管理,确保软件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软件配置管理制度,明确配置管理流程、版本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企业应当采用配置管理工具对软件进行管理,确保软件的版本的一致性和可追溯性。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软件审计制度,明确审计流程、审计要求等方面的要求。

企业应当定期对软件资产进行审计,发现和纠正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确保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软件安全与维护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软件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流程、密码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数据泄露等问题。

第十一条:对于重要软件的使用,企业应当建立访问控制机制,限制访问权限,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数据泄露。

同时,企业还应当加强对软件的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问题。

软件管理办法

软件管理办法

软件管理办法软件管理办法大纲1. 引言●定义软件管理办法的目的和重要性。

●简要介绍软件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框架。

2. 组织结构和职责●定义软件管理团队的结构和角色。

●明确各团队成员的职责和工作范围。

●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协作机制。

3. 软件开发生命周期管理●描述软件开发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

●制定各阶段的输入、输出和评审标准。

●详细描述每个阶段的任务、活动和责任人。

4. 软件需求管理●定义需求的来源、类型和优先级。

●建立需求变更的管理流程。

●跟踪和验证需求的实现情况。

5. 软件设计管理●描述软件设计的原则和标准。

●制定软件架构和模块的设计规范。

●强调设计文档的编写和管理。

6. 软件编码和测试管理●制定编码规范和代码审查标准。

●描述测试的类型、方法和流程。

●强调缺陷跟踪和管理的重要性。

7. 软件部署和发布管理●制定软件部署和发布的流程。

●描述部署环境的配置和管理。

●强调软件版本控制的重要性。

8. 软件维护和版本控制●定义软件的维护策略和周期。

●描述软件补丁和升级的管理流程。

●强调版本控制系统的使用和维护。

9. 软件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定软件安全标准和策略。

●分析软件面临的主要安全风险。

●制定风险应对措施和应急响应计划。

10. 合规性和审计管理●确保软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定期进行软件质量保证审计和合规性检查。

●跟踪并记录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

---。

基于软件产业发展趋势的中国软件名城创建

基于软件产业发展趋势的中国软件名城创建
件 产 业 、 进 地 方 经 济 发 展 积 累 经 验 , 软 件 产 业 工 作 开 促 为 创新思路 、 模式 , 立新 抓手 。 新 建
的 转 换 器 和 新 兴 产 业 的孵 化 器 , 是 全 面建 设 小 康 社 会 的 也
重 要 支 撑 。大 力 发 展 软 件 产 产 业 , 推 动 我 国产 业 结 构 调 是
另 一 方 面是 充 分 发 挥 城 市 优 势 和 特 色 , 聚 资 源 , 汇 培 育 一 批 国 内外 知 名 度 较 高 的 软 件 产 业 聚 集 城 市 , 通 过 其 并 示 范 和 带 动 效 应 , 励 和推 动 更 多 城 市 以及 地 方 重 视 软 件 激 产 业 发 展 , 聚更 多 资 源 , 造 更 加 有 利 的 软 件 产 业 发 展 集 营
2 湖 南大 学 信 息科 学与工程 学院 , . 湖南 长 沙 4 0 8 ) 1 0 2
摘 要 : 中国软件名城的社会效应和 影响力正在逐步扩 大, 了更好地把握软件名城 的 内涵、 为 指导相 关城 市开展创 建
工作 。 首 先提 出 了 以深 度 把 握 软 件 产 业发 展 趋 势 为 突破 口 , 求 城 市软 件 产 业 发 展 方 向 ; 次 , 不 同 的 角 度 探 讨 了 寻 其 从
1 创 建 中 国 软 件 名 城
开 展 中 国软 件 名城 创 建 工 作 是 新 时 期 创 新 软 件 服 务 业 工 作 思 路 和模 式 , 分 发 挥 地 方 积 极 性 和 优 势 , 聚 资 充 集 源 、 出特 色 , 快 发 展 我 国 软 件 服 务 业 、 升 软 件 服 务 经 突 加 提
整 和 转 变 发 展 方 式 的根 本 要 求 , 是 推 动 信 息 化 与 工 业 化 也

软件名城解析

软件名城解析
促进 中心战略研 究处处长 ,主要从 事信息技 术产业 的发展
战 略研 究和 政 策研 究 工 作 。
城 市竞争与合作者 等利益相关 者 ,使他 们对 “ 软件 名城 ” 认 可 ,并产生满 意感和愉 悦感 ,从而逐步树 立起城市美 誉
1 4
兴 问题的和谐解 决是社会 文明程度高度 发达 的体现 ,必 须 依靠 高度 发达 的人 文 素质 ,以及健 全 的规 制建 设 ,所 谓
“ 软件 名城 ”的形 成需要长 期的过程 ,具有不 同的发 展阶段 。每 一个阶段的 “ 件名城 ”建 设应该有不 同的侧 软
重点 ,并随 着软 件技术 的发展及应 用情 况而不断调 整。初 级阶段 的 “ 软件名城 ”重 点发展软件 企业 、产业基 地 、公 共服务平 台、人才培养等 基本要素 ;中高级阶段 的 “ 软件 名城 ”建设 侧重软环境 营造 、深度 应用 、软件 品牌 建设 、
35 “ 件名城 ”是文 明法制之都 . 软
外部投 资者
内部 投资者
图1 “ 件名城” 品牌 关系框架 软 以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为代 表的信息 产业发展过程 中蕴 含的安全和 隐私 问题 、产 权问题 、人机 伦理等诸多新 度 , “ 件名城”品牌 由此得 以形成 。 软
然软件产业是 “ 软件 名城”的发端和起源 , 但是 , “ 软件名 城”概念的提出远远超 出了产业本身, 有着更加丰富的内涵。
31“ . 软件名城 ”是产 业经济名城
2“ 软件 名城 ”品牌与文化植人
软 件产业 的巨大附 加值 以及辐射 带动效应 使其成 为城 软件 产业和 城市融合 发展 的结果之一 是城 市将逐步形 市经济增 长的强大 引擎 ,因此 ,称得上 “ 件名城 ”的城 软 成以软件为核心的城市品牌 , 城市利益相关者对城市品牌 市首先应是 软件产业 经济强市 ,是一座产业 名城 。这是 构

国产软件配置管理制度

国产软件配置管理制度

国产软件配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管理国产软件的配置,保障软件的质量和安全,提高软件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国产软件的配置管理工作。

三、配置管理责任1. 项目负责人应当负责国产软件的配置管理工作;2. 部门负责人应当对配置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3. 配置管理人员应当执行具体的配置管理工作。

四、配置管理流程1. 配置识别项目负责人应当确定需要进行配置管理的软件,并进行配置识别,确定软件的版本号、功能、组件等信息。

2. 配置控制项目负责人应当对软件的配置进行控制,确保任何配置的变更都经过合理的审批和记录。

3. 配置审核配置管理人员应当对软件的配置进行审核,确保配置的合理性和完整性。

4. 配置记录配置管理人员应当对软件的配置进行记录,包括版本信息、变更记录等。

5. 配置状态报告项目负责人应当定期对软件的配置状态进行报告,确保软件配置的及时更新和管理。

五、配置管理工具公司应当采用专业的配置管理工具来辅助配置管理工作,确保配置管理的高效和准确。

六、配置管理的监测和改进1. 公司应当对配置管理工作进行监测,确保配置管理的有效性和合规性;2. 公司应当对配置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对配置管理制度进行必要的改进。

七、配置管理的培训公司应当对相关人员进行配置管理的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配置管理知识和技能。

八、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以上是一份关于国产软件配置管理制度的简要草案,主要涉及配置管理的总则、适用范围、配置管理责任、配置管理流程、配置管理工具、配置管理的监测和改进、配置管理的培训等内容。

配置管理对于软件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也是软件开发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希望这份制度对你有所帮助。

关于沈阳市加快创建中国软件名城的对策研究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具有以城市为载体、集聚发展的特征和规律,是城市经济的代表性产业。

自2008年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启动以来,南京、济南、成都等14个城市先后成为“中国软件名城”,实践证明,软件名城的创建对于当地引导软件产业集聚、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

一、沈阳建设中国软件名城的重要意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石,建设中国软件名城对于提升沈阳市在全国软件行业的地位,抢抓数字化发展新机遇,打造东北数字第一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有利于软件资源要素集聚,促进软件产业跨越式发展建设中国软件名城,有利于形成示范和品牌效应,吸引高端人才和风险投资,以点带面,推动产业快速发展。

南京市2010年被授予第一个中国软件名城,5年期间,软件业务收入从1013亿元增长3094亿元,增长了3倍;济南市2011年获批第二个中国软件名城,其后5年间软件业务收入从851亿元增长到2153亿元,增长了2.6倍。

成都市2011年获批全国第三个中国软件名城,其后5年间软件业务收入从851亿元增长到2261亿元,增长了2.4倍。

沈阳市与这些城市在工业基础、科教资源、人力成本、区域中心等方面具有相似的特质,这些城市通过软件名城的建设,形成了很强的品牌效应,利用区域中心的优势,加快了资源要素的集聚,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2.有利于提升软件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数字沈阳”建设中国软件名城的建设,可以从国家到省、市层面,形成积极改善产业发展环境、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的良好产业发展氛围,起到优化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模式及推动产业发展的作用。

通过名城的建设,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扶持一批具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关于沈阳市加快创建中国软件名城的对策研究◎胡旺阳1,2徐利2葛东2〔内容提要〕加快沈阳市中国软件名城建设,对于提升沈阳市在全国软件行业的地位,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抢抓数字化发展新机遇,打造“数字沈阳”“东北数字第一城”,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名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名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23.11.16•【字号】深工信规〔2023〕12号•【施行日期】2023.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名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工信规〔2023〕12号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国软件名园管理办法》(工信部信发〔2022〕168号)、《深圳市培育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22〕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名园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1月1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条件及程序第三章发展提升第四章动态管理第五章附则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名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国软件名园管理办法》《深圳市培育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深圳市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推动软件园区特色化、专业化、品牌化、高端化发展,构建国家、省、市级软件名园体系,促进深圳市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以下简称软件产业)高质量集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深圳市软件名园是指,在深圳市范围内建设的,以软件产业为主导,在产业规模、技术创新、企业引培、生态构建、人才集聚、应用示范等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管理科学规范、辐射带动性强的软件园区。

第三条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深圳市软件名园认定和动态管理工作。

各区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的深圳市软件名园申报工作,协助做好动态管理工作。

园区运营管理机构按要求开展软件名园申报及后续动态管理和发展提升工作。

对接产业需求谋创新 布局高端引领求突破——上海创建中国软件名城之路

信 息服 务业 是智 力 密集 、知 识技 术 密集 、附加 值高 、环 境 污染 小 、资 源消 耗少 的战略性 新 兴产 业 ,其 渗透 能 力
强 、带 动作 用 大 、倍增 效应 显 著 ,已成 为 其他 行业 技 术
争 、全方位融合等新时期的重要发展特点。 其次软件产业对社会经济的支撑作用愈加重要 ,甚 至是关键。 目 前 ,信息技术几乎渗透到了社会经济 的每
产业 和 文化 ,其 发 展经 验 印证 了软件 产 业集 聚 发展 的规
现在 ,高端软件的应用领域非常广泛 ,已深人渗透 到各个行业和各个领域 ;高端软件的发展对新一代信息
技 术 及新 能源 、新材 料 、节 能 环保 、生物 医药 、高端 装 和推 动作 用 。包 括 高端 软 件在 内的软 件 和信 息服 务产 业
。专 家视 点 。
S 一
相 关优 惠与 支持 政策 。
提升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水平以及支撑作用。 最后 ,创建软件名城 ,是打造产业聚集区,是顺应
号 ),明确提 出推进软件产业向高端方 向发展 ,并给予
产业集聚发展规律 ,汇聚产业资源要素。国际知名软件 城市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以软件为基础的城市主导
二、创建 中国软件名城是 做 大做 强产 业 的重 要 抓 手
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是工信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
发展 观 、创 新工 作思 路 、做 大做 强 软件 和信 息 服务 业而 提 出的一 项 创新 性 、开 拓性 工作 。针对 具备 较 大产 业规
模 的重点城市,丁信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中国软件名 城创建工作 。这项工作的意义,具体来说包括 :
首先 ,软件产业 自身在加速进步。随着信息技术的 发展与融合 ,社会经济需求 的变化与提升 ,软件产业呈

部省市协同推动杭州创建“中国软件名城”

部省市协同推动
杭州创建“中国软件名城”
黄左彦
部领导对名城创建工作提出希望和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浙江省人民政府、
杭州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部省
市”)经协商,决定共同开展中国软件名城
创建工作,并达成合作备忘录。

3月13日
下午,部省市协同开展中国软件名城创建
工作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在北京举行。


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杨学山,副省长毛光
烈,市长邵占维签署合作备忘录。

副市长
沈坚等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前,工信部领导和浙江
省、杭州市领导就部、省、市协同开展
“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进行了会谈,
省、市领导介绍了浙江省、杭州市软件
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现状和优势,工信
作者单位: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中国软件名城创建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深化中央地方合作,发展提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思路创新;是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突出特色、集聚资源、营造环境,做大做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支撑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加强中国软件名城管理,发挥中国软件名城示范带动效应,促进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产业集聚与创新提升,实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与城市的融合互动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软件名城是指积极开展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完成创建目标,达到创建标准后,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授予中国软件名城相关称号的城市。 第三条 中国软件名城创建以部省市合作为主要推动机制,以“统筹规划、联合推进、突出特色、务求实效、发展创新”为原则,依照透明、规范的程序进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的组织开展和推进管理。省级人民政府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支持本辖区的软件和信息 2

技术服务业集聚城市开展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 第四条 中国软件名城创建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研究制定,是指导开展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评估授予中国软件名城相关称号的标准体系。 在中国软件名城创建指标体系统一框架下,中国软件名城分为综合型和特色型。 第二章 申请 第五条 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实行申请制。凡具备创建基本条件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集聚城市均可申请。其中,直辖市可直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其他城市须在所属省级人民政府支持下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 第六条 申请创建中国软件名城的条件: (一)城市及所属省级人民政府对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度重视,对开展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积极主动,明确专门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二)城市具有一定的区域代表性,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方向,能够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基础良好、规模较大,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程度较高,拥有若干全国知名度较高的骨干软件企业和若干全国市场占有率较高的软件产品,产业创新能力较强,国际化水平较高; 3

(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带动效应明显,对拉动经济增长、促进就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及促进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效率提升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对城市主题文化塑造及提升城市品牌效应具有重要影响; (五)具有较为丰富的科技、教育、人才等资源条件和良好的城市人文环境,具有较为完善的适合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集聚发展的物理载体环境,产业基地园区、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情况良好。 第七条 申请城市应明确工作机构,负责本市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申请创建中国软件名城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城市人民政府的书面申请报告,以及根据指标体系制定的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方案、合作备忘录(草案)和部省市协同工作机制方案等文件; (二)创建工作方案应包括申请城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产业实力、企业培育、人力保障、创新能力、应用水平、发展环境、带动效益)、“五名”(名品、名企、名人、名园、名展)发展情况及有关附件; (三)申请城市创建中国软件名城的负责机构及联络方式; (四)申请城市所属省级人民政府的支持函;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4

第九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申请城市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申请城市是否符合基本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等。对通过形式审查的城市,部省市三方适时签署《部省市协同开展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合作备忘录》,启动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 第三章 创建 第十条 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城市(以下简称创建城市)建立推进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达标计划,并及时将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十一条 创建城市应做好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的动员宣传,积极利用中国软件名城平台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大数据、“互联网+”、信息安全、“双创”、“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并与其他创建活动紧密结合、协调一致、相互促进,加快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提升软件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能力。 第十二条 创建城市所属省级人民政府建立对创建城市的指导协调工作机制,整合资源大力支持,督促创建城市实施好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方案,确保创建工作成效,工作进展及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在中国软件名城总体框架下,鼓励省级人民政府与创建城市联合选择软件产业集聚度较高的城市园区/区域,打造 5

标志性的中国软件名城示范区,进一步提高中国软件名城工作的成果显示度和产业知名度。 第十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部省市协同工作机制,行业运行分析体系建设等手段,加强对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创建城市应给予配合和支持。 通过建立中国软件名城信息平台、定期发布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年度报告等方式,加强对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的跟踪研究和优秀成果的宣传推广。 第四章 评估 第十四条 中国软件名城评估包括评估申请、城市自评、实地评估、审核确认四个环节。 第十五条 创建城市根据部省市合作备忘录等文件要求,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书面评估申请。 第十六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创建城市的评估申请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第十七条 创建城市根据要求组织开展自评,并将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十八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查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适时组织专家评估组进行实地评估。 第十九条 专家评估组根据指标体系和评估规范,采取文档审查、实地考察、重点约谈、专题座谈等方式进行实地评估,出具实地评估报告,提交工业和信息化部。 6

第二十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确认专家评估组提交的实地评估报告,形成评估结论。 第五章 授予 第二十一条 坚持严格中国软件名城授予,控制两类中国软件名城数量,确保中国软件名城创建的实效和质量。综合型中国软件名城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家。 第二十二条 对通过评估的创建城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授予“中国软件名城”或“中国软件特色名城”称号,并下发文件,颁发相关标志物。对未通过评估的创建城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具改进意见。 第六章 发展提升 第二十三条 城市应以授予中国软件名城相关称号为新起点,明确工作机构,研究制定和实施发展提升计划。顺应产业发展新趋势,持续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创新能力、提升国际竞争力、加快培育新技术、新业态,做出实效、做强产业、做大优势,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综合型中国软件名城应瞄准打造国际级软件名城的更高目标,更大力度集聚资源,着力培育世界级的产品、世界级的平台、世界级的企业,率先承接实施国家重大战略,抓住“一带一路”等战略机遇,加快国际化发展步伐,打造中国软件名城的世界名片。对于创建成效突出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适当方式予以认可。 7

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应进一步围绕特色领域精耕细作,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加快培育自主品牌,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打造名品、名企、名人、名园、名展,形成产业集群竞争力,逐步从特色优势向综合优势转化。 第二十四条 城市所属省级人民政府加大指导协调力度,综合利用政策规划、项目资金等手段,从产业创新、企业培育、人才培养和引进、国际合作等方面持续给予中国软件名城更大力度的支持。 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对中国软件名城发展提升的战略规划和指导,在规划布局、技术改造、资金安排、试点示范、品牌宣传、标准化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支持其实施做大做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措施和重点工程,推动中国软件名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更多地方和城市加快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第七章 监督管理与动态调整 第二十五条 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参与中国软件名城创建的城市,查实后取消创建资格,已批准授予中国软件名城相关称号的,撤销称号、收回标志物并通告。 第二十六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中国软件名城实行阶段性检查制度。对于阶段性检查存在问题的,给予限期整改、启动重新评估乃至撤销中国软件名城相关称号等处理。 第二十七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中国软件名城实行动态 8

调整制度。按照综合型和特色型软件名城的标准要求,每两年进行一次动态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通过发文的方式确定各城市的中国软件名城系列等级,逐步形成动态调整机制。 第二十八条 未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意,任何城市不得使用中国软件名城称号、制作使用中国软件名城的标志物及其平面图形的宣传品。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7年5月15日起实施。

附件:中国软件名城创建指标体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