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分包分供结算管理办法 (超经典版)附件18:分包工程收支对比表(最终结算附件)
建设工程公司分供方结算管理办法模版

分供方结算管理流程一、业务目标●为规范工程分供方行为,加强工程分供方过程的有效管理和控制;●确保工程成本、质量、进度、环境、职业健康等满足公司要求,提高项目管理和效益。
二、业务风险缺乏对项目工程分供方的有效管理,或因管理体系不健全导致管理失控,影响分供方工程质量、进度,造成工程成本偏高,无法得到有效控制。
三、业务范围该流程适用于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修复公司”或“公司”)涉及的所有场地修复类工程项目中涉及工程分供方成本管理业务流程,包括分供方需求计划、分供方的选择、分供方过程成本控制、分供方结算、分供方评价等阶段。
四、业务流程描述1、分供方需求计划1.1 (项目经理部或城市事业部)在开工前应编制《分供方需求计划》报公司商务合约部及相关部门;2、分供方的选择(具体参照集中采购管理办法)2.1依据公司授权范围,以城市事业部或项目经理部为主体进行分供方选择。
2.2以公司为主体进行的分供方选择,依据项目经理部编制的《分供方合同签订计划》,由公司商务合约部组织,城市事业部、项目经理部专人全程参与,按授权额度通过招标或集中采购的方式(具体见采购管理业务流程)确定候选分供方名单。
2.3在城市事业部授权范围内,以城市事业部(或项目经理部)为主体进行的分供方商选择,由城市事业部主办,确定候选分供方名单。
具体可参照公司总部流程执行。
3、分供方过程成本控制3.1项目经理部应按月编制项目当月完成情况的相关报表(详见分包产值确认管理办法),报公司审核。
3.2城市事业部或项目经理部收集各项目报表,审核无误后确认盖章并于当月28日前上报公司。
3.3公司商务合约部根据城市事业部或项目经理部授权情况对报表进行审核及备案。
4、分供方的结算4.1项目经理部或城市事业部应在分包工作完成前一个月编制《分包结算计划表》。
4.2项目经理部或城市事业部应在分包工作完成后10日内完成分包的预结算工作,并将相关的证明文件及签字齐全的预结算书装订成册报公司商务合约部审核或审批。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信息化

中建三局集团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管理制度分包结算管理办法20xx-0x-0x 发布20xx-0x-0x 实施 制度编号:XXX 版本号:XXX文件变更记录表目录第1章总则 (1)第2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1)第3章分包结算的原则 (2)第4章分包合同管理 (3)第5章分包结算办理流程 (4)第6章工程任务单开具 (6)第7章分包签证管理 ....................................................... 7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8章分包专项费用管理 (9)第9章制度实施管理 (10)中建三局集团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分包结算管理办法第1章总则1.1.为加强对分包方的过程控制与管理,及时、准确、有序地办理分包结算,减少经济纠纷,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项目经济运行质量,更好的控制制造成本,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直管项目及分公司属下项目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结算的管理,分包结算办理流程适用于使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项目,未使用的项目仍执行原分包结算管理办法相关流程。
1.3.引用文件。
第2章组织机构与职责2.1.公司商务管理部是公司分包结算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公司的分包结算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工作,同时负责对公司直管项目分包总结算进行审核。
分公司商务管理部是分公司分包结算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分公司所属项目分包结算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并负责对分公司所属项目分包总结算进行审核。
2.2.项目部在分包结算中的职责与权限:2.2.1.项目责任工程师负责提报工程任务单、开具零星用工单、代工单等;2.2.2.项目质检、安监、物资、技术人员负责会签工程任务单,根据需要开具罚款单,项目生产经理负责审核工程任务单,明确是否办理分包结算;2.2.3.项目商务经理(商务负责)或预算员负责进行工程任务单、零星工单、代工单等的核算,编制分包月度结算与最终结算。
施工企业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施工企业分包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篇:施工企业分包结算管理办法分包结算管理办法目的加强结算管理,规范结审程序及结算行为,保证结审效果,降低项目经营风险。
适用范围适用于上海分公司所有对外分包结算。
职责3.1 主责部门:经营处,负责结算的集中审核,具体落实本办法的实施。
3.2 协责部门:项目部,负责按本办法要求办理分包结算;机械设备,器材租赁等亦按照本办法办理结算。
结算总则4.1 分包结算由项目部根据分包合同及分包单位履行合同约定的情况,每月结算一次,并于每月21日前将结算资料报经营处,因特殊情况项目部未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由项目部提出申请,由生产经营处和经理办公会审批(审批表见附件)。
4.2 分包结算由经营处负责集中审核,由经理、副经理会签后,暂交财务处入帐,最终分包结算以经经营处审核定案的定案值为准,财务处据此进行帐务调整。
4.3 任何人不得在“分包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单”)上签字,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审签人员必须集中在“结算审签内部控制单”(以下简称“控制单”)上签字。
4.4 应提交经营处的结算资料4.4.1 “控制单”原件两份。
4.4.2 “结算单”第2联、第3联原件各一份(第1联项目部留底,第4联分包单位留底)。
4.4.3 零星用工记录(仅限于按单项分包的工程项目,其他工程项目必须有与之相对应的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及机械台班使用申请单、使用记录。
4.4.4 包工包料或包定额工日工程附完整的预算资料。
4.4.5 分包结算台帐(见附表)。
4.4.6 结算审核人员要求出具的其它相关资料。
4.5 分包结算必须与施工进度同步,各项目部必须将当月已完成工程项目全部结算,如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办理结算的,则须在当月“分包结算台帐”中注明未结算原因、分包单位名称、工作内容、工程量及价款。
以后补办的结算凡没有在施工当月“分包结算台帐”中注明的,分公司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4.6 因图纸设计变更增加结算内容应在结算台账中注明,并附现场签证、图纸变更资料及电子版工程量计算书。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1 附件1 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分包结算是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重要一环,也是加强对分包管理的重要手段,更是防止项目经济效益流失的重要途径,往往也是项目管理的薄弱环节。为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的法律性和严肃性,规范公司分包结算管理工作,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并结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具体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分、子公司进行的各种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结算,包括涉及分包方的设备机具租赁、材料等费用结算;
第二章 办理结算的原则和要求 第三条 办理工程分包结算的前提条件: (一)分包方已按约定完成合同协议规定的内容,且质量符合双方约定;
(二)工程资料已按约定全部整理完毕,且已全部移交我方; (三)分包方有偿使用我方的设备、机具、材料,已办理了费用结算手续; 2
(四)由发包方提供,分包方免费使用的设备、机具、材料已办理了退还手续,如有损坏已办理了费用赔偿结算手续;
(五)对于领用材料,已办理了实际领用量签字确认手续; (六)我方有偿提供的其他服务,已办理了费用结算手续; (七)分包方人员、设备、机具、材料须已经撤离现场; (八) 分包方雇用的农民工资已经支付,且没有遗留问题; (九)按合同分包方应支付的罚款或违约金已办理了书面确认手续;
(十)由项目部给分包方开具的各种证明原件已收回,或处理完毕;
(十一) 其它应由分包方做的事项已经完成; (十二)其它需在办理结算前的须办结的事项办理完毕; 上述事项必须全部完成和办结完毕,方可提请办理分包结算申请.会签表没有全部会签完毕,责任单位不得办理分包工程结算.
第四条 结算的依据: (一)双方签字的协议、合同、施工图纸、变更资料; (二)协议、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往来的书面文件、资料; 3
(三)我方现场施工相关记录及技术文件; (四)分包方领用或使用的我方材料、设备、机具、水电及我方提供服务的单据、记录等资料及我方采购的材料价格和批准的收费资料;
分包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及结算程序

劳务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总则1、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加大精细管理力度,加强项目部外协劳务组织结算管理工作,规范劳务分包及专业工程分包结算行为,严格控制对劳务组织结算中“超前、超量、超价”的现象发生,避免在工程量结算中发生经济纠纷,维护项目部和外协劳务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劳务组织结算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
2、明确相关部门岗位职责及结算工作程序,提高总承包部的管理水平,尽可能减少支出漏洞,最大限度降低施工成本,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请总承包部所属各职能部门及分部遵照执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结算程序及管理办法适用于总承包部监管的所属分部劳务分包及专业工程分包中期结算及终期结算。
2、由总承包部组织的材料及设备采购对外办理的结算,如委托加工、机电设备及原材料采购、机械设备租赁的中期结算及终期结算。
3、其他与工程相关需要办理的临时工程结算。
第三条定义1、分包工程中期结算:是依约对劳务分包单位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办理的阶段性付款结算,是终期结算的中间过程,可作为终期结算的依据(参考)资料,但不能直接作为终期结算的组成部分。
2、分包工程终期结算:是在劳务分包单位依约完成合同规定或我方现场另行委托的任务且按正常程序退场的前提下,对其所完成的全部工程量办理的一次性最终结算。
终期结算应对中期结算过程中的错误和遗漏进行更正和调整,以确保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签约合同单价办理结算。
3、所有劳务分包工程合同结算及专业工程分包合同结算必须在总承包部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后才能办理对下计量支付。
第四条分部各部门及领导对下结算的职责1、工程管理部:(1)依据分包合同、设计及施工图纸、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2009版)等,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负责对现场施工员和施工处长等办理的《工程量计算表》(一式一份)、《隐蔽工程量验收单》(一式一份)进行复核并办理《工程量会签单》(一式一份),包括施工图号、里程桩号、工程内容、本阶段完成的准确形象进度或完成的工程量及其相关的图纸、示意图、照片等其他证明附件,同时建立完整的劳务分包结算工程量台帐,并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确认工程量,对所签署的结算项目工程量负责。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分包结算管理办法是指企业在进行工程建设时,将一部分工程任务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承揽,并通过一定的方式对承包方进行结算的管理办法。
这一管理办法在建筑行业中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不仅可以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还可以保障企业和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分包结算的背景和必要性、分包结算的流程和方式以及分包结算的管理要点等方面进行论述,旨在全面介绍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一、分包结算的背景和必要性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和项目越来越复杂,往往无法由一家企业独自完成。
因此,需要将工程任务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承揽。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的出现是为了解决分包工程的结算问题。
分包结算的必要性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由于分包工程通常涉及多个承包方,因此需要对各方的工程量和金额进行准确计算,以确保合理的结算。
其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可以规范各方的合作关系,明确各方的权责,减少纠纷的发生。
最后,分包结算还可以加强对分包方的监督,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以提高工程质量。
二、分包结算的流程和方式分包结算的流程通常可分为工程量清单编制、计价规则制定、结算表编制和审核审批四个环节。
首先,在工程量清单编制阶段,需要根据工程图纸和规范要求,对各项工程量进行准确计量和编制清单。
然后,根据工程量清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计价规则。
计价规则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工程难易程度、材料价格等多个因素,以确保结算合理公正。
接下来,根据计价规则编制结算表。
结算表应包括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单价、金额等详细信息,以便承包方和分包方进行核对。
最后,结算表完成后,需要经过审核审批程序。
审核过程主要包括对结算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理性进行检查,以确保结算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分包结算的方式主要有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和按实算等多种方式。
具体的结算方式应根据不同的工程情况和合同要求来确定。
三、分包结算的管理要点分包结算的管理要点包括合同签订、资质审查、进度控制、质量监督和结算支付等几个方面。
分包工程完工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工期
工程质量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合同质量 验收质量
单价
金额单位:元 合 同 额(元)
合价
程
项
目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及 单价
结
算
末次计价额
金
额
累计结算金额
备注
安质部门
物资部门
财务部门
其它部门
项目总工
项目经理
有关事宜 及
处理意见
工程分包 供方承诺
1、 该结算项目及结算金额包括在本项目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无任何异议,同意该结算为最终结算结果。
5
********工程项目
完工结算书
上报结算:
负责人: 施工单位:
填报日期:
审核金额:
审核人: 审核单位:
审核日期:
批准金额:
批准人: 批准单位:
批准日期:
7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结
序号
结算工程
累计结算金额
一 合同内结算金额
1 2 二 合同外结算额
1 2
会签部门
计划部门
算
工
项目
技术部门
工程项目结算会签单
分包工程完工结算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分包工程完工结算行为,使完工项目及时结算,防止结算纠纷,确保项目成 本的真实性。根据国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的分包工程完工结算工作。 3.职责 3.1 公司成本管理部是分包工程完工结算管理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3.1.1 负责制定《分包工程完工结算管理办法》,并不断完善; 3.1.2 督促、指导和检查所属项目分包工程完工结算工作; 3.1.3 掌握分包工程完工结算情况,并收集相关资料,对超合同额分包结算的实行 上报审批制。 3.2 项目部要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为副组长、施工技术、 物资设备、安全质量、财务和计划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程结算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 是: 3.2.1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分包工程完工结算的全面管理工作,按照业主和公司的有 关要求,及时组织并审核审批分包工程完工结算,对超合同额的分包结算,必须在项目 例会研究后,报公司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对下结算。 3.2.2 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分包工程完工结算的全面技术审核工作,确保计量项目和 工程量符合合同规定,严禁超计量和不符合合同结算。 3.2.3 项目计划部门是分包工程完工结算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3.2.3.1 牵头组织工程项目分包工程完工结算工作,配合项目经理做好完工项目的 盘点; 3.2.3.2 负责结算项目计价清理和工程数量的审定工作; 3.2.3.3 负责按分包合同编制分包工程完工结算书,并组织结算会签; 3.2.3.4 负责超合同额结算上报审批工作,并上报分包工程完工结算报表; 3.2.3.5 负责建立分包工程完工结算台帐及日常管理工作。 3.2.4 项目施工技术部门职责: 3.2.4.1 负责分包工程完工结算时的现场量测及记录工作; 3.2.4.2 负责工程量的计算、审核和材料实耗量计算工作; 3.2.4.3 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索赔和各种现场的签证的确认; 3.2.4.4 负责相关的技术资料验收和整理。 3.2.5 项目施工技术(安质)部门职责:
建设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14页)
1.1.6……
1.2补充协议
1.2.1补充协议名称:
1.2.2补充协议编号:
1.2.3……
1.3合同主体
1.3.1甲方名称:
1.3.2乙方名称:
1.4合同量、合同工期及安全文明要求:
1.5……
2结算审核情况
3争议及解决
4结算结论
甲、乙双方最终确认本合同的结算价为人民币XXX元,详见结算造价汇总表。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结算书编制说明
2
结算资料目录
3
《工程结算造价汇总表》及结算资料组成文件
3.1合同价
3.2工程变更造价结算单
3.2.1工程指令及其附件(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单、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工程联系单、技术核定单、材料确认单等等)
3.2.2工程指令验收单及变更竣工图
3.2.3工程指令结算单
3.3 工程签证部分造价结算单
3.4 合同内暂定数量的结算单
3.5 合同内暂定材料价项目结算单
3.6 合同内约定的其他价差调整单
3.7索赔资料及结算单
3.8 奖罚资料(质量、工期、安全等)及结算单
3.9 新增委托项目结算单
3.10其他
4
竣工验收报告
3.2.1工程指令及其附件(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单、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工程联系单、技术核定单、材料确认单等等)
3.2.2工程指令验收单及变更竣工图
3.2.3工程指令结算单
3.3 工程签证部分造价结算单
分包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理顺项目部内部管理关系,使项目部分包工程结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本标段的管理模式,并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按照利于生产、合理分配、有偿分包、及时结算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项目部与所属各架子队之间的分包工程结算。
第二章各部室职责第三条测量队1、根据各隧道工程施工设计图,并结合项目部与各架子队签订的施工合同相关工程项目的工程量计算原则及工程项目和名称对需测量收方的工程项目待验收通过后,及时组织架子队主管技术的人员进行测量收方,并需形成书面的、经双方测量人员签字确认的测量成果,并按本办法统一制定的《工程量签认单》格式开具《工程量签认单》,且移交工程管理部相应工作面现场技术员;2、建立、更新分包工程工程量开据台帐,并阶段性的与技术部、合同管理部核对。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1、各工作面现场技术员根据各架子队承建任务段的实际完成及验收情况,依据相关施工设计图,并结合项目部与各架子队签订的施工合同相关工程项目的工程量计算原则及工程项目和名称,计算每结算周期内各架子队完成各工程项目的工程量,结合测量队开具的需测量收方项目的《工程量签认单》续开具或另开具各架子队每结算周期的《工程量签认单》,并附必要的计算式和附图;2、待《工程量签认单》开据后,由现场技术员根据《工程量签认单》各相关部室及项目部领导的先后排版顺序依次提交各部室负责人及项目部领导审核,除架子队负责人签字确认环节外,其余环节均由现场技术员亲自提交下一环节审核人,不得出现架子队负责人或其他人员提交下一环节审核人,直至架子队负责人签字确认。
整个审核过程完成后,仍有现场技术人员将《工程量签认单》复印予技术部、本部门及本人留底,同时将原件移交本部门资料员,由本部门资料员发文登记予合同管理部;3、建立、更新分包工程工程量开据台帐,并阶段性的与技术部、测量队、合同管理部核对。
第五条技术部1、依据相关工程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签认单》后附的测量成果资料及计算式和附图,并结合项目部与各架子队签订的施工合同相关工程项目的工程量计算原则及工程项目和名称,复核工程管理部现场技术员开据的每结算周期内各架子队完成各工程项目的《工程量签认单》,同时由部门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2、建立、更新分包工程工程量台帐,并阶段性的与工程管理部、测量队、合同管理部核对。
工程建设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分包管理办法1范围1.1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维护建设市场健康秩序,确保工程依法分包,禁止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行为,结合本公司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公司所有新建、改扩建、技改、技措等建设项目和建设活动。
2 引用标准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⑹《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承包商分包管理的通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办函[2011] 4号3 职责3.1本公司公司工程管理部(以下称:工程管理部)是工程分包的管理部门,行使工程分包的指导、管理、确定、处罚职责。
3.2工程监理负责对总承包单位日常的分包管理是否到位进行监督管理。
3.3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行为及二次分包,都有权检举揭发。
工程管理部将对检举情况予以受理、落实、查处。
4 术语4.1分包: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将其依法承包的工程项目的一部分专业项目或该工程的劳务发包给分(承)包企业,由该分(承)包企业负责完成其约定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的行为。
分包应取得建设单位的同意。
4.2 转包:指总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 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转包行为。
4.3违法分包:指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单位的;或者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或EPC (E-工程设计、P-工程物资供应、C-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将EP,PC总承包单位将P,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的主体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或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即二次分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建设工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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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工程名称单位收入工程量收入单价分包工程量分包单价收入成本利润收益率备注
1
2
3
4
5
6
7
商务经理:项目经理:
分包工程收支对比表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合计
原初步设计中并未包含中隔墙,导致概算中无此项。而项目目前收入为概算包干,项目部将通过申报风险包干费的形式申请一部分收入。因目前可取得的可靠收入
无法进行合理预估,故暂按无收入进行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