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及疏散距离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消防疏散的规定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消防疏散的规定提交日期:2003-09-29 浏览: 1559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消防疏散的规定4.1.5 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当必须设在其它楼层时,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4.1.5.1 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400m2。
4.1.5.2 一个厅、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4.1.5.3 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1.5.4 幕布和窗帘应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织物。
4.1.6 当高层建筑内设托儿所、幼儿园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并宜设置单独出入口。
6.1.1 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6.1.1.1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
6.1.1.2 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且从第十层起每层相邻单元设有连通阳台或凹廊的单元式住宅。
6.1.1.3 除地下室外的相邻两个防火分区,当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且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本规范第 5.1.1条规定的一个防火分区面积的1.40倍的公共建筑。
6.1.2 塔式高层建筑,两座疏散楼梯宜独立设置,当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剪刀楼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6.1.2.1 剪刀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
6.1.2.2 剪刀楼梯的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分隔。
6.1.2.3 剪刀楼梯应分别设置前室。
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但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
6.1.3 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
6.1.4 高层公共建筑的大空间设计,必须符合双向疏散或袋形走道的规定。
6.1.5 高层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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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概述 • 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 • 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 • 安全疏散与避难设计 • 建筑构造与防火分隔 • 消防设施与器材 • 规范实施与监督
01
概述
背景与目的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火灾事故频繁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 重威胁。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火灾,提高建筑物的防火安全性能,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应运而生。
自动跟踪定位射水灭火装置
适用于高大空间场所,如体育馆、会展中心等。 设计时应考虑装置的定位精度、射程和操作方式 。
07
规范实施与监督
设计阶段的实施要求
确定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
01
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对
建筑物进行火灾危险性分类,并确定相应的防火要求。
制定设计方案
02
根据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制定相应的设计方案,包括防火分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和消防安全标语,确保施工人员的消防
安全意识。
03
对使用的设备和材料进行检验和测试
对于使用的消防设备和材的职责与权力
对建筑设计的审核
监督管理部门需要对建筑设计的消防部分进 行审核,确保其符合规范要求。
对建筑投入使用前的验收
区、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
进行消防设计
03
根据设计方案,进行详细的消防设计,包括确定建筑物的耐火
等级、防火材料的选择、消防设施的布置等。
施工阶段的实施要求
01
确保施工符合规范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消防
设施的质量和安装位置的准确性。
消防疏散有关规范

4.2安全疏散距离和出口宽度建筑与交友 flfuthpss (2005-09-29 20: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局部修订)5.3.8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距离,应符合表5.3.8的要求。
二、房间的门至最近的非封闭楼梯间的距离,如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表5.3.8减少5.00m;如房间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时,应按表5.3.8减少2.00m。
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当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安全疏散距离表5.3.8注:①敞开式外廊建筑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可按本表增加5.00m。
②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规定增加25%。
三、不论采用何种形式的楼梯间,房间内最远一点到房门的距离,不应超过表5.3.8中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从房门到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
5.3.10剧院、电影院、礼堂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内门和观众厅外的疏散外门、楼梯和走道各自总宽度,均应按不小于表5.3.10的规定计算。
疏散宽度指标表5.3.10注:有等场需要的入场门,不应作为观众厅的疏散门。
5.3.11体育馆观众厅的疏散门以及疏散外门,楼梯和走道各自宽度,均应按不小于表5.3.11的规定计算。
疏散宽度指标表5.3.11注:表中较大座位数档次按规定指标计算出来的疏散总宽度,不应小于相邻较小座位数档次按其最多座位数计算出来的疏散总宽度。
5.3.12学校、商店、办公楼、候车室等民用建筑底层疏散外门、楼梯、走道的各自总宽度,应通过计算确定,疏散宽度指标不应小于表5.3.12的规定。
楼梯门和走道的宽度指标表5.3.12注:1.每层疏散楼梯的总宽度应按本表规定计算。
当每层人数不等时,其总宽度可分层计算,下层楼梯的总宽度按其上层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防火疏散规范

• 5.5.5 除人员密集场所外,建筑面积不大于500㎡ 使用人 数不超过30人且埋深不大于10m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 (室),当需要设置2个安全出口时,其中一个安全出口 可利用直通室外的金属竖向梯。 • 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外,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的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 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 (室),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 •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的地下或 半地下设备间、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 过1 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
•
2 剧场、电影院、礼堂等场所供观众疏散的所有内门、外门、楼梯 和走道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 度不小于表5.5.20-1的规定计算确定;
• 3 体育馆供观众疏散的所有内门,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总净宽度, 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人的最小疏散净宽不小于表5.5.20—2的规定计 算确定:
• 5.5.11 设置不少于2部疏散楼梯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如顶 层局部升高,当高出部分的层数不超过2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且 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00㎡ 时,高出部分可设置1部疏散楼梯,但至 少应另外设置1个直通建筑主体上人平屋面的安全出口,且上人屋面 应符合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 5.5.12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其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 间: • 裙房和建筑高度不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其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
• 5.5.20 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场所的疏散走道。疏散楼梯, 疏散门、安全出口的各自总净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观众厅内疏散走道的净宽度应按每100人不小于0.60m计算,且 不应小于l.00m;边走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0.80m。 • 布置疏散走道时,横走道之间的座位排数不宣超过20排;纵走道之 间的座位数:剧场、电影院、礼堂等,每排不宜超过22个;体育馆, 每排不宜超过26个;前后排座椅的排距不小于0.90m时,可增加1.0倍, 但不得超过50个;仅一侧有纵走道时,座位数应减少一半。
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3.
16 、
10. 1. 1 、 10. l. 2 、 10. 1. 5 、 10. 1. 6 、 10. 1. 8 、 10. 1. 10 (1 、 2 )、 10. 2. 1 、 10. 2.4 、 10. 3. 1 、 10. 3.
2 、 10.
3.
3 、 11.
0.
3 、 11.
0.
4 、 1 1.
火规范)修订项目计划的函》(建标[2009] 94 号),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
有关单位,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06 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
(2005 年版〉的基础上,经整合修订而成。
旨”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遵循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刀的捎
2结~唱9来自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和问题,请径寄公
』
.
安部捕防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 70 号,邮政编码: 100054 ),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和
组织公安部天津、四川硝防研究所作出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人:
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刘建华黄晓家李向东张凤新宋孝春寇九贵郑铁一 主要审查人:方汝清张耀泽赵惶刘跃红张树平张福麟何任飞金鸿祥王庆生 吴华潘一平苏丹夏卫平江刚党杰郭景范珑杨西伟 胡小援朱冬青龙卫国黄小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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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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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3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

5.3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5.3.1 民用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
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 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5.3.2 公共建筑内的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 个。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1 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m2且人数不超过50 人的单层公共建筑;2 除医院、疗养院、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等外,符合表5.3.2 规定的2、3 层公共建筑。
5.3.3 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
当必须设置在其它民用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1.7 条的规定。
5.3.4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公共建筑,当设置不少于2 部疏散楼梯且顶层局部升高部位的层数不超过2 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 人、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m2时,该局部高出部位可设置1 部与下部主体建筑楼梯间直接连通的疏散楼梯,但至少应另外设置1 个直通主体建筑上人平屋面的安全出口,该上人屋面应符合人员安全疏散要求。
5.3.5 下列公共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包括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或室外疏散楼梯:1 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2 旅馆;3 超过2 层的商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4 设置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且建筑层数超过2 层的建筑;5 超过5 层的其它公共建筑。
5.3.6 自动扶梯和电梯不应作为安全疏散设施。
5.3.7 公共建筑中的客、货电梯宜设置独立的电梯间,不宜直接设置在营业厅、展览厅、多功能厅等场所内。
5.3.8 公共建筑和通廊式非住宅类居住建筑中各房间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 个,该房间相邻2 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置1个:1 房间位于2 个安全出口之间,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20m2,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9m;2 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外,房间位于走道尽端,且由房间内任一点到疏散门的直线距离小于等于15m、其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m;3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m2的房间。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解读
采用乙级防火门;走道上采用常开乙级防火门
8 平面布置
5剧场 电影院 礼堂:若设在民用建筑内;至少应设置一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 楼梯;同时应满足:
a 采用2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 b 设置在一 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观众厅宜布置在首层 二层和三层;若四层以上;则观 众厅
高层 民用 建筑
裙 房
高层 民用 建筑
连廊 天桥
裙 房
底部建筑物
3 民用建筑防火分区
高层民用建筑:1500m2 3000m2 当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 裙房的防火分区: 2500m2 5000m2
单 多层民用建筑:2500m2 5000m2 地下和半地下建筑: 500m2 1000m2 地下半地下的设备用房:1000m2 2000m2 地下半地下的机动车库:2000m2 4000m2
门以及与其他建筑部位分隔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8 平面布置
8除商业服务网点外;住宅与其他使用功能建筑合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住宅与非住宅部分:2 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1 5h的楼板高层建筑为2 0h完全分隔 上下开口的防火措施:H=1 2m实体墙喷淋为0 8m或 出挑W=1 0m防火挑
1 裙房和建筑高度不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2 医疗 旅馆 老年人建筑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多层公共建筑 3 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多层公共建筑 4 商店 图书馆 展览建筑 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多层公共建筑 5 6层以上的其他多层公共建筑
5 中庭的防火分区
建筑内设中庭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
4 开口部位的防火分区
安全疏散
为了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人员,在建筑防火设计时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
每座建筑或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两个,每个防火分区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每个房间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并应有明显标志。
1、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单层、多层、高层建筑: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为40m】;2、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甲类厂房仓库,为【单层厂房时,最大安全疏散距离为30m】,【多层25m】;3、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乙类厂房仓库,为【单层厂房时,最大安全疏散距离为75m】,【多层50m】;4、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当该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应采用长度不大于10m的疏散走道】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口。
当该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增加25%。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和住宅楼建筑】应设置【避难层】。
避难层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数避难】的要求,可按【5人/平米】来计算。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①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②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3.0lx;③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④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他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疏散标志灯:离地<=1m 距离疏散出口<=20M 袋型<=10M 拐角<=1M1.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00㎡,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2.乙类厂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0㎡,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10人; 3.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50㎡,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 4.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400㎡,且同一时间内的生产人数不超过30人; 5.地下、半地下厂房或厂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其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 人; 6.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不大于300㎡或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0㎡; 7.地下、半地下仓库或仓库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筑面积不大于100㎡。
2个消防楼梯的疏散间距
2个消防楼梯的疏散间距摘要:一、前言二、消防楼梯的疏散间距标准三、两个消防楼梯的疏散间距规定四、保持疏散间距的重要性五、结论正文:一、前言消防楼梯作为建筑物的重要安全设施,对于火灾发生时的疏散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设计消防楼梯时,疏散间距是一个关键参数,影响着人员在火灾中的疏散效率和安全性。
本文将重点讨论两个消防楼梯的疏散间距问题。
二、消防楼梯的疏散间距标准根据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的规定,消防楼梯的疏散间距应满足以下标准:1.楼梯间应设有至少两部楼梯,以保证在火灾发生时,有足够的疏散通道供人员使用。
2.楼梯间之间的距离应根据楼梯的宽度、高度、倾斜度等因素确定,以保证人员在疏散过程中的安全。
三、两个消防楼梯的疏散间距规定在实际建筑设计中,两个消防楼梯之间的疏散间距应满足以下要求:1.两个消防楼梯应分别设置在建筑物的两侧,以便在火灾发生时,人员可以从不同方向进行疏散。
2.两个消防楼梯之间的距离应适当增大,以防止火灾扩散和烟火蔓延。
具体距离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用途、火灾风险等因素综合考虑。
四、保持疏散间距的重要性保持适当的疏散间距对于火灾疏散工作具有重要意义:1.有利于人员的快速疏散:适当的疏散间距可以缩短疏散时间,提高疏散效率,减少人员伤亡。
2.有利于防止火灾扩散:两个消防楼梯之间的距离可以起到隔离火源的作用,降低火灾蔓延的速度。
3.有利于烟气的排放:适当的疏散间距有利于烟气及时排出,提高疏散通道的能见度,增加人员的安全性。
五、结论消防楼梯的疏散间距对于火灾疏散工作至关重要。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安全疏散和避难
5.5 安全疏散和避难Ⅰ 一般要求5.5.1 民用建筑应根据其建筑高度、规模、使用功能和耐火等级等因素合理设置安全疏散和避难设施。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位置、数量、宽度及疏散楼梯间的形式,应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5.5.2 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且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相邻两个安全出口以及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5.5.3 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面,通向屋面的门或窗应向外开启。
5.5.4 自动扶梯和电梯不应计作安全疏散设施。
5.5.5 除人员密集场所外,建筑面积不大于500 ㎡、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且埋深不大于10m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当需要设置2个安全出口时,其中一个安全出口可利用直通室外的金属竖向梯。
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外,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200㎡的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的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
5.5.6 直通建筑内附设汽车库的电梯,应在汽车库部分设置电梯候梯厅,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与汽车库分隔。
5.5.7 高层建筑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1.0m的防护挑檐。
Ⅱ 公共建筑5.5.8 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共建筑,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1 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且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的首层;2 除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外,符合表5.5.8规定的公共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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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疏散门地规定
多规5.3.8 公共建筑和通廊式非住宅类居住建筑中各房间疏散门地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
应少于2 个,该房间相邻2 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地水平距离不
应小于5m.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置1个疏散门:
1 房间位于2 个安全出口之间,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20m2,疏散门地净宽度不小于0.9m;
外房间位于走道尽端
,,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且由房间内任一点到疏散门地直线2 除托儿所.
15m
.其疏散门地净宽度不小
于1.4m距离小于等于;
3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m2 地房间.
多规5.3.9 剧院.电影院和礼堂地观众厅,其疏散门地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 个.每
个疏散门地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 人;当容纳人数超过2000 人时,其超过
2000 人地部分,每个疏散门地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400 人.
多规5.3.12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房间疏散门地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
,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 人时,50m可设置1 个疏散门; 3 房间建筑面积小于等于
4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地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 个,其中每个厅室或房间地疏散
门不应少2 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 人时,可设置1 个疏散门; 2于个.当其建筑面积小于等于
50m多规5.3.10 体育馆地观众厅,其疏散门地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 个,每个疏散门地
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400~700 人.
高规6.1.12.3 人员密集地厅.室疏散出口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按1.00m/.百人计算.
高规6.1.7 高层建筑内地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室内任
何一点至最近地疏散出口地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其它房间内最远一点至房门
地直线距离不宜超过15m.
2
可,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60m时高规6.1.8 公共建筑中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地房间,
当其建筑面积,公共建筑中位于走道尽端地房间设置一个门,门地
净宽不应小于0.90m. 21.40m.
,可设置一个门门地净宽不应小于不超过75m时,人数不超过,停留地安全疏散;房间面积不超过
50m2.高规6.1.12.2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
. 一个门地房间,可设15人
疏散距离地规定
民用建筑地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5.3.13 多规 1 直接通向疏散走道地房
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地距离应符合表5.3.13 地规定;
2 直接通向疏散走道地房间疏散门至最近非封闭楼梯间地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
应按表5.3.13 地规定减少5m;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按表5.3.13 地规定减少
2m;
当层数.楼梯间地首层应设置直通室外地安全出口或在首层采用扩大封闭楼梯间3
可将直通室外地安全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小于等于15m 处;,不超过4 层时
5.3.13 房间内任一点到该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地疏散门地距离,不应大于
表4
中规定地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地疏散门至安全出口地最大距离.
直接通向疏散走道地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地最大距离表5.3.13
(m)
位于两个安全 位于袋形走道 两侧或尽端地疏散门出口之间地疏散门 名称
耐火等级耐火等级 四级三级 一.二级 二级一. 三级 四级
托儿所.15 20 —20 25 —幼儿园
医院─ 30 .疗养院35 15 ─ 20
学校35 22 —30 20 —其它民用建筑20 15
40
35 25
22
注:1 一.二级耐火等级地建筑物内地观众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基室内任何一
点至最近安全出口地直线距离不大于30m.
2 敞开式外廊建筑地房间疏散门至安全出口地最大距离可按本表增加5m;
3 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规定增加25%;
4 房间内任一点到该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地疏散门地距离计算:住宅应为最远房间内任一点到
户门地距离,跃层式住宅内地户内楼梯地距离可按其梯段总长度地水平投影尺寸计算.
多5.3.8
外房间位于走道尽端
,老年人建筑,除托儿所.幼儿园可设个疏散
15m
.其疏散门地净宽度不小于1.4m且由房间内任一点到疏散门地直线距离小于等于;
高规
6.1.7 高层建筑内地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室内
任何一点至最近地疏散
出口地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其它房间内最远一点至房门地 直
线距离不宜超过15m.
2
60m高规
时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地房间,,位于6.1.8 公共建筑中两个安全出口之间
可设置一个门,门地净宽不应小于0.90m.公共建筑中位
于走道尽端地房间,当其建筑面 2时,可设置一个门,积
不超过75m门地净宽不应小于1.40m.
高规
6.1.5 高层建筑地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地距离不应小于
5.00m.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表6.1.5地规定.
高层建筑 房间门或住宅户门至最近地外部出口或楼梯间地最大距离(m)
两个安全出口之间地房间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地 房
间
医院 病房部分 24 12
其他部分 30 15
旅馆.展览馆.教学楼 30 15
其它 40 20
高规
6.1.6 跃廊式住宅地安全疏散距离,应从户门算起,小楼梯地一段距离按其1.50
倍水平投影计算.
汽车库修车库规
6.0.5 汽车库室内最远工作地点至楼梯间地距离不应超过45m,当
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距离不应超过60m.单层或设在建筑物首层
地汽车库,室内最远 工作地点至室外出口地距离不应超过6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