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化工行业整治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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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经信医化〔2011〕759号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的管理规范指导意见

浙经信医化〔2011〕759号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的管理规范指导意见

关于印发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指导意见的通知发布机构:省经信委文号:浙经信医化〔2011〕759号印发时间:2011-12-28 索引号:ZJJX-02-04-201202-00013主题词:相关附件:关于印发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指导意见的通知关键字:—1 —浙经信医化〔2011〕759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县(市)经信委(经信局、经贸局)、环保局、安监局:为指导和规范我省化工企业布点、建设和生产行为,提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和清洁生产,加快我省化工行业的转型升级和整体素质的提升,省经信委会同省环保厅、省安监局组织制定了《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市、县(市)经信委(经信局、经贸局)、环保局、安监局指导和督促企业认真对照检查,抓好落实。

附件:《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指导意见》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安全生产监管局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2 —附件: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化工行业的生产管理,进一步提升行业技术装备和淘汰落后设施,加快化工行业转型升级,促进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制订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浙江省内从事化工建设、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研究、设计等活动的企业和单位,适用本指导意见。

第三条全省从事上述活动的企业和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及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等有关规定,并认真落实本指导意见。

第二章选址和总图布置第四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应当在依法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的集聚区或园区内进行建设。

园区和集聚区外的企业要逐步向园区和集聚区搬迁集聚。

第五条园区内的化工企业布点应充分考虑周边居住区等敏感点及相邻周边企业所使用物料的特性、生产工艺特点和风向频率等因素,企业与敏感点之间应设置必要的缓冲带,性质相同或相近、或产品与设施有协作关系的企业宜相邻建设。

ABC化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ABC化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ABC化工有限公司文件ABC安字[2020]001号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省、市、县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到2022年底前,“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公司主要负责人、各生产主要岗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确保我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维护全公司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新产品开发高风险化工项目评价制度。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开发或引进新开发化工产品。

结合我公司特色化工等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结合国家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0年12月31日前,制定完善公司危险化学品开发或引进“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开发要严格控制,严禁开发已淘汰的落后产能;支持各技术、生产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嘉兴市工业企业重点环保设施运行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嘉兴市工业企业重点环保设施运行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嘉兴市工业企业重点环保设施运行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一、背景嘉兴市是浙江省的一个重要城市,拥有众多工业企业。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嘉兴市政府决定实施工业企业重点环保设施运行安全专项整治。

该计划旨在确保工业企业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并提高其安全性。

二、目标该计划的主要目标是:1. 提高工业企业环保设施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2. 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 加强对工业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三、实施步骤1. 制定整治方案嘉兴市政府将成立一个专门的小组来制定整治方案。

该小组将包括政府官员、专家学者以及相关企业代表。

他们将会考虑以下因素:- 工业企业的规模和类型- 环保设施现状- 环保设施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污染物排放量2. 安排检查计划制定完整治方案后,政府将会安排检查计划。

检查将由专业的环保检查员进行。

他们将会对工业企业的环保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包括但不限于:- 检查环保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检查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标准- 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3. 实施整治方案根据检查结果,政府将会实施整治方案。

这可能包括:- 修复或更换损坏的环保设施- 对企业进行罚款或停产处理- 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4. 监督和评估政府将会加强对工业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的监督和评估。

政府将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以确保其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

四、预期效果通过该计划,嘉兴市政府预计将实现以下效果:1. 提高工业企业环保设施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2. 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 加强对工业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五、总结嘉兴市政府在实施工业企业重点环保设施运行安全专项整治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提高工业企业的环保设施运行效率和安全性,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并加强对工业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政府将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以确保其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

浙江省化工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指南

浙江省化工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指南

浙江省化工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指南浙江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9月目录前言 (1)1 总则 (2)1.1 适用范围 (2)1.2 术语和定义 (2)1.2.1石油化工 (2)1.2.2石油炼制工业 (2)1.2.3石油化学工业 (2)1.2.4制药工业 (2)1.2.5发酵类制药 (2)1.2.6 制剂类制药 (3)1.3行业相关政策 (3)1.3.1行业政策、文件、规范 (3)1.3.2产业布局 (4)1.3.3产业政策 (5)1.4行业相关标准 (7)1.4.1 清洁生产标准 (7)1.4.2 排放标准 (8)2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生 (9)2.1 石油炼制 (9)2.1.1石油炼制生产工艺 (9)2.2 化学工业 (12)2.2.1 化学工业生产工艺 (12)2.2.2 化学工业产污情况 (13)2.3 发酵类制药 (16)2.3.1 发酵类制药生产工艺 (16)2.3.2 发酵类制药产污情况 (16)2.4 制剂类制药 (19)2.4.1 制剂类制药生产工艺 (19)2.4.2 制剂类制药产污情况 (19)3清洁生产技术 (22)3.1清洁原辅材料 (22)3.2输料输送 (22)3.3物料分离 (24)3.3.1液膜分离技术 (25)3.3.2双水相萃取技术 (25)3.3.3酶促、无溶剂技术 (25)3.3.4无机陶瓷组合膜分离技术 (25)3.3.5纳滤分离浓缩技术 (26)3.3.6移动式连续离子交换技术 (26)3.3.7高效动态轴向压缩工业色谱技术 (26)3.4设备清洗 (26)3.4.2灌装瓶子清洗技术 (27)3.4.3三合一无菌制剂生产技术 (28)3.4.4避免清洗措施 (28)3.5溶剂回收 (28)3.5.1冷凝技术 (29)3.5.2膜分离技术 (29)3. 6物料储存 (29)3.6.1固定顶储罐 (30)3.6.2浮顶储罐 (30)3.6.3球形储罐 (30)3.6.4其它技术 (30)4污染防治技术 (32)4.1 水污染治理技术 (32)4.1.1 废水收集总体要求 (32)4.1.2 废水预处理技术 (33)4.1.3 生化处理技术 (49)4.1.4 深度处理技术 (59)4.2 大气污染治理技术 (63)4.2.1 废气收集及总体要求 (63)4.2.2 无机废气处理技术 (64)4.2.3 有机废气处理技术 (65)4.2.4 恶臭及沼气气体处理技术 (72)4.2.5 含尘废气处理技术 (81)4.3固体废物防治技术 (83)4.3.1危废处置技术 (83)4.3.2污泥处置技术 (83)4.3.3废溶剂处置技术 (84)4.4噪声污染防治技术 (85)4.5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组合方案 (85)5内部环境管理 (90)5.1环保组织体系 (90)5.2生产现场管理 (90)5.3污染物监测 (90)5.4环保台账 (90)5.5环境应急管理 (91)6环境监管 (93)7指南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94)7.1工艺过程注意事项 (94)7.1.1生产过程 (94)7.1.2物料储存 (94)7.2污染防治注意事项 (95)7.2.1废水污染防治 (95)7.2.2废气污染防治 (96)7.2.3固废污染防治 (97)前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浙江省化工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方案》,防治环境污染,完善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污染防治技术工作体系,特制定本指南。

石油化工行业生产效率提升方案

石油化工行业生产效率提升方案

石油化工行业生产效率提升方案第1章引言 (4)1.1 背景与意义 (4)1.2 研究目的与内容 (4)第2章行业现状分析 (4)2.1 石油化工行业概况 (4)2.2 生产效率现状及问题 (4)2.3 生产效率提升的必要性 (5)第3章生产流程优化 (5)3.1 生产流程概述 (5)3.2 现有流程问题分析 (5)3.2.1 原料预处理环节 (5)3.2.2 化学反应环节 (6)3.2.3 产品分离提纯环节 (6)3.2.4 产品精制和副产品处理环节 (6)3.3 优化方案设计与实施 (6)3.3.1 原料预处理环节优化 (6)3.3.2 化学反应环节优化 (6)3.3.3 产品分离提纯环节优化 (6)3.3.4 产品精制和副产品处理环节优化 (6)第四章设备管理与维护 (7)4.1 设备管理现状分析 (7)4.1.1 设备运行效率评估 (7)4.1.2 设备维护水平分析 (7)4.2 设备维护策略制定 (7)4.2.1 预防性维护策略 (7)4.2.2 预测性维护策略 (7)4.2.3 应急维修策略 (7)4.3 设备管理优化措施 (7)4.3.1 完善设备管理体系 (7)4.3.2 提高设备维护人员素质 (7)4.3.3 优化设备维护流程 (8)4.3.4 强化设备备品备件管理 (8)4.3.5 推广先进设备维护技术 (8)4.3.6 加强设备运行监测 (8)4.3.7 建立设备维护档案 (8)第5章自动化与信息化技术 (8)5.1 自动化技术概述 (8)5.1.1 自动化技术原理 (8)5.1.2 自动化技术分类 (8)5.1.3 自动化技术在石油化工行业中的应用 (9)5.2 信息化技术概述 (9)5.2.2 信息化技术分类 (9)5.2.3 信息化技术在石油化工行业中的应用 (10)5.3 自动化与信息化在生产中的应用 (10)第6章人力资源管理优化 (10)6.1 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分析 (10)6.1.1 人才结构不合理 (10)6.1.2 培训机制不完善 (11)6.1.3 绩效考核体系不科学 (11)6.2 人才选拔与培训 (11)6.2.1 优化人才选拔机制 (11)6.2.2 完善培训体系 (11)6.2.3 强化校企合作 (11)6.3 激励机制与绩效管理 (11)6.3.1 建立多元化的激励机制 (11)6.3.2 完善绩效考核体系 (11)6.3.3 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 (11)第7章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 (12)7.1 质量控制策略 (12)7.1.1 质量控制原则 (12)7.1.2 质量控制流程 (12)7.1.3 质量控制方法 (12)7.1.4 检验与测试 (12)7.2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2)7.2.1 安全生产方针 (12)7.2.2 安全生产责任制 (12)7.2.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7.2.4 安全生产标准化 (12)7.3 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 (13)7.3.1 风险评估 (13)7.3.2 应急预案 (13)7.3.3 应急演练 (13)7.3.4 应急设施与装备 (13)第8章能源管理与节能 (13)8.1 能源消耗现状分析 (13)8.1.1 能源消耗结构 (13)8.1.2 能源消耗特点 (13)8.2 节能技术与措施 (14)8.2.1 工艺优化 (14)8.2.2 设备更新 (14)8.2.3 能源回收 (14)8.3 能源管理体系构建 (14)8.3.1 组织架构 (14)8.3.2 管理制度 (14)第9章环保与绿色生产 (14)9.1 环保政策与法规 (14)9.1.1 环境保护法 (15)9.1.2 大气污染防治法 (15)9.1.3 水污染防治法 (15)9.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15)9.1.5 噪声污染防治法 (15)9.1.6 环境影响评价法 (15)9.1.7 排污许可制度 (15)9.2 污染防治与治理 (15)9.2.1 废气处理技术 (15)9.2.2 废水处理技术 (15)9.2.3 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 (15)9.2.4 噪声治理技术 (15)9.2.5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与维护 (15)9.2.6 清洁生产审核 (15)9.3 绿色生产理念与实践 (15)9.3.1 绿色设计 (15)9.3.2 绿色采购 (15)9.3.3 绿色生产过程 (15)9.3.4 资源综合利用 (15)9.3.5 产品生命周期评价 (15)9.3.6 环保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 (16)9.3.7 环保教育与培训 (16)第10章实施效果评估与持续改进 (16)10.1 效果评估方法 (16)10.1.1 数据收集与分析 (16)10.1.2 现场观察与访谈 (16)10.1.3 前后对比评估 (16)10.2 评估指标体系 (16)10.2.1 产量指标 (16)10.2.2 资源消耗指标 (16)10.2.3 设备运行效率指标 (16)10.2.4 人员绩效指标 (16)10.3 持续改进策略与措施 (16)10.3.1 问题诊断与分析 (16)10.3.2 优化生产流程 (16)10.3.3 技术创新与引进 (17)10.3.4 员工培训与激励 (17)10.3.5 监测与反馈机制 (17)第1章引言1.1 背景与意义石油化工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其发展水平直接影响到国家经济的稳定与增长。

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方案》,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非法违法生产、储存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及使用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化工、小作坊、黑窝点(以下统称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和安全第一方针,结合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排查、严厉打击、系统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

通过专项整治,查清当前非法违法“小化工”底数,分门别类建立清单台账,坚持标本兼治,及时彻底消除隐患;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动监管机制,有效防止非法违法“小化工”死灰复燃,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化工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任务(一)全面摸排各类“小化工”。

严格落实地方各级政府的属地责任和乡镇(街道)、村庄(社区)的排查责任,市级政府指导县级政府组织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及乡镇(街道)、村庄(社区)做好“小化工”的排查工作。

1.全面排查。

县级政府组织乡镇(街道)、村庄(社区)采取逐村、逐社区、逐户、逐企方式对本辖区“小化工”进行“过筛子”全面排查,并建立《“小化工”企业排查清单台账》(见附件1),重点排查以下场所和企业:一是闲置、废弃、关停企业的厂房(仓库)以及废弃养殖场、闲置民房、偏僻地点等场所部位是否建有化工装置;二是冠名“生物”、“新材料”、“化工”、“化学”、“涂料”、“化肥”、“医药”等企业;三是运输车辆经常出入的场所;四是动力电或用电量突增的小企业;五是现有化工企业是否存在出租厂房和设备情况。

2.排查非法违法企业。

根据乡(镇)、村庄(社区)排查情况,各地政府组织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组成联合排查组,对照《“小化工”企业排查清单台账》,采取全面排查、明查暗访、突击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彻底排查本辖区内是否存在现有化工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非化工企业未经许可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是否存在以挂靠、租赁或“厂中厂”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确保摸清情况、查清底数,并建立《非法违法“小化工”清单台账》(见附件2)和《依法设立“小化工”清单台账》(见附件3)。

四大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四大行业专项整治方案一、整治目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四大行业(矿产资源开采、化工行业、建筑行业和畜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然而,随之而来的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问题也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制约国家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瓶颈。

因此,进一步加强四大行业的环境保护,实现“绿色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头等大事。

为了促进四大行业健康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减少资源浪费,污染排放,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和水平,国务院督查局决定开展四大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是深入分析四大行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制定科学、翔实的整治方案,强化监管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倒逼企业提高环保水平,实现绿色发展。

二、矿产资源开采行业专项整治方案(一)问题分析1. 矿石资源开采过程中,土地破坏、植被破坏、水资源短缺等问题严重。

2. 采矿企业存在违规排放污水、固体废物,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

3. 部分矿产资源开采企业存在无证无照行为,严重影响了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二)整治方案1. 制定完善的“三废”污染治理管理规范,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对违规排污行为实施严厉打击。

2. 推行矿产资源开采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对矿业企业的强大震慑力。

3. 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的土地复垦工作,对各类荒废矿山进行闭合和复垦,减少对土地资源的浪费和破坏。

4. 加强对无证无照矿产资源开采企业的查处力度,及时关停违法企业,维护资源开发利用的公平有序。

5. 完善矿产资源开采行业的环境监测体系,建立精准高效的环境监管机制,实现对环境问题的预防和治理。

三、化工行业专项整治方案(一)问题分析1. 化工行业生产过程中存在大量废水、废气排放,严重影响了周边地区的环境质量。

2. 部分化工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私自排放废水、废气,屡打阳谋,严重污染环境。

3. 化工企业产品原材料、生产工艺和产品储运过程中,存在水、土壤污染和环境安全隐患。

浙江省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

浙江省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为加强我省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以下简称重点县,名单见附件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60个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14‟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浙江省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一)因地制宜,科学谋划。

结合各重点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和化工行业的现状特点,在全面评估区域性安全风险的基础上,科学制订并实施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化工产业,有效控制区域风险总量。

(二)全面推进,突出重点。

全面推进重点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发展,重点推动化工园区(集聚区)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体系,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全面实现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

(三)政府引导,企业推动。

充分发挥政府对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作用,不断提升科学决策和安全监管能力。

充分利用政策、规划、标准等手段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主体行为,综合运用科技、教育、经济等手段,激发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发展的内生动力。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通过阶段性的攻坚工作着力整顿、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消除、治理一批重大工程设计缺陷和重大事故隐患,形成一套完善的安全治理机制和制度体系,培养一批懂政策、精业务的安全管理人才。

二、工作目标到2016年底,重点县力争全面完成区域安全风险评价,全面实施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实现产业集聚,80%以上化工企业搬迁入园,化工园区力争全面运行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体系;全面实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安全控制自动化、隐患排查信息化,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危险化学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50%以上,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

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一、总体思路优化产业布局,加强源头控制和污染治理,综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下同)污染。

坚持将VOCs污染整治与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相结合,科学制定VOCs污染重点行业分类整治方案,开发推广应用重点行业最佳可行技术(BAT)和最佳环境实践(BEP),确保VOCs高效净化,有效推进VOCs减排。

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污染整治,分阶段完成全省VOCs污染整治任务,确保有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和周边环境质量达标,大幅度减少VOCs污染引发的信访投诉。

建立健全VOCs污染监测预警与监管体系,全面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二、整治范围我省13个主要VOCs污染行业全部纳入此次整治的范围(见附件1),根据这13个主要行业VOCs污染物排放量排序,确定化工、涂装、合成革、纺织印染、橡胶塑料制品、印刷包装、化纤、木业、制鞋、生活服务业等10个行业为此次整治的重点行业;根据重点行业的区域分布,确定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台州等8个城市为此次整治的重点地区;根据VOCs污染物减排需求,确定全省“第一批” VOCs 治理项目43个。

— 1 —三、总体目标通过此次整治,全面解决我省主要行业VOCs污染控制技术与装备落后、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低下、环境管理和监测能力建设滞后、部分区域VOCs污染严重等突出问题。

到2015年,基本完成重点城市以及炼化与化工、涂装、合成革等3个重点行业的VOCs污染整治,全面完成“第一批”VOCs治理项目,全省VOCs污染防治能力明显增强,重点行业现役源VOCs排放总量在2010年国家规划基数52.7万吨的基础上下降18%。

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省13个主要行业的VOCs污染整治,基本建成VOCs监测、监控、预警和应急体系,VOCs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运行,VOCs排放总量进一步下降,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具体分3个阶段实施,各阶段目标如下:第一阶段:2013年为启动阶段。

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指导意见

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化工行业的生产管理,进一步提升行业技术装备和淘汰落后设施,加快化工行业转型升级,促进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制订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浙江省内从事化工建设、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研究、设计等活动的企业和单位,适用本指导意见。

第三条全省从事上述活动的企业和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及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等有关规定,并认真落实本指导意见。

第二章选址和总图布置第四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应当在依法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的集聚区或园区内进行建设。

园区和集聚区外的企业要逐步向园区和集聚区搬迁集聚。

第五条园区内的化工企业布点应充分考虑周边居住区等敏感点及相邻周边企业所使用物料的特性、生产工艺特点和风向频率等因素,企业与敏感点之间应设臵必要的缓冲带,性质相同或相近、或产品与设施有协作关系的企业宜相邻建设。

第六条化工企业的总图布臵应充分利用厂房、装臵、管廊(架)等空间,节约占地、减少能耗。

结合项目周边敏感点情况,将重点污染源远离敏感点布臵,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第七条化工企业内的设施、设备布臵应按照生产流程顺序,同类设备适当集中;产生腐蚀性、粉尘、尾气、有毒和易凝介质的设备应按流程顺序紧凑布臵,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易结焦、堵塞,因温降、压降等因素可引发副反应的相关设备,应靠近布臵;对有高差要求的设备应保持合理的高差。

第八条除个别用于值班的倒班宿舍外,新建化工企业不宜在厂区内设臵员工宿舍等与生产保障无直接相关的生活辅助设施。

第九条园区或企业的事故应急池,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根据发生事故的设备容量、事故时的消防用水量及可能进入应急事故水池的降水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三章储运第十条化学品的储存场所应严格遵守《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及执行制度的监督机制,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盗、防破坏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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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化工行业整治提升方案
附件4
浙江省化工行业整治提升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基本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的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设备,全省化工行业存在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精细化工等领域“低、小、散”问题明显、部分地区恶臭污染严重、环境安全隐患大等突出问题基本得以解决,化工行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得到明显优化,行业集约化、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明显提升,主要污染物负荷有效降低,主要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进,化工产品的单位能耗明显降低,化工行业呈现健康、规范和可持续发展态势。

具体目标:
(一)底前,各县(市、区)完成化工企业基本情况排查,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意见》和本方案,制定当地具体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应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原则,对所有企业进行梳理,逐家明确淘汰关闭、搬迁入园、整治提升等整治要求和整治进度,各项任务要落实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

(二)到9底前,列入淘汰关停范围的企业、生产线全部淘
汰关停到位;对其它所有不符合整治标准的企业全面实施限期整改。

(三)底前,所有拟原地保留的企业完成整治并经过验收。

(四)底前,列入搬迁的企业基本实现搬迁入园(工业集聚区)整合发展。

(五)6月底前,宁波临港石化产业区域(镇海、北仑、大榭)、德清钟管工业功能区、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浙东南化学原料药基地(包括临海川南区块、椒江外沙岩头区块和黄岩江口区块)作为全省化工行业整治示范区,率先经过整治验收。

(六)底前,现有化工企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在基础上下降30%以上,单位产品能耗明显下降,有化工企业的县(市、区)全部经过整体验收。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产业布局。

1.严格项目准入。

原则上不再在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以外新上化学合成类的传统化工项目。

新建(含搬迁)化工项目原则上进入已经依法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改扩建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功能区划。

新、改、扩建项目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内同行先进水平,需新增COD 排放总量的替代比不低于1:1.2,需新增氨氮排放总量的替代比不
低于1:1.5,其中染料、颜料和农药原药(含中间体)生产企业原则上应自身平衡或同行业替代总量指标。

新建化学合成类化工企业投资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不得分期投入,新领域精细化学品和生物医药等研发型、创新型企业除外),且需经过环保、安全和能耗等评估。

环境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或长期运行不正常的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不得审批新、改、扩建化工项目。

2.加快整合发展。

园区外除保留少数经环保、经贸、安监等部门认定的标杆式企业外,原则上所有化工企业都要搬迁入园整合发展。

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以外现有化工生产企业,在符合产业政策和不突破能耗、排污总量的前提下,允许进行调整生产品种、改进生产工艺、改进安全条件、治理事故隐患和提高环保水平的相关技术改造,但除少数标杆式企业外原则上不得进行生产规模的扩能改造,且建设该类技术改造项目时必须按照审批权限审批。

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必须符合各类规划要求并经当地政府批准或认定,必须依法完成规划环评,落实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布局要求,统筹考虑集中供热、集中处理污水、集中处理危险废物、建设物料输送主管廊等环境基础设施。

3.加快转型升级。

坚持“大型化、生态化、一体化、基地化”的临港石化发展方向,合理布局,推进炼化一体化项目,适度发展烯烃原料轻质化、多元化,择优发展高档合成树脂、合成橡
胶、聚酯、聚氨酯、特种纤维、聚碳酸酯、有机化工原料等产业链;支持发展高端专用精细化学品,优化传统精细化工产业结构,全面提升精细化工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加快发展工程塑料、特种橡胶和功能性聚合物膜材料等高分子材料,打造高端氟化工和有机硅新材料特色产业优势;根据下游相关产业发展需要,优化基础化工产业结构,全面增强产业国际竞争力。

在“减量置换”的原则下,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整合不规范企业,采取以优汰劣、上大压小、兼并重组等方式,支持在园区内建设一批规模大、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建设项目,促进当地化工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二)加快淘汰落后。

1.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装备。

对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本)》(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 本)》(工产业〔〕第122号)、《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本)》(浙淘汰办〔〕2号)等相关产业政策中明令禁止的,重污染、高能耗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坚决予以淘汰。

淘汰10万吨/年以下的硫铁矿制酸、钠法百草枯生产工艺、50万条/年及以下的斜交轮胎等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淘汰含双对氯苯基三氯乙烷、三丁基锡、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全氟辛烷磺酸、红丹等有害物质的涂料、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等高毒农药、瘦肉精、软边结构自行车胎等落后产品,淘汰水冲泵(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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