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例解读家族信托的运作流程及功效与家族信托运作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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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菲勒家族信托案例分析

洛克菲勒家族信托案例分析

洛克菲勒家族信托案例分析
洛克菲勒家族是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家族之一,拥有巨额财富
和权力。

他们通过建立信托基金控制着全球范围内的金融、石油和
化工行业。

该家族最著名的信托基金是洛克菲勒基金会,该基金会成立于1913年,旨在促进公共利益和解决全球问题。

基金会拥有庞大的资
产和雇员,并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慈善捐赠、教育和科学研究等活动。

在20世纪初,洛克菲勒家族成员最初建立信托基金的主要目的
是控制自己的财产,确保家族财富长期稳定并传承给子孙后代。


种信托结构具有许多优势,包括最大化资产保护、避免遗产税,确
保家族成员之间的和睦关系等。

然而,在一些情况下,信托基金也可能产生一些问题。

例如,
家族成员之间可能会出现争端,信托基金可能受到政治干预或慈善
活动中的负面报道等。

总之,洛克菲勒家族信托案例提供了一个有益的范例,说明了
信托基金的优势和局限性。

在建立信托基金时,需要考虑到家族成
员的需求、基金的目标以及可能的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确保
其可持续性和成功性。

传承--家族信托经典案例及分析汇总

传承--家族信托经典案例及分析汇总

传承--家族信托经典案例及分析汇总家族信托是一种通过设立信托来保护和管理家族财富的方法。

它通过将家族财富置于信托的管辖之下,由信托管理人负责管理和分配财富,以实现家族持久的财富传承和稳定的家族治理。

在全球范围内,家族信托认为是最受欢迎的财富管理方法之一、本文将介绍几个家族信托经典案例,并分析其特点和成功之处。

1.罗斯柴尔德家族信托罗斯柴尔德家族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家族之一,他们起初是以贸易为生,后来逐渐积累了大量的财富。

这个家族非常早就意识到财富的保护和传承的重要性,并通过设立家族信托来实现这一目标。

罗斯柴尔德家族信托的特点是由家族成员共同担任信托的受益人,所有决策都需要家族成员的共识,并设立了严格的治理结构来确保财富的持久传承。

2.沃尔顿家族信托沃尔顿家族是美国最富有的家族之一,他们建立了沃尔玛超市帝国。

沃尔顿家族信托的特点是积极的慈善投资。

他们将家族信托用于支持慈善事业,并通过定期的慈善捐赠来回馈社会。

这种做法不仅提高了家族的社会声誉,还通过消除慈善税的方式有效地管理和减少了家族的税负。

3.萨克斯家族信托萨克斯家族是美国著名的音乐家族,他们通过家族信托实现了家族音乐事业的延续。

家族成员通过信托拥有了音乐版权和相关的知识产权,并设立了基金来支持年轻艺术家的培养和音乐教育。

通过家族信托的管理,萨克斯家族实现了音乐事业的传承和发展,并成为了国际上享有盛誉的音乐家族。

这些家族信托案例的成功之处在于它们认识到财富管理不仅仅是财产的传承,更是涉及家族价值观和长远目标的传承。

它们在设立家族信托时明确了家族财富的目标和用途,并制定了相应的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来确保家族成员的利益。

此外,对于这些家族而言,社会责任和慈善投资也是他们信托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回馈社会来提高家族的社会形象和声誉。

总之,家族信托是一种保护和传承家族财富的重要工具。

在设立家族信托时,家族成员需要明确家族财富的目标和用途,并制定相应的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来确保家族财富的持久传承。

家族信托的法律案例(3篇)

家族信托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王氏家族是我国一个历史悠久、资产丰厚的家族。

为了确保家族财富的传承和家族成员的生活品质,王氏家族于2005年设立了一项家族信托。

信托合同约定,王氏家族的财产将被委托给信托公司进行管理,信托期限为50年。

信托受益人为王氏家族的直系后代,包括王氏家族的子女及其后代。

信托合同中还规定,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分配应遵循家族成员的共同意愿,并在必要时由家族委员会决定。

然而,随着家族成员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王氏家族信托的管理和分配问题引发了激烈的纠纷。

2015年,王氏家族的第三代成员之一王明(化名)因与家族委员会的意见不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家族信托,并要求分配信托财产。

王明认为,家族信托的管理和分配违背了家族成员的共同意愿,损害了他的合法权益。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家族信托的有效性:王明是否可以解除家族信托?2. 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分配是否符合家族成员的共同意愿?3. 家族委员会的决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三、法院判决经过审理,法院作出了如下判决:1. 家族信托有效:法院认为,王氏家族信托符合我国《信托法》的规定,信托合同合法有效,王明无权单方面解除家族信托。

2. 信托财产管理和分配:法院认为,家族信托的管理和分配应遵循家族成员的共同意愿,但在实际操作中,家族委员会的决定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本案中,家族委员会的决定并未违反法律规定,且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家族成员的共同意愿。

3. 家族委员会的决定效力:法院认为,家族委员会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但在决定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家族成员的意见,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家族信托的法律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以下是对本案的分析:1. 家族信托的有效性:家族信托作为一种财产管理工具,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

本案中,王氏家族信托符合我国《信托法》的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王明无权单方面解除家族信托。

2. 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分配:家族信托的管理和分配应遵循家族成员的共同意愿。

家族信托的法律案例(3篇)

家族信托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张氏家族是我国北方一个历史悠久、家资雄厚的家族。

张氏家族自清朝末年起便涉足商业,历经数代传承,家族企业规模不断扩大。

为了家族的长远发展,张氏家族决定设立家族信托,将家族财产委托给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和分配。

2010年,张氏家族经过多次讨论,最终决定设立张氏家族信托。

信托财产主要包括家族企业股份、房地产、金融资产等,总价值约10亿元人民币。

信托设立时,张氏家族聘请了国内知名信托公司——华信信托作为受托人,并聘请了专业律师团队协助制定信托文件。

然而,在信托设立后的第三年,家族内部出现了分歧。

张氏家族的长子张明(以下简称“张明”)认为,信托设立时并未充分保障自己的利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张氏家族信托。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张氏家族信托的设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2. 张氏家族信托的受益人分配是否符合公平原则?3. 张明是否有权撤销张氏家族信托?三、法院判决1. 张氏家族信托的设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氏家族信托的设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相关规定。

信托文件明确约定了信托目的、信托财产、受托人、受益人等事项,且信托设立过程中,张氏家族成员均参与了讨论,体现了家族成员的共同意愿。

2. 张氏家族信托的受益人分配是否符合公平原则?法院认为,张氏家族信托的受益人分配基本符合公平原则。

信托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受益人的资格、受益份额等事项,且在分配过程中,受托人充分考虑了家族成员的实际需求和贡献。

3. 张明是否有权撤销张氏家族信托?法院认为,张明无权撤销张氏家族信托。

首先,张氏家族信托的设立程序合法,符合法律规定;其次,信托文件中并未违反法律规定,且受益人分配基本公平;最后,张明作为受益人之一,无权单独撤销信托。

四、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家族信托纠纷案件,涉及家族财产管理、信托设立、受益人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

以下是本案的几个分析要点:1. 家族信托的设立应符合法律规定家族信托的设立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托设立程序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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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例解读家族信托的运作流程及功效与家族信托运作案例分析

实例解读家族信托的运作流程及功效 家族信托从海外引进至今,一直都是富豪们青睐的一种财富管理模式。尤其是对于那些子女不愿继承家业的富豪来说,家族信托可以有效地帮助他们将家产管理起来,下面来看看家族信托的具体运作流程和功效吧! 并非“高不可攀”,家族信托为富一代财富传承之首选。 家族信托——当下最受富一代们青睐的财富管理方法,随着中国财富的迅速积累,市场对资产的传承与保全突显的尤为迫切。据胡润百富2014财富报告称,中国富豪人数持续增长,中国千万富豪人群数量已达109万人。 其中,亿万富豪人数已达6.7万人。胡润预测,三年后中国的亿万富豪将增加至7.3万个,拥有超过千万元资产的富豪也可达121万人。而拥有这大部分财富的大多是50-60年代跟随中国发展起家的企业主、炒房炒股者、企业高管等“富一代”。一个企业家借助家族信托传承财富的样本 客户李总是位成功的企业家,62岁,在国内拥有大型贸易公司。膝下有一儿一女,目前都在世界500强海外公司任职,也没有意愿回国接班。由于非常繁忙,至今还需上班,虽有职业经理人在帮忙运作公司,但由于年龄、身体等原因,已明显感觉力不从心,担心突发情况造成企业和财富无法延续,以及财富无法得到合理分配,因此考虑家族企业和财富的保全和传承已非常迫切。 李总目前的投资主要以各类金融机构的推荐产品为主,目前这些投资由于繁忙没有太多时间和精力管理这些投资,全靠各金融机构的提醒服务,所以李总也非常希望有专业的家族财富管理机构来统一管理。 李总最初接触家族信托源于娱乐圈的朋友,家族信托在娱乐圈一直受追捧,例如梅艳芳生前成立近亿元的家族信托基金,保障母亲的生活;王菲为女儿成立家族信托基金;邵逸夫借慈善信托基金管理遗产等等。而李总了解到他们成立海外家族信托起步额为1亿,由于资产的流动,不希望将如此大额的资金一次性投入信托基金,因此一直搁浅。 家族信托:1000万起步的财富管理 根据李总的情况,向他推荐了由百年家族信托公司提供的千万级富豪配置的海外家族信托解决方案,李总发现非常符合自己的需求,可以有效解决资产保全与传承等问题,于是决定成立家族信托基金,起步认购资金1000万人民币,后续根据自身情况,再逐步追加,直至全部资产进行家族信托基金,万一遇到不测,全部资产直接由家族信托基金接管。 家族信托的保全与传承功能可以有效的解决“富不过三代”的魔咒,今日财富可以惠及后代,保障后代们的生活无忧。 李总像所有担心信息安全的客户一样,对家族信托的成立及运作的保密十分重视,家族信托的运作完全独立,资产的投资及分配均由信托管理人执行,有严格的保密政策保障。每个受益人也只知道自己受益的那部份,对其他的财产分配均不知情,更不信托的运作情况。 家族信托还有最重要的功能就是投资,家族信托作为高净值客户资产配置中的重要一部分,信托基金成立以后如何使资产保值与增值是委托人要考虑的,因此家族信托成立以后为信托账户与投资账户并存,相辅相成。 家族信托基金的资产投资为专业的团队进行服务,根据家族的风险承受能力及投资偏好进行投资。根据风险等级,提供投资组合供选择,投资组合有:进取型、增长型、稳定型。 李总成立的家族信托基金的投资策略建议为两大部分: 1、主轴部分占65%,即中长线投资,一般期限为3-5年为周期;主要持有新兴市场股票,遴选环球优质股票基金,债券基金,商品基金,房地产基金,保险基金等进行投资。 2、机动部分占35%,即短线投资,一般期限为6-18个月为周期;跟随经济环境和金融市场变化去选取短线的投资机会,短期货币基金、债券基金、指数基金、环球股票等。 综上所述,家族信托基金很有效的解决了李总的资产保全与传承,以及保密问题,由经验丰富的国际一流信托公司进行管家式的服务,免除富一代们的后顾之忧。 家族信托对于财产管理上的功效,是不少理财产品无法取代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多个行业的名人们纷纷选择家族信托来管理自己的财富。当然,家族信托在我国运行的时间还是有点短,因此,还有不少地方需要得到更加细致的完善。 家族信托运作案例分析 一.国内家族信托案例分析 1.平安信托:平安财富·鸿承世家系列单一万全资金信托 (1)产品为单一资金信托 2013年年初,平安信托发行内地第一只家族信托——平安财富·鸿承世家系列单一万全资金信托。此信托产品募集规模为5000万元,合同期为50年,客户是一位年过40岁的企业家。根据约定,信托委托人与平安信托共同管理这笔资产。委托人可通过指定继承人为受益人的方式来实现财产继承。保护家族财富传承是“鸿承世家”系列产品的功能之一,该系列产品在设计之初并非专门针对家族信托领域。 (2)定制式、可撤销信托,委托人受托人共同管理信托财产 在单一产品的设计时,可以根据委托人的意愿和特殊情况定制产品。同时,在产品存续期间,还可以根据委托人的实际情况和风险偏好来调整资产配置方式和运作策略。在受益人设置及信托财产的分配上,此类信托可设置其他受益人,可中途变更,也可限制受益人权利。信托委托人与平安信托共同管理信托资产。 (3)利益分配多样化,产品运作信息向委托人公开 在信托利益分配上可选择一次性分配、定期定量(比例)分配、不定期不定量分配、临时分配、附带条件分配等不同的形式。家族信托不仅可以保障富二代、富三代的基本生活,还可“附带条件分配”以有效约束信托受益人,避免家族因继承、分割问题起纷争。同时,也通过遗产的整体运作把家族利益统一起来,继承人可以参与或监督信托管理,但谁也不能从其他继承人手里谋取不正当利益。信托会定期或不定期将信托财产运作情况以正式报告或邮件等方式与委托人/受益人沟通。信托公司做重大决策前,也会充分征询委托人意见,使委托人对运作信息有充分了解。如果委托人不在世了,则根据相关协议条款或法律执行信托。 (4)信托资金组合运用,预计年化收益为固定+浮动 “万全资金信托”的模型此前主要针对高端法人客户销售,如全国五百强企业、事业单位、各类基金会等。其资金主要投向物业、基建、证券和加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预计年收益在4%-4.5%之间。固定管理费年费率为信托资金的1%,年信托收益率高于4.5%以上的部分,收取50%作为浮动管理费。 2.招商银行家族信托基金 (1)委托人为超高净值客户,不可撤销跨代信托 招行的家族信托基金主要针对家庭总资产5亿元以上的客户设计,其资产门槛为5000万元,期限为30-50年(跨代),为不可撤销的信托。招行私人银行2013年5月正式签约首单财富传承家族信托。第一个设立家族信托的客户杨先生年近60岁,在境内拥有多处自住和商用物业、股权及金融资产,两个儿子已成年,女儿年仅8岁。 (2)受益人为子女,信托收益分配两种形式 受益人为三个子女,此家族信托基金的所得受益分为一定比例的定期与最终分配两种形式,设立的信托主要为现金资产,借此信托基金形式妥善安排传承其财富。杨先生此次设立的家族信托,其子女便可定期领取薪金,信托期限设50年。遇到婚嫁、买房买车、创业、医疗等大事,也都可以从信托基金中拿钱买单。 (3)银行主导,信托公司参与且发挥主动作用 整个家族信托由招商银行主导,招商银行在其中承担财务顾问与托管角色。但与银信合作相比,信托公司的作用更大,信托公司要与委托人签订协议,会参与信托的设计,承担一些责任。 (4)银行与信托共同受益,收取年费及超额管理费 年费按托管资产的一定比例收取,比例取决于信托的复杂程度,以及委托人生前还是过世。委托人生前多少会参与信托管理,收费比例低一些;过世后,完全由银行管理,责任更大,收费会更高。超额管理费则按照行规,超出委托人预期收益部分,招行按20%的比例提取。此外,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也按一定比例收取费用。招商银行将行内资产装入信托资产包,在客户端可以收取投资顾问费,在信托端可以收取项目咨询费,在代销费以外新增收入来源。 (5)税务策划,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收费相对较低 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境内资产是无法控制境外资产的。同样的,设立信托也无法解决境外资产的分配与隔离问题。目前处理的方式就是设立境外信托。由于家族信托的这些客户属于超高端,此类客户的资产大多全球布局,因而设立家族信托需要非常专业的税务筹划、法律咨询,其中税务筹划包括运用信托、离岸公司等工具进行的家族跨境投资税务规划、大股东企业上市税务规划、移民和财富传承的税务规划;法律咨询包括家庭关系中的婚姻资产保全、家族基金设立、境外资产保全等。家族信托中,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合作机构的收费以按服务次数为准,总体收费很低。招商银行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机制是,以按税务筹划前后所节省出来的资金为基础,按一定比例提成。法律咨询的收费则相对较低。 二、国内家族信托现阶段的发展障碍 1、法律制度障碍 我国《信托法》并未明确家族信托这一信托类型,但家族信托的交易结构并未违反《信托法》的相关规定,家族信托在国内开展并无法律法规的禁止。但是,这不代表家族信托在国内开展没有障碍。 (1)信托财产的登记 我国《信托法》并没有明确具体什么情形为“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由谁办理,如何办理等问题。作为一种立法活动安排,这些配套制度应当以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形式予以规定,使信托登记活动具有可操作性。由于缺乏配套制度,实践中人们就不知所措,或者对信托财产的登记有各种不同的理解,造成了很多混乱。在家族信托业务中,以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财产设立信托将面临无法办理移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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