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财政局入围会计师事务所名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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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

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

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发改委、财政局:为规范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96号)要求,我们制定了《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2013年8月13日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质量,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SPAN〉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9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审计服务和其他服务,均应当按本办法收取服务费。

第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异地提供服务,可以执行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所在地或者异地的收费规定,具体由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异地设立的分所,应当执行分所所在地的收费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接受委托,赴境外或港、澳、台地区提供服务的收费,通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的方式协商确定。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下列审计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一)审查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服务,出具有关报告;(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主要包括:经济责任审计,改制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核,涉及经济案件审计,绩效审计评价等专项审计和鉴证业务。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的通知-财监[2006]11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的通知-财监[2006]11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的通知(财监〔2006〕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了规范和指导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工作规程》。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指导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财政部门包括财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以下称省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称专员办)。

第三条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可直接组织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检查,也可将检查事项委托其派出机构或下级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并对其检查行为负责。

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依法行使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处理处罚权。

第四条财政部门应本着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的目的,依法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应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以及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

专员办、省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协作、互相配合,实现监管信息共享,构建畅通有效的监管机制。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协字[2000]28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协字[2000]28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协字〔2000〕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现将《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2000年3月24日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的设立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分所,是指因业务发展需要,由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在其所在市、县以外的地区发起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非独立法人的业务机构。

第三条分所以事务所名义对外执行业务,事务所对分所的业务活动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分所可以在事务所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内设立,也可以跨省级行政区设立,但不得在事务所所在市(城区)、县设立分所。

第五条事务所设立分所,须经分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机关”)批准,具体审批工作由分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

除申请设立分所外,事务所不得以其他方式设立其他形式的分支机构。

第六条跨省级行政区设立分所的事务所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事务所依法成立并执业3年以上,内部机构及管理制度健全;(二)在分所所在地有一定数量的固定客户;(三)有限责任事务所的注册资本应当在200万元以上;合伙事务所的净资产应当在100万元以上;(四)从业人员80人以上,其中包括40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60周岁以内的注册会计师不少于30名;(五)上一年度业务收入达800万元以上;(六)在以往两年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反执业准则、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

财政部关于颁发蔡丽兰等61位同志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毕业证书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颁发蔡丽兰等61位同志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毕业证书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颁发蔡丽兰等61位同志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毕业证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3.11.16•【文号】财会函[2013]41号•【施行日期】2013.11.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财政部关于颁发蔡丽兰等61位同志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毕业证书的通知(财会函[2013]41号)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后勤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切实加强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会计人才培养,我部于2005年启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

依据《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要求,蔡丽兰等61位同志顺利完成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全部培训项目,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特颁发“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证书。

希望各级会计管理部门切实加强政策引导和服务,为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履行职责搭建平台。

希望各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戒骄戒躁,立足本职岗位,切实发挥引领辐射作用,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名单财政部2013年11月16日附件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名单(按照姓氏拼音字母排序,共61人)蔡丽兰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蔡雪琳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查瑞坤外交部财务司陈鑫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陈弘达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陈轲北京工商大学陈其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陈险峰海南大学邓锡麟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董运启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谷剑锋国家税务总局韩棚格陕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何国铨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胡XXX 中国银监会黄江涛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蒋会强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县政府景彦勤广东省林业基金管理中心李萌中共中央办公厅机要局李骞北京教育学院李世哲中直管理局李树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李晓菊中国华云气象科技集团公司梁超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梁慧新华社计划财务管理局项目预算处林胜福建省财政厅刘洁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龙素英西南林业大学财务处陆友毅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马英杰上海新嘉华会计师事务所XXX军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彭斌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蒲春宇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戚铮浩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邱连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任红梅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邵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隋国军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唐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王宁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王艳艳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王振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预算财务处王重娟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吴士勇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司吴文军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鲜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严励武警部队后勤部财务部杨发勇武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杨国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杨虎国管局财务司杨雪鸫国家体育总局机关服务局杨雪茹国家统计局财务司杨英上海理工大学张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张均平湖北省财政厅张云龙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镇杨上海市闸北区财政局郑德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郑琳芳福建省财政厅郑青福建省财政厅朱昌兵江苏省工商局审计处邹峰海关总署。

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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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发改委、财政局:为规范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96号)要求,我们制定了《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2013年8月13日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质量,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SPAN>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9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审计服务和其他服务,均应当按本办法收取服务费。

第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异地提供服务,可以执行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所在地或者异地的收费规定,具体由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会计师事务所异地设立的分所,应当执行分所所在地的收费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接受委托,赴境外或港、澳、台地区提供服务的收费,通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的方式协商确定。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下列审计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一)审查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服务,出具有关报告;(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主要包括:经济责任审计,改制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核,涉及经济案件审计,绩效审计评价等专项审计和鉴证业务。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库名单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库名单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
库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12.12.12
•【字号】湘财绩[2012]27号
•【施行日期】2012.12.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预算、决算
正文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库名单
的通知
(湘财绩〔2012〕27号)
省直各部门,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委托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2〕11号),现将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库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入选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库的中介机构共54家,其中会计师事务所43家,资产评估机构11家(详细名单见附件)。

2、省直各部门需要委托中介机构独立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时,应根据湘财绩〔2012〕11号文件要求,通过政府采购从省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库中选择,也可直接选择省财政厅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的可受托独立从事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中介机构。

3、省财政厅对入库中介机构实施动态管理,进行业务和业绩跟踪。

4、各市州、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库,也可根据湘财绩〔2012〕11号文件要求,通过政府采购从省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库中选择,或直接选择省财政厅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的可受托独立从事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中介机构。

附件: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库名单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附件:。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确认事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确认事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确认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已变更),银行•【公布日期】2002.07.09•【文号】银发[2002]212号•【施行日期】2002.07.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确认事宜的通知(银发[2002]212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为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和服务作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暂行办法》(银发[2000]228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将对申请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确认。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具备《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申请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含以前年度确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将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分别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所辖范围见附件1)和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和各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后认为符合规定的,应出具证明函,连同会计师事务所报送的申请材料于7月30日前分别报送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管理司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会计师事务所报送的申请材料包括:(一)申请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报告;(二)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附件2);(三)注册会计师基本情况表(附件3);(四)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情况表(附件4);(五)经过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二、具备《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申请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含以前年度确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将申请材料(同上)一式两份,分别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和各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和各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后,将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单及有关指标汇总后,填入《申请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确认情况汇总表》(附件5),连同电子文档(Excel格式)于8月20日前报送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管理司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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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发改委、财政局:为规范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96号)要求,我们制定了《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2013年8月13日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质量,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SPAN>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9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审计服务和其他服务,均应当按本办法收取服务费。

第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异地提供服务,可以执行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所在地或者异地的收费规定,具体由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会计师事务所异地设立的分所,应当执行分所所在地的收费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接受委托,赴境外或港、澳、台地区提供服务的收费,通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的方式协商确定。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下列审计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一)审查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服务,出具有关报告;(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主要包括:经济责任审计,改制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核,涉及经济案件审计,绩效审计评价等专项审计和鉴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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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政府性审计、会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会计师事务所编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51010004四川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51010005四川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51010006四川严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1010007成都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51010008四川中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51010009四川同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1010010四川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51010011四川德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51010015四川普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1010016四川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1010018四川华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1010019四川华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1010020四川标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1010021四川建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51010023四川正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51010026四川兴良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51010027四川华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1010028四川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1010029四川衡立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1010030四川万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51010031四川建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1010032四川通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1010033四川亚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51010035四川兴诚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51010041四川同兴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1010042四川恒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51010044四川华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51010045四川朝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51010047四川信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51010048四川大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51010050四川中砝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51010051四川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1010052四川同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51010053四川协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054四川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057四川建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1010058四川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1010061四川金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1010062四川至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51010063四川恒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1010064成都德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1010065四川经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067四川鹏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068四川利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070四川蜀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1010078四川金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079四川万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1010080四川支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1010081四川振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084四川省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086四川兴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087四川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1010089四川智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090四川志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091四川武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092四川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093四川科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094四川天同衡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1010097成都中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098四川亿永正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100四川万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1010103四川瑞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1010105四川昌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106四川捷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108四川红云会计师事务所
51010110四川天祥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51010111成都川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1010112成都康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1010114四川广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1010116四川日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117四川蜀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1010119成都金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1010121成都锦豪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51010123四川华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1010127四川众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1010128四川良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135成都仁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138四川启明悦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1010139四川启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141四川中佳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1010144四川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145四川央济华瑞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1010146四川容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147四川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150四川汇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151四川君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1010152四川众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155四川信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156四川永道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158四川三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160四川神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161四川精通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163四川明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164成都万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1010165四川华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1010168四川勤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51010170四川博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172四川恒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51010178四川鑫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180四川人和信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51010181四川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1010184四川三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186四川同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1010188四川川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1010189四川中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1010194四川华瑞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1010197四川金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201四川鑫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010203四川维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1010233四川天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1080202四川中衡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1090213四川中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51090215四川德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1100222四川嘉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51130247四川国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1130248四川汇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51130251四川协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1140266四川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1140276四川光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1150279四川兴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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