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财税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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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香港公司每年需缴交什么税?

香港公司每年只须缴付利得税,此税项以利润的16.5%来计算。如公司没有盈利,也就不需要缴交利得税。

2.香港公司何时年结?

通常习惯以每年的3月31日或12月31日作为计税基期。香港公司第一年计税基期最长为18个月。

3.香港进出口商品是否需支付关税?

除了烟、酒及汽油外,一般进出口商品是不需要支付关税的。但进出口商品必

须报关。

4.贵公司能否提供香港会计、报税方面的服务?

可以。您只须提供相关资料,我们便可以代办会计、审计及报税等事宜,费用

方面会以实际工作量而定。详情请与我们联络。

5.香港税项哪些?

香港的税项主要分为三大类:利得税、薪俸税及物业税。利得税为公司应课税

利润之16.5%(2007/08年度:17.5%);薪俸税根据薪金收入以累进税率计算,

缴税上限不超于总薪金收入之15%(2007/08年度:16%);物业税根据拥有物业

之租金收入扣除20%的修葺及支出的标准免税额后以15%(2007/08年

度:16%);计算。

6.香港的会计年度(评税基期)如何定订?

评税基期为以下期间之一:

较常见为3月31日或12月31日为年结

也可定其它月份作为年结

7.香港税务条例对捐款扣减有何限制?

捐赠给已获认可的慈善机构可获准扣除。但规定捐款的总额须不少于$100及不

超过应评税利润之35%(2007/08年度:25%)。

8.香港公司利润可否抵销前年度亏损?

于某一课税年度所蒙受的亏损,可予结转并用以抵销该公司随后年度的利润。

9.何谓暂缴利得税?

利得税是根据课税年度内的实际利润而征收的。由于某一年的利润要到该年度

完结之后才能确定,因此税务局会在该年度完结前征收暂缴税。在下一年当有

关年度的利润评定后,已缴付的暂缴税款可作支付该年度应缴付的利得税。

10.香港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豁免缴纳利得税?

若企业的收入非来源于香港,且公司未有在香港设立办事处及招聘香港员工,

其所赚取的利润便可获得豁免缴纳利得税。但需向香港稅務局申請離岸收入稅

務豁免。

11.我的香港公司只在银行开立账户,代收代付中国公司货款,香港公司是否需要做账、审计和报税?

需要,因公司成立是以盈利为目的,就算香港只扮演代收代付的角色,也需做帳、審計,通過做賬將整個代收代付的過程列式出來,然後視情況確定香港公

司的實際收入。

12.本公司只在中国境内的外资银行开立户口,并没有在香港开立户口,这样,本公司所作的业务是否不须在香港报税?

不是。香港法例规定,所有香港公司都有向香港税务局申报财务状况的义务,

而不分其业务是否在香港发生。若企业的收入非来源于香港,可向税务局申请

豁免缴税。

薪俸税的常见问题

1.本人夫妇两人育有子女两名,可否分别申请一名子女的免税额?

必须由夫妇其中一人申请所有子女的免税额。一般来说,赚取较高入息的一方

申请子女免税额会较为有利。不过,如果其中一方是以标准税率评税,则由另

一方申请子女免税额会较为有利。

2.若多名人士均有资格就一名未婚子女申领子女免税额,税务局会如何处理?

如纳税人、其分居或已离婚的配偶及其他人士就同一未婚子女均有资格申领子

女免税额,税务局局长会根据各申请人对该名子女的供养及教育作出的贡献,

来决定分摊这名子女免税额的基准。。

3.纳税人供养一个非婚生子女,他可否申请这个子女的免税额?

如子女符合其他申领子女免税额所须的规定,无论她的父或母有否正式结婚,

他们都可申请这个子女的子女免税额。

4.我的儿子今年20岁。他在今年6月大学毕业后还未找到工作,请问我是否有资格申请这个儿子的免税额?

如你供养一名年满18岁但未满25岁的子女,该名子女必须在有关课税年度内曾接受全日制教育,你才可得到该名子女的免税额。按你所提及的情况,你的儿

子在今年4月至6月曾接受全日制教育,因此可符合资格申请子女免税额。

5.如何厘订受供养父母是否通常在香港居住?

在厘订受供养的父母是否通常居住于香港时,税务局会考虑他们与香港的社交

及经济联系,而可参考的客观因素包括:

在港逗留日数

在港是否有一个固定居所

在外地是否有物业居住

在香港或外地有否工作或经营业务

其亲戚主要在香港还是在外地居住

一般来说,如受养人的父母长期居住于外地,逗留香港日数不多或只作探亲性质,即使拥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税局也不会视他们为通常居住于香港。

6.我的父母已逾60岁并持有香港身份证,但现已迁居于内地。可否申请供养父母免税额?

你的受养父母如果不打算继续在香港居住,只是间中回港探亲,他们便不算经

常居住于香港,因此不符合申请条件。不过,如你的父母只是间中到内地居

住,则仍会视为经常居住于香港,可就他们申请供养父母免税额。

7.我每年支付$30,000给母亲作为生活费,打算申请「供养父母免税额」,应在

报税表哪个部分填报生活费的金额?

申请「供养父母免税额」,须视乎你父母亲的居住地、年龄和供养情况。如受

养人通常在香港居住,在本年度55岁或以上,全年给予受养人不少于

$12,000,便有资格申请「供养父母免税额」,但不必填上该年度实际支付的

生活费。

8.我的配偶没有工作,由本人独力支付子女的生活费,可否申请「单亲免税额」?

你是已婚人士,即使独力支付子女的生活费,亦不可享有「单亲免税额」。根

据《税务条例》,「单亲」的意思是指纳税人全年属单身、丧偶或分居,并且

在该年度内曾独力或主力抚养子女,才可获得「单亲免税额」。

9.在复核伤残受养人免税额的申请时,申请人需要提交什么证明?

在复核申请时,税局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交证据以证明受养人符合申请政府伤

残津贴的资格。如果受养人有向社会福利署申领伤残津贴,纳税人可提供申领

津贴的档案编号以兹证明。但如受养人没有申索政府伤残津贴计划下的津贴,

税务局会要求纳税人提交一份由公立医院或注册医生签发,根据综合社会保障

援助计划或公共福利金计划中对伤残情况的定义而作出的医疗评核报告,以证

明受养人在有关年度的伤残情况符合资格申索政府的伤残津贴。而税局也会接

受该份医疗评核报告作为符合免税额的证明。

10.外籍人士在香港受雇所取得薪金,是否需要缴纳薪俸税?

外籍人士在香港工作期间所取得的薪金,都需要缴交薪俸税;但如果符合下列

三个条件,便可豁免缴纳薪俸税:

在一个纳税期内在香港连续或累计停留不超过183天

该报酬并非由香港雇主或其代表支付

该报酬不是由外国雇主设在香港的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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