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商贸职业教育集团理事会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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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商贸职业教育集团理事会组织架构

内蒙古商贸职业教育集团

第二届理事会领导机构人员名单(建议)

(排名不分先后)

内蒙古商贸职业教育集团

第二届理事会领导机构人员简介(建议)

(排名不分先后)

李盈,男,现任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院长,推荐担任集团理事长。

徐恒山,男,现任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副院长、集团副理事长,推荐担任集团副理事长。

张涵义,男,现任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副院长、集团副理事长,推荐担任集团副理事长。

高雅丽,女,现任北京华联公司华北大区人力资源总监、呼市地区总经理助理、集团副理事长,推荐担任集团副理事长。

董占序,男,现任内蒙古通用管理软件应用研究院院长、集团副理事长,推荐担任集团副理事长。

徐金宝,男,现任内蒙古新城宾馆旅游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集团副理事长,推荐担任集团副理事长。

乔静,女,现任内蒙古万德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副总裁、集团副理事长,推荐担任集团副理事长。

金龙,男,现任内蒙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推荐担任集团副理事长。

特力更,男,现任锡林郭勒职业学院院长、集团常务理事,推荐担任集团副理事长。

张策,男,现任乌兰察布职业学院院长、集团常务理事,推荐担任集团副理事长。

萧祖瑞,女,现任内蒙古维多利商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总经理,推荐担任集团副理事长。

马爱峰,男,现任内蒙古田丰农牧有限公司董事长,推荐担任集团副理事长。

李振伟,男,现任朗姿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推荐担任集团副理事长。

殷金凤,女,现任燕京啤酒呼和浩特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推荐担任集团副理事长。

陈治军,男,现任上海联丰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推荐担任集团副理事长。

姚蕊,女,现任包头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集团常务理事,推荐担任集团常务理事。

杨月彪,男,现任内蒙古北都物流园区董事长,推荐担任集团常务理事。

张硕,男,现任北京精灵时创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总经理、集团常务理事,推荐担任集团常务理事。

杨文,男,现任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事务服务中心主任,推荐担任集团常务理事。

杨原,男,现任用友新道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总经理,推荐担任集团常务理事。

郝爽,男,现任内蒙古锦江国际大酒店人力资源总监,推荐担任集团常务理事。

张世新,男,现任内蒙古同源国际旅行社总经理、集团常务理事,推荐担任集团常务理事。

邱志刚,男,现任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公司副总裁,推荐担任集团常务理事。

贺昕滔,男,现任中国移动呼和浩特分公司客户部经理、集团常务理事,推荐担任集团常务理事。

于晓红,女,现任内蒙古欧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集团常

务理事,推荐担任集团常务理事。

岳胜龙,男,现任北京东恒日泰家具有限公司总经理,推荐担任集团常务理事。

乔胜利,男,现任呼和浩特奥特尔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推荐担任集团常务理事。

李克让,男,现任东莞益海嘉里粮油食品工业公司总经理,推荐担任集团常务理事。

陈冰,女,现任内蒙古莲七工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推荐担任集团常务理事。

秦勇,男,现任内蒙古蒙粤日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推荐担任集团常务理事。

肖月敏,女,现任科莱恩化工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区经理,推荐担任集团常务理事。

续春雨,男,现任内蒙古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秘书长,推荐担任集团常务理事。

郭海旺,男,现任内蒙古餐饮与饭店行业协会副会长,推荐担任集团常务理事。

内蒙古商贸职业教育集团

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名单(建议)

(排名不分先后)一、企事业单位

二、行业协会

三、院校

内蒙古商贸职业教育集团第二届理事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一、企事业单位

二、行业协会

三、院校

内蒙古商贸职业教育集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内蒙古商贸职业教育集团(以下简称“本集团”)。

第二条本集团的性质是由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发起,按照平等互助的原则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共同倡议,自愿结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集团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宗旨是促进建立现代职业教育制度,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实现教育和经济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拓展空间、增强总体实力的目标,为实施“科教兴区”战略,满足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职业人才的需要服务。

第四条本集团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本集团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第五条本集团的住所地是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高职园区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集团的举办者是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

第八条本集团开办资金:30万元;出资者: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

第九条本集团的业务范围:

(一)搭建资源共享平台,校企资源优先集团单位享用;

(二)整体解决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问题;

(三)创新校企共育的职业教育模式;

(四)集团单位共同开发享用教学、科研成果和企业发展的各种信息;

(五)优先满足集团单位用人和毕业生就业需求,为集团单位员工的继续教育及终身学习服务;

(六)为院校师生实验、实习及专业课教师培训提供支持;

(七)承担本集团其它相关事务。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本集团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本集团的决策机构,理事会下设若干专门委员会。

理事由举办者、集团成员单位代表以及有关业务单位代表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制定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集团理事长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集团副理事长;

(七)罢免、增补理事;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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