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年产300万平方米超细纤维合成革新材料项目环评报告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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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上海顺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受欣卫(上海)超细纤维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欣卫(上海)超细纤维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平米超细纤维合成革新材料投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并经欣卫(上海)超细纤维有限公司同意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公开评价内容。

本文本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1建设项目概况

1.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本项目为新建工程项目。租赁欣协公司厂房10292㎡。

建设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海金路369 号,地块四至范围:东至工业区高压走廊、南至工业预留用地、西至卫七路、北至海金路,占地面积为20130㎡。

1.2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建设周期和投资(包括环保

投资),并附工程特性表;

1.2.1项目组成

本项目建设包括主体工程和辅助工程两部分。主体工程主要包括年产300万平方米超细纤维绒面革生产线。本项目辅助工程包括储运、配套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具体见表1。

年生产时数为7200小时。建设工程规模列于表1。

表1 项目组成及建设内容

1.2.2生产工艺

超细纤维合成革生产工艺主要是针刺、湿法碱量、染色加工(委外处理)、拉幅定型、磨皮后处理、成品包装。

图1 超纤合成革生产总工艺图

1.2.3生产规模

年产300万平方米超细纤维绒面革,产品门幅宽度1400mm±20mm,厚度规格0.5mm-1.6mm,约为2100吨超细纤维绒面革。

1.2.4建设周期

本项目拟定于2013年9月竣工,2013年12月建成投产。

1.2.5投资(包括环保投资)

本项目环保工程费用估算见表2。

表2 环保工程费用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环保投资情况详见表3。

表3 总投资、环保投资一览表

1.3建设项目选址选线方案比选,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

本项目的建设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2)C3050 “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不列入限制类和淘汰类,也不属于落后产品。根据《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准入条件分析,本项目满足金山第二工业区准入条件,同时也符合金山第二工业区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金山第二工业区规划要求。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1)环境空气环境

根据《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11年修订版),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区,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项目所在地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内SO2、NO2、PM10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区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

根据《上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2011年修订版)》规定,区域附近内河黄姑塘为Ⅳ类水质控制区,金山第二工业区内其他内河为Ⅴ类水质控制区,水质分别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Ⅴ类标准。

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项目所在地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黄姑塘水质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金山第二工业区内其他内河水质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

(3)声环境功能区划

依据《上海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2011年修订)》,金山工业园区(金山第二工业园):张泾河-莘奉金高速公路-浙江省界-沪杭公路,为3类功能区。

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项目所在地厂界声环境现状进行监测,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4)地下水环境

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现状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监测因子能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Ⅳ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5)土壤环境

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现状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监测因子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3级标准限值的要求。对于该标准中未包括的总石油烃,满足《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350-2007)中的B级标准。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附有关图件)。

(1)大气:以工程排放点为中心,半径为2.5公里。

(2)地表水:本项目废水纳管排放,仅对废水进行纳管可行性分析。

(2)噪声:厂界外1米范围。

(3)环境风险:以项目为中心,半径为3公里。

(4)地下水:厂区界内20130㎡。

本项目大气及环境风险评价范围见图2。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类型、排放浓度、排放量、处理方式、排放方式和途

径及其达标排放情况,对生态影响的途径、方式和范围;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有来自湿法碱量流水线、助剂配料系统的无组织废气、DMF 储罐、废水储罐大小呼吸气、拉幅定型流水线产生的烘干废气、磨皮后处理产生的扫尘废气,DMF精馏回收系统真空泵废气、DMF精馏回收系统脱胺塔出口废气、导热油炉废气。其中,湿法碱量流水线、助剂配料系统的无组织废气、DMF 储罐、废水储罐大小呼吸气、拉幅定型流水线产生的烘干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送水洗塔进行水洗,再通过活性炭吸附实现达标排放;磨皮后处理产生的扫尘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实现达标排放;DMF精馏回收系统脱胺塔出口废气通过导热油炉进行烧却处理;DMF精馏回收系统真空泵废气、导热油炉废气通过排气筒实现高空达标排放。

①针对湿法碱量流水线挥发的无组织废气,本工程通过对两条流水线区域分别设置密闭房,通过换气,将无组织挥发气引入水洗塔;对助剂配料系统的无组织废气也同样通过设置密闭房,通过换气,将无组织挥发气引入水洗塔;对DMF 储罐、废水储罐大小呼吸气通过管道收集,引入水洗塔;拉幅定型流水线产生的烘干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送水洗塔进行水洗。上述各股气量合计达27500 Nm3/h,主要含有DMF、VOCs等。

水洗塔水洗效果按97%设计(DMF易溶于水),经过水洗后的尾气再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剩余的DMF,(活性碳吸附效率按92%设计),活性炭吸附装置出口尾气含有DMF(2.94mg/m3),引入(高为15米,直径为0.5米、常温)排气筒排入大气。满足《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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