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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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XXX乡工作的调研报告

当前我国正处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调整,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凸现。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确保社会稳定,根本之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压倒一切,是第一责任。必须以发展求稳定,以稳定促发展。近年来,XXX乡为构建和谐社会,发展地域经济,积极探索新时期矛盾纠纷产生的特点和调处化解的对策,为全乡的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和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70余件,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调成率达98%,避免群众越级上访10余起,控制矛盾纠纷激化27起,成功防止民转刑案件9起,辖区没有发生一起因调解不及时或调解不当而造成民转刑案件。这些案件不仅涉及婚姻、家庭、邻里、债权、房

屋宅基、

继承、赡养、抚养,而且还涉及债权债务、拖欠农民工工资、环境污染等等方面。

一、新时期矛盾纠纷产生的特点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利益格局不断变化和调整,引起了社会矛盾纠纷主体的多样化,性质的复杂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也由原来的主要化解民间纠纷,发展成面对范围更为广泛的民间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企业纠纷等等复合而成的个体性与群体性共存的社会矛盾纠纷。如若调处化

解不及时,将会导致矛盾纠纷升级,甚至上升为群体性事件或发生刑事案件。经过对辖区近年发生的纠纷进行分析,其特点主要表现为:(一)传统的公民个人之间因婚姻、继承、赡养、邻里关系而引发的个体纠纷不断减少,个人与组织、群众与干部之间的群体性矛盾纠纷不断增多。过去,公民个人之间、邻里之间的个体纠纷较多,特别是离婚、退婚纠纷,赡养、抚养纠纷,以及公民之间因一些鸡皮蒜皮小事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多如牛毛,占各类矛盾矛盾纠纷的30%左右。经过“五五”普法教育的深入开展,公民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维权意识明显增强。过去发生纠纷,产生矛盾,人们一是靠拳头(看谁的拳头硬,谁就有理);二靠家族势力(看谁家的势力大,谁家就有理)。现在随着法律常识的普及,此类纠纷一是不断减少,二是发生之后,大部分能及时到有关部门接受调解,走法律渠道和程序。然而随着农村的不断发展,许多村庄进行庄基规划,而因此产生的庄基安置、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村民心存“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思想,肆意扩大事态,做出过激行为,动不动就去市到省进京四处上访,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引爆点和源头之一,因而对社会的影响较大,工作难度也非常艰巨。

(二)矛盾纠纷的聚合性明显增强。当前,大量的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几个社会敏感问题方面,比如:土地纠纷、低保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经济合同等等,这些纠纷一般都涉及到众多人群,他们相互之间极易互相影响,相互联合,聚集成利益群体,形成互动,牵一发而动全身。

(三)矛盾纠纷越来越复杂,调处化解难度也越来越大。过去邻里之间产生纠纷,只要耐心说服教育,细心讲解道理,讲透法律,纠纷当事人一般都能很快握手言和,尽失前嫌,和好如初。而现在随着人们的交往增多,

见多识广,结识人群复杂,产生纠纷矛盾之后,处理起来相当复杂,往往因为一起纠纷,涉及社会上诸多方面、诸多利益群体,而要想达到双方满意,相当困难,处理起来难度也非常大。比如:安置拆迁纠纷、劳务纠纷、职工下岗纠纷、就业纠纷等等,不仅会带来许多家庭不稳定的隐患,影响家庭的和睦,而且会带来许多其他社会矛盾。

(四)新型矛盾纠纷层出不穷。特别是村内纠纷、土地租赁纠纷、农民工工资纠纷、交通事故纠纷、集资纠纷、用工合同纠纷等等越来越多,一旦发生,处理不及时,很容易引起社会的不稳定。

二、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预防对策

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全面变革时期,改革带来的裂变,使社会经济成份、利益分配关系、社会组织形式、就业方式以及人的生活方式日益多样化,将诱发更多的矛盾和问题,一些带苗头、倾向性的不稳定因素大量存在,这将对今后的社会稳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预防、调处和化解这些矛盾纠纷,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要运用法律的、行政的手段进行调整,又要坚持传统经验与新的举措结合。针对各种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采取不同方法调处化解,排查化解预防社会矛盾纠纷的主要对策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强化领导责任制。各级党政领导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高度重视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调化解工作。采取定领导责任、定责任单位、定调处时限,包调处结果的“三定一包”制度,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建立领导干部抓稳定工作个人档案,对干部的提拔、任用、晋职、晋级,严格与维护稳定工作挂钩。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

作纳入当地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与其它中心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中心,充分发挥基层民调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是化解矛盾和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对各类矛盾产生的根源和当事人需要解决的问题都非常熟悉,加之基层干部与群众朝夕相处,有较好的群众基础,也容易与群众沟通感情,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说服力,处理矛盾纠纷必须利用并发挥好基层干部这些优势,综合有关部门的力量,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依法调处化解预防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机制。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建立,提高了基层政府的工作效率,减少了部门之间的相互扯皮,降低了人民群众诉讼的成本。

(三)坚持依法调处。对矛盾纠纷的调处,不能盲目和稀泥,要坚持依法依规依政策处理的原则,对符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依法给予维护,对一些不合理的要求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反复讲清道理,宣传法律知识,让当事人理性地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要依法进行打击。

(四)抓住主要矛盾,坚持以人为本,做群众的贴心人。焦点是矛盾的集中反映和不安定因素的源点。处理矛盾纠纷不仅要对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全面掌握和了解,还必须在众多矛盾中找出主要矛盾,对主要矛盾进行分析和研究,制订出解决的方案和方法,及时控制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矛盾纠纷的发生,往往与一些群众的合法合理要求未得到及时、妥善解决有关系。因此,只有深入到群众中去,了解关心群众疾苦,与群众坦诚相见,找出发生矛盾的症结,才能消除当事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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