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原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材料进场验收制度水泥进场验收1。
质量证明资料检查(1)资料包括:生产许可证、一年内有效的质量抽检报告、出厂检验单及合格证;(2)检验报告包括内容:厂别、牌号、品种、试验编号、强度等级、出厂编号及日期、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初凝时间、凝结时间、安定性、氯化物含量检测项目等.(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得早于45 min,终凝不得迟于6。
5 h;普通水泥初凝不得早于45min,终凝不得迟于10 h;)2.实物质量检查(1)水泥袋上应清楚标明:产品名称、代号、净含量、强度等级、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出厂编号、执行标准号、包装年月日。
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强度等级、生产者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的也属于不合格品。
(2)水泥代号:普通硅酸盐水泥代号P。
O;矿渣硅酸盐水泥代号P.S;火山灰硅酸盐水泥代号P。
P;粉煤灰硅酸盐水泥代号P.F;复合硅酸盐水泥代号P。
C;(3)出厂编号必须与出厂合格证上的编号一致,水泥如果受潮结块或存放时间从出厂日期算起超过三个月,必须重新取样送检,按重新检验后确定的标号使用.3。
现场见证取样检验1.执行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
2。
水泥:同一厂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同一次进场;散装水泥每500t为一批;袋装水泥每200t为一批,不足此数亦按一批计.3。
取样应有代表性,每批水泥从不少于20处或20袋取等量水泥混拌均匀后,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 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4.检测项目: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细度等,具体由试验室负责.4.水泥存放要求:1、库房存放:水泥库要具备有效地防雨、防水、防潮措施,库门上锁,专人管理,分品种型号堆放整齐,离墙不少于30cm,严禁靠墙,垛底架空垫高(30cm),保持通风防潮,垛高不得超过10袋;抄底使用,先进先出。
2、露天存放:临时露天存放必须要有可靠的毡垫措施,下垫高度不低于30cm做到防水、防雨、防潮、防风。
3、散灰存放:颖存放在固定容器(散灰罐)内,没有固定容器时,应设封闭的专库存放,并具备可靠的防雨、防水、防潮等措施。
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材料进场验收制度一、材料现场验收程序1、原材料到场后,由施工单位材料员通知监理单位及建管处责任人员。
2、监理单位及建管处责任人员接到通知后,要在30min内赶到现场进行验收。
3、根据验收结果,由监理单位填写现场验收记录,并三方会签。
二、材料现场验收的重点1、到场材料的种类、规格、批次、数量等。
2、材料的外观质量。
3、材料的随货文件及有效性,如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质量证明文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等。
三、材料验收管理规定1、用于井巷工程的所有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经李村煤矿建管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检查验收签字,材料验收监理单位无人参加按照100元/次进行处罚。
2、施工单位及其队组、监理单位必须建立原材料管理台帐备查,检查中发现台账记录不全、资料管理混乱按照200元/次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3、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取样必须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进行,监理单位应先在取样记录上加盖见证取样章后,再由施工单位送集团公司质检中心复检。
未按规定及时取样或取样不全按照5000元/次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4、现场验收不合格或未经(集团公司质检中心)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的材料不得投入使用。
材料更换厂家及批号必须重新做检验报告,发现一次处罚施工单位10000元/次。
5、对已经认定为不合格的材料,必须尽快处理出场,不得存放于工作面或地面料场,发现一次处罚施工单位5000元。
6、用于井巷工程施工的半成品(网片、梯子梁等)入井前必需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未经验收擅自下井发现一次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
7、材料进场后未经监理单位及建管处验收就投入使用的,视材料数量处罚施工单位10000-50000元/次。
8、现场检查中发现不合格材料被用于井下施工的,视材料数量处罚施工单位50000-100000元/次,并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9、每月末验收后,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对材料消耗进行核实。
如工程实际需要材料数量大于材料验收数量,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原材、成品、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5篇)

原材、成品、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一)对用于工程的各种原材料(水泥、钢筋、管线、导线、防水材料等)进场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场,进场要严格按市质检站的要求及相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分批取样,进行有见证送检。
对施工单位有自检资格的材料,要按比例进行抽检(送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所有材料的检验合格证均需监理工程师验证,否则一律不准用于工程,主要材料以及用于重要工程或关键部位的材料还需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对装饰材料、卫生洁具和电气材料要按业主及监理认可的样板对板检查验收,同时必须出具出厂合格证。
(三)对于大型设备的验收,要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必须具备出厂证书,检查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规格和标准,在有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验收,满足合同要求后,方可进行安装。
(四)工程中使用进口建筑材料应进行全部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专门定货的进口设备、材料应会同商检局进行检验,并取得商检证书。
(五)不合格的原材料和半成品、不允许进入现场,如已进入现场的,根据情况必须限期或立即退出施工现场。
原材、成品、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2)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检查和验收制度是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下面是一般的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原材料检查、验收制度:1. 对原材料的准备工作,包括确认货物数量、质量和规格是否符合要求;2. 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原材料是否有污染、变质、受损等情况;3. 进行理化指标检验,例如颜色、纯度、含水量、PH值等;4. 检查原材料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例如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是否有合格证明和原产地证明;5. 对原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和实验室分析,以确保其质量和符合产品要求;6. 原材料的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根据产品的特性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
成品和半成品检查、验收制度:1. 进行产品外观检查,检查产品是否完整、无污染、无损伤等;2. 进行产品尺寸、重量等量化指标的检验,检查产品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3. 进行功能性能测试,检查产品是否正常运行、满足产品要求;4. 检查产品的安全性能,例如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等;5. 进行产品的质量控制和抽样检验,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6. 成品和半成品的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根据产品的特性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
材料进场报验制度(三篇)

材料进场报验制度是指在建筑施工阶段,要求施工单位在使用材料之前,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和报验的制度。
主要目的是确保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材料进场报验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进场材料的检查:在材料进场之后,施工单位需要对材料进行检查,包括外观、规格尺寸、性能等方面。
对于存在问题的材料,应及时与供应商或生产厂家进行沟通,确保问题能够得到解决。
2. 报验申请:施工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监理或建设单位提交进场材料的报验申请。
报验申请应包括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相关信息,并附上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等。
3. 报验结果:监理或建设单位在收到报验申请之后,会组织相关人员对材料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测试。
根据检查结果,监理或建设单位会出具报验结果,即合格或不合格。
4. 备案管理:合格的材料报验结果将被备案,记录在相关文档中。
这些备案资料可以作为日后施工质量评审和验收的依据。
材料进场报验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质量,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也能够与供应商建立更加规范的合作关系,提高材料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材料进场报验制度(二)一、目的与依据为确保材料进场的质量和安全,规范材料进场的报验程序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依据主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的材料进场报验工作。
三、报验人员1. 材料供应商质量控制员:对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填写完整的报验单。
2. 项目经理:对材料质量进行监督和质量验收。
四、报验程序1. 材料供应商将所供材料送至工程项目现场,并向项目经理提供相应的报验单。
2. 项目经理收到报验单后,对材料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并与报验单上的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进行核对。
3. 如发现材料外观有质量问题,则暂时拒收,并将问题材料与供应商协商处理。
4. 如材料外观无质量问题,项目经理将报验单中检查结果填写完整,同时签字盖章确认。
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材料进场验收制度一、引言。
材料进场验收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所需材料的进场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以确保所使用的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
材料进场验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材料进场验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工程项目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材料进场验收的重要性。
1. 保证工程质量。
材料进场验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有效地保证所使用的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避免因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2. 确保工程安全。
通过严格的材料进场验收,可以杜绝因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引发的工程安全隐患,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 减少成本浪费。
对材料进行严格的进场验收,可以避免因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导致的浪费,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4. 提升工程形象。
建立健全的材料进场验收制度,可以提升工程项目的形象,增强相关利益相关方对工程项目的信心和信任。
三、材料进场验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1. 制定验收标准。
根据工程所需材料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验收标准,明确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方面的要求,作为进场验收的依据。
2. 设立验收程序。
建立材料进场验收的具体程序,包括验收前的准备工作、验收过程中的操作流程、验收后的记录和处理等环节,确保每一步都得到严格执行。
3. 确定验收责任。
明确材料进场验收的责任人员,包括相关部门的验收人员、监理单位的工程师等,明确其在验收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4. 建立验收档案。
建立完善的材料进场验收档案,对每一批次的进场材料进行记录和归档,包括材料的质量证明、验收记录、问题处理等内容,为日后的追溯和管理提供依据。
四、材料进场验收制度的执行与监督。
1. 严格执行验收标准。
验收人员在进行材料进场验收时,应严格按照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操作,不得有任何违规行为,确保验收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加强监督管理。
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制度范文

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制度范文一、目的为确保工程质量,保证施工安全,依法合规,合理控制施工成本,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的材料进场和验收过程。
三、责任部门1. 施工单位:负责材料的进场和验收工作。
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材料的进场和验收工作。
3. 业主代表:负责审核材料的进场和验收工作。
四、进场验收流程1.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根据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对所需材料进行统一采购,并按照工程进度计划将材料组织进场。
2. 施工单位应在材料进场前向监理单位和业主代表提交进场申请,申请中需提供材料的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
3. 监理单位和业主代表收到申请后,协助施工单位组织对材料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 根据材料清单核对材料的数量和规格是否与申请一致;b. 检查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标识等相关证明文件;c. 对材料的外观质量进行检查,确保没有明显的损坏和瑕疵;d. 对材料的质量进行抽样检测,确保质量达标。
4. 对于验收合格的材料,监理单位和业主代表签发材料进场证明,施工单位可将材料按照工程需求安排使用。
5.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供货商退回,并向监理单位和业主代表提交退货申请。
6.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按合同规定处理退货过程,保证材料的完整性和质量。
五、进场验收注意事项1. 进场验收过程中,施工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确保验收程序的顺利进行。
2. 对于验收合格的材料,应及时归档相关证明文件,便于后续工程管理和验收查阅。
3.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材料,需及时通知供应商退回,并及时做好退货处理工作,避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4. 施工单位要保证材料的安全、完整和质量,严禁私自调换或篡改材料标识。
5. 监理单位和业主代表要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及时报告不合格情况,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六、进场验收记录和归档1. 施工单位应对每次进场验收的材料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验收时间、验收人员、验收结果等。
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材料进场验收制度:1、主要设备、材料、进场检验结论应有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范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
2、材料进场验收的主管部门,应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要求、检验程序和检验方法,明确各环节具体负责人。
3、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
材料、设备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
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4、设备进场时,采购单位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必须实施旁站监理。
监理人员对进场的材料必须严格审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认。
监理人员在检验批验收过程中,发现材料、设备存在质量缺陷的,应该及时处理,签发监理通知,责令改正,并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场的材料、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应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未经检验的不得使用,检验不合格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严禁使用,必须清出施工现场。
材料、试件、试块的见证取样检验制度:1、为确保试件质量指标能实时表征建设工程质量状况以及取样的随机性和真实性,依据建设部[2000]211号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涉及安全的材料、试块和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2、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企业见证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工程监理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工程监理材料进场验收制度一、概述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材料的品质和完整性,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进场验收制度。
二、监理材料进场验收范围监理材料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需要使用的各类文件、图纸、规范、技术资料等。
进场验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监理合同及其附件;2. 工程设计文件、批复文件等;3.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经营许可证等;4. 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等;5. 监理单位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等资料;6. 其他监理工作所需的各类文件和资料。
三、监理材料进场验收程序1. 提交申请监理单位在进场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进场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 验收准备建设单位应组织专人进行监理材料的进场验收准备工作,包括验收人员的组织、验收地点的准备等。
3. 验收材料验收人员按照监理材料清单逐一对监理材料进行验收,重点关注监理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4. 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应做好验收记录,包括被验收监理材料的名称、数量、品质等内容,并由验收人员和申请单位签字确认。
5. 验收结果验收完成后,验收人员应根据验收结果做出评定,合格的监理材料可进入施工现场使用,不合格的监理材料应及时退回并要求整改。
6. 复验对于不合格的监理材料,建设单位应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验收人员根据整改情况进行复验。
四、其他事项1. 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熟悉监理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2. 监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监理材料管理制度,保证监理材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3.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定期检查和评估机制,对监理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以上是工程监理材料进场验收制度的内容,希望能够对工程建设相关人员有所帮助,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质量保障。
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确立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制度,以确保工程项目的高质量和安全性。
本制度涵盖了进场验收的流程、责任和标准。
2. 进场验收流程2.1. 材料进场申请施工方在需要进场的材料到达之前,应向工程负责人提交进场申请。
申请中应包含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和预计到货时间等信息。
2.2. 材料查验一旦材料到达工地,工程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将对材料进行查验。
查验的内容应包括材料的完整性、规格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缺陷等。
2.3. 验收结果记录验收人员应将验收结果记录在进场验收表中。
表中应包含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验收日期、验收结果等信息。
2.4. 提交验收报告完成验收后,验收人员应将验收报告提交给施工方,并将报告归档存档。
3. 进场验收责任3.1. 工程负责人工程负责人负责确保进场验收制度的执行,并指定专人进行材料查验和记录。
3.2. 施工方施工方负责提供准确的材料进场申请,并配合验收人员进行材料查验。
3.3. 验收人员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负责进行材料查验、记录验收结果和编写验收报告。
4. 进场验收标准进场验收标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而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材料的质量和性能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材料的外观、尺寸和颜色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材料的完整性和无损坏情况。
5. 后续处理对于未通过进场验收的材料,应立即通知供应方,并协商解决方案,如退换货等。
同时,应将不合格材料进行隔离,确保不会被使用在工程项目中。
6. 总结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制度是确保工程项目的高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环节。
本文档所述的进场验收流程、责任和标准,有助于建立一个规范的进场验收制度,并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材料进场验收制度一、概述。
材料进场验收制度是指在施工现场,对所需使用的各类材料进行验收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其目的是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数量,确保施工质量,防止因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施工质量事故,保障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二、验收范围。
1. 所有进场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钢材、混凝土、砖瓦、沙石、水泥、管材、电缆等;2. 材料的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变化和损坏情况;3. 材料的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出厂证明等相关资料。
三、验收流程。
1. 材料进场前,需提前向供应商索取相关证明文件,并进行初步检查;2. 材料进场后,由验收人员进行实际验收,核对数量、规格、质量等;3. 验收合格的材料,需及时进行标识、分类、储存,并填写验收记录;4. 验收不合格的材料,需立即通知供应商,予以退回或更换。
四、验收标准。
1. 材料的质量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要求;2. 材料的数量和规格需与采购合同一致;3. 材料的包装和运输状况需良好,无损坏、变形等情况;4. 材料的合格证明和检测报告需真实有效,且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验收记录。
1. 对每批进场材料,需填写详细的验收记录,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验收人员等信息;2. 验收记录需及时归档保存,作为施工质量管理的重要依据。
六、验收责任。
1. 供应商需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证明和检测报告,确保所供材料符合要求;2. 验收人员需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保证验收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3. 工程质量部门需加强对验收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验收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七、验收效果。
通过严格执行材料进场验收制度,可以有效提高施工材料的质量和使用效率,减少因材料问题引起的施工质量事故,保障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八、总结。
材料进场验收制度是施工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对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各相关部门及人员应加强对该制度的落实和执行,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和使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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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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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
进
场
报
验
制
度
原材料进场报验制度
为确保**项目质量管理目标,保证工程质量,以“过程精品”为质量方针,落实原材料进场验收及报验,避免不合格材料进入现场施工环节,从源头处开始把关,使工程质量在过程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制定此原材料进场报验制度。
一、原材料进场验收原则
原材料进场验收应遵循依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认真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材料、设备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上述证明材料检验合格后方可对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及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待全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
对于质量证明文件不符和要求、质量证明文件造假、规格,型号与进货单不符、质量不符合要求、外观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存在问题的原材料,一律不允许进入现场,用于实体工程施工。
1、根据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工程所用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重要的结构材料如水泥、钢筋、砂、石、砌墙砖和砌块、防水材料、玻璃幕墙及建筑外窗等均应有材料进场复验报告。
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材料。
对于经检验不合格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配件及设备,禁止使用于工程当中。
3、按照管理规程规定,Ⅰ类物资属于一般物资,包括保温材料、防火材料、预制砼构件、门窗、隔墙材料、装饰材料、幕墙材材料、焊条、焊剂和焊药,各种管材、管件、原材料,各种安装工程设备、配件等,电力电缆、电线、箱体、各种开关、灯具及设备等;对于物资进场检测,应由项目专业工长、质检员、材料员等有关人员按设计文件要求、现行材料标准规定等具体要求对其进行抽样检测。
4、对于所规定的Ⅱ类物资(需要进场复验材料),除按上述要求进行检测外,还应由有关人员(试验员)按规定“必试项目与检验规则”,进行取样,送检有资质许可的检测单位(试验室、试验中心)进行复试检验(试验),才能认可其质量合格与否。
对于此类物资检验,应由项目工程师组织进行,并按要求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5、对Ⅲ类物资,除须应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复试检验(试验)报告外,还需通过规定龄期后经检验(试验)能认可其质量的,如砼、砌筑砂浆等。
对于此类检验,项目应由专职试验工按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样品制作和送检,并随时与试验单位联系,及时将质量信息反馈给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要保证见证取样数量。
6、物资进场后应按规定程序向监理工程师进行报验,办理相应物资验证手续。
7、工程物资材料经进场检验后,应由质检人员(材料保管员)及时进行挂牌、标识,按现场规定进行贮存、入库保管。
8、对于发现不合格品,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隔离、标识、记录与处置。
二、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制度
(1)项目在所采购物资进行验证时,项目物资部在采购合同(订单)中明确规定验证的安排和物资的放行方法。
(2)项目采招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到供应商处对所采购物资进行验证,并做好验证记录。
(3)项目对进场材料进场检验与取样试验,是对施工用材料、构配件、成品与半成品及设备的质量、性能进行试验、检验,对有关设备进行调整和试运
转,以便正确、合理地使用,保证工程质量。
(4)项目物资部应编制物资进场检验计划,经项目技术总工批准后实施,物资检验及验证由项目材料员、有关技术人员、质量工程师共同完成。
(5)物资在材料到达前一天通知材料员,由材料员准备验证必备计量工具、场内搬运器具等,材料员(库管员)应熟悉物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
(6)材料进场,项目材料员、质量工程师会同材料员对物资的图样、文件、包装、外观质量、数量进行验证并作好记录。
(7)核对进场物资是否符合采购计划或加工合同规定,核查物资的外观质量是否与合同约定、已封存样品、产品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明、送货单、过磅单、装箱单等相符合,验证质量合格,库管员作好记录,才允许卸货。
(8)需复试的材料进场时,材料员应进行数量核对,质量工程师、对外观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即可卸货,并做好待检标识,及时通知试验员取样送检,待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9)项目库管员对物资应全数进行验收,验收方式按照国家标准、合同或采购前约定方式进行,对包装或整齐捆绑物资,实验员按照随机抽样进行抽查,抽查数量控制在进货数量的5%以内。
(10)验证数量与到货凭证不符,材料员应立即通知供应商到场重新确认后才允许卸货,如抽查样品质量、数量与到货凭证或已封存样品质量、数量不符,验证人员应加倍抽样查验,仍发现不符合,则拒绝收货,标识并填写《不合格物资记录单》,由物资部通知供应商退货。
(11)装饰材料的验证按有害物质限量的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执行。
三、原材料进场验收程序
1、原材料到施工现场后,由施工单位相关人员通知监理单位现场监理人员、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到场进行验收(主要检查该批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等是否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合格证、质量保证资料等);
2、需见证取样送检的材料由施工单位试验员现场取样,监理单位现场见证
员现场见证,由施工单位试验员与监理单位现场见证员,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共同送检;
3、施工单位取回见证送检报告且合格后填写工程材料报审表(按要求附上材料合格证明文件),完善施工单位签字盖章手续后报监理单位审查,监理单位现场监理人员审查合格后进行签认同意使用,该种材料方可使用于工程部位。
4、所有进场的建筑材料都必须先试验,后使用。
在建材的质量监理中,必须实行监理材料报验制度。
即承包商在材料进场后,必须立即填写建材报验表(见附表),并附上报验材料的出厂合格证等三证质保资料。
对于半成品,必须提供原材料合格证以及半成品规格,申报监理审批。
在监理的见证下,按规定抽样送检,以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在试验报告未出来前,该批材料不能应用于工程上。
如果由于供应商材料供应紧张,必须立即使用的,在该种材料其余质保资料齐全、合格的前提下,可先行使用。
但在该单位工程验收之前,必须提供该批材料的试验报告,如果试验结果显示该批材料不合格,承包商必须提出处理方案,经设计单位及监理审批同意后,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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