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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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的相关制度。

1.首诊负责制度为切实履行医院救死扶伤的职责,规范医护人员对重危病人抢救的医疗行为,防止不安全医疗责任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因各种原因或疾病导致病人生命体征出现严重病态,威胁病人生命,或在治疗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意外和并发症威胁病人生命安全的被视为危重病人。

(二)危重病人就诊实行首诊负责,首诊医师和医疗部门必须负责病人的急救和生命体征的维持直至落实好专门医疗部门和医师进行诊疗为止。

(三)危重病人抢救必须听从急救小组负责人或主管医师指挥,迅速将病人转入急救室和ICU进行救治,特别紧急设法转运的应就地抢救,召集急救车和医院急救小组赶赴抢救。

(四)在医院内发生意外和严重并发症导致病人危重状态或重危病人抢救需行政特别支持的,除按第三条处置外,必须立即上报医务处直至院长。

(五)危重病人的转送必须有主管医护人员或主持诊疗操作的医护人员陪同,根据病情由主管医师决定护送人员的医疗等级,请护士陪同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医嘱。

无医嘱视为主管(治)亲自陪同。

护士站必须做好协调工作。

(六)各医疗部门必须组建抢救小组由科负责人亲自主持。

各病区要建立定期检查急救设备、药品制度,药剂科要保证任何时候都能提供充足的急救药品,辅助科室要保证急救检查设备的完好和随时应急并建立制度。

(七)急诊科和ICU是医院处置危重病人的重要部门,必须保证急救床位和设备的应急使用和人员的紧急调用。

科室要建立相应的定期检查医疗制度。

(八)危重病人急救中全体医护人员应以抢救病人生命为第一,收到急救传呼6120,放下一切工作奔赴急救场所。

为救命,主持抢救负责人有权力签署“特急急救”意见,先救治后付费,但此权限仅限首次。

行使后应立即报告医疗行政和总值班,以后不付费诊治需请示医疗行政审批。

(九)如违反以上条例视为责任事件,医院将进行严厉处罚,因此所引起的后果,当事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医疗核心制度的十八项更新(2024年最新版)

医疗核心制度的十八项更新(2024年最新版)

医疗核心制度的十八项更新(2024年最新版)一、前言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运营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我国在2024年对医疗核心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更新。

本文档将详细阐述这十八项更新的内容。

二、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更新内容1. 患者就诊制度- 更新内容:加强实名制挂号管理,确保患者信息的准确性。

2. 医生处方制度- 更新内容:加强对医生处方权的管理,规范处方行为,提高用药安全。

3. 医患沟通制度- 更新内容:强化医患沟通,提高医疗服务满意度。

4. 病历管理制度- 更新内容:加强对病历的管理,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5.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更新内容: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6.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更新内容:加强对医疗安全的监管,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

7. 医疗技术应用制度- 更新内容:规范医疗技术应用,确保医疗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8. 医学教育与培训制度- 更新内容:加强医学教育和培训,提高医疗人员的专业素质。

9. 医疗资源配置制度- 更新内容: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10.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更新内容:完善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提高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

11. 医疗费用管理制度- 更新内容:加强医疗费用的管理,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增长。

12. 医疗保险制度- 更新内容: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13. 医疗信息化制度- 更新内容: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便捷性。

14. 医疗监督制度- 更新内容: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监督,规范医疗行为。

15. 医疗责任制度- 更新内容:明确医疗责任,保障患者权益。

16. 医疗救助制度- 更新内容: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困难群体的医疗需求。

17. 医疗科研制度- 更新内容:加强医疗科研管理,促进医疗科技进步。

18. 医疗伦理制度- 更新内容:强化医疗伦理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的人文关怀。

三、结语医疗核心制度的十八项更新对于医疗机构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1版)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1版)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1版)(完整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1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1版)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息安全管理制度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生产建设.卫生计生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建设,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我委制定了《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本辖区的具体细则和施行工作要求,加强解读和宣贯培训,夯实基础医疗质量,筑牢医疗安全底线。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要点完善本机构核心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4月18日(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

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共18项。

本要点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救治过程竣事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办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履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最新最全)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最新最全)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2)分级护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三、内容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版)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版)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版)一、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设随着社会的发展,医疗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因此,在新的医疗核心制度中,重点关注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设,以提高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

具体措施如下:1.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分级诊疗制度是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手段。

通过将医疗资源合理分配到不同层次的医疗机构,可以实现医疗服务的合理引导和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

2. 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医疗联合体是不同医疗机构间的合作组织,通过共享资源和信息,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在新的医疗核心制度中,将加大对医疗联合体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医疗机构间开展联合诊疗、远程会诊等合作模式。

3.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是医疗体系的基础,也是人民群众最常接触到的医疗资源。

因此,在新的医疗核心制度中,将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支持力度,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质量水平。

二、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是保障人民群众享受基本医疗保障的重要保障机制。

在新的医疗核心制度中,将继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

具体措施如下:1. 全面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重要举措。

通过改革医疗保险的支付方式,可以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降低医疗费用的负担。

2. 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大病保险是保障人民群众在患有严重疾病时得到及时救治的重要保障机制。

在新的医疗核心制度中,将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提高保险赔付的覆盖范围和金额。

3. 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是保障贫困人口获得基本医疗保障的重要保障机制。

在新的医疗核心制度中,将加强对医疗救助制度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救助资金的有效使用和落实。

三、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医疗质量管理是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的关键环节。

在新的医疗核心制度中,将加强对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具体措施如下:1. 建立医疗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医疗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是评价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依据。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版)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版)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版)1.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

2. 医保支付制度: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推行按病种付费、按诊断相关组(DRG)付费、按服务包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推动医疗费用合理控制。

3. 公立医院改革: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治理结构,推动医院分类管理,完善医院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4. 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将常见病、多发病所需的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并推进药品价格谈判和带量采购制度。

5. 医师多点执业:放宽医师多点执业政策限制,鼓励医师开展多点执业,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6.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优化价格结构,合理定价,加强价格监管,保障合理利润和医疗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7. 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处理:健全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加强医疗纠纷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程序的公正性和效率。

8. 健康档案电子化:推动健康档案电子化,建立全国统一的健康档案信息系统,提高医疗信息共享和调阅的便捷性。

9. 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加强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工作,提高公众健康素养和自我保健能力,降低疾病发生率和死亡率。

10. 医学人才培养:加强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医学教育体系,培养更多优秀的医学人才,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11. 科研创新和药物研发:支持科研创新和药物研发,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推动医疗科技进步和医疗设备更新换代。

12. 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评价:建立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医疗机构和医生的绩效考核,推动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

13. 医疗资源配置优化: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健全分级诊疗制度,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14. 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提供长期照护和护理服务。

15. 医疗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加强医疗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和安全保障体系,防止医疗信息泄露和滥用。

最新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最新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医疗核心制度是国家在卫生、医疗领域中实施的重要制度,旨在提供全面、公平、高效的医疗服务。

近年来,我国医疗核心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好的医疗保障和服务。

本文将介绍最新版的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服务价格制度、药品和医疗器械供应保障制度、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等。

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医疗核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使人民群众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

最新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大制度。

这些制度通过建立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的医保待遇标准、加强医保经办机构的监管等手段,为人民群众提供了覆盖范围广、待遇丰富的医疗保障。

二、医疗服务价格制度医疗服务价格制度是保障医疗服务价格合理、透明的核心机制。

最新版的医疗服务价格制度主要包括制定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推行医疗服务价格监管机制等。

通过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避免了医疗机构乱收费、价格不透明的问题,确保了医疗服务价格合理、透明,使人民群众能够公平地享受到医疗服务。

三、药品和医疗器械供应保障制度药品和医疗器械供应保障制度是保障药品和医疗器械供应安全、合理的核心机制。

最新版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供应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建立健全的药品、医疗器械招标采购制度,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等。

通过招标采购制度,可以降低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价格,提高供应的可及性,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和医疗需要。

四、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的核心机制。

最新版的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加强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监督医疗过程和结果等。

通过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的质量管理,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和安全检查,可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五、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和管理制度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和管理制度是保障医疗服务人员素质和数量的核心机制。

十八项医疗质量核心制度

3.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疗质量管理改进工作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推广优秀实践。
十九、护理质量管理
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护理质量管理体系,制定护理质量标准,确保护理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护理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价,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实施改进。
3.医疗机构应加强护理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护理服务质量,满足患者护理需求。
二十四、患者满意度调查与改进
1.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了解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程度,查找存在的问题。
2.医疗机构应针对患者满意度调查结果,制定改进措施,提高患者满意度。
3.医疗机构应将患者满意度调查与改进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形成持续改进机制。
二十五、人才培养与激励
1.医疗机构应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3.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急危重症患者救治演练,提高医疗团队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九、临床实验室质量保障
1.医疗机构应建立临床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医疗机构应定期对临床实验室进行质量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改进。
3.医疗机构应加强临床实验室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临床路径管理
1.医疗机构应制定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明确临床路径的实施范围、制定流程和评价方法。
2.医疗机构应积极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
3.医疗机构应定期对临床路径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优化。
六、手术安全核查
1.医疗机构应建立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明确手术安全核查的流程和责任人。
2.医疗机构应建立远程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体系,确保远程医疗服务质量。
3.医疗机构应加强对远程医疗服务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保障远程医疗服务正常运行。

最新版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最新版十八项医疗质量平安核心制度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平安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根据要点完善本机构核心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确保医疗质量平安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据理解,根据《医疗质量管理方法》,医疗质量平安核心制度共18项。

本次发布的要点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施行医疗质量平安核心制度的根本要求。

《要点》对18项医疗质量平安核心制度有了明确的定义及根本要求。

18项制度详细如下: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平安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工程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平安管理制度。

附1:医疗质量平安核心制度要点附2:网传巧记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通过几句通俗易懂的语言就可以将其串联起来。

1.有个病人来了(首诊负责制);2.有点重,请上级一起看(三级查房制度);3.上级也觉得重,请其他科一起看(会诊制度);4.大家都觉得很重,是个疑难病人(疑难病例讨论制度);5.大家商量一下,要抢救啊(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要手术啊,谁做(手术分级管理制度);7.怎么做(术前讨论制度);8.这个手术是新开展的手术,打个给医务科(新技术和新工程准入制度);9.常规备血(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0.术前要用抗生素吧,用什么抗生素(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1.护士姐姐来打针(查对制度);12.送到手术室,麻醉师叫护士姐姐查对一下做什么手术(手术平安核查制度);13.楼下护士打来了,你这个病人,几级护理啊?(分级护理制度);14.化验室帅锅又打来了危急值啊!(危急值报告制度);15.遗憾的病人还是去世了(死亡病历讨论制度);16.这个时候天亮了,交班了(值班和交接班制度);17.交完班还得写病历(病历管理制度);18.看看病历是否保存了(信息平安管理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最新版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最新版医疗事业是一个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重要领域,医疗制度的健全与否对于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幸福感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我国不断加强和完善医疗核心制度。

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下最新版的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全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我国医疗制度的基石。

根据最新版的制度要求,全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要覆盖全国范围内的常住人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障的全覆盖,确保人民群众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

二、医疗费用控制制度医疗费用控制制度的建立,旨在遏制医疗费用过高的问题。

根据最新版的制度要求,医疗费用必须合理,医疗机构要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虚高医疗费用,确保人民群众能够负担得起医疗费用。

三、医保支付方式创新为了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最新版的医疗核心制度对医保支付方式进行了创新。

通过推行按病种付费、按组付费等方式,可以更好地控制医疗费用,并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四、医生多点执业制度最新版的医疗核心制度还针对医生多点执业问题做出了规范。

合理的多点执业政策可以充分发挥医生的专业技能,提高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同时也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医疗需求。

五、药品供应保障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的建立,可以保障人民群众获得合理、安全、有效的药物治疗。

最新版的医疗核心制度要求医疗机构优化药品供应链管理,推动药品价格合理,确保人民群众能够获得质量可靠的药品。

六、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医疗纠纷处理制度的完善是医疗核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最新版的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加强医疗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医疗质量评价制度医疗质量评价制度的建立,可以监督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

最新版的医疗核心制度要求强化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建立医疗服务质量评价机制,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八、医学教育与培训制度医疗核心制度还包括医学教育与培训制度的健全。

最新版的制度要求加强医学教育和培训,提高医生的专业能力和素质,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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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精品管理制度、管理方案、合同、协议、一起学习进步18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二)基本要求1.按会诊范围,会诊分为机构内会诊和机构外会诊。

机构内多学科会诊应当由医疗管理部门组织。

2.按病情紧急程度,会诊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

机构内急会诊应当在会诊请求发出后10分钟内到位,普通会诊应当在会诊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

3.医疗机构应当统一会诊单格式及填写规范,明确各类会诊的具体流程。

4.原则上,会诊请求人员应当陪同完成会诊,会诊情况应当在会诊单中记录。

会诊意见的处置情况应当在病程中记录。

5.前往或邀请机构外会诊,应当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分级护理制度(一)定义指医护人员根据住院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对患者进行分级别护理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分级护理管理相关指导原则和护理服务工作标准,制定本机构分级护理制度。

2.原则上,护理级别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4个级别。

3.医护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变化动态调整护理级别。

4.患者护理级别应当明确标识。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一)定义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过值班和交接班机制保障患者诊疗过程连续性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包括临床、医技、护理部门以及提供诊疗支持的后勤部门,明确值班岗位职责并保证常态运行。

2.医疗机构实行医院总值班制度,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在医院总值班外,单独设置医疗总值班和护理总值班。

总值班人员需接受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医疗机构及科室应当明确各值班岗位职责、值班人员资质和人数。

值班表应当在全院公开,值班表应当涵盖与患者诊疗相关的所有岗位和时间。

4.当值医务人员中必须有本机构执业的医务人员,非本机构执业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值班。

当值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时应当在指定的地点休息。

5.各级值班人员应当确保通讯畅通。

6.四级手术患者手术当日和急危重患者必须床旁交班。

7.值班期间所有的诊疗活动必须及时记入病历。

8.交接班内容应当专册记录,并由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定义指为尽早明确诊断或完善诊疗方案,对诊断或治疗存在疑难问题的病例进行讨论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及临床科室应当明确疑难病例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没有明确诊断或诊疗方案难以确定、疾病在应有明确疗效的周期内未能达到预期疗效、非计划再次住院和非计划再次手术、出现可能危及生命或造成器官功能严重损害的并发症等。

2.疑难病例均应由科室或医疗管理部门组织开展讨论。

讨论原则上应由科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

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人员或机构外人员参加。

3.医疗机构应统一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的格式和模板。

讨论内容应专册记录,主持人需审核并签字。

讨论的结论应当记入病历。

4.参加疑难病例讨论成员中应当至少有2人具有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一)定义指为控制病情、挽救生命,对急危重患者进行抢救并对抢救流程进行规范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及临床科室应当明确急危重患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病情危重,不立即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等。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抢救资源配置与紧急调配的机制,确保各单元抢救设备和药品可用。

建立绿色通道机制,确保急危重患者优先救治。

医疗机构应当为非本机构诊疗范围内的急危重患者的转诊提供必要的帮助。

3.临床科室急危重患者的抢救,由现场级别和年资最高的医师主持。

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参与或主持急危重患者的抢救,不受其执业范围限制。

4.抢救完成后6小时内应当将抢救记录记入病历,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主持抢救的人员应当审核并签字。

八、术前讨论制度(一)定义指以降低手术风险、保障手术安全为目的,在患者手术实施前,医师必须对拟实施手术的手术指征、手术方式、预期效果、手术风险和处置预案等进行讨论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除以紧急抢救生命为目的的急诊手术外,所有住院患者手术必须实施术前讨论,术者必须参加。

2.术前讨论的范围包括手术组讨论、医师团队讨论、病区内讨论和全科讨论。

临床科室应当明确本科室开展的各级手术术前讨论的范围并经医疗管理部门审定。

全科讨论应当由科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主持,必要时邀请医疗管理部门和相关科室参加。

患者手术涉及多学科或存在可能影响手术的合并症的,应当邀请相关科室参与讨论,或事先完成相关学科的会诊。

3.术前讨论完成后,方可开具手术医嘱,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4.术前讨论的结论应当记入病历。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一)定义指为全面梳理诊疗过程、总结和积累诊疗经验、不断提升诊疗服务水平,对医疗机构内死亡病例的死亡原因、死亡诊断、诊疗过程等进行讨论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死亡病例讨论原则上应当在患者死亡1周内完成。

尸检病例在尸检报告出具后1周内必须再次讨论。

2.死亡病例讨论应当在全科范围内进行,由科主任主持,必要时邀请医疗管理部门和相关科室参加。

3.死亡病例讨论情况应当按照本机构统一制定的模板进行专册记录,由主持人审核并签字。

死亡病例讨论结果应当记入病历。

4.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对全部死亡病例进行汇总分析,并提出持续改进意见。

十、查对制度(一)定义指为防止医疗差错,保障医疗安全,医务人员对医疗行为和医疗器械、设施、药品等进行复核查对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的查对制度应当涵盖患者身份识别、临床诊疗行为、设备设施运行和医疗环境安全等相关方面。

2.每项医疗行为都必须查对患者身份。

应当至少使用两种身份查对方式,严禁将床号作为身份查对的标识。

为无名患者进行诊疗活动时,须双人核对。

用电子设备辨别患者身份时,仍需口语化查对。

3.医疗器械、设施、药品、标本等查对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一)定义指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等进行多方参与的核查,以保障患者安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和标准化流程。

2.手术安全核查过程和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当纳入病历。

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一)定义指为保障患者安全,按照手术风险程度、复杂程度、难易程度和资源消耗不同,对手术进行分级管理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按照手术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

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工作制度和手术分级管理目录。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分级授权管理机制,建立手术医师技术档案。

4.医疗机构应当对手术医师能力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手术权限进行动态调整。

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一)定义指为保障患者安全,对于本医疗机构首次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或诊疗方法实施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全流程规范管理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应当为安全、有效、经济、适宜、能够进行临床应用的技术和项目。

2.医疗机构应当明确本机构医疗技术和诊疗项目临床应用清单并定期更新。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新技术和新项目审批流程,所有新技术和新项目必须经过本机构相关技术管理委员会和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临床应用。

4.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前,要充分论证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或技术风险,并制定相应预案。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的专业人员范围,并加强新技术和新项目质量控制工作。

6.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动态评估制度,对新技术和新项目实施全程追踪管理和动态评估。

7.医疗机构开展临床研究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一)定义指对提示患者处于生命危急状态的检查、检验结果建立复核、报告、记录等管理机制,以保障患者安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应当分别建立住院和门急诊患者危急值报告具体管理流程和记录规范,确保危急值信息准确,传递及时,信息传递各环节无缝衔接且可追溯。

2.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可能危及患者生命的各项检查、检验结果危急值清单并定期调整。

3.出现危急值时,出具检查、检验结果报告的部门报出前,应当双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夜间或紧急情况下可单人双次核对。

对于需要立即重复检查、检验的项目,应当及时复检并核对。

4.外送的检验标本或检查项目存在危急值项目的,医院应当和相关机构协商危急值的通知方式,并建立可追溯的危急值报告流程,确保临床科室或患方能够及时接收危急值。

5.临床科室任何接收到危急值信息的人员应当准确记录、复读、确认危急值结果,并立即通知相关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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